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主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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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临潭县人民代表大会志》 图书
唯一号: 292620020220001073
颗粒名称: 第三节 主要工作
分类号: D624.42
页数: 6
页码: 314-319
摘要: 临潭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主要工作:一、学习贯彻中央9号、省委59号、州委24号、县委41号文件精神;各项主题教育活动成效显著;坚持党的领导,积极参与全县中心工作;监督工作取得新成效等。
关键词: 临潭县 主要工作

内容

一、学习贯彻中央9号、省委59号、州委24号、县委41号文件精神
  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任职期间,中共中央9号文件转发了《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发挥全国人大代表作用,加强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的若干意见》,省委59号文件批转了《中共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贯彻落实中发(2005)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发挥全省各级人大代表作用,加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度建设的意见》,州委24号文件转发了《中共甘南州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发挥全州各级人大代表作用,加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度建设的意见》,县委41号文件批转了《中共临潭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发挥全县各级人大代表作用,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度建设的意见》,这四个《意见》明确了新形势下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指导思想、工作重点和主要措施,对进一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有着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常委会认真学习了文件精神和相关的理论文章,进一步统一了思想。在工作实践中,按照中央9号、省委59号、州委24号、县委41号文件精神,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放在工作的首位,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县委的部署开展工作,从法律上支持和保证县委工作部署的落实。重大事项及时向县委请示,把坚持党的领导、依法办事和人民当家作主有机地统一起来。修订完善了常委会各项工作制度,使中央9号文件、省委59号、州委24号、县委41号文件精神在实际工作中逐步得到了落实,促进了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各项主题教育活动成效显著
  5年中,县人大常委会机关深入开展了整顿机关和干部作风活动、“弘扬正气、树立新风、构建和谐新临潭”主题教育活动、“讲理想、重品行、作表率、促和谐”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五好”领导班子创建活动和"创先争优”活动。通过各项活动加强学习培训、查找突出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开展实践活动等措施的落实,使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素质得到明显提高,领导水平得到明显提升,凝聚力、战斗力和执行力得到明显增强。
  三、坚持党的领导,积极参与全县中心工作
  县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县委确定的全县工作大局,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党的领导,服从服务大局,积极参与中心工作,经受了锻炼,接受了考验,发挥了作用。
  一是维稳工作扎实开展。自“3・14”打砸抢烧事件在全州部分县市发生以来,常委会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关于维护甘南藏区社会稳定的一系列重大决策和指示精神,高举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旗帜,把工作重心调整到维护全县社会政治稳定这个大局上,旗帜鲜明地与达赖集团的阴谋破坏活动作斗争。常委会领导深入重点乡镇和重点寺院,给广大群众和僧侣做了耐心细致的宣传教育工作,取得了实效。并进一步完善细化了《临潭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维稳工作预案》,坚持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坚持24小时维稳值班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旗帜鲜明,立场坚定,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了中央和省、州、县委的决策上,全力参与维护社会稳定的各项工作,表现出了很高的政治觉悟和政治敏锐性。向全县各级人大代表发出了 “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的倡议书,号召代表积极投身到维护稳定上来,为维护全县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努力。
  二是积极参与抗震救灾。四川汶川、青海玉树地震和舟曲泥石流灾害发生后,常委会领导深入灾区,查看灾情,慰问受灾群众,指导抗震救灾工作。机关全体干部职工情系灾区,纷纷伸出援助之手,积极捐款捐物,缴纳“特殊党费”,以实际行动支援灾区。认真开展“321”结对帮扶活动,了解灾情和群众生产生活情况,送温暖、献爱心,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鼓励受灾群众树立信心,重建家园。同时,全县各级人大代表发挥自身优势和作用,积极向灾区群众捐款捐物,带领受灾群众开展生产自救,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任。
  三是推动全县中心工作。县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积极参与中心工作。常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分别担任了县建华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日产2500吨干法水泥生产线项目建设、新农村建设、旅游经济、移民搬迁安置、维稳工作、绿化工作、全县经济指标考核、扶贫开发、重大节庆活动、“千名干部下乡”、省道306线县城过境段建设拆迁安置工作、项目资金争取等领导小组的组长或副组长,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四、监督工作取得新成效
  县人大常委会在监督工作中,依照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坚持法律监督与工作监督并重的原则,采取执法检查、视察调研、主任会议听取报告、常委会会议审议和书面反馈审议意见等多种形式开展了监督工作。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共召开了5次县人民代表大会,30次常委会会议,88次常委会主任会议。
  (一)法律监督
  5年中,县人大常委会在法律监督方面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全县“五五”普法规划和“六五”普法规划,并形成了决议。二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义务教育法》《环境保护法》《劳动法》《土地管理法》《动物防疫法》《残疾人保障法》《食品安全法》《检察官法》《人民警察法》《审计法》和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农业技术推广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在全县进行了执法检查。三是常委会采取上下联动的形式协同省、州人大常委会在全县进行了《土地管理法》《建筑法》《义务教育法》《体育法》《统计法》《文物保护法》《安全生产法》《民族区域自治法》《残疾人保障法》《动物防疫法》《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安全法》《草原法》《审计法》《水土保持法》《人民警察法》和甘肃省《文物保护条例》《统计管理规定》《甘南藏族自治州旅游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
