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重点监督工作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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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临潭县人民代表大会志》 图书
唯一号: 292620020220001127
颗粒名称: 第二章 重点监督工作
分类号: D034.3
页数: 212
页码: 754-965
摘要: 根据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决定和主任会议安排,县人大常委会议题调查组于2007年12月5日至10日由常委会分管领导带队,对冶力关镇的堡子和池沟两个试点村以及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县发改委三个单位,通过实地察看、入户调查、听取报告、召集镇村社主要负责人和两个试点村村民代表座谈的形式,就临潭县新农村建设试点情况进行了调研。堡子村位于冶力关镇区东南面,古称“新城堡”,全村共有4个村民小组,153户641人。目前,堡子村新农村建设二期工程的准备工作正在稳步推进。村寨自用居民区正在改建,商业购物街、步行街等项目即将动工实施。四是大力发展特种养殖业,今年在池沟村石硖门建成放养鸡场一处,养殖珍珠鸡2500只。
关键词: 人民代表大会 重点监督工作

内容

关于临潭县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的调研报告
  根据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决定和主任会议安排,县人大常委会议题调查组于2007年12月5日至10日由常委会分管领导带队,对冶力关镇的堡子和池沟两个试点村以及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县发改委三个单位,通过实地察看、入户调查、听取报告、召集镇村社主要负责人和两个试点村村民代表座谈的形式,就临潭县新农村建设试点情况进行了调研。
  —、新农村试点村建设情况
  冶力关镇堡子村新农村建设情况。2006年冶力关镇堡子村被省上确定为省级新农村建设试点村。堡子村位于冶力关镇区东南面,古称“新城堡”,全村共有4个村民小组,153户641人。全村有耕地面积641亩。2006年整合扶贫整村推进、农村能源、人畜饮水、乡村道路、旅游、生态环境、卫生以及村基层政权建设等资金169.74万元,完成了一期工程建设任务。建成砖混结构120平方米的高标准“六位一体活动室”一处,并配备了电教设备,实现了商务信息化;建成宽18米,长20米的新城堡文化娱乐小型广场一处;硬化了宽7米,长87米的“新城堡”主街道一条,拓宽了150米长的“新城堡”支街道,埋设了口径50厘米、长67米的排水管道,完成了自来水入户工程和农家乐改建工程;用青砖维修“新城堡”城门左侧高8.7米、长65米的城墙以及城门拱洞和城楼400平方米;建成570平方米的“新城堡”景点停车场(含水渠)工程, 绿化城门左右两侧约320平方米;修建秦岭石条三级踏步石台60米,并修建了水泥护栏。今年共整合资金621万元,完成了村道硬化1760平方米,风貌改造3200平方米;完成了570米的排污管道铺设工程;完成村口村道拆迁2户和堡子内的征地工作。目前,堡子村新农村建设二期工程的准备工作正在稳步推进。村寨自用居民区正在改建,商业购物街、步行街等项目即将动工实施。
  冶力关镇池沟村新农村建设情况。2007年池沟村被州上确定为州级新农村建设试点村。全村有6个村民小组,230户1040人,耕地面积1809亩,有“农家乐”18户。2006年完成了一期工程建设任务,共投资179万元。一是积极争取项目,实施了生态文明示范村建设。先后修建能源沼气池230座;埋设安全饮水管道5公里,完成了上庄、阳田、下庄、尕后山、和先五个村民小组的自来水入户工程;兴修灌溉水渠860米,灌溉农田500多亩;完成退耕还林540亩;完成旅游专线路边绿化7公里,群众“四旁”植树5000多株;铺砂拓宽村社道路5公里,建成池沟桥一座。二是整合相关专项资金,实施了基础设施建设。建成高标准“六位一体”活动室一处,占地面积3608平方米,建筑面积362平方米,并配备了电教设备,实现了商务信息化;建成青砖青瓦明清风格农家乐10户。2007年共整合资金75万元(其中,交通65万元,县级配套资金10万元),完成硬化新农村建设规划区内的村组道路400米,2000平方米;硬化了“六位一体”活动室的小型广场和新农村小型停车场200平方米。三是结合新农村建设试点村的实际情况,开展种植柴胡、羌活、黄芪等药材品种,进一步扩大了经济作物播种面积。四是大力发展特种养殖业,今年在池沟村石硖门建成放养鸡场一处,养殖珍珠鸡2500只。
  卓洛乡下园子村新农村建设情况。2007年9月下园子村被县上确定为县级新农村建设试点村。全村有4个村民小组,261户1196人,劳动力750人,耕地面积2700亩, 草山1000多亩,全村以非公有制经济为主兼做农牧业。今年该村已完成了新农村建设的初步规划和实施方案,工作正在有序开展,计划2008年全面启动实施。
  二、在新农村试点村建设中所做的主要工作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也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农业和农村建设迎来的第二次重大历史机遇,标志着农村工作进入了又一个新的划时代发展阶段。
  临潭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从2006年启动以来,根据中央和省委1号文件精神,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二十字方针,全县新农村试点村的建设正在扎实稳步推进,并已取得一定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为了积极稳妥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县委、县政府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扶贫办等36个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县级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明确各阶段工作目标和任务。试点镇和试点村也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指定专门人员负责试点村建设工作,为新农村试点村的建设快速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认识水平
  为了提高群众主动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通过有线电视、广播、宣传栏、印发宣传标语、材料等进行多种形式的宣传和发动,并深入农民家中、田间地头,积极宣传,讲解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成功做法和经验。四川大学设计院还将《堡子村民俗旅游景区建设规划》制成光盘,召开了群众大会进行了详细讲解。宣传特别强调农民的主体意识,让农民明白自己承担的任务,树立自信、自助、自立、自建的思想意识。通过广泛的宣传动员,使大部分群众对新农村建设有了信心,从“被动”变为“主动”。
  (三)认真编制规划,扎实开展工作
  2006年初,临潭县根据中央和省委1号文件精神,按照“规划先行”的要求,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带队组成调研组,深入乡镇、村社,进行了调查研究,通过层层召开会议、印发征求意见函等形式,广泛征求干部群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力求使规划更具科学性、民主性和可行性。认真编制了《临潭县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 (2006-2010年)》,将新农村建设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长期规划。根据试点村的实际情况,2006年,委托甘肃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完成了《池沟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详细规划》和《堡子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详细规划》。2007年又委托四川大学设计院完成了《堡子村民俗旅游景区建设规划》,同时分别制定了《冶力关镇堡子村新农村建设实施方案》和《冶力关镇池沟村新农村建设实施方案》。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宣传引导工作不够深入广泛,部分群众和村干部对新农村建设在认识上有一定的偏差,认为新农村建设就是政府把房子修好,把水拉上,把基础设施条件改善好。加快发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不强,“等、靠、要”思想严重,在一定程度上妨碍了新农村建设的进程。
  (二)农村经济基础薄弱,群众整体生活水平不高,自筹能力差,在发展生产方面投入不足。要在短期内使大部分群众在旅游市场中增加收入,取得明显经济效益有一定难度。堡子村的建设主要是对旧村道进行改造,公用基础设施除了原有村道之外,其他公用性基础设施如道路、供水、污水处理等需要政府投入大量资金。
  (三)堡子村部分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效果差,实用性不强。在施工过程中管道被挖断,污水处理设计不科学,道路泥泞,行人、车辆无法行驶,游客明显减少,效益不高, 群众意见较大。
  (四)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投入不足,资金整合难度大,对现有资金没有高效利用。
  (五)在新农村建设中,群众缺乏对新农村建设实施的参与,群众知情率低。镇村社干部和群众对如何建、建什么,心中无数,使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难以得到有效发挥。
  (六)新农村试点村的建设,虽然已经编制了规划,但缺乏科学性、前瞻性。基础设施建设先建与后建无序,出现先建后拆,边拆边建的浪费局面。
  四、意见建议
  (一)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从认识、观念上着手,运用多种宣传手段,使新农村建设的相关理念深入农民心中。基于临潭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不足、农民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能力有限、新农村建设需要更长的投入周期等特征,宣传尤其要强调农民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体意识,引导试点村干部群众克服“等、靠、要”思想,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积极调动农民自身的主观能动性,紧紧抓住国家实施新农村建设的有利时机,建设自己的美好家园。
  (二)新农村试点村建设缺乏操作性较强的实施方案。新农村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要按照“二十字”方针的奋斗目标,科学地制定规划和实施方案,制定的规划和方案需要在实践中不断修订和完善。要充分考虑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需求,广泛听取基层和农民群众对完善规划的意见建议,善于发现和总结试点中创造的成功经验, 进一步提高规划和实施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
  (三)要进一步加大对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的投入力度,整合资金,严格实行限时办结制,高效利用现有资金,加快新农村试点村建设步伐。
  (四)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相信群众,依靠群众,让群众积极有序地参与新农村建设工作。对新农村建设中农民自家受益的项目,在统一规划的前提下,具体该如何建、建什么,要倾听群众的意见。要充分调动农民自主建设、自主管理新农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抓项目的同时,要重视如何发展生产、乡风文明、管理民主等实际问题,要从工作方法上、工作思路上作调整,特别是卓洛下园子村的试点工作,要起到典型引路的作用,实现建设新农村的奋斗目标。
  (五)重视提高农民素质,增强新农村建设的内在动力。要把教育培训农民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一个切入点,下功夫抓好农村干部队伍、农村实用人才和农村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职业技能培训,大力引导农民增强自我发展意识,激发他们的创业活力,培养和造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为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内在动力。
  (六)加强分类指导,搞好协调服务。县新农办要牵头协调各部门、乡(镇)开展工作,共同建设新农村。同时,要加大新农村建设办公室的工作力量,加强对新农村建设工作的督查指导,及时发现和总结新农村建设的成功经验和做法,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使各项目标任务真正落到实处。
  (七)要着力抓好新农村试点村的社会帮建工作,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积极鼓励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支持新农村建设,努力解决农民群众的实际困难和突出问题。
  关于对新城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开展情况的调查报告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为了全面了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临潭县的贯彻落实情况,根据县委安排,2008年9月1日至4日,县人大常委会组成四个调查组,由常委会四名主任带队,对新城镇的新农合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组实地对新城镇20个村的800多户农户和临潭县第二人民医院及扁都卫生院进行了调查。
  在调查过程中,通过走访、入户等形式与农民进行了交谈,了解农民对新农合政策的掌握情况,征求了意见和建议,并根据临潭县第二人民医院和扁都卫生院提供的大病住院清单,与参合户的“合作医疗证”进行了核对,同时抽查了部分住院治疗患者的处方资料和查阅了有关资料,了解目前医院运作的报销程序。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新城镇辖20个村委会,89个村民小组,有5677户23250人,其中农村人口4735户19967人。2007年全镇参合农民3674户15285人,参合率达到85.2%。2008年新城镇全镇参合农民共4598户18969人,参合率95%。其中所调查的端阳沟村参合253户968人,参合率92%;东街村参合269户994人,参合率97%;西街村参合266户997人,参合率98%;南门河村参合242户962人,参合率99%;后池村参合294户1226人,参合率90%;东南沟村参合248户1015人,参合率95%;李家庄村参合111户505人,参合率98%;晏家堡村参合256户1020人,参合率91%;下川村参合101户434人,参合率97%;丁家山村参合357户1442人,参合率96%;东山村参合286户1265人,参合率91%;张旗村参合184户812人,参合率99%;口子下村参合90户378人,参合率94%;扁都村参合392户1681人,参合率96%;吴家沟村参合165户724人,参合率98%;红崖村参合165户661人,参合率92%;刘旗村参合242户1021人,参合率97%;羊房村参合142户595人,参合率96%;哈尕滩村参合273户1130人,参合率92%;肖家沟村参合262户1139人,参合率98%。
  截至2008年8月25日,住院报销1088人,报销808301.76元,其中:临潭二院住院报销849人,报销657654.6元,扁都卫生院住院报销239人,报销150647.16元;门诊报销4537人,报销104346元,其中:二院187人,报销3284元,扁都卫生院门诊报销4350人,报销101062元。
  二、所做的主要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安排部署。自新农合政策实施以来,新城镇每年年初都召开镇全体干部、镇属各单位负责人、各村组干部参加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专题会议,研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传达县委、县政府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方面的有关指示精神,讲解有关政策措施,全面安排和部署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各村组也召开了村社干部会议和群众会议,进行再动员再安排,将新农合的政策及参合、报销程序、标准等向群众做了宣传讲解,基本做到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狠抓宣传动员,提高农民参合。动员农民参加合作医疗是工作的重点,两年来,仍有部分农民对合作医疗不认识,不信任,怕吃亏,参合意识不强,健康投资观念、共济观念和风险观念淡薄,对医疗消费存在侥幸心理,认为与吃饭、穿衣、孩子上学等刚性支出相比,看病存钱是次要的。镇上针对存在的这些问题,利用身边事、身边人向他们宣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优越性,使参合农民消除思想顾虑,不断强化风险共担意识,从而使农民真正放心地、自愿地参加合作医疗。通过大量细致的工作,使全镇合作医疗工作不断深入人心。
  (三)制定优惠政策,照顾特殊人群。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运行过程中出现了许多困难和问题,镇合管办及时向县合管办报告请示,并多次召集专题会议商讨研究,提出解决的办法和措施,对特困群众、残疾人、五保户、计生优抚对象等给予一定的补助。共补助4498人,金额44980元,其中五保户95人,残疾人647人,计生优抚对象1856人,贫困户1900人,占总参合人数的24%。同时加强了对合作医疗机构的管理和监督,严格医药费报销工作,认真仔细地审核,确保每一笔资金报销准确无误。方便群众报销程序,特事特办,对部分参合农民因报销程序不明白或手续不全的情况加大解释和指导,进行再宣传,使这一惠民政策在新城镇得到了普遍实施,广大群众参合积极性高涨。政策的实施在减轻农民负担,密切群众与党和政府的关系上发挥了重大作用。
  三、存在的问题
  新农合制度执行以来新城镇的农村卫生事业有了较快的发展,农民有病不看,小病抗看,大病拖看的状况有了较大改善,健康水平也大幅提高。但是通过调查发现,还存在以下一些问题:
  (一)宣传工作有待进一步深入和加强。虽然参合率已达到95%,但仍有5%的农民未能参合,原因主要表现为“三不”:一是“不知道”,部分外出务工人员与家乡失去联系,不知参合;二是“不相信”,部分农民对新农合持怀疑态度,有些年轻、身体好的农民存在侥幸心理。三是“不理解”,由于政策各项具体内容的实施有个过程, 部分农民甚至部分基层干部对相关政策规定理解得不深刻不透彻,甚至存在一些误解, 大部分群众对农村医疗救助和济困病床政策不清楚。
  (二)在方便农民就医方面有待进一步改善。在解决农民“看病贵”的同时,还要解决好农民“看病难”的问题。首先,乡镇卫生院医疗设施差,满足不了患者的需求, 再加上一些村庄距离乡级卫生院较远,路况不好,看病就医十分不便;其次,对于转诊手续的开具,程序烦琐,客观上给患者及家人增加了负担。
  (三)定点医疗机构在加强能力建设、提高服务水平上有待进一步改进。随着农民就医需求的增加,各定点医疗机构能否提供有效的诊疗服务,不仅关系医院自身的信誉和生存,也影响农民对新农合政策的信任。目前乡级卫生院人员仅有职业医师证,几乎没有中高级职称人员,医疗人才严重匮乏,扁都卫生院由于人员少,在办理住院病人手续中存在简化程序(即主治大夫、收费等均由一个人办理)的现象。县第二人民医院服务态度差,造成农民生病后多数还是选择舍近求远,去县外医院就医。这些问题已经形成了制约农村卫生事业发展的瓶颈,也成为影响新农合政策实施的关键环节。
  (四)群众反映县二院和扁都卫生院的药价高于市场零销价约20%〜30%。个别参合农民对新农合政策了解不够深入,以为交纳的合作医疗基金中个人账户资金余额不看病就要作废,存在盲目到医院领取药品的现象。
  (五)由于县合管办拨付给定点医疗机构2万元的周转资金太少,致使病人出院时未能实现立即报销,延长了报销周期,使农民经常跑“回头路”,增加了不必要的经济负担。
  四、意见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范围,使新农合政策深入人心。一是抓住典型事例来宣传,将参合受益的典型事例、受益者的现身说法等筛选整理,打印张贴到村庄农户。二是通过补偿公示来宣传,特别是在村一级,要定期向农民公布报销兑现情况。三是通过农民喜闻乐见的形式来宣传,将参保办法、参保人的权利义务、审核结算报销流程等总结提炼,以生动、形象的方式广为宣传。四是将编有新农合的基本规定、政策的《便民服务手册》及时发给农户。尤其要抓好对外岀务工人员的宣传,通过亲友书信、家属转告等途径与他们建立联系,要利用春节前后、农闲时期进行宣传。
  (二)全面加强医疗机构建设,切实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珍惜新农合为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带来的发展机遇,一是要抓好医德医风建设,增强服务意识,决不允许个别医护人员从中牟取不正当利益;二是要通过优惠政策稳定农村医疗卫生队伍,积极引进医疗技术人才,以精湛的医术和热忱的态度获取农民的信任;三是要抓好乡级医疗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切实加强和改善乡级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服务环境;四是要通过在定点医院全面落实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度,推行医院计算机管理,对参合农民的医院药费报销实行收费、处方、审核等各环节确定专人管理,杜绝所有环节都是一个人签字的现象。
  (三)进一步加强部门配合,真正形成工作合力。要重视医疗救助与新农合的协调互补作用,进一步完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民政、计生部门要对五保户、特困户、低保户、计生优抚户的参合资金做到及时到位,同时要加大对医疗救助资金的开辟渠道,多方筹资增强救助能力。卫生部门要规范乡级定点医疗机构的药品供应、医疗费用和药价的监督管理。
  (四)简化就医补助流程,全面落实即时补助措施。乡镇卫生部门针对参合农民反映突出的就医补助不便,转诊手续烦琐等问题,一是要进一步加以完善,要更进一步健全补助服务体系,开展定点医院直补,落实即时补助措施,尽可能方便参合农民。二是建立县内定点医院直补制度,落实即时补助措施,使参合农民在全县定点医院出院当日即能享受到补助服务。三是完善新农合就医转诊制度,推行邻近乡镇就近择医备案制度、急危重症就近就医备案制度、疑难重症直接转诊制度;为群众就医补偿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四是建议增加定点医疗机构的报销周转资金或缩短报销周期,进一步加大报销资金到位率,尽可能实现病人出院现场直报,减少不必要的开支,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关于对全县旅游业发展情况的调查报告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09年工作要点和主任会议安排,县人大常委会组成议题调查组由分管主任带队,会同县文体旅游局,于9月27日至29日深入甘南州冶力关风景管理局、洮河林业局冶力关国家森林公园、冶力关镇等单位,通过召开座谈会和走访农家乐、实地察看冶力关景区建设等方式就全县旅游业发展情况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从调查看,县人民政府充分发挥全县的旅游资源优势,把发展旅游经济作为重要的经济增长点来抓,认真实施《临潭县旅游产业发展总体规划》,不断加大资金投入、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力度,加快构筑大旅游格局。全面打造“山水冶力关、生态大观园”的旅游品牌,旅游经济得到了较快发展,成为全县新的经济增长点。截至2009年10月,共接待游客50.03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11479万元,旅游综合收入已占全县GDP 的14%。
  二、所做的主要工作
  近年来,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贯彻省、州旅游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把旅游业发展作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践科学发展观、调整产业结构、增加农牧民收入的战略措施来抓。具体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政府主导战略不断推进。加强对旅游工作的领导,对全县旅游工作进行调查研究,认真解决旅游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制订出台了《关于加强发展旅游产业的决定》,完成了《临潭县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为全面合理开发旅游资源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加强培训,提高服务水平。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成立了“野林关旅行社”,并与省内30多家旅行社建立了合作关系。为提高营销、管理和服务水平,先后举办了“农家乐”从业人员培训班,培训人员达3000多人次,并在主要景区景点安排了导游和讲解人员,有效地提高了旅游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同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了旅游行业管理,整顿了旅游行业市场,切实保护了广大游客的权益,全县旅游环境质量得到提升。
  (三)加大投入,改善基础设施。采取多种方式和渠道筹措资金,着力改善交通、通信条件,提高接待服务能力,使冶力关景区各项基础设施初具规模,截至目前,景区已完成总投资8亿多元。积极参加省、州组织的各类商贸洽谈会,全县累计签约招商引资旅游开发项目达19个,引资额达4.8亿多元,为冶力关旅游基础设施和景区景点的建设与开发奠定了基础。目前景区已建成19家酒店、宾馆,500余家“农家乐”,可同时为10000余人提供食宿服务,提高了接待能力和服务水平。
  (四)大力开展旅游宣传促销活动。借助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运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临潭。一是借助省“两会”、“2009中国西安旅游交易博览会”、兰洽会等会议的召开,积极开展旅游宣传促销活动,在兰州举办了“甘肃•临潭冶力关国家4A级风景区'甘肃人游甘肃'宣传月新闻发布会”活动,共发放了总价值1400万元的旅游消费券;二是在冶力关景区举办了“张纪中版《西游记》在临潭冶力关外景拍摄基地新闻发布会”,签订了张纪中版《西游记》在冶力关景区外景拍摄基地战略合作协议。举行了新版《西游记》开机仪式,有力提升了冶力关旅游的品牌形象。三是邀请国内外客源地的知名旅行社和媒体前来冶力关考察、踩线、拍摄、采风,借助其资源扩大冶力关旅游形象,促进全县旅游业的快速发展。四是继续在甘肃旅游卫视、甘肃经济频道、甘肃数字电视、兰州电视台开设了冶力关景区天气预报栏目,并通过腾讯旅游网、人民网,及时发布旅游信息。同时邀请中央电视台十频道《请您欣赏》和《探索发现》栏目拍摄制作了冶力关旅游风光宣传片。五是在冶力关举办了以“弘扬奥运精神,推动全民健身”为主题的甘肃临潭•冶力关2009中国拔河公开赛暨洮州拔河节活动,为进一步宣传临潭旅游,开拓旅游客源市场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五)积极实施临潭旅游商品开发项目。成立了临潭县刺绣文化产业协会。洮州民俗产品、土特产等旅游商品制作、销售已初具规模。
  三、存在的问题
  目前,临潭县的旅游业虽然具有较大的资源优势,但无论从发展水平、旅游环境还是对经济的贡献上还有很大差距,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
  (一)基础设施建设和旅游资源开发建设还不适应发展需求。一是随着自驾游的增多,景区景点之间的道路建设滞后,现有通往冶力关景区的道路等级低,存在安全隐患,且高峰期形成堵车现象。景区道路的管理、养护跟不上。二是冶力关景区景点服务设施功能不全,无法满足游客需求。已开发的景点大多开发层次低,不能给游客以鲜明的旅游形象。新城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的保护与建设工作相对滞后,城关洮州民俗文化旅游开发、包装欠缺。
  (二)管理体制还没有理顺。临潭县旅游业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管理体制尚未成熟,没有对景区实行统一管理的机构,冶力关景区在管理上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景点、景区存在管理体制类型和权限上的不顺,导致部门、单位之间存在相互制约现象,在整合部门力量、形成合力方面尚缺乏力度。部门间的指导、协调、服务功能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冶力关景区门票“一票制”没有实行。旅游队伍的建设与管理还不适应市场需求。县冶力关旅游管理服务中心没有发挥职能作用。
  (三)旅游“六要素”不够完善。一是已开发的旅游资源没有发挥应有的经济效益。主要体现在旅游景点功能不全,冬季旅游项目几乎没有。食、宿、行设施不全,无法满足游客需求。二是购物方面,旅游商品开发滞后,形不成规模,不能充分满足游客消费需求。旅游商品的管理还不够规范,销售品种单一,商品不丰富,缺乏与旅行社互利的销售方式,带动效益不明显。三是娱乐设施单一,游客除了观赏到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之外,缺少游客能够体验、参与的娱乐活动,对游客的吸引力小,导致滞留时间短,消费上不去。四是对文化在旅游业中的地位和作用即文化是旅游的灵魂、旅游是文化的载体,二者相辅相成的认识不足,对旅游文化的挖掘、整理、包装没有引起足够重视。
  (四)旅游队伍建设相对滞后。临潭县旅游管理人才、旅游经营人才总量相对不足,缺乏中高级旅游管理经营人才,限制了行业总体管理水平的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素质偏低,农家乐管理不规范,部分农家乐经营者存在拉客、压价现象。
  (五)宣传促销的力度有待于进一步加大。宣传促销的范围还不够宽,客源市场还比较狭窄。宣传促销的整体力度不够,没有在外地形成营销网络,影响力不足,外省市对临潭县旅游资源了解不充分,客源多数是来自省内周边地区,省外客源较少,且多是散客,自驾游多、组团旅游的少。
  四、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对发展旅游经济的组织领导。一是要将发展旅游经济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建立旅游经济工作会议制度,定期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旅游经济发展中的具体问题。要按照一年迈大步,三年大发展,五年建成支柱产业的目标,全面实施旅游业二次创业,把《临潭县旅游示范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落到实处。二是要理顺管理体制,协调行业间关系。旅游业涉及的行业多,关联带动性强,一方面需要依托相关行业的支持,另一方面,相关行业也可依托旅游业发展而完善。要打破目前行政区划,加强相关部门的联系、协调、配合,在城镇规划建设、交通建设、新农村建设、生态林业建设、文物保护、宗教管理等方面充分考虑旅游经济发展的需要,整合旅游资源,进行整体规划、统一管理、规范操作、协调发展,推动旅游经济的科学发展。县冶力关旅游管理服务中心要配强人员,强化管理职能。三是要高度重视旅游营销策划工作,积极引进有实力的创意公司、文化企业、主流媒体等参与临潭县的旅游营销策划。精心策划一批旅游景点建设、旅游线路包装、旅游休闲娱乐、旅游基础设施和旅游管理项目,扩充旅游容量,争取国家资金扶持,培植旅游业发展后劲。
  (二)加快旅游基础设施建设。要继续通过政府投入、项目带动、招商引资等方式拓宽融资渠道,加大景区建设投入,完善景区的基础设施和道路、旅游标识。督促已开工项目和招商引资项目加快建设进度。加大洮州卫城的维修保护力度,优化景区景点环境。认真做好“省级旅游示范县”的创建工作,树立典型带动全县旅游业的发展。加强对宾馆、农家乐的管理。加快娱乐设施建设,提高旅游接待能力。组建旅游集团,完善经营机制,放宽市场,引进和培育一批旅游经营企业。要适应新的休假制度和人们休闲旅游的转变,引导和规范旅游经济发展,按旅游基本构成要素规划和打造休闲旅游,提高品质档次,丰富文化内涵,促进休闲旅游的健康、快速、持续发展。
  (三)加快旅游产品开发。一是深度挖掘整理临潭的历史文化、民俗文化、地质文化,开发一批具有地方魅力和风情的旅游文化产品,丰富旅游业的文化内涵。冶力关艺术团要作为展示洮州文化的载体,在定位上多增加洮州文化元素,并逐步走商业演出的路子。二是面向市场需求,提高购物、饮食、娱乐等收入弹性较高项目的比重,开发冬季旅游项目,形成集健身、娱乐、休闲为一体的旅游格局。三是要对全县旅游商品市场进行统一规划,明确功能定位,强化经营管理。大力开发全县名特小吃,手工艺制品,形成一批既有地方特色、景点特色和文化内涵又精致美观,集观赏、实用、纪念于一体的旅游商品,做大做强旅游商品生产与销售企业。完善经营管理体制,形成与旅行社互利的销售机制,激发导游介绍当地旅游商品、引导游客购买旅游商品的积极性,提高旅游经济效益。
  (四)加大营销宣传推介力度。要继续加强同新闻媒体的合作,大力宣传临潭县厚重的历史文化和良好的生态环境。邀请绘画、摄影、影视等艺术人才来临潭采风、拍摄、影视创作,提升临潭旅游的知名度。积极组织和参加各类交易会、洽谈会、展览会和节庆活动,大力促销全县旅游资源。进一步加强区域合作,与周边市、县建立长期紧密的旅游合作关系,实现互惠双赢。尽快协调促成冶力关景区实行“一票制”。制定优惠政策,在门票优惠方面向旅行社倾斜,激发旅行社宣传和接团的积极性,发挥旅行社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大宣传力度,注重宣传效果,高起点、多角度宣传临潭旅游资源,在抓好省内宣传促销的同时,也要重视在省外的宣传,培育高端客源市场。
  (五)加强旅游队伍建设。以行政效能建设为契机,旅游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旅游管理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服务水平,提高管理能力。要重视旅游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有计划地分级分类对旅游从业人员进行培训。选拔部分年轻专业人才从事旅游建设管理工作,培养和造就一批既懂专业知识,又有一定行政管理能力的旅游管理人才,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的素质和服务水平。重视导游员队伍建设,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讲解水平,尤其要注重丰富导游的讲解知识,做到既能讲解本景区的旅游内容,又能全面、熟悉地推介宣传全县的经济、社会、历史文化旅游资源。关于全县农区畜牧业发展情况的调查报告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09年工作要点安排,县人大常委会议题调查组于9月下旬开始,对县畜牧局、扶贫办、新农办、财政局4个部门进行了调查了解,并在县畜牧局、扶贫办负责人的陪同下,深入三岔、店子、新城、流顺、长川、古战、术布、卓洛8个乡镇及一特四化试点村以听取报告、座谈讨论、走访部分养殖专业户和养殖小区业主的形式,就全县农区畜牧业一特四化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09年全县农区畜牧业工作,认真贯彻了州委、州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农牧互补战略全力推进一特四化促进农牧民增收的意见》精神,根据年初全州农牧村工作会议和全县工作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按照“依靠科技,农牧结合,种草养畜,综合发展”的思路,紧紧围绕畜牧业增产、农牧民增收这个中心,实施了农牧互补一特四化等重点工作,全县畜牧业工作得到了稳步发展。截至9月底,各类牲畜存栏达到21.01万头(匹、只),完成年计划的100.05%,其中大牲畜4.99万头,绵山羊12.5万只。牲畜总增率、出栏率、商品率分别达到22.55%、31.27%、20.72%。肉类总产量完成3001吨,完成年计划的61.24%;奶产量完成1780吨,完成年计划50.86%的;
  二、所做的主要工作
  (一)全面推动一特四化工作步伐
  1.种植业结构调整进展顺利。按照州委发(2009)35号文件“要用足用活退牧还草、把发展草产业作为调整种植业机构的重中之重,大幅度压缩高山、半高山中低产田粮经作物播种面积。按照整村推进、连片种植”的要求,县政府及主管部门通过扎实部署,制定相关政策,与16个乡镇46个村的5718户群众签订了种草协议,全面完成了州上下达临潭县多年生种植优质牧草3万亩的任务,为牛羊育肥提供了饲料保证。
  2.养殖业结构调整初显成效。按照《实施意见》的要求,县政府确定了16个乡镇的21个村(其中15个整村推进项目村)为牦牛、藏羊育肥试点村。整合财政、扶贫等专项资金,并结合2008年农业开发项目及农村沼气能源建设项目,为21个试点村1986个耗牛、藏羊育肥户每户修建50平方米标准化暖棚一座,每平方米补助50元。截至9月底,全县共修建暖棚1290座,占计划任务的65%,建成养殖小区6个。全县共购进育肥牦牛5500头,占年计划8000头的68.75%,购进育肥藏羊28400只,占年计划51000只的55.68%。
  3.产业化经营方式转变。县政府及主管部门把大力培育畜牧龙头企业作为实施“农牧互补”战略的重要举措。一是重点组建了临潭县紫金花草产业公司,目前已收购紫花苜蓿500多吨,青贮青饲料玉米1100多吨。该公司与甘肃杨柳青牧草饲料开发公司签订了合作开发协议,使牧草收购、草产品加工销售等有了市场和技术依托。二是年产1000吨牛羊肉冷藏及屠宰加工生产线项目已建成竣工,年内将投产运营,对畜产品的转化增值和流通将产生积极的作用。
  4.技能化培训力度加大。技能化培训工作按照“实际、实用、效能”的原则进行了培训。县政府及主管部门把畜牧业科技推广与培训作为推动农区畜牧业发展的重要基础来抓。一是围绕农牧互补战略一特四化的实施,加强了对农牧民群众的培训力度,邀请甘肃农业大学草业学院专家对种草技术人员和种草大户进行了培训,为了确保牧草的种植质量,县畜牧局派技术人员深入田间地头进行技术指导。二是进一步强化对村级防疫员及兽医技术人员的培训。培训工作结合县委组织部在全县开展的农村基层干部职能培训和一特四化工作的实施,在16个乡镇培训村干部及农牧民3200人次,培训村级防疫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80人次。
  (二)继续抓好产业基地建设工作
  在抓好农牧互补战略一特四化的同时,县政府及主管部门不断加强了畜牧产业基地建设工作。
  1.牛羊育肥基地建设。按照“择优扶持,做大做强”的基本原则,从基地建设、培育龙头企业方面入手,大力扶持发展养殖大户,探索建立龙头带基地、基地联农户的发展模式。目前,全县规模育肥户达2200户,出栏育肥牛0.53万头,出栏育肥羊2.94万只。
  2.奶牛基地建设。围绕畜牧业基地建设,对主业突出、市场开拓能力强、经营管理水平高、经济效益好的骨干企业,在政策、资金、技术等方面积极支持。金洮良种牛繁育基地目前共存栏奶牛130多头,日产鲜奶2000多公斤,日均实现销售收入3000多元。1〜9月份共繁育成活荷斯坦奶牛56头,已投放到附近养殖户进行养殖。华新现代畜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累计引进良种奶牛481头,生产黑白花犊牛450头,结合“235”模式向新城、城关等地投放奶牛2213头。带动新城及周边等地2000多户养殖户发展奶牛养殖、牛羊育肥,进一步延长了畜牧业产业链条。目前,公司存栏奶牛100多头,平凉红牛、西门塔尔314头,日产鲜奶1500公斤。
  3.商品猪基地建设。在继续抓好流顺乡猪产业带的基础上,今年对新城、店子、王旗、流顺等乡镇的1155个养猪户和新堡、三岔、石门三个仔猪繁育场进行了扶持。投入资金20万元,进行圈舍改建。至9月底,全县生猪存栏3.51万口,其中新增2.5万口,可繁母猪0.9207万口,为今后商品猪生产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农牧互补“一特四化”资金落实情况
  按照州委、州政府“一特四化”实施意见要求,县级财政每年要安排不低于800万元的一特四化项目配套资金,扶贫资金的80%要用于一特四化项目建设上的要求。今年在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拨付“一特四化”项目建设县级配套资金400万元,其中暖棚建设资金300万元,退粮还草资金80万元,青饲料玉米补助资金20万元;拨付扶贫整村推进项目资金150万元,共计拨付资金550万元。已发放补助资金169.5万元,其余正在逐步核实建棚面积,补助资金将陆续发放到群众手中。
  (四)畜牧业项目论证争取和建设工作
  县政府及主管部门把项目作为发展的载体,按照“抓项目、促发展”的总体要求和“论证储备一批,实施一批,上报争取一批”的理念,强化了项目争取工作。一是结合农牧互补战略一特四化的实施,加大争取力度,重点争取了《临潭县退牧还草项目》《临潭县动物防疫基础设施续建项目》等七个方面的项目。二是积极论证编制上报了《临潭县财源建设项目》《临潭县新城镇南门河养殖小区以工代赈建设项目》等四个方面的项目,充实和完善了县级项目库。三是加强了动物防疫体系建设。2009年投资45万元新建了羊沙、八角、术布、总寨畜牧兽医站。
  (五)不断强化动物防疫防治
  针对近几年畜禽疫情在国内外频繁发生的严峻形势,县畜牧兽医局认真贯彻落实《动物防疫法》,按照“一个目标、两强措施、六项制度、三个100%”的要求,加强了县、乡、村三级动物防疫工作,严格各项防疫措施,全面开展了春秋季防疫工作,确保了畜牧业生产安全。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通过调查认为,临潭县的农区畜牧业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按照《临潭县一特四化实施方案》和《临潭县2009年一特四化试点村建设方案》的要求,还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整村推进项目资金下达不够及时,暖棚建设进展缓慢。截至9月底,计划投资1000万元的15个整村推进项目每个项目只到位10万元的项目资金,严重影响了暖棚建设的进度,造成一部分乡镇的暖棚建设一直没有动工。
  (二)暖棚建设进度不够平衡。在调查中发现,部分乡镇由于领导重视、方法得当,按计划完成了暖棚建设任务,如流顺乡丁家堡村、八仁村,长川乡塔纳村、古战乡甘尼村。也有部分乡镇由于领导重视不够,暖棚建设还正在准备动工阶段。
  (三)大部分群众经济收入偏低,特别是部分试点村村民由于灾后重建已经用光了所有积蓄,政府承诺的贴息贷款落实滞后,群众暖棚建成后购进规定数量的牲畜困难较大。
  (四)龙头企业没有发挥好龙头带动效益,特别是屠宰加工及贮藏等业务没有开展,影响了育肥专业户的发展和效益。
  (五)卓洛、新城两个示范园区租用农民土地而地租得不到落实的问题长期困扰着所在地乡镇政府的工作,也影响了园区的健康发展。
  (六)村级防疫员报酬得不到落实,半脱产干部待遇低。全县141名村级防疫员未落实防疫员报酬,使村级防疫员作用得不到发挥,在疫病防制的时效和免疫密度上很难达到规定要求。另外,目前畜牧系统有11名半脱产干部,月工资62.5元,长期以来这些干部在乡镇畜牧兽医站工作,工资待遇低,进而影响了整体防疫工作的进一步提高。
  四、意见和建议
  针对调查中发现的问题,议题调查组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深入实施农牧互补战略,全力推进“一特四化”工作。农牧互补战略“一特四化”实施,是产业促进经营方式转变,促进农牧民增收,是州委、州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国务院关于支持青海等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藏区工作的若干意见》以及《关于启动六大行动促进农民增收的实施意见》精神,为加快全州农牧村结构调整、发展农牧村经济,增加农牧民收入做出的重大决策。县人民政府要认真研究,紧紧抓住国家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的大好时机,抢抓历史机遇,开拓创新,争取更多的国家资金和项目支持,促进全县农区畜牧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一特四化要坚持分类指导、因地制宜的原则。要立足临潭县自然条件和资源优势,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科技创新为手段,质量效益为目标,组织专门力量加强调查研究,实事求是的论证、探索真正适宜全县发展的畜牧业项目,进一步充实完善一特四化实施方案。
  (三)加强畜牧兽医专业队伍建设,不断更新专业知识。要切实加强业务人员的考核,培训。鼓励科技人员深入产业化经营各环节开展技术服务,容许另行取得报酬,调动科技人员的创业服务积极性,为畜牧业发展提供多方位的服务。
  (四)足额到位安排发展农区畜牧业的项目资金。用于一特四化的扶贫资金和财政扶持资金要及时足额按计划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确保暖棚建设、牦牛藏羊的购进等项目计划落到实处,从而调动项目实施单位和农牧民参与一特四化的积极性。
  (五)加大工作力度,落实贴息贷款。县政府要加大协调力度,力争落实承诺的贴息贷款资金,以确保“一特四化”试点项目按计划完成。
  (六)解决园区存在问题,发挥园区应用作用。要想方设法一次性解决好卓洛、新城两个示范园区的土租问题,确保两个园区能够健康发展,使示范园区发挥应有的效益。
  (七)落实村级防疫员报酬,解决半脱产人员工资偏低的问题。要根据《动物防疫法》的规定,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建立科学的防疫经费保障机制,建议把141名村级防疫员报酬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同时要设法解决半脱产兽医人员报酬偏低的问题。
  (八)大力扶持有带动能力的草产品、畜产品和畜副产品系列加工销售龙头企业,发挥龙头带动效应。要鼓励龙头企业实现畜产品多层次、多环节增值,以龙头企业带动千家万户种草、养殖,走“公司+基地+农户”的畜牧业发展路子,解决种草户、养殖户的销售顾虑,为农牧互补“一特四化”形成长期可持续发展打好坚实的基础。关于全县劳务输转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0年工作要点安排,县人大常委会议题调查组在县政府劳务主管部门的配合下,于9月下旬开始,对洮滨、店子、长川、流顺4个乡,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扶贫办、农林局、畜牧局、县职业技术中学等5个部门,以召开座谈会、听报告及走访部分外出务工人员等方式,就全县劳务输转工作情况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近年来,临潭县农牧村劳务输转工作在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把加快劳务输转、做大做强劳务经济当作增加农牧民收入的一项战略任务来抓,县乡政府及劳务主管部门多方组织各种输转形式,积极加强农民工培训,农民劳务收入不断增加,劳务输转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劳务输转工作的基本情况和现状
  全县现有城乡劳动力8.3万人。大专以上文化程度20人,占劳动力总数的0.02%;高中文化程度3583人,占劳动力总数的4.32%;初中文化程度21000人,占劳动力总数的25.3%;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58397人,占劳动力总数的70.36%;其中男女人数约占各一半。今年1〜9月份,全县共输转城乡富余劳动力4.67万人,其中:输往省内的有1.37万人,占总输出人数的29.38%;输往新疆、四川、内蒙古、西藏、青海等西部地区的3.11万人占66.58%;输往长三角、珠三角等沿海地区的0.02万人占0.46%;输往其他地区的0.17万人,占总输出人数的3.58%。
  从调查情况看,全县劳务输转人数已占到农牧村总劳动力的60%以上,年人均创收在4000元以上。劳务输出的主要职业有建筑业、种植业、养殖业、制造加工业、住宿餐饮业、工矿采掘、家政服务、保安、铁路养护、机电维修和其他行业等。全县劳务输转形式虽然多样,但有组织的输出少,自发自谋松散式外出打工的多;从事行业工种多,但技术型的少,体力劳动型的多;常年稳定外出打工的少,季节性短期务工的多。
  二、所作的主要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劳务输转工作。为了做大做强劳务产业,从2006年开始,县政府专门在年初工作会议期间召开劳务工作会议,并对劳务工作先进集体和劳务经纪人进行表彰奖励,同时和各乡镇、各有关单位签订劳务经济和职业技能培训目标责任书,在此基础上出台了《关于加快临潭劳务经济发展意见》等文件,调整充实了临潭县劳务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也相继成立了劳务工作领导小组和劳务工作站,各村都有劳务联络员,基本形成了县、乡、村三级劳务输转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
  (二)多形式开展宣传推介,营造劳务输出的浓厚氛围。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用工信息发布及岗位供需推介活动,向广大务工人员积极宣传推介务工信息。截至目前,全县共组织规模不等的宣传推介活动30多场次,发放宣传资料近万份,参与群众2万多人次。在《甘肃经济日报》和县有限电视台等媒体共刊发播出劳务宣传报道稿件3篇(次),发布用工信息50条,提供就业岗位2000多个。在王旗乡举办了“实现就业、稳定就业、帮助创业”为主体的2010年就业培训与创业服务系列活动启动仪式,为务工人员搭建了就业平台。
  (三)积极探索培训方式,努力提高劳务技能。以职业技术中学为基地,积极探索培训方式,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活动,提高了劳动者的素质,增强了务工人员的竞争力。2009年4月份,在长川乡举办了以泥瓦工、钢筋工为主要培训内容的农民工技能培训班,150名农民工参加培训,其中131人参加了甘南州第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主持的职业技能鉴定考试,116人取得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初级等级证书”,占培训人数的88.5%,这是临潭县也是全州首批农民工参加国家职业技能考试并拿到了技能等级证书的农民工。2010年4月份在王旗乡采取定点办培训、巡回组织培训、外出务工人员集中培训、职业资格集中鉴定、委托培训与委托鉴定等灵活多样的培训和鉴定形式,共培训254人,通过培训,参加考试的201人,有193人通过了考试,拿到了甘南州第四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鉴定的职业资格初级等级证书。2010年10月11日在古战乡培训农民工392名,312名农民工报名参加了农民工职业技能鉴定,通过考试的人员由甘南州国家第四职业技能鉴定所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2007年至2010年共输转培训“两后生”966名。通过培训,极大地提高了农民工的转移就业能力,促进了劳务输转由体力型向技能型的转变。
  (四)狠抓落实,提高劳务输转的效益。外出打工增加收入,已成为农牧民群众脱贫致富的一条成功经验和共识,临潭县不少乡村的大多数青壮年都外出打工,很多农牧民群众通过劳务输出走上了富裕之路。2008年全县共输转4.6万人,其中有组织输出2.07万人,占输出总数的45%,创收1.56亿元,劳务人员人均收入3391元,全县15万人人均有1040元,占人均纯收入的69.7%;2009年输转4.671万人,其中,有组织输出2万人,占输出总数的42.8%,创收2.5亿元,劳务人员人均收入5353元,全县15万人人均有1667元,占人均纯收入的80.61%。2010年1—9月份,全县共输转城乡富余劳动力4.674万人,占年计划任务4.674万人的99.91%,其中有组织输出2.16万人。创劳务收入2.796亿元占年计划2.93亿元的95.43%。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县上虽然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和办法,但重视程度还不够,尤其是乡村两级干部对劳务输转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足,加之临潭劳务输转工作起步较晚、情况复杂、困难较多,劳务工作仍然滞后。部分农牧民存在温饱即安、小富即满、不富也满的惰性思想,满足于守土经营,缺乏走出去闯一闯的意识。
  (二)劳务输转资金投入不足。劳务工作业务经费和农民工技能培训经费不足,且多头下达,分散使用,效益不高。要开展大规模农牧民工技能培训和劳务输转工作,必须要有经费保障。近几年来,临潭县认真落实省上每年下达的就业再就业资金的10%用于劳动力技能培训的规定,充分发挥其最大的效益,随着劳动力技能培训工作量的增加,培训层次的提高和劳务输转规模的不断扩大,这部分资金远远不能满足于工作的需求,直接影响着劳务工作的全面开展和有组织的劳务输出。
  (三)劳务培训与实际需求相差甚远。由于受培训经费的限制,每年的培训规模不能满足市场和务工人员需求,短期培训多、规模小、参训率低,大部分劳务人员得不到有效的专业化的培训,致使劳务输转渠道单一,大多数农民只能依靠体力劳动,从事建筑、保安、餐饮等技术要求较低的行业,对于一些技术含量高、专业性强的工种,难以胜任。加之对市场需求预测手段落后,培训专业设置缺乏市场调查的基础,存在较大盲目性,影响了培训的实施效果。
  (四)网络不够健全,用工信息和劳动力有机结合率不高。由于信息网络不够健全,用工信息和劳动力无法有机结合,导致了自发自谋外出打工的多,跨省、州有组织输转少的局面。这种劳动力无序盲目的流动,增加了务工的成本,造成跟踪服务难,削弱了竞争力,滞缓了全县劳务输转步伐。(五)农民工合法权益难以保障。外出务工人员由于自发自谋外出打工的多,政府有组织输出的少,而且文化素质普遍较低,接受过职业技能培训的人数少,拿到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更少,加之受观念、习俗等综合素质制约,致使务工者竞争能力不强,很难适应城镇化发展的要求,而且农民工维权意识淡薄、能力不强,特别是目前国家在农民工维权方面的政策还不够完善、机制还不健全,致使临潭外出务工人员普遍存在着工作条件差,工资待遇低,上当受骗,拖欠和克扣工资以及人身和合法权益难以保障等问题。
  四、意见建议
  (一)加强宣传,积极营造劳务输转工作的良好氛围。发展劳务经济需要全社会各方面的支持和广大农牧民群众的参与。要采取邀请新闻媒体、设置专报、实行专访等形式,大力宣传发展劳务经济的重要性,充分调动广大农牧民外出务工的积极性。大力宣传报道通过劳务致富创业的能人,充分发挥典型的模范带头作用。
  (二)加大投入,整合使用资金。临潭县是一个国扶贫困县,农牧民生产生活水平低,参与培训的积极性、主动性不强。因此职业技能培训以政府扶持为主,用人单位和个人分担为辅的投入机制。在资金来源上一是要融合现有经费,将扶贫、农林、畜牧等部门有限的培训经费集中使用;二是要积极向上争取培训经费;三是县政府要把劳务输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资金,专门用于劳务输转工作中的劳务培训、网络建设、组织输出、维权服务等的支出。
  (三)突出培训重点,全方位开展职业技术培训工作。一是要面向市场,突出重点,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技能培训和订单培训、定性培训、定向培训为重点,全方位、多层次进行培训。二是狠抓师资队伍建设,培养一支强有力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千方百计提升教师的技能水平,并引进专业技师到学校授课,在培训内容上突出专用性、实效性和操作性,加强以产业化为重点的农村劳动力就地转移和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工作,搞好就地就近转移前的职业培训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种植、养殖等实用技术的培训,确实提高培训的质量和效果。
  (四)加强基地建设,拓展就业渠道,不断壮大劳务产业规模。在加强、巩固、扩大现有劳务输转基地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东南沿海等劳务用工基地,并要逐步建立健全起州、县、乡、村四级劳务信息服务网络,而且要延伸到全国各地,确保务工人员与用工单位供求信息渠道畅通,使市场配置劳动力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五)加大组织输转,强化服务管理,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要不断加大有组织输转力度,加快和完善以政府为主导、以社会中介机构为补充的组织输转格局。积极培育各类劳务中介组织,劳务协会和劳务经纪人,促进劳动力有序流动,把跟踪管理、服务、维权贯穿于劳务输转工作的全过程。
  (六)加大指导力度,切实做好劳务输转管理工作。要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积极做好农牧村劳动力资源调查,充分掌握全县劳动力基本情况,摸清底数,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认真做好劳务信息收集传递工作,积极地为广大农牧民工提供就业务工信息。为农民工开展政策咨询和就业指导,加强对外出务工人员的跟踪管理服务,积极协调解决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工伤保险等方面的具体问题,为外出务工人员及时提供服务和法律援助,确保外出务工人员劳动付出有所得,人身财产有所保,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联合釆取有效措施,落实农民工的各项优惠政策。同时要充分发挥劳务输转人员观念新、信息灵、有技术、有资金的优势,引导和鼓励务工人员返乡创业,达到“送一个劳务,学一门技术,办一个实体,富一方百姓”的目的。
  关于全县农村低保工作开展情况的调查报告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0年工作要点和主任会议安排,县人大常委会组成议题调查组由分管领导带队,在县民政局主要负责人的陪同下,于2010年11月24日至29日,先后赴王旗、店子、新城、流顺、羊永、古战6个乡(镇)、6个村委会和县民政局,就全县农村低保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调研。通过查阅县民政局和各乡镇低保工作档案资料,进村入户,上门走访了90多户农村部分低保家庭和非低保家庭,详细询问了低保户的家庭情况、低保对象的评议和公示情况以及低保金的发放情况。通过与乡镇干部、低保对象、群众代表和人大代表座谈,听取了对低保工作的意见建议,对全县农村低保工作开展情况有了进一步了解。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一、农村低保工作基本情况
  临潭县农村低保工作从2006年10月中旬开始起步,通过县乡政府和基层村社组织的密切配合和共同努力,于2007年1月1日在全县16个乡镇正式实施,今年是全县实施农村低保这项惠民政策的第四年,农村保障标准从最初的年人均收入低于600元提高到目前的年人均收入低于850元,保障人数也由最初的16386人增加到现在的42493人;人均月补差也由最初的20元提高到现在的65元。全县13.6万农业人口中有42493人纳入农村低保范围。
  二、所做的主要工作
  通过调查认为,全县的农村低保工作开展情况总体上是好的,基本做到了公开、公平、应保尽保,资金发放到位,把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落实到了低收入人群和弱势群体中,低保制度的有效实施,使临潭县近31.24%的农业人口享受到了低保政策,保障比例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有效地保障了全县农村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
  (一)坚持分类施保,全面完成了农村低保调标扩面工作。自2007年农村低保工作实施以来,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先后进行了三次大的调整。截至6月底,全县16个乡镇全部完成了城乡低保提标工作,今年下拨前三季度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2485.84万元。提标后人均月补差标准达到了65元,完成了省上规定的“农村低保标准由728元提高到850元,平均补助水平由月人均50元提高到65元”的工作目标。同时,县上在具体提标工作中合理确定保障标准,并针对困难群体的不同情况,实施分类救助,在政策上向最困难的群众倾斜,对低保户中老弱病残的“三无” 人员实施重点保障。按照低保对象困难程度分一类、二类、三类进行保障,其中一类保障对象每人每月保障标准为70元,二类保障对象每人每月65元,三类保障对象每人每月60元,全县一类低保对象3187户12748人,二类低保对象4251户17005人,三类低保对象3179户12740人。
  (二)积极落实地方财政农村低保配套资金。按照县级财政每年人均补助96元的要求,连续四年按照政策要求足额安排农村低保金,从资金方面确保了农村低保制度顺利推行和有效实施。其中,2007年县财政安排农村低保金157.31万元,2008年安排农村低保金331万元,2009年全额安排农村低保金395.43万元,今年全额安排农村低保金254.958万元。
  (三)资金管理严密,发放到位。全县低保资金管理工作,严格按照资金专户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的原则,釆用“一折统”的形式发放,程序严格规范,保证了低保金及时、准确、足额的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
  (四)认真落实农村低保“调、减、免”工作。农村低保“调、减、免”工作是上级政府今年对低保工作的一项新的要求,县政府从加强组织领导,农村低保档差的确定、比例的划分到具体的工作步骤和工作措施都做了安排和部署。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合理划分了类别、档差,确定了分配比例、操作程序、工作方法和工作步骤,为确保农村低保工作的进一步落实打下了坚实的工作基础,目前这项工作正在进行当中。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县上在农村低保工作中做了大量的工作,规范和提高了保障工作管理水平,但与低保政策和部分困难群体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工作中仍有一些困难和不足,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提高和完善。
  (一)宣传工作还不到位。尽管在农村低保重新核定和扩面工作中,各级干部做了大量的宣传动员工作,但是,宣传工作还有局限性,一些处于低保边缘的困难群众,由于受教育程度低,参与经济和政治活动的能力弱,咨询意识和维权能力差,对低保政策的程序和享受低保的条件不太清楚,造成这些没有享受到低保的群众时有怨言。
  (二)操作程序不够规范。对低保对象进行评议,是低保工作的核心程序,也是准确确定低保对象的保证,从调查情况看,绝大部分村的低保对象都由村民评议小组进行了民主评议,有评议记录和评议人员的签字画押。但是也有部分村组的评议工作不够规范,有的甚至采取了抓阉的办法来确定对象;评议结果公示和审核后的张榜公示做得不够,有些乡镇只公示了一次,有些仅在各村委会的门前或在一定的小范围内进行了公示,并且公示内容不够全面,使群众对低保户的知情和监督相对受限。
  (三)个别低保对象的确定不够准确。从调查情况看,享受低保待遇的家庭绝大部分符合低保政策条件。但也有个别家庭不符合低保政策条件而享受了低保待遇。这其中有些是乡、村干部友亲厚友安排的,有些是州县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人情关系指定的,有些是在进行了民主评议时受家族势力的影响来确定的。
  (四)应保尽保政策执行难度较大。低保政策要求整户推进,应保尽保,不准搞“分户保”或“平均保”,但是基层在执行过程中,有些乡镇为了避免群众与乡村干部之间,群众与群众之间的矛盾,而实行了“分户保”或“平均保”。也有一些乡镇考虑到应保尽保会使一些家庭人口较多的低保户,享受的金额相对大,会引起其他群众心理上的不平衡问题,从而实行了 “分户保”或“平均保”。
  (五)动态管理力度不够。由于没有严格的检查核准机制,有的低保对象已经走出贫困,家庭状况有了好转,但仍未退出低保。有的地方还存在“养懒汉”的现象,少数因“懒”致贫的参保对象还存在“等、靠、要”的思想,一旦吃上低保,就依靠低保,没有发挥“低保”应有的激励作用。低保在部分家庭中常态化、工资化、终身化的现象确实存在。同时,有些家庭收入虽然突破了低保最低水平,但由于天灾人祸、疾病、子女上学等原因,开支过大或经济结构发生变化,致使生活陷入困境却无法纳入保障范围。
  (六)对家庭经济收入坪估、核算难度较大。国家低保是需要给一些家庭收入低、经济来源薄弱且缺乏劳动力、老弱病残,真正处于贫困的那些弱势群体享受。但是低保政策在提标扩面后,处于低保边缘家庭的户数多,经济收入很难评估,有些隐性收入难以核算掌握,所以这一层面的低保对象的确定难度较大。
  四、意见建议
  低保工作量大面广、政策性强,关系群众直接利益,关系社会和谐稳定,是一项造福于民的系统工程,需要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措施。议题调查组建议县、乡人民政府在今后的农村低保工作中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对低保政策的宣传力度。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为了加大群众对低保工作的支持力度和对政策的了解,避免低保政策在落实过程中造成各种矛盾,乡镇政府还需要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要通过多种渠道,采取有效形式,让广大群众了解和掌握实行低保的目的、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程序和管理方法,切实把低保工作提高到一个更高的水平。
  (二)准确界定低保对象,完善动态管理机制。一是进一步明确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范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应包括因缺少劳动力、低收入造成生活困难的家庭;因灾、因病及残疾致贫的家庭;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及无法定抚养义务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界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要以通过最大劳动努力,仍然达不到最低生活保障线为衡量标准,力争一个不错、一个不漏,真正让那些温饱都难以维持的农村贫困人口在政府的帮助下享受最基本的生存权。二是加强低保对象的动态管理。由于低保对象的收入及相关情况是不断变化的,必须适时根据情况做到保障对象有进有出,保障标准有升有降。因此,要建立动态跟踪管理制度,对低保工作实行每季度统计上报,定期审核更新,确保符合低保条件的及时纳入保障范围。要及时调整低保对象确定不准和“分户保”或“平均保”的问题。
  (三)规范操作程序,实行阳光操作。一是建立检查评议责任制度。入户核查和民主评议是保证低保对象准确性的重要手段,必须靠实基层农村低保组织者的责任,在重点核查和评议之后进行督办和检查。凡是未做到入户核查的、没有进行民主评议或评议走过场的,一律暂停低保资金的发放,并追究组织者的责任。二是建立健全公示制度。要将审核农村低保对象作为村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在乡镇、村两级永久性公示栏进行公示,每次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及时接受群众监督,保证农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四)加强综合救助,整合社会保障资源。一是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农村低保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很大的社会系统工程,仅靠一个部门的力量是不够的,需要社会方方面面的参与,落实各项政策,提供配套服务。要整合部门救助资源,建立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基础,医疗、教育、住房等救助制度相配套,临时救助、社会互助为补充的全方位的社会救助体系,更好地发挥低保作用,提高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水平。二是拓宽低保群体就业渠道。拓宽就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是实施积极的低保制度的重要措施。要充分发挥劳动就业保障体系作用,引导农民广泛就业,创造收入。一方面加强对低保对象的思想教育、技术培训,激发他们的活力,使其具有“造血”功能。另一方面加大劳务输出力度,使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在政府的帮助下实现就业, 增加收入。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1年工作要点安排,县人大常委会组成议题调研组,于5月中旬深入新城、王旗、古战、羊永、流顺等卫生院及县一院、县二院、中医院、卫生局、发改局,就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情况以召开座谈会、听取报告、查阅相关资料等方式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进展情况
