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临潭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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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临潭县人民代表大会志》 图书
唯一号: 292620020220001078
颗粒名称: 第十章 临潭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
分类号: D624.42
页数: 24
页码: 352-375
摘要: 临潭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是在2016年10月16日至20日召开的临潭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选举产生的,现有主任1名(正县级),副主任5名(副县级),常委会组成人员27名。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现有工作人员33名(其中行政编制13名,事业编制15名,后勤编制5名)。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下设“一办六委三个专委会”,闭会期间受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领导。至2019年6月的任期中,共依法召开人民代表大会4次,常委会会议18次,主任会议29次。先后听取和审议了有关财政经济、司法工作、社会事务、生态环境建设等方面专项工作报告20项,发出审议意见15件,跟踪监督审议意见落实情况2次,开展满意度测评3次,对全县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工作开展了专题询问。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先后作出《关于批准县人民政府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_2020)的决议》等决议决定13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57名(次)。
关键词: 临潭县 常委会

内容

临潭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是在2016年10月16日至20日召开的临潭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选举产生的,现有主任1名(正县级),副主任5名(副县级),常委会组成人员27名。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现有工作人员33名(其中行政编制13名,事业编制15名,后勤编制5名)。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下设“一办六委三个专委会”,闭会期间受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领导。至2019年6月的任期中,共依法召开人民代表大会4次,常委会会议18次,主任会议29次。先后听取和审议了有关财政经济、司法工作、社会事务、生态环境建设等方面专项工作报告20项,发出审议意见15件,跟踪监督审议意见落实情况2次,开展满意度测评3次,对全县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工作开展了专题询问。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先后作出《关于批准县人民政府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_2020)的决议》等决议决定13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57名(次)。
  第一节工作机构
  一、常委会(2016.10—2019.6)
  主任:何子彪(藏族,2016.10—2019.1)
  宁文兴(藏族,2019.4—)
  副主任:汪芝芬(女,2016.10—)
  苟尚仁(回族,2016.10—)
  王爱喜(2016.10—)
  马林(回族,2016.10—)
  于辉恒(2016.10—)
  委员:金辉俊(藏族)包世成李永红马光珍(女,回族)张振华(藏族)张国华(回族)孙梅菊(女)王临喜屈慧娟(女,藏族)吕生茂牛彩玉(女)李正王兰玉(女)李金元(藏族)邢平平杨学红周玉屏(女)宁永恒赵军温辉荣张志奎马登海(回族)
  二、常委会机构
  临潭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下设“一室六委”,其构成情况如下:
  办公室
  主任:金辉俊
  副主任:薛永红
  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
  主任:包世成
  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
  主任:李永红
  民族宗教与侨务工作委员会
  主任:张振华
  代表人事工作委员会
  主任:马光珍
  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
  主任:张国华
  农牧环保工作委员会
  主任:孙梅菊三、县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专门委员会)
  主任委员:马林(回族)
  副主任委员:包世成
  委员:温辉荣李金元(藏族)牛彩玉(女)
  四、县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专门委员会)
  主任委员:苟尚仁(回族)
  副主任委员:李永红
  委员:张志奎吕生茂牛怡栋
  五、县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专门委员会)
  主任委员:马林(回族)
  副主任委员:包世成
  委员:吕生茂周玉屏(女)李正
  六、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
  主任委员:汪芝芬(女)
  副主任委员:金辉俊(藏族)马光珍(女,回族)
  委员:牛彩玉(女,藏族)包世成李永红李金元(藏族)张振华(藏族)杨学红
  第二节常委会议
  第一次会议
  2017年1月12日,临潭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县城召开,会期半天。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何子彪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汪芝芬、苟尚仁、王爱喜、马林、于辉恒及委员金辉俊、包世成、李永红、马光珍、张振华、吕生茂、屈慧娟、牛彩玉、李正、王兰玉、李金元、邢平平、杨学红、宁永恒、赵军、温辉荣、张志奎、王临喜、马登海共25人出席了会议。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委副县长洪小流,县人民法院院长买自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西合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孙玉生,术布乡人大主席祝永强,古战乡人大主席魏健,术布、古战、卓洛三乡县人大代表李永举、何满菊、马旭,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办不是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邀请县委组织部副部长王永平参加。1.审议通过临潭县人大常委会二〇一七年工作要点(审议稿);
  2.审议通过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决定(草案);
  3.审议通过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时间预告和建议议程(草案);
  4.人事任免;
  免去:
  张德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任命:
  朱钢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付和平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张振华为县人大常委会民侨委主任;
  孙梅菊为县人大常委会农牧环保委主任;
  张国华为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主任;
  孙玉生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刘宝明为县发改局局长;
  李志文为县教育局局长;
  王尔仁为县经信局局长;
  刘刚为县民宗局局长;
  尹五生为县公安局局长;
  孔德强为县监察局局长;
  马清泉为县民政局局长;
  李建中为县司法局局长;
  张孝仁为县财政局局长;
