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藏族自治州供销合作社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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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甘南大辞典》
唯一号: 292631020220000897
机构名称: 甘南藏族自治州供销合作社
文件路径: 2926/02/object/PDF/290010020220000002/001
起始页: 1061.pdf
起始时间: 1950年

机构描述

甘南藏族自治州供销合作社始建于1950年,同年上半年卓尼率先成立了“人民生产消费合作社”,并设营业门市部,后改为“卓尼自治区供销合作社”,并在临潭旧城设分销店。1951年至1953年年初,先后成立了夏河、舟曲、临潭县供销合作社。1954年10月建立“甘南藏族自治州合作办事处”,在建立州、县合作机构的同时,相继建立了15个基层供销社。1958年州合作办事处并入州商业局,各县供销合作社亦被并入县商业局,变民办为公办。1961年12月起先后恢复州合作办事处和县供销合作社建制。1963年9月,又先后将州合作办事处并入州财贸办公室,各县供销社并入民族贸易公司。1977年12月中共甘南州委批准成立“甘南藏族自治州供销社”,又相继恢复和成立了州属7县供销合作社,并将基层商店改为基层供销社,从此全州供销合作机构全面恢复。到1985年年初,除州供销合作社外,全州7县的供销合作社都组建成供销合作社联社,退岀政府建制序列,始由政府的职能部门变为经济实体。1990年年底,全州共有基层供销社34个。全州各县供销社在50年代初建时期。人事和劳动工资均由县委、县政府统一管理,工资和劳动用工均纳入国家统一计划,州合作办事处的工资及正常经费由省供销联社下拨。1961年恢复供销社和合办处后,基本上仍执行以前的管理体制。1977年再次恢复供销社后,州、县供销社的人事和劳动工资均由州县组织、劳动人事部门统一管理。1983年开始,改革供销社劳动人事制度。1984年6月,全州各县社和基层社改变干部能上不能下,职工能进不能出的人事管理体制,实行领导干部选举制,职工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聘任制。在用工上,全部实行集体合同制度,基层社主要从当地农、牧民中择优录用合同工,县以上供销社和州专业公司主要从城镇户口待业青年中招收集体合同制工人,劳动用工与计划由省供销社下达,州县供销社同劳动人事部门商议制定招工简章,公开招工,统一考试,择优录取后,签订合同,报劳动人事部门备案。1984年至1990年全州供销社共招收集体合同制工人418人,其中,农、牧民合同制工人286人。

知识出处

甘南大辞典

《甘南大辞典》

甘南大辞典所收录的辞条,仅限与甘南州有关的内容。本辞典依据“事以类聚”原则,按照职能和专业分工分类,共分为历史地理、自然资源、党派群团、政法军事、科教卫生、文体旅游、农牧林业、建设环保、工业交通、电信邮电、财经商贸、民族宗教、综合、人物等14个类目。按前言、凡例、分类目录、正文、附录、后记排列。分类目录中,同类辞目按相近程度排列,有的以时间先后为序,或者两相兼顾。本辞典所收辞条,大部分从甘南州已正式出版的史、志及专业性资料中搜集整理,由州直各部门、各县(市)审定征求意见稿。限于资料、数据搜集难度大,一部 分断限至2006年,一部分延伸至2011年。在辞条正文中均有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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