  (一)巩固和完善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临潭县率先在全州试行了门诊统筹,提高了新农合医疗筹资水平和管理水平。人均筹资总额由2010年的人均150元,提高到2011年的人均230元,参合率96.62%,住院补偿2221人次,补偿金额419.48万元,实际补偿比51.44%,正常分娩458人次,补偿13.47万元,门诊统筹补偿28409人次,补偿金额45.37万元,门诊慢病补偿18人,补偿金额0.94万元。
  (二)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2010年,初步建立基本药物供应保障体系,成立了药品集中采购配送管理中心,具体负责基本药物制度落实工作,国家规定的基本药物统一釆购、统一配送、统一定价,实行零差率销售。减少药品流通环节,降低经营成本,使农民用上放心安全、优质廉价的药品,缓解了农民群众买药难、看病贵的难题。建立基本药物优先选择和合理使用制度,从今年起,基层公立医疗机构应配备全部基本药物并优先使用。允许患者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买基本药物。实行了药品零差率销售后,基层医疗服务呈现“两降两升”势头,即药品价格下降25%,抗生素使用率平均下降了7.4%;门诊人均次均费用下降16%,住院人均次均费用下降26%;全县医疗卫生机构的门诊量平均增长了41%,医疗机构病人满意度为90%以上,群众基层就医负担开始减轻。
  (三)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1.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完成了羊沙、洮滨乡卫生院、县第一人民医院门诊、住院部楼建设。二是完成了62所村医疗室的建设。三是实施了农村无害化卫生改厕500座。
  2.加强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2009年6月县卫生局拟定《临潭县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方案》以来,有274人次参加了省、州、县学习培训及网上继续医学教育学习,22名在职人员参加专科学历教育,41名村级卫生人员进行“好医生医学教育中心”网站承办的远程教育中专学历学习;招录了13名医疗卫生大学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有效的补充了专业结构不合理和人才匮乏的局面。
  3.推进卫生人事制度改革。通过公平、竞争、择优的办法公开竞聘了17名乡镇卫生院院长和临潭县第二人民医院副院长,享受副科级待遇。医疗卫生单位人员实行“院长竞聘制、岗位责任制、全员聘任制、绩效工资制、医护人员资格准入制”为主要内容的五制改革。
  4.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了药品使用量、抗生素使用量(特别是进口抗生素使用量)、抗生素中青霉素使用比例、病人自费比例等“四个排队”制度,对不合理用药“状元”记录不良业绩,进行公示和处罚。建立了医生处方权管理制度,对有不良业绩的医生进行处方权限制,建立了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月分析评议会议制度。开展了医疗机构“八个排队”制度。(即:医疗机构中医药收入占总收入比例、门诊输液人次占门诊总人次比例、平均住院费用、平均门诊费用、平均单病种费用、平均住院自费比例、大型设备检查阳性率、患者满意率排队网上公示。)建立健全院长、科主任行政查房制度;推行同级公立医院之间的病历共用,检查化验结果共享互认制度;建立药剂师定期查房制度,治理过度检查、过度治疗和滥用抗生素工作的方法和措施,切实减轻了患者负担。
  (四)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全面实施九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建立居民健康档案率60%,0~6岁儿童预防接种率98%,3岁以下儿童体检率47.2%,孕产妇产前检查率和产后访视率均为70%,城镇和农村老年人体检率分别为40%和20%、糖尿病患者管理率95%以上,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率95%以上。同时启动实施了儿童乙肝疫苗补种、农村妇女两癌检查、白内障患者免费(减费)复明手术、农村育龄妇女孕前3个月和孕早期3个月免费补服叶酸6项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五)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公立医院改革正在试点当中。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县政府在医改中虽然作岀了不少努力,也取得了明显成效,但由于发展的滞后,加之自然经济条件的制约,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依然很突出。一是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比较薄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欠账大,乡镇卫生院存在职工生活用房紧缺,生活用房挤占着业务用房,给职工工作、生活带来极大不便。二是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后,造成医疗机构收入减少,改变了医院自主创收和奖金分配的旧体制,因医务人员收入减少,自身利益受到较大触动,医改和工作的积极性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三是医疗卫生技术人员不足。卫生人才总量不足,整体素质不高,结构与分布不合理,卫生技术人员断层,缺乏护理、检验、B超、放射、中医专科、临床医师和管理人员。
  四是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后,政府的补助资金到位不及时,医疗机构的收支出现了很大的缺口,增加了县、乡医疗机构运行的经济负担。县、乡医疗机构的正常运转经费没有列入财政预算。
  三、意见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医改是一项涉及面广、难度大且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实际操作中困难多,社会的期望值也高,要继续广泛深入地开展对医改工作的宣传,及时总结,不断完善,加强正确的舆论引导,争取让社会各界都来关注、支持和认同医改工作,让广大群众正确理解和掌握医改政策,宣传人人享有基本医疗服务这一医改目标,积极引导群众正确面对医改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困难,确保医改工作的顺利推进,形成社会满意、卫生事业发展的双赢局面。
  (二)进一步加强对全县医疗卫生事业的整体规划和资源整合。医疗事业发展不平衡,医疗资源配置结构性失衡,县政府要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和项目,促进全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发展建设。同时,采取对基层医疗机构人员进行奖励优惠政策,使专业技术人员安心在基层工作,要对全县的医疗卫生事业进行统筹规划,通盘考虑,均衡资源。
  (三)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培训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公开招聘机制和免费进修机制。强化医务人员业务培训和医德教育,提高医院管理水平和医疗服务质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卫生权益。
  (四)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对医院、卫生院的监管,尤其是对处方的审核力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监管力度。
  (五)大力发展和推广中医药,加强中医特色医院建设。关于全县住房公积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调查报告
  为了加强对全县住房公积金管理和使用工作的监督,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积极作用,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2年工作要点的安排,5月中旬,县人大常委会组成议题调查组,由分管主任带队,先后深入临潭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流顺乡政府和乡卫生院及乡中心学区、县卫生监督所、城关学区等部门,采取召开座谈会、听取工作报告等方式,对全县住房公积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县住房公积金制度于2000年7月开始实施,原管理机构为临潭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隶属于县城乡建设局。随着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修改,2009年7月,临潭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业务上划甘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原管理机构更名为临潭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由此形成了全州“一个管委会决策、一个管理中心运作、县管理部法人内部授权垂直管理”的统一决策、统一核算、统一制度、统一管理“四统一”的管理运作格局。
  二、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自2009年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后,临潭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在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及财政、审计、金融机构和各缴存单位的紧密配合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严格遵照“管委会决策、中心运作、银行专户、财政监督”原则,全县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指标持续稳健增长,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互助保障作用进一步得到落实和显现。
  截至2012年4月底,全县公积金缴存职工人数5159人147个单位(含部分州属企事业单位),行政事业单位建制缴存覆盖面100%;全县公积金平均缴存比例由2009年的7%提高到了12%,全县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13675万元,住房公积金余额达11348万元;职工支取个人住房公积金2326.26万元,累计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2071.40万元,支持了1122户家庭购房,贷款余额9575.06万元。贷款发放面占缴存公积金人数的22%,相当于全县有五分之一以上的职工家庭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解决了购建房资金短缺问题,有力地提高了职工购建住房的能力,为改善职工居住条件和促进城镇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一)规范内部管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发展基础进一步夯实
  相关部门严格执行甘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的各项规定,按照“统一决策、统一管理、统一制度、统一核算”的原则,不断规范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提取、贷款办法和业务流程,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全面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质,使用统一的文本资料、表格、操作程序和管理软件,为住房公积金准确核算提供了保证。
  (二)拓宽归集渠道,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进一步扩大
  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始终以资金归集为中心,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积极拓宽归集渠道,稳步提高住房公积金归集率和覆盖面。一是通过大力宣传,不断扩大住房公积金的影响力,使广大职工充分认识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自觉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切实享受到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优越性。二是以行政事业单位为工作重点,认真做好财政全额供养行政事业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工作。三是抓大不放小,把部分州属企事业单位纳入了缴存范围,确保了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稳步扩大。
  (三)完善管理机制,住房公积金运行进一步规范
  县人民政府住房公积金管理部紧紧围绕“办事高效、运转协调、操作规范、快速发展、安全有效”的工作主线开展贷款业务,实现了住房公积金贷款规模的快速增长。一是强化机制建设,贷款行为进一步规范。对操作流程进行了完善,对贷款的各个运行过程、风险点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强化了内控机制,降低贷款风险,贷款工作走上了程序化、规范化的轨道。二是创新了贷款种类。抓住住房公积金的“政策优惠、利率最低”的特点,增加了公积金工资存折质押担保贷款和公积金置业担保贷款。将全县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发放方式发展为:公积金联保贷款、公积金工资存折质押担保贷款、公积金置业担保贷款三种,并将三种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和最高期限逐年逐次统一提高至目前的20万元10年。三是强化风险管理,清收力度进一步加大。按照“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核查、逾期即催”的动态风险管理机制,加大了催收逾期贷款力度,确保了资金安全。
  在认真做好住房公积金的归集和贷款工作的同时,做住房公积金管理部认真贯彻执行了《甘南州住房公积金支取管理办法》,坚持规范管理住房公积金支取工作,严人大研究与重点监督工作
  把手续审批关,集体研究审批,防止不当支取和恶意骗、套取公积金现象的发生,保证公积金的支取符合上级管理部门的规定。为了做到有序支取,公积金的支取实行登记排队制度。
  (四)增值收益成效明显
  截至2011年底,累计给职工个人账户结利息241.42万元,累计提取廉租住房补足资金达到12万元,累计提取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达到108.73万元。其中:2011年业务收入238.22万元,其中:给个人结息119.62万元,支付委托银行贷款手续费等10万元,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30万元,提取廉租住房补足资金8万元,增值收益明显提高。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调研认为,全县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和使用情况总体上是好的,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能够严格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严格管理和使用住房公积金,成绩是应当肯定的,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应当引起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重视,认真加以解决。一是《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宣传的力度、广度不够,相当一部分职工包括一些领导干部,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不太了解,对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性质、意义和作用认识不够,尤其是对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支取方面的制度认识不足,也产生了一定的不同意见。二是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工作人员职数偏少,办公用房十分紧缺,严重影响着工作的有效开展。三是一些单位由于领导重视不够,使住房公积金未能按时缴存,甚至出现跨年度缴存的现象,影响了住房公积金的合理使用。四是个别单位随意漏缴、停缴、欠缴住房公积金,甚至存在私存、截留挪用住房公积金的现象,损害了职工的合法权益。五是教育、卫生系统没有实行工资统发,给教育卫生系统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和贷款带来了诸多不便。
  四、几点建议
  (一)切实加大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相关制度的宣传力度。要釆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宣传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为全面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政策营造良好的氛围,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进一步抓好归集工作,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对应缴不缴、欠缴挪用的单位和责任人,要通过行政、法律等多种手段予以纠正。(三)要进一步加大外部监督力度。要继续坚持定期公布住房公积金征缴、管理和使用情况。审计部门要定期对住房公积金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四)教育卫生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创新考核办法,力争尽快实行工资统发,为基层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和贷款创造公平条件。同时要加强对基层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的督查,以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五)在防范风险的基础上,简化贷款程序,适当降低贷款手续费用,提高贷款年限,在公积金的使用途径上,要进一步向中低收入家庭倾斜,发挥公积金制度在帮助中低收入家庭解决住房困难中的作用。对中低收入家庭利用公积金购买限价房、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住房的,在利率、期限上给予优惠。
  (六)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要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力争尽快解决工作人员偏少和办公用房紧缺的问题,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提供有效的保障。
  (七)要进一步拓宽公积金支取范围,允许低收入家庭提取公积金用于房租、物业管理费等住房消费支出;进一步简化公积金支取手续,简化程序、优化服务,保证住房公积金的合理流动,为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关于全县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情况的调查报告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2年工作要点安排,县人大常委会组成议题调查组,由分管主任带队,于5月下旬深入新城、王旗、术布三乡镇以及文化馆、图书馆、青少年文化活动中心,就全县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情况进行了调研,其间,召开了部分县、乡人大代表、乡镇政府和文化站工作人员座谈会,重点对乡镇的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文化信息资源共享、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情况进行了解和实地查看,并听取了县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对全县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情况的工作报告。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情况
  目前,县文广局下属有图书馆、文化馆、洮州民俗博物馆、电视台、调频台、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全县有乡镇文化站11个,农家书屋131家,各类管理人员135人。有各类藏书316000多册,其中县文化馆藏书20000多册,有史料价值的书籍95套350本。文化馆现有馆藏文物148件,其中:国家三级文物17件。全县有县级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单位160处。其中:列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有9处,列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29处。有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40多项。各类文化市场经营户42家。有各类体育运动场地76个,文化广场4处,全民健身晨练点4处。
  二、所做的主要工作
  近几年来,县政府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积极应对公共文化工作面临的发展机遇和挑战,切实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础设施建设逐年推进
  一是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已被国家发改委列入建设项目,中共中央西北局洮州会议纪念馆布展工作将在5月底完成布展,并向观众免费开放;加强了洮州民俗博物馆的设施建设。二是完成了2011年82个农家书屋建设任务及全县40处篮球场地的硬化工程。三是全面完成了 “村村通”工程,安装20户以上自然村设备8900套。
  (二)项目资金投入逐年增加
  一是投资685万元的广电综合业务楼现已竣工,可望在今年8月份交付使用。二是省上下拨了文化馆、图书馆、洮州会议纪念馆、洮州民俗博物馆和文化站的免费开放经费212万元。省文化厅对己建成的11个乡镇综合文化站配发了10万元的配套设备。三是投资5000多万元的兰州市对口帮扶冶力关体育中心场馆建设工程已完成主体工程。三是完成了投资300万元的县有线电视数字化转换3000户。
  (三)群众文化活动开展日益丰富
  一是每年开展“三下乡”活动,组织书法爱好者和艺术团深入乡村,为群众义务书写对联;开展了各类文艺演出200余场次,举办摄影作品、书画作品展等。二是自主拍摄制作了《多姿冶力关》《走基层》《人口与计生》《放飞村官的梦》等专题片。三是成功举办了十四届洮州花儿赛、三届冶力关杯中国公开拔河赛暨洮州拔河节和洮州民俗文化节。四是组队参加了甘南州首届农牧民运动会、中学生田径运动会。五是乡村举办了篮球比赛、赛马、灯谜和烟花燃放、“铁城之春”文艺表演等丰富多彩的活动。
  (四)文化信息资源共享成果明显
  一是加大对广播电视节目采、编、播、录、制作的审查和监听监看。二是对重大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跟踪报道,2011年共播出各类新闻稿件600多条,其中在州台播出184条,省台播出12条。三是农村电影放映建立了县级监管平台,利用GPS定位系统和月报制度对每个放映队的放映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全年完成了1692场次的放映任务。四是财政投资40万元,购进“村村通”设备1000套。对公路沿线非法安装卫星地面接收设施问题较突出的村,按照“清一补一”的原则进行了清理整治。
  (五)文化遗址、非物质文化遗产利用保护逐见成效
  一是完成了全县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中共中央西北局洮州会议纪念馆陈展大纲通过了省上专家的评审,并列为全省第五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二是争取了洮州卫城和磨沟齐家文化遗址国保待批项目。三是建立健全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保护体系,搜集整理了音频、图片、视频资料,健全了档案。万人拔河、洮州花儿、洮砚雕刻技艺、洮州刺绣等5个项目列入省级非遗名录,万人拔河被载入吉尼斯纪录,洮州花儿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为世界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四是积极申报非遗传承人并收集了大批洮州民族服饰、洮州刺绣作品,整理出版了《花儿荟萃》《洮州花儿散论》《临潭史话》等洮州文化书籍。五是拍摄录制了《长川打切刀》《牛氏金属加工技艺》《洮砚雕刻技艺》《洮州刺绣》《走进神奇的磨沟齐家文化遗址》等专题片。
  (六)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日渐壮大
  一是在2011年4月底前全面完成了文体职能合并及资料手续的交接工作。二是建立了临潭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落实了人员编制5名。对广播电视管理人员、新闻记者、文化管理人员进行了不同类型的培训。
  三、存在的问题
  县政府在公共文化服务中虽然做了一定的工作,但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生活需求还有一定差距,还存在一定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思想和工作上缺位。政府对文化事业发展重视不够,对文化建设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中的重大作用认识不足。
  (二)公共文化服务缺阵地。文化馆办公楼年久失修,屋顶漏水严重,设备器材老化,导致工作无法正常运转,图书馆名存实亡,藏书基本上是20世纪80年代以前的,工作处于停滞的状态。农家书屋无书柜、书架,阅览桌椅,书籍堆放地下,无处摆放,不能正常发挥农家书屋的作用。(三)公共文化人才队伍缺乏。全县文化管理服务人员年龄偏大,没有经过系统的专业学习,专业素质偏低,文化专职人员不“专”,影响了正常的文化工作开展。乡镇文化专干管理机制不顺,专业人才短缺,缺乏工作活力。村级基本没有配备文化管理员,只是由村干部或其他村民兼职。城乡爱好文化活动者多,但缺少文艺专业人才和文化活动指导者。有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濒临失传,后继乏人。
  (四)文化事业发展缺资金。全县文化事业财政保障程度偏低,没有把城乡文化活动阵地建设经费纳入财政年度预算,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规模小,影响了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和文化活动的正常开展,文体活动基本设施、设备难以添置,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民族民间文化挖掘等缺少必要的经费。农民业余文体团队因经费短缺,出现了萎缩,有的还濒临消亡。
  四、意见建议
  (一)统一思想,切实提高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重要性的认识。要按照中央、
  省、州、县加强城乡文化建设,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要求和州委提出的“文化撑州”战略,进一步提高认识,把文化事业建设发展摆上县政府统筹社会事业发展之中,尽早拿出临潭县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规划,统一部署,统筹协调,切实加强城乡文化建设的力度,真正做到文化工作“四个纳入”:即纳入党委政府的议事日程、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财政预算、纳入年度政绩考核内容,并作为一项长远的战略任务抓好落实,确保城乡经济、政治、文化协调发展。
  (二)健全制度,完善措施,规范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运行机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是今后我国社会建设发展的一项长期任务。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财政投入机制、运行保障机制、人员培训机制和服务管理机制,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尽快走向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三)加大财政投入,逐步提高县财政对文化事业的保障力度。县政府要加大项目争取力度,要把文化事业发展的必要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建立相应的专项资金,并力争逐年有所提高,用于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设备图书添置更新、正常文化活动开展、文化遗产和文物抢救保护、文化产业的发展、文化“三下乡”活动、民间业余文化团体和农家书屋的补助等,为文化的大繁荣大发展建立稳定的财政保障机制。(四)重视文化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能力。要根据人口规模和文化建设实际需要确定机构编制,配备文化专职人员,明确岗位职责。力争做到有文化站就有文化专职人员管理,有群众需求就有文化专职人员服务。乡镇文化专职人员由县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管理调配。同时要加强文化专职人员培训,不断提高专业素质,增强服务能力和对村级的指导带动能力。
  (五)重视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保护工作。县政府要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传承发展”的方针,注重特色文化的保护与利用、保护与传承。特别要加大洮州卫城和磨沟齐家文化的利用保护力度。县政府要进一步做好濒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重要项目、重要传承人和重要代表作及技艺的抢救工作,确保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使优秀民间文化得到全面繁荣和发展。
  关于全县社会保险工作开展情况的调查报告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3年工作要点安排,县人大常委会组成议题调查组,由分管主任带队,于7月上旬深入长川乡、古战乡、新城水泥厂、城关镇城北社区、卫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单位,就全县社会保险工作开展情况,采取听报告、召开座谈会、实地察看、查阅相关资料等形式进行了深入调查,并听取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社会保险工作的报告。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社会保险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县人民政府,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加大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力度,积极落实各项社会保障政策,全县社会保障体制逐步建立,不断完善,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加强宣传,参保意识不断增强。县人民政府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多种渠道,加强有关社会保险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利用广播电视、短信、横幅、标语、墙报、宣传专栏等媒体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制作大型宣传喷绘16处,悬挂横幅20条,出动宣传车16次,在县有线电视台将社会保险政策滚动播放6个月,编写《致全县城乡居民朋友的一封信》1000余份,张贴到各乡镇及村委会;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各项惠民政策印制到年历上进行宣传。通过多种方式的宣传,强化了广大干部职工和农牧民群众的社会保险意识。
  (二)积极扩面,社会保险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把社会保险工作作为实施“民生工程”的重中之重,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得力措施,加强管理,不断推进,社会保险工作有了较大发展。截至2013年6月底,全县社会保险参保总人数112940人,其中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89519人,参保率98.78%,累计征缴基金2262万元,财政补贴累计4286万元。企业养老保险累计参保1600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7160人,基金征缴4878万元、支出3642万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8594人,基金征缴707万元,支出247万元。新农合参保人数12.48万人,参保率98.47%,累计征收基金8228.38万元,近三年受益群众累计59.67万人次,累计补偿费用7051.76万元。失业保险参保职工3335人,基金收入471.76万元,近三年来,为企业改制的279人共发放失业保险金197.42万元。工伤保险参保3983人,累计征收基金64万元。2011年实施生育保险以来,目前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参保1451人,累计收缴基金49万元,支出23.3万元。全县计生两证户参保5237人(两女户4478人,独生子女户759人),已全部享受国家优惠政策。
  (三)落实政策,杜会保障能力不断增强。县人民政府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真贯彻社会保障政策。在社会保险实施中,对资金监管做到收支两条线,资金征缴实行地税征收、专户省级统筹管理。连续几年对企业退休(职)人员退休金做了调整,调整后退休金人均每月达到1528.67元。全县共有427名企业退休(职)人员和“五七工、家属工”享受优惠政策。自2013年1月起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进行了调整,累计为60周岁以上符合待遇领取条件人员发放养老金3428万元。全县被征地农民均为部分失地农民,按照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2010年10月,按照州人社局《关于调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待遇支付标准方案的通知》要求,2011年8月,开展了公务员医疗补助和大病医疗互助,城镇职工每年最高支付限额达10万元,城镇居民每年最高支付限额达4.5万元。启动实施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工作,参保居民除了住院时可以享受到医疗保险待遇外,到门诊看小病、常见病也可以使用统筹基金报销部分费用。同时,对依法关停企业退休人员参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进行了参保,落实了县级财政补助。2009年、2010年分别为县供水公司76名职工从失业保险基金州级调剂金中申请了困难企业社会补贴29.1万元。提高了失业金发放标准,每人每月709.5元。为符合失业条件的82名失业人员发放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费10.29万元。
  (四)科学管理,社会保险基金日益规范。在工作实践中不断探索,建立健全各项基金管理制度,规范了业务流程,建立了监督制约机制。全面实施基金收支两条线管理,从源头上防止贪污、截留、挤占、挪用基金问题的发生。进一步加强对基金征缴、申领、支付以及基金档案账簿的管理,及时开展基金管理专项治理和年度审计,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内控体系,从制度上堵塞基金的“跑、冒、滴、漏”,杜绝了基金管理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确保了各项社保基金安全运行,促进了全县社保事业的健康发展。
  (五)强化服务,社会保险管理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断完善信息系统建设,社会保险业务经办工作基本上实现了信息化管理。16个乡镇、6个社区和县农保中心共计23个节点金宝专网链接稳定,社会保险工作也全面实现了网络化办公。同时积极开展优质服务活动,提高经办能力,简化办理程序,努力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通过努力,获得了州、省甚至国务院的表彰奖励。
  二、存在的问题
  县政府在社会保险工作中虽然做了一定的工作,但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还有一定差距,还存在一定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对社会保险认识不足。一些部门和企业对职工参与社会保险认识上有偏差。对为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工作缺少责任感,或者不为职工参保或者有选择性的为职工参保;有些企事业单位对职工缴纳养老、医疗保险较为重视,但对工伤、失业、生育等所谓小保险认识不足,参保积极性不高。还有一些企业法人法律意识淡薄,社会责任性不强,未缴纳任何社会保险,不愿给职工参加养老保险,只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
  (二)部分社会群体参保覆盖率仍旧偏低,扩面征缴难度较大。缴费负担较重,企业社会保险扩面征缴“空间”越来越小。当前企业和灵活就业者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偏高,增幅较大,企业和职工缴费负担较重,一些年轻员工及农民工参保积极性不高。广大干部群众对社会保险参保认识不够,缴纳个人部分的人员很少,欠费严重。
  (三)社保管理服务水平有待提高。随着社保工作量的不断增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分工作机构编制过少,存在人力不足的状况,影响了正常工作的开展。另一方面,乡(镇)社区社保服务体系还不健全,办公条件差,设备落后,业务素质不高,不能满足需要。
  (四)财政投入不足,财政对社会保险的补助资金到位率低。县级财政共拖欠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共计1666.4073万元,严重影响了社会保险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意见建议
  社会保险工作关系国计民生,涉及千家万户,继续加强对社会保险工作的领导,积极推进社会保险体系建设,是县政府的重要责任,应该成为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全县社会保险工作已经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和基础,下一步应该在继续探索、发展的同时,重视完善、规范和提高。根据调查,提出以下建议:
  (一)要进一步加大社会保险工作宣传力度。要进一步开展一系列有广度、有深度、有力度的宣传活动,运用多种形式,把各项社会保险政策法规宣传到位,做到家喻户晓,要注重政策法规宣传的针对性,通过宣传,切实纠正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认识上的不足和观念上的误区,强化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意识,在全社会形成积极参加社会保险的共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要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险的扩面、征缴工作。要高度重视,积极主动的开展工作,健全机制,做好社会保险扩面、征缴的各项工作,努力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要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和舆论等手段强化征缴,探索建立扩面、征缴工作的长效机制。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缴监察和稽核,要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征缴情况,对欠费大户实行动态管理,跟踪追缴,特别是工伤、生育、失业等保险要继续加强社会保险费用征缴,要以私营改制企业、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为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意见,采取有力措施,依法强制征缴,积极探索跨地区社保关系接转衔接问题,消除参保人员后顾之忧。
  (三)要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动态分析和预警机制,及时研究基金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积极做好基金的保值增值工作;要加大对冒领、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力度,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运行;县审计局要继续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情况的审计监督。
  (四)要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工作资源整合。加强对社会保险工作职能和相关资源的整合,加强社会保险扩覆、基金征缴和部分行业的社会保险政策落实工作,加强对现有社会保险项目的协调、衔接和完善。
  (五)要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险工作水平。要加大资金投入,狠抓社会保险工作的信息化建设,保证全体参保人员的社会基础信息的准确性以及社会保险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要切实加强服务机构建设,加强对经办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健全工作评价体系和考核办法,不断规范服务行为、公开办事程序、公正执行社保政策,不断提高社会保险管理和服务水平。
  关于全县卫生专业技术队伍建设情况的调查报告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3年工作要点安排,县人大常委会组成议题调查组,由分管主任带队,于11月下旬深入县卫生局、县二院、洮滨卫生院、长川卫生院、城关城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单位,就全县卫生专业技术队伍建设情况,采取听报告、召开座谈会、个别交流、走访了解等形式进行了深入调查,并听取了县卫生局就全县卫生专业技术队伍工作的报告。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总体情况
  近年来,县人民政府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加大卫生系统人才资源的开发利用,充分调动了卫生系统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了医疗卫生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推动了全县医疗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促进全县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全县有医疗卫生单位27所,其中县级综合医院2所、中医院、疾控中心、妇幼保健站、卫生监督所各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所、社区卫生服务站1所、中心卫生院3所、一般卫生院14所。
  卫生系统现有职工506人,有专业技术人员479人,其中大学本科67人,大专204人,中专及以下249人;副高级职称14人,中级职称112人,初级职称181人,初级以下172A;执业(助理)医师178人,注册护士83人,药师(士)18人,技师(士)8人,检验师(士)19人。
  全县共141所村卫生室,现有乡村医生150人,均取得了“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其中大专以上学历6人,中专和即将取得中专学历的111人。
  二、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加强领导,稳步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县人民政府把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作为关注和改善民生、构建和谐临潭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加强组织领导,积极争取国家和省上支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有效措施,推进医疗卫生改革,加大了医疗卫生公共设施建设、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了医疗卫生条件,提高了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使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真正享受到了改革的成果。
  (二)重视人才,逐步增强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县人民政府在加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卫生人才培养目标与规划、经费安排、增加编制、人员招录、待遇提高等方面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提供了支持和保障。至2008年以来,通过事业单位考试、“三支一扶”等形式公开招考聘用县、乡卫生专业技术人才285名,在用好现有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的同时,适时引进了高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和紧缺急需人才,改善了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结构,缓解了临潭县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紧缺的现状。
  (三)注重培训,多渠道培养专业技术人才。根据国家和省上的培训项目,重点培训了住院医师、全科医师、乡(镇)卫生院产科医师,并邀请省、州(市)医疗卫生专家到临潭县医疗单位临床带教。2008年以来,共培训县、乡卫生技术人员700余人次,制定了村医每周到乡镇卫生院进修一天的制度,提高了村医的业务水平。
  (四)不断完善和加强制度建设。近年来,县人民政府全面推行全员聘用制和中、高级职称竞争上岗制,推行和完善业绩与报酬紧密挂钩的分配制度改革,充分调动了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五)强化服务,不断增强医德医风建设。县人民政府通过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整体素质,改善医疗服务态度、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使广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牢固树立了救死扶伤、以人为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
  三、存在的问题
  县人民政府在卫生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工作中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与社会发展的要求和人民群众期盼享受优质医疗卫生服务相比还有一定差距,还存在一定的困难和问题。
  (一)素质结构不合理。正规院校毕业的人员缺乏、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紧缺,初级专业技术职称及以下的的人员比例偏高。
  (二)部分卫生管理干部管理理念比较滞后。由于普遍存在未系统学习过现代医院管理知识,多数管理干部来源于技术骨干或学科带头人,缺乏系统的管理知识的培训,忽视了对政治理论、法律法规、财务知识等方面的学习,不能适应现代卫生事业发展的需求。
  (三)派出培训专业技术人员困难。由于专业技术人员紧缺,每个职工身兼数职,派出进修、学习人数适当增多,就会使有些科室出现空档。所以造成有些单位放弃或压缩进修人数。部分进修人员,因系统性、针对性不强,进修回来后开展不了工作;内部培训学习也因缺乏系统性、长期性、针对性而效果不明显。
  (四)各类专业技术方面人员缺乏,不能满足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在乡镇卫生院中急缺救护车司机、计算机、财务方面的人员,在专业技术中,影像诊断、检验、中医等专业尤为缺乏,不能满足实际工作的需求。
  (五)人才引进环境不优越,人才激励竟争机制不健全。由于大专院校毕业生实行自主择业后,编制、工资、福利待遇等问题制约了人才引进,即使进来了也留不住,造成部分人才流失。有些人才仅仅把医院当成了他们在取得“资格证”前的一个实习基地,或者说迈向一个更高平台的跳板。
  (六)人才分流导致储备不足。由于一部分经验丰富的名老医师退休,部分年轻的优秀人才被其他部门挖走或调离卫生机构,部分具有闯劲的人才外出高就或自主创业,从而导致了医疗卫生机构现有人才不足。
  四、意见建议
  (一)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提高人才队伍素质。县人民政府根据现有人才队伍情人大研究与重点监督工作
  况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方向制定人才培养计划及具体实施方案,有目的、有计划培养人才,培育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梯队,保障全县卫生事业可持续发展的专业技术人才后劲。对现有人员可采取“外培内训”的方式,一方面选派职业道德优秀、技术素质良好的人员参加学习培训或送往上级医院进修学习,争取援助单位的技术指导。另一方面,以医疗机构为核心,定期自行组织业务学习,制定详细、周密的培训计划,全面加强医务人员的“三基”训练(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以及专业知识的培训。同时,鼓励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加强在职学历教育和医务人员通过各种学历教育途径提高学历层次,以逐步提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的整体素质。
  (二)创新人才引进机制,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县人民政府要加强对高层次人才的创新引进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解决优秀人才引进所涉及的编制、待遇等方面的相关政策,每年可以考虑打破编制、身份的束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有专业技术特长的急需专业骨干,充实到医院工作。要积极向省、州争取编制,将现有的本地卫生院校毕业生降低招录门槛,逐年分批招录到卫生系统工作,为本地卫生事业创造比较稳定的卫生人才队伍。
  (三)优化人才使用环境,营造“拴心留人”氛围。人才的流动往往受利益机制的驱动和工作、生活环境的影响,所以要尽力创造“拴心留人”的环境,釆取措施改善现有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的工作和生活条件,落实好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资福利待遇,尽可能地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倾注个人情感、提供发展平台,真正做到用事业留人、用感情留人、用适当待遇留人,使其感到优越,看到希望,有所留恋,避免现有优秀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的外流。倾注情感,返聘退休人才,对于那些确有专长和较高资质且身体健康的退休老干部可以把他们留下或者聘请进来继续工作。
  (四)设立人才奖励基金,全面激励人才。县人民政府应考虑设立由政府、社会等各方面注资而形成的人才奖励基金,专门用于对有特殊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的奖励,从而提高专业技术人才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使专业技术人才的作用充分得到发挥。
  (五)在摸清现有人才和急需人才的底数的基础上,建立卫生系统人才库。制定详尽的人才管理办法(包括人才的选拔、培养、使用),使人才队伍管理工作走上科学化、规范化的道路,使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全面建设和不断发展形成长效机制。(六)整合资源,优化组合卫生专业技术队伍。由于卫生专业技术队伍的短缺和新的计划生育政策的实行,卫生院、计生服务所可以探索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以缓解卫生专业技术队伍的短缺。
  (七)以思想政治建设为重点,不断提高管理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县卫生主管部门要突出抓好卫生系统人员的法律法规等知识的学习,提高管理人才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加强管理人才教育培训工作,走多渠道、多形式培训的路子,努力提高管理人才队伍的理论和业务知识水平。
  关于全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5年工作要点安排,县人大常委会组成议题调研组,就全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进行调研。调研组由常委会分管主任带队,于7月上旬深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质监局、县工商局、县农牧局、县教育局、城关镇、新城镇、冶力关镇、古战乡等单位进行了座谈和专题讨论,对种养殖基地、食品加工作坊、餐饮店、超市、农贸市场和学校食堂、食杂店等食品经营主体进行实地察看,并听取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全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报告。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县食品安全监管基本情况
  全县16个乡镇141个行政村,纳入监管范围的有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118家、流通领域食品经营户687家、餐饮服务单位326家,学校食堂32处。
  二、所做的主要工作
  (一)营造氛围,加大宣传力度。一是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食品药品投诉举报12331主题宣传日、科技下乡、食品安全宣传周、农技培训、执法检查等活动进行法制宣传,结合节日宣传主题,通过县城广场、新城主街道、冶力关文化广场悬挂横幅、散发宣传资料、设立咨询服务台等形式,广泛开展了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
  (二)扎实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一是在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等重大节日期间,对食用油、鲜肉及肉制品、奶制品、饮料、儿童食品、米面制品和各类散装食品、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农贸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作为重点监控对象,对中小型餐馆进行日常巡查,保障了群众饮食的安全。二是在冶力关景区食品市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大中型餐馆、流通环节食品批发零售门店的环境卫生、加工操作、索票索证、台账记录等情况进行全方位检查。专项整治共出动执法人员48人次,检査食品生产小作坊2家,食品流通户33家,餐饮服务单位35家,农家乐56家,下发监督意见书13份,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13份。三是加强了食品安全问题整改工作。在全县食品市场进行针对性的执法检查,清理整顿无证无照食品经营行为,规范食品经营者的主体资格,督促落实了索证索票等经营者自律制度。检查食品加工经营户669户次,查缴劣质、过期食品100多公斤,查处违法行为2起。四是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集中整治月活动,整治检查以城关、冶力关镇为主9乡镇食品药品经营户683户次,共查处过期食品100余公斤。五是强化交易市场监管。督促辖区内动物及其产品交易市场落实动物防疫、卫生、消毒、无害化处理等制度,建立入场登记、消毒记录和经营户购销货台账,确保产品凭证上市交易。
  (三)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的监管。一是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馆、小食杂店纳入日常监管范围,进行备案登记、安全承诺、健康体检,实行动态管理。二是加强流通食品监管。严把食品流通许可关,对提交食品流通许可申请的企业,提高准入门槛,对达不到许可条件的坚决不予许可。对农村食品市场进行了专项整治行动,推行食品安全状况“外置化”公示牌,“外置化”覆盖率已达98%,净化了全县食品市场环境,规范了食品经营秩序。三是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严把餐饮服务食品准入关,推进餐饮服务环节“明厨亮灶”工程、示范创建工程,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率为75.4%,健全完善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开展餐饮洗消保洁等专项整治和不合格食品清理整治工作,提高了餐饮服务安全监管水平。四是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对学校食堂和学校周边环境进行了专项整治。五是加强了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监管。落实了婴幼儿配方乳粉专柜经营的要求,严把进货检查验收关。六是加强了麻辣小食品、“三无产品”、过期、假冒伪劣食品的监管。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辣条”、过期、“三无”食品全部予以没收,正面教育和引导经营者不再经销“辣条”等严重危害少年儿童健康的“三无”小食品,儿童食品的市场得到了进一步的净化。七是加强了保健食品监管。持续开展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规范了保健食品市场秩序。
  (四)建立了食品安全监管的应急体制和长效机制。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为确保食品安全,各职能部门能充分发挥应有的效能,县政府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一系列相关文件,为全县的食品安全工作提供了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制定了《临潭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预案制度,建立健全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体系和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体系。
  (五)大力推进食品检测设施建设。省食药监局下拨专项资金为各乡镇食药监所配备了办公设施及执法检查设备,为重点乡镇配备了快速检测箱。
  (六)保障食品安全监管经费。县政府加大了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经费的保障,将食品药品监管经费10万元列入了县级财政预算。
  (七)加强食品监管队伍建设。县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编制共31人,16个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核定编制共53名,现已到位40人,食品药品监管干部队伍得到了有力加强,基本满足了开展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需要。
  (八)积极推进食品安全电子追溯平台建设工作。县政府在全县范围内启动实施了“食品安全电子追溯平台建设”工程。截至目前,在各类食品生产经营户安装食品安全电子追溯平台41家,其中,学校食堂的安装率85.7%,其他大中型餐饮、大型商场(超市)、流通环节经营户的接入工作正在逐步展开。
  (九)分工协作,增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整体合力。加强了与卫生、公安、工商局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整合执法资源,增强执法效能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扎实有效,成效明显。
  三、存在的问题
  (一)全社会食品安全的意识还不强。部分食品生产和经营者守法意识、道德意识、诚信意识淡薄,为了追逐高额利润而制售假劣、过期产品,食品摊贩的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敷衍了事,一些“两证”不全的食品加工业户,违规、违法现象较为严重,加之生产加工设备落后,食品原料低劣,对消费者的身体健康造成了严重威胁。大多数消费者缺乏食品安全知识,对食品安全的辨别能力较低,安全质量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不强,为不合格食品提供了市场,给食品安全造成极大的隐患。
  (二)流通环节问题较多。一是学校门口的食品卫生状况堪忧。学校门口食品经营多为小吃店、小摊点,许多包装食品经常露天摆放,风吹日晒使食品在保质期内就己经变质,严重影响学生身体健康,造成食品的安全隐患。二是无证照流动摊贩问题较多。无证照流动摊贩在县城及各乡镇均有存在,大多集中于广场、农贸市场以及学校周边等人流密集地区,这些无证照流动摊贩无保洁、消毒等设施,卫生条件差,“三无”、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品较多,严重危害到群众健康安全。三是由于食品添加剂的检测工作比较复杂,是否存在食品加工者擅自添加或多加食品添加剂以及食品掺杂掺假的现象很难发现。
  (三)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执法装备紧缺。一是机构改革后,食品药品监管职能部门办公用房和业务用房严重不足,32名干部只有办公用房6间,人均办公面积不足4平方米。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因无独立的实验室,食品检验检测仪器设备均无法安装,一些重要的食品安全检测项目无法开展,只能凭经验判断。食品监管的流域面积大,监管对象量大面广、经营分散,监管任务相当繁重,监管工作大多数在户外,执法车辆紧缺,执法经费紧张,严重影响着执法办案工作的深入开展。二是信息化建设任务繁重,建立全省统一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综合业务系统及全县范围内的信息共享迫在眉睫。
  (四)农村监管力量薄弱,问题食品流向农村。农村食品经营呈现“低、小、散、多”的状态,农村食品现场多以小规模食品销售和消费的形式存在。个别农民贪便宜,部分商家图利润,不合格、过期、变质、假冒伪劣食品以低廉价格通过“小字号”食品经营企业充填农村食品市场。非法食品经营企业利用农村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不健全,监管力量不足、监管资源匮乏的现实,向农村转移,躲避监管。因而,出现农村市场食品质量合格率明显低于县城的情况。“一专三员”的作用发挥不够,对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还不能完全履行。
  (五)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有待于提高。由于全县食品行业多、小、散、乱,监管人员的安全意识、法律意识淡薄,监管的系统性、整体性、协调性不强;监管工作的开展不平衡,对当前面临的监管形势和监管任务分析的不深、不透,监管的方式陈旧、措施手段落后;监管业务水平和能力素质不高,日常检查频次多,但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弱,监管效率比较低。
  四、意见建议
  (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环境。县政府应将《食品安全法》的宣传教育纳入普法规划,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地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设立食品安全信息宣传专栏,开通短信平台,特别是要面向农村地区,釆取通俗易懂的方式,广泛深入地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辨别假冒伪劣产品的基本知识,让食品安全知识走进千家万户,从思想上逐步树立食品安全事关自己生命安全、事关社会稳定的意识。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法律观念和食品安全意识。在线有线电视台、街道显目位置曝光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典型案件,惩戒不法分子,警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承担起社会责任,自觉遵纪守法,保证食品安全。广大消费者也要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觉抵制不安全不健康食品的能力,共同营造和维护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