  薛兴为县人社局局长;
  姜瑞林为县国土局局长;
  丁国瑞为县环保局局长;
  马成龙为县住建局局长;敏政为县交通局局长;
  敏生智为县水务水电局局长;
  石磊为县农牧局局长;
  王广荣为县林业局局长;
  王忠为县文广局局长;
  彭德忠为县卫计局局长;
  吴怀为县审计局局长;
  贾学礼为县安监局局长;
  李遇春为县扶贫办主任;
  李爱君为县统计局局长;
  李培明为县食药监局局长;
  魏宏平为县工商局局长;
  王勤为县质检局局长。
  5.对任命人员进行宪法宣誓仪式。
  第二次会议
  2017年3月17日,临潭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在县城召开,会期半天。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何子彪和副主任苟尚仁、马林分别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汪芝芬、苟尚仁王爱喜、马林、于辉恒及委员共22人出席了会议,因事因病请假委员3人。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朱成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西合周,县人民法院审查委员会委员罗平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杨涛,县财政局非税局局长陈鹏,县司法局依法治县办专职副主任禹娟,县消防支队队长狄海亭,城关镇人大主席王兰玉,长川乡人大主席贾平宏,羊永镇人大主席孙华成及城关、长川、羊永三乡镇县人大代表牛存寿、王全德、魏永红,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办不是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负责人列席会议。
  1.审查批准县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的报告;
  2.审查批准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30)》的议案;3.审查批准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临潭县新城镇消防专项规划(2016—2030)》《临潭县冶力关镇消防专项规划(2016—2030)》的议案;
  4.审议通过《临潭县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审议稿);
  5.审议通过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时间预告和建议议程(草案)。
  第三次会议
  2017年5月25日,临潭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在县城召开,会期一天。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何子彪和副主任汪芝芬、苟尚仁、于辉恒、王爱喜分别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汪芝芬、苟尚仁、王爱喜、马林、于辉恒及委员共21人出席了会议,因事因病请假委员4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黄忠盖、杜晓文,县人民法院院长买自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西合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杨涛, 县民政局局长马清泉,县教育局副局长马明,县农牧局局长石磊,县环保局局长丁国瑞, 县旅游局局长高丽珍,县国土资源局长姜瑞林,县林业局局长王广荣,县水务水电局局长敏生智,县住建局局长马成龙,县发改局副局长李锋,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夏永红,流顺乡人大主席周玉屏,新城镇人大主席李潭芳,店子乡人大主席李林忠和三乡镇县人大代表张孝祖、冯怀文、范林生,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办不是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邀请县委组织部副部长王永平参加。
  1.听取并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情况的报告;
  2.审查批准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流顺、长川、术布、店子、卓洛、羊沙6个乡撤乡改镇的议案;
  3.审查批准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王旗镇更名为铁城镇的议案;
  4.审议通过《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开展代表“两联系” 活动的通知》(审议稿);
  5.人事任免;
  任命:
  包广东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蔡玉宏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常秀芳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王玲芳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齐德忠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张小华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王选辉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杨潭龙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6.对任命人员进行宪法宣誓仪式;
  7.审议通过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时间预告和建议议程(草案);
  8.对全县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工作开展专题询问。
  第四次会议
  2017年7月19日,临潭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在县城召开,会期半天。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何子彪和副主任马林、于辉恒分别主持。出席这次会议的县人大常委会委员20人,因事因病请假委员5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杜晓文,县人民法院院长买自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西合周及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县食药监局、县司法局、县文广局、县民政局、县卫计局、县人社局主要负责人,王旗镇人大主席吴文林,三岔乡人大主席张林强,洮滨乡人大主席陈丽莉及三乡镇县人大代表卢于思、冯生福、王锋,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办不是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负责人列席会议。
  1.审查批准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有关指标的报告》;
  2.听取并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201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3.听取并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情况的报告;
  4.审议通过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时间预告和建议议程(草案)。
  第五次会议
  2017年9月28日,临潭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在县城召开,会期一天。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何子彪和副主任汪芝芬、苟尚仁、马林分别主持。出席这次会议的县人大常委会委员22人,因事因病请假委员3人。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朱钢,县人民法院院长买自平,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孙潭红,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教育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县冶力关镇人大主席谢黎东,羊沙乡人大主席牛怡栋,八角乡人大主席张和平及三乡镇县人大代表方金平、马小荣、石丙祥,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办不是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邀请县委组织部副部长王永平参加。
