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州婚姻登记

知识类型: 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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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甘南大辞典》
唯一号: 292634020220000938
专题名称: 甘南州婚姻登记
文件路径: 2926/02/object/PDF/290010020220000002/001
起始页: 0405.pdf
专题类型: 政策法规、税收

专题描述

1950年5月,国家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并实行婚姻登记工作。1953年底,甘南藏族自治区的夏河、临潭县及卓尼自治区建立了婚姻登记机关,由当地民政部门负责登记,区政府则指定专职干部负责登记。1955年至1957年,婚姻登记工作逐步交由区、乡人民委员会办理。登记人员由区、乡人民委员会指定文书兼办。离婚登记仍在县、区办理。1956年,对各区、乡负责等级的人员进行了第一次短期培训。人民公社化后,农村的婚姻登记改由公社办理。1980年9月,执行民政部新发布的《婚姻登记办法》,婚姻登记由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或镇人民政府办理,大部分登记人员由民政助理担任,县人民政府驻地未设镇的在县民政局办理。1984年9月,改人民公社为乡,婚姻登记仍由乡、镇人民政府或县民政局办理。1990年,自治州有婚姻登记机关112个。2004年,在全州实行婚姻登记员资格认证制度,并启用新的专用章和钢印。同时,结合甘南州实际,用藏、汉两文印制《婚姻登记条例》,在广大农牧区进行宣传。2006年,州民政局加大了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化建设活动和《婚姻法》、《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宣传力度。全州有102处婚姻登记机关,其中县级婚姻登记机关7个,乡镇婚姻登记机关95个。2012年开展了婚姻登记集中办理网点的调整、撤销工作,全州在2011年调整的18个婚姻登记点基础上新增设7个婚姻登记点,调整为现有的25个婚姻登记点。全州申请登记结婚3296对,准予登记结婚3239对,申请离婚415对,准予离婚266对,补领结婚登记证229对,婚姻登记合格率达100%。婚姻登记信息开始实行网络管理。收养登记按相关规定正常推进。

知识出处

甘南大辞典

《甘南大辞典》

甘南大辞典所收录的辞条,仅限与甘南州有关的内容。本辞典依据“事以类聚”原则,按照职能和专业分工分类,共分为历史地理、自然资源、党派群团、政法军事、科教卫生、文体旅游、农牧林业、建设环保、工业交通、电信邮电、财经商贸、民族宗教、综合、人物等14个类目。按前言、凡例、分类目录、正文、附录、后记排列。分类目录中,同类辞目按相近程度排列,有的以时间先后为序,或者两相兼顾。本辞典所收辞条,大部分从甘南州已正式出版的史、志及专业性资料中搜集整理,由州直各部门、各县(市)审定征求意见稿。限于资料、数据搜集难度大,一部 分断限至2006年,一部分延伸至2011年。在辞条正文中均有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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