  (二)进一步提高对食品安全重要性的认识。食品安全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因此县政府要对食品安全工作高度重视,各监管部门要尽职尽责,加强配合,增强综合监管能力。一是要不断丰富和发展科学监管理念,坚持依法监管、为民监管,把确保公众饮食安全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采取对食品安全问题“零容忍”的态度,继续开展专项整治,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使严惩重处成为食品安全治理常态,有效消除安全隐患。二是建立科学有效的监管方式。食品产业链长,利益环节多、风险因素多,把产业链转变成责任链,建立健全质量追溯制度,及时发现和消除风险,让企业和经营者真正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三)进一步坚持全程监管,严格执法整治。一是加强对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要严格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准入制度,不能随意降低标准和门槛,从源头上把好关。对不符合规定和违反程序的厂商要严查重罚,坚决整改或取缔,真正起到震慑作用。加大对国家禁用农药的监督管理和打击力度。二是加强对流通环节的监管。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加大产品抽查力度和检查批次,坚决查处收缴销毁过期和变质的食品,确保进入流通领域的食品安全。三是加强对餐饮业的监管。重点对生产和经营场所环境卫生、原辅材料进行整治和规范,禁止不安全和不卫生的肉、菜上桌入口,让百姓吃得安全,吃得放心。加大农村义务教育营养餐、夜市摊点、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防止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四)进一步理顺监管体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县政府要进一步完善和强化食品安全综合评价体系建设,将食品安全纳入县政府的目标考核体系,推动政府责任的落实。一要以“保安全、促规范、严惩处、建机制、增亮点、树形象”为目标,不断健全食品安全责任体系,逐步建立以政府监督、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的食品安全体系建设。二要建立县、乡镇食品安全监督网络,充分发挥“一专三员”负责食品安全的日常检查和监督。三要建立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基金,将举报查处后的罚没部分收入作为奖励基金,调动全社会食品安全人人有责的积极性。四要加强企业诚信建设,提升监管效能。深入开展以“讲责任、讲诚信、讲良心”为主要内容的企业诚信文化建设,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中推行“黑名单”制,对制售食品违法的行为,从严从重打击和处罚的情况向社会公告,并列入黑名单逐出食品行业,不得再生产和销售。五要完善食品安全形势分析评估和预警机制,提高对食品安全风险分析和事故的快速应对能力,着力探索和实践事前监管、动态监管、有效防范、处置及时的监管长效机制。六要建立健全定期巡査、检验检测等制度,继续扎实开展食品专项整治,使各项监管工作常态化、规范化。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综合监管机制,多方协调,密切配合,研究探索建立完善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整合监管人力资源、检验检测资源、信息资源,构建信息交换平台,做到食品安全监管资源共享,切实推进食品安全工作健康发展。
  (五)进一步创新监管方式和技术手段,提高监管水平和服务质量。负有食品安全监管职能的县人民政府和各职能部门,要努力探索新形势下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新路子、新途径,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和技术手段,要借鉴外地一些先进的管理经验,对一些平时不易监管的早餐夜市、集贸市场、集体食堂、生猪活禽屠宰等时间性、流动性较强的食品生产经营行为,适时加强监管。建立健全有效的食品安全城、乡、村监管网络,要将监管重心下移,努力克服食品安全监管中的漏洞、盲点和死角。
  (六)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食品监管保障机制。在对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过程中,国家法律规定对食品进行抽检不得向企业和经营者收取费用,因此,县人民政府要加大监管经费的投入,并随着财力增长逐年增加。在现有基础上,适当增加县、乡两级监管部门执法人员编制,加强工作力量,保证工作的需要。进一步改善食品安全执法交通工具、检验检测装备、取证工具和信息化设备,解决检不了、检不出、检不准、检的慢等问题。努力克服重收轻管、重执法轻服务、重县城轻农村的弊端。加大对市场建设投入,改善硬件、完善设施,提升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安全、放心、满意的购物消费场所。
  (七)进一步加强食品电子监管水平,提升监管能力和效益。要充分利用现有信息资源和基础设施,构建食品监管系统互联互通的信息化平台,加强行政审批、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信息化管理,达到动态监管、适时监管和全过程监管的目标,提升监管工作的科学水平和效率。
  (八)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县政府要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执法人员的思想教育、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增强贯彻执行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强化监管执法人员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大对执法队伍的业务指导,督促检查,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培训,提升综合监督管理能力,专业技术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努力建设一支专业素质强、知识结构合理的食品监管队伍。加强执法人员行为自律教育和廉政建设,既要严格执法,更要文明执法,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
  关于县人民法院民商事案件审判情况的调查报告
  根据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议题和主任会议安排,县人大常委会由分管领导带队,以民族法制工作委员会和办公室组成议题调查组,于8月4日至12日,深入县人民法院以及新城、店子、王旗、冶力关四所基层法庭,就县人民法院换届以来民商事案件审判情况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调查方式
  这次调查以召开座谈会,听取基层法庭和相关方面的报告,查阅有关案卷资料、调解记录和审理判决书,走访、询问个别单位和案件当事人,基本掌握了县法院自换届以来对民商事案件的审理情况。
  二、审判民商事案件的基本状况
  县人民法院所辖新城、店子、王旗、冶力关4所基层法庭,共9名法警,除新城为三人庭外,其余三庭均为二人庭。基层法庭的人数占全院44名在职法警的20.5%, 这4所法庭的9人,承担着以流顺乡以下10乡镇的民商事案件的审理工作。县法院承担着以羊永乡以上6乡镇的案件审理工作,主要由立案庭、民一庭、民二庭和执行庭负责全部案件的立案、调解、审判、执行工作。目前,全县所有案件先到县法院立案庭立案,然后转辖区院庭审理办结。案件审理中全院基本遵循“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方针。同时,从报告看,人民法院通过审理民商事案件,依法调整家庭、邻里和社会经济关系,及时化解各类矛盾和纠纷,从而起到了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县经济的健康发展。
  三、工作成效
  县法院自换届以来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常委会的有效监督下,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工作方针,认真审结民商事案件,为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平安临潭做了一定的工作。
  (一)案件的审理情况
  2007年1月至2008年7月县法院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394件,占全院总收案件数的80.4%,其中2007年受理民商事案件254件,审结227件,结案率为89.4%;2008年1月至7月受理民商事案件140件,审结101件,结案率为72%。四所基层法庭2007年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61件,占县法院收件总数的24%;2008年共受理77件,占县法院收件总数的55%。在394件中涉及婚姻家庭纠纷的案件191件,占民商事案件总收案数的48.5%;涉及经济合同类纠纷的152件,占民商事案件总收案数的38.6%;涉及侵权和财产权属纠纷类51件,占民商事案件总收案数的12.9%。
  (二)依法审理,促进全县社会和谐和经济发展
  依法审理民商事案件是我国法律赋予法院的一项重要职责,通过依法调整各种社会关系,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一是认真审理婚姻家庭纠纷。婚姻家庭纠纷是民商事案件中的主要部分,其特点为发案率高,涉及面积大,案情比较复杂。从调查看,县法院把审理好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作为搞好民商事案件审判工作的基础,掌握动向,分析案情,调审结合,依法审结。审理中注重调解工作,在“调”字上做文章,对案由明晰、事实清楚的案件,给当事人讲明法律规定,利弊关系以及各自承担的法律责任,让当事人对自己打的官司输的清楚、赢的明白。
  二是注重证据,公正审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经济合同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维护经济合同的合法性,保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是法院审结案件所遵循的原则。在案件审理中,县法院注重对合同效力和合同构成案件的审查,平等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三是依法审理权属侵权纠纷案件。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法院受理的侵权和财产权属纠纷类案件日益增多,案件种类多样化,就公安机关交通肇事和治安案件中起诉到法院的人身损害和财产赔偿纠纷大幅度增加,审理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法规,依法确认财产权属,及时调审侵权行为,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经济社会的有序发展。四是充分发挥调解作用。民商事案件的调解是执法工作的优良传统和有效方式。在案件审理中,法官们凭着对人民群众负责的态度和对党的法律尊严的忠诚,对当事人多次进行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讲之以法,进行反复说教,尽可能把纠纷在调解中予以解决。在这种办案方式的促使下,既是一些调解不了的案件,判决后由于说教得当,处理公正、当事人心知肚明,都能服判息讼,因而很少有上诉案件。五是加强监督管理,提高审判质量。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是法院干警的生命线。加强管理,提高审判质量是每个法官追求的目标。近年来,县法院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地审判监督管理制度,基本保证了案件的公正审理。2007年在全州法院执法检查中,县法院的案件通过州中院的顺利检查,没有发现错案和超审案件,在年终的评查中,县法院的案件质量得到州中级人民法院的好评。
  (三)关于执行工作
  执行工作是“官司”的最后一道程序,是法院工作的重要方面,也是司法权威的体现。如果案件审判后执行不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就无法得到保护,法律也就失去了公正和权威。一是把执行工作贯穿于审判结案的全过程,对有可能涉及执行标的的案件,在接手时注视当事人的经济状况。干警在下乡调查、了解案情时,就多方了解当事人的经济,财产状况,对必要的财产予以清点登记;对有可能藏匿、灭失的财产人大研究与重点监督工作
  予以保全;对银行存款予以冻结等,确保了案件的依法审结。二是对调解案件做到当天审理当天执行,绝不拖到第二天,不给案件在执行中留下隐患。三是主动向辖区党委政府报告案情,力争做到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和指导,促使案件及时顺利执行。
  (四)接受人大监督、改进法院工作
  在接受人大监督方面,县法院在履行每年一次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通过审议报告接受人大代表监督外,在日常工作中认真接受县人大的工作监督,对人大转来的代表意见、建议和群众上访信件,县法院认真对待,及时办理答复。2007年办理县人大转来的信件4件,2008年上半年转来1件。这5件都是当事人到县人大常委会上访的信件,法院都作了答复或办理。
  (五)注重审判队伍的建设
  县法院从事民商事审判业务的部门有民一庭、民二庭和新城、冶力关、王旗、店子4个基层法庭。根据县法院内设机构的业务分工,民一庭和基层法庭主要负责婚姻家庭案件、权属侵权案件的审判。民二庭主要负责经济合同类案件和企业破产类案件的审判。目前全院从事民商事案件审判业务的人员有19人(其中民一庭6人,民二庭4人,四所基层法庭共有9人)占全院干警总人数的43%。其中具有审判资格的法官10人,占从事民商事案件总人数的52.6%,书记员、法警9名。占47.4%。文化程度上,本科5人,大专14人,分别占从事民商事案件总人数的26%和74%。
  近年来,县法院根据建设学习型法院,培养专家型法官的要求,不断加强民商事审判队伍的建设。一是深入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座谈会上讲话“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不断加强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2007年开展整顿机关和干部作风教育,2008年开展弘扬正气,树立新风,构建和谐新临潭主题教育活动,用科学发展观和法律法规武装干警头脑,提高审判队伍公正司法、服务人民的群众意识。二是狠抓业务能力建设,积极参加岗位练兵、业务竞赛和上级法院组织的各种培训,支持鼓励书记员参加国家司法任职资格考试。通过各种学习教育活动,县法院民商事审判队伍的素质得到明显增强和提高。2007年有2名书记员通过了国家司法任职资格考试,取得了法官资格。今年又有7名书记员参加了省法院举办的司法培训和考试,司法审判队伍的素质正在逐步提高。四、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今年上半年因受“3•14”事件,“5•12”汶川大地震的影响,致使今年上半年的审判工作出现积压拖欠现象。二是民商事审判人员工龄长,年龄偏大,基本都是业务骨干,有的长期担任基层法庭的庭长,个别庭长任职十多年还是副科级,职级待遇低,待遇上不去,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干警工作的积极性。三是新城、店子、冶力关三所法庭受拆迁影响,没有像样的办公地点。原庭拆迁,新庭迟迟不能建好,对法庭的审判工作和财产、案卷资料的保护造成了很大困难。四是基层法庭辖区面积大,路途遥远,没有办案用车,办案主要靠租车和步行,更谈不上现代化办公。条件的制约,影响着案件的快速审结,有时迫使办案人员让当事人加油或租车等违纪现象的出现。五是办案经费严重不足,2007年度县法院只给每个基层法庭2000元,今年至今县法院只借给各庭2000元的办案费,差旅费长期拖欠,报销不及时。县法院实行200元的办案包干费,今年在油价一度升高、物价不断上涨的情况下200元严重不足。六是执法中缺乏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干警在办案时遇到人身攻击或辱骂时,得不到应有的法律保障,在干警的思想上容易产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或者不干事才无事的错误思想。七是缺乏奖励机制,缺乏公平的奖罚措施,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得不到激励,出现干好干坏一个样的消极现象。八是办案人员少,力量不足,基层法庭成立不了完整的、独立的审判庭。审判委员会很少开会,有的案子得不到审委会的评议,从而使案件得不到及时审结。
  五、几点建议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干警的政治思想觉悟,把上半年拖欠的工作赶上去,把未审理的案件审理好。二是县法院应多关心支持干警的生活和学习,积极主动地推荐提拔一批年轻干部,解决一些业务骨干的职级待遇,使他们劳有所得。同时要加强干警的业务培训,努力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三是想方设法,督促新建的新城、店子、冶力关三个基层法庭尽快竣工,使他们有一个宽敞的办公地点。四是适当增加各法庭的办案经费,促使办案时效和质量的提高,还可避免在办案中的违纪违规现象的发生。五是加强执法中的安全保障措施,以法保护干警的人身安全,激发干警办案的热情和积极性。各庭之间应加强协作,联手执法,充分展示法律的尊严和司法机关的权威。六是为了方便群众,提高办案速度和质量,部分案件可在基层法庭立案并审结。七是尽快建立一套规范、科学、合理的适合临潭法院实际的年度考核评价体系,引入激励竞争机制,促使法院工作逐步向规范化、正规化迈进。
  第二节执法检查
  关于全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09年工作要点的安排,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听取并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情况的报告。为了给常委会提供可靠依据,审议时能有的放矢,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由县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带队,县人大法制民族工作委员会和办公室的有关人员组成执法检查组,于今年7月下旬至8月上旬,会同县国土资源局、乡企局、城建局等单位领导一起深入临潭县城关、新城、冶力关和古战、长川、王旗、羊沙三镇四乡,召开乡、镇在家领导和土地管理员、个别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的座谈会,有重点的以听报告、看资料、查落实的方式,就全县贯彻实施《土地管理法》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现将检查的基本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县土地现状
  临潭县以农业为主,地处青藏高原东北边缘,属高原丘陵地带,海拔高,气温低,生态系统十分脆弱。耕地是农民的饭碗,但农田基础薄弱,生产力落后,科技水平低,产量低下,不能自给自足,是一个缺粮县。
  全县辖三镇十三乡,现有总人口14.5万人,其中农业人口13.2万人,占总人口的91%;全县有耕地面积26.5万亩,农业人口人均有地2亩多一点;全县有草坡面积123万亩,各类牲畜存栏达20万头(只)。通过农牧互补战略的实施,农区畜牧业发展加快。由于水电水利建设用地的占用和移民的迁出,全县人均耕地与移民前大约相同。当前全县工业、旅游、城镇化建设发展加快,建设用地的供需矛盾日趋突出,保护农用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形势很严峻,统筹协调土地利用和耕地保护任务艰巨。二、贯彻执行《土地管理法》的基本情况
  自《土地管理法》实施以来,临潭县历届政府很重视土地的利用和开发,在县政府的领导和安排部署下,使《土地管理法》能够在全县各乡镇、各企事业单位中得到贯彻执行。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宣传教育、监督检查,强化了土地管理,提高了土地利用率,确保了基本农田总量的动态平衡,为促进临潭经济发展做了大量工作。
  (一)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土地管理法》
  坚持以《土地管理法》为主线,以国家和省州配套法规、规章为重点,以全民普法活动为载体,利用各种法制宣传日、乡镇地方中的集市贸易、春台庙会等群众集会的有利时机,广泛深入地宣传普及《土地管理法》。同时,各执法单位采取办黑板报、书写标语、发放宣传单、出动宣传车、举办文艺演出等形式,覆盖并加大普法面和影响力,提高了广大执法人员的法制理念和执法水平,增强了广大干部群众依法保护耕地,合理利用土地和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识,有力推动了《土地管理法》的宣传教育。
  (二)加强耕地保护,确保耕地总体实现动态平衡
  农田是农民的饭碗,保护耕地是稳定农业的关键,事关国计民生的大事,认真执行基本农田保护是促进全县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前提。近年来,除城关、新城、冶力关三镇在城镇化建设和旅游开发中适当占有耕地外,其余乡政府未占用较大面积的耕地。大多数乡镇都能按照《土地管理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规定,强化了原有耕地的保护。执法中政府建立了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县、乡、村三级都成立了基本农田保护领导小组,严格执行“五不准”制度,实现了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
  (三)完善监督机制,强化土地执法监察
  为了加强土地管理工作,县政府及时成立了临潭县国土资源监察大队,并建立了县、乡、村三级国土资源监察网络。国土资源局成立了行政执法领导小组,并开展了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工作。城关镇成立了土地监察小组,建立了土地巡回检查责任制,对县城周边、交通干线等重点地段实行重点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土地违法行为。新城、冶力关二镇配合县国土部门开展了土地市场的治理整顿和土地违法违规案件的专项监察。
  近年来,临潭县按照省州的统一部署,广泛开展了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和土地执法百日行动等多项土地执法专项行动。对拖欠农民“两费”行为、非法私占耕地行为、“以租代征”行为、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扩大工业用地规模、未批先用等土地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清理整治,遏制了乱占乱建行为。在县国土资源局的指导组织下,按行政区域划分,在全县成立了六个国土资源管理所,现因编制、人员、经费尚未落实,工作没有开展。
  (四)加强基础工作,完善地籍管理
  自《土地管理法》实施以来,通过上下努力,地籍管理保障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全县顺利完成了从大规模初始登记向日常登记的转变,实现了地籍管理的制度化、公开化。土地登记、勘量、发证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审批发证工作流程。在安排建设用地和土地审批中,严格管理,合理利用。
  (五)加强建设用地的保障和服务,促进县域经济的发展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县城镇化、新农村、旅游业建设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建设用地日趋紧张。为实现好发展目标,从县情出发,注重做好重点建设项目统一征地和建设用地的报批工作,规范征地及报批程序,完善征地补偿办法,强化建设用地的保障和服务,不断提高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促进临潭经济又快又好发展。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对《土地管理法》及其相关配套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还需进一步普及和深入,真正知法、懂法,进而自觉守法的干部很少,个别领导干部不能严格守法,是行政执法人员的在行政执法中不能严格执法,群众的差距更大,所以在今后的工作中还需加大普法力度,提高全民的法制意识和守法理念。
  二是城乡规划编制滞后。现行的规划指标、目标任务、土地利用方向、保障措施等已经不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要求,规划的改进、完善和修编工作迫在眉睫。规划好才能发展好。
  三是土地市场不规范。政府垄断土地一级市场的力度不大,市场化配置的比例不够高,违法用地现象屡禁不止。上级明确强调,土地流转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但仍挡不住土地“创富效应”的诱惑,有擅自改变土地用途、非法转让、出租土地使用权的现象。也有弄虚作假、骗取高额补偿费的行为,扰乱了临潭县土地管理秩序,岀现了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
  四是土地市场监管需进一步加强。因人为因素的影响,全县土地市场比较复杂,有乱占乱建的、有私下交易的、有“以租代征”的、有未批先建的。根据县乡企局报告,全县已生产的16家砖瓦厂普遍存在证件不全的问题,尤其是土地使用证的办理,可以说没有一家拿到手,其中有批复正在办理土地使用证的6家,占38%,没有批复的10家,占62%。全县砖瓦企业以租赁形式违法用地达到了114亩,其他如教育、卫生、新农村建设、异地搬迁中的所有项目建设基本都未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违法用地面积达351.2亩。新城二院迁址后,原址无人管理,现有被私人或民间组织侵占的迹象。新城镇南门河畜牧养殖场反租倒包后,新城镇与被占地农民签订了土地租赁合同,养殖户与新城镇、被占地农民没有利益关系,目前养殖场没有人了,51亩地的三年租金没有着落,被占地群众多次上访,并要求合同甲方的新城镇支付租金,镇上也是无奈,连有些外乡的养殖户都找不着,问题得不到妥善解决。这种事情也存在于有些乡镇。还有私自交易、兑换、占用耕地改变土地用途的,如建厂、建房、建坟等。
  五是征地中损害农民利益的现象仍然存在。在乡村道路建设、乡镇卫生院改扩建中,项目初期主管局或工程方都未与当地政府取得联系或打声招呼,建设中有了矛盾后才找地方政府,企望政府给予协助或支持。据检查了解这些工程在征地中对地价压得较低,未按《土地管理法》规定的标准补偿,征地纠纷不断发生,是造成群众上访的直接原因,甚至影响到社会的稳定。
  六是基层执法监督网络体系不完备、不健全,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经费保障等问题没有落实,工作有名无实,不能发挥应有的正常的工作职能。
  四、几点建议
  根据检查中了解到的主要问题,现针对性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一是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法》的宣传力度。首先,要加强各级领导和广大干部对《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提高法制水平,树立以法治县和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其次,有针对性的加大对广大农牧民的宣传教育力度,使他们能基本掌握法律内容,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第三,要针对建设项目用地单位,及时进行相关法规的学习宣传,使他们知法、守法、依法用地,依法施工。通过各种形式的大力宣传教育,增强土地管理及可持续发展观,把依法保护耕地,合理利用土地的基本国策落到实处,为《土地管理法》在全县深入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法制环境。二是根据全县社会经济发展总体规划,与时俱进,对原有的城乡土地规划进行改进、完善和修编,使发展建设适应规划要求,增强耕地保护意识,珍惜土地,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三是规范土地管理市场,要健全和完善土地市场运行机制,挖掘、盘活存量土地,强化对国有资产的管理,建立国有土地收购储备制度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完善土地市场交易程序,认真清理没有手续、手续不全、乱占乱建、未批先建等土地使用中的违法违规现象。今后工作中,建议县政府精心安排,严密组织,集中开展一次或两次“百日专项行动”,对全县土地管理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专项整顿治理,严格治法,严力打击乱占乱建、私自交易土地特别是耕地的违法行为。四要进一步加大土地执法监察力度,切实解决查处难,执行难的问题。五要建立协调机制,在征用土地中依法保护群众利益,减少土地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努力做到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全面提高土地利用率。六要建立健全全县国土资源管理网络,切实解决机构、人员、经费等未落实的问题,使其发挥职能作用。同时,要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大培训学习力度,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
  关于全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0年工作要点和主任会议的安排,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于5月下旬开始,对术布、三岔、羊沙、八角、石门5乡镇,县畜牧兽医局、动物卫生监督所、动物疾病控制中心3个部门就全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以下简称《动物防疫法》)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其他各乡镇进行了自查。执法检查组通过深入乡兽防站、村社,采取召开座谈会、听取报告、查看动物免疫档案和相关制度建立情况等形式,对全县贯彻实施《动物防疫法》的基本情况有了比较全面的了解。现将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取得的成效
  《动物防疫法》实施以来,特别是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自2008年1月1日施行后,全县各级政府和兽医主管部门认真贯彻实施,结合全县实际,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力措施,依法防疫。坚决推行“两强一打”(强制免疫、强制扑杀,猪、牛、羊全部打耳号标识)工作措施,使《动物防疫法》得到了有效贯彻实施。动物防疫体系进一步完善,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有了新的突破,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工作成效明显,全县近年来没有发生重大动物疫情,确保了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和促进了畜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一)广泛宣传《动物防疫法》,为动物防疫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动物防疫法》颁布后,各级政府和兽医部门把学习宣传《动物防疫法》作为开展工作的有效手段和重要措施,采取多种形式,在组织畜牧兽医部门干部职工学习的同时,对村级防疫员和养殖户进行了防疫知识培训,并充分利用新城营、冶力关集等群众性集会和组织防疫员、乡、村、社干部进村入户进行了宣传讲解。通过广泛宣传和教育培训,使广大干部和业务人员掌握了《动物防疫法》,农牧民群众依法防疫意识不断增强。
  (二)狠抓动物基础免疫,努力提高防疫质量。各级政府和兽医部门认真落实重大动物疫病全覆盖强制免疫制度,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强化免疫”的原则,推行“两强一打”春秋两季强化免疫工作。今年春季全县猪、牛、羊口蹄疫免疫密度都达到100%,牛出败免疫密度达到99.11%,猪蓝耳病免疫密度达到100%,猪瘟免疫密度达到99.16%,禽流感免疫密度达到100%,牛、羊、猪耳标佩戴率达到100%。
  (三)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强化了动物防疫执法工作。为保障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在临潭县的有效贯彻实施,按照省、州对动物疫病防控及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要求,结合临潭动物防疫工作的实际,县政府进一步完善并下发了《临潭县重大动物疫病防制应急预案》,与各乡镇及业务部门签订了“临潭县人民政府动物防疫暨畜产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兽医主管部门进一步完善了《乡镇兽医站管理办法》《疫苗管理工作制度》《动物疫情监测报告制度》等,使全县动物疫病防治及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得到了较好的制度保障。
  (四)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确保动物防疫工作顺利开展。2006年以来,县人民政府十分重视动物防疫体系建设。一是建立健全了县、乡、村三级兽医服务体系,县上成立了动物卫生监督所、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择优录用了12名专职动物防疫员。19个乡镇畜牧兽医站,每站编制人员5名,共95名,配备村级防疫员141名。二是办公设施建设、工作环境发生了较大改变。基层畜牧兽医站除龙元乡畜牧兽医站没有新修外,其他各乡镇畜牧兽医站办公用房均已新建或维修,并给部分乡站配备了桌、椅、火炉等办公设施。
  (五)积极开展动物检疫工作,确保了动物及动物产品的质量安全。针对全县畜禽及畜产品流动量大、市场交易频繁以及群众报检观念淡薄等特点,一是在全县设立了20个动物检疫申报点,积极开展了各项检疫工作,并根据近年邻近地区疫病多发的态势,在八角乡牙扎坎和三岔乡高楼子设立了动物防检疫消毒点,有效阻止了外地疫情的传入。二是加大动物卫生监督力度,积极推行产地检疫,对畜禽及养殖场所和养殖人员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消毒和检查。三是在重大节庆日,会同卫生、工商等部门集中对宾馆饭店、超市及畜产品市场进行了突击检查,并与卓尼、岷县等8县开展了动物卫生监督联防联检活动,得到了上级部门的肯定。
  二、存在问题
  (一)《动物防疫法》的宣传深度、广度不够。部分乡镇干部和兽医工作者对《动物防疫法》的学习不深、不细,个别乡镇政府对宣传重视和认识不够,免疫和检疫工作抓得不紧,认为动物防疫是畜牧兽医部门的事。在宣传的深度与广度上存在着交通便利的乡镇宣传得多,节日集会期间宣传得多,交通不便的乡村宣传得少,进村入户宣传得少。部分农牧民群众“重养轻防”,个别养殖户拒绝为饲养的动物进行免疫、检疫和佩戴耳标。
  (二)动物防疫工作经费短缺。一是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建立的实验室因设备配置不全而无法运行,检疫检验基本靠肉眼和经验识别,检测手段落后。二是乡镇兽防站基本都没有工作经费,药品、器械及办公设施严重短缺,制约着动物防检疫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村级防疫员报酬偏低。村级防疫员的年补助没有达到《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州政发【2006】114号)文件要求,村级防疫员年报酬对照村级干部报酬水平标准应不得低于1200元。由于村级防疫员报酬没有落实,使村级防疫人员工作积极性不高,作用得不到发挥,从而影响了全县整体防疫工作的进一步提高。
  (四)防疫队伍技术力量薄弱,基层防疫人员实用技术培训不够。一是县、乡站建立的实验室因缺少专业技术人才和实验室化验员,大部分设备因无专业人员操作而闲置,常规疫病的病理检测无法开展。二是乡兽防站业务人员和村级防疫员参加动物检疫知识培训的机会少,所掌握的技术不能满足新形势下防疫工作的需要,新配备的乡站防疫员由于工作经验不足和不能及时进行上岗培训,影响了防疫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五)部分乡站冷链系统建设滞后,疫苗发放后质量无保障。在进行动物强制免疫过程中,动物疫苗免疫反应死亡后,补偿标准低,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免疫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一是没有建立病害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厂、动物隔离饲养场和定点屠宰场,病害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不彻底,给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工作造成了隐患。二是因没有设立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出栏牲畜外运和邻近地区的疫情检测工作开展不够,为控制、扑灭动物疫病,执行监督检查任务带来不便。
  三、意见建议
  动物防疫工作是促进养殖业发展,保护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的关键,因此县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贯彻实施好《动物防疫法》。根据这次执法检查所发现的问题,执法检查组建议,在今后的工作中县人民政府要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要充分认识《动物防疫法》在促进养殖业发展,保护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的法律保障作用和现实意义。要把学习法律、宣传法律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学习宣传计划,利用各种媒体和宣传手段向社会宣传。要组织兽医系统干部职工广泛持久地开展学习宣传活动。面向各广大农牧民群众逐村逐户开展宣传,要重点培养村级防疫员使其成为《动物防疫法》的宣传员、讲解员、执行者。通过大力学习宣传,使社会各界充分认识动物防疫工作的重要性,明白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二)加强防疫队伍建设,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要高度重视防疫队伍的业务素质建设,鼓励、支持非专业人员通过专业学习,使他们尽快掌握动物防疫知识;要有计划、有目的地送派专业技术人员外出学习培训,更新知识,掌握实际操作技能,并引进急需的业务骨干,如实验室化验员等,通过业务骨干的传帮带,提高防疫队伍的整体业务水平;要加强对执业兽医的管理,同时组织专业人员积极参加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兽医资格证书;要对村级防疫员进行充实并进行法律及业务知识培训,使其不断地适应本职工作的要求,同时要加强防疫队伍管理,优化服务,切实增强基层兽防站防疫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
  (三)加大基层投入,建立经费保障机制。要根据《动物防疫法》第八章第六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本级政府职责,将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扑灭、检疫和监督管理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的规定,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建立科学的防疫经费保障机制,把防疫经费逐步纳入本级财政预算。要解决乡(镇)兽防站办公条件简陋、无工作经费等问题,想方设法解决村级防疫员报酬和乡(镇).冷链系统建设滞后等问题,并制定实施强制免疫造成动物应激死亡赔偿办法,确保动物防疫工作正常开展。
  (四)加大工作力度,严格实行“两强一打”。要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的免疫制度和行政、业务目标管理双轨责任制,在核清现有存栏牲畜数量的基础上,按照“一严、二准、三集中、四到场、五不漏”的要求,切实开展好春秋两次高密度、全覆盖免疫注射,竭尽全力实现免疫密度100%。要全力做好疫情测报工作,做到发现重大疫情及时启动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要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推行“牛、羊、猪”佩戴耳标,做好动物二维标识码管理,积极建立健全动物疫病可追溯体系。
  (五)强化检疫工作,防止动物疫病输入。要认真执行农业部颁发的《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加大执法力度,充分发挥基层兽防站作用,扎实开展好产地检疫工作。逐步建立病害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设施和定点屠宰场,并逐步扩大动物检疫申报点,抓好市场及流通环节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工作,让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及奶产品。从县外引进牲畜和出栏牲畜外运,要严格执行牲畜防检疫管理的有关规定,设立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确保动物及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全县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0年工作要点安排,在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上,听取并审议县人民检察院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以下简称“检察官法”)情况的报告。对此,县人大常委会非常重视,专门召开主任会议研究安排,同时成立了由县人大常委会分管主任任组长,法工委、代工委和县检察院有关人员组成执法检查组,于5月下旬进入县检察院,利用一周时间,通过召开动员会、座谈会,查阅有关资料,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检察官的基本情况
  人民检察院为“双重”领导的国家司法机关。在业务上、工作上受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与上级检察院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在行政管理中受县委、县政府的指导和管理。检察官在受《检察官法》规范制约的基础上纳入公务员管理。目前县检察院共有政法在编人员32人,其中检察官16人,占在编人数的50%。从检察官职务上看,检察长1人、副检察长2人、检察委员会委员7人,检察员6人。从检察官等级分类看,三级高级检察官1人、四级高级检察官7人、一级检察官4人、二级检察官3人、四级检察官1人。从检察官学历和专业结构上看,本科学历的10人,大专学历法律专业的6人。从年龄结构上看,25岁至35岁的1人,35岁至45岁的6人,45岁至55岁的9人。45岁至55岁的检察官占总检察官人数的56.3%,年龄趋于老化。
  二、贯彻落实《检察官法》的基本情况
  县检察院自本届换届以来,能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官的职责,队伍建设得到加强,检察官素质有了提高,切实发挥了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作用。从这次执法检查的情况看,县检察院对《检察官法》的贯彻实施情况是好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依法管理,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和业务素质的提高
  近年来,县检察院坚持把队伍建设摆在重要位置,通过开展“公正与效率”、“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和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等专项整治活动,强化队伍建设,不断增强广大干警特别是检察官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定理想信念和宗旨意识。在提高检察官业务素质方面,一是依法执行检察官任命、晋升、奖惩、免职等制度。本届以来,由人代会选举和由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检察官16人,主要有检察长1人、副检察长2人、检察委员会委员7人,检察员6人。二是严格准进和资格审查制度,坚持“凡进必考,任前培训”的原则,使提请任命的检察官人选完全符合《检察官法》规定的条件。三是建立了检察官考评机制,考评结果作为检察官提升、晋级、奖罚的依据。四是建立择优的选任用人机制。通过良好的用人导向,激励广大干警拼搏进取,争优创先。截至目前,全院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检察官10人,占总检察官人数的62.5%。
  (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检察职责得到较好履行
  广大检察官按照法律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尽力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与正义。多年来, 县检察院在办案过程中一直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加大查办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力度,促进反腐败斗争和党风廉政建设。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全面强化诉讼监督,努力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尊严。2007-2009年,县检察院立案侦查贪污及挪用公款案件2件5人,侦查终结后,向县法院提起公诉,作了有罪判决。同时,对滥用职权、打击报复的4件失职、渎职案件作了调查处理。认真开展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文明热情接待来访群众,妥善化解矛盾纠纷。2007-2009年县检察院共受理群众控告申诉案32件, 其中控告案17件、申诉案15件、举报案6件。按照上级检察院的统一部署,在每年6月份的最后一周,利用一周时间,开展检察长集中大接访活动,大大方便了群众申诉,及时将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为维护全县的社会稳定作出了一定贡献。
  (三)严格落实《检察官法》,努力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县检察院依法运用打击、预防、监督、保护等手段,打击犯罪、纠正违法、在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积极作用。一是深入开展“严打” 整治斗争。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坚持对重大案件提前介入,从快批捕、起诉,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2007-2009年,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37件54人,经审查批准逮捕31件41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和县检察院自侦案件58件68人,审查后,重大案件上报州检察院4件4人,决定不起诉5件8人,向县法院提起公诉的51件61人,均作了有罪判决。县检察院自侦的贪污
  -821_临潭县人民代表大会志(1949—2019)
  案件向县法院提起公诉2件5人,县法院作了有罪判决。二是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按照高检院和省、州院的统一部署,先后开展了惩治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保障新农村建设专项工作,查办破坏能源资源和环境资源专项活动等。三是结合办案深入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不断拓宽预防领域,增强预防效果,多方并举,努力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了司法保障。
  (四)司法环境和职业保障条件得到改善
  为保障《检察官法》规定的权益的实现,县检察院除了积极工作外,在中心工作上向县委常请示、勤报告,积极沟通、协调工作,从而得到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特别从财力、物力上给予了支持,使县检察院的司法环境和经费保障有了很大改善,办公办案经费有了较大幅度的增长,检察官的工资、福利、津贴、医疗等能够按《检察官法》规定基本得到落实,并在依法履行职责、任免、考核、培训、奖惩、退休等方面, 在遵照《检察官法》规定的基础上纳入公务员管理办法统一管理,使临潭县检察机关的司法环境和职业保障得到明显改善。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检察官队伍的综合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目前,在检察官队伍中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与形势任务的要求还有差距;司法能力、执法水平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以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还有不相适应的地方。二是人员偏少,年龄偏大,且进入门槛高,致使全县检察官队伍出现青黄不接、后备人才不足的现象。三是机构设置与省检察院的要求不相适应。按照省检察院的要求,县检察院要增设“职务犯罪预防科、纪检监察科、翻译科”等机构,县检察院已向县委打了报告,但至今没有获准成立,致使这几个科的工作加派到有关科室,使加派的科室增大了工作量,且科职不明,责任不晰,影响着工作的有效开展。
  四、意见建议
  (一)加大学习力度,注重学习实效。县检察院要把《检察官法》的学习作为加强检察工作的一项长期任务抓紧抓好,使检察官人人熟悉《检察官法》,牢记《检察官法》确定的权利和义务,依法履行检察官的各项职责,增强学习实效,提高执法为民的理念, 不断提高检察官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二)加强对检察官的管理培训与提高工作。根据上级检察院的要求和县检察院实际,不断完善检察官队伍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推进检察队伍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健全对检察官执法行为的监督制约,完善执法责任制和相关考核制度。县检察院要在加大对现有人员培训提高的同时,通过多种渠道、想方设法解决人才匮乏、青黄不接的问题。
  (三)积极创造条件,解决实际问题,为全面实施《检察官法》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县检察院要积极多方争取资金,努力改善办公办案条件,并逐步向现代化办案迈进,努力提高检察官办案所需经费,以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热情,为检察官履行义务和行使权利创造更好的条件。积极协调,争取早日解决机构设置问题,使《检察官法》得到全面、深入的贯彻实施。
  关于全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0年工作要点安排,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并由县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带队,县人大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工商局、畜牧兽医局、农林局的有关人员组成执法检查组,于9月中旬,深入城关、羊永、流顺、新城四乡镇,通过走访农贸市场、小型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商铺、学校食堂、餐饮服务场所、畜禽屠宰销售点等方式对全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县共有餐饮业、食品经营单位、食品生产经营单位989户。其中:餐饮业378户(包括农家乐102户、学生集体食堂20家);食品经营单位587户;食品加工业24户。现有从业人员920人,体检率为98%以上;餐具卫生监测率达到100%。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分布在城关、新城、冶力关三镇,其特点是:分布广、种类全、规模小。
  二、主要成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自2009年6月1日公布实施以来,县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责任,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建立了“政府负责、部门协调、各方联动”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了监管部门的职责,组织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有效促进法律的宣传普及,加强对食品行业的安全监管,各主管部门认真履行职责,改进相关工作,切实改善了全县食品安全状况,保障了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推动了《食品安全法》的贯彻实施。主要表现在: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保障措施。自《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以来,县政府进一步明确了各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责,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将食品安全工作与保障民生等一系列工作结合起来,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配合、社会广泛参与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采取上下联动的方式,努力提高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掌握全县食品安全总体情况和动态情况,为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常态化奠定了基础。
  (二)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提高食品安全意识。一是加强了执法队伍的法律知识和专业技术培训,确保执法人员准确理解、全面掌握《食品安全法》的主要内容,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执法水平。二是加强了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学习《食品安全法》的指导,使食品生产经营者掌握食品安全法律知识,自觉守法经营。三是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宣传标语、网络等媒体的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食品安全法》宣传,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法律意识和监督意识,为法律的贯彻实施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基本形成了全社会关心、关注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部门配合良好,实际效果显著。为防止《食品安全法》实施过渡期各部门之间监管脱节,进一步理顺和明确相关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责,保证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落实和监管工作统一、协调、高效,县政府多次牵头召开专门会议,签订目标责任书,使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及时组织开展了专项整治、检查活动。卫生、工商、农林、质监、食药监、畜牧等职能单位,各司其职,联合行动,分别按照各自职责,抓住重点、查找盲点,扎扎实实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净化食品生产、流通和零售环节。食品行业自律意识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水平有了进一步的提高。
  (四)强化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一年来,在全面强化食品安全的同时,重点抓好了四环节整治:一是从种植和养殖两方面抓食品安全源头环节的专项整治;二是抓食品安全生产环节的专项整治;三是抓食品安全流通环节的专项整治;四是抓食品安全消费环节的专项整治。全县食品安全总体处于可控状态,整治工作取得了好的效果, 食品安全水平得到逐步提高。
  (五)日常监管措施得力。自《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各相关职能监管部门在做好专项整治的同时加大了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全面落实食品生产经营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了“12315”申诉举报网络和“一会两站”执法维权体系,截至目前,已建立“一会两站”40个,基本覆盖了城乡网点。
  三、存在问题
  《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县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在贯彻实施过程中,尽管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一)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还不够到位。相关宣传手段仅限于媒体对群众的被动式宣传,互动性不强,生动性不足,没有使大部分社会群体对《食品安全法》形成广泛性的了解和认同。极少数干部对食品卫生安全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责任意识还不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不够,理解有偏差,对无证生产经营单位网开一面;一些食品安全执法人员法律意识不强,执法不严,监管不到位,存在侥幸思想,没有做到警钟长鸣;一些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人员对食品安全基本要求和常识不了解,守法经营意识淡薄;广大消费者食品卫生意识薄弱,对伪劣食物鉴别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低,不良生活习惯和卫生习惯有待改变。
  (二)执法主体之间的工作配合与协调还不够到位。监管部门之间还没有能够形成无缝衔接,造成食品安全监管环节存在一些“空白”和漏洞。尤其餐饮食品安全的监管相对薄弱,存在安全隐患。部分从事早点、夜市和食品加工的人员一直未能得到有效的食品安全监管,县城部分道路上的烧烤等,基本都是在无健康证、无卫生许可证情况下从事餐饮和食品加工经营活动,无法保证就餐群众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食品安全管理是一个整体,依法承担监督管理职责的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局、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等多个部门,存在着“人人都有责,人人都负不了责”的现象。(三)食品安全监管还不够到位。由于食品生产、经营行业数量多、规模小,有的设备简陋,有的布局不合理,家庭小作坊式“多、小、散”的食品生产经营户占多数,规模化、集约化、科学化的食品生产经营格局尚需一定过程,食品安全监管的难度依然较大。绝大多数的粮食、蔬菜、生猪、出栏牛羊等农畜产品还以外地输入为主,准入制度尚不健全,食品安全源头监管缺失。另外,县上各职能部门现有的监管队伍的总体素质、结构、数量与量大面广的监管任务不匹配,普遍存在“缺人、缺钱、缺手段”的现象,特别是难以完成繁重而复杂的农村地区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四)食品安全监管的资金投入不到位。由于资金投入不足,各职能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缺乏有效的检测手段和设备,现有检测设备、检测能力、检测条件普遍低下,存在着抽检、送检经费不足,食品检测项目重复、技术和手段不配套,缺乏专业技术人员等问题,不能满足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等环节质量安全要求,与日益提高的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需求有很大差距。
  四、意见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法》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既是各级政府的责任,也是全体公民的义务,只有持续不断加强《食品安全法》的宣传,全社会才能更好地树立起食品安全意识,法律才能真正得到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才能更有保证。要加强食品制售从业人员的法律、业务培训和社会公德教育,熟悉并掌握必要的食品安全知识,配备必要设备,加强自身规范化管理,促进依法、诚信经营。要采取多种形式,对不同人群进行食品安全健康教育,让食品安全知识进入千家万户,增强广大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提高对假冒、伪劣食品鉴别能力,自觉抵制不合格的食品,积极举报违法经营行为。县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宣传监管力度,食品生产销售单位和个人要进一步强化责任,人民群众要增强食品安全意识,执法人员要正确理解运用《食品安全法》,提高执法水平和执法能力,形成全社会都能重视、关心、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的良好局面。
  (二)进一步加大人员、经费投入,齐抓共管形成合力。食品安全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相关部门必须形成共识,密切配合。县政府在食品安全工作方面要进一步加大人员和经费投入,充实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人员。按照《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将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工作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中,以保证监管工作、检测检验工作的正常开展。同时,根据各监管部门监管环节的不同,设立不同的专项整治经费,以保证专项整治行动的顺利开展。抓住重点行业、重点产品和重点环节不放松,注重从源头抓起,做到环环相扣,全方位监管。进一步整合监管力量,积极推行联合执法,形成职能清晰、分工明确、协同配合的执法网络体系,提高食品安全监督执法的效果。
  (三)进一步推进保障体系和长效机制建设,为食品安全的有效监管打下基础。食品安全涉及从田头到餐桌的各个方面,链条长、部门多,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会牵一发而动全身。县政府要依法坚持统一领导、指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完善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科学制定食品安全年度监督管理计划,加强对监管部门履职情况的考核。县食品安全委员会要定期不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全县食品安全状况,提出阶段性工作任务和目标。要根据实际,整合监管力量,组建食品安全综合执法队伍,加强食品安全各环节的综合执法,构建从源头、生产、流通到消费的全程监管的链条。
  (四)进一步加强各部门沟通和相互协作,强化责任落实。采取有力措施,理顺卫生、食品药品监督、工商、质检、农牧等部门职责,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对一些目前法律规定模糊、职责不清的监管工作要做到加强沟通协调和信息通报,解决执法中存在的难点问题,努力实现各监管环节的无缝衔接,确保监管工作统一、协调、有效,使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得到全面落实。强化责任意识,严格履行食品安全法规定的各项职责,切实承担起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采取有力措施,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切实承担起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严肃查处违法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
  (五)进一步扎实推进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认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切实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继续深入扎实地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消费、畜禽屠宰等专项整治工作。通过专项整治,使非法生产、经营、使用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确保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重点市场、重要时段食品质量合格率有明显提高。关于全县贯彻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1年工作要点安排,县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于3月中旬深入冶力关镇、新城镇、城关镇以及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农牧局、县交通局、县水务水电局,就全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下简称《环境保护法》)情况,以召开座谈会,听取报告、查阅相关资料、实地视察、了解重点污染企业对环境保护措施的实施和节能减排工作的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现将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环境现状
  临潭县地处青藏高原东北边缘,属高山丘陵地带,地区生态系统十分脆弱,抗干旱能力非常低,损坏后自然恢复能力差,同时受全球气温变暖和人为破坏等因素的影响,草山地皮地退化以及石质化现象严重。且全县经济基础薄弱,生产力落后,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差,浪费严重。城镇化水平和城镇人口比重低,全县农村能源消费不合理,不环保。
  近年来,县人民政府对环境保护与建设比较重视,认真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水土保持法》《甘肃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全面实施天保工程,大力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加大乱采挖整治力度,大力实施绿化美化等措施,使全县生态环境有所改善。同时加大整治城市环境卫生,改善城镇环境卫生建设,绿化、净化、美化城镇环境,创建卫生乡镇,普及农村改水、改厕和强化农村能源建设,治理白色污染,使全县的生活环境、人居环境有了较大的改观。
  二、《环境保护法》的实施情况
  (一)学习宣传情况
  一是每年在开展一般性的宣传的同时,借助地球日、环境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重大环境节日进行宣传,同时利用广播、有线电视、宣传车、悬挂横幅和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对《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广泛宣传,从而提高了全县公民的环保常识和环保意识。二是开展绿色乡镇、绿色学校、环境教育基地创建活动,强化环保意识的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全社会环境保护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创建州级绿色学校两所,省级绿色乡镇、环境教育基地一处。
  (二)重点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情况