  1.听取并审议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视察组关于全县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情况的视察报告;
  2.听取并审议县人民政府2016年县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
  审计工作报告;
  3.审查批准2016年县人民政府财政决算的报告;
  4.听取县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联动机制开展情况的报告;
  5.听取县人民检察院关于侦查监督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6.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办理落实《临潭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7.听取并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专题询问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8.审议通过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时间预告和建议议程(草案);
  9.人事任免;
  任命:
  蔡勇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刘善祥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张昌奎为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10.对任命人员进行宪法宣誓仪式。
  第六次会议
  2017年11月23日,临潭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在县城召开,会期半天。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何子彪和副主任汪芝芬、苟尚仁、马林分别主持。出席这次会议的县人大常委会委员23人,因事因病请假委员2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杜晓文,县人民法院副院长林峰,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爱民,县政府办、县财政局、县食药监局、县民宗局、县民政局、县水务水电局、县住建局、县林业局、县农牧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教育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术布乡人大主席祝永强,古战乡人大主席魏健,术布、古战、卓洛三乡县人大代表何满菊、李永举、马旭,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办不是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负责人列席会议。
  1.听取并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所提意见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2.听取并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甘肃省宗教事务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3.审查批准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石门乡三岔乡撤乡改镇的议案;
  4.审查批准县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新增债券项目备案的报告;
  5.听取并评议县食药监局局长李培明的工作报告;
  6.人事任免;
  免去:
  魏宏平县工商局局长职务; 王勤县质检局局长职务。
  任命:
  魏宏平为县工商质检局局长。
  7.对任命人员进行宪法宣誓仪式。
  第七次会议
  2017年12月8日,临潭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在县城召开,会期半天。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何子彪和副主任汪芝芬、苟尚仁分别主持。出席这次会议的县人大常委会委员22人,因事因病请假委员3人。县人民法院院长买自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西合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查武堂,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办不是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邀请县委组织部副部长王永平参加。
  1.审议通过临潭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临潭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列席范围、会议日程、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大会执行主席分组名单、副秘书长名单、主席团会议日程、议案审查委员会名单、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名单、议案截止时间的决定、《选举办法》、代表十人以上联名提名候选人截止时间的决定等12个(草案),审议通过了临潭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审议稿)、临潭县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工作报告(审议稿)、临潭县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工作报告(审议稿);
  2.听取并审议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变动和补选代
  表情况的说明;
  3.审议通过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两联系”办法(草案);
  4.审议通过县人大常委会代表人事工作委员会关于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履
  职管理办法(草案);
  5.审议通过临潭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草案)。
  第八次会议
  2017年12月27日,临潭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在县城召开,会期半天。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何子彪主持。出席这次会议的县人大常委会委员15人,因事因病请假委员10人。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办不是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邀请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周中兴参加。
  1.审议通过了《临潭县监察委员会关于孔德强等任职的议案》;
  2.人事任免。
  任命:
  孔德强为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张毅立为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魏建强为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赵平芳为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李永宏为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杨志俭为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第九次会议
