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林特产税

知识类型: 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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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甘南大辞典》
唯一号: 292634020220001255
专题名称: 农林特产税
文件路径: 2926/02/object/PDF/290010020220000002/001
起始页: 1015.pdf
专题类型: 政策法规、税收

专题描述

甘南农林特产税的征收对象主要有:园艺收入,包括苹果、梨、苗木、药材;林木收入(仅为原木);水产收入(只限淡水养殖)。农林特产税税率一般定为5%—15%,起征点150元。1989—1990年,省下达任务为22万元,实际征收11.86万元,占任务数的53.91%。

知识出处

甘南大辞典

《甘南大辞典》

甘南大辞典所收录的辞条,仅限与甘南州有关的内容。本辞典依据“事以类聚”原则,按照职能和专业分工分类,共分为历史地理、自然资源、党派群团、政法军事、科教卫生、文体旅游、农牧林业、建设环保、工业交通、电信邮电、财经商贸、民族宗教、综合、人物等14个类目。按前言、凡例、分类目录、正文、附录、后记排列。分类目录中,同类辞目按相近程度排列,有的以时间先后为序,或者两相兼顾。本辞典所收辞条,大部分从甘南州已正式出版的史、志及专业性资料中搜集整理,由州直各部门、各县(市)审定征求意见稿。限于资料、数据搜集难度大,一部 分断限至2006年,一部分延伸至2011年。在辞条正文中均有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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