  在全县水电、公路、矿山、旅游和城镇建设等开发建设项目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不断加大开发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力度。一是大力推进农村新能源建设项目,同步开展“一池三改”项目。二是实施甘南黄河重要水源补给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项目,实施游牧民定居、开展草原灭鼠、草场围栏等工作,缓解草场压力,改变传统生产方式,实现生态保护与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目标。三是加强对矿山环境的管理。对采矿企业,督促其按划定的范围采矿,废料弃渣按指定地点堆放,废水不得外排,不得乱采乱挖,严格落实环保措施,对非法开采的矿点进行强制査封。四是加强了重点耗能企业节能情况的跟踪、指导和监督,完成本年度重点耗能企业节能目标,建立了重点节能企业能源管理办法,加强了企业节能降耗工作,督促企业按照要求配备能源计量器具。五是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发现问题及时提出,限期整改。2010年共下发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整改通知书22份。
  (三)环境执法的开展情况
  环境执法是环保局、住建局、水务水电局等职能部门经常性的工作。近年来,各部门充分发挥执法职能,定期不定期地多次去生产建设现场监督检查,并不断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流域、重点行业的执法力度。县环保局全力推进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全面完成了“十一五”和2010年确定的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2010年二氧化硫排放量为210吨,C0D(化学需氧量,又称化学耗用量)排放量为389吨,氨氮排放量为42.5吨,氮氧化合物排放量为260吨。依法关停了慧达公司临潭硅铁厂,直接消减二氧化硫排放量17.98吨。加快污染治理项目建设步伐,实施县城集中供暖,消减二氧化硫25.6吨。“十一五”期间共审批登记项目96项,环评执行率100%„应该执行“三同时”(即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项目96项,实际执行96项,“三同时”执行率100%。规范了建设行为,从源头上减少了新的污染物的产生。加强了对饮用水源地保护,完成了全县饮用水源地基础资料调查与环境评估工作。2010年,环保局联合八家单位对三大镇饮用水源开展了检查,对供热公司等企业进行了监查,对于污染严重和环境破坏的企业进行了指导,限期解决污染源。县经济和信息化局会同环保局对新城建华水泥厂、县淀粉厂两户重点排污企业多次去现场检查督促,提出减排要求,指导他们积极申报新的节能减排项目,使其减排达标。严格了建筑管理,使全县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实现了节能50%的标准,居住建筑达到节能65%的标准。住建局对建设项目违法开工、擅自变更建设内容、'‘三同时”措施不落实、未经环保验收即投产,进行了查处和整改。强化了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与各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人。强化了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了建设系统全年安全生产无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进一步加大了城镇环境卫生保洁力度,治理乱搭乱建、乱贴乱画的不文明行为。在县城安装垃圾箱25座,砌筑垃圾收集台15座。在冶力关镇区新修垃圾池16处,绿化草坪600平方米,购置垃圾分离箱20个,清理乱贴乱画非法广告100多份,清除建筑物上的喷涂广告8条,在池沟村修建垃圾填埋场一处。水务水电局对开发建设中,申报、审批的水土保持方案进行了检查指导。对两处矿山及新石公路建设未申报、审批水土保持方案,按照规定责令他们停工整顿,落实“三同时”制度。县农牧局会同县环保局对凡是通过环境影响评价确认可以发展建设的项目,建设时必须按照“三同时”规定,把环境保护落到实处,防止建设项目投产使用后出现新的环境问题,在建设过程中坚决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四)环保能力建设情况
  环保工作量大面广,与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人民群众的生存环境息息相关。为了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县政府保证环保工作经费,强化领导班子、调配环保工作人员,把环境保护逐步纳入法制化轨道。环境监察机构办理了法人资格证、收费许可证,执法人员持证执法。环保监察大队现有5人,取得执法资格5人,环境监察能力达到西部地区三级标准。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环保意识不强。一些企业业主从自身的利益考虑,怕治污增加成本对治污减排积极性不高,自觉性不强;建筑垃圾乱堆乱放的现象随处可见;车辆乱停乱放,居民乱丢生活垃圾的现象普遍存在。(二)执法难度大。一是城乡基础设施差给规范管理带来了难度。无规范化停车场、无建筑垃圾消纳点,公厕少等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因素,有关管理和执法部门在查处乱停乱放车辆、整治占道经营摊点等工作中只能“堵”,无处“疏”,整治效果难以维持。二是执法环境体制不顺。城乡管理不规范,部门配合乏力,基础设施落后。范围、职责交叉导致管理“缺位”。由于部门配合不密切、备案制度不完善等原因,这些区域往往成为日常管理的“盲点”,影响了城乡管理的效果。
  (三)“环评”制度落实不到位。个别建设项目未进行“环评”审批就开工,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不规范。
  (四)环境保护能力建设滞后。全县环境环保机构分设迟,在环境监察、信息、宣传教育等方面投入少,环境监管、监测机构编制少、技术力量薄弱、监测设备、执法装备差,使调查取证、污染事故预警和应急反应等各方面的能力有所降低。
  (五)农村面源污染加剧,治理难度大。农村大量使用化肥、农药、地膜造成土地污染和白色污染加剧。人畜粪便得不到有效利用,使水土污染、河道污染、农村生态环境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以及饮用水源水质存在一定的隐患。
  (六)环保自身能力建设有待加强,环保监察监测基础能力较为薄弱,执法难以到位。城镇建设布局不尽合理,工业、商业、文教、居住区混杂在一起,城镇基础设施薄弱,县城没有综合市场,污水处理厂;新城镇没有供排水系统、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厂等。
  四、意见建议
  县人民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和促进环保工作。为此,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加大《环境保护法》宣传力度。要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宣传《环境保护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广大干部群众遵守法律的自觉性,不断提高全民的环保意识。在宣传教育中要注重加强舆论监督,推行评选良好环保信誉企业活动。要建立公众参与机制,发挥社会团体的作用,鼓励公众参与环保工作,组织开展环保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五进”宣传教育活动,广泛深入地宣传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和可持续发展战略,进一步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和环保义务。(二)加强对环保工作的领导。靠实责任,督促各职能部门和乡镇政府各负其责,紧密配合,齐抓共管,履行好保护和改善环境的重要职责。加大环保责任追究力度,做环保执法的坚强后盾。
  (三)加大环境监管力度。严格执行各项法规制度,落实总量控制制度、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和限期治理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等各项环保制度,严把环评项目的审批关;要继续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和生产大量垃圾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的环保专项活动。查处、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督办重点企业,促进企业内部规范化管理,实现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要加大节能减排和专项治理工作的督办、验收力度,做好企业节能减排和污染治理工作的跟踪、指导和监督。以奖代补,提高企业主动治污的积极性,努力完善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四)加强对提高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的处理能力和水平。加快县城污水管网和污水处理厂建设;加快新城镇供排水及垃圾填埋场建设;加快冶力关镇供排水系统的改造。进一步提高生活污水截流率,有计划、有目标地减少生活垃圾和污水对水环境的污染。推进农村垃圾集中收集和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采用沼气处理技术,结合“三改”(改厕、改厨、改圈)综合处理畜禽粪尿和生活污水。
  (五)加大对环保经费的投入。要使环境污染物和排放量得到及时准确地监督、检测和分析,就得有必要的环保设备。县城的环境状况要靠投入作保证,同样,乡村的生态能源建设也要以投入做基础,因此,要加大必要的环境基础设施投入,加大环境监测监察力度,创新监管手段,建立起行之有效的环境违法行为查处机制。指导企业完善各项环境管理制度,有计划地督促重点污染企业安装监测仪器,提高污染监管效率。
  (六)加强环境执法队伍建设。要把环保队伍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加强人员培训和素质培训,通过培训,提高环保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在工作中做到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严格执法。县、乡镇、村都要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的长效机制。
  (七)加强城乡水源地保护力度。要将城乡饮用水安全问题摆在突出位置,加强对农村供水水质的监控。关于全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1年工作要点安排,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并由县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带队,县人大常委会法制民族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县公安局的有关人员组成执法检查组,于5月中旬,深入县公安局、森林公安局、交警大队,冶力关、新城、店子、羊永、城关派出所,冶力关、新城、城关交警中队,通过召开座谈会、听取报告、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阅档案、案卷及征求部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等方式对全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以下简称《人民警察法》)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较为全面地掌握了全县贯彻实施《人民警察法》的情况。在民主测评中,共发出民主测评表107张,收回107张。其中,对县人民政府近年来贯彻实施《人民警察法》情况总体评价满意的占78%,基本满意的占14%,不满意的占8%。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县贯彻实施《人民警察法》的基本情况
  近几年来,县人民政府及公安机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高度重视《人民警察法》的学习、宣传、贯彻,依法从严治警,加强队伍建设和业务能力建设,干警的素质和能力明显提高。在深入开展严打等一系列专项斗争中,充分发挥人民警察的职能作用,确保了全县政治社会稳定,维护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作出了积极努力。
  (一)学习宣传情况。每年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部署贯彻实施的各项措施,组织全体警察进行学习和讨论,广泛开展宣传。一是自《人民警察法》颁布实施以来,举办法律法规专题培训班9期,培训民警480多人次,强化民警对《人民警察法》等法律法规立法原则和精神内涵的理解,有效促进了民警学习法律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组织全体民警进行了“基本法律知识考试、执法办案卷宗考评、信访工作考察”为主要内容的“三考”活动和“法律法规一口清”活动,制定了《临潭县公安局执法质量奖惩办法》等规范性执法制度,调动了民警学法用法的自觉性。三是通过开办警务公开栏、举办法制讲座、为学校师生上法制课等多种形式,积极向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广泛宣传《人民警察法》。(二)队伍和执法机构建设情况。一是每年对全体民警开展15天的集中训练,增强了民警的实战技能。组织民警参加岗前培训、晋升培训等280余人次,增强了民警的职业道德修养和宗旨意识,提高了民警的执法水平。开展了“整肃风纪、规范执法” 集中教育活动,解决了队伍和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二是严格落实执法目标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充实完善一线执法单位和民警的执法档案,实行案件“四级”审核把关制,执法质量有了明显提高。三是积极开展警务阳光进万家活动和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四是认真落实从优待警各项措施,每年对全体民警进行体格检查,逐人建立健康档案。五是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六是落实了公安机关主要负责人副县级待遇,提拔副科级以上干部12名,县公安局基层一线警力达到120人,初步建立起了精干高效、运转协调、适合实战的人民警察队伍。
  (三)依法履行职责情况。一是把打击犯罪作为公安机关的主要工作任务,邪教组织得到严密监控和打击,突发群体性事件得到妥善处理,重信重访及信访老户得到有效控制,对“法轮功”等敌情和网络违法犯罪动态进行重点监控,保证了本地网络秩序稳定。二是开展了多次“大清查、大整治、大防控”集中统一行动,三年来抓获本地和外地逃犯46名。2010年全县公安机关共立各类刑事案件77起,破案48起,破案率为62.34%。三是全面加强治安管理与防范,强化危爆物品安全管理,深入开展治爆缉枪行动,及时破获了冶力关炸药被盗案,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防范了重特大事故发生,强化内部单位安全管理,全力保障大型活动安全。
  (四)执行纪律和执法监督落实情况。一是在内部监督上,加强了对民警“枪、酒、车、赌”的监督管理和“五条禁令”等警纪警规的贯彻落实。2008年以来没有发生重大执法过错和错案。二是在外部监督上,聘请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组成的监督员,积极主动接受对公安执法活动的监督与评议。同时,不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群众到公安机关座谈,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并认真推行了 “110”接受群众举报投诉制度。
  (五)警务装备保障情况。一是自开展公安“三基”工程建设以来,新建了公安局办公楼、看守所、行政拘留所和7个派出所业务用房,并统一了外观标识。建成了“110” 指挥中心,在城区安装了视频监控系统,同时完成了25辆警车的外观改制,将81套单警装备全部配发到基层一线执法办案单位。二是县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室完成了创建二级技术室任务,各基层所队全部接通了公安专网,督促12个重点单位安装了防盗报警系统。三是由于县级财力紧张,基本落实了县级公用经费保障标准。四是几年来,上级公安机关配发微机67台,建成了现代化多媒体视频会议室,满足了新形势下民警学习培训的需要。
  二、实施《人民警察法》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执法检查的情况看,全县贯彻实施《人民警察法》的总体情况是好的,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
  (-)《人民警察法》的学习宣传深度、广度不够,执法环境有待优化。《人民警察法》自1995年颁布施行,至今已有16年时间,但在执法检查中发现,一是个别民警尤其是新进公安队伍的干警对《人民警察法》的学习远远不够,对其内容和精神实质只是一知半解。二是有不少干部群众对《人民警察法》知之甚少,对民警的执法办案不理解、不支持,有的对民警执法无理阻挠和纠缠,甚至出现暴力抗法现象。少数群众法律意识淡薄,不配合民警执法办案,造成案件调查取证难,影响了办案效率。
  (二)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检查中发现,少数民警业务不熟练,办案效率不高,案件查处不及时。个别民警仍然存在执法不公、态度冷硬、执法不文明等现象。尤其是协警参与警务活动,这部分人无警察身份,没有执法资格,素质偏低,执法水平难以保证。所有这些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警察队伍的整体形象。
  (三)警力和警务保障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近几年,县上从事业单位招录人员中虽给公安系统新分配了部分协警,但这部分人无警察身份,原有民警中一部分人因年龄偏大而离岗减少,出现了青黄不接、结构不合理现象。目前,县公安机关共有警力150人;县森林公安局实有警力17人,占不到编制数的二分之一。由于警力的不足,民警工作负担较重,很少有节假日,年休假制度难以落实,导致民警长期超负荷运转,部分工作疲于应付,有时难以保证工作质量。另外,在警察执行职务时必需的装备、器械、经费等警务保障不足,缺乏办公用房、民警宿舍、单警装备、防护器材、交通工具、技侦设备、办案经费等,尤其是基层派出所更为突出。这与近年来治安、刑事案件逐年上升的势头形成了较为突出的矛盾。(四)民警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民警政治待遇、经济待遇落实不到位。一是民警政治待遇落实比例较低,提拔使用慢,与上级有关文件要求还有差距,目前还有两名派出所所长和一名派出所指导员未落实副科级待遇。二是经济待遇方面,没有根据有关文件精神解决落实县公安民警的新警衔津贴和民警加班执勤补贴。三是无警察身份人员与正式民警所干工作任务相当,但待遇有别。
  三、对今后贯彻实施《人民警察法》的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学习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要继续抓好对人民警察的学习教育,使广大民警进一步深化对法律的理解和把握,明确自身的职责和任务,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切实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要重点抓好面向社会的宣传,充分利用有线电视等宣传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人民警察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的决定》等新出台的法律法规,最大限度地消除法律盲点和死角,使广大干部群众加深对警察职责、任务的了解,努力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二)突出工作重点,切实履行好人民警察的职责。进一步完善警力资源配置、警务工作制度以及监督制约、考核奖惩等各项机制,积极推进规范化建设,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不动摇,结合县域实际,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严厉打击黑恶、痞霸犯罪,“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始终保持对各类犯罪的高压态势。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各类群体性事件。加强对重点部位、场所和治安状况复杂区域的重点整治,加大巡控密度,努力提高各类刑事案件的破案率,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继续加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全面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不断提高防范能力。切实加强治安行政管理,强化民用爆炸、剧毒、危险物品管理,加强道路交通秩序整治,严格森林消防监督管理,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
  (三)大力加强警察队伍建设,为《人民警察法》的贯彻实施提供组织保证。把队伍正规化建设作为一项战略性、基础性、系统性的工程来抓,用正规化理念创新公安工作,积极推进政治建警、素质强警、依法治警、制度管警、从优待警措施的落实。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努力提高民警的政治和法律素质。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民警的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端正执法行为,密切警民关系,以良好的形象取信于民。严格落实奖惩激励机制,对作风扎实、工作成绩突出的优秀民警,要大张旗鼓地进行表彰奖励。认真落实好从优待警的各项措施,着力解决其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进一步提高民警的工作积极性。加强对公安协警队伍的教育、管理和培训,严把“入口关”,提高协警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能力,维护好人民警察的形象。
  (四)加强警务保障,为警察履行职责创造良好条件。要重视解决警务保障方面存在的问题。积极采取措施,切实解决警力不足、警察队伍青黄不接的问题。对警察工作所需的有关设施和装备,如办公用房、监管场所、民警宿舍、单警装备、防护器材、交通工具、办案经费等,要搞好统筹规划和建设。警务保障要坚持向基层所、队倾斜,切实做到警力优先充实一线,财力优先投向基层,向基层派出所倾斜,积极给一线民警改善装备,为其履行职责创造条件。
  (五)落实各项待遇,进一步提高全县人民警察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为了充分发挥人民警察的职能作用,确保全县政治社会稳定,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县人民政府要想方设法筹措资金,根据“从优待警”的有关要求,积极落实各项待遇,特别是正式民警的新警衔津贴和民警加班执勤补贴,充分调动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全县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保驾护航。
  关于全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1年工作要点安排,县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于7月上旬开始,深入长川、流顺、古战、卓洛四个乡政府和县水务水电局、交通运输局、财政局、审计局四个部门,通过召开座谈会、听取报告、查阅资料等形式,就全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下简称《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
  本次执法检查确定的内容是,审计机关的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及执行情况;审计机关机构设置、经费落实及审计工作规范化建设情况,以及审计人员文明审计和廉洁审计等八个方面的内容。通过检查,比较全面地了解了全县贯彻实施《审计法》的情况。现将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县贯彻实施《审计法》的基本情况
  近几年来,县人民政府审计机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以来的各项方针政策,紧紧围绕推进临潭县经济建设的中心任务,认真履行《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监督职责,不断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资金的审计监督,积极探索效益审计路子。2006年以来,县审计局共对306个单位和项目进行了审计和审计调查。通过全体审计人员的共同努力和有关方面的大力支持,审计监督工作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维护群众利益,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审计机构及审计经费保障情况
  县审计局自1984年成立以来,在历届县政府及州审计局的正确领导下,审计事业取得了长足进步,审计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得到了有力加强。依照规定设立了经济责任审计局。目前,县审计局核定人员编制12名,现有在职人员15名,其中:行政编制6名,实有10名;事业编制5名,实有5名。审计工作经费列入县级正常财政预算并得到了有效保证。
  (二)履行法定职责情况
  '一是认真开展县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预算执行审计是《宪法》《审计法》赋予审计机关的重要职责,是国家审计的永恒主题。自审计法颁布以来,县审计局把对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作为审计工作的重中之重。通过实施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有力地促进了财政预算执行体系的规范化建设,提出了一些加强和改进财政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并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做了关于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二是加强对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对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范围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对本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负经济责任的情况,进行了审计监督。通过多年的实践,临潭县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已步入全州前列。三是加强对专项资金的审计和审计调查。近几年来,县审计局以依法规范业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减少资金损失浪费为目标。先后对财政、扶贫、水电、农林等部门管理和实施的农业专项资金进行了审计。2006年以来共审计专项资金总额1.24亿元。在对这些项目的审计中,重点揭露有无决策失误、管理不善造成的严重损失浪费和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通过审计和审计调查,从体制、政策、法规、管理等方面分析原因,提出对策,为全县加强专项资金的宏观管理、提高专项资金的经济效益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是认真实施了对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的审计。“5•12”地震发生后,县审计局积极按照上级审计机关的要求,将救灾款物和灾后重建项目的审计监督作为一项法定职责和政治任务,组织审计人员对救灾款物和项目资金的拨付、管理、使用和效益情况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有力地促进了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安全、合规、有效使用,保障了灾后重建工作顺利完成。
  五是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从2010年下半年开始,县审计局初步开展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审计建设项目8个,通过审计,核减投资167万元,节约了财政资金,促进了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的有效利用。
  二、加强审计整改工作,认真落实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
  近年来,县审计局在依法对有关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财务收支行为进行处理处罚的情况下,注重提高审计决定的落实率。特别是在省人民政府《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发布后,县审计局通过建立和完善审计整改工作的“六项制度”;强化对审计决定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推动审计决定得以全部落实。
  2010年10月,县审计局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作了《关于2009年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在听取审计工作报告后,提出了《关于2009年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审议意见》。《审议意见》在对审计工作予以充分肯定的基础上,指出了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并要求从六个方面做好审计工作。县政府责成县审计局进行了整改,逐项做了落实。三、存在的问题
  从本次执法检查的结果来看,县审计部门贯彻实施《审计法》的总体情况是好的,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是审计队伍的业务素质与审计工作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审计人员缺乏计算机审计等现代审计技术方法的培训,业务技能跟不上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二是对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决定的落实缺乏相应的监督检查。三是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有待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任中经济责任审计没有全面开展,审计监督力度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四是依法行政意识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从这次执法检查中了解到,审计部门在对各乡镇的灾后重建审计过程中,对部分乡镇未按规定取得发票的行为进行了处理,收缴了漏缴的税款,但审计部门没有依照审计法的规定作出相应的法律文书,同时在向县人大常委会做工作报告是对于发现的上述问题也没有反应。执法检查组认为,这是违反审计法及有关法律的行为。
  上述困难和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审计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影响审计监督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今后应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措施加以解决。
  四、对今后贯彻实施审计法的几点建议
  为了进一步贯彻实施好《审计法》,执法检查组结合这次检查结果,提出以下几方面的意见建议。一要继续深入学习和贯彻《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国家审计准则》,正确行使审计监督权限,规范审计监督行为。二要进一步加大《审计法》和审计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积极争取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对审计工作的理解与支持。三要突出工作重点,对政府重点投资项目、重点民生工程专项资金加强跟踪审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四要加强制度建设,推动相关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尽快出台《临潭县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管理办法》。五要继续加强和改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逐步推行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六要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审计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审计工作的新要求,切实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和质量,为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作出新的贡献。关于全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2年工作要点的安排,今年3月中旬,县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以下简称《水土保持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组先后深入到羊沙乡、冶力关镇、羊永乡、县水务水电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林业局、县环保局等部门,采取召开座谈会听取工作报告、查阅资料、实地检查等方式,对全县贯彻实施《水土保持法》的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水土流失基本情况
  临潭县地处青藏高原的东北边缘,是黄土高原的过渡地带。县境内地势复杂,山壑交错,由西北向东南倾斜,东南北部地形起伏差大,属高山区,植被覆盖度较好,中西部地形平坦,属河谷丘陵区,植被覆盖度差。
  全县水土流失形态基本上为水蚀、风蚀及重力侵蚀,水土流失面积1040.92平方公里,其中:中轻度水土流失面积为405.96平方公里,占总流失面积的39%,中度流失面积为603.74平方公里,占总流失面积的58%,强度流失面积为31.22平方公里,占总流失面积的3%。
  二、贯彻实施《水土保持法》的基本情况和主要成效
  (一)宣传工作逐步深入,认识不断提高。“十一五”期间,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坚持以3•22“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4•22"世界地球日"、6•29“水土保持法宣传日”“植树节”“爱鸟周”等重要活动为载体,多层次、多角度宣传《水土保持法》,累计印发宣传资料2万余份,书写宣传标语1800多条,通过广泛宣传,提高了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的水土保持意识,增强了贯彻《水土保持法》的自觉性,为全面贯彻执行《水土保持法》奠定了坚实基础,为依法治水、依法行政营造了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水土治理逐步加强,成效不断凸显。“十一五”期间,在县委、县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关心,积极筹集治理资金,因地制宜开展以小流域为单元、以水土流失为对象的集中水土保持工程,有效地改善了水土流失治理区的生态环境,近几年来,水行政主管部门投入各项水土保持治理资金909万元,治理水土流失面积9315亩;林业方面自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两大工程以来,完成退耕还林工程3.9万亩、天然林保护工程封山育林5000亩,并对33.80万亩天然林实施了有效保护,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了10.13%;国土资源和农业综合开发部门开展了整理开发土地整治项目;环保部门加大了对矿山、砖瓦厂的整治;农村能源部门加大了沼气建设项目的推广。通过以上各部门的努力,有效地遏制了乱采乱挖的现象,减少了水土流失和暴洪灾害的发生。
  同时,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还积极编制“十二五”期间水保治理项目规划,“十二五”期间将规划投资44711万元对全县十三条流域进行规划治理,规划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437.75平方公里。到“十二五”末,使全县小流域治理治理程度达到70%。新增保土效益率45%以上,保水效益率35%以上。通过治理,将使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土地利用现状和经济结构得到较大调整,本县经济总产值和人均收入有明显提高,人口、资源、环境、经济得到协调发展。
  (三)执法机制逐步健全,管理不断规范。县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重点加强了河道管理、生态建设成果保护等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加大了规范整顿河道采砂、采石的力度。通过有线电视在全县范围内播发了《关于规范整顿河道釆砂、采石的通知》,对规范整顿全县采砂场做了具体规定。通过采取的一系列整顿规范措施,过去砂、石滥采滥挖现象已得到基本扼制。在对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上,突出重点工程,又注意一般项目。在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由水行政主管部门加强监督管理,不定期地对辖区内开发建设项目进行检查,督促建设单位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
  三、贯彻实施《水土保持法》存在的主要问题
  检查时发现,全县在贯彻实施《水土保持法》,加强水土保持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困难和突出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加以解决。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思想认识不够。县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未按照《水土保持法》的规定划定水土保持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也没有科学编制全县水土保持工作专项规划,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和预防监督制等制度尚未建立;部分乡镇和县级部门对《水土保持法》的学习重视不够,依法行政的自觉性还不够高,有时甚至不惜以牺牲生态环境来换取一时的经济发展,影响了有关部门的正常执法;广大基层干部群众对水土保持工作的认知度不高,对水土流失的危害性认识不足,不理解水保执法;部分建设项目业主水土保持意识淡薄,没有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水保方案就开工进行建设,有些虽然出于向上争取项目的需要,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但没有严格按照批复的方案实施。检查中了解到,全县一些废弃矿点、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后,地表泥土裸露在外,长期得不到有效恢复治理;部分建设项目图施工方便,就地向河道倾倒大量建筑弃土;部分砖瓦厂随意侵占、乱挖周边山体、破坏地上植被。“重开发、轻治理、边治理、边破坏、破坏多、治理少”等现象在全县还一定程度存在。
  (二)部门配合较差。按照目前的行政体制,水土保持执法除了水行政主管部门以外,还涉及国土资源、林业、环保、住建、草原等多个行政主管部门。从这次执法检查中了解到,以上部门的执法协作还不够到位,存在着各部门单打独斗的局面,执法效果不太理想。
  (三)执法监督滞后。由于受机构性质、工作经费、人员素质、执法装备以及原 《水土保持法》长期滞后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县水土保持执法部门对开发建设项目违反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监督处罚措施不足,处罚力度过轻,导致监督管理缺位或严重滞后,对一些违反《水土保持法》的行为不能及时有效地进行查处,近几年来,没有处理处罚过违反《水土保持法》的违法行为。
  (四)治理任务艰巨。近几年,县上建设单位对依法缴纳水土流失防治费,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认识不足,征收困难,水土保持经费严重短缺,水土流失的治理主要是依靠国家项目资金投入,地方政府配套投入少,水土流失治理速度缓慢。近几年来,各部门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5.72平方公里,仅占全县水土流失面积1040.92平方公里的3.43%,照此速度,全县水土流失面积需治理30年,远远不能适应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的要求。
  四、进一步贯彻实施《水土保持法》的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检查组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强化宣传,提升思想认识的高度。县人民政府要紧紧抓住新的《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的大好机遇,通过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举办专题讲座;要将《水土保持法》列为“六五”普法、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加大《水土保持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努力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水土保持法制意识、和可持续发展意识。同时,建议县人大常委会定期听取县人民政府相关工作报告、组织代表视察等多种形式,积极推进《水土保持法》在全县的贯彻落实。
  (二)落实责任,强化协作监管的深度。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县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水土保持工作的领导,完善相应组织机构,研究协调解决全县水保工作重大事项和问题。二要健全协作机制。水务水电、发改、国土、住建、环保、林业、交通等各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合作,齐抓共管。依法将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审批作为开发建设项目的前置审批条件之一,工程竣工时邀请水保部门一同参加验收,从源头上把好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关、验收关,推动开发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的全面落实。三要强化目标考核。建议县人民政府将水土保持工作纳入各乡镇以及县级项目审批部门和工程建设部门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每年进行量化考核,以此构建协同联动、全面覆盖、责任倒查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三)严管重罚,加大水保执法的力度。一要建立监督检查制度。水保部门要定期检查全县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后的后续设计、变更和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建设单位的违法行为;要通过设立有奖举报电话、公开举报信箱、邮箱等形式,发动社会各界广泛监督。二要完善执法体系建设。在乡镇设立水保执法工作机构、落实水保工作专兼职人员,从而构建从上到下的水保执法网络;要不断完善水保执法机构设置、充实执法人员、配备相应执法工具,并切实抓好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和执法水平。三要加大违法查处力度。要对2010年以来特别是新的《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以来开工的矿山、砖瓦厂、城镇建设、交通建设、水电站建设等重点领域进行认真清理,督促完善相关手续、整改落实到位;要按照《水土保持法》的规定,加大对违反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依法查处的力度,从重从快查处一批群众意见多、社会反映大的典型违法案件,迈出重典治乱的新步伐。
  (四)完善机制,推进水土治理的速度。要完善规划机制。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科学编制全县水土保持专项规划,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水资源规划、城乡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协调,要明确划定全县水土流失预防区、治理区,以便更好监督实施。要科学规划全县建筑弃土场,建立取土弃土事先申报制度,纳入全县统一规划进行管理,坚决防止乱挖乱倒现象发生。
  (五)加快治理步伐,加大项目争取力度。要紧紧抓住中央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新十年扶贫攻坚战、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及水利改革发展的大好机遇,争取一批小流域流域治理、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治等相关项目,更好更快地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作。
  关于全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2年工作要点安排,县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于3月中旬,深入县人民法院及四个基层法庭,以听取报告、民主测评、查看资料、征询人大代表意见等方式,就全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以下简称《法官法》)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在民主测评中,共发出民主测评表31张,收回31张。总体评价满意的占95%,基本满意的占4%,不满意的占1%。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县贯彻实施《法官法》的基本情况
  自《法官法》颁布实施以来,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法官法》的学习宣传,坚持依法提高法官素质,加强对法官的管理,使法官队伍的素质和能力明显得到提高,确保了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保障了法官依法履行职责和公正司法,为促进全县政治社会稳定,经济建设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不断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觉贯彻实施《法官法》的能力与水平。县法院始终把学习贯彻《法官法》作为法官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通过学习,不断增强贯彻实施《法官法》的自觉性,让全体法官始终牢记依法享有的八项权利和应尽的七项义务,增强公正司法、廉洁司法、司法为民的宗旨意识。并结合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在《法官法》颁布实施纪念日开展宣传工作,增强广大群众对《法官法》的了解和认识,争取全社会对人民法官工作的认识、监督和支持。
  (二)严格依法选任法官。按照《法官法》规定的要求,严把法官“入口关”,积极开展了初任法官的选任工作,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法官职务任免。在办理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职务任免事项上,积极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按照组织程序和法律程序办理,适时提请县人大常委会进行了任免。(三)加强班子建设,促进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结合实施《法官法》,县法院按照抓班子、带队伍的要求,积极培养干部,注重把政治上坚定、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公道正派、廉洁司法的法官选拔充实到院领导岗位,培养出一大批法院办案工作上的业务骨干,成为领导审判工作、带领法官严肃执法的带头人,确保了人民法院正确的政治方向。
  (四)抓了法官培训工作,注重提高法官的司法能力建设。鼓励法官参加学历教育和司法考试,对在职参加学习或函授教育的人员,在学习时间、工作任务和经费上给予照顾,对取得相关资格证的人员给予奖励。同时,积极搭建学习平台,支持法官参加上级法院的业务培训、案例分析、理论研讨等活动,提高了法官的司法实践能力。
  (五)认真抓了法官队伍作风建设,不断创新法官管理机制。以贯彻《法官法》为依托,坚持把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作为工作主线,紧扣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要求,不断强化法官的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公正意识、效率意识、廉洁意识、服务意识。同时以推行绩效考评工作为抓手,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形成了覆盖审判、队伍、司法政务等全方位管理机制,基本实现了队伍管理上的规范化、科学化。
  (六)健全监督约束机制,提高法官廉洁自律意识,加强了对法官执法环节的监督与管理。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法官行为规范(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关于严格执行<法官法>有关惩戒制度的若干规定》,教育法官遵守《法官法》规定的十三种“不得有”行为,从公正司法、工作效率、清正廉洁、司法礼仪、自身修养、业务活动六个方面约束法官的言行,树立良好的自律意识,保持了法官队伍公正廉洁。并按照政务、审务公开原则,将法院机构设置、工作职责、人员职务以及立案、审判、执行相关信息上墙公布,积极推行裁判文书上网工作,把法院的执法工作置于全社会的广泛监督之下,确保司法公正廉洁。
  (七)积极做了“两个保障”工作。通过院内制度设计和激励机制,健全管理办法, 一方面支持法官依法办案,大胆创新办案方法,提高解决疑难复杂问题的能力,切实保障法官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另一方面,下力气争取项目、争取经费,从办案经费、办案设备、办案车辆等方面加大保障力度,并建立了办案与经费挂钩考评奖励机制,各基层法庭的办公条件也都有了一定的改善,有效调动了全体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办公办案效率有了明显提升。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从执法检查的情况看,全县贯彻实施《法官法》的总体情况是好的,但工作中也还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和不足。
  (一)法院案多人少、编制短缺、人员不足的矛盾比较突出。法官年龄结构趋于偏大,新生力量相对不足的问题需要引起重视。县法院现有政法编制44人,实有干警47人,其中法官33人(包括4个基层法庭),30岁以下法官1人,31-40岁9人,41〜50岁20人,50岁以上3人。该院2009、2010、2011三年办理案件分别为533件、388件、320件,四个基层法庭每年每庭办理案件都在30件以上,这个数字远高于全州平均水平。随着改革发展不断深入和利益格局不断调整,各种矛盾高发、案件数量大幅增加,人案矛盾也愈发突出,法官超负荷办案现象比较普遍。由于法院现有人员少,县法院各业务庭审理案件长期以来难以按规定独立组成合议庭,各基层法庭都是两人庭,为开庭合法,普通程序审理案件都拆借其他审判人员,带来工作上的一定不便。
  (二)法官职级不高,政治待遇相应较低,岗位津贴政策有待进一步落实。由于受职数限制,有一部分长期在审判岗位上工作的干警无法提高职级待遇,一定程度上影响法官队伍工作积极性,政治激励机制缺乏活力。另外,根据2011年2月国家财政部、人社部发(2011)17号文件规定,从2011年1月起将法院干警的岗位津贴由原来每月50.60元提高到240元,截至目前,此项政策在临潭县还没有落实,需要按新标准给予落实。
  (三)法院基础设施落后的状况尚未改变,尤其基层法庭,基础设施急需改善。
  县法院现有的办公审判场所1500多平方米,已满足不了审判工作的需要。2011年该院争取到建设规模7690平方米的新审判业务楼建设项目,且已经国家审批立项。四个基层法庭中,店子法庭尚待修建,王旗、新城两个法庭在前期维修基础上还需要进一步改造维修。
  (四)法官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法官队伍整体素质还不够高,法官的业务素质、执法理念、执法水平、执法作风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期盼还存在一定差距,需要继续加大法官队伍建设力度,努力提高法官队伍的综合素质、执法能力和工作水平。
  三、意见建议
  (一)继续深入学习贯彻《法官法》,不断加强法官队伍建设。《法官法》从法官的准入条件、考试录用、责任义务、纪律作风、权利待遇、考评奖惩、廉洁自律、培训提高等方面做出了法律规定,只有全面贯彻实施好《法官法》,才能建设好一支全面过硬的法官队伍、一个业务过硬的法院,更好地为人民司好法。为此建议法院,要以学习贯彻《法官法》为主要抓手,在近几年工作创新、争创一流法院已迈出坚实步伐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和加强法官队伍建设与管理。通过进一步强化思想政治建设、职业道德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和司法能力建设,把好用人进人关,多渠道全方位培训提高,切实把法官队伍建设好。
  (二)积极努力解决人员偏少、编制短缺的问题。人员偏少,编制短缺,人案矛盾突出,法官年龄结构老化问题,既影响着法院当前工作,也影响到法院司法队伍可持续发展。适逢中央加大落实藏区政策,对加强藏区政法工作,放宽藏区政法编制也有相应倾斜政策。建议县法院就此情况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作专题报告,主动协调;也建议县编办和组织人事部门对此给予高度重视,抓住机遇,积极协调申报,争取从根本上解决法院法官队伍建设面临的最紧迫问题。同时建议县政府在今后安置大学生工作中,也给法院适当事业编制安排,以解决法院行政、后勤、执行警察等岗位人员紧缺的问题。
  (三)关于法官职级待遇和岗位津贴问题。鉴于法院正副科级岗位职数有限,只有极少部分资深法官有机会晋升到正副科级岗位,而一大部分法官虽然长期担任审判工作却享受不到相应职级待遇的实际,还有长期坚守在基层一线的各法庭庭长、审判员,按干部提拔任用的条件和程序,可否考虑给予相应职级待遇。建议县法院党组向组织部门积极报告协调,也建议组织部门按实际情况给予调研考虑。今后配备法检两院班子副职,也建议尽量从法检两院内部或政法系统选拔任用。关于法官岗位津贴,既然有财政部、人社部明文规定,建议县政府克服财力困难,积极给予落实。
  (四)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强化基层法庭建设,努力改善办公办案条件。新审判楼建设项目已经审批立项,下达了项目资金。法院要积极主动,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支持,加大工作力度,尽快完成征地工作,使项目早日开工建设。要强化基层法庭建设,除新建店子法庭外,新城法庭、王旗法庭的维修改造,还有一些项目需要继续投资建设,办公设备、信息化建设也需要进一步加大投入。要落实法院经费保障机制,按现行机制办案经费和办公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分担后,法院办案经费基本有了保障,但由于县级财政特别困难,办公经费按比例无法足额落实,影响到一些基础性办公设施的改善,所以建议县政府克服财力困难,尽力给予落实。
  关于全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2年工作要点安排,5月中旬,县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先后深入到冶力关、长川、城关三乡镇和县统计局采取实地检查、听取报告、征询人大代表意见及组织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农牧局、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局、县人社局、县监察局、县旅游局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全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下简称《统计法》)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县贯彻实施《统计法》的基本情况
  自《统计法》颁布实施以来,县人民政府及统计部门根据统计工作的要求,坚持走依法治统、依法兴统的道路,深入开展统计普法,不断加强统计执法,使《统计法》在全县得到较好的贯彻实施,保证了全县主要宏观统计数据符合客观实际,促进了全县统计工作健康发展。
  (一)法制宣传和培训力度不断加强,法制观念和人员素质不断提高。近年来,县人民政府及统计部门紧密结合“五五”和“六五”普法教育,把统计普法宣传融于各项统计业务中。利用电视等多种媒介,借助农业普查、经济普查和人口普查,对《统计法》及《甘肃省统计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广泛、持久的宣传。累计发放宣传资料达30000份,张贴标语2000多张,悬挂横幅40余条,出动宣传车辆10台(次)。同时,为了提高乡镇统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县统计局每年都举办两期业务培训班。目前,共组织统计人员参加省、州统计系统职业资格考试培训班6期,培训统计人员200多人,150多人取得了 “统计从业资格证”。通过学习和宣传教育,提高了全县统计人员依法统计的理念,特别是增强了基层统计人员“遵守法律、依法统计” 的自觉性和工作能力。
  (二)统计基础建设逐步加强,统计数据质量不断提高。目前,全县16个乡镇设立了统计工作站,确定1名领导分管统计工作,配备专兼职统计员,落实软硬件设施。各基层单位普遍建立健全了原始记录与统计台账,制定了各项统计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做到数出有据、正本清源。近年来,县人民政府及统计部门加强了对基层统计业务的检查指导,有组织有步骤地开展统计督查和检查,重点对统计台账、原始报表进行了抽查,对主要数据采取科学推算和评估的方式进行了验证,严格实行主要统计数据“分级负责”的办法,从源头上保证了数据的可靠性,提高了专业核算的依据性和权威性。坚持统计数据质量“一把手”和专业人员负责制,强化责任意识,对专业数据实行先评估、后上报的工作制度,对部门数据实行先评估、再公布使用的工作机制,从制度上保证了统计数据质量。完善了工业、商贸、农牧业等领域的抽样调查制度,进一步加强了综合统计调查和部门统计调查之间的衔接工作,确保无重复统计。
  (三)各项制度进一步健全,统计数据管理不断规范化。一是建立统计数据保管制度,对统计原始记录和统计资料,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妥善保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涂改或者销毁统计原始记录和统计资料。二是建立统计数据公布制度,县统计局公布的统计资料,必须经单位主要负责人核定,公布的统计资料应当与报送单位和个人的统计资料一致。属于国家秘密的统计资料必须保密,未经公布的统计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发表或者对外提供。三是建立统计数据保密制度,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私人、家庭的单项调查资料和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非经本人或者调查对象同意,不得泄露。
  二、全县贯彻实施《统计法》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这次执法检查情况看,全县在贯彻实施《统计法》的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依法统计的法制意识不强。统计法制宣传力度还不够大,影响不够深,全社会依法统计的法制意识不强,对统计调查的配合程度还不够高,加大了统计工作难度,统计数据质量受到一定的影响。部分单位领导认识不够到位,没有明确分管统计工作的领导,存在人员、经费、制度落实不够;私营企业和个体经营者不愿提供真实数据的现象比较突出,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虚报、瞒报、漏报甚至拒报统计资料的行为时有发生。
  (二)统计基层基础工作较为薄弱,统计队伍不稳定。目前全县16个乡镇的统计人员大都是兼职,素质良莠不齐,部分乡镇、部门、企事业单位统计人员变动频繁,统计队伍不稳定,一定程度上造成工作脱节、数据缺乏连续性,影响了基层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部分统计人员对统计指标的理解、计算、填报不够准确,工作质量不高。
  (三)统计行政执法难度大。目前县统计部门人员相对较少,没有一支专业的统计执法检查队伍,执法力量不足,执法工作难以开展。统计执法的外部环境差,不少单位和个人统计法律意识淡薄,对统计部门的执法检查不配合或配合不力,在统计执法中普遍存在取证难、处理难、执行难的问题。
  三、对进一步贯彻实施《统计法》的几点建议
  统计工作是实施科学决策和管理的重要基础,为改变目前全县统计工作中的不足和差距,进一步夯实统计工作基础,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服务临潭县经济社会发展,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加强《统计法》的宣传力度,努力提高全社会的统计法制意识。县人民政府及统计部门要依照《统计法》的要求,结合临潭统计工作实际,继续深入开展《统计法》的宣传,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形式,既要开展面向广大统计调查对象的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又要开展面向统计部门内部和各级党员干部的宣传教育活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好、用好、宣传好《统计法》。统计部门要提高自身贯彻实施统计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真正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统计,在全社会营造依法开展统计调查、依法如实报送统计资料的良好氛围。
  (二)不断强化统计队伍建设,进一步夯实基层统计基础。要把加强和规范基层统计工作作为加强统计工作的一项基本要求,从源头上抓好统计基础工作,进一步提高依法统计意识。要逐步解决统计站的机构和编制问题,各乡镇政府必须配备专职统计员,继续落实大学生村官担任乡、村统计员,组成较为稳定的统计工作班子,并建立必要的激励机制。支持和保障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报告和监督的职权,坚决制止虚报、瞒报、拒报、迟报统计数据等违法行为。加强乡镇统计基础建设,乡镇政府要固定统计站办公场所,并配备统计专用计算机和统计资料档案柜,积极推进乡镇统计信息化建设,为调查的顺利开展,确保统计数据质量提供有效的保障,建立健全审核报送、资料管理、工作考评、学习培训等统计工作管理制度,规范统计工作流程。同时,要继续加大对基层统计人员的培训力度,组织他们参加统计职业资格考试, 努力做到持证上岗,稳定统计队伍。
  (三)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督力度,确保统计数据质量。县人民政府及统计部门要加强统计执法检查队伍的建设,充实执法人员,加大对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要实施好乡镇统计工作的检查、指导,有计划地开展执法检查工作,既要敢于执法,查处各种违法行为,又要规范执法,加大对典型统计违法案件的曝光和查处力度,切实维护统计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县人民政府要立足全局,采取措施,为依法统计工作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和工作条件。监察局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支持统计部门积极推进经常性、重点性的统计执法检查,共同抓好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质量,为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
  贯彻执行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5年工作要点安排,县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由分管主任带队,于5月中旬深入县科技局、县农牧局、县农业机械推广站、县农业技术推广站、羊永乡、羊沙乡等单位,就全县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的情况,采取听报告、召开座谈会、个别交流、走访了解等形式进行了深入调查,并听取了县科技局就全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以下简称科普法)情况的报告。现将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科普法的基本情况
  《科普法》于2002年6月29日颁布实施以来,县政府把科普工作列入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为加强领导,统一部署,成立了领导小组,组织《科普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健全了全县科普管理体系,加强了对科技、科普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开展了科普宣传、科普活动,切实加强科普阵地建设,有效地提高了公民科学素质。
  二、取得的成效