  2018年3月14日,临潭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在县城召开,会期半天。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何子彪和副主任于辉恒分别主持。出席这次会议的县人大常委会委员23人,因事因病请假委员4人。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察委员会主任加洋久美,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刘善祥,县人民法院院长买自平,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毛建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查武堂,县食药监局局长李培明,术布乡人大主席祝永强,古战乡人大主席魏健,术布、古战、卓洛三乡县人大代表李永举、何满菊、马旭,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办不是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邀请县委组织部副部长王永平参加。
  1.审议通过临潭县人大常委会二〇一八年工作要点(审议稿);
  2.听取县食药监局局长关于对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3.审议通过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时间预告和建议议程(草案);
  4.人事任免。
  免去:
  王选辉县人民法院店子法庭庭长职务;
  张小华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王玲芳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蔡玉宏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职务;
  于文俊县人民法院新城法庭副庭长职务;
  李忠胜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副队长职务。
  任命:
  蒲建业为县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
  东知加措为县人民法院翻译科科长;
  王选辉为县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王玲芳为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张小华为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于文俊为县人民法院新城法庭庭长;
  李忠胜为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队长;蔡玉宏为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
  第十次会议
  2018年5月30日,临潭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在县城召开,会期半天。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何子彪和副主任苟尚仁、马林分别主持。出席这次会议的县人大常委会委员21人,因事因病请假6人。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朱钢,县公安局局长尹五生,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政府办、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旅游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城关镇、长川乡、羊永镇人大主席及各一名县人大代表,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办不是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负责人列席会议。
  1.审查批准了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的报告;
  2.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任职以来的工作开展了评议,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3.审议通过了县人民政府提请的《临潭县洮州卫城旅游开发总体规划暨重点地段修建性详细规划》的议案;
  4.听取并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安派出所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5.审议通过了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时间预告和建议议程(草案);
  6.人事任免。
  任命:
  李国龙为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第十一次会议
  2018年7月23日,临潭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在县城召开,会期一天。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何子彪和副主任苟尚仁、马林、王爱喜分别主持。出席这次会议的县人大常委会委员22人,因事因病请假委员5人。上午会议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朱成花,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政府办、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安监局、县民宗局、县食药监局、县工商质监局、县伊协等相关单位负责人,石门乡、店子乡、流顺乡人大主席和各一名县人大代表,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办不是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负责人列席会议。
  1.听取并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视察组关于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的视察报告;
  2.听取并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贯彻实施《甘肃省清真食品安全条例》情况的报告;
  3.听取并审议了县人民政府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4.审查批准了县人民政府2018年新增政府债券资金安排情况及相应调整县本级预算方案(草案)的报告;
  5.审议通过了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时间预告和建议议程(草案)。
  下午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对全县精准扶贫精脱贫工作开展了专题询问。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何子彪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汪芝芬、苟尚仁、王爱喜、马林、于辉恒及常委会组成人员共22人出席会议,因事因病请假委员5人。参加应询的有县扶贫办、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卫计局等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相关部门负责人。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委农工办负责人,流顺、店子、石门三乡人大主席和3名县人大代表,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办不是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及县人大常委会议题调研组的调研报告,并进行了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围绕县人民政府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开展情况以及人民群众所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了询问,县人民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作了对应回答,并实施满意度测评。
  第十二次会议
