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州工商行政管理局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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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甘南大辞典》
唯一号: 292631020220000918
机构名称: 甘南州工商行政管理局
文件路径: 2926/02/object/PDF/290010020220000002/001
起始页: 1093.pdf

机构描述

1979年7月10日,根据中共甘南州委《关于成立州、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所)的批复》,决定成立州、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所),同年10月1日,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正式挂牌办公。州工商局行政归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领导,业务归甘肃省工商局指导。1996年根据甘南州委、州政府《关于印发甘南州州级党政机关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州委秘书处、州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南藏族自治州工商行政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中规定,甘南藏族自治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是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主管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职能部门。1999年8月5日,根据国务院决定全国省以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实行垂直管理的通知,甘南藏族自治州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机构、编制、人员、经费、资产整体上划,实行垂直管理,隶属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2005年年底,甘南州工商行政管理局下辖合作市、夏河、碌曲、玛曲、临潭、卓尼、迭部、舟曲县8个县级工商局,24个工商所。州工商局主要职责是:(1)领导全州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对全州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业务、行政、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实行管理。(2)贯彻执行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3)组织管理各类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的注册,依法核定注册单位的名称,审定、批准、颁发有关证照,并对其实行监督管理。(4)组织实施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规范管理和监督;组织监督检查市场竞争行为;查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案件,依照法律法规打击流通领域的走私贩私、传销和变相传销等经济违法违章行为。(5)组织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负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查处流通领域中经营假冒伪劣商品行为。(6)组织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7)组织管理合同工作,查处合同违法行为;依法组织动产不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管拍卖行为。(8)监督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组织查处商标侵权行为,组织著名商标的推荐工作。(9)组织依法管理广告发布与广告经营活动,查处广告违法行为。(10)负责组织有关工商行政管理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和执法行为的监督。(11)领导所属事业单位和指导协会的工作。(12)承办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知识出处

甘南大辞典

《甘南大辞典》

甘南大辞典所收录的辞条,仅限与甘南州有关的内容。本辞典依据“事以类聚”原则,按照职能和专业分工分类,共分为历史地理、自然资源、党派群团、政法军事、科教卫生、文体旅游、农牧林业、建设环保、工业交通、电信邮电、财经商贸、民族宗教、综合、人物等14个类目。按前言、凡例、分类目录、正文、附录、后记排列。分类目录中,同类辞目按相近程度排列,有的以时间先后为序,或者两相兼顾。本辞典所收辞条,大部分从甘南州已正式出版的史、志及专业性资料中搜集整理,由州直各部门、各县(市)审定征求意见稿。限于资料、数据搜集难度大,一部 分断限至2006年,一部分延伸至2011年。在辞条正文中均有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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