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临潭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召开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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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临潭县人民代表大会志》
唯一号: 292632020220001634
事件名称: 1990年临潭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召开
文件路径: 2926/02/object/PDF/290010020220000004/001
起始页: 0251.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90年4月9日
结束时间: 1990年4月10日
发生地点: 临潭县城

事件描述

1990年4月9日至4月10日,临潭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在县城召开。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徐述达主持。副主任张福海、李锦心、杨永庆及委员王晋昌、兰廷秀、张晓燕、芦世荣、杨新民、郑有祥、范留业、贺崇洲、徐丽英、海洪涛、雍生玺出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裴振玺,县人民法院院长杨登元,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维统,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李士奎,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科科长贺崇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于旻,县农林局局长方玉璞,以及新城、冶力关、石门、总寨、羊永、流顺、城关、长川等乡镇的人大常务主席列席会议。 1.学习讨论了中国共产党第十三届六中全会公报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决定》; 2.审议通过《临潭县人大常委会一九九〇年工作要点》; 3.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春耕生产进展情况的报告; 4.补选徐述达、丁光远为甘南藏族自治州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5.人事任免; 任命: 杜培林为县劳动人事局局长; 邓德祥为县交通局局长; 李世荣为县人民法院民庭副庭长; 徐天祥为新城人民法庭审判员; 陈作荣为陈旗人民法庭庭长; 阎培元为冶力关人民法庭副庭长; 白义荣为冶力关人民法庭审判员; 俞尊贤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魏佩芬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王晓潭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6.通过了县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关于第三次委员会议议题的决议。

知识出处

临潭县人民代表大会志

《临潭县人民代表大会志》

出版者:甘肃人民出版社

临潭县人民代表大会志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以翔实的资料为依据,全面、系统、客观地记述了临潭县人民代表大会的发展历史和现状,力求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相统一。本志记述范围为临潭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本志记述期限,上限1949年9月,下限2019年6月。本志体裁以志为主,辅以述、记、传、表、录和照片,史志一体。文体一律采用现代语体文、记述体记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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