  2018年9月26日,临潭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在县城召开,会期半天。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何子彪和副主任马林、于辉恒、王爱喜分别主持。出席这次会议的县人大常委会委员22人,因事因病请假委员5人。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加洋久美,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朱成花,县人民法院院长买自平,州政府派驻临潭县督学、县政府办主任孙玉生,县人民检察院、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卫计局、县文广局、县司法局、县法制办负责人,王旗镇、冶力关镇、羊沙乡人大主席和3名县人大代表,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办不是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负责人列席会议。
  1.传达了全州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座谈会精神;
  2.听取并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县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3.审查批准了县人民政府2017年财政决算的报告;
  4.听取并审议了关于全县医院管理与改革进展情况的报告;
  5.听取并审议了关于全县文化体制改革及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
  6.听取了县农牧局局长的述职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7.审议通过了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时间预告和建议议程(草案)。
  第十三次会议
  2018年11月23日,临潭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在县城召开,会期半天。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何子彪和副主任汪芝芬、苟尚仁王爱喜、马林、于辉恒分别主持。常委会组成人员共22人出席会议,因事因病请假委员5人。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察委员会主任加洋久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才让当知,县人民法院院长买自平,县人民检察院、县政府办、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住建局、县国土局负责人,古战镇、术布乡人大主席和古战、术布、卓洛三乡镇3名县人大代表,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办不是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邀请县委组织部副部长王永平参加。
  1.听取并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代表所提意见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2.听取并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临潭县城市总体规划修编(2018—2035年)》的议案;
  3.听取并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土地储备债券使用》的议案;
  4.听取并审议了县人民检察院关于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情况的报告;
  5.听取了县监察委员会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报告;
  6.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精准扶贫精准脫贫专题询问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了满意度测评;
  7.听取了县教育局局长的述职报告,并开展了满意度测评;
  8.人事任免。
  任命:
  赵超为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决定赵超代理县人民检察院检
  察长职务。第十四次会议
  2018年12月21日,临潭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在县城召开,会期半天。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何子彪主持。副主任汪芝芬、苟尚仁、王爱喜、马林、于辉恒及常委会组成人员共22人出席会议,因事因病请假委员5人。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办不是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负责人列席会议。
  1.审议通过临潭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临潭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有关事项;
  2.听取并审议了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变动和补选代表情况的审查报告(草案)。
  第十五次会议
  2019年1月12日,临潭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在县城召开,会期半天。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何子彪主持。副主任汪芝芬、苟尚仁、王爱喜、马林、于辉恒及常委会组成人员共20人出席会议,因事因病请假委员7人。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办不是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邀请县委组织部副部长王永平参加。
  人事任免。
  免去:
  尹五生县公安局局长职务。
  任命:
  贡巧才旦为县公安局局长。
  第十六次会议
  2019年2月2日,临潭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在县城召开,会期半天。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何子彪主持。副主任汪芝芬、苟尚仁、王爱喜、马林、于辉恒及常委会组成人员共23人出席会议,因事因病请假委员4人。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察委员会主任加洋久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杜晓文,县人民法院院长买自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赵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杨涛,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办不是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邀请县委组织部正科级组织员陈建俊参加。1.审议通过了县人民政府提请的关于调整设置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备案报告;
  2.人事任免。
  免去:
  敏生智县水务水电局局长职务;
  彭德忠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职务;
  魏宏平县工商质监局局长职务;
  李培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丁国瑞县环境保护局局长职务;
  姜瑞林县国土资源局局长职务;
  王尔仁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职务;
  李建中县司法局局长职务;
  石磊县农牧局局长职务;
  王广荣县林业局局长职务;
  王忠县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局长职务;
  李遇春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职务;
  贾学礼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高丽珍县旅游局局长职务。
  任命:
  敏生智为县水务局局长;
  彭德忠为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魏宏平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丁国瑞为州生态环境局临潭分局局长;
  姜瑞林为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李吉荣为县科学技术局局长;
