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临潭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召开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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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临潭县人民代表大会志》
唯一号: 292632020220001780
事件名称: 2012年临潭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召开
文件路径: 2926/02/object/PDF/290010020220000004/001
起始页: 0395.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2012年3月29日
结束时间: 2012年3月
发生地点: 临潭县城

事件描述

2012年3月29日,临潭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在县城召开,会期半天。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何子彪和副主任杨生力、敏成林分别主持。副主任周炳文、吴玉林、汪芝芬及委员梁文耀、苟立民、马志仁、杨志平、王临喜、王继雄、郑国栋、贾平忠、包桃芳、赵祥生出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王青,县人民法院院长杨作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马如海,县财政局局长李金津,县林业局局长王云昭,县国土资源局局长于辉恒,县环境保护局局长马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陈建俊,县水务水电局副局长包广宏,城关镇人大主席张红梅,长川乡人大主席张国华,羊永乡人大主席周玉屏,县人大代表张昌奎、朵海云、王户保和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办不是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邀请县委远程办主任王林平参加。 1.听取并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情况的报告; 2.审查批准县人民政府2012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的报告,并作出关于批准县人民政府2012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的决议; 3.听取并审议县人民法院关于全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情况的报告; 4.人事任免; 任命: 高瑞麟为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胡发龙为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孙潭红为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王子甲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 鲜景刚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5.审议通过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时间预告和建议议程(草案)。

知识出处

临潭县人民代表大会志

《临潭县人民代表大会志》

出版者:甘肃人民出版社

临潭县人民代表大会志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以翔实的资料为依据,全面、系统、客观地记述了临潭县人民代表大会的发展历史和现状,力求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相统一。本志记述范围为临潭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本志记述期限,上限1949年9月,下限2019年6月。本志体裁以志为主,辅以述、记、传、表、录和照片,史志一体。文体一律采用现代语体文、记述体记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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