  (二)工作监督
  5年中,常委会对全县社会保险制度落实情况、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工作及政策落实情况、2007-2011年每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情况、新农村建设试点情况、2006-2009年每年县级财政决算情况、2006-2009年每年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提高年工作开展情况、扶贫开发工作情况、农牧民实用技能培训工作开展情况、农区畜牧业发展情况、旅游业发展情况、劳务输转工作开展情况、农村低保工作开展情况、县十六届人大一次至四次会议期间代表所提意见建议办理情况、县人民法院换届以来民商事案件审理工作情况进行了调查。组织部分州县乡人大代表对城关、新城、冶力关小城镇建设情况、全县农村能源和农村公路建设情况、全县灾后重建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情况、全县“一特四化”工作进展情况、全县重点建设项目、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及风貌改造工作进展情况、全县旅游业“二次创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视察,听取了相关工作报告,并进行了审议。另外,听取并审议了《临潭县城市总体规划(2009-2025年)》,并形成了决议。听取了县人民法院关于全县清理执行积案工作开展情况、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四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意见》及规划编制情况、全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进展情况、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情况和办理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县开展农村低保工作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
  五、人事任免和工作评议
  县人大常委会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和干部“四化”方针,根据《临潭县人大常委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规定,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85名,接受辞职15名。为了加强对被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任后监督,组织开展了对县水务水电局局长、卫生局局长、民政局局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教育局局长和发改委主任的工作评议。
  六、代表工作
  一是认真交办、督办代表意见建议。将县十六届人大一次至五次会议期间代表所提399件意见建议,转交县“一府两院”进行办理,并对办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二是为依法规范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保证县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依法履行代表职权,发挥代表作用,县人大常委会向副县级以上县人大代表下发了《关于副县级以上县人大代表联系基层人大代表的通知》,向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开展代表“两联系”活动的通知》,向各乡镇人大下发了《关于开展“三带头、五个一”活动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代表活动小组的通知》。三是保障了代表的知情权。为各乡镇人大和州县人大代表征订了《人民之声报》《人大研究》《中国人大》等报刊,并不定期地向代表通报重大事项和寄送人大工作简报等有关学习资料,为代表知情知政提供了信息服务。四是扩大了代表对常委会活动的参与。每次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会议时,都邀请3名乡镇人大主席和三乡镇各一名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并确定了会议重点发言人,充分吸收了基层代表的意见建议,增强了会议的透明度和广泛性,提高了会议审议质量。五是进一步加强了代表培训工作,并给各乡镇人大下拨培训经费。六是依法补选了出席甘南州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4名和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4名。
  七、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根据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在部分乡镇开展人大换届选举试点工作的通知》(州人办发(2011)51号)文件精神,结合《选举法》《代表法》《甘肃省实施选举法细则》和全县实际,县人大常委会制定下发了《临潭县乡镇人大换届选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任命了县级人大换届选举委员会和新城镇人大换届选举委员会,依法分配了新城镇人大代表名额。
  八、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
  根据《临潭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做好新形势下乡镇人大工作的意见》,督促乡镇人大组织代表学习法律法规和人大业务知识,检查有关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进一步提高了乡镇人大工作者的工作责任心和工作水平。
  九、重视信访工作,切实维护公民合法权益
  按照《临潭县人大常委会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办法》的规定,对受理的信访件进行登记、分类、转办、交办和督办,耐心地向上访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269件,其中来信111件,来访158人次。对有些重点信访件,常委会领导及时进行接访并作出批示,并确定专人跟踪督办,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有效地维护了公民合法权益。
  十、加强人大常委会机关自身建设
  一是学习政治理论和人大业务知识。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坚持每周两次的集中学习制度,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省委藏区工作座谈会等各类会议精神和《宪法》《监督法》《代表法》《地方组织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等人大业务知识。二是规范了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和办公室工作制度,实现了更好地以制度来约束人,以程序来规范工作行为。三是通过学习交流等形式,加强了同省州人大常委会、兄弟县市人大常委会和乡镇人大的联系,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四是总结经验,探索规律,对年初工作要点和全年工作进度精心安排,选准议题,明确责任领导,确定部门和完成时限,确保了常委会年度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五是加强人大宣传工作,制定了《临潭县人大常委会宣传工作要点》。通过编辑《人大工作简报》和各项主题教育活动简报,有效地宣传了人大工作。

知识出处

临潭县人民代表大会志

《临潭县人民代表大会志》

出版者:甘肃人民出版社

临潭县人民代表大会志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以翔实的资料为依据,全面、系统、客观地记述了临潭县人民代表大会的发展历史和现状,力求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相统一。本志记述范围为临潭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本志记述期限,上限1949年9月,下限2019年6月。本志体裁以志为主,辅以述、记、传、表、录和照片,史志一体。文体一律采用现代语体文、记述体记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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