  王尔仁为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李建中为县司法局局长;
  石磊为县农业农村局局长;刘宏伟为县商务局局长;
  高丽珍为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夏永清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贾学礼为县应急管理局局长;李遇春为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桑锦良为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第十七次会议
  2019年4月1日,临潭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在县城召开,会期半天。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汪芝芬、马林分别主持。副主任苟尚仁、王爱喜、于辉恒及常委会组成人员共24人出席会议,因事因病请假委员3人。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宁文兴,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朱成花,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薛瑞麟,县人民法院院长买自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赵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刘红,县财政局局长张孝仁,术布乡人大主席祝永强、古战镇人大主席魏健,术布、古战、卓洛三乡镇县人大代表李永举、张元恒、马旭,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办不是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邀请县委组织部副部长王永平参加。
  1.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宁文兴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甘肃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2.审议通过了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二〇一九年工作要点(审议稿);
  3.审查批准了2019年度县级财政预算细化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4.审议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何子彪辞去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和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草案);
  5.审议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李生文辞去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草案);
  6.审议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邢平平辞去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草案);
  7.人事任免;免去:
  李生文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
  任命:
  杨永红为临潭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决定杨永红代理临潭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
  8.审议通过了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时间预告和建议议程(草案);
  9.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议程、日程、列席范围、选举办法、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执行主席分组名单、副秘书长名单、主席团会议日程安排等九个(草案)和关于召开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关于补选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委员的决定、关于设立社会建设委员会的决定及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名各候选人议案截止时间的决定等四个决定(草案)。
  第十八次会议
  2019年6月6日,临潭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在县城召开,会期半天。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宁文兴和副主任苟尚仁、王爱喜、马林分别主持。副主任汪芝芬、于辉恒及常委会组成人员共23人出席会议,因事因病请假委员4人。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监察委员会主任加洋久美,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朱成花,县人民法院院长买自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赵超,县财政局局长张孝仁,县运管局局长王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杨涛,县发改局副局长吕生林,州生态环境局临潭分局副局长陈保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队长梁小隽,羊永镇人大主席孙华成,长川乡人大主席贾平宏,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办不是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邀请了省人大代表范世英,州人大代表马卓玛、王淑红,县人大代表牛存寿、魏永红、杨喜平,乡人大代表王欣、郭晓颖、杨忠义参加。
  1.听取并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
  2.听取并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情况的报告;
  3.审查批准了县人民政府2019年新增政府债券资金安排情况及相应调整县本级预算方案(草案)的报告;
  4.审查批准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指标(草
  案)的报告;5.审议通过了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时间预告和建议议程(草案);
  6.人事任免。
  免去:
  赵秀莲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任命:
  李世祥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杜梅霞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王彩霞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第三节主要工作
  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和省州人大常委会的精心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视察甘肃时“八个着力”的重要指示精神,紧扣全县工作大局,忠实履行各项法定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
  一、坚持党的领导,提高政治站位,人大工作开创新局面
  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始终把党的领导作为人大工作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的核心内容,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工作上,把人大工作放到全县发展大局中谋划推进,召开重要会议、开展监督活动、决定干部任免等重大事项都主动向县委请示报告,得到县委的支持。在组织上,切实保证县委的意图通过法定程序变为人民意志在行动上,始终保持党的领导和人大依法办事的一致性、统一性, 保证县委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全面贯彻落实。