  (一)科普法的宣传丰富多彩。县政府采取召开各界人士座谈会、科技下乡、科普宣传、办培训班、“科普大篷车”“科技三下乡”“防灾减灾日”“农业科技进万户专项行动”“科技赶会”春耕生产、双联等活动,深入全县16个乡镇,采取举办培训班、赶科普大集、科普展览、科普咨询、发放科普资料等形式,宣传科普知识。全县每年举办培训班100期,赶科普大集18次,发放科技资料8万多份,培训农民10万人次以上。在每年9月份的全国科普日活动期间,开展以“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促进创新创造”“食品安全与公众健康”等为主题的全国科普日宣传活动,每年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万余份,展出科普挂图及展板30余块,专家咨询服务1000余人次。每年端午节与州科技局等相关部门在新城镇文化广场举办内容丰富的“科技、文化、法律、卫生四下乡”活动,设立科技技术咨询台,并派科技特派员到现场指导解答难题,向广大群众传播了科学知识、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增强了干部群众学科学、用科学的意识,使《科普法》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二)科普活动逐步开展。县政府实施了《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甘肃省高寒阴湿少数民族贫困区粮油作物丰收工程》《甘南州五十万亩粮食作物整乡科级承包项目》《甘南州藏青稞基地建设》《野生种药材无公害化生成基地建设》《马铃薯良种更新工程》等国家和省、州、县科技项目50多项。今年测土配方施肥计划推广面积18万亩,施用配方面积6万亩,使测土配方施肥建议卡和施肥技术指导入户率90%以上,建立了10个百亩村示范点。油菜、青稞高产种植示范面积各1.5万亩。2015年,推广各类中药材12.8万亩,建设当归示范点850亩,柴胡300亩,药材育苗70亩;玛卡育苗5000盘,计划种植300亩;在长川乡培育羊肚菌60平方米已获成功。
  县政府每年都制定培训计划,开展科技培训工作。目前,全县100多名技术人员都能掌握2〜3项实用技术,成为受群众欢迎的科技型干部。组织基础知识好,思想觉悟高的示范户,让他们参加县、乡组织的培训,达到培训一个带动一片的目的。对一部分农民,工作人员采用单项、单科培训,向农牧民讲授适用性农牧科技知识。截至目前,县所有基层农牧科技人员和40%以上的农村劳动力接受了不同形式的农牧业科技培训。60%的青年农民掌握了一至两门实用技术。
  县政府通过农机购置补贴、双联下乡进村、种植示范田等,推广了农机先进技术和先进农机具,将适合当地生产水平的农业机械推广应用于农业生产,培育了一批种植大户组织农技人员和合作社负责人到外县和县内观摩学习农业生产管理技术、畜牧养殖技术,并通过所学的知识深入到田间地头为农户进行现场指导,协调有条件的村、农户进行科技示范,做到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农业科技的推广应用,使科技在农牧业生产中的运用率达到30%。
  (三)科普经费逐年投入。2009年县政府积极争取实施“临潭县青少年防灾减灾科普教育基地”项目,项目建成总投资16万元,总面积400多平方米。目前,通过基地平台,大力宣传《科普法》,实施科技培训等工作。落实每年人均0.3元的科普费。
  (四)科普队伍不断壮大。全县科普从业人员1000多人,其中具有高、中级职称或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300多人,占科普人员的三分之一;科技活动兼职人员1000多人,其中具有高、中职称或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占科普活动兼职人员将近一半。全县农村科普工作志愿者2000多人,同时加大了科技一线人员的专项培训工作。
  (五)科普网络初显成效。为加强科普工作,县政府建立起了面向社会开放的技术、政策法规咨询、查询网络平台。并在部分乡镇建立了科普组织,选配了专、兼职干部和村科技(科协)主任。
  三、存在的问题
  全县科普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科普法的要求、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比照,还存在较大的差距:
  (一)科普工作宣传范围不广。科普宣传工作除一年一度科技活动周、科普日除农牧业科技宣传外,对科技、卫生、文化、教育、旅游等方面的科普工作还抓得不够。公众的科学意识还不强,学科学、用科学氛围不浓。
  (二)科普意识不强。政府对科普工作重视不够,强化科普工作的意识不强,加之社会对科普工作的认识还不到位,重视科普工作,提高科学素质未能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尚未形成全社会协调一致的行动。
  (三)科普经费的投入不足。由于对科普资金的投入不足,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科普事业的发展。
  (四)科普人才队伍建设滞后。科普人才规模和水平与科普工作的要求存在较大差距。从事科普工作的专业人才不足,不利于人才专业化发展,相应的激励机制不健全, 影响了科技工作者参与科学传播的积极性。科普协会发挥作用有限,有的成立了协会,但开展活动少,运行的质量、效果都不理想。科普队伍中的专职人员少,兼职人员多,素质有待提高。
  (五)科普网络尚未发挥作用。虽然县上的科普网络已初步形成,但是普遍存在科普设施没有发挥好自身的作用,社区、街道、乡镇科普画廊建设不足,村科普宣传栏多为墙报形式,满足不了城乡科普工作的需要。县青少年活动中心为唯一的科普阵地,也没有发挥出有效的作用,制约了科技的发展。
  四、意见建议
  (一)提高提高科普责任意识,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县政府要牢固树立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把公民科学素质提高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工作来抓,加强对科普工作的领导,制定促进科普工作开展的政策措施,建立科普工作协调制度,定期研究科普工作重大事项,解决有关问题。要以政府为主导,采取多种形式继续加大宣传,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作用,大力宣传普及科学思想,科学知识和科学理念,使其成为促使公众学习科学、传播科学知识的重要阵地。要创新科普工作的手段和形式,多开展一些群众喜闻乐见的科普活动,选取一批具有实用效果的科技信息和贴近生活的科普知识进行推广报道,创新宣传方式,利用微博、移动终端、电子触摸屏、公共交通移动传媒等新兴媒体,拓宽科普传播广度,让公众易于理解、接受和参与,提高广大民众的知晓率与参与率,营造出热爱科普,重科普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加大科普投入力度,保证科普工作顺利开展。县政府要继续将科普经费列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并逐年增加,因为科普工作面广量大,牵扯到医疗卫生、环境保护、国土资源、体育、气象、地震、文物、旅游等方面。要加强科普场馆和青少年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将科普场馆及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同时积极倡导全社会兴办科普公益事业,岀台鼓励社会资金投入科普事业的优惠政策,广泛吸纳社会资金,推动社会力量兴办科普事业。
  (三)加强科技队伍建设,积极为经济建设服务。要高度重视科技人才,为科技人才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对现有人才搞好服务管理,充分发挥科技人员的作用。加大人才队伍建设的投入,加强对科技人员的学习培训,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同时要科学地引进实用型的、从事技术开发和消化吸收推广型的人才,更好地为经济发展服务。
  (四)加快科普成果的转化,促进“产、学、研”相结合。县乡两级政府在科普工作中,不仅要普及科技知识,还要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通过科普活动,让“科教兴国”的观念深入人心,为科技创新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从而推动政府积极引导本地的科技项目进行成果转化,落实科技产业化的相关政策,促进科技研发等资金的合理运用,拓展产品升级和实际效用。
  (五)加强青少年科普教育工作,提高青少年科技素养。进一步丰富青少年科普活动,继续广泛开展各类青少年科技实践活动,通过宣传、展示、小组活动、竞赛等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科普活动,着力开发学生的创造力,使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健康的个性、特长得到全面的发展。积极探索将青少年科普教育融入学校、家庭和社会的各种方法和手段,促进素质教育的发展。同时,广播电视、文化等部门要加大面向未成年人的科技传播力度,用优秀、有益、生动的科普作品吸引未成年人,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和《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旅游管理条例》
  贯彻落实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5年度工作要点安排,7月上旬,县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对全县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和《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旅游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的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深入全县旅游业“三点一线,一体两翼”格局所涉及的乡镇,重点检查了“一法一条例”的学习、宣传情况,依法编制旅游发展规划及近年来对旅游资源的开发与保护情况,旅游产品宣传推介和景区基础设施与配套设施建设情况,旅游业经营管理情况。检查组通过听取报告、实地察看、查阅资料,召开专题座谈会等形式,对全县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和旅游业发展的总体情况有了基本了解。受执法检查组委托,现将本次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临潭县的旅游业在县委、县政府的极度重视下,各相关职能部门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以党的十八大提出的“五位一体”战略为统领,认真贯彻执行“一法一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紧紧围绕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和省州旅游发展大会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13655”发展战略,依法治旅、依法兴旅。
  通过旅游日、法制宣传月等活动载体,加大“一法一条例”的宣传普及力度;按照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编制完成《临潭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等总规和详规,促进了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累计投入11.92亿元,先后实施了冶力关文化广场、洮州卫城文化生态旅游设施建设等70多个重点旅游项目,提高了旅游综合服务能力;依照国家颁布的旅游业行业标准规范服务管理,开展对涉旅企业的联合执法和旅游环境整治工作;坚持“请进来”办节、“走出去”参节,强化主流媒体的宣传推介力度,旅游宣传促销成效显著;政府引导,群众参与,以“农家乐”为代表的乡村旅游业蓬勃发展;突出特色,推进民族服饰、洮绣、洮砚、铜器铸造,山野菜加工等旅游商品的开发。
  通过上述一系列工作措施,有力地推进了"一法一条例”在临潭县的贯彻实施,维护了旅游经营者和游客的合法权益,规范了旅游市场秩序,促进了旅游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旅游业已成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带动群众致富,增加就业,拉动内需的新兴支柱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存在的问题
  这几年来,临潭县旅游产业虽然得到快速发展并取得了较为喜人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制约临潭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问题:(一)旅游法的学习宣传不够深入。由于“一法一条例”于2013年先后颁布实施,颁布实施的时间较短,全社会对该两法的知晓度还不高,虽然政府和各相关职能部门在学习宣传上采取了一定的措施,如印制散发宣传材料、利用普法宣传日(月)开展了专题宣传活动,但无论是执法者、旅游从业者还是广大游客,对法律的了解、认知程度不高。甚至在乡村干部当中也存在仅仅知道有这部法而不知内容或对内容知之不多的情况,没有形成知法、守法和用法的氛围,给学习贯彻实施旅游法带来一定的难度。
  (二)法律意识还没有完全树立。一是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普遍淡薄,没有形成依法治旅、依法兴旅观念。二是现存体制效率不高,法制的严肃性和强制性得不到体现。在景区内从事经营活动的个别个体和涉旅企业存在着违法或违规行为:出租车偷拉客人,避开检票绕道进入景区,扰乱了景区管理秩序;欺客、宰客等损害游客权益的事和因拉客而导致的恶性竞争偶有发生,对景区形象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三)旅游业软硬件建设相对滞后。一是旅游资源开发利用程度较低。全县景区(点)还停留在门票经济,没有形成完善、高效的产业链,过夜游客游憩观赏、娱乐体验的项目较为缺乏,旅游商品、纪念品开发规模整体较小,观光旅游为主向休闲度假转型速度慢。二是旅游配套设施和基础设施薄弱。以冶力关为例,通过近几年的开发建设,旅游配套设施和基础设施基本完善,但档次不高,缺乏精品;景区可进入性不与外省比,就与周边景区相比也显得不如,比较明显的是新城一冶力关和临洮一冶力关两条线路,路面窄且差,通畅度不够,影响景区可进入性。三是行业服务标准和旅游管理水平以及旅游服务水平滞后于景区的整体发展。
  (四)全县“三点一线,一体两翼”旅游格局已经初步形成,但在开发建设上存在重“一体”而轻“两翼”的情况。在旅游业发展的战略布局上有轻有重是必要的,但轻者过轻就会失去协调发展的平衡性,也不利于相互之间带动作用的发挥。在检查中看到和了解到,九甸峡水上游览和鹿儿沟自然风景区这“两翼”至今几乎没有启动,新城、流顺、城关、古战一线也动作不大,影响偏小,旅游开发建设更多处在口头和文字上面。从一定意义上说,冶力关的旅游开发实现的是经济与社会效益,而九甸峡水上游开发,尤其术布鹿儿沟景区每年都有大量的附近居民去游玩,己成为整个西路片群众休闲旅游的重要去处,新城、城关是展示临潭传统历史文化和民族宗教文化的最集中区域,抓好“一线两翼”旅游开发,实现得更多的是社会效益,因此,适当关注“一线两翼”,拿出部分投入开发建设“一线两翼”,是推进全县旅游业整体发展不可或缺的内容。
  三、今后工作建议
  (一)提高思想认识,继续抓好旅游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一法一条例”是为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保护和合理利用旅游资源,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而制定的法律法规。贯彻和实施好这些法律法规,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五位一体”战略布局,积极实施“旅游兴州”战略的重要保障,也是有力推进“旅游带县”战略和依法办旅的应有之意,对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县政府要把学习和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和《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旅游管理条例》作为依法办旅的一项重要任务去抓。要结合“六五”普法,采取更加切实多样的形式,利用多种宣传教育手段,加强对各级政府部门、各工作人员、经营业主、涉旅企业负责人、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旅游经营管理者的守法意识和广大游客的参与意识,努力营造有利于“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进一步树立法律意识,以法规范旅游,依法办旅游。要大力宣传和深入学习“一法一条例”,强化执法意识教育和守法自觉性教育,牢固树立依法治旅、依法兴旅和全社会依法有序参与兴办旅游的观念,确保旅游业依法、有序、规范化发展。要通过秉承法律精神,制定和完善旅游业相关的管理章程,如旅游企业协会章程、农家乐协会章程、马队(游船)协会章程以及各类安全抢险应急预案、安全保险条例等。要依法治理旅游市场中的违法违规现象,视情况开展旅游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治理旅游市场恶性竞争、价格欺诈、偷税漏税、欺客宰客、强迫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保护旅游企业、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助推全县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发展。
  (三)以规划为牵引,加快软硬件建设步伐。
  1.加快旅游资源开发与利用,培育多元旅游业态。进一步加大旅游规划的编制匚作,加快推进旅游与文化的深度融合发展,抓好旅游新业态重点项目的开发建设,培育多元旅游业态,进一步完善休闲度假设施和活动项目,推动旅游产业从传统的观光型向休闲度假型转型升级,积极引导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落实好财政、土地、税收等各项政策,鼓励引导社会各界投资开发旅游,支持旅游中小微企业发展新业态,开发富有特色的民俗旅游、乡村旅游等。
  2.进一步抓好景区基础设施建设。尽力避免重复建设,在可能的情况下整合项目资金,打造精品,提升档次;积极争取和实施新城一冶力关和临洮一冶力关两条道路升级改造,提高景区可进入性;加快旅游配套服务建设,开发和培育一批特色旅游商品、购物点和商业街,进一步完善旅游接待服务功能;完善旅游公共服务体系,积极适应旅游市场散客化、多元化、个性化的发展趋势,加快全县旅游交通标识、游客集散中心、道路观景台、旅游厕所、停车场等配套设施建设,使游客享受到快捷高效的旅游公共服务。
  3.全面推进“旅游行业标准”达标工作。结合创建冶力关国家AAAAA级旅游景区工作,全面推进《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等行业标准的达标工作。积极引导宾馆饭店创建国家星级饭店,提升服务质量。实施旅游人才培训计划,加强导游培训工作,进一步规范导游从业行为。加强对全县旅游饭店、农家乐管理人员、旅行社经理人员的培训,进一步提升管理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
  (四)根据临潭旅游业“三点一线,一体两翼”格局规划,对“一线两翼”开发建设给予一定重视。综合羊沙、王旗、新城、术布等乡镇发展旅游业的设想和建议:
  1.建议考虑在羊沙开辟甘沟至莲花山生态旅游线路。该线路可以缩短羊沙周边游客前往莲花山的路程,形成冶力关一羊沙一莲花山大旅游环线,并在公路沿线开办农家乐、土特产销售等,带动甘沟村和秋峪村群众发展经济。
  2.建议考虑开发舍科码头。通过打通下河至舍科道路修建舍科码头,可以开发九甸峡水上旅游项目、水上交通项目以及水下网箱养殖,从而加强与周边邻县的经济合作,创造旅游综合收入。
  3.建议考虑在鹿儿沟设立景区旅游管护站。一方面为保护该地生态环境和卫生环境,将鹿儿沟景区散游纳入有序管理;另一方面也有利于维护地方政府对辖区实施更有效管理和旅游开发的主动权,避免与当地国有林场因其基础设施不断延伸开发而发生不必要的齟齬。
  4.文化是旅游不可缺少的底蕴和灵魂,建议考虑进一步加大对临潭历史传统文化、民族宗教文化的挖掘和洮州卫城、苏维埃旧址的开发建设力度,使文化与旅游的结合实现其“存真、做深、活化、延展”原则,从而提高临潭旅游的生命力。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贯彻落实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
  为了更好地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以下简称《残疾人保障法》),促进残疾人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6年度工作要点安排,5月中旬,县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对全县贯彻落实《残疾人保障法》的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深入城关、新城、三岔、王旗、洮滨五个乡镇,通过听取报告、实地走访、查阅相关资料、召开专题座谈会等形式,重点检查了《残疾人保障法》的普及宣传、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落实、享受正常政治和文化生活、劳动就业、医疗保障、康复、受教育的情况,以及有无受到歧视、虐待、遗弃等现象。受执法检查组委托,我将本次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面贯彻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及相关政策,建立健全保障体系,全县残疾人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通过调查了解到,根据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结果,临潭县残疾人总数为约10700人,占全县总人口的6.7%。目前实际办证5145人,其中,视力残疾732人,占14.2%;听力残疾716人,占14%;言语残疾157人,占3%;肢体残疾2437人,占47.4%;智力残疾337人,占6.6%;精神残疾245人,占4.8%;多重残疾515人,占10%。以上数据显示,残疾人占全县总人口的比重较高,且全县绝大多数残疾人生活在农村,部分残疾人还未办理第二代“残疾人证”。
  面对上述庞大的残疾人群体,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县、乡两级建立健全残疾人保障专门工作机构,以“促发展、保民生”为主线,认真贯彻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及其国家相应的配套扶助政策,突出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保障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围绕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既定目标出台了一系列有利于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文件,采取了行之有效的措施,下大力气,做实工作,全县残疾人保障工作得到有力推进,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加大《残疾人保障法》宣传普及力度。近几年来,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加大了《残疾人保障法》及相关知识的宣传普及力度,特别是在儿童残疾预防知识的宣传普及上,通过电视、宣传册等形式,使全县儿童残疾预防与早期康复知识知晓率达到了75%。
  (二)全力实施有关康复项目,并取得突破。2014年在全州范围内率先建立白内障无障碍县,建立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站;29名聋儿家长参加了省、州残联康复培训;422名白内障患者接受了免费复明手术;组织完成了61名聋儿、78名脑瘫儿童、44名智障儿童的筛查和转介服务;53名需要装配假肢残疾人完成转介;66名盲人完成定向行走训练,5名听力障碍儿童接受了人工耳蜗种植,44名肢体残疾人完成社区康复训练;五年合计发放轮椅285辆,助听器100副,腋拐70副,助行器50件,坐便器80件。
  (三)大力推进了扶贫解困工作,全面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2015年积极争取了扶持项目培育阳光助残扶贫师范基地1个,带动了1800余名贫困残疾人脱贫致富;对300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实施了危旧房改造项目;5年共对1500余名农村残疾人进行了职业技能培训;通过慰问和临时救助帮扶贫困残疾人603人次,共计发放救助金5.58万元。
  (四)积极构筑了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对符合条件的3445名城乡贫困残疾人纳入低保体系,使一、二级残疾人和特困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覆盖率达到了100%。积极落实残疾人“两补”资金,近几年共计为1920人次发放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为1800人次发放了特困残疾人生活救助,累计发放441.84万元。2015年底,新农合残疾人参保4462人,参合率100%;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残疾人参保425人,参保率96%;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残疾人参保2089人,参保率100%;城乡残疾人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提高15%,覆盖率100%。
  (五)残疾人教育、就业受到高度重视。统计显示,全县有143名学龄期残疾儿童入学接收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79.3%。五年来共计利用保障金资助残疾人学生153人次,累计发放资助金18.94万元。五年共帮助44名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累计发放残疾人就业保障金43.41万元。同时,帮助200名城镇残疾人实现就业,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就业率达到60%。
  (六)提供法律援助,维护残疾人基本权益。2010年确定了基层残疾人维权示范岗1个,建立了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1个,聘请了1名助残律师,对142名有法律服务需求的贫困残疾人提供了无偿法律援助和服务。建立健全残疾人信访督察督办,畅通了残疾人信访渠道,信访办结率100%。
  (七)夯实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按照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33条标准,将乡镇残联和社区残协残疾人专职委员全部纳入了公益性岗位,全县所有村残协残疾人专职委员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并给予月均100元的生活补足。
  二、存在的问题
  (一)《残疾人保障法》及其相关政策的宣传普及还不够广泛深入。宣传工作未形成常态,无论是干部、群众或是残疾人本身,对《残疾人保障法》及其相关政策的知晓率不高,精神理解掌握不够全面准确,全社会对残疾人工作和残疾人事业的认知有待进一步提高,自觉维护和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意识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乡镇一级残疾人联合会机构组建不明确、不规范,作用发挥不明显。从检查到的几个乡镇看,绝大多数没有正式组建残疾人联合会,或者含糊不清,或者有也不规范,更谈不上有效发挥作用,残疾人工作仍然由乡镇政府去包揽,通过行政手段去开展。
  (三)县残联与各乡镇的工作衔接指导还需要进一步强化。主要表现在:一是县残联与乡镇对相关数据的统计口径不大一致,个别乡镇统计存在口径混乱,底数不清;二是在发放康复、辅助器具方式上采取了由县残联直接掌握对象直接发放领取,而具体发放情况未能及时反馈乡镇,致使乡镇对本辖区内残疾人领取康复器具的情况不便及时、详细掌握,存在程序和环节脱节现象;三是所到乡镇还有个别重度残疾人因个人困难或其他原因迄今没有办理残疾人证,影响依证享受应有的政策性救助待遇,造成工作疏漏。(四)有些民生项目没有惠及城镇残疾人身上。比如,近几年来实施的灾后重建或危旧房改造项目,由于对象主要在农村,通过重点照顾、帮助实施后有300户农村贫困残疾人显著改善了居住条件,基本做到了全覆盖,而有部分确实需要改善居住条件的城镇残疾人没能享受到这方面的照顾,仍被住房困难所困扰。
  (五)残疾人技能培训力度不够,就业、创业难问题依然突出。
  三、工作建议
  为进一步维护好广大残疾人合法权益,促进《残疾人保障法》及残疾人政策在临潭县的全面贯彻实施,执法检查组提出如下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贯彻力度,营造发展残疾人事业的良好社会氛围。按照“六五”普法规划有关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残疾人保障法宣传活动,让全社会都知道残疾人保障的法律和政策,特别是基层干部和残疾人自身更要全面正确地掌握和理解政策法规精神,增强发展残疾人事业、维护残疾人权益的法律意识。在全社会开展扶残助残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教育,营造人人都来关心帮助残疾人的社会氛围,倡导扶残助残社会好风尚。要注重发挥典型示范引导作用,对自强创业、扶残助残典型进行集中宣传报道,传播自立自强、扶残助残的正能量。
  (二)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基层残联组织建设,切实发挥其作用。针对全县乡镇一级残联组织组建情况尚不够明确、规范,作用发挥,不明显的情况,建议,根据中共甘南州委组织部、州残疾人联合会等六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州残联(2009)25号)精神,结合临潭实际,重新明确组建乡镇一级残疾人联合会,并按文件要求,解决乡镇残联专职理事长副科级职级待遇,按程序和要求,确定人员组成,产生明确规范的乡镇残疾人群众组织。组建后的乡镇残联要明确机构职能、服务内容,与广大残疾人建立起广泛、直接、密切的联系,切实发挥政府和残疾人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协助政府全力开展残疾人工作。
  (三)进一步强化县残联与乡镇一级工作的衔接,努力建成县、乡、村三级协调运转的残疾人工作格局。注重做好三项工作。一是继续由县残疾人联合会出面,就甘南州委组织部等六部门所发文件精神和临潭县乡镇一级残联组织的实际现状,向县委、县政府、县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及组织人事部门做进一步报告说明;就原先乡镇一级残联已组建情况与乡镇作进一步协调明确,若有必要,建议重新正式组建乡镇残疾人联合会,以期切实发挥其作用。二是进一步与乡镇协调沟通,统一残疾人统计口径,究竟是依证统计还是依普查数据统计,上下做到口径一致,残疾等级务必区分清楚,这样更有利于开展工作。同时做好康复器具发放环节中的上下衔接工作,做到程序严谨,上下都有一本账。三是要采取灵活切实的措施,解决好部分重度残疾人因特殊原因尚未办证,影响政策性扶助的问题,做到保障全覆盖。
  (四)进一步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保障残疾人劳动的权利。把残疾人技能培训作为促进残疾人创业就业的重要抓手,根据残疾人特点和市场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残疾人实用技能培训。掌握残疾人专场招聘会信息,做好特教学习与实现就业间的对接,更多地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服务平台和机会。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创办福利企业,大力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认真执行残疾人就业扶持优惠政策,保护和调动好福利性单位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积极性。将公益性岗位作为促进残疾人就业的重要渠道,优先、就近安排残疾人就业。加强对残疾人就业上岗、工资福利待遇、劳动防护、工作环境、参保等情况的检查,维护残疾人职工的合法权益。
  (五)进一步加大对城镇残疾人关注力度,有效改善城镇残疾人居住条件。近几年来,农村民生项目力度不断加大,包括残疾人在内的农村贫困户在生活条件特别是居住条件方面发生了显著的变化,但因项目性质所限,比如农村危旧房改造等项目,无法覆盖到城镇急需改善居住条件的贫困残疾人身上。因此,建议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适当调配一些民生项目(如“棚户区”改造项目等)给城镇贫困残疾人,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存在的困难。
  (六)进一步维护和保障残疾人政治权利,畅通残疾人参政、议政渠道。为维护和保障残疾人参政、议政的政治权利,检查组建议,在即将到来的县乡换届中,在县乡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考虑适当安排残疾人代表和委员名额。
  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
  防震减灾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是公共安全和社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全面了解近年来全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以下简称《防震减灾法》)的情况,依法推进新时期防震减灾工作,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6年工作要点安排,县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由分管主任带队,于4月中旬深入县地震局、科技局、民政局、消防中队、城关三小、王旗乡、石门乡等单位,就全县贯彻执行《防震减灾法》的情况,采取听报告、召开座谈会、个别交流、走访了解等形式进行了深入调查,并听取了县地震局就全县贯彻实施《防震减灾法》)情况的报告。现将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实施《防震减灾法》取得的成效
  《防震减灾法》实施以来,县人民政府重视防震减灾工作,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防震减灾部门的相互配合下,认真贯彻《防震减灾法》,防震减灾综合工作逐步提高。
  (一)宣传教育应急演练并重,社会防震减灾意识不断增强。自“5•12”地震以来,我国将每年的5月12日定为全国“防灾减灾日”。在此期间县政府协调相关部门贯彻“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以地震前兆、地震预防、应急避险、自救互救、灾情速报、谣言识别等为主要内容,多层次开展地震科普知识宣传,利用5・12“防灾减灾日”及防灾减灾宣传周、新城“洮州民俗文化节”、干部下乡、“联村联户”、国庆节等节假日,组织干部深入各乡镇、各学校,宣传防震减灾知识,开展地震应急演练。在各中、小学举办地震科普知识讲座30场,开展地震应急演练30次。联合县红十字会到新城晏家堡、古战拉直村、卓洛日扎村给村民及小学师生进行宣传、讲座、应急演练累计9场次。发放了《防震减灾知识读本》、《中小学生防震减灾知识读本》等科普书籍3万余册,发放地震法律法规宣传单2万余张,地震科普知识宣传袋5000多个,是防震减灾知识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提高了公众防震减灾意识和抵御地震灾害的能力。
  (二)防震减灾工作逐步推进。每年,县政府结合全州地震会议精神,安排工作部署。一是以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为目标,安排了干部学习教育工作;二是落实了24小时震情值班,加强了和各乡镇地震宏观观测员的联系沟通,时了解掌握地震宏观异常,确保了地震宏观观测网的畅通。三是深入抗震救灾第一线,全面完成7·22地震抗震救灾工作。(三)地震应急救援体系建设逐步建立。2014年年底组建了以县武警中队、县公安消防大队为主力军,县地震局、县卫生计生局、县民政局的相关工作人员共78人组成的临潭县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配置了个人防护、破拆、顶撑等先进救援装备,将承担临潭县及周边地区地震及其他重大自然灾害的紧急救援任务。
  (四)建设工程设防的监督和管理逐步开展。一是向被抽查单位告知监督检查性质、监督检查内容、范围、程序等相关信息后,并要求被检单位提供相应的设计图纸等相关资料。二是按照相关程序组织相关专业专家查看图纸等材料,进入项目实地进行查看,并根据国家、省的相关标准规范确定项目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规范及政策法规。三是向监督检查的不合格单位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期改正,监督受检单位进行整改。
  (五)防震减灾队伍建设不断壮大。一是为了切实把防震减灾工作做实做细,搞好震情群测群防,对部分乡镇地震宏观观测员进行了调整充实。调整后的宏观观测员综合素质和工作积极性较高,工作认真负责。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工作水平。先后利用20天左右时间,深入16个乡镇对防震减灾助理员和地震宏观观测员从地震前兆、宏观异常、应急避险、自救互救、灾情速报等内容进行了培训。同时下发了《临潭县地震宏观观测员工作制度》。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近年来,县政府在防震减灾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党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存在不少困难与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对《防震减灾法》和地震科普知识的宣传力度不够。二是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亟待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的监督和管理工作相对滞后。三是城镇综合防震减灾能力和农村民居抗震设防能力有待加强,特别是农村住宅抗震设防的合格率低,农村有预警员,但没有完善的制度和建立长效机制。四是社会公众防震减灾意识不强,群众缺乏防震减灾知识,应急避险自救互救能力差。五是地震应急能力总体薄弱,开展紧急救援队训练、演练、地震应急装备的配置、监测设备的运行和维护、日常的业务培训及地震紧急救援专业队伍的经费没纳入财政预算。
  三、意见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防震减灾法》的宣传力度,增强全民防震减灾意识。采取多种形式的宣传方式,多渠道地加大对《防震减灾法》、地震科普知识、应急救援知识的宣传教育、培训力度,力争做到家喻户晓。特别是要对学校、医院、乡镇、城区等密集人群进行广泛宣传,不断增强全民的防震减灾意识,掌握防震避险技能和提高自救互救的能力。
  (二)要进一步科学编制防震减灾规划。编制落实防震减灾规划,要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合理布局、全面预防”的原则,将震情形势和防震减灾总体目标,地震监测台网建设布局,地震灾害预防措施,地震应急救援措施以及防震减灾技术、信息、资金、物资等保险措施作为规划的重要内容,并对地震监测台网建设、震情跟踪、应急准备、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等做出具体安排。
  (三)要进一步保障投入,加快地震事业发展步伐。一是县财政每年投入地震专项工作经费,把专项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并保证及时足额到位;二是要完善地震管理工作机构,适当增加地震管理人员编制,使队伍年轻化、专业化;三是要加强防震减灾辅助决策系统软硬件装配,切实提高地震监测能力和地震预报的准确率;四是要加强地震测报网络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和认真落实各项责任制,加强县、乡地震宏观测报网、地震灾情信息网、地震科普宣传网“三网”建设和乡镇防震减灾助理员管理,切实做好群测群防工作。
  (四)要进一步加强建筑安全管理,提高地震灾害预防能力。要按照《防震减灾法》的相关规定,一是认真落实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标准;二是对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事故的建设工程应当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按评价报告进行抗震设防;三是对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应当高于当地房屋建筑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釆取措施加强对各类重点工程、民心工程、生命线工程, 校安工程、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的抗震设防管理,加强对各类建设工程抗震质量的督促检查,确保达到抗震设防要求。
  (五)要进一步搞好地震应急预案,提高地震应急救援能力。_是要督促抓好地震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要尽快修改和完善全县地震应急预案,切实加强应急预案的动态管理,适时开展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二是强化地震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要充分利用公安、武警、消防、民兵等队伍,配齐配强应急救援队伍,配备相应装备、器材,加强队伍建设,适时开展应急救援知识培训和演练,提高队伍素质,增强队伍能力。三是充分利用广场、空旷平地、学校操场等加强地震应急避难所建设。进一步落实应急资金、药品、粮食、衣物等物资应急储备,切实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
  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其合法权益,促进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安排,县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由分管副主任带队,于7月上旬深入县教育局、妇联、团县委、食药监局、民政局、文广局、卫计局、人社局、残联、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关工委等单位,就全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情况,采取听报告、召开座谈会、个别交流、走访了解等形式进行深入调查,较为系统地了解了全县《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情况。现将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取得的成效
  (一)领导重视,组织得力。自《未成年人保护法》颁布以来,县委、县政府及所属职能部门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层层有人管、有人抓,组建了关心下一代办公室,成立了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在各中小学建立了维权阵地,聘请了法制副校长,并依托中共中央西北局洮州会议纪念馆红色教育基地,挂牌成立了临潭县关心下一代教育基地。同时组织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使《未成年人保护法》在行政、司法工作中得到普及,并在具体工作实践中加以运用,切实保障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二)多方联动,加强宣传。团县委将青少年维权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纳入工作范畴,在各学校举办以“远离危险、远离犯罪”为主要内容的专题讲座;公安、司法、法院、检察院根据不同青少年身心特点和各学校实际情况,不定期到各学校开展法制讲座和法制报告会,以艺示法、以案说法、以题释法、将抽象的法律条文转化为生动的案例,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卫生、食药监局等结合食品安全大整治,深入学校、农村、社区积极开展大型宣传咨询服务,有针对性地加强未成年人食品安全教育;县教育局要求各中小学利用班会、教师例会、家长会,组织学生、教师和家长认真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并通过《致学生家长一封信》的形式,让学生家长了解保护未成年人是每一个公民的法定义务;妇联、民政等相关部门也结合各自职能特点,积极开展涉及妇女儿童保护,关爱孤儿、残疾儿童、留守儿童等方面的政策法规宣传,依托妇女之家,积极开展法制教育进家庭活动。通过各方面努力,形成了多方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也为青少年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打下基础。
  (三)强化措施,齐抓共管。县政府及其各职能部门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制定工作方案,强化工作措施,建立了学校、家庭、社会、司法保护相结合的未成年人保护体系。
  一是学校保护。教育行政部门及各中小学均成立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在各学校聘请法制副校长,将学生法制教育纳入教学计划,经常开展法制专题讲座。加大对学校周边环境整治力度,积极开展平安学校创建活动。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严禁教师体罚学生或侮辱学生人格行为发生。加强学校与家庭的联系,将“控辍保学”工作责任落实到每一个教师及家庭,并千方百计保护残疾儿童受平等教育权利。相关部门利用学籍管理系统,对留守儿童动态监测,尽可能弥补监护管理方面存在的缺失。积极组织开展学校食品安全大整治,全面落实学校食堂卫生分级量化管理,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儿童计划免疫接种,加强儿童卫生保健工作。
  二是家庭保护。在16个乡镇进行了孤困儿童摸底调查,建立了孤困儿童资料库,开展了招募爱心妈妈认领结对活动。进村入户举办法律知识讲座,积极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引导家长树立正确教子观念,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三是社会保护。发动家庭、学校、社会共同参与,构建留守儿童关爱网络,完善了留守儿童联系卡及结对帮扶制度,并动员青年企业家与留守儿童活动室等关爱阵地结对,通过成立爱心基金、捐助学习用品、开展志愿服务等方式,为留守儿童予以物质帮助和精神上的关爱。同时,组织青年志愿者充当“代理家长”、义务辅导员,开展定期家访、课业辅导和心理疏导,给予了留守儿童人性化、家庭式的关爱。
  四是司法保护。大力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在中小学建立维权阵地,为权益受到侵害的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实施了中小学“校园净化工程”,针对组织、强迫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黑恶势力、不良文化产品、毒品、黑网吧及违法违规网站等问题,对学校周边网吧、游戏厅等场所集中整治,开展了“远离不良文化”教育活动,杜绝不良文化进校园。同时,认真开展“青少年远离毒品行动”,让广大未成年人主动认识毒品对身心健康的危害。公、检、法、司严格依法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及时提供法律帮助,在羁押、庭审、批捕等过程中慎重对待,注意其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积极发挥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职能,进一步做好社区内“边缘青少年”帮教转化工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还不够深入广泛。未成年人保护法虽已实施多年,但该法未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从家庭的角度看,一些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法律意识淡薄,不尊重未成年人的权利,个别家长不认真履行教育和监管义务;从学校的角度看,注重学生的知识教育,忽视学生的理想信念、思想道德、心理健康和法制教育的现象依然存在,学校与家长之间缺乏足够的沟通;从社会的角度看,消极文化的影响不断增加,对未成年人有着较大的毒害作用。
  (二)相关职能部门协作沟通不够,没有牵头单位。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涉及政府多个部门,但在一些具体工作中,部门之间还没有真正形成合力,还存在各自为战、各行其是的现象。
  (三)未成年人受教育权的保障还存在薄弱环节。尽管县上在“控辍保学”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初中生辍学现象时有发生。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开展不平衡,重文化教育轻法制教育问题突出,法制副校长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个别学校、家长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放任自流,不愿花太多的时间去管理,把他们推向社会,使一些青少年成为违法犯罪的高发人群。未成年人素质教育还有差距,家长、学校往往偏重于关注孩子学习成绩的好与坏,而较少涉及孩子教育的其他方面,甚至忽略了孩子的身心健康。目前,全县音、体、美教师严重不足,各学校都没有建立心理辅导室,体育课时被压缩,素质教育跟不上,不利于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
  (四)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建设滞后。全县公益性文化设施投入不足,适合未成年人的文化活动场所匮乏,现有的文化馆、图书馆设施不齐全。农村除学校、幼儿园之外无活动场所,农家书屋等文化资源利用率不高。部分青少年热衷于上网吧、沉迷于网络游戏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缺乏感兴趣的活动场所,课余或节假日无处可去、无事可做。(五)未成年人保护的环境还有“死角”。一是学校周边环境的日常监管不到位。
  个别网吧接纳未成年人,甚至容留未成年人通宵上网,成为诱发事故、滋生违法犯罪的温床。部分食杂店以及流动摊贩经销过期及不合格小食品现象时有发生,有的商店将香烟拆开来单支卖给学生,危害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二是留守儿童的教育保护还比较薄弱。留守儿童的监护人大多是爷爷奶奶辈,对孩子的心理成长缺乏足够的指导和辅导,不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长。
  三、意见建议
  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宣传。建议成立全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统一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全县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采取多种途径强化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增强全社会保护未成年人的责任意识,努力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司法四位一体的宣传教育网络,不断提高宣传教育效果,真正使《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是积极指导和推进家庭教育,提高家长科学教育子女的能力。要依托社会组织、群众组织的力量,重点强化单亲家庭、再婚家庭以及托管家庭的监护责任,教育广大家长或其监护人依法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三是充分发挥学校的主阵地作用,加强未成年人素质教育。坚持把法制教育内容纳入教学计划,做到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切实提高广大未成年人的法治观念和维权意识。并不断完善学校法制副校长工作制度,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在保护未成年学生合法权益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把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落到实处。加强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教育,努力构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长效机制。注重学生的素质教育,充实中小学音、体、美教师和心理辅导教师队伍,确保有关教学课程的落实。
  四是加大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建设。将公益性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建设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以学校、幼儿园为中心的未成年人活动基地建设,积极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活动空间。
  五是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的社会环境。切实加强对网吧等文化娱乐场所的监督和管理,建立网吧视频在线监控平台,坚决杜绝未成年人进入网吧现象的发生。同时,要采取多种筹资方式,在各学校积极推进绿色网吧,让学生在校内浏览健康网页,体验健康益智游戏,引导未成年人养成良好的网络行为习惯。另外要加强校园周边食品摊贩的监管力度,商业网点应设置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警示标志,市场管理部门要加强监管落实。同时高度重视留守儿童的教育保护问题,积极探索建立留守儿童教育保护工作机制和保障措施,为留守儿童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发挥职能作用,强化社会管控,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及引诱、教唆、胁迫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行为。建立健全社会帮扶机制,对那些具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进行重点帮教,对服刑(在押)人员子女加大帮扶力度,有效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关于全县贯彻实施《甘肃省宗教事务条例》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
  为促进《甘肃省宗教事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临潭县深入贯彻实施,提高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水平,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经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决定,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了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苟尚仁任组长,县人大常委会民侨工委人员为成员的执法检查组,在县宗教局负责人的陪同下,于11月6日至9日对县人民政府贯彻实施《条例》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检查组在听取县宗教部门实施《条例》情况报告的基础上,先后深入新城、流顺、术布、城关四乡镇进行了实地检查。检查组认真听取乡镇政府贯彻实施《条例》情况报告,召开乡镇相关负责人、人大代表和宗教界人士参加的座谈会,走访了佛教、伊斯兰教、基督教等六处宗教活动场所,广泛征求并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建议,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实施《条例》的基本情况
  自《条例》于2011年12月1日颁布实施以来,县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认真贯彻实施《条例》的各项规定,严格履行“管理、指导、协调、监督”的职责,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维护宗教和睦和社会稳定等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强化宣传培训,社会氛围进一步优化。《条例》颁布实施后,县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采取多种形式推进学习宣传工作。一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手机短信等各种新闻媒介进行广泛宣传;二是大力培训,多次组织全县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宗教教职人员和县乡(镇)分管领导参加国家、省、州和县上举办的宗教工作培训班,深入学习《条例》和党的宗教政策。《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全县共举办培训班15期,培训3000余人次;三是广泛宣传。几年来,结合在宗教活动场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法律”进寺庙、六五普法、七五普法等活动,对全县干部群众,特别是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进行学习辅导,共放发宣传《条例》资料15000余份,发放到村组、各宗教活动场所、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及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中,基本做到了家喻户晓;四是把《条例》列为全县干部普法的重要内容,组织普法学习和考试,提高了各级干部对《条例》的知晓率。通过以上措施,增强了各级干部、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宗教法律意识,为贯彻实施《条例》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切实加强领导,宗教工作体制机制逐步完善。一是县、乡、村三级宗教事务管理网络基本形成。县乡均成立了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宗教工作,解决《条例》贯彻实施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乡镇明确了分管宗教工作的领导,配备了专(兼)职宗教干事,部分宗教工作任务重的乡(镇)还设立了宗教工作办公室,各村设立了信息员,各宗教场所设立了联络员,宗教工作任务重的村 (社区)明确了分管宗教工作的干部。建立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空白的“三级宗教工作网络”,基本实现了宗教事务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二是强化工作机制。健全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联系宗教界人士制度,加强与宗教界人士的沟通交流,强化思想政治引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乡镇、村两级宗教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宗教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把宗教工作任务落实到乡(镇)、村、社和宗教活动场所,做到责任明确,考核严格,促进了宗教工作有序开展。三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在全县范围内,建立了宗教工作信息联络机制,在乡村两级建立了宗教工作台账,落实矛盾纠纷排查上报机制,完善民族宗教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推进了宗教工作的长效机制,确保了民族宗教领域长期稳定和谐。
  (三)切实依法管理,宗教各项活动较为规范。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县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根据《条例》规定,结合实际,督促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制度的制定,完善了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宗教活动管理、宗教财产管理、宗教团体管理等13项管理制度,使宗教事务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二是对宗教活动场所的设立、宗教活动场所改扩建、宗教团体或宗教活动场所举办大型宗教活动等严格依法审批和监督。三是指导宗教团体开展宗教教职人员资格认定工作,并依法备案。四是开展了文明宗教活动场所评比、“五好”教职人员评选、和谐寺观教堂创建等活动,增强了宗教活动场所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五是督促、指导宗教团体依照各自章程开展活动。六是加大联合执法工作力度,对宗教庆典、重大宗教祭日和法会等大型宗教活动,县政府和各相关职能部门及所在乡镇密切配合,维持现场秩序,确保了宗教活动的正常开展。七是积极开展宗教领域安全隐患排查及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县宗教局及相关部门经常性地在全县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特别是在重大节日和敏感时期重点开展宗教活动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及时地调解各类矛盾纠纷。近年来临潭县未发生较大的宗教矛盾纠纷、刑事或治安案件,有效维护了全县宗教场所和谐稳定。
  二、贯彻实施《条例》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通过检查,执法检查组认为,《条例》贯彻实施工作虽然取得较好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需要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在下一步工作中认真研究解决。
  (一)对贯彻实施《条例》重要性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乡镇领导干部对宗教工作存在的长期性、宗教问题的群众性和特殊复杂性认识不足,认为宗教工作不是中心工作,没有将宗教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只是停留在口头上、文件上和会议上,存在麻痹大意思想,准确判断当地宗教工作形势和任务不够;认为贯彻实施《条例》、开展宗教工作只是宗教部门的事,领导宗教工作主动性不强,对宗教事务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关注不够;认为宗教工作的全部内容就是“维稳”,只要宗教界不发生影响稳定的事就行;不懂马克思主义宗教理论、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国家有关宗教事务法规和宗教基本常识,不愿意接触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对宗教事务“不想管、不敢管、不会管”。
  (二)学习宣传《条例》还不够广泛深入。《条例》的宣传覆盖面还不够广。宗教事务部门学习宣传较多,政府其他部门学习宣传较少;宗教团体、宗教教职人员学习较多,一般信教群众学习较少,不信教群众学习更少。学习宣传《条例》还没有形成常态化。在研究宗教工作、干部培训、节日座谈时学习宣传多,平时学习宣传少。
  由于对《条例》学习宣传不够,个别不信教群众甚至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伤害信教群众感情的言行偶有发生,个别信教群众对国家的一些规定也存在一些错误认识。
  (三)宗教管理体制建设有待进一步健全。一是基层管理网络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目前,全县虽已基本建立了县乡村三级宗教事务管理网络,但乡镇、村两级的工作力量和整体水平还比较薄弱,有的村虽已建立,但没有正常运转,相关责任制度和监督机制也没有落实到位,进一步夯实三级网络的基础工作显得尤为重要。二是宗教执法主体的力量不足。宗教主管部门受人员配备、工作经费、车辆等执法条件限制,难以开展执法办案,造成基层宗教事务管理缺位,无法及时发现、有效制止和打击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
  (四)宗教团体和教职人员队伍建设亟待加强。目前县上佛教、伊斯兰教和基督教协会三个协会专职工作人员挤在一间办公室办公,都没有独立的办公场所和设备,而且工作经费无任何保障,人员编制少,无法正常开展活动,以致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宗教团体和教职人员队伍的建设和作用的发挥。
  三、深入贯彻实施《条例》的几点建议
  上述困难和问题的存在,既有客观因素也有主观上的原因,需要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分析研究,切实加以解决。为此,结合县宗教工作的实际情况,提出如下建议:
  (一)统一思想认识,进一步加强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领导。一是要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政治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宗教工作的特殊性、复杂性和重要性,切实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二是县政府及各乡镇、各部门要把宗教工作列入重要议程,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的工作来抓。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宗教工作依法行政力度,建立健全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机制。四是要进一步夯实三级网络基础建设,明确相关责任制度和监督管理机制,进一步强化目标责任,严格考核评估。
  (二)加大《条例》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新形势下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氛围。
  一是要继续加大宣传教育工作力度。以“七五”普法宣传为契机,运用各种有效载体,多渠道、全方位、深层次地向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开展爱国爱教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宗教界的爱国爱教和守法意识,提高宗教事务依法管理的自觉性。二是要根据不同对象分层次开展教育培训。对于宗教团体、宗教教职人员、宗教场所管委会成员以及信教群众要采取不同的方式进行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他们的法制意识,对于宗教工作干部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乡镇、村党员干部要加强宗教政策和宗教知识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使其正确认识宗教问题,努力在全社会形成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良好氛围。
  (三)深化宗教事务管理,进一步规范和创新宗教活动和宗教场所建设。要以创建和谐寺观教堂为抓手,积极融入现代管理理念,探索采用法律法规与宗教教规相结合的管理方式,建立科学、规范、民主、文明的管理机制,进一步推动宗教团体和宗教场所的规范化建设。一是要进一步帮助并督促宗教活动场所建立经常性的学习制度,健全民主管理机制,依法依章建立和完善财务、教务、消防、卫生等各项制度并定期检查落实,不断提高宗教活动场所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形成自我约束、自我监督的良好机制。二是要进一步深化宗教活动财务管理监督工作。宗教场所的资金管理要实行银行账户制的方式,严格执行财务公开制度,便于信教群众及时掌握资金收支情况,提高管理方式上的透明度,健全完善监督约束机制。三是要进一步严格宗教活动审批,规范活动秩序,维护活动安全,进一步规范宗教场所审批制度,严格审批程序,确保宗教活动场所管理规范,运转有序。
