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5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发行新的人民币和收回现行的人民币的命令》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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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甘南大辞典》
唯一号: 292632020220000647
事件名称: 1955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发行新的人民币和收回现行的人民币的命令》
文件路径: 2926/02/object/PDF/290010020220000002/001
起始页: 1035.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55年2月21日
结束时间: 1955年2月

事件描述

1955年2月21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发行新的人民币和收回现行的人民币的命令》,责成中国人民银行自1955年3月1日起发行新的人民币,以新币1元等于旧币10000元的折合比率收回旧的人民币。新发行的人民币面额,主币分为1元、2元、3元、5元、10元5种,辅币为1分、2分、5分、1角、2角、5角6种,每种券别版面均印有汉、藏、蒙古、维吾尔4种文字。

知识出处

甘南大辞典

《甘南大辞典》

甘南大辞典所收录的辞条,仅限与甘南州有关的内容。本辞典依据“事以类聚”原则,按照职能和专业分工分类,共分为历史地理、自然资源、党派群团、政法军事、科教卫生、文体旅游、农牧林业、建设环保、工业交通、电信邮电、财经商贸、民族宗教、综合、人物等14个类目。按前言、凡例、分类目录、正文、附录、后记排列。分类目录中,同类辞目按相近程度排列,有的以时间先后为序,或者两相兼顾。本辞典所收辞条,大部分从甘南州已正式出版的史、志及专业性资料中搜集整理,由州直各部门、各县(市)审定征求意见稿。限于资料、数据搜集难度大,一部 分断限至2006年,一部分延伸至2011年。在辞条正文中均有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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