  (一)全力参与中心工作。坚持把推动县委中心工作落实作为人大监督的重心,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作用,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在广泛听取意见和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聚焦事关改革发展、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科学制定年度工作要点,认真组织代表开展调研、视察、评议、专题询问等,积极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建言献策,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切实加强和改进相关工作,有力地推进了县委重点工作。常委会在抓好包抓乡镇各项重点工作的同时,组织班子成员主动参与脱贫攻坚、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等方面的工作,特别是在冶力关大景区建设过程中,常委会各副主任尽职尽责,圆满完成了划分片区的综合整治任务。配合县委、县政府完成省州检查等阶段性任务,确保了县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二)审议决定重大事项。县人大常委会抓住影响和牵动经济社会发展、深化改革的重大事项,认真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一年来,共召开主任会议11次,常委会会议7次,先后听取和审议了有关财政经济、司法工作、社会事务、生态环境建设等方面专项工作报告23项,发出审议意见10件,跟踪监督审议意见落实情况2次,开展满意度测评2次。对政府有关全局性、长远性和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议题认真审议并依法作出相关决议决定9项。为推动“七五”普法工作深入开展,作出《关于批准县人民政府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的决议》,要求县政府及各部门全面宣传贯彻“七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法治实践活动,为推进依法治县进程奠定了基础。
  (三)严格依法任免干部。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履行人事任免职责,依法按程序做好任命前主任会议审查、法律知识考试,任命时无记名表决,任命后表态发言、颁发任命书、向宪法宣誓等各环节的工作。一年来,根据县委安排和“一府两院”的提请,依法任免“一府两院”工作人员47名,并通过听取工作报告、开展工作评议等形式,加强对任命干部的工作监督,提高被任命干部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从组织上保证了 “一府两院”工作的有效运转。
  二、坚持服务大局,强化刚性力度,工作监督取得新成效
  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县委决策部署,以助推全县经济社会稳中求进发展为目标,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增强监督实效,较好地完成了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强化财经工作监督。财经监督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责,常委会坚持常委会财经工委一人大财经专委会一主任会议一常委会会议逐级审查的程序,初步建立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和政府审计监督相衔接的机制,细化审查内容,推进全口径预算监督。按照《监督法》和《预算法》的有关规定,严把预算编制审查关、会议审议批准关、执行情况监督关。审查批准县人民政府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的报告、2016年财政决算的报告、2017年新增债券项目备案的报告,听取并审议201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2016年县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依法作出相关工作的审议意见和决议决定,促进了财政资金的科学、合理使用。
  (二)助推经济社会发展。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事项,认真分析临潭县经济发展的新态势,组织人大代表深入新城、王旗、冶力关、八角等乡镇对全县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工作进行视察,形成视察报告,提交常委会会议进行审议,实事求是地指出项目建设进度较缓慢、规划设计建设不够合理、缺乏后续管理和管护措施等问题,形成审议意见及时反馈并督促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予以解决,以推动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
  (三)促进民生问题改善。针对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重点对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开展工作评议,提出意见建议,促进了相关工作的改进。针对全县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全县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工作开展专题询问,进行满意度测评,并形成专题询问反馈意见转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研究办理。为加强跟踪监督落实,在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又专题听取并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专题询问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开展整改落实情况满意度测评,从而有力推动了全县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工作。
  三、坚持法治理念,促进公平正义,法律监督有了新进展
  县人大常委会坚持以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强化社会公平正义为己任,进一步加大法律监督力度,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和全民守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加强普法教育,推进全民守法。加强法治教育,组织常委会和机关干部参加法治讲座和法治培训,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的报告,深入检查“七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督促“一府两院”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督促“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充分利用国家宪法日、禁毒宣传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接待群众信访等时机,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增强普法效果。
  (二)规范依法行政,推进依法治县。坚持把推动政府部门依法履职作为重点,对县公检司工作人员依法履职公正执法、检察官履职评议及检察委员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督促有关部门改进执法工作,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加强执法检查工作,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甘肃省宗教事务条例》等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保障3部法律法规在临潭县的有效贯彻实施。严格落实《监督法》相关规定,把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作为规范政府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修订《县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对报审的10件规范性文件严格依法审查,确保文件的合法性。