  (四)加强执法主体建设,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和行政监督管理力度。要严格执行党关于“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宗教政策。一要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主体建设。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全面加大宗教事务管理部门依法行政力度,增加人员编制,充实管理力量,保证必要的工作经费和车辆,配置一定的执法装备,确保宗教事务的执法力量和条件,确保宗教事务部门依法履行行政职能。二要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各职能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通力协作,建立联动预防处置机制,确保问题早发现、早沟通、早处理,防止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事件发生,提高防范能力。
  (五)发挥宗教界的独特作用,进一步增强服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一要加强宗教团体和教职人员的队伍建设。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爱国宗教团体的支持力度,解决宗教团体的办公场所,改善办公环境,增加人员编制,并解决必要办公经费问题,为宗教团体正常开展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有效发挥它们的积极作用。二要不断充实完善团体结构。宗教主管部门要协调、帮助并指导宗教团体做好换届选举工作,切实选好、配强宗教团体领导班子,指导其加强自身建设,努力造就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学识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的爱国教职队伍。要教育和引导信教群众热爱祖国、自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宗教内部形成遵纪守法的良好氛围。三要高度重视爱国宗教界后备力量队伍建设,釆取有效措施做好爱国宗教人士和宗教教职人员的培养工作,切实解决宗教团体后继乏人的问题,充分发挥他们的桥梁纽带作用。
  关于对全县贯彻实施《甘肃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8年度工作要点安排,7月10日至12日,县人大常委会由分管副主任任组长,县人大民侨委、县民宗局、县工商质监局、县食药监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和部分县人大代表、为成员组成执法检查组,在听取县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工作报告的基础上,带着问题先后深入冶力关、新城、城关、古战等乡镇的清真餐饮、清真食品加工、清真食品销售、清真食品屠宰市场及大型超市等20多家相关单位,通过实地查看、走访代表、听取报告、座谈讨论等方式,对《甘肃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下面,我受检查组委托将这次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临潭县是全州清真食品管理工作任务较重的县,全县有少数民族15个,人口5.59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35.6%。其中食用清真食品的少数民族有4个,人口3.5万人。据2018年年初统计,全县生产经营清真食品162家,其中生产、加工企业4家,肉食类零售店15家,糕点面点店23家,调味品店25家,清真餐饮店83家,农家乐、生态园8家,大型超市4家,主要分布在县城及全县12个乡镇。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和社会经济的发展,临潭县清真食品产业得到迅速发展,经营清真食品的单位和个体在饮食业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不仅成为全县民族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亮点,而且成为第三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加强清真食品行业的管理已经成为新形势下加强民族工作的重要任务。
  二、《条例》执行情况
  自2003年1月1日《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认真学习宣传《条例》内容,积极营造贯彻《条例》的社会氛围,通过不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有效加强了清真食品监督管理工作,确保了全县清真食品的健康、有序发展。
  (一)加强宣传教育,强化学习培训,为《条例》的贯彻执行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十分重视宣传教育工作,把《条例》的宣传教育作为规范清真食品市场管理秩序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活动。一方面,扩大社会宣传,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周、民族政策法规大讲堂及“三下乡”等活动为载体,加强对《食品安全法》、《甘肃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和《甘肃省清真食品认证通则》等法律法规的广泛宣传讲解,在全社会形成了尊重少数民族群众风俗习惯、维护少数民族群众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近几年来,全县累计印发宣传资料5000余份(册),共展出各类宣传版面70多幅,开设宣传专栏10多期,受教育群众达到5万人次。另一方面,加强教育培训。制定了民族宗教政策五年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对民族工作分管领导、工作干部、企业从业人员及义务监督员进行分期培训,有效提高了基层干部依法开展清真食品管理的能力,增强了企业、个体户遵规守法和诚信经营意识。据统计,去年以来,全县共举办学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报告会3场次、召开清真食品企业、个体工商户负责人座谈会3次,清真食品管理培训班3期,参加培训人员340多人次。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调服务,为《条例》贯彻落实创造了良好条件。一是健全组织体系。临潭县以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县为契机,成立了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清真食品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工作报告,安排部署工作任务,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形成了“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共同参与”的清真食品监管工作格局。二是充实工作力量。在县民宗局增设了清真食品管理工作办公室,增加编制和工作力量,专门办理清真食品监管日常业务。三是强化清真食品管理的社会监督。聘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宗教界人士担任义务监督员,通过开通网站监督窗口,设立投诉举报电话等方式,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清真食品管理监督,为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清真食品管理创造了良好氛围。四是建立协作机制。加强了各职能部门间的沟通协作,联合开展执法检查,形成了民族宗教部门牵头,食药监、工商质检、卫生、公安等部门参与,义务监督员协助的清真食品监管工作机制。同时,强化县、乡、村三级联动,完善信息直报网络,为县、乡、村开展清真食品监管提供了可靠依据。
  (三)依法监督管理,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秩序得到规范。县政府及相关部门依法加强对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有效规范了清真食品市场经营秩序。一是把好准入关。凡从事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的企业,需先向县民族宗教部门提交书面申请,经检查合格后,上报州清真食品管理办公室,经州民委考察同意后,颁发“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获得清真食品生产资质,从源头上保障了清真食品的“清真”。二是把好检查关。县政府主管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坚持不定期检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及时掌握清真食品的市场动态以及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要求各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严格遵守《条例》规定,强化企业内部管理,针对原料采购、产品加工、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限期整改,进一步规范了经营秩序。三是把好监督关。建立了清真食品社会监督员制度,在全县范围内聘请了由29名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组成的清真食品社会监督员,积极配合各职能部门开展各项监督检查工作。开展了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登记发证工作,加强了对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管理,促进了清真企业健康发展。四是把好服务关。县政府主管部门积极帮助以清真食品加工为主导的民族企业不断发展,从政策、资金上给予扶持,帮助民族贸易定点企业落实优惠贷款,破解资金困难,取得了显著效果,清真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发展势头良好,清真食品质量有了保障。
  (四)开展专项整治,清真食品市场进一步净化。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同时,县民宗局、县食药监局等相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整治活动,发挥了较好的作用。如,近三年,全县共检查各类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和餐饮企业120户,发现各类违法问题30户(项),依法限期整改12户,取消清真标识7户,行政处罚11户,有效解决了清真食品“不清真”、重要岗位食用清真食品少数民族人员比例不达标、违规使用非清真添加剂、假冒“清真”标识等突出问题。在每年的“春节”、“尔德节”、“中秋节”等重要时间节点,采取民族宗教部门牵头,食药、工商、卫生、质监、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的方式,突出餐饮、夜市摊点、农贸市场、商场、超市、清真牛羊肉禽屠宰等重点,在辖区内开展清真食品管理专项整治和专项检查。这些举措,有效促进了清真食品市场的健康发展,维护了广大穆斯林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近几年来,食品安全问题多发,广大消费者要求政府重视食品安全问题的呼声不断高涨,食品安全问题日益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清真食品安全问题,更是直接影响到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从执法检查情况来看,全县的清真食品管理仍然存在以下困难和问题:
  (一)《条例》的宣传贯彻不够深入。一些乡镇、部门和企业对《条例》全面、有效宣传不够,特别是缺乏对清真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有针对性的培训教育,以致一些生产经营企业的从业人员对《条例》规定不了解、不熟悉的情况还一定程度存在。一些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对《条例》的作用认识不高,依法维权意识不强;一些非清真饮食习惯的群众对清真饮食知识缺少了解,对清真食品的认识比较模糊。宣传教育的方式还比较单一,缺少形式多样的有效宣传教育手段和措施,有些地方还存在表面化和形式化,《条例》宣传的深度和广度不够。
  (二)部门职责分工不够明确,管理体系尚未形成。清真食品管理由多部门分段负责,由于体制的原因,还存在着各部门工作衔接不紧密,有些责任不明确、不具体等问题。实践中,一些环节存在监管空白,是清真食品发生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在现行的监管体制下,综合协调工作十分重要。但目前,县上清真食品管理综合协调的体制机制尚未完全理顺,机构还不健全。清真食品监督执法活动虽然由民族宗教工作部门负责,但由于缺乏相应的执法权,很难独立开展执法监督,只能与工商质监和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联合执法。在实际工作中,各部门相互间的沟通、协调难度较大,容易形成无人执法或多头执法的问题。
  (三)日常监管有待加强。政府相关监管部门虽做了大量工作,但日常监督管理有空档。有的清真食品还不能完全符合“四专”(专用运输车辆、专用计量器具、专用储藏容器和专用加工、储存、销售场地)的要求;有的餐馆、摊点、超市的经营业主未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未领取清真食品标志牌,却擅自在经营场所标注“清真”字样,经营清真食品;一些清真餐厅在加工、储运、采购、销售等主要操作岗位上人员更换频繁,雇用和配备穆斯林员工没有达到规定要求;一些清真餐厅的肉制品、调味品、添加剂等原材料“清真”标识不明,索证索票不完整。有的清真食品包装上没有明确标明监制单位名称;有的非专营清真食品销售网点将清真食品与非清真食品混放,同时,清真餐饮业出现了诸如火吧、烤吧、音乐吧等新的经营模式,在监管上缺乏政策法规依据。上述这些问题从不同程度上加大了清真食品市场监管的难度。
  (四)政府执法力量薄弱。作为执法主体的民宗部门,没有专门的执法队伍,没有专项经费预算,没有专用执法车辆,日常监管缺乏必要的工作条件,对清真食品经营企业、个体户难以做到及时跟踪问效,实施有效管理,难以适应日益繁重的监管工作任务需要。
  四、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对清真食品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清真食品管理,保障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对于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促进清真食品产业健康发展,带动群众脱贫致富,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一定要站在全局高度,进一步深化加强清真食品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不断提高清真食品管理水平。
  (二)进一步加大《条例》的宣传教育力度。要把宣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长期的任务,不断深化宣传内容,创新宣传方式,增强宣传效果。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宣传《条例》及配套法规,使各族干部群众了解《条例》基本精神,熟知《条例》基本内容。要加强对清真食品监管人员、生产经营企业法人和员工的教育培训,使监管人员精通《条例》内容,生产者、经营者熟悉《条例》具体规定,牢固树立道德意识、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努力营造全社会自觉遵守《条例》、人人尊重清真饮食习俗的良好氛围。(三)加强执法协调联动,形成清真食品市场监管合力。在坚持政府主导、职能部门负责、企业自律、社会积极参与的清真食品管理工作格局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民族宗教、食药监、工商质检、卫生、商务、农牧等职能部门的联系协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职责,严格奖惩,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针对目前清真食品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计划地开展专项治理,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完善联合监督检查制度,发挥执法监督部门和清真食品监督员作用,坚持专业队伍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坚持开展专项治理与经常性监督检查相结合,坚持在监督中做好服务,在服务中抓好监督,切实维护各族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进一步加大对清真食品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检查中,各乡镇普遍反映,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违法处罚力度小,违法成本太低,是造成“清真不清”问题的原因之一。建议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对蓄意违反《条例》的企业和从业人员要依法从严惩处。同时,要加大对清真食品监管部门及其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力度。
  (五)加强监管机构建设,充实清真食品市场监管力量。建议进一步加强清真食品监管队伍建设,适当增加编制,充实工作力量,加大设备、经费、车辆保障力度,并根据临潭清真食品监管工作任务的实际需要,建议县政府支持主管部门尽快组建一支法律意识强、综合素质高的清真食品执法队伍,以强化依法监管。同时,要加强监管服务能力建设,强化培训考核,建设电子网络监控服务平台,不断推进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常态化、规范化。
  (六)鼓励全民参与监管,营造良好的舆论监督氛围。要坚持专业队伍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既要发挥政府相关部门监督管理清真食品工作的职能作用,又要积极探索创新社会组织协同共治模式,充分调动群众和社会力量,共同维护好清真食品市场秩序。要进一步发挥伊斯兰教协会和清真食品行业协会的作用,用合法的、受法律保护的教规教义,来提高行业的自律意识。要充分发挥清真食品社会监督员作用,协助政府各职能部门开展各项监督检查工作。要积极鼓励和支持公众参与监管,建立公众监督激励机制,提高公众参与监管的积极性。同时,要更好地发挥网络监督优势,充分利用互联网、各种举报电话等及时收集社会各界反映的监管对象服务质量、违反法律法规等投诉信息,畅通投诉渠道,营造良好的舆论监督氛围。第三节代表视察
  关于组织部分州、县人大代表视察河西移民情况的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根据年度工作安排,为深化这次常委会的议题审议,经县委同意,于2000年6月10日至21日,组织部分州、县人大代表,特邀省人大常委会帮扶临潭县的同京允书记作指导,历时12天,赴张掖、酒泉两地视察了移民情况。
  这次视察,着重了解了临潭县迁往河西移民的安置,近期生活生产状况,发展前景、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代表县委、县政府进行了慰问。目的是全面了解情况,为巩固移民工作成果,为今后政府进一步开展移民工作进行监督和谏言献策。前后实地察看了张掖市大满、和平,党寨三乡的分散移民,小河乡东五滩的基地移民,酒泉丰乐乡的分散移民和饮马农场移民。以看、听、议方式,通过抽样调查、个别走访、同移民和移入地党政组织座谈,基本了解了移民政策,当前移民的生产生活情况,今后发展前景和存在的突出问题。视察中先后召开各种类型的座谈会五次,走访移民74户,共发放慰问金1万元。整个视察活动得到了河西各移民地党政组织的积极协助配合,张掖农委、酒泉丰乐乡、疏勒河项目工程建设指挥部、饮马农场的负责人分别陪同了在该区域的视察活动,介绍了当地的移民安置等工作,对视察给予了有力的支持。现将视察慰问情况报告如下。
  一、河西移民的基本情况
  (一)移入情况。向河西移民作为临潭县异地开发脫贫的主要措施,是全县解决人地矛盾,一方水土养活不了一方人问题,使贫困群众跳出贫困地区解决贫困问题的有效途径。1996年3月向张被分散移民54户222人。其中:石门乡19户78人,陈旗乡24户95人,三岔乡2户8人,新城乡2户8人,古战乡7户33人。由张掖市分散安置在大满、和平、党寨三乡镇。1997年5月和1998年6月分三批向张掖市小河乡东五滩基地移民69户291人。其中:羊沙乡21户89人,冶力关乡24户97人,八角乡7户24人,扁都乡10户48人,石门乡2户9人,新堡乡2户9人,新城乡1户6人,羊永乡1户4人,店子乡1户5人。1999年12月向酒泉饮马农场移民50户280人。其中:石门乡18户102人,陈旗乡5户28人,三岔乡14户76人,扁都乡12户70人,新城乡1户4人。2000年3月临潭县第一次向酒泉丰乐乡集中移民57户221人。其中:龙元乡39户151人,陈旗乡16户62人,石门乡2户8人。由丰乐乡分散安置在该乡的4个村社。
  (二)倒流搬出情况。据视察了解,近年临潭县向河西移民稳固情况不理想,各移民点都发生了倒流搬出,人户较多。据调查,近年共向河西六批四地移民230户1014人,至2000年6月倒流返回68户275人,返回率27.12%。另有27户、89人跳槽到新疆,移入地实际留住139户650人。
  1995年移入酒泉丰乐乡的倒流搬出了46户177人,占移入221人的80.09%,为倒流搬出户最多的地方。主要去向是回了原籍和去了新疆,其中倒流原地的23户88人,去了新疆的23户89人。返回原籍的,石门乡2户8人,陈旗乡9户35人,龙元乡12户45人。
  1996年移入张掖市的共倒流搬出16户64人,其中1户去了河南,2户居住合作,其余都回了原地。返回原籍的有石门乡3户12人,陈旗乡5户18人,三岔乡2户8人,古战乡6户26人。倒流搬出占移入222人的28.82%。
  1997年和1998年分三批移入张掖基地的移民共倒流返回了27户113人,占移入291人的38.83%。他们都回了原地,其中羊沙乡11户48人,冶力关乡:12户47人,八角乡1户3人,扁都乡3户15人。
  1999年移入酒泉饮马农场的倒流搬出共2户10人,占移入280人的3.57%。全部返回原籍。
  (三)倒流搬出的主要因素。河西移民倒流搬出率高,形成的因素是多种多样的,但通过访淡、对比分析,主要成因有以下几点:一是部分移民素质差,适应新的生活、生产环境能力低。表现为生活空间变化移动后不习惯、生产作业不熟练。从朝天一把籽,靠天吃饭的旱作农业区到机耕灌溉的大田作业区,耕种、灌水技术管理操作要求严格,多数地方要大规模的整田修渠、吃不了苦、缺少艰苦创业思想准备,缺乏营造新生活的能力,打了退堂鼓。二是家底薄、基础差。一些特别贫困户,缺少搬迁、在异地定居费用,基本上是赤手空拳移入新地,要盖房子。要在生产中进行必要的投入,没有安家落户恢复生产的必需投资,没有力量适应高投入、高产出的生产。生产能力低、收益相对差,加上因事因病形成的新困难,难以确立安家创业的信心。三是移民在移出前,由于宣传工作不深入,对实际情况了解甚少,基本不了解移民是在国家投资创造基本生存条件的基础上,要移民自己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依靠自己的力量发展生产,改善生存条件,在开发中稳定解决温饱。以为在新的地方就能轻松过上好日子。期望值过高,移入新地,一切从头开始困难多,劳动强度大,管理严格。在期望与现实的反差面前,不能在实际中自我调整。四是有些人户通过亲友自己努力在别处寻觅到了自认为更理想的场所,又移搬出走。五是移民政策和实际操作中的欠缺,形成了工作环节上的协调沟通不够等问题,影响稳定和巩固。
  二、移入地生活生产条件和对移民的安置
  (一)移入地生活生产条件。河西地域辽阔,虽天气干旱,大漠戈壁,但气候温和,是我省重点开发的粮食基地。张掖、酒泉两地地势地貌更好,可利用和待开发土地广阔,地下水资源丰富。只要有水就有地,有地就有粮,有广阔的开发前景。临潭县向河西的移民分分散移民和基地集中移民两种形式。分散移民以插队落户的形式安置在农业基础设施齐备,学校、商店、医疗、电信等社会公共设施机构齐全的村社,移入当年就可以投入生产、获得相应收入。基地移民如小河乡东五滩是新开发区。移入当年一没房屋,二无土地,要重新起步搞房屋、土地建设,虽然气候温和,田地易于整改,防风树木生长较快,但要使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基本齐备,生活环境形成良好势态。大致所需二至三年时间的艰苦创业,生产发展历程要比分散移民艰苦,但发展前景优越。酒泉饮马农场是原农垦区,生产生活条件较为优越,移入当年场方就解决了住房,生活用地,同时给每个劳动力承包熟地一至二份(每份50〜70亩),并垫支了当年生活生产开支,使移民当年即投入正常生产生活,安置也比较好。
  (二)对移民的安置。临潭县迁入河西的移民由于形式不一样,安置方法也不同。分散移民是插花落户,被移入地穿插安安置在当地有关村社后,移民除修建房屋外,按人头规定享受一定数量的口粮田,此外,可根据移民的劳动能力租赁承包责任田.承担与当地群众一样的承租税费和管理费,以及社会劳务费。基地移民则进入集中开发区统一规划、统一安排、统一管理。由于各移民点的情况不同,对移民的安置不尽一样,土地较多的乡口粮田和承包地就多一点,有的2亩、有的3亩;承包地有的6〜7亩、有的8~9亩。饮马农场给移民每户确定口粮田3〜4亩,承包地由场部同移民签订承包耕地协议,农场安排,生产统一管理,按协议年底统一核算。农场职工实行生产费、生活费自理法,给移民实行自费补助,对承包一份地的,每户每月补助150元,承包二份地的每户每月补助250元,移民生产收支统一年终结算。
  总体讲,河西移民区域自然条件奸,临潭移民在国家优惠政策的照顾下,在移入地党政组织和干部群众的关心支持下,安置是比较好的,张掖、酒泉分散移民移入当年就划给了熟地,在队群众尽力支援建房;饮马农场给移民解决的住房高于安置费一倍以上;体现了移入地党政组织,群众的热情和关怀,移入当年就解决了生产生活的基本问题,吃饱肚子,有房住、有水喝。只要移民安下心,能吃苦、努力学习掌握当地生产作业技能,就能实现“一年搬迁两年安家,三年解决温饱,四至五年实现脱贫的目标”。
  三、移民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全县向河西移民工作,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各乡镇及县直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通过县移民办的艰辛努力,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移民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新的工作面广量大,牵扯问题多,关联事务繁杂,经验不足,必然会产生许多实际困难和问题,通过视察,了解到当前全县移民工作中的主要困难和问题是:
  (一)移民底子薄、安家落户起步难。临潭县是国扶贫困县,群众长期低收入,低消费,农业生产靠天吃饭,加之自然灾害频繁,大部分群众维持着低水准生活,简单的再生产。河西移民绝大多数又是临潭县东、南、北路特困乡的群众,移出时经济基础非常差,都缺少搬迁、异地安家的基本费用,更缺乏必需的生产投入资金,使群众移出后在当地按期缴纳自来水费、电费和劳务费都成问题。经济条件严重着制约着安家和生产的进程,致使发展相当缓慢,子女缴费上学等更成问题。
  (二)部分移民素质低,适应新地新生活的能力差。临潭县为边远民族地区,山大沟深,信息闭塞,文化教育程度相对落后。是贫困地区,也是各方面落后的封闭地区,移民中山区人数多,文盲多,精神素质,思想觉悟低,对新生事物的接受和适应能力差,科技意识技能不高,大多数移民不能很快适应新地新生活,新的生产方式和严格的管理制度,创业信心不足,影响着移民的稳定和发展。
  (三)组织管理工作不够严密,给移民生产生活方面造成一些困难和问题。移民工作在迁送前后没有办妥有关手续,致使部分移民迁入至今还入不上户口,当地派出所没有户籍档案使移民发生一些民事纠纷无人管,也给移民参与社会活动带来不便。如张掖市小河乡东五滩基地移民,移民户籍关系滞留在市农委,没有到乡镇派出所。移民中发生民事纠纷找派出所,派出所因无户籍不予受理,市农委鞭长莫及。无法及时合理的给予解决,形成“三不管”。酒泉丰乐乡移民在当地生活五六年了,家中没有户口簿,给孩子上学,领取邮件等,造成困难。因无户籍,需派出所出示证明时还要托人交费。
  (四)收缴耕地和执行计划生育政策不统一的问题。一是收缴移民耕地中执行不一,有的乡移民迁出1〜3年不收地,有的乡1〜5年不收地,作为移民经济补偿。但有的乡则移出1〜2年后就收缴了,这使个别乡的移民产生误解影响移民稳定。二是移出移入两地计划生育政策不统一,影响移入地的执行人口计划和计划生育工作。还有东五滩小学社请教师工资长期拖欠,影响工作。
  (五)移民子女就学问题多。视察中发现,张掖市大满乡5户移民的11个孩子,均为适龄儿童,只有一名上学。问其原因都说当地入学收费高,家庭经济困难无钱供读。其他乡和移民点上的孩子上学情况相对比较好,如小河乡东五滩基地移民的孩子入学率达100%。但饮马农场的小孩上学,场部实行交费寄宿接送制,移民经济状况差,孩子上学有一定困难。特别是农场20队移民的五名孩子,远离场部,队上又没有教学点,寄宿上学又交不起费,造成失学。
  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影响着移民的生产生活,影响着移民情绪的稳定和成果的巩固,应积极研究对策,在今后的移民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四、对今后移民前景的展望
  一是临潭县是国扶贫困县,东、南、北路又是特困地区,人多地少,灾害频繁,经济基础差,一方土地养活不了一方人,必须跳岀去另谋出路。移民异地开发路子,为解决这一问题创造机遇和条件。二是河西移民区是我省的粮食基地,有“两西”建设的基础,当前正逢再创河西辉煌和实施西部大开发的良机,条件好,加上国家对移民及其区域的特殊照顾政策,发展前景光明。
  三是全县贫困群众长期困扰于贫穷落后,群众有跳出贫困地区脱贫致富的强烈愿望,长期的艰苦生活使他们具有吃苦耐劳的作风,向河西移民,给他们提供了新的生存发展空间。疏勒河项目工程移民区,张掖小河乡东五滩移民基地是开发的重点工程,其前景尤为看好。
  四是要坚持移民战略坚定不移地走好开发路子,重点抓好集中移民。移民有利于减轻人口压力,加快全县脱贫步伐,保护生态环境,有利于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中退耕还林(草)任务的落实,同时也有利于移入地经济的发展。
  五、建议和意见
  实践证明,移民是解决贫困群众根本脱贫问题的重要途径,必须抓紧抓好并不断拓展。近年来,全县移民工作仅仅是一个开端,整个工作还处在起步阶段。今后应紧紧抓住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的历史机遇,抓住省上“再创河西辉煌”、“再造一个新疆建设兵团”的有利时机,认准形势,理顺思路,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把各项工作做实做细。为此建议:
  (一)要总结近年移民工作,着眼今后大规模移民,完善县乡两级移民规划。移民工作是政策性强,牵扯社会多方面,事关群众根本利益的繁杂工程,没有一个切实可靠的规划,就不可能搞好工作,就难以有序操作,稳妥进行,实现预期目标和效益。规划要突岀前期工作,突出为解决群众温饱扶贫攻坚服务,今后将要通过各种方式向省内外移民4万人,时间紧,任务重,要划定重点移民乡镇,详细制定省内外结合,集中和分散结合的移民措施。
  (二)要下大力气抓好宣传教育,使干部群众进一步认识移民工作的重要意义。
  要利用各种形式、手段深入宣传移民政策,移民开发的前景、成功事例,教育群众打破“苦守、苦熬”死守穷家簿土的陈旧意识,树立走出去谋活路、求发展、创新业的精神。
  临潭群众长期处在贫困封闭环境中,越是贫困乡村,群众观念越陈旧,越故土难离,穷家难舍,对移民政策及其好处认识不够,再加上近年来一些倒流返回户的反宣传,抵触情绪,怀疑心思重,这一切都需要强有力的宣传教育和思想动员,使干部群众对移民工作的认识有新的提高。要通过办专栏、书写标语、印发宣传品、组织群众收看电视录像,请一些典型人、户现身讲解,批驳一些人的反宣传等,大力宣传党的移民政策,移入地的环境条件,发展前景,成功范例。还要详细解答群众的疑虑和问题,使干部群众详细了解移民的各方面情况,培养能人引路。使群众对移民工作真正从思想上自愿、行动上自觉。为今后大规模的移民奠定思想、群众基础。宣传要坚持实事求是,不说过头话,对那些反宣传的人和户给予制裁,对那些破坏移民工作的人和事及时严肃处理。
  (三)要走出移民的新路子,必须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服务体系。建议县委、县政府进一步加强县乡两级领导力量和办事机构。一是县上在组建四大班子主要领导参加的协调领导小组的同时,要指定专抓领导,各乡镇要相应成立移民小组,由乡镇书记、乡长“挂帅”,并指定一名副书记或副乡长专抓此项工作。二是为加强职能机构和便于对外工作,建议将县移民办升格为移民局,进一步配备充实人力、物力。三是要加强移民基地组织管理机构建设,移民工作站工作,选派年龄轻,事业性强,有乡镇工作经验的乡镇干部。以有力的管理和服务,加强组织领导,联系协调处理移民工作中的各种问题。今后移民的重点应是集中基地移民,大批量移民,随时都需管理人员搞好全程管理服务。特别是今后集中安置采取的多是吊庄基地的方法,这里的管理工作任务不亚于原乡镇,必须建立相应的机构,才能避免和解决各种问题。工作站和组织领导机构要先于移民到位,使领导和组织工作形成前置效应。
  (四)注重移民素质,巩固移民成果。实践证明移民离开故土,毕竟是一种痛苦的选择,他们要在移入地安家落户,重建家园,在最初阶段必须付出艰辛的努力。既要经受离开故土的考验,还要经过苦干才能兴家,这就必然对移民素质提出要求。移民倒流返回率高,与移民素质关系很大。今后移民既要抓移出。更要抓稳固,要力争移一户。稳定一户。稳定工作跟不上,不但不能实现移出的目的,还会造成更为麻烦的问题。今后要通过制定移民办法对移出人户,健康状况,劳动力,家庭人员结构和负担人口,一贯品行,基本经济能力提出要求。懒汉,社救户,家庭特别贫困,无搬迁和在新地定居基本经济能力的人一般不适合移出。更不能以甩包袱的形式移出那些无劳力户、痴呆傻和生大病的、有劣迹的人。如果将这些人移出,包袱还得自己背。移民工作的重点是稳固,近年来全县移民稳定率低,生产发展慢,生活水平提高不快,导致部分移民至今情绪不稳。今后必须重视跟踪帮扶工作,不能一移了之。临潭县移民基础条件差,生存适应能力弱,难以做到当年搬迁当年安家,2-3年解决温饱,3-4年稳定脱贫。建议县政府研究对策,在一定时间内跟踪帮扶,特别对那些因事因病发生大的困难的更要及时给以扶助。应把扶持移民作为全县扶贫攻坚的重要内容。大凡移民,他们离开故土,怀着希望,同时也怀着疑虑,从旧土到新地都有试一试的思想,会遇到许多意想不到的困难和问题,需要政府和组织从物质到精神绐以关心帮助,如果不能及时解决这些困难和问题就会增加理想之苦、失望之情,极易产生动摇情绪。及时地物质救助和精神安慰,能激励他们立志创业。今后还应研究同移入地联办开发扶贫项目,加大移民扶助,把他们扶上马,再送一程。
  (五)继续向上级争取移民优惠政策。现行的国家移民扶助政策,对特困地区的移民需求来讲,只能是有限的,最基本的。由于县政府根本无力在移民经费上给以地方扶助,今后移民的任务还很繁重,移民经费问题关系事业进退,县政府要积权向上级反映情况,争取新的移民扶助经费。
  (六)要认真研究解决移民工作中的各种问题。移民计划生育工作由于迁出入两地政策要求不同,给移入地形成管理上的问题,影响当地计生考核,今后要服从迁入地的政策要求。要认真研究移民原种土地留种收缴问题,制定统一的办法,建议原地由村社承租,给移民以补助,解决两地耕种及牵扯问题。对无故倒流户和那些进行反宣传的要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制裁。要总结经验,认真研究解决移民户籍迁转中的空挂问题。
  关于全县灾后重建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09年工作要点安排,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灾后重建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为了给审议提供可靠依据,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组成三个视察组分赴全县十六个乡镇对全县灾后重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视察。每一视察组由一名常委会副主任任组长,带领被视察乡镇是县人大代表或是乡镇人大代表的党委书记、乡镇长和该乡镇一名县人大农牧民代表组成的视察组,于6月3日至5日,对全县16个乡镇的2008年第一、二批部分灾后民宅异地重建、整村重建、整村维修、分散维修工程的资金使用情况和工程进展情况进行了实地视察。在视察前,各视察组召开专门会议,就本次视察的指导思想、内容和目的进行了说明,并提出开展视察的具体要求,使视察组成员提前掌握了视察的基本情况,为更好地开展视察奠定了基础。视察结束后,又召开报告座谈会,听取视察乡镇主要负责人对各自乡镇重建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视察组成员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许多具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整个视察采取实地察看、走访重建及维修户、召开群众代表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的形式进行。
  此次视察时间短、任务重,视察组成员都带着问题、带着任务,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克服疲劳,边视察边建言献策。在看到重建点那整齐、一砖到顶的新房时无不感慨万千,所到重建户、维修户都称赞党的政策好,感谢党的关怀、温暖溢于言表。各乡镇负责人一致认为这次视察为兄弟乡镇之间相互学习经验、交流工作搭建了平台,也增强了他们的人大意识、代表意识。视察达到了预期的目的。现将视察全县灾后重建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08年,全县灾后重建总任务2595户,总投资12975万元(国家补助5190万元,群众自筹7785万元),维修总任务6593户,总投资3269.5万元(国家补助1977.9万元,群众自筹1318.6万元)。县上按两批分解任务并下拨资金。第一批重建任务1489户,其中:异地重建358户;整村重建646户;分散重建485户。第一批维修加固4493户,其中:整村维修1185户;分散维修3308户。第二批重建1106户,其中:整村重建47户;分散重建1059户。第二批维修加固2100户,全为分散维修。
  二、灾后重建进展和资金落实使用情况
  (一)进展情况
  从视察看,全县十六个乡镇的第一批整村维修和分散维修工程完成的较理想,有95%的已完成了工程量并经乡镇验收,5%的目前正在修建即将完工。但异地重建、整村重建、分散重建的村、社、户进度不平衡,平均完工并入住的在60%左右,没有达到全县关于2008年至2009年灾后民宅建设总体要求于2009年5月底必须完成2008年第一批灾后重建民宅重建维修任务的要求。如:城关镇苏家庄子村整村重建的128户,主体完成的占45%,左拉村异地重建的16户,主体完成的占90%;长川乡塔那村整村重建的26户,主体完成的占85%;羊沙乡新庄村各龙口社异地重建的51户,主体完成的占41%;石门乡大桥关村大桥关社整村重建的78户,主体完成的占76%。第二批的1106户重建和2100户的维修任务,现在全县十六个乡(镇)将任务指标均已分解到村到户,与受灾群众签订了修建协议,并已动工实施,目前有50%左右的动工修建,30%左右的备料,20%的完成主体工程,有望于8月底85%左右的完工。
  (二)资金落实使用情况
  到目前,全县第一、二批每户2万元的重建资金、0.3万元的维修资金和550万元的“三通一平”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已分解下拨各乡(镇),总计7717.9万元。各乡镇在资金发放上,重建资金基本遵循3:4:3的原则分批发放到户,维修资金按2:1的原则分批发放到户。有的乡镇考虑到物价上涨因素,为了让群众能够从建房用料上减少开支,多方协调联系,统一组织拉运建设所用砖、水泥等,按群众所需提供,然后在发放现金时扣除实物款计发到手。视察中没有听到群众反映发放资金不及时、不透明现象。
  三、所做的主要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为了保证灾后重建工作的顺利开展,县上成立了以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灾后重建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各乡镇也都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乡镇长、人大主席、副书记、副乡镇长,包村干部、村干部为成员的灾后重建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灾后重建的领导、协调、督促、检查工作。为了确保灾后重建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各乡镇都普遍建立了领导包片、一般干部包村的包抓责任制度。有的乡镇在建设过程中,专门成立指挥部,坐镇指挥重建工作。乡镇政府与重建及维修村签订了恢复重建责任书,与重建户、维修户签订了重建维修协议书,以确保重建工作按时间、按标准、按要求顺利实施。
  (二)严格工作程序,加大规划力度。“5•12”地震后,各乡镇在认真核实灾情的基础上,对照重建补助范围多次深入村社,摸清底子,认真执行《临潭县农村受灾群众建房实施方案》的有关政策要求,严格按照本人申请、村组认定、村民民主评议、张榜公布、乡镇政府灾后领导小组审核的程序进行重建及维修户的认定,在具体工作中,始终坚持了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严格审批制度。大部分乡镇在重建、维修工作中,结合全县灾后重建方案,从重建、维修村社所处地理位置、风土人情、群众接受程度等方面考虑,进行了合理的规划,使重建、维修村社尽量符合新农村建设要求。
  (三)规范资金管理,严把工程质量。各乡镇在资金管理使用上,制定了严格的发放制度,对于所有资金的发放,都随时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各乡镇灾后重建领导小组成员经常深入重建户、维修户,检查工程进展情况,监督建筑工程质量,大部分工程质量良好。
  四、存在的问题
  通过视察,视察组认为,2008年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县政府及职能部门和各乡镇思路清晰、措施得力,成效显著,全县灾后重建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使农村面貌有了一定的改观,但在重建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缺乏统一的验收标准。截至目前,各乡镇重建及维修户大部分主体工程已完成,处于室内装修阶段,乡镇一级进行了初步的验收。但灾后重建作为全县的一项重要工作,县上没有统一的验收标准,也没有组织专门力量进行系统的验收工作,导致各乡镇各自为政,质量、效果良莠不齐。
  (二)群众的自筹能力差,导致重建工作进展不平衡。由于这次地震造成的重灾村大都分布在经济比较落后的偏僻山区,受灾群众收入单一,生活困难,自建能力差,重建户国家补助资金只能完成部分工程量,负债大,重建的进展较慢。
  (三)群众思想观念落后。一些群众对国家的扶持期望值过大,自力更生搞好重建的信心不足,“等、靠、要”的思想严重。
  (四)部分整村重建和整村维修缺乏长远规划。由于受地形、地貌的影响,整村重建村社修建工程设计不合理,规划不到位,道路宽窄不一,建筑物高低不齐,与新农村建设标准要求有差距。
  (五)群众贷款困难。由于受各种因素的影响,银行贷款门槛较高,受灾群众1万〜3万元贴息贷款无法落实。导致部分群众因贷不到款无力建设而停工,严重影响重建进度。
  (六)异地整村重建点的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资金缺口大,“三通一平”基本没有实现,给重建后的群众生产生活带来极大不便。
  (七)灾民重建项目实施后的后续跟踪管理工作不到位,导致有些重建点虽有规划但未按规划走,影响了重建点的整体效果。
  五、意见建议
  (一)县政府要成立灾后重建工作专门验收组,对已完成工程量的重建户、维修户按灾后重建方案要求进行工程验收和效果评价,责令达不到工程质量要求的进行整改,确实使这一关系受灾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落到实处,改变受灾村社的面貌。
  (二)要继续加大对灾后重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县乡村都要加强对灾后重建工作的领导,加大灾后重建工作的协调、检查、督促力度,加快重建进度,按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灾后重建工作任务。县重建办要对全县灾后重建工作积极开展政策和技术指导,统一重建、维修模式,重点是要提高重建、维修房屋防震性能。
  (三)要引导群众转变观念。既要坚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的原则,更要超前谋划,从长计议,尽最大努力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建好自己的家园。
  (四)县政府要加大同金融机构的协调力度,酌情降低贷款门槛,落实协议书中给重建户1万〜3万元贴息贷款承诺,切实解决部分重建户资金紧缺的问题。
  (五)县政府要多方整合项目资金,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加大对异地重建点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使重建点达到新农村建设的要求标准。同时通过整合项目资金,提高维修户的维修标准。
  (六)要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加强项目实施后的后续跟踪管理工作力度,以免在今后重建工作中再出现有规划而未按规划走,影响整体效果的现象。
  关于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情况的视察报告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09年工作要点安排,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情况的报告。为了给审议提供可靠依据,县人大常委会组成视察组,于10月12日至13日,对术布乡扎乍村阳坡庄社、麻奴寺社,流顺乡丁家堡村,新城镇张旗村张旗社、杨家沟社2008年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和石门乡草山村、东山村2009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实施情况采取实地察看、走访群众、召开群众代表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的形式进行了实地视察。在视察前,视察组召开专门会议,就本次视察的指导思想、内容和目的进行了说明,并提出开展视察的具体要求,使视察组成员提前掌握了视察的基本情况,为更好地开展视察奠定了基础。在每一乡镇视察结束后,都召开由视察组成员、视察村社的乡镇人大代表、群众代表参加的报告座谈会,听取视察乡镇主要负责人对各自乡镇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实施情况的报告,视察组成员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许多具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现将视察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基本情况
  根据饮水安全评价指标,自2000年以来,县人民政府紧紧抓住国家实施人饮解困和农村安全饮水项目的大好机遇,编制完成了《临潭县人畜饮水规划》,先后成功实施了农村人饮解困和农村安全饮水项目,逐步建成了一批农村人饮工程,累计建成农村人饮工程112处,基本解决了16个乡镇112个村18670户84148人的饮水困难问题,自来水入户率达到61%,共完成投资2662.3万元,其中:国补资金1738.2万元,地配924.1万元。
  2008年,根据省、州民生工作安排要求和州水电局工作安排,下达临潭县解决6000人的饮水问题,分两批实施。第一批修建4个单项工程,解决3乡4个行政村669户3000人的饮水困难问题,总投资131万元,其中:国补89万元,地配42万元。4个单项工程于2008年9月初开工建设,于2008年11月中旬完成全部建设任务,投入使用,并通过州级验收和县审计局的审计。第二批修建8个单项工程,解决5乡7个行政村676户3000人的饮水困难问题,总投资127.5万元,其中:国补86.7万元、地配40.8万元。8个单项工程于2008年9月中旬全部开工建设,于2008年11月中旬完成全部建设任务,投入使用,并通过州级验收和县审计局的审计。另外,完成17个灾后应急供水单项工程,共投资210万元,解决震损影响人口3542户15939人,工程于2008年11月中旬全面完成,投入使用,并通过州级验收和县审计局的审计。
  2009年饮水安全工程项目计划解决10000人,批复修建22个单项工程,解决9乡19个行政村2203户10000人的饮水困难问题,总投资548万元,其中:国补438万元、地配110万元,工程于2009年7月20日开始实施,3个单项工程目前完成建设,完成投资56.37万元,占总工程投资的10%,其余19个单项工程正在实施当中。目前,16个行政村完成了水源蓄水池井、管网铺设建设任务,占工程投资的75%,计划于十一月月中旬完成全部建设任务,投入使用。
  二、所做的主要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为了保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顺利实施,县水务水电局成立了临潭县水务水电局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县政府和水利部门签订了责任书,水利部门和技术人员签订了责任书,措施具体,责任明确,任务到人。
  (二)严格工作程序,加大督査力度。根据州水务水电局和县政府解决饮水安全问题下达的目标任务,县水务水电局逐一分解到各乡镇,每个供水工程的建设都按照经省上批准的可研和实施方案以及州上批复的施工设计进行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县水务水电局经常深入工地现场进行检查指导,对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对未按规范要求和施工设计批复施工的、工程质量不合格的进行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
  (三)规范资金管理,注重工程质量。在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上,县水务水电局按照“专款专用、专户储存、专人管理”的原则进行,并按“四制”进行工程管理,完成一项,验收一项,销号一项。资金严格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并督促地方配套资金到位。在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上,按照国家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在工程的建设过程中,实行工程监理制和质量监理制。
  (四)利用有关活动,加大宣传力度。每年9月份,县水务水电局结合关注民生宣传活动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组织人员对项目区群众进行宣传,使广大人民群众明确了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的重要性,为工程的顺利实施奠定基础。同时,加大了对受益群众安全饮水、节约用水知识的宣传。
  三、存在的问题
  通过视察,视察组认为,近年来,县政府及职能部门通过积极争取和实施农村安全饮水项目,解决了全县部分乡、村、社的饮用水水质差、水源不足、方便程度不够的问题,既方便了群众的生产生活,又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工程实施进展顺利,成效明显,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实施缓慢。由于临潭县工程施工期短,且项目下达迟,进度慢,严重影响了项目的有效实施,工程质量得不到很好保证。
  (二)农村饮水安全形势不容乐观。农村饮用水不安全人口比例大,范围广。大部分农民居住在山区,常年或季节性缺水特征明显。有的地方是水源缺乏,无水可饮, 以前实施的人畜饮水工程部分已不能正常发挥效益。目前,全县还有40%左右的群众无条件安全饮水。
  (三)资金投入相对不足,饮水安全项目工程覆盖面较小。一是国家虽然加大了投资,但按当前国家每年解决1万人口安全饮水指标的进度测算,要解决全县农村饮水安全问题至少还要6年左右的时间,这与当前农民的迫切要求和新农村建设的形势很不相适应;二是由于县级财政薄弱、群众自筹能力差,导致县上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需要地方配套的资金不能完全到位,影响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
  (四)工程建后管理问题逐渐凸现。通过视察发现农村安全饮水工程重建设轻管理问题非常明显。工程管理制度不完善,责任不落实。部分村社水源地保护意识不强, 水商品意识和人饮提水工程电费收缴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不利于项目建成后的维护,影响农民群众长期受益。
  四、意见建议
  针对以上问题,视察组认为,县政府及各职能部门,要继续抓住关键环节,强化有效措施,凝聚各方力量,发挥群体作用,确保这项民生工程落实到位。
  (一)县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领导,乡村两级要克服依赖上级的思想情绪,多方筹集资金,组织农民投工投劳,积极主动推进工程进度,达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进度快、成效好、群众满意度高。
  (二)县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防治并重、综合治理、因地制宜、建管并重”的原则,结合临潭县的实际情况,用好用足上级关于解决农村饮水安全的有关政策,处理好各方关系。继续加大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技术指导,严格履行工程质量和项目资金的监管职责,确保工程质量达标,资金使用合理。
  (三)县水务水电主管部门要将规范水源地的保护纳入生态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按照《水法》的规定和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要求,在工程建设完工后,对农村饮用水的管理制定指导性意见,规范用水行为。乡村两级要加强对水源地的综合保护,确保农村饮水安全。
  (四)加强宣传力度,培养村民安全用水意识。广泛开展饮用水安全和节约用水科普宣传,通过宣传教育,普及节水和卫生知识,一方面要增强农民群众的水源忧患意识和环保意识,做到节约用水,保护水源;另一方面要切实提高农民群众的饮用水安全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继续推进农村改厕和沼气池的建设,对生活污水和人畜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理,防止疾病传播,提高农民群众的健康水平。
  (五)抓住机遇,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进度。一是要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提高对国家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重要性的认识,紧紧抓住历史机遇,像抓工业、抓特色产业一样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加快解决农村饮用水安全工作的步伐。二是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要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整村推进、因地制宜、先急后缓、先易后难、蓄、引、提相结合”的原则,合理选择饮水工程的类型、规模及标准,认真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规划、设计、实施工作,设计要科学、合理,要有前瞻性。要对严重缺水和群众积极性高的村社优先安排饮水安全工程。
  (六)深化改革,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建后管理。一是要总结和完善管理方法,不断提高农民群众的自主管理水平;二是要健全和完善管理机制,要建立水量、水价、水费公示制度,加强水费收缴监督管理,让老百姓缴费明白,吃水放心。
  关于全县重点建设项目、城镇基础设施及风貌改造工作进展情况的视察报告为进一步促进全县重点建设项目、城镇基础设施及风貌改造工作的顺利开展,实现临潭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0年工作要点安排,9月26日至28日上午,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州、县、乡人大代表实地视察了冶力关赤壁幽谷景区滑道,冶峡隧道及接线工程,堡子村、池沟村、关街村游牧民定居工程及风貌改造,冶海户外运动游乐园,冶力关地热温泉等建设项目;新城镇后池村、东街村游牧民定居工程及风貌改造,临潭一中学生教学楼、宿舍楼及餐厅,南门河防洪河堤,农贸市场及商住楼,建华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日产2500吨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建设项目;店总公路,洮滨乡上堡村村道建设,上堡、秦关、总寨、石旗等村游牧民定居工程,青石山电站扩容改建,上川电站建设项目;城关镇洮州公园、垃圾填埋场、城区道路改扩建、风貌改造、综合管沟改造、县城文化广场、2009年廉租住房(二期)、2010年高崖小区廉租住房等建设项目的建设情况。280下午,在县政府统办楼四楼会议室召开了“州县乡人大代表视察全县重点建设项目、城镇基础设施及风貌改造工作进展情况”报告会,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张正义作了报告,参加会议的视察组成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了认真讨论,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具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
  此次视察时间紧、任务重,视察组成员不辞辛劳,带着问题、带着任务,本着对人民群众负责的态度,边视察边建言献策,确保了视察质量,视察达到预期的目的。现将视察情况报告如下。
  —、基本情况
  (一)2009年全县重点建设项目、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及风貌改造工作进展情况
  1.全县重点建设(固定资产)项目完成情况。2009年全县重点建设项目共计97项,总投资17.8亿元。2009年年初州上下达临潭县固定资产建设任务5474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8143万元,增幅为49.6%o2009全县重点建设项目(已竣工27项,在建70项)累计完成投资55280万元,超计划完成投资537万元。
  2.全县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完成情况。2009年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共计12项,总投资31140万元,累计完成投资14082万元。
  3.全县风貌改造工程完成情况。2009年风貌改造项目共计2项,总投资2808万元, 累计完成投资648万元。
  (二)2010年1月至8月份全县重点建设项目、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及风貌改造工作进展情况
  1.全县重点建设(固定资产)项目完成情况。2010年初,州上下达临潭县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共计90项,总投资21.8亿元。其中:续建项目45项,投资9.7亿元;新建项目45项,投资12.1亿元。另外补充2009年续建项目2项、2010年新建项目1项,投资3671万元。2010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任务9673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1453万元,增幅为75%。元至八月份全县固定资产累计完成4.28亿元,占全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任务9.67亿元的44.26%,比上年同期增加3404万元,同比增长8.6%。如:临潭县新城镇南门河防洪河堤工程竣工待验,累计完成投资413万元;临潭县上川水电站建设项目正在实施围堰建设和基础开挖,累计完成投资5840万元;临潭县青石山电站扩容改造项目基础工程开工建设,累计完成投资1525万元;临潭县店子至总寨公路已完成路基工程,桥涵、路面工程完成总工程量的90%,累计完成投资900万元;临潭县冶峡隧道及接线工程全面开工建设,累计完成投资1500万元;临潭县建华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日产2500吨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建设项目已开工建设,完成投资800万元;临潭县第一中学教学楼、宿舍楼及餐厅建设项目,累计完成投资1032万元;临潭县2009廉租住房(二期)工程,累计完成投资950万元;临潭县2010年高崖小区廉租住房建设项目,于8月30日开工修建第一标段廉租住房共288套,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累计完成投资304万元。
  2.全县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情况。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总投资17661万元,今年计划完成9591万元(占全县固定资产投资计划任务的9.9%),截至8月底完成投资6631万元,占计划任务的69.1%。如临潭县城西环路步行街商住楼建设项目累计完成投资7550万元;临潭县城区道路改扩建工程主要改扩建西大街、西环路、卓洛路、政府路、二中路、顺行巷等道路总长6948米,同时敷设9.3千米污水主干管和污水干管、7.5千米雨水管道,工程估算总投资2866万元。该工程已于9月15日全面动工建设,视察时正在实施文化广场至西门口段路基开挖,完成投资70万元;临潭县县城主街道综合管沟改造工程主要包括排水、供水管网以及电信、广播电视等电缆局部改造,工程估算总投资3343万元。管网埋设工程于7月底动工建设,视察时埋设污水管网3000米,砌筑检查井70座,完成投资450万元。
  3.县城风貌改造工程完成情况。2010年为进一步加快县城特色化建设进程,实施了县城西大街临街主要建筑物风貌改造工程,主要包括县检察院、法院等18个单位临街办公楼的风貌改造、洮州商贸城临街店铺的风貌改造和西大街两侧临街民宅的风貌改造,共计改造建筑物60多栋,总投资1342万元。视察时洮州商贸城临街店铺和西大街两侧临街民宅的风貌改造工程已基本完成,累计完成投资1006.5万元。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通过视察,视察组认为,近年来,县政府及职能部门大力实施县委“125552”发展战略,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抢抓机遇,积极论证、申报、组织实施了一批大项目、好项目,全县固定资产投资连年持续大幅增长,城镇基础设施及城镇功能不断完善,农村面貌焕然一新,形势非常喜人,但也存在一定困难和问题。
  (一)部分项目进展不平衡,进度较为缓慢。由于项目前期经费不足,资金到位慢,导致有些项目开工迟、进度慢。如省道311线冶峡隧道及接线工程项目,建设年限为2年,施工日历为730天,工程自2010年1月开工奠基以后,由于项目立项前期工作准备不充分,于9月8日才正式开工作业,原定计划2010年全年完成建设工程投资3000万元,到9月25日仅完成了318万元;洮州公园自2007年开工建设以来,工程已跨度4年,完成投资1140万元,占计划投资2300万元的49.6%,与5年完成的计划相差甚远。另外,县城风貌改造、廉租住房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不同程度的存在进度缓慢,进展低于均衡进度问题。
  (二)部分项目标准低,质量参差不齐。质量是项目的生命。近年来,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快速增长,随之地方配套资金不断增大,群众自筹难度大、地方配套资金难以落实,导致有些项目的投资标准降低,质量参差不齐。如村道建设方面,由于修建标准低,所修路面宽度不够,边沟不畅,路肩不平、不实,给行车安全造成隐患。新城南门河防洪河堤建设项目,由于原材料价格和民工工资上涨,导致比原计划少建852米,另外河道内树木、泥沙、垃圾没有及时清理,给防汛造成一定困难。游牧民定居工程和风貌改造项目,部分群众自筹难度大,导致修建的标准不一,与规划不相符,影响整体效果。
  (三)部分项目利用率不高。城区生活垃圾处理工程项目,已于2009年11月通过县级验收,但由于垃圾没有消毒、填埋等科学处理,致使附近群众阻止垃圾拉运,垃圾填埋场至视察时无法正常使用,导致垃圾在城区内直接露天堆放,影响县城形象及县城环境卫生。新城农贸市场及商住楼建设项目,由于投资商重商住楼建设,轻农贸市场建设,导致农贸市场位置不合理,进展缓慢。
  (四)项目建设环境不宽松。一是不少人思想观念陈旧,发展意识不强,没有形成“你投资、我支持,你赚钱、我发展”的氛围,在项目所需要的土地、道路、通电、通水等方面造成困难。如九台瀑布与池沟电站用水的矛盾,九台瀑布已于8月份经投资商改造完成,在旅游节期间吸引了大量游客,但节后池沟电站考虑到自身利益,关闭了九台瀑布的放水,导致大部分时间水池干枯,限制了景点的效益发挥。另外,景区生态保护和群众放牧破坏植被的矛盾。冶力关景区近年来花大气力植树造林,但当地群众在景区放牧山羊,破坏植被现象严重。二是部分部门办事拖拉,服务意识不强, 服务水平不高,给招商引资工作带来许多阻力。
  (五)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审査力度不够,把关不严。一是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虽然有规划,但是街道两边的有些建筑单位或个人,不按规划走,我行我素,影响城镇风貌的统一性和整体形象。二是旅游区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有些单位和个人不考虑大局,存在乱占乱建现象。
  三、意见建议
  针对以上问题,视察组认为,县政府及职能部门,要继续加强领导,抓住关键环节,强化有效措施,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着重加强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今年的重点建设项目多,时间紧、任务重,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重点建设项目的领导,把有效推进项目建设作为重要任务来抓,积极强化措施,明确项目管理责任,定目标、定时限,确保全面完成固定资产投资任务。
  (二)增强时间观念,确保工程进度。县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事关全县未来发展、事关全县人民的切身利益,多是民心工程,群众关注,社会瞩目。视察时,还有部分项目没有达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要求,个别项目离既定目标相差甚远,加之有效施工期已没有几天,影响工程建设的不利因素很多,所以要增强责任意识、紧迫意识,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建设进度,做到科学安排,严密组织,将任务层层分解, 落实到人,保证工程进度。(三)强化项目施工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要进一步加强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检测单位等参建主体的规范化管理,严把材料进场关,严格控制施工操作规程。同时加大建筑工地检查监督力度,发现问题从重处罚,以确保工程质量。通过严把质量关,把每个项目都建成精品工程,经得起群众和时间的检验。同时,所有的建设项目都要注重生态保护,县政府及项目主管部门要加大对此项工作的监管。
  (四)多方协调,积极解决项目建设中的不利因素。一是县政府要组织专门调研组,对冶力关景区养殖山羊破坏植被、九台瀑布与池沟电站用水矛盾的问题进行调研,认真研究,尽快予以解决。二是风貌改造项目要克服各种困难,迎难而上,严格按规划进行,不留遗憾的实施好,切实改变城镇和农村面貌。三是垃圾填埋场已建成,要想办法使其早日正常运行,科学、安全的处理生活垃圾,塑造城区良好形象。四是洮州公园已建成部分设施,县政府要认真研究,加大投入,加强管理,转变经营观念,使其早日运营。五是廉租住房建设要狠抓质量,按进度稳步推进,及早核准落实入住对象。
  (五)抢抓机遇,继续加大项目争取力度。县政府要抓住国家扶持青海等四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支持甘肃经济发展的历史性机遇,编制好“十二五”规划,积极申报争取一批大项目、好项目,为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作出积极努力。
