产品税

知识类型: 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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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甘南大辞典》
唯一号: 292634020220001258
专题名称: 产品税
文件路径: 2926/02/object/PDF/290010020220000002/001
起始页: 1016.pdf
专题类型: 政策法规、税收

专题描述

产品税是我国税制中以生产、进口或采购的特定产品为征税对象,对其流转额征收的一种税。对产品课税,在中国已有悠久的历史。早在周朝征收的“山泽之赋”就带有对物课税的性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先后实行过货物税、商品流通税、棉纱统销税、工商统一税和工商税。其中货物税、商品流通税、棉纱统销税就是对产品征税。1984年工商统一税分解以后,10月1日开征产品税。甘南征收的税目税率有:粮食酒5%,麦粉5%,奶粉、炼乳、罐头食品、麦乳精、糖果、糕点5%,毛纱、毛线18%,蚕丝10%,地毯5%,牛皮革、其他皮革10%,皮革制品、车马挽具5%,皮张、皮统12%,毡毯15%,服装、鞋帽5%,植物油8%,家具5%,中成药、兽药5%,农药3%,水泥(设备能力不足20万吨的)5%,水泥制品5%,砖瓦10%,石灰3%,建筑用加工石及其他石料5%,煤3%,大型电力(千度)10元,供电10%,小型电力5%,磷肥3%,生铁3%,元钉5%,其他工业品5%,烟叶38%,银耳、黑木耳5%,鱼5%,原木10%,原竹5%,生猪、菜牛、菜羊3%。其中部分产品已先后改征增值税。1984年第四季度到1990年征收产品税5125万元,年均征收820万元。

知识出处

甘南大辞典

《甘南大辞典》

甘南大辞典所收录的辞条,仅限与甘南州有关的内容。本辞典依据“事以类聚”原则,按照职能和专业分工分类,共分为历史地理、自然资源、党派群团、政法军事、科教卫生、文体旅游、农牧林业、建设环保、工业交通、电信邮电、财经商贸、民族宗教、综合、人物等14个类目。按前言、凡例、分类目录、正文、附录、后记排列。分类目录中,同类辞目按相近程度排列,有的以时间先后为序,或者两相兼顾。本辞典所收辞条,大部分从甘南州已正式出版的史、志及专业性资料中搜集整理,由州直各部门、各县(市)审定征求意见稿。限于资料、数据搜集难度大,一部 分断限至2006年,一部分延伸至2011年。在辞条正文中均有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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