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占用税

知识类型: 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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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甘南大辞典》
唯一号: 292634020220001254
专题名称: 耕地占用税
文件路径: 2926/02/object/PDF/290010020220000002/001
起始页: 1014.pdf
专题类型: 政策法规、税收

专题描述

耕地占用税是国家向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或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开征耕地占用税是加强土地管理,限制滥占乱用耕地,保护土地资源的一种经济手段;是开辟财源、积累资金、组织财政收入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大规模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重要来源。1987年4月1日起,全国普遍开征了耕地占用税。甘肃省制定发布了《甘肃省耕地占用税实施细则》,开征了耕地占用税。甘南州从1988年4月1日起实施。甘南州人均耕地在2亩至3亩之间,根据规定,耕地占用税的税率每平方米为1.30元至6.50元,甘南实际执行平均税率每平方米为2.00元。耕地占用税的征收方法是,由省下达控制指标,在规定的审批权限内由州县土地管理部门审批,财政部门负责征收。1984—1990年,按实际审批用地,应征税额为43.62万元,实际征收33.6万元,占应征税额的77.03%。耕地占用税收入年终以应征税额实行中央、省和地县、按3:3:4的比例分成,对上解差额在年终决算时进行扣款,两年尾欠10.02万元,全部为州县收入。

知识出处

甘南大辞典

《甘南大辞典》

甘南大辞典所收录的辞条,仅限与甘南州有关的内容。本辞典依据“事以类聚”原则,按照职能和专业分工分类,共分为历史地理、自然资源、党派群团、政法军事、科教卫生、文体旅游、农牧林业、建设环保、工业交通、电信邮电、财经商贸、民族宗教、综合、人物等14个类目。按前言、凡例、分类目录、正文、附录、后记排列。分类目录中,同类辞目按相近程度排列,有的以时间先后为序,或者两相兼顾。本辞典所收辞条,大部分从甘南州已正式出版的史、志及专业性资料中搜集整理,由州直各部门、各县(市)审定征求意见稿。限于资料、数据搜集难度大,一部 分断限至2006年,一部分延伸至2011年。在辞条正文中均有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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