  关于全县旅游业“二次创业”重点工作开展情况的视察报告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1年工作要点安排,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组成代表视察组于7月中旬,深入冶力关镇对农家乐发展现状、农家乐休闲一条街及风貌改造建设项目、冶力关综合活动体育场馆、文化广场及游客中心建设、亲昵沟景区旅游道路、冶海户外游乐园、冶木峡隧道及接线工程建设进行了实地视察,并召开了座谈会,通过视察座谈,较为全面地掌握了全县旅游业“二次创业”重点工作开展情况。现将视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旅游业“二次创业”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自2008年全县旅游业“二次创业”工作开展以来,县政府高度重视和关注旅游产业的发展,紧紧围绕《关于加快旅游业“二次创业”实施意见》的相关要求,进一步理清了旅游产业发展思路,采取了有力措施,使旅游业“二次创业”呈现出持续、健康发展的新局面。
  2008年至2010年底,全县共接待旅游人数达137.87万人次,旅游综合收入3.71亿元,全县主要旅游经济指标的增幅均保持在10%以上。今年上半年,共接待游客19.45万人次,旅游综合收入达7322.68万元。2010年,旅游业收入占全县GDP的20.8%,旅游业直接和间接从业人员达8000多人,有力地带动了餐饮业、服务业等第三产业的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扎实开展旅游业“二次创业”工作。一是牢固树立“大旅游、大开发、大发展”的观念,把旅游业作为“带动三产发展的引擎和全县的支柱产业”进行培育;二是组建了县冶力关景区管理中心;三是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产业的决定》,制定下发了《临潭县旅游示范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确定了旅游业“三点一线,一体两翼”发展思路;四是聘请专家编制完成了《临潭县旅游示范县总体规划》等规划和可研工作。
  (二)狠抓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提髙综合服务能力。采取“政府引导,政策扶持,市场运作,全民参与”等多种方式和渠道筹措资金,使冶力关景区基础设施条件得到了极大改善。一是通过积极参加省、州组织的各类商贸洽谈会,狠抓旅游招商工作,先后投资8000多万元对冶力关旅游小城镇进行了建设;完成了镇区的美化、亮化、绿化工作;完善了给排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环卫基础设施;结合风貌改造,对冶力关500余户农家乐进行了升级改造,并对草滩新村、池沟村、关街村等村庄进行了高标准的规划;建成、购置各类环保、生态、水冲式旅游厕所20余座;修建、修缮了景区旅游道路、步道、木栈道10余条40多公里,更新、完善了景区标识系统;新架旅游供电、通讯专线100多公里,通讯基站10余座;实施了冶力关文化广场及游客中心改造项目、关街农家乐休闲一条街及风貌改造项目、冶力关综合活动体育场馆建设项目等14个重点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对全县3000多名旅游从业人员、导游人员和旅游执法人员分期分批进行了培训教育,加大了旅游业“二次创业”的宣传力度。
  (三)锐意创新,旅游促销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一是连续举办了三届洮州花儿大奖赛、三届洮州民俗文化节、2009中国拔河公开赛暨洸州拔河节、2010冶力关杯中国拔河公开赛(拔河节)暨第十一届中国九色甘南香巴拉旅游艺术节等一系列旅游宣传节庆活动;二是通过有关新闻媒体有力的宣传了临潭、宣传了冶力关;三是组团参加了兰洽会、西洽会等大型旅游交易推介会,有力地巩固了主要客源市场并成功开拓了二级、三级客源市场;四是在外地和县内重点景区设立了冶力关景区旅游线路指示牌和大型户外宣传广告牌,起到了良好的旅游宣传效果;五是重新设计制作了冶力关画册、折页等,编印了临潭县旅游指南和冶力关景区导游词。
  (四)加强规范管理,提升行业服务水平。一是加强了对旅行社等涉旅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建立了旅游市场联合监督检查机制,进行专项检查;二是深化了旅游市场秩序的综合治理;三是开展了旅行社年检、星级饭店的评审、复核以及景区景点的晋等升级工作;四是旅游安全工作常抓不懈;五是签订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落实安全责任。
  (五)旅游业“二次创业”工作取得的成绩。旅游产业整体实力显著增强。一是旅游企业数量稳步增加。2010年底,全县旅游企业达到50多家,住宿床位数由1000多张增加到1万多张,新增了滑索、滑道、漂流、射箭及唐古拉风暴演艺等旅游企业,丰富了旅游产品;二是旅游队伍不断壮大。全县旅游直接从业人员由不到1500人增加到4500余人,间接从事旅游业人数约4000人,占全县就业人数的18.4%,占服务业就业人数的30%,成为扩大就业的重要渠道。
  推动农牧民增收成效明显。2010年全县“农家乐”营业收入10万元以上的有17户,5万元以上的有46户,2万元以上的有370余户,马匹年均收入约为1.4万元,并带动了畜牧养殖、蔬菜种植等,延伸了致富门路,加快了本区域内的经济结构调整,推动了农村城镇化进程,有力带动了农牧民增收。
  品牌建设取得新进展。先后荣获了“中国最佳休闲旅游县'"中国优秀旅游景区”“中国十大文化生态旅游目的地”“2009中国优秀生态旅游县”“中国乡村旅游示范县”“中国最佳生态旅游县”荣誉称号;同时,冶力关景区先后被亚太旅游联合会、中华生态旅游促进会等国际知名旅游组织评为“中国十大休闲旅游目的地”“中国最具国际影响力旅游目的地” 。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基础设施条件亟待改善。旅游交通成为制约瓶颈因素,从县城到各景区以及各景区之间交通网络建设不健全,全县40%景区的旅游连接道路为县乡道路,景区内存在多处断头路,旅游环线尚未形成,通行能力差,旅游沿线厕所严重缺乏,现有厕所布局不够合理,标准有待提高,景区基本的交通住宿、给排水、垃圾填埋、污水处理、供电、通讯、银行网点、游客服务中心等基本旅游设施缺乏,基本旅游生产力尚未形成,旅游信息化工程尚待完善。
  (二)旅游产品单一,尚不能完全满足消费者的需求。旅游产品仍以游览参观为主要模式,可供选择的产品内容和范围较小,游客的活动方式单一,旅游产品的开发深度不够,没有形成体系,参与型、体验性、感知型、度假型等经济收益高、适应现代旅游需求的深度产品开发不足。旅游产业链延伸不够,冶力关景区缺乏秋冬季旅游项目。
  (三)投融资渠道较窄,市场化运作程度较低。当前,全县旅游投融资渠道不畅的情形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由于临潭县是国家开发扶贫重点县,经济基础薄弱,旅游产业方面投入资金相对偏少;二是投资开发主体较为单一,投资开发模式落后,市场化运作程度低,大量的民间资金没有得到有效激活,全民投资办旅游的多元投资机制尚未建立。
  (四)配套设施建设滞后,旅游服务功能不完善。从目前来看,全县旅游业涉及的吃、住、行、游、购、娱等方面都存在较多不足。娱乐项目不丰富,现有的娱乐项目内容单调、设施简陋、场所分散,而且规模档次都不是很高,缺乏大型娱乐项目,对游客的吸引力不强。旅游商品开发程度相对较低,没有成熟成形的旅游商品,专门进行旅游商品生产的企业还不具备,产供销一体化的产业链没有形成。
  (五)宣传促销的力度有待于进一步加大。宣传促销的范围还不够宽,客源市场还比较狭窄。宣传促销的整体力度不够,营销网络影响力不足,外省市对临潭县旅游资源了解不充分,客源多数是来自省内周边地区,省外客源较少,且多是散客,自驾游多,组团旅游的少。
  (六)行业管理还不够规范。景区环境卫生、设施保护、旅游市场秩序、服务质量、旅游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管理还没有形成合力。
  三、意见建议
  目前,临潭旅游产业正处于转型升级的关键阶段,今后县人民政府在进一步增强旅游业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的同时,要继续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和景区景点建设,完善旅游产业“六要素”,真正使旅游业成为全县的支柱产业。
  (一)高度重视旅游营销策划工作。积极引进有实力的创意公司、文化企业、主流媒体等参与临潭县的旅游营销策划。精心策划一批旅游景点建设、旅游线路包装、旅游休闲娱乐、旅游基础设施和旅游管理项目,从“王牌”景点和重点景点入手,抓好精点、精线、精品的综合开发,提高旅游业发展的档次和品位。及早完成各景区、景点的开发建设,扩充旅游容量,争取国家资金扶持,培植旅游业发展后劲。并以历史文化、自然生态、红色旅游、休闲及乡村旅游产品为开发特色,以改善旅游基础设施、提高旅游服务功能和综合接待能力为工作重点,不断改进旅游经济增长方式,提高旅游业对全县国民经济的贡献率。
  (二)加快旅游基础设施建设。要继续通过政府投入、项目带动、招商引资等方式拓宽投融资渠道,加大景区建设投入,完善景区的道路、旅游标识等基础设施。督促已开工项目和招商引资项目加快建设进度。加强对宾馆、农家乐的管理。加快娱乐设施建设,提高旅游接待能力。组建旅游集团,完善经营机制,放宽市场,引进和培育一批旅游经营企业。要适应新的休假制度和人们休闲旅游的转变,引导和规范旅游经济发展,按旅游基本构成要素规划和打造休闲旅游,提高品质档次,丰富文化内涵,促进休闲旅游的健康、快速、持续发展。加快旅游城镇体系建设,全面提升旅游城镇品牌形象,争创冶力关绿色小城镇,全力构建旅游发展的载体。加快旅游产业的转型升级,实现从单一性观光旅游向多样型、选择型、参与型生态旅游的转变,延长游客滞留时间,增加旅游收入。同时,要加快冶力关景区退耕还林(草)步伐,研究解决重点景区禁牧及池沟电站与景点用水矛盾的问题。
  (三)加快旅游产品开发。一是深度挖掘整理临潭的历史文化、民俗文化、地质文化,开发一批具有地方魅力和风情的旅游文化产品,丰富旅游业的文化内涵。冶力关艺术团要作为展示洮州文化的载体,在定位上多增加洮州文化元素,并逐步走商业演出的路子。二是面向市场需求,提高购物、饮食、娱乐等收入弹性较高项目的比重,开发秋冬季旅游项目,形成集健身、娱乐、休闲为一体的旅游格局。三是要对全县旅游商品市场进行统一规划,明确功能定位,强化经营管理。大力开发全县名特小吃,手工艺制品,形成一批既有地方特色、景点特色和文化内涵又精致美观,集观赏、实用、纪念于一体的旅游商品,做大做强旅游商品生产与销售企业。完善经营管理体制,形成与旅行社互利的销售机制,激发导游介绍当地旅游商品,引导游客购买旅游商品的积极性,提高旅游经济效益。
  (四)加大营销宣传推介力度。要继续加强同新闻媒体的合作,大力宣传临潭厚重的历史文化和良好的生态环境。邀请绘画、摄影、影视等艺术人才来采风、拍摄、影视创作,提升临潭旅游的知名度。积极组织和参加各类交易会、洽谈会、展览会和节庆活动,大力促销旅游资源。进一步加强区域合作,与周边市、县建立长期紧密的旅游合作关系,实现互惠双赢。制定优惠政策,在门票优惠方面向旅行社倾斜,激发旅行社宣传和接团的积极性,发挥旅行社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大宣传力度,注重宣传效果,高起点、多角度宣传临潭旅游资源,培育高端客源市场。
  (五)加强旅游队伍建设。以行政效能建设为契机,旅游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旅游管理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服务水平,提高管理能力。要重视旅游人才的引进和培养, 有计划地分级分类对旅游从业人员进行培训。继续选拔部分年轻专业人才从事旅游建设管理工作,培养和造就一批既懂专业知识,又有一定行政管理能力的旅游管理人才。重视导游队伍建设,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讲解水平,尤其要注重丰富导游的讲解知识,做到既能讲解本景区的旅游内容,又能全面、熟悉地推介宣传全县的经济、社会、历史文化旅游资源。
  (六)加强行业、景区管理与保护。各相关单位要紧密配合,形成联动机制,既要解决突出问题,又要实现管理的经常化。
  关于全县设施农业进展情况的视察报告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2年工作要点安排,为了全面了解、掌握全县设施农业进展情况,促进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经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县人大代表,由两位常委会副主任带队,先后赴新城镇、店子乡和古战乡,采取听报告、走访种植户、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对全县设施农业的建设及种植经营情况做了全面视察了解,现将视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县设施农业基本情况和现状
  临潭的设施农业主要是指日光温室和塑料大棚蔬菜及其他作物的种植、销售,日光温室种植品种主要以辣椒为主,占48%以上,黄瓜、西红柿、菜瓜约占35%,另外,还有红提葡萄、叶菜类,约占17%。2010年至2012年全县共完成日光温室建设399座,建设面积678.3亩,分布在8个乡镇10个行政村23个合作社,共有种植户325户;建设塑料大棚150座,建设面积75亩,分布在4个乡镇7个行政村12个合作社138户种植户。全县共投入资金1451.7万元,其中每座日光温室投资2.5万元(不包括基础设施及其配套设施建设费),共计997.5万元;每座塑料大棚修建投资0.5万元,共计75万元;基础设施配套投入及聘请农民技术员支出379.2万元。
  二、主要工作及成效
  2010年,自州委、州政府做出产业结构调整重大决策在全州范围内大力发展日光温室和塑料大棚设施蔬菜生产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把发展设施农业作为建设现代化农业、推动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民增收方式转变的重要举措来抓,并给予政策、资金扶持。通过调查研究,结合日光温室建设实际,早规划、早动员、早落实,抓进度、促实效,从县、乡、村到农户付出了很大人力、物力、财力,全力以赴组织实施了这一项目,从落实农户、落实地片、筹措资金、组织施工、选购材料、业务指导、技术培训、配套建设、工作协调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抓工作落实。为了搞好这项新型产业,县上成立了设施农业产业化办公室,专门负责项目实施。制订了乡镇领导包村抓点,一般干部包村抓户,技术干部包技术指导和服务的目标责任制。组织群众统一釆购材料,统一搭建温室,强化技术指导和督查检查工作。
  二是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根据日光温室的特点,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以小规模示范为主,将其布局在适宜发展日光温室的重点乡镇。
  三是狠抓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各相关部门和乡镇加强沟通,协调配合,完善了配套设施,确保了水电路三通。
  四是加大了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力度。县上派技术人员到省、州和邻县等地学习日光温室建造技术,并组织技术员、种植户参加州扶贫办、州农牧局举办的全州农牧、林业培训班。从外地(定西)聘请日光温室种植能手下派到全县部分日光温室种植点开展技术服务。另外,与省农科院、州农技站等业务部门建立了相关服务协作机制。同时,加强了对广大农民群众和乡镇干部的技术培训,各乡镇完成技术培训20期,累计培训干部群众3500人次,印发技术资料2510份。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发展设施农业宣传力度不够。群众积极主动性不高,观念还没有转变,依赖政府的思想依然严重,直接影响着设施农业的发展。
  (二)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不够完善。有些日光温室棚膜草帘质量差、老化严重、保温性不好,有些片区缺水、水质质量差或没有建立恒温蓄水池已成为日光温室减产、效益低下的主要原因。
  (三)技术指导、业务培训及跟踪服务不完全到位。农户种植栽培技术、管理技术、病虫害防治及科学施肥、防灾减灾能力低下,技术人员和业务部门现场指导、跟踪服务跟不上,致使种植科技含量低、结构调整不够合理、效益不高。
  (四)部门和乡镇及种植户的协调配合不力,导致部分已建大棚墙体裂缝,棚膜破损,无法发挥应有效益。
  (五)销路难的问题没有得到很好解决。夏秋季节各类蔬菜及邻近县的蔬菜同时上市,致使市场饱胀,价格低廉,产品滞销,挫伤了农民的种植积极性。
  四、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设施农业生产、种植的宣传力度。逐步改变农民对传统农业的依赖和对发展现代设施农业认识不足、生产积极性不高等问题。
  (二)控制规模、巩固提高。临潭县日光温室的建设不适宜再扩大规模,要巩固提高,调整结构、扬长避短、推广典型,在巩固中完善、在完善中总结、在总结中提高。对部分废弃的空棚和没有种植积极性的农户,建议农民专业合作社或鼓励生产积极性高的农户承包种植。
  (三)加大设施农业后续发展修复力度。逐步改善经费不足、技术跟不上、基础设施不完善和已建棚废弃浪费等现状。设施农业部分保暖草帘及棚膜需更换、维修。要鼓励农户采购自动卷帘机设备,运用高科技技术,减轻劳动强度,提高工作效率。建议采用政府投一点,群众筹一点的办法加以解决。
  (四)加大业务技术培训力度。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大对种植技术、管理技术、病虫害防治及科学施肥、防灾减灾等多环节全方位的培训、指导,措施上应采取技术责任承包的方式,对技术人员压担子、定责任、定目标,以工资、酬薪挂钩,建立激励机制,加强跟踪服务和技术指导。
  (五)合理调整种植业结构。加大协调力度,充分发挥业务部门和专业合作社的作用,相关乡镇要想方设法,多调查研究,合理调整种植结构,提高种植效益,动员引导农民提高生产积极性。
  (六)培育市场建设步伐,拓宽销售渠道。采取多种经营方式提高设施农业效益,探索“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外地商客+基地+农户”,建立专业性批发一级、二级市场体系等多种经营管理模式。
  关于全县危旧房改造项目建设情况的视察报告
  为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树立新农村良好风貌,促进全县危旧房改造项目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推动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和谐发展。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3年工作要点安排,9月24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县大代表实地视察了城关镇凯哥路、青崖至范家咀,长川乡长川村,冶力关镇后山村、洪家村上下小沟的危旧房改造项目建设。9月25日上午,在冶力关镇召开了“全县危旧房项目建设”座谈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丁志远作了报告,参加会议的视察组成员和相关乡镇负责人进行了认真讨论,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具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
  此次视察时间紧、任务重,视察组成员带着问题、带着任务,本着对人民群众负责的态度,边视察边建言献策,确保了视察质量,视察达到预期的目的。现将视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县危旧房改造基本情况
  自危旧房改造以来,县政府非常重视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不断加大了危旧房改造项目争取力度,截至目前,累计争取并实施农村危旧房改造8650户38万平方米,累计争取各级补助资金7497.8万元,累计完成投资3.3亿元。特别是2012年,全县危旧房改造工作有了突破性进展,共改造3400户15.3万平方米,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取得了实效,加快了城乡一体化进程,全面促进了城乡发展,找准了全县危旧房改造的方向,也总结出了经验,改造后的房屋经济、实用、美观、特色,为今后新农村建设及全面进入小康奠定了基础。
  二、全县危旧房改造工作主要做法
  通过对全县危旧房改造项目建设情况的实地察看、听取报告、入户了解,深刻感受到全县农村面貌和人居环境较大的改善。视察组成员听到了广大群众对危旧房改造项目的一致好评,对政府在危旧房改造过程中的做法充分肯定。
  (一)机制健全。把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作为“最紧迫的民生工程”来抓。建立领导机制,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住建、发改、民政等相关部门及各乡镇负责人为成员的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指导意见,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具体工作。确保了人员、任务、措施、责任四到位。建立公开机制,坚持阳光操作,严格按照省、州有关要求,做到政策、对象、程序三公开,严把对象的准入关,严把操作的程序关。
  (二)宣传到位。充分发挥报刊、广播、新闻媒体等主阵地作用,在县电视台开办了报道专栏,先后利用电视、报纸、橱窗以及发放宣传资料、入户培训讲解、定期编发简报等各种方式对危旧房改造工作的重要意义进行了全方位宣传,各乡镇也在醒目位置张贴标语,乡村干部入户动员,形成了立体式宣传格局,使农村危房改造有关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三)阳光运行。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推进危旧房改造中严格按照“一申、二评、三核、四批”的申请审批程序和“公开政策、公开程序、公开对象、公开标准、张榜公布、接受监督”的工作原则,确定改造对象;采取逐户调查摸底的方法,与改造户签订协议,在管理中突出特色,分类实施,跟踪指导,为进一步开展工作打好基础;集中解决“房屋最危险、经济最困难”危房户居住安全,突出“五个优先”把改造项目户优先安排在示范村,优先安排在计生户、农村低保户和五保户,优先安排在单亲特困户和残疾户,优先安排在住房破旧、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户,优先安排危旧房改造积极性高的农户;全力抓好“五项规范”,即规范建房标准、规范技术管理、规范资金管理、规范审核工作、规范管理工作,保证了改造项目的顺利实施。得益于该项工作的阳光操作,全县农村危旧房改造已成为“阳光工程”、“民心工程”和“德政工程”,越来越受到群众的欢迎和拥护。
  (四)典型引领。在农村危旧房改造过程中,冶力关镇后山村、洪家村上下小沟等村落成为全县危旧房改造工作的典型。危旧房改造项目不仅改善了人居环境、改观村落面貌,更统筹了整村绿化、亮化、美化、硬化、净化等各项工作。在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中,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集中民智、依靠民力,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群众建设美好家园的积极性,着力打造以“畅、亮、绿、美、活”为特点,以山清水秀、生态宜居为目标的新农村建设模式,在实践中总结,在总结中创新,让创新去引领。
  (五)统筹协调。一是统筹改善民生和促进发展。坚持以发展惠及民生、以民生促进发展,努力将全县农村危旧房改造与城乡一体化建设、新农村建设、旅游产业相结合,整合惠农资金,整村推进、连片开发,打造乡村旅游品牌,促进旅游产业发展,拉动经济增长,实现增收,改善民生。二是统筹技术、质量和安全。坚持做好技术指导建设,选派技术人员实地指导;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到人;编印农村房屋改造施工技术规范发放到户;开展农民工匠短期培训,积极鼓励农民群众学习先进技术,自危旧房改造以来,共派出技术人员350多人次,发放施工规范8000多份,培训人员1300多人次,为危房改造工作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和质量保证。
  (六)特色鲜明。在危旧房改造过程中,注重建筑风貌,按照“打造草原深处江淮人家”的总体发展目标和以明清风格为主的仿古建筑的城市形象定位,通过改造,涌现出来的洮州民居的坡屋面、小青瓦、马头墙、白粉墙、雕花窗,风格独特,韵味别致,充分展现了新时期农民群众将传统与现代相结合的思想。
  通过不断转变发展方式,夯实基础设施,挖掘洮州优势,千方百计抓项目,真抓实干搞建设,走出了一条特色鲜明的城乡建设发展之路。在危旧房改造的工作中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高度赞扬,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也在《中国建设报》等媒体进行了宣传报道,全县住建局也被省政府授予“全省农村危旧房改造先进单位”称号。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通过视察,视察组认为,近年来,县政府及住建局大力实施县委“13655”发展战略,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抢抓机遇,组织实施了危旧房改造项目,全县农村面貌焕然一新, 形势非常喜人,但也存在一定困难和问题。
  (-)虽然中央和省上对危旧房改造的补助资金从2009年的每户4000元提高到了2013年的每户10500元,但由于全县贫困人口多,改造补助标准低;各乡镇五保户、低保户、残疾户以及单亲家庭自我发展能力弱,无力筹措资金用于危房改造,改造难度大。
  (二)全县贫困面大、贫困人口多。已实施的全县危旧房改造多为公路沿线及条件成熟的村社,但是大多偏远山区群众房屋都为土坯房,抗灾抗震能力低,全县仍有20000多农户的房屋急需改造。
  (三)分配到临潭县的危房改造项目名额少,只能改造部分危旧房,完成整村改造任务比较困难。
  (四)虽然全县近几年加大了农民工技能培训力度,但各乡镇同时进行危旧房改造时仍面临工匠不足的问题,加之,各乡镇大多数年轻劳力外出务工,危旧房改造劳力严重不足。
  四、意见建议
  针对以上问题,视察组认为,县政府及住建局,要继续加强领导,抓住关键环节,强化有效措施,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着重抓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加强规划引导作用。把整体规划放在危旧房改造工作的首位,注重统筹兼顾、整体规划、科学布局。这样在实际工作过程中才能做到思路清晰、措施得力、成效明显, 才能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典型引领。
  (二)加大项目争取及资金整合力度。县政府和住建局应继续加大危旧房改造项目争取力度,在坚持群众自筹为主的前提下,积极争取落实政府配套资金,整合全部涉农资金,广泛发动社会捐助、金融支持。将多渠道筹措的资金整合、集中用于农村危旧房改造。
  (三)提高补助资金标准。要积极争取提高危旧房补助标准,让更多低收入农户增强改造房屋的信心、享受到这一惠农政策。同时在整村改造过程中要配套建设水、电、路等基础设施,改变居住条件,改善村容村貌。
  (四)加强工程质量监督和资金监管力度。加强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在危旧房改造过程中从图纸设计、备用材料,到安全管理、施工建设,再到竣工验收等各环节严把工程质量和安全。技术人员实地指导,着重在房屋抗震加固等措施上下功夫,提高农户住房的抗震防震能力。资金管理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危旧房改造资金管理制度,相关部门要加强对补助资金的监管力度,避免资金流失和挪用,确保资金安全,让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
  关于全县农牧业产业化发展情况的视察报告
  为全面了解和掌握全县农牧业产业化发展情况,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加快农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牧业产业化可持续发展,带动农牧民增加收入。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4年工作要点安排,8月12日至13日,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代表视察组,对卓洛乡农盛经济循环园区,城关镇益康粮油加工厂和中药材基地,古战乡永亮农民专业合作社,羊永乡户保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新城镇扁都村藏柴胡种植基地,店子乡西兰花和红提葡萄种植基地及药材加工车间进行了实地察看,详细了解了全县近年来农牧业产业化发展情况,并在店子乡召开了全县农牧业产业化发展工作座谈会,县农牧局负责人作了报告,参加会议的视察组成员积极建言献策,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具有建设性、针对性的意见建议。
  此次视察时间紧、任务重,在视察过程中,代表们关心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与群众热心交谈了解实情,倾听群众的意见建议,询问群众在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共同探讨解决困难的方法,宣传国家政策导向,探寻新的发展模式,提升群众增收的信心。边视察边讨论,确保了视察质量,达到了预期目的。现将视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县农牧业产业化发展情况
  通过对全县农牧业产业化发展情况的实地察看、深入了解、听取报告,视察组认为:近年来县人民政府和涉农部门坚持以国家宏观政策调控为指导,依托“双联”款等一系列惠农政策,着力打造高原特色生态农牧业,加快实施草产业饲料基地建设、农牧业服务体系建设、农牧民合作组织建设、农畜市场体系建设、农牧民技能培训和龙头企业扶持,壮大和提升牛羊育肥、奶牛(犏雌牛)养殖、生猪养殖、特色种植业,做大做强高原特色畜牧业,大力发展特色种养殖业,建设了一批农牧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和示范点,扶持培育了一批养殖、种植、农畜产品加工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力提升了农牧业产业化发展水平,加快了全县农牧业由“传统”向“现代”转型跨越发展的步伐,使得农牧业产业化经营水平不断提高,规模不断壮大,农牧业产业化发展成效明显。
  (一)产业发展有规模。通过县上整合财政、发改、农牧、扶贫等各项涉农资金,重点扶持牛羊育肥小区、特色种植业示范基地、草产业开发、专业合作社、种养殖大户、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截至目前,全县有各类养殖小区93个,建成牲畜标准化养殖暖棚7823座,牛羊育肥户达6500余户,奶牛养殖(犏雌牛、牦雌牛)户549户;每年种植中药材10万亩以上,杂交油菜3万亩以上,脱毒马铃薯1万亩以上,优质青稞1万亩以上;新建饲草料基地2万亩,全县累计优质牧草种植面积达7.5万亩,完成草场围栏65万亩,补播改良34万亩,促使农牧业产业向规模化、标准化方向发展。
  (二)特色产业建格局。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引领了种养殖业的强劲发展。按照培育示范、典型引领、全面推进的方法,使一批农村能人,专业大户参与进来,一家一户分散经营的农户联合起来,农户在产供销环节有了依靠,促进了小生产与大市场的对接。以特色产业建设为重点,培育牛羊育肥、奶牛养殖、生猪养殖等特种养殖产业。大力发展当归、柴胡为主的中药材特色种植产业,巩固扩大杂交油菜、脱毒马铃薯、良种青稞、饲料种植。通过产业基地建设,延伸产业链条,增加农牧民收入。
  (三)创新模式促发展。一是通过扶强扶大龙头企业,引导企业形成“公司+农户”发展模式,发展订单农业的形式,形成公司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有效的带动农民增收。二是以“合作社+基地+农户+市场”的发展模式,依托特色农畜产品,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实施“订单农业”生产,带动了农户发展种养殖的积极性,给农牧村经济增添了发展活力。虽然这些发展模式是雏形,社会化、专业化程度并不高,但已形成了产业化经营的基础框架,为农牧业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截至目前,全县注册登记的种植业农民专业合作社297个,养殖业农民专业合作社348个, 树木育苗专业合作社25个。
  (四)完善服务创收入。为推进农牧业产业化经营,县政府和涉农部门把农牧业产品市场体系培育放在农牧业产业化经营的重要位置来抓,大力培育牛羊育肥产业和以当归、柴胡、杂交油菜为主的特色产业。牛羊育肥户年均收入在1.6万元以上,牛羊贩运户年均收入在5万元以上,中药材亩均收入3000元以上。同时,充分利用现有基础条件,根据优势特色产业的分布情况,以贸易集市为载体,形成了以城关、新城的肉食市场,城关、新城、冶力关、王旗的牲畜交易市场,新城、王旗、冶力关的综合农贸市场。通过加强信息网络建设,为及时获取信息咨询,在8个乡镇建立了信息服务平台,积极为农牧民提供信息服务,使他们了解市场行情,适应市场变化,及时调整种养业结构,降低市场风险。积极组织专业合作社、企业参加农产品展销和推介会6次,其中利民中药材专业合作社加工生产的羊肚菌、人参果(蕨麻)在中国国际林业产业博览会上获银奖,通过参展提升了临潭产品的知名度,优质特色产品为增加农牧民收入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在全县农牧业产业发展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通过视察认为,近年来,县政府及涉农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分析县情、民情、农情,抢抓机遇,充分利用全县资源大力调整产业结构,加快农牧业的转型发展,使农牧业产业化发展逐步成为全县农牧业增效的源泉、农民增收的引擎、农村经济发展的抓手,形势喜人,但也存在一定困难和问题。
  (一)专业合作社发展不规范,辐射带动能力不够强。在“双联”惠农贷款政策的鼓励下全县农牧民专业合作社数量剧增,其中部分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只挂牌,吸收贷款,却无生产经营,贷款资金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目前大部分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处于起步阶段,规模小、实力弱、水平低,自身发展能力尚且不足,辐射带动农户发展能力相对较弱。
  (二)中药材种植和牲畜养殖专业技术人员欠缺。基层农牧业专业技术人员无法满足当前农牧业的快速发展、特色种养殖业先进技术需求,农牧业技术人员面临服务面大,任务繁重的问题;县内专业理论和实践经验的资深技术人员缺乏,大部分基层农技、兽医技师专业不对口,技术培训多限于理论授课,指导生产实践及牲畜防病、防疫经验不足。
  (三)农牧业产业化经营水平低,质量、效益良莠不齐,缺乏品牌效应。全县农畜产品加工,保鲜、长途运输和农牧业资源综合利用发展相对落后,农牧业产品初加工、二次加工科技含量和附加值较低,特色产品认证、推广缓慢,宣传力度不够,产品缺乏品牌效应。
  (四)扶持力度不够,发展资金短缺,资金循环周期较长,贷款难度大。资金投入不足成为制约龙头企业、合作社发展的重要瓶颈,“双联”惠农贷款支持了部分合作社和种养殖户,但因政策限制,相关企业“双联”惠农贷款难度大。全县企业及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大多处于发展起步阶段,经营时间短,资金循环周期较长,发展资金需求较大。
  (五)市场信息服务体系建设相对滞后。全县农牧业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处于起步阶段,市场信息收集、处理、传播时效性不高,信息供需失衡,导致农牧业产品的销路不宽,销量不大,效益不高。
  三、对全县农牧业产业化工作的意见建议
  针对以上问题,视察组认为,县政府及涉农部门,要继续加强领导,抓住关键环节,强化有效措施,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着重抓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引导扶持和规范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可持续发展。农牧部门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因地制宜,推进农牧民专业合作社不断兴起和壮大。突出规范指导,在尊重农牧民专业合作社意愿的前提下,依法做好章程的制定、内部各项规章制度的完善等有关事项的指导工作,按照“新发展一批,扶持转型一批,完善提升一批”的方式,力争使农民专业合作社具有带动农户发展的作用。积极鼓励、培养一批种养殖示范户,发挥典型示范和龙头带动作用,加大扶强扶优力度,建立“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 的经营模式,推动种养殖业向产业化、规模化和科学化发展。
  (二)加大资金整合力度,多渠道整合资金,对种养殖大户、典型示范户进行资金扶持。县上要继续加大整合扶贫、农牧等涉农部门资金力度。依据甘南办发(2014)62号文件精神,双联惠农贷款工作要紧紧围绕“168”现代农牧业发展计划和“1236”扶贫攻坚行动计划,把着力壮大和提升“六大特色优势产业带”作为双联惠农贷款的主要对象,重点扶持符合区域特色优势产业布局的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倾力打造富农带动贫户、大户带动小户、能人带动群众的扶贫发展新模式。强化金融机构对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的信贷支持,在各种贴息贷款项目和小额贷款中向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倾斜,帮助其解决生产经营资金缺口,妥善解决农牧民生产资金贷款难的问题。同时,农牧民专业合作社自身要发挥作用,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入股、入社,吸纳社会闲散资金为其注入动力。
  (三)加强科技服务体系支撑和种养殖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积极构建新型农牧业科技创新体系,以提高农牧业科技创新能力、农牧业产品科技含量和科技成果转化为核心,重点围绕牛羊育肥、奶牛养殖、特色种植业等农牧业产业生产重大关键技术,加强农业高新技术和适用技术的引进、开发和推广。县政府要增加农牧业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充实基层农牧业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为全县农牧业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服务和培训。
  (四)在发展模式上寻求新突破,变贷款“输血”发展为创收“造血”发展,切实提升自身发展能力,增强市场竞争力。大力支持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开展质量标准制定、产品认证、市场营销、成员培训等工作,扶持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兴办初加工和深加工生产线,提高产品科技含量和附加值,提升经营水平,加快资金回笼周期,实现自身循环发展,早日摆脱资金瓶颈,从而彻底改变贷款“输血”发展为创收“造血”发展。
  (五)加强市场信息服务体系建设,着力打造特色种养殖业产品。以高原特色农牧业产品为主导,寻求发展机遇,大力推进“绿色”品牌战略,提高产品知名度。在现有基础之上,强化收集信息、处理信息、传播信息的能力,优化信息资源配置,丰富信息服务方式和手段,确保农牧民准确、及时、掌握市场信息,促使农牧业产品拓宽销路、增加销量、提高效益。
  临潭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视察组
  关于全县整村推进项目实施情况的视察报告
  为全面了解和掌握全县整村推进项目实施情况,深化拓展扶贫攻坚行动,加快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5年工作要点安排,8月18日至19日,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代表视察组,对全县整村推进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视察,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各位副主任及部分县人大代表共20多人参加了视察,县政府分管县长及相关部门负责人陪同视察。
  视察组深入乡镇、村,先后对新城镇吴家沟村天津援建项目、南门河村2015年整村推进项目,流顺乡汪家咀村2014年整村推进项目,长川乡敏家咀村2015年整村推进项目,卓洛乡日扎村天津援建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实地察看。详细了解了全县近年来整村推进项目实施情况,并在卓洛乡日扎村召开了全县整村推进项目实施情况座谈会,听取了县政府关于全县整村推进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参加会议的视察组成员积极建言献策,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指岀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现将视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县整村推进项目实施情况及成效
  通过对全县整村推进项目实施情况实地察看、深入了解、听取报告,视察组认为:近年来县人民政府和扶贫部门坚持以国家宏观政策调控为指导,以争取项目资金为抓手,以做人民满意的整村推进扶贫工程为目标,以贫困村为主体,以贫困户为对象,扎实开展了整村推进、社会帮扶、基础设施建设、培育富民产业、开展劳务技能培训等工作,使得贫困村整体面貌有了巨大变化,水、电、路等基础设施逐步完善,农牧民脱贫致富的信心和决心不断提升,贫困村整村推进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大力实施项目工程。近两年来,县政府和扶贫部门从贫困群众最迫切、最急需、最关心的问题入手,积极向上争取项目,2014-2015年争取申报整村推进项目36个(投入资金5515万元),天津援建项目8个(投入资金4648万元),共投入资金1.0163亿元。
  1.2014年县政府和扶贫部门向省、州申报整村推进项目共21个,争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140万元。其中:第一批10个整村推进项目,争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500万元,完成新修河堤1880米;硬化、拓宽村组道路5.1公里;新修农用桥6座;种植中药材4700亩、其他经济作物1040亩;引进良种牛、羊、猪共1991(头、只);新修养畜暖棚16座;建立10个扶贫互助社,并将整村推进项目村的贴息资金共375万元调整到扶贫互助社。第二批11个整村推进项目,争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640万元,完成新修河堤1120米;硬化、拓宽村组道路5.78公里;种植中药材4155亩、其他经济作物50亩;引进良种牛、羊、猪共4212(头、只);新修养畜暖棚20座。
  2.2015年县政府和扶贫部门第一批向省、州申报整村推进项目共15个,争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375万元。完成新修河堤425米;硬化村组道路7.75公里;新修便民桥1座;引进良种牛、羊、猪共7910(头、只);新修养畜暖棚30座,建立15个扶贫互助社。
  3.积极争取天津帮扶援建项目。天津帮扶援建资金4648万元,截至目前,8个天津示范村基本完成建设任务,其中:风貌、危房改造1105户;硬化巷道、村道33.75公里;修建农用便桥9座;修建河堤2650米;边沟治理3.43公里;安装太阳能路灯324盏;修建垃圾处理点6个;修建排水渠2公里;修建护坡2.2公里;维修加固桥梁4座;修建休闲广场及维修文化舞台;种植中药材2335亩、种植油菜600亩,种植果树22000多株;修建养畜暖棚147座;八角乡中心小学教学楼已完成项目计划的100%等。
  (二)加快培育富民产业。县政府和扶贫部门认真落实省州“365”现代农业发展行动计划和“168”现代农业发展行动计划,不断优化特色种植业结构,做大做强高原特色农牧业,大力发展特色种植业。采取“专业合作社带动、农户加盟、专业化生产、产业化发展”的生产模式,形成了以三岔、洮滨、长川等乡为主的藏中药材种植基地和以城关、古战等乡镇为主的牛羊育肥、奶牛养殖产业带,高原旅游产业迅猛发展,农家乐广泛兴起,贫困群众依靠特色产业脱贫致富的能力不断提高。同时,全县累计建立扶贫互助社87个,互助资金总规模达2093.98万元,其中:财政扶贫资金1783万元,农户入社费收入43.98万元,发展入社会员2250户,总人数达8850人,累计发放借款683万元,累计还款342.5万元,投向种植业351.7万元、养殖业274.4万元、农产品加工业56.9万元,有效破解了贫困户产业发展资金短缺的难题,初步实现了扶贫资金的可持续使用。
  (三)深入开展扶贫培训。以特色产业、政策法规、实用技术、劳务技能和发展思路等内容为重点,县政府及扶贫部门不断加大就业技能培训、劳务品牌培训和“雨露计划”等精准培训力度,在各乡镇培训基地完成农牧业实用技术培训1016.人;完成“两后生”培训1120人;完成“雨露计划”补助3600人次。通过培训,切实提高了贫困群众综合素质,开辟了增收脱贫门路,增强了致富本领。
  (四)着力实施精准扶贫。县政府和扶贫部门紧紧围绕“六个精准”,按照省、州对贫困户、贫困村进行识别和建档立卡的工作任务和要求,严格执行识别标准,坚持做到准、细、实、真、常,把最贫困的户、最贫困的村纳入精准扶贫范围。严把标准、严格程序、公开透明,真正摸实全县所有贫困村、贫困户和贫困人口的底子,做到了底数清、问题清、对策清、任务清、责任清,完成了全县12577户4.99万贫困人口的建档立卡工作。按照“县有规划,乡镇有计划,村组有打算,农牧户有卡册”五个层面的规划,结合省“1+17”、州“1+18”精准扶贫实施方案,细化制定了临潭县“1+18” 精准扶贫实施意见,明确了精准扶贫的“路线图”和“施工图”。
  二、在全县整村推进项目实施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通过视察,视察组认为,近年来,县政府及扶贫部门,充分利用整村推进项目,贫困村基础设施明显改善,行路、住房、饮水等问题基本解决;特色产业得到了扶持和发展,农牧民收入逐步的增加;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得到有力支持;扶贫培训持续开展,劳动力素质不断提高。村容村貌显著变化,新农村雏形基本形成。虽然整村推进作用巨大,效果明显,但也存在一定困难和问题。
  (一)整村推进项目实施村贫困程度深,整村推进任务重。虽然近两年争取实施整村推进项目36个,天津援建项目8个,基本解决了贫困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群众发展的基础相对牢固,但是全县大部分未实施整村推进项目的贫困村基础条件差、分布分散,自然条件较差,整村推进任务重,群众增收渠道单一。
  (二)整村推进项目投入不足,标准低。整村推进项目以国家扶贫资金为主,项目安排资金相对较少,而贫困村急需解决的现实困难太多,且县级财力紧张,配套资金落实困难。个别整村推进项目只解决了部分村组风貌改造和基础设施建设任务,未达到整村推进效果,如长川乡敏家咀村。同时全县项目资金整合因受到行业规定和其他因素的影响,导致整合资金存在较大弹性,资金整合落实到位缓慢,项目建设较慢。群众自身财力不足,自筹资金负担大,又因思想认识不高,不能抓住机会实现自我发展。(三)产业发展滞后,支撐作用不强,经营水平低。产业发展时间短、资金少、产业规模不大,进展不快、效果不突出。劳务技能培训力度不够,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不足。产业布局重复,产业效益低,结构调整缓慢。产业资源综合利用发展相对落后,产品初加工、二次加工科技含量和附加值较低,产业发展支撑作用不强。
  (四)扶贫互助社资金运行不够规范,资金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全县87个贫困村建立了扶贫互助社,有效破解了贫困户产业发展资金短缺的难题,初步实现了扶贫资金的可持续使用。但互助社资金总量较低,贷款户数少、额度低。互助社管理人员没有成熟的经验,对法律及金融知识知之较少,并不具备全面的金融知识和管理经验,资金的管理和运行不够规范,监管制度不够完善,互助社资金难以充分发挥作用。
  (五)项目后续管理机制有待完善,巩固成果难度大。整村推进项目实施后贫困村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得到了改善,但由于建设项目资金投资少、标准低。特别是村组道路建成后没有建立后续管理机制,致使项目建成后得不到巩固和加强,对项目作用的正常发挥和扶贫成果的有效巩固有较大影响。
  三、对全县整村推进项目工作的意见建议
  针对以上问题,视察组认为,县政府及扶贫部门,要继续加强领导,抓住关键环节,强化有效措施,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着重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改善农牧村生产生活条件。近两年,全县已完成整村推进项目36个,但项目资金少、标准低。要全面规划合理利用资源、整村实施项目、努力实现全村整体脱贫。同时,切实加大对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高度重视工程进度和质量,尽快改善贫困村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一要着力加快水、电、路项目建设;二要着力改善就医、办学条件;三要着力改变村容村貌。贫困村基础设施条件的改善,为贫困村经济的发展和群众的增收提供强大保障。
  (二)加大项目资金争取力度,多渠道整合项目资金。县政府和扶贫部门要继续加大整村推进项目争取力度,落实项目资金。整合各类扶贫项目资金,统筹安排、相互配套、集中使用、形成合力。积极拓宽资金投入渠道,加大各类支农资金、信贷资金、社会帮扶资金投入量,保障资金投放强度。同时,从有利于工作、有利于规模、有利于资源利用、有利于节约资金的角度出发,整合各方力量资源,集中向百片千村确定的东南路片带和中路片带倾斜,实行连片开发,统一规划、分村实施,努力实现以整村推进的形式达到连片开发的规模效应。
  (三)加大产业扶贫力度,拓宽农牧民增收渠道。县政府和扶贫部门要全面结合省“1+17”、州“1+18”精准扶贫实施方案,要深化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工作,全面拓展产业扶贫和农牧民劳务技能培训。一要提高产业扶贫整体效益、增加农牧民收入、壮大县域经济实力。产业扶贫要转变思想观念,确立产业龙头企业,给予各方面扶持,引导其和区域主导产业结合,发挥带动作用,加大产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完善“公司+基地+农户”的运作模式,正确处理龙头企业与贫困农户的利益分配关系;产业扶贫要选准方向,要充分尊重贫困户的意愿,让广大贫困户参与到产业扶贫中来,因地制宜选好产业、发展基地,要突出特色,尽可能打造“一村一品”、“一乡一品”,创出规模效应,对产品进行二次加工、深加工,提高科技含量和附加值;产业扶贫要加大资金投入,产业项目一经确定,要有连续性,在资金投入上要集中财力重点扶持,充分发挥扶贫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二要加大农牧民劳务技能培训力度,不断增强脱贫致富能力。不断加大就业技能培训,开辟增收脱贫门路,增强致富本领。有针对性、切合实际地开展实用技能培训,让他们真正掌握一技之长,依靠技术和辛勤劳动脱贫致富,实现“培训一人,输出一人,脱贫一户”的目标。注重扶贫政策宣传,让扶贫村群众了解政策、吃透政策、利用好政策,增强其脱贫致富信心,形成扶贫开发的长效机制。
  (四)加大互助社资金监管力度,引导互助社规范化运行。一是加大资金注入的同时确保资金合理运行。严格按照《甘肃省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管理细则》进行资金规范化、制度化运行,使其为当地产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2014-2015年全县互助社资金规模2000多万,贷出600多万,县政府及扶贫部门要督促互助社及时回笼放款资金并强化资金流动性。二是政府为互助社提供人才培训,增强互助社管理人员的法律、金融知识,能够独立引导互助社的运营发展。三是明确责任、加强监管、防范风险。县政府要会同纪检、监察、审计、财政、扶贫部门要加强对互助社的服务和监管, 确保互助社资金安全运行。
  (五)建立健全项目后续管理机制,保障项目成果长效发挥。强化后续管理机制,实行监管并重,是巩固整村推进成果、充分发挥扶贫开发效益的重要保证。县人民政府及扶贫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符合临潭县实际的项目后续管理机制。如交通部门的村组道路养护制度,充分发挥村民自管作用,通过宣传、教育、动员,在受益群众在了解项目后续管理及内容的基础上,自发形成公益项目管护小组,制定符合实际的管理制度,调动村民参与公益项目管理的积极性,逐步完善管理机制,加强后续管理确保扶贫项目正常使用、发挥作用。
  关于全县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情况的视察报告
  为深入持久地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立足县情、乡情、顺应群众期盼、着眼圆梦小康,进一步促进全县上下认识上再深化再提高、措施上再加强再完善、责任上再强化再落实,在比、学、赶、超中不断把全县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推向深入。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6年工作要点安排,5月17至18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县人大代表先后实地视察了古战乡、城关镇、羊永镇等9个乡镇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情况,所到乡镇组织3至5名乡镇人大代表参加就地视察。5月18日下午,在冶力关镇召开了县人大代表视察全县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情况座谈会,县住建局党支部书记马成龙受县人民政府委托作了报告,参加会议的视察组成员进行了认真讨论,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
  此次视察时间紧、任务重,视察组成员带着问题、带着任务,本着对人民群众负责的态度,深入乡村巷道、人居小区、校舍教室、寺院寺庙、公路沿线、河道河旁、文化遗址、旅游景区认真视察,积极建言,确保了视察质量,视察达到了预期的目的。现将视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县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主要做法及其成效
  (一)抓机制建设,促常态管理。一是制定办法,明确责任。县委、县政府制定下发了《临潭县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落实年工作实施方案》《临潭县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督查考评办法》《2016年临潭县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2016年临潭县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整治任务分解表》,同各乡镇、各部门签订了《环境卫生整治目标责任书》等,明确了目标任务、标准和完成时限,使全县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二是创新模式,大胆运作。为从根本上改变全县环境卫生脏乱差的现象,县委、县政府推行了城区垃圾承包商经营制和政府监理制,在垃圾清运、道路清扫和河道治理上大胆引入市场化运作机制,实行承包经营,不但降低了成本,而且清运效率和质量显著提高。三是强化管理,靠实责任。各片区分别由副县级以上领导负责包抓,将城区村道、巷道分解到城关镇3个社区和12个村委会;各乡镇包乡领导负责所包乡镇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责任区域负责人具体负责的包抓责任制,做到责任、时限、目标、措施、重点、落实“六明确”,形成领导在一线指挥、措施在一线落实、办法在一线研究、问题在一线解决的“一线工作法”,实现无暴露垃圾、无乱堆杂物、无乱搭乱建、无占道经营、无乱停乱放“五无”,极大促进了县城环境干净整洁。四是跟踪问效,强化监督。由县级领导带领相关工作人员组成督查组,多次深入一线进行督查跟踪问效,针对区域实际和突岀问题,要求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建立“周督查、周通报”的跟踪督查制度。实行群众监督、举报制,在县电视台设立了曝光台,及时播报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跟踪报道整改动态,设立举报电话。住建部门成立了街道专项督查组,建立了早、中、晚督查制度,完善了日检查、周通报、月评比和年考核工作制度,对每日、每周、每月市容环境卫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二)抓重点治理,促整体提升。把城区环境卫生,市容市貌,乡镇、村组环境卫生,景区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和“五化”工程建设,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宣传,环境卫生整治督查等工作划分为8个整治类别,以城区、乡镇村组、景区景点、公路沿线、河道水域为整治工作重点,彻底整治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刻、乱画、乱扔、乱吐"八乱”现象,把全县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推向纵深。一是由部门单位牵头、属地实施,对公路、河道、景区沿线进行清垃圾、拆违建、塑风貌。二是努力强化街面、立面、屋面治理,提高街面清洁度,规范广告及招牌设置,清除“牛皮癣”。三是合理配置和更新环卫设施设备,拆除不规范招牌、标识、标牌。四是认真贯彻落实州政府《关于在全州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告》的规定,开展“禁塑”专项整治行动,打击违规使用、销售塑料购物袋的现象。五是加强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开展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对施工现场沿街布置零乱、安全防护网设置不规范等问题,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设备停用指令、停工通知。六是各乡镇以公路沿线、河道两岸、公共场所、田间地头、农户房前屋后为重点,着力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乡村生产生活环境大幅改善。七是加大对旅游景区的综合治理,强化工程建设、环境卫生、污水治理、环境保护的监管工作,建立了定岗定位与巡逻治理相结合,平时治理与集中治理相结合,动态治理与长效机制相结合的景区环境卫生治理长效机制,升级改造了观景台、旅游道路及停车场,改善了农家乐接待条件,维修更换了景区景点、旅游标识牌,旅游环境进一步优化,对外形象明显提升。
  (三抓项目投资,促特色亮点。县政府和住建部门,以实施市政项目建设和“五化”工程为抓手,通过全县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形成了“城乡容貌整洁、人居环境改善、发展环境优化、居民素质提升”的良好局面,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特色亮点突岀。美化方面。投入1154.2万元。购买给排水、污水井圈盖320多套;建设景观广场5处;改造地下管网2000米;粉刷建筑物立面5.7万平方米;委托蓝海集团文化旅游中心设计完成了《临潭县城市微景观商业标牌提升改造方案》,更换主要街区商铺门头牌匾900多块;粉刷、美化公路沿线护坡墙体37000平方米;对城区4处节点进行了美化改造;在丫口处设置旅游文化景观石一座。亮化方面。投入803万元。购置安装路灯190盏,并对西进街、金花路迁移路灯共64盏;更换灯管161个、电缆360余米,矫正歪斜路灯杆60多处,确保主街道亮化率达到100%,亮灯率达到99%以上,同时将县城主要路段路灯延迟关闭,得到了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安装城区临街建筑轮廓灯22500米,在春节期间对城区路灯悬挂灯笼530套。净化方面。投入587.6万元。集中清理城区主街道两侧及背街小巷、公路沿线墙面上乱贴乱画的墙面“牛皮癣”小广告等2.9万多平方米;修建了统办楼后化粪池;完成青崖桥河道治理工程;完成青崖桥等路段环境连片综合治理项目;新增城区环卫工人30人,城市管理员20人,聘请环境卫生社会监督员10人;购置垃圾清运车4辆、道路清扫车2辆、人力垃圾车200辆;购置并安装移动式厕所3座;城区购买、换新垃圾箱280多个。绿化方面。投资29.58万元。对城区主要路段和节点(补)栽行道树1120棵,并对草坪进行了平整种植,并适时修剪草坪和树木。硬化方面。投入1046万元。铺设敬老院至城关镇段、原交警队至八目桥段、北环路等路段人行道13.38万多平方米、道牙81700米;修复城区破损路面540平方米;硬化城区临街巷道5000多平方米。
  (四)抓广泛宣传,促全民参与。坚持制度宣传与法律宣传相结合、集中与平时分散宣传相结合、媒体与单位信息宣传相结合的原则,开展了以“文明城市从我做起,保护环境从我先行”为主题的市容环境宣传活动和以“大手牵小手、小手拉大手”为主题的进学校宣传活动、进寺庙面对面宣传演讲等大型活动,通过建立移动短信平台、设立电视专栏、播放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材料、悬挂宣传标语等形式,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向全县广大干部群众进行宣传,有力推动了整治活动深入开展,使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逐步深入人心。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通过视察,视察组认为,近年来,县政府及住建部门在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环境卫生状况全面向好,城乡环境面貌极大改善,但也存在一定困难和问题。
  (一)环卫意识不够自觉。乡村部分群众主动参与意识不强,对生产生活的陋习认识不清,改变缺乏主动性,长期形成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与生态文明小康村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要求反差较大,环境卫生意识淡薄。
  (二)基础设施建设不够完善。一是垃圾车、垃圾桶、垃圾清运车等环卫设施配套不足,尤其是县城和新城镇公厕不足。二是旧城区拆迁改造难度大,各乡镇垃圾收集点和处理点建设滞后,县城区无大型公共停车场和大型综合贸易市场等,市政基础服务设施建设不够完善。三是城区排水排污管道急需清理,道路排水口被堵塞,致使雨水无处排放,雨天出行难,甚至污水溢出,严重影响城区环境。
  (三)工作进展不够平衡。一是在生态文明示范村、小康村和实施了整村推进项目的一些村子,环境卫生很好,而基础设施较差的村子,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依然存在。二是各乡镇部分重点街道路段的户外广告、门头牌匾陈旧破损,外观尺寸各不统一,色彩不相协调。三是存在重近村轻远村、重干道公路轻偏远山区的、重城区街道轻田间地头的现象。
  (四)监管方式不够科学。城市精细化管理的方式方法不够科学、灵活,标准不够高,管理成效不够明显;城管人员城市管理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
  (五)部门协作不够到位。少数部门主动履职不够,部门间配合不够密切、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一些牵头部门不主动与配合单位沟通,未形成有效合力。
  (六)执法队伍建设不够健全。目前除县城外没有城管执法队伍来管理,致使乡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中乡镇干部监管工作较为被动,管理不到位。
  (七)后续保障机制不够完善。生态文明示范村、小康村的建设,极大改善了乡村环境面貌和基础设施条件,但缺乏后续管理、维护、资金,后续美化、亮化、净化工作力度明显不足。
  三、意见建议
  针对以上问题,视察组认为,县政府及住建部门,要继续加强领导,抓住关键环节,强化有效措施,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是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是关系临潭发展全局的基础工程。当前全县正在深入开展“两学一做”教育活动,县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坚持从发展大局出发,坚持从人民利益出发,根据新的形势和新的要求,在现有工作基础上,针对问题和薄弱环节,继续加大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力度,从落实层面做到部署再深化,措施再细化,责任再强化,综合施策,标本兼治,探寻规律,把整治环境卫生与改善市容市貌、治理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等有机结合起来。同时,要积极倡导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摈弃不良陋习,引进健康、现代、环保的生活理念,彻底改善乡村村民的环卫意识。
  (二)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严重滞后、基础设施欠账太多的现状,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全县城乡环境状况的改善。县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坚持量力而行、多元投入的原则,通过适当增加财政投入,千方百计争取外力支持,把有限的资金集中到必要的项目上,坚持打造精品,逐项完善基础设施,逐步提高设施设备的科学化、现代化水平。要统一设计、安装门头牌匾,实现城区和主要干道的美化。要加快污水管网的维护和疏通,从根本上解决污水处理能力不足的问题。加快公厕建设,要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在人流集中地应适当增加公厕,同时要合理布局城区公厕,并增设公厕的明显路标。要本着科学化、标准化、统筹化综合考虑配套设施建设,避免重复投资建设。
  (三)进一步做好乡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要紧紧抓住全县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美丽乡村建设、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深入推进乡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让乡村环境卫生逐渐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在目前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开展地膜污染专项治理行动。同时,重点做好各乡镇政府所在地, 主要交通沿线村镇的亮化、美化、硬化、净化工作,努力创造优美整洁的乡村环境。
  (四)进一步加强环卫设施设备投入。城区、景区需要增添垃圾桶、垃圾箱,增加垃圾清运车、洒水车,购置高级清扫车,增设公厕。通过环卫设施设备的购置、增添和更新,保障全县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持续推进。
  (五)进一步加强城管执法队伍建设。随着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深入推进,城区和重点乡镇城管执法队伍力量不足。县政府应增加城管执法人员经费及编制,选拔一批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城管执法人员,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扩大管理范围。
  (六)进一步理顺关系,强化部门间协作。对环境卫生重点区域,要加强协调,落实责任,消灭卫生死角。要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单位及各乡镇的管理责任,对责任范围内的环境卫生实行属地管理。要完善协调配合机制,主要责任部门要主动牵头,冲锋在前;配合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到位,确保每项工作、每个环节都有机结合、有序推进。
  (七)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实现长效管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眼前在管理,长远在抓机制。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战线长、涉及部门多、整治难度大的实际,在解决好当前治理突出问题的同时,立足长远,标本兼治,努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完善村规民约,防止整治之后再反弹。要创新城区管理模式,逐步推行和完善日常管理体系。要坚持标准化、精细化、流程化、常态化管理,注重细节、着眼细节、做美细节。要强化依法行政机制。各职能部门要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特别是要坚持原则、敢于较真,对情节恶劣、妨碍执法的重点对象,坚决依法查处。要加大督查力度,采取多种方式,对各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对重点治理部位进行全程督查,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关于全县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情况的视察报告