  (三)强化司法监督,促进公正司法。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参加县人民法院开放日活动,对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联动机制开展情况和县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要求县人民法院进一步完善执行工作联动机制,强化执行工作合力,推进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提升执行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常委会重视人大信访工作,年内,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5件次,通过及时交办、跟踪督办,督促解决了一批信访突出问题,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诉求。
  另外,积极配合省州人大完成对乡镇人大、县人民法院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脱贫攻坚、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律师公证、社保基金管理使用及国有资产运行管理、校园食堂及周边食品安全、县人民法院民事执行、城市规划管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政府主导和市场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甘南藏族自治州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条例(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村民委员会自治法》等工作和法律法规的调研、视察和执法检查,配合州人大开展以“城乡垃圾处理”及“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从孩子抓起”为主题的陇原环保世纪行活动,尤其是积极协助服务省人大常委会嘉木样副主任和省人大常委会民侨委完成了3次在临潭县开展的脱贫攻坚帮扶及宗教工作,协助省直帮扶单位召开省直单位临潭县脫贫攻坚帮扶工作推进会。
  四、坚持主体地位,增强生机活力,代表工作呈现新气象
  县人大常委会把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作为增强人大工作活力的重要抓手,积极培育先进典型,强化代表服务保障,不断深化和拓展代表履职活动,增强代表工作的生机活力,有力提升代表工作的整体水平。
  (一)强化培训服务保障,代表作用充分发挥。县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全州县乡人大工作卓尼现场观摩推进会精神,并结合临潭县实际,请示县委及时批转《中共临潭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州县乡人大工作现场观摩推进会议精神的实施意见》。坚持把集中培训与法制教育、以会代训和参加省、州人大培训班等形式相结合,县乡两级人大开展各类培训20多场次,培训人大代表900多人次。组织部分县人大代表和人大工作者赴山东鲁东大学学习培训,组织部分县乡人大工作者赴定西渭源考察学习乡镇人大工作试点经验,常委会班子成员先后参加州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在甘肃省法官学院甘南分院举办的第一期州十六届部分人大代表和州县(市)人大工作者学习培训班、在江苏和浙江的学习考察、在江西井冈山干部教育学院举办的部分州县人大工作者学习培训班、在天津南开大学举办的地方立法主题培训班、州委组织部在州委党校举办的县级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暨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轮训班、全州县级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集中轮训班、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在青岛大学举办的全省人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能力建设培训班、在北京举办的2017年第三期县级人大常委会负责学习班,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各种形式的学习培训,代表和人大工作者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有较大提高。坚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举单位和选民的“两联系”制度,通过公开代表身份、组织代表向选民述职、征求群众意见、积极开展视察检查评议调研等活动,加强代表与选民的联系,有力促进了代表依法履职和作用的发挥。
  (二)深化履职活动,代表工作切实加强。把开展代表活动作为发挥代表作用的重要载体。根据《代表法》的相关规定,对35名州人大代表按照地域特点组建5个代表小组,对县乡人大代表采取混编形式,组建59个代表小组,指导各代表小组依托“人大代表之家”和“人大代表工作站”,定期开展视察检查评议调研、选民接待日、代表向选民述职等活动,继续实行县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每次常委会会议组织3个乡镇3名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相关议题。结合县委县政府关于坚决打赢深度贫困乡村攻坚战的要求,县人大常委会积极倡议,请示县委批转《中共临潭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县乡人大代表在全县脱贫攻坚中开展结对帮扶贫困户活动的实施意见》,组织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在全县脱贫攻坚中开展结对帮扶贫困户活动,县人大代表每人结对帮扶2户贫困户,乡人大代表每人结对帮扶1户贫困户,通过“一帮一、一带一”的全覆盖帮扶行动,努力为贫困户解决实际问题。
  (三)加强联系指导,工作水平不断提升。坚持常委会领导包抓联系乡镇人大工作制度,健全乡镇人大及代表工作的各项制度,确保乡镇人大每年规范召开两次人代会,乡镇人大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水平有了新的提高。
  (四)完善督办机制,建议办理成效明显。坚持把办理代表建议工作作为落实代表监督职权的重要举措,抓住“提、审、交、督”四个关键环节,会前广泛征集、会中认真审查、会后迅速交办。建立并完善重点建议常委会主任督办、疑难建议现场督办、B类建议跟踪督办、一般建议常态督办的工作机制,强化全程督办力度,促进代表建议由“答复满意”向“结果满意”转变,建议办结率为55%以上,农业种植品种改进换代、县城主街道增设环卫设施等一批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代表作用进一步显现。
  五、坚持严实要求,加强自身建设,履职能力得到新提升
  县人大常委会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高班子成员的政治理论素养作为换届后的首要政治任务,着力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参加县委理论中心组、县人大党组理论学习、县人大机关每周二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系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邀请专家对常委会机关全体干部集中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撰写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常委会党组及时召开肃清王三运流毒和影响专题民主生活会,坚决全面彻底地肃清王三运流毒和影响,常委会班子政治思想建设不断加强。认真落实省、州委关于人大组织机构建设方面的各项规定,进一步明确常委会各工作部门机构设置,积极争取增加人大机关工作力量。重视对人大工作的宣传,建立人大宣传工作网络和宣传队伍,开通临潭人大微信公众号,在《甘南日报》、中国甘南网等刊物和媒体及时发表新闻稿件和署名文章, 有力地提升“人民之声”的社会影响力。

知识出处

临潭县人民代表大会志

《临潭县人民代表大会志》

出版者:甘肃人民出版社

临潭县人民代表大会志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以翔实的资料为依据,全面、系统、客观地记述了临潭县人民代表大会的发展历史和现状,力求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相统一。本志记述范围为临潭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本志记述期限,上限1949年9月,下限2019年6月。本志体裁以志为主,辅以述、记、传、表、录和照片,史志一体。文体一律采用现代语体文、记述体记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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