  为全面了解全县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整体进展及其各项重点工作的推进情况,督促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改进工作,促进全县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安排,9月11至12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县人大代表对全县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情况进行了视察,视察组先后深入新城镇丁家山村,王旗镇王家坟村、草场门村,八角乡中寨村、八角村,冶力关镇东山村,对民族特色化风貌改造、改厕改圈、节能改造、饮水、绿化、文化广场、通村公路、巷道硬化等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查看,了解资金到位、建设规划执行、项目工程进度等方面的工作,以及群众住房建设中入户资金的落实、生产生活质量的改善、富民产业的培育、节能改造的实际效果等。12日下午,在冶力关镇召开县人大代表视察全县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情况座谈会,县发改局负责人受县人民政府委托作了报告,参加会议的视察组成员进行了认真讨论,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现将视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县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总体情况
  (一)全县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任务。2017年全县建设生态文明小康村75个,包括45个脱贫村、14个旅游村、5个特色产业村、10个公路沿线村和1个搬迁点,涉及群众7562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1044户,五保户186户。
  (二)全县生态文明小康村项目建设内容及开工情况。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以实施“生态人居、生态环境、生态经济、生态文化”四大工程为主要内容。包括农牧村住房特色化改造、村民文化活动广场、圾处理、场墙改造、个方面。截至目前,村住房特色化改造、农牧村“七改”及标准化公厕、通自然村公路、巷道硬化及排水、村级幼儿园、自然村消防点、防洪设施、自然村绿化、亮化、垃农牧村“互联网+”建设和农牧民技能培训、产业扶持发展等1575个村已完成项目招投标工作,中标单位已陆续进场开工。农牧农牧村“七改”及标准化公厕等群众自建项目已全面开工。
  (三)全县生态文明小康村项目投资及资金到位情况。75个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设计总投资8.2亿元。其中:特色化改造7224户,农牧村“七改”7562户投资4.4亿元(群众自筹2.2亿元);巷道硬化给排水建设投资1.29亿元;节能路灯工程投资2348万元;村民文化活动建设投资3089万元;村级卫生室、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投资681万元;防洪设施、便民桥建设投资4188万元;自然村卫生公厕、垃圾处理建设投资1533万元;自然村绿化建设投资1120万元;自然村消防点建设投资1074万元;环境整治、土墙改造投资690万元;信息化建设投资357万元;农牧民技能培训投资817万元;村级停车场建设投资1817万元;产业扶持投资2593万元。
  结合全县实际,75个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以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银行贷款、县生态功能区补偿转移支付资金、帮扶援建资金、各类涉农项目资金整合以及群众自筹资金为主要资金来源。目前州发改委已下达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藏区专项投资计划2.9亿元,按照建设进度分解下达农牧村节能及环境卫生改造项目投资计划2268.6万元;2017年生态文明小康村藏区专项第二批(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计划9177.76万元。
  二、全县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工作,成立了临潭县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领导小组,在发改局设立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办公室。制定了一系列工作方案和管理办法。严格执行领导包抓责任制,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促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明确目标,合理布局。把提升农牧村发展水平,培育富民增收产业,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全县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目标,以贫困村为重点,以旅游大景区和公路沿线为坐标。把大景区建设和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有效融合,纵深推进。
  (三)因地制宜,科学规划。按照“适度超前、节约用地、突出特色、集中发展”的原则,委托资质高、经验丰富的设计单位编制建设规划和建设方案。严格按照各类建设标准,紧紧围绕“生态人居、生态经济、生态环境、生态文化”四大工程,立足乡村实际和区位、资源环境特点,开展村庄风貌设计,严格做到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村庄布局布点规划、产业发展规划步调一致,进一步提高了规划和方案编制的科学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四)严格审査备案,规范投标行为。强化服务意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及“965356”建设标准,规范审批行为,对设计内容不切实际,操作性不强,概算标准前后矛盾的规划方案坚决退回重新完善修改。把项目招投标作为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前期工作的重点,规范招投标管理,完善招投标工作流程,建立健全项目招投标监督管理机制,确保招投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进一步强化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建立招标代理机构诚信档案,严格招标前置条件审核,把工程质量、安全以及施工期间工程造价、施工单位的管理纳入招投标管理范畴。严防因中标单位实力不强、工作不力影响项目建设进度。
  (五)加强监管,保证工程质量。严格对照建设标准,严格审核施工、加强监管,严格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和施工许可管理,切实落实质量责任制。基本做到“一村一监理、一技术员”,群众代表参与对项目施工过程进行监督,确保了工程质量和进度。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视察组认为,临潭县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涉及群众户数多,分布范围广、工作周期长;大部分村社偏远、基础条件差、群众居住分散,设计难度大;群众住房以自然院落和散居型为主,多为老旧土房且杂乱无序,户厕、棚圈零乱搭建数量多,改造难度大;建设村住房特色化风貌改造和农牧户住房“七改”及节能改造约7000户,改造任务重。县政府及发改部门能够克服存在的困难,促进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顺利进行,村容村貌极大改善、基础设施建设配套相对完善、公共服务保障基本健全、示范引领作用逐步加强。但同时存在一定的问题。
  (一)工作进展不平衡,建设进度较缓慢。乡镇之间、村组之间工作进展不平衡,重视程度、指导力度、督查深度不够,前期工作进展缓慢。城建部门施工许可办理进度较慢,部分已招投标项目尚未及时开工建设。同时2016年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已基本完成,但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滞后,一定程度影响了今年项目建设进度。
  (二)项目资金缺口大,群众自筹落实难。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资金主要是靠藏区专项资金、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项目整合资金、国开行贷款资金、群众自筹资金构成。全县项目建设总投资8.2亿,(群众自筹2.2亿元)目前仅到位藏区专项资金2.9亿,资金到位率为48.3%。全县贫困户数多、贫困面积大、贫困程度深,大部分群众自筹能力有限,自筹资金落实难度大。加之,因财政部下发《关于坚决制止地方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融资的通知》,无法筹集贷款支持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群众入户资金落实直接受到影响。
  (三)重基础设施建设,轻富民产业发展。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主要集中在风貌改造、基础设施建设,而在培育富民产业、开发特色产品,增强发展后劲等方面缺乏有效措施和办法。
  (四)项目规划、设计、建设不够合理。民族特色化风貌改造与传统民居特色融合不够,民房改造院内院外建设反差较大,污水处理系统不够完善,部分建设村存在项目施工与项目设计不符的现象,旅游村和农牧村“七改”项目安排不够合理,节能改造项目实际效果欠佳,乡镇主要领导自觉自主意识不强。
  (五)项目建设缺乏后续管理和管护措施。部分实施完成的生态文明小康村由于缺乏管理和管护措施,导致建设村内杂草乱堆乱放,牲畜粪便及时不清理,部分公共基础设施遭到损坏。部分村社虽然将环境综合整治、实施管理管护、人畜分离写入村规民约,但抓落实不够,没有形成长效机制,影响了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效益和形象。
  四、意见建议
  针对以上问题,视察组认为:县政府及发改部门要继续加强领导、强化有效措施、大力整合项目资金、对接环境卫生整治、融合脱贫攻坚,深入推进全县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工作。
  (一)切实强化各项工作措施。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坚持领导包抓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加强项目监管力度,对项目规划、设计、实施、检查、验收等各环节全面督导,加快项目建设进程。加大协调力度,督促城建部门加快办理施工许可,促进工程开工建设,全力以赴完成年度建设任务。
  (二)大力整合各类项目资金。深入贯彻《甘南州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工作指导意见》,对照规划及建设方案,认真细致梳理项目、项目资金,以及项目资金来源。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大资金争取整合力度,积极创新模式,健全财政引导、项目整合、金融信贷、社会帮扶、群众自筹的多元化投入体系,重点落实群众入户资金。同时,安照要求尽快落实已下达的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资金,提高拨付率、落实率。要加强项目资金监管,按照建设计划、建设进度及时拨付到位,专款专用,杜绝滞留、挪用,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三)着重推进富民产业培育。产业是生态文明小康村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撑,要认真研究大力培育和发展富民产业,按照“一村一品”“一户一特”的发展思路,依据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区位优势,坚持打造生态品牌,着力推进畜牧养殖、特色种植、乡村旅游、商贸流通等产业聚集升级,实现“输血”式扶贫向“造血”式发展的转变。
  (四)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在项目规划前期,组织设计单位进村入户,逐户调研、逐村设计,深挖当地传统人文特色,尽心编制规划。对农牧村和旅游村等要实行分类指导、依据实际突出实用性改造,合理安排“七改”。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广泛发动群众参与讨论编制规划和施工图设计,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并引导群众参与工程质量的监督,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同时,基层党政领导干部要加强自主和自觉意识,在完成项目建设工作任务的同时能够站在群众的角度考虑问题,促进项目安排更加合理、更加人性化。
  (五)着力加强项目后续监管。要加强村民自治和完善村规民约,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小康村环境卫生、生态保护、饮水安全、道路维修等长效管护机制,教育村民爱护、维护公共基础设施,确定专人或轮流负责加强各类基础设施后续管理工作。将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和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高度对接,大力倡导生态保护。严格按照“城市乡村一个样、村里村外一个样、左邻右舍一个样、房前屋后一个样、室内室外一个样”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完善措施、量化标准、加大力度、纵深推进。结合生态文明小康村“硬件”建设,抓好生态文明小康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软件”提升。让广大群众真正成为生态文明小康村的建设者、管理者和受益者。
  关于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
  为深入了解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增强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督促县政府及相关部门改进工作,全力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安排,经主任会议研究成立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视察组,于7月4日至5日对甘南州雪羚集团临潭运输公司、县交警大队、世纪华联超市、东环路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县消防队、长川乡政府、流顺中心小学、康卓公路新城红花山隧道试验段项目部、广汇天然气临潭加气站、鹿儿台水电站、县净水厂等安全生产工作开展了视察。
  5日下午,代表视察组在统办楼四楼会议室召开座谈会,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朱成花报告了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视察组成员进行了认真讨论,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现将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视察情况报告如下。
  对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评价近年来,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方式,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夯实基层基础,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监督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的落实,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年”活动,及时查处安全生产案件,不断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力度,积极营造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可控,未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为全县社会和谐稳定、经济健康发展、人民安居乐业创造了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一)安全生产受到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党政主要领导履职尽责,根据安全生产形势及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深入一线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领域重大问题,并不定期地开展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安全监管和专项整治活动。安监部门狠抓非煤矿山、特种设备、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为全县安全生产形势保持总体稳定提供了重要的保障。
  (二)以人为本的安全生产理念和安全意识逐渐形成。在日常安全生产工作中,县人民政府在提高全民安全意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积极宣传《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定期举办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安全知识培训班,及时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和警示教育等。同时利用县电视台、“临潭安监”微信公众平台、官方微博、微信群、QQ群等宣传主阵地,紧密结合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面向社会和企业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理念。通过这些工作,较好地提高了人们的安全意识,并在全社会形成了“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良好氛围。(三)安全生产工作形成了比较完备的管理体系和责任体系。全县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基本要求,县委县政府出台了《临潭县关于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实施细则》《临潭县各级干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清单》《临潭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等责任制度,修订完善了《临潭县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临潭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县政府同28个部门、16个乡镇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县安委会成员单位调整扩充至58个。目前规范性制度、规章已形成,自上而下、纵横贯穿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责任体系和制度体系也已完善,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四)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逐步完善。近年来,县政府全面提升农村公路质量,实施道路交通安全防护工程,整改临水临崖、急弯陡坡等危险路段。从严落实项目建设制度,严把审查、审批、准入关。不断加强乡镇安监站标准化建设,16个乡镇安监站配备35名专职安监员、16名乡镇安监站站长,配备147名兼职村安全联络员。配备了基本办公设施,落实了县、乡两级78名安监人员每人每月220元安全生产监察岗位津贴,78名安全监管人员配备了安全生产执法服装和27台移动执法终端,全县安全监管能力进一步提升。
  (五)企业安全生产的整体能力有了较大提升。县安监部门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督促、监督检查;对企业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责的如实记录违法违规行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对依法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要予以查处;对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和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未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企业要依法处理,追究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通过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严厉打击安全违法行为,目前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装备水平等能力确实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企业职工有了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思想转变,提高了企业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点多面广,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不够到位。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红线”意识不强、首位意识淡薄、宣传工作弱化;行业部门安全监管不到位、联合监管力度不强、属地监管责任不明,辖区负责制落实不力;事故发生后补救不够及时,责任追究处理互相推诿。
  (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明确。部分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尽责不到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认真;企业业主责任意识淡漠、思想麻痹、管理松懈,得过且过心态严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不完善、管理台账不健全;安全隐患排查不到位、整改问题不及时;安全生产机构和人员的配置未达要求,安全保障资金投入不足,自我保护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不强。
  (三)安全生产监管专业人员配备不足。县、乡两级安全生产工作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紧缺,工作人员专业知识缺乏、监察执法装备缺乏,执法难度大;乡镇安检站专职人员少、兼职过多、变动快、业务能力参差不齐,经费保障落实不到位。
  (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力度不够。部分人员密集场所消防设施不健全,消防器材缺乏,使用不熟练,安全问题突出;建筑企业安全生产操作不规范、措施不力、防护不到位,安全管理人员人证分离现象普遍,从业人员岗前培训较少,违规操作等问题较为突出;各类交通事故频发,交通安全形势严峻,农用车和电动车监管缺乏有效手段,电动车接送学生现象普遍,交通事故预防、监管、违法治理难度增大;乡镇消防、水利防汛等安全隐患日益突出。
  (五)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不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尚未健全,信息系统建设滞后,应急预案不完善;安全生产相关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反应能力、协调配合水平等急需提高;各类应急救援演练较少,处置突发事故和抵御较大自然灾害的能力较低。
  三、意见建议
  针对以上问题,县政府及安监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继续深化、细化、实化各项安全措施,以强基础、重监管、降事故、保平安为目标,努力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总体平稳、基本受控、持续好转。
  (一)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一是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到每个环节、每个部门、每个人员。二是各部门要立足职责,把安全生产纳入日常工作日程,时刻将安全生产责任牢记在心。三是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统筹协调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要着重在预防应急、监管执法、宣传教育等方面,会同有关部门做实做细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四是注重加强安全监管部门与司法机关的协调联动,公开宣判典型事故,加强警示教育,形成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二)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一要依法加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围绕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完善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加强教育培训、加大安全投入、排查治理隐患、做好应急救援、强化职业危害防治等工作。二要严格执法检查,推动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规定的法定职责和义务,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工作机制。三要依法督促企业自觉接受政府及行业管理部门的业务监督,自觉配合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自觉整改行业管理部门下达的整改指令和整改任务。四要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经费、工伤保险、安全设备、劳保用品,引导企业对操作人员进行岗前教育培训,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掌握基本安全操作技能,全面督促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
  (三)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度。一是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开展联合执法,从严监管农用车、电动车、摩托车载人现状,严厉打击“黑车”载客行为,严格落实停业停产、上限处罚等措施,对非法违法行为严肃处理。二是切实加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力度,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定期开展隐患源头治理行动,继续深化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安全专项整治,挂牌督办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严防事故发生。
  (四)进一步提升政府应急救援能力。健全各乡镇综合应急预案和重点领域专项应急预案。整合多方应急救援力量,建立县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县级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库,增强抵御较大自然灾害的能力,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水平再上新台阶。
  (五)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一要切实夯实基层监管执法力量,加大安监执法干部培训力度,配强安监执法检测装备,加强专业人才技术支撑,创新监管执法机制,提高监管执法水平。二要加大资金投入,打造高科技安全监管平台,加强“两站一室”机构建设,形成安全生产动态监管分析与定点监管服务,全面延伸安监触角。
  (六)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一要依法依规将安全生产纳入学校教育和各类就业培训重要内容,重点做好企业法人、安全管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二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宣传引导作用,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宣扬依法经营的先进典型,曝光失信生产经营单位,鼓励举报安全隐患,组织专家深入村镇、机关、学校、企业开展安全法治宣讲、公益宣传、咨询活动,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在全社会营造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
  第四节专题询问
  关于对全县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工作开展专题询问的调研报告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安排和《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专题询问的实施方案》要求,五月上旬,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专题调研组,由常委会分管副主任带队,对全县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调研,召开县发改局、县环保局、县旅游局、县住建局、县农牧局、县国土局、县交通局、县林业局、县水务水电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座谈会,了解有关工作情况,先后走访县城空气监测站、煤炭销售点和部分乡镇的供热站、砖瓦厂、采砂场、水电站、釆矿场等17个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企业和施工项目,实地考察了部分施工现场的扬尘防控措施, 并向常委会组成人员、16个乡镇和部分各级人大代表及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4年,州第十一次党代会在深化州情认识的基础上,提出了“生态立州”的发展战略和建设“生态甘南”的发展目标,以项目为依托,把发展设施农业、生态移民、水源涵养、植树造林作为生态建设最重要的工程,大规模进行封山育林、退耕还林、荒山造林、退牧还草、生态移民等,全州的生态环境逐步进入良性发展的轨道。临潭县也相继提出了“生态立县”的目标:争取到2020年,把临潭建设成为生态环境良好、经济发展高效、人居环境优美、社会文明进步、可持续发展能力较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目标。2014年6月,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全县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保护法》情况的报告,提出的审议意见转县政府办理,2015年对县人民政府办理落实审议意见情况进行跟踪听取。近年来,按照州委州政府提出的《关于抢占绿色崛起制高点打造环境革命升级版,纵深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意见》(甘南发(2016)20号)的要求,临潭县也大力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制订实施计划,大力发展生态经济,重视环境保护和污染整治,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一)明确工作目标,健全工作机制。县政府把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工作纳入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和“十三五”规划,在建立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考核机制。一是严格落实环保部门的各项政策,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齐抓共管”的要求,认真落实环保目标责任制,层层分解落实整改责任,切实做到环境问题人人有责。二是进一步完善环保协调联动机制。按照职责分工,全力抓好职责范围内的环保工作,与环保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密切协作,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三是开展生态环保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生态环保知识,提高全社会的生态环保意识,树立生态环保理念。四是建立了环保督查监管制度。
  (二)重视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优化生态环境。为大力提升全县造林绿化水平,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加快绿化美化环境步伐,建设绿色家园,营造和谐新临潭,切实体现“生态立州”战略,落实“生态立县”目标,临潭县先后实施了天然林保护工程、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公益林建设工程等一系列生态保护工程,使县域内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得到初步遏制,生态环境状况有所好转。一是冶力关大景区绿化美化建设任务已基本完成,实现绿化造林面积24994亩,栽植苗木340.1万株。二是城镇绿化工程有序推进,在县城原有绿化的基础上,栽植大量柳树、碧桃、红叶李等花卉树木,进一步绿化美化了城镇环境。三是天然林、公益林保护工程稳步推进,通过签订管护合同,落实各级目标管理责任制度,全县33.8万亩天保林、6.32万亩公益林资源得到了有效管护。四是绿色长廊建设和义务植树任务逐年完成,截至目前,对往年绿色长廊建设进行补植补栽,完成公路绿化总长度35.5公里,补植面积80亩,栽植云杉及杨树62661株。2017年义务植树工作已完成2900亩,栽植苗木52万株。
  (三)发挥自然生态优势,生态经济发展初见成效。一是生态农业稳步发展。已初步形成了药材种植、油菜种植、高原夏菜、牛羊育肥养殖等为主的种养殖业,建成各类无公害农产品基地面积2万亩,已认定无公害农产品产地3个,申报无公害农畜产品8个,认证绿色食品1个。二是生态旅游蓬勃发展。依托良好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生态旅游经济。“十二五”期间,累计接待游客472.79万人次,创旅游综合收入20.2亿元,年均增长分别为20%和25%。截至2016年底,全县旅游企业达到50多家,农家乐570多户,旅游业已成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带动群众致富,增加就业,拉动内需的新兴支柱产业和经济增长点,临潭县被省上列为“全省旅游示范县”“全省旅游重点县”,先后荣获“中国最佳休闲旅游县”“中国优秀旅游景区”“中国十大文化生态旅游目的地”“中国十大休闲旅游目的地”“中国最具国际影响力旅游目的地”等荣誉称号。
  (四)有重点地实施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一是重视砖厂、砂料场和供热企业污染整治,加快环保设施投入,促进排污企业改造提升,对规模小、设备工艺落后、难以治理的小企业、小厂房原则上责令关停。二是严格项目环保审批制度,对全县重点项目建设从立项到落地建设,严格按章办事,坚决杜绝“先立项后审批、先开工后前期”等现象发生,对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规划环评的项目不予审批。三是加强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治理。严格控制化肥和农药的使用,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生物农药和有机肥,实施测土配方施肥。不断加大废旧农膜回收力度,设立废旧农膜回收服务网点11个,建立废旧农膜回收加工点1处,每年回收废旧农膜达到180吨以上,着力改善了农业生产中的污染顽疾。优化畜禽养殖业布局,重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先后对辉峰高原特色农畜产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新阳光生态农庄养殖场、农盛、次会、梅朵、众益、牧源等养殖场和养殖专业合作社实施了项目改造,科学布局,开展清洁生产,实现雨污分流,并督促华新现代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年加工3万吨有机肥加工生产线尽快投产,有效提高畜禽粪便转化利用率,减轻农业面源污染。四是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结合生态文明小康村和新农村建设,开展以改厕改圈、垃圾清理、河道清理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五)生态环境管理能力显著提高。一是加强对居民生活垃圾的管理,采取城区临街门店生活垃圾循环收运措施,安排专门人员对城区主要街道乱倒垃圾、乱泼污水等不文明行为进行不间断的巡查,使城区主要街道及道路两边无暴露垃圾。二是对城区生活污水处理推行政府监管、市场化运作的管理模式,建立生活污水治理设施长效管理机制,定期不定期督查污水处理厂的运行情况,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完善排水体系,实现污水合理排放。三是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强化环境卫生监督,重点做好城区环境卫生的集中整治;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临街商户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四是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强化施工工地扬尘污染、工地拆迁、渣土运输、建筑垃圾随意堆放监管力度、积极推进绿色施工。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
  由于临潭县地处洮河流域上游,加上以半农半牧业为主的传统产业布局,生态环境保护建设与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升级存在一定矛盾,生态县建设一些经济指标完成难度较大,环境保护压力较重。
  (一)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工作还没有形成巨大合力。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系统工程,涉及20多个部门和所有乡镇、村社,但少数成员单位重视程度还不够,配合意识还不强,面上工作进展不平衡,部门之间、城乡之间还未有效形成整体合力;生态环保宣传的深度广度还不够,有关政策精神未能得以及时贯彻落实;一些环境污染主体追求经济利益,忽视环保问题较为突出;广大群众对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缺乏理性认识,保护生态环境的主动性、自觉性不强,重视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社会氛围不浓。
  (二)环保基础设施落后。环境控制性工程未建成投入使用,城镇污水处理和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大多还在筹备之中,工程进展艰难;城镇环保基础设施落后,污水收集管网、排污设施建设严重滞后,乡镇环保设施严重缺乏,大多乡镇村社几乎没有垃圾填埋场,即使有简易的垃圾填埋场地,也是设置不科学,管理不规范,容易对周边的土壤和水源造成二次污染;城镇供水管道老化,部分乡镇自来水水源枯竭,饮水安全问题较为突出;一些涉污企业污染处理设施落后或还没有安装处理设施。
  (三)重点生态区域保护形势严峻。一是洮河流域生态环境破坏严重。河道水电站和采砂场点多面广,影响了洮河流域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保护;一些水电站工程未常规释放生态流量,影响鱼类生存繁殖环境;部分土地整理项目影响了洮河流域地保护和防护林体系建设。二是公路沿线森林景观档次不高。森林结构不合理,林分质量不高,观赏性不强。三是生态补偿机制不健全。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较低,部分县级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尚未落实,生态公益林保护与林农生产生活需求存在矛盾。
  (四)环境污染点多面广,污染事件时有发生。一是砖厂、供热站等小型企业污染面广量大,大部分企业污染处理设施设备落后简陋,存在治污投入不足、排污设施运行不正常,有的甚至没有处理设施,存在超标排放和偷排、漏排等现象,少数限期治理企业进度缓慢,违法排污现象时有发生。一些未达标的煤炭销售仍然存在,零散销售商向一些城镇和边远乡村偷售有烟煤,导致局部空气污染问题严重,各项污染物排放指标要达省验收控制目标,难度很大,压力很重。二是农业面源污染问题较为突出,滥用地膜、农药、化肥现象仍然存在;畜禽生产总体上还处于粗放、落后的经营状态,污染物缺乏有效治理;城镇、农村生活污水直排,水环境污染状况令人担忧;农村生活垃圾清运不及时,有些乡镇村社的山沟、河道乱丢乱倒,环境脏乱差现象依然可见。
  (五)生态环境支持保障和管理能力较为薄弱。生态环境保护建设资金投入不足,多元化投融资机制还未形成,生态补偿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共建共享氛围未真正形成。生态环保管理力量不足,执法条件较差,设施设备落后,难以适应生态环保形势发展要求。
  三、几点建议
  生态环境是承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是贫困地区、落后地区综合竞争力中唯一仰仗的资源优势,为进一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和自然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出如下建议。
  (一)统一思想认识,营造生态环境共建共享的社会氛围。要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方针政策,深刻认识生态建设的科学内涵,认真研究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把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作为当前和今后工作的重中之重,贯穿于和谐社会和新农村建设的全过程。县人民政府要切实担负起决策、指导、协调、监督等各项职能,各职能部门和乡镇、村社要紧密合作,主动参与,进一步明确责任,形成政府统一领导、环保部门统一监管、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良好局面。要利用各种媒体,采用多种方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提高全社会的思想认识,积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加快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要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加大县城排污管网建设力度,力争早日实现生活污水和废水全部入管网集中处理;重视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研究处理好全县垃圾处理工程的一些实际问题,力争如期建成使用。要研究建立符合临潭实际的城镇、乡村垃圾处理运作机制,积极探索垃圾减量化产生、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的有效模式。重视城区供水管道改造及部分乡镇的自来水设施建设,切实解决饮用水安全问题。督促企业加大环保投入,改进环保治理设施,提高污染处理能力。
  (三)加强重点生态区域环境保护。一是切实加强洮河流域生态环境管理。对洮河流域的水电站、砂料场,要科学安排、严格审批、从严监管,确保合理有序开采和生态流量的正常排放,严禁在鱼类繁殖期采砂,防止过度开采而影响洮河流域的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和行洪安全;重视解决好拦河设施建设带来的鱼类生存繁殖环境破坏问题;实施沿河、沿公路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加强河流、公路沿线防护林体系建设和自然环境保护;妥善处理好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二是重视“三化”草场治理,着眼长远,着手当前,使草原补奖机制政策真正见效;
  (四)加强环境综合整治,优化生态环境。一是大力发展生态循环经济。以绿色农产品作为农业产业发展方向,大力推广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的生产,发展生态农业;以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为导向,积极推进现有企业技术改造和产业升级,发展低消耗、低污染、高科技、循环型的生态企业,要严防产业转移中的高污染项目转入;要继续利用良好的自然生态优势,发展生态旅游并促进和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二是切实加强污染治理。深入贯彻落实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督查行动,继续推进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污染整治;要坚持开展多种形式的环保执法专项行动,加强监察、督查和巡查,努力遏制环境污染。要重视跨区域环保协作,防止跨区域环境污染问题。三是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改善城乡生态环境。全面推进以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为主的城乡一体化进程,改善城乡环境质量;加快农村改水改厕改圈进程,减少农村生活垃圾污染;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建设,加强农产品监管,优化养殖业布局,推行生态养殖模式,切实解决种、养业的污染问题。四是切实落实“发展、保护”并重原则,既要金山银山发展经济,又要清水绿山保护环境,突岀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良性互动。
  (五)高度重视排污企业的整治,解决排污企业的污染问题。对部分排污企业,特别是一些小型砖厂、供热站要求加快完成废水、废气规范化治理工作,健全企业环保管理制度,安装在线监测监控装置,建立污染治理的长效机制;对限期治理的企业,要下达限期治理任务书,督促企业制订污染整治工作方案,加大环保设施改造投入,实现“三废”达标排放,对期限内不能完成治理的,要坚决予以关停;对停产治理的企业,下达停产治理任务书,污染整治达不到要求的,一律不得恢复生产;对列入关闭的企业,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采取有力措施,用足各种手段,确保关闭到位。
  (六)完善保障机制,提高生态环保管理水平。一是加强资金保障。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资金投入,拓宽投资渠道,充分运用企业化、产业化、市场化等方式,建立政府主导、多元投入、市场推进、公众参与的投入机制,鼓励和支持社会闲散资金投入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二是积极争取区域生态环境共建共享机制。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积极向省、州争取建立跨区域生态补偿机制,通过政策倾斜、财政转移支付、产业合理转移等途径,实现经济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三是加强生态环保管理能力建设。充实生态建设和环保管理力量,加强队伍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环保队伍整体素质;重视环保执法现代化建设,改善执法条件,提高装备水平,更好地适应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需求。
  对全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进展情况开展专题询问的调研报告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安排,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为了扎实开展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专题询问工作,县人大常委会成立了全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专题询问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关于对全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开展专题询问的实施方案》,并于2018年7月10日至14日,分成三个调研组,由常委会主任和各位副主任分别带队,对全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进行了调研。调研组先后深入县扶贫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等“1+17”精准扶贫相关成员单位及洮滨、新城、流顺、卓洛、城关、羊永等部分乡镇,通过实地察看部分扶贫项目的实施情况、走访部分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听取相关成员单位的工作报告、与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乡镇、村组干部、人大代表和村社群众进行座谈讨论,征求意见,比较全面的了解了全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进展情况。现就本次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临潭县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全省深度贫困县。2018年以来,全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战略思想、“五个一批”和“八个着力”指示精神,始终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作为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狠抓工作落实,全县精准扶贫工作取得了重大成效。坚持抓重点、攻难点、补短板、强基础,全面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选派若干名干部到深度贫困村担任第一书记,从县直部门、单位抽调273名干部下派到脱贫攻坚任务重的15个乡镇78个贫困村开展工作。多次召开脱贫攻坚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州有关会议文件精神,精心研究谋划脱贫攻坚工作,制定印发《临潭县“上山下乡抓脫贫、敢死拼命奔小康”推进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举措文件汇编》《临潭县2018年脱贫攻坚工作要点》《临潭县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临潭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专责工作组成员单位责任清单及问责办法》等若干制度汇编和责任措施落实清单,形成了上下贯通、责任到位、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2018年,县级预算安排1100万元扶贫资金,计划下达中央及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0568万元(24576万元),集中力量狠抓深度贫困村发展产业和改善基础设施建设。计划整合4998.71万元,用于脱贫攻坚产业发展。紧盯“一户一策”,落实脱贫帮扶计划,对照《临潭县“两州一县” 脱贫攻坚实施方案(2018-2020年)》及2018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立足解决“两不愁、三保障”存在的短板弱项,突出增收产业、劳务输转、健康教育、安全住房、惠农政策五个“落实到位”,共同制定完成了4395户符合贫困户意愿和工作实际的“一户一策”精准脱贫计划。着力改善贫困村发展条件,破解贫困乡村水电路房等短板性问题,通过道路建设、安全饮水、危房改造、扶贫搬迁安置、以工代赈项目、药材种植项目扶持等工程的实施,贫困村基础条件极大改观,村容村貌焕然一新。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40万元,扶持26个村发展村集体经济,增强了村集体经济发展能力。大力实施退耕还林还草等扶持项目,扶持104个合作社,带动1040户贫困户发展,进一步壮大了合作社的实力,增强合作社示范带动能力。全县动力电和4G网络全覆盖,15个乡镇累计建成电商服务站点94个,建成临潭县电商物流分拨中心、临潭县物流仓储配送中心、临潭县电商物流仓储中转中心等,物流体系覆盖率达全县70%的行政村。健全完善了社会保障体系扶贫,通过教育扶贫、健康扶贫、文化扶贫、控辍保学、实行“一站式”医疗保险报销、发放城乡医疗救助金等措施,进一步完善了全县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了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文化扶贫方面,通过大力实施“乡村舞台”和乡镇文化站的建设项目,不断丰富了乡镇农牧村群众的精神生活。通过积极开展中药材种植、家畜饲养、劳务技能培训和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等工作,逐步改变了扶贫由“输血”向“造血”的转变,增强了农牧民脱贫致富的稳定性。加强了扶贫对象的动态管理,较好的调动和发挥了各级帮扶单位和工作队的作用。开展了建档立卡贫困户核查清退和精准纳入工作,2018年,新识别贫困户21户75人,返贫5户23人,剔除了不符合建档立卡贫困户428户1614人。同时,通过近三年大力实施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项目和持续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逐步改善了全县大多数贫困村生产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全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二、存在的问题
  (一)扶贫政策落地见效方面
  一是贫困村、贫困户饮水安全不达标。截至目前部分乡镇村仍存在水源枯竭,季节性缺水,供水不正常的情况。全县仍有131个分散点和6个集中片区无论从用水量、用水方便程度、供水保证率、水质等方面均达不到安全用水标准。
  二是住房保障方面依然存在短板。去年全县消除了D级危房,今年将要全面消除C级危房,但在个别乡镇仍然存在疑似危房1529户,共鉴定出危房758户,其中C级危房641户,D级危房117户,另外还存在住房安全不能完全达标的问题。2018年第一批危房改造643户,其中四类重点对象,建档立卡172户,非建档立卡134户,其他农户337户,县资金缺口194.8万元。排查鉴定新增758户,其中上报省州的四类重点对象255户,共需资金606万元。其他农户340户,共需资金563万元。因己享受危房改造政策的四类重点对象无法再次上报省州解决,需县级自筹资金解决163户,其中C级143户,D级20户,共需资金366万元。截至目前全县共有无房户304户,其中建档立卡92户,这些危房改造项目共需资金1729.8万元。
  三是教育扶贫政策落实有遗漏。教育部门数据系统中录入的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经不起实地检查问询;部分贫困户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档案不完善,学生实际年龄等信息与教育、扶贫相关信息系统不一致,义务教育阶段辍学现象仍然存在。全县控辍保学任务艰巨。贫困户脱贫后教育扶贫持续跟进资助有待加强。
  四是富民产业培育及产业增收难。部分贫困户没有明晰的产业发展规划,没有具体产业脱贫项目,尤其是个别2017年脱贫的贫困户,产业基础不牢,缺乏持续稳定增收的产业支撑,返贫因素较大;还有很一部分贫困村集体经济基本处于空白,没有实质实体,带动村级自我发展能力较弱。农畜产品深加工精细化程度不高,产业发展仍处于传统模式,与外界技术交流少,产品附加值低,规模小,后劲不足,带动能力有限。劳务培训大多以面点师、泥瓦工、架子工等纯体力型为主,针对性不强,技术含量较低,无法适应市场发展,没有形成有影响的劳动品牌。
  (二)基层组织建设和作风保障方面
  一是专责工作组压力传导不到位。各专责工作组和部分乡镇工作推进力度不大,对全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各项重点工作只安排部署不抓具体落实,对“一号工程”的意识有淡化倾向,合力攻坚的氛围和态势不强,离“绣花式”扶贫还存在很大差距。对突出问题整改工作走过场、应付差事,有的虽然安排部署了,也开展了相应的工作,但无阶段性整改结果,有的甚至束之高阁。
  二是扶贫工作统筹协调不够。大扶贫格局下,脱贫攻坚的责任还需要进一步靠实,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工作协调、数据共享等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七个一批”清单式管理工作落实不力,部分县直行业部门还没有真正摸清通过本行业脱贫的贫困人口底数,建立本行业到户到人帮扶清单和工作台账,相关行业信息还没有完全实现与全省大数据管理平台的录入对接,行业脱贫相关信息更新不及时,影响全县贫困人口识别和退出数据质量。
  三是帮扶责任人责任担当不强。个别乡镇和县直部门帮扶干部工作责任不强,工作作风不实、不作为,不了解村情户况,帮扶工作不够深入,入户次数少、帮扶措施不实等问题突出,群众满意度不高。部分行业部门还将抓脱贫攻坚等同于帮扶工作,对两项工作的责任和概念不清。
  (三)扶贫对象动态管理方面
  一是贫困人口识别仍不精准。虽然省州县上多次强调在建档立卡时不作规模控制,对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应纳尽纳,但有些乡镇担心新识别增加脱贫难度和进度,影响贫困村退出,到2020年交不了账,不愿意再新识别贫困人口,暗中进行控制规模;有些乡镇对审计反馈和数据比对中发现的疑似对象,未做实事求是的甄别处理,一律清退出建档立卡。有些乡镇简单按户籍识别贫困人口,导致和家庭实际共同生活的人口被排除在建档立卡外。有些乡镇对因灾因病因学致贫返贫的人口,未及时纳入建档立卡。个别乡镇低保和扶贫政策衔接不够,搞低保、扶贫“二选一”;县直部门之间信息共享比对机制不健全,致使一些农户存量资产和收入信息被隐瞒,一些不符合条件的农户被纳入。个别乡镇没有严格按“12345”程序开展识别工作,搞优亲厚友、暗箱操作或少数人说了算,群众反映强烈。
  (四)其他方面
  一是群众内生发展动力不足,等靠要思想严重。有些贫困群众缺乏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安于现状,单纯依靠外界帮扶被动脱贫。一方面,有些帮扶单位对提高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注重不够,单纯送钱送物、发钱发物,造成养懒汉;另一方面,个别群众靠穷吃穷,“等着扶、躺着要”,“干部干、群众看”,存在依赖政策不愿脱贫现象。个别农户为争当贫困户或不愿尽赡养义务,在家庭有赡养能力的情况下,将老人单独拆户分户。
  二是政策落实不到位、政策知晓率低。由于政策宣传不够深入,群众对医疗救助、教育扶贫等政策知晓率较低。虽然在户级资料中有相应的宣传资料,但是由于缺少日常入户过程中的解释说明,导致群众对一些关乎自身切身利益的政策模糊不清;部分行业部门职能转变不到位,对乡村工作指导不及时;部分已脱贫户和新识别贫困户未享受精准扶贫贷款、危房改造、健康扶贫、教育扶贫、产业扶贫等相关政策,或者脱贫后就不享受扶持政策,没有落实中央关于脱贫不脱帮扶、脱贫不脱政策、脱贫不脱项目的要求。
  三是个别达标指标未发挥实质作用。村级卫生室,虽然有机构、有设备,但有较大部分不能正常开展医疗服务,资源闲置问题突出;农民书屋是乡村舞台验收指标的内容之一,但绝大部分书籍常年束之高阁,对推进乡村文化建设的发挥作用不大。
  三、工作建议
  (一)切实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要打好扶贫攻坚战中的政策宣传“先手牌”,采取培训编写宣传手册等行之有效的方式,在全县农牧村广泛深入地开展政策宣传解读活动,让贫困户能够全面了解精准扶贫的各项惠农政策,提高群众对政策的知晓率。取得群众的理解、支持和拥护,激发贫困群众自力更生,加快脱贫攻坚的热情,提升扶贫攻坚精准程度,全力营造打赢扶贫攻坚战的良好氛围。只有扶贫措施真正得到群众认可,才能全面调动农牧民群众的积极性和自觉性,才能从根本上改变贫困现状。作为政策的解读者和落实者,各级干部特别是政府部门干部和帮扶责任人要认真学习、研究、吃透中央和省上扶贫开发各项政策,增强运用政策和转化政策的能力,争做熟悉政策、掌握业务的“精准”干部,努力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更好的指导扶贫工作的开展。
  (二)进一步强化各项基础工作。做实基础工作,是确保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稳步推进的前提条件。而对贫困对象建档立卡,是整个扶贫工作的基石,关系到大数据平台建设,到户政策和项目资金的兑现,甚至考核验收。县人民政府要对贫困户的建档立卡工作进行认真分析总结,树立问题导向,补短板,对症下药。要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回头看,再安排,再部署,再落实。要重点围绕精准扶贫政策兑现、低保对象评定、农牧民收入、危房状况等关键环节,进村入户,对贫困户进行再核实、再调查、再识别。对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底数和变化情况及时进行动态调整,实行动态管理。该进入的要进入,该退出的要退出,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建立完善的脱贫退出和返贫纳入动态管理机制。要以精准的措施,精准识别建档立卡贫困户,严格执行“12345”工作流程,确保贫困户识别结果公开、公平、公正,坚决杜绝虚假脱贫。要破解农牧村长期以来形成的一些传统思想的束缚,确保精准扶贫不漏一户,不漏一人,情况准确,数据翔实,经得起检验。
  (三)全面形成扶贫攻坚合力。整合资源,集中力量,是全县破解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难题的有效途径。要全面落实好“1+17+1”配套实施方案,加大对各相关部门开展扶贫攻坚工作情况的督促检查,并要进行严格考核。坚决杜绝部门之间相互推诿、扯皮现象,牢固树立扶贫一盘棋的思想,建立部门数据对接共享平台。各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计划任务,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做好上下衔接,抓好工作落实,全力助推扶贫攻坚,确保全县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县人民政府要对全县的涉农资金进行统筹并归,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有效解决部门之间在扶贫工作中存在的不协调、工作重点不突出、解决问题不到位等问题。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和低保户“两线”分离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协调相关部门尽快予以解决。
  (四)积极争取加大帮扶力度。临潭县要实现小康社会目标,除自身努力外,离不开各级帮扶单位的大力支持。县人民政府要紧紧抓住中央和国家机关及有关企业、天津市帮扶援建的有利时机,进一步充实完善帮扶规划,梳理出贫困村、贫困户需求清单,为实施精准帮扶奠定坚实的基础。要积极协调,多方报告,努力争取,主动谋划对接,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充分调动各帮扶单位的积极性。各帮扶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帮扶力度,扩大帮扶范围,增加项目资金,对临潭实施全方面帮扶。积极协调天津市对临潭县的针对性帮扶。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帮扶工作,鼓励引导各类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以多种形式参与扶贫开发,形成全社会参与帮扶的良好格局。
  作为扶贫开发的重点地区,从目前情况看,虽然县人民政府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但由于历史、自然等诸多客观因素的制约,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现状与小康指标仍有差距,实现这个目标时间紧,难度大,任务重。县人民政府要按照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进一步高度重视扶贫开发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各项措施,要深入基层,进村入户,扎实开展“大走访、回头看”活动。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主要任务,把最好的资源、最强的力量继续向扶贫倾斜。紧盯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农牧村基础设施建设、生态补偿、危房改造、金融支撑、劳务技能提升、基本公共服务等重点问题。结合临潭实际,紧紧围绕“发展特色产业、引导输出劳务、实施异地搬迁、生态保护、加强教育、开展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社会保障兜底”七大脱贫工程,靠实责任,全力抓好各项工作落实。政府各部门一把手要坚持亲自挂帅、亲自研究、亲自指导督查,抓规划,抓任务,抓进度,认真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切实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这一“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好事办实,实事办好。要把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相融合,充分挖掘资源优势,大力培育乡村旅游等富民产业,努力拓宽群众增收渠道,全力改善人居环境,稳步推进全县脱贫摘帽,确保2020年与全国一道进入小康社会。人大研究与重点监督工作
  第五节历届人代会代表意见建议办理附表临潭县历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意见建议办理一览表

知识出处

临潭县人民代表大会志

《临潭县人民代表大会志》

出版者:甘肃人民出版社

临潭县人民代表大会志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以翔实的资料为依据,全面、系统、客观地记述了临潭县人民代表大会的发展历史和现状,力求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相统一。本志记述范围为临潭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本志记述期限,上限1949年9月,下限2019年6月。本志体裁以志为主,辅以述、记、传、表、录和照片,史志一体。文体一律采用现代语体文、记述体记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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