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临潭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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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临潭县人民代表大会志》 图书
唯一号: 292620020220001070
颗粒名称: 第八章 临潭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
分类号: D624.42
页数: 36
页码: 284-319
摘要: 临潭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是2006年12月7日召开的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选举产生的,至2011年10月的五年中,共召开了5次县人民代表大会,32次常委会会议,88次常委会主任会议,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85名,接受辞职15名,认真交办督办代表意见建议399件,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269件。五年中,县人大常委会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州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在县“一府两院”的大力支持和各位代表的监督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省委藏区工作座谈会及县第十三次党代会,县委十三届三次、四次、五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确定的“64422”“125552”发展战略和全县工作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突出重点,扎实工作,为推进依法治县进程,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促进全县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了不懈努力。
关键词: 临潭县 常委会

内容

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是2006年12月7日召开的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选举产生的,至2011年10月的五年中,共召开了5次县人民代表大会,32次常委会会议,88次常委会主任会议,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85名,接受辞职15名,认真交办督办代表意见建议399件,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269件。五年中,县人大常委会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州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在县“一府两院”的大力支持和各位代表的监督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省委藏区工作座谈会及县第十三次党代会,县委十三届三次、四次、五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确定的“64422”“125552”发展战略和全县工作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突出重点,扎实工作,为推进依法治县进程,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促进全县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了不懈努力。
  第一节工作机构
  —、常委会(2006.12—2011.10)
  主任:安兴虎
  副主任:丁目迪王庭仁杨生力吴玉林
  委员:丁国瑞马荣王临喜王德昌刘英菊李忠李迎萍杨志平汪芝芬
  敏俊青付有德黎鸿武
  二、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主任委员:杨生力
  副主任委员:付有德
  委员:马荣李忠汪芝芬
  三、常委会工作机构
  办公室
  副主任:闫士才
  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
  主任:杨志平
  副主任:杜育琴
  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
  主任:刘英菊
  民族法制工作委员会
  主任:李忠代表工作委员会
  主任:付有德
  副主任:梁文耀
  第二节常委会议
  第一次会议
  2007年2月8日,临潭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在县人大常委会二楼会议室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安兴虎和副主任杨生力、王庭仁、吴玉林及委员丁国瑞、马荣、王临喜、王德昌、刘英菊、李忠、李迎萍、杨志平、汪芝芬、敏俊青、付有德、黎鸿武参加会议。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县司法局局长,城关镇、卓洛乡、古战乡人大主席和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办不是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负责人列席会议。
  1.听取并审议通过县人民政府提请的《在全县公民中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报告;
  2.听取并审议通过《临潭县人大常委会二OO七年工作要点》;
  3.通过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建议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议题(草案)。第二次会议
  2007年4月23日,临潭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在县人大常委会二楼会议室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安兴虎和副主任杨生力、王庭仁、吴玉林及委员丁国瑞、马荣、王临喜、王德昌、刘英菊、李忠、李迎萍、杨志平、汪芝芬、敏俊青、付有德、黎鸿武参加会议。县人民政府县长、分管副县长,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县社保局局长,县司法局局长,县公安局局长,县财政局局长,县综治办主任,城关镇、新城镇、冶力关镇、王旗乡人大主席和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办不是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邀请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张正义,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柯有群参加。
  1.听取并审议临潭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的贯彻执行情况;
  2.听取并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社会保障制度落实情况的报告;
  3.人事任免事项。
  任命:
  付有德为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梁文耀为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刘英菊为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主任;
  杨志平为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
  李忠为县人大常委会民族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李世华为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唐佐国为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王进宝为县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
  丁汝林为县教育局局长;
  姜毅为县科学技术局局长;
  苟尚仁为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弓淑晋为县公安局局长;
  袁建业为县监察局局长;
  秦尚德为县民政局局长;
  宋景平为县司法局局长;
  黄建平为县财政局局长;
  李永祥为县人事局局长;
  喇雪莲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学智为县城乡建设局局长;
  马文俊为县交通局局长;
  丁绍彬为县水务水电局局长;
  王云昭为县农林局局长;
  吴建政为县畜牧局局长;高瑞麟为县卫生局局长;
  陈生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范学智为县审计局局长;
  朱元广为县统计局局长;
  王忠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丁志远为县文化体育旅游局局长;
  方耀东为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牛继元为县人民法院审监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张毅为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白义荣为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林峰为县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
  王玮为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闫淑平为县人民法院店子法庭庭长;
  齐德忠为县人民法院王旗法庭庭长;
  杨潭龙为县人民法院冶力关法庭庭长;
  龚国武为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张永辉为县人民法院新城法庭庭长;
  冯建业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马杰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王玲芳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王选辉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鲁毅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包广东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牛继宏为县人民法院冶力关法庭审判员;
  何源为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李文华为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张毅立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敏全鸿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王爱民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赵秀莲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王子甲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陈晓东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王一平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陈振东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桑锦安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马涛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李永宏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李生辉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鲜景刚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李尚祖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李天云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马德明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唐佐智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金福禄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刘潭岭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第三次会议
  2007年6月21日,临潭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在县人大常委会二楼会议室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安兴虎和副主任杨生力、王庭仁、吴玉林及委员丁国瑞、马荣、王临喜、王德昌、刘英菊、李忠、李迎萍、杨志平、汪芝芬、敏俊青、付有德、黎鸿武参加会议。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县安监局局长,县教育局局长,县审计局局长,县财政局局长,店子乡、三岔乡、王旗乡人大主席和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办不是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负责人列席会议。1.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工作情况的报告;
  3.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06年度全县及县级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
  4.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2006年县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5.人事任免。
  任命:
  白留祎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免去:
  张忠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第四次会议
  2007年8月23日,临潭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在县人大常委会二楼会议室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安兴虎和副主任杨生力、王庭仁、吴玉林及委员丁国瑞、马荣、王临喜、王德昌、刘英菊、李忠、李迎萍、杨志平、汪芝芬、敏俊青、付有德、黎鸿武参加会议。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县发改委主任,县财政局局长,县统计局局长,县农林局局长,县畜牧局局长,县扶贫办主任,长川乡、羊沙乡、洮滨乡人大主席和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办不是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负责人列席会议。
  1.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小城镇建设情况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组织部分人大代表视察全县小城镇建设情况的视察报告;
  3.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0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4.其他。
  第五次会议
  2007年9月29日,临潭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在县人大常委会二楼会议室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安兴虎和副主任杨生力、王庭仁、吴玉林及委员丁国瑞、马荣、王临喜、王德昌、刘英菊、李忠、李迎萍、杨志平、汪芝芬、敏俊青、付有德、黎鸿武参加会议。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县司法局局长,城关镇、卓洛乡、古战乡人大主席和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办不是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负责人列席会议。
  人事任免。
  任命:
  李学智为县人民政府办公主任;
  王鸣钟为县城乡建设局局长;
  闫士才为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杜育琴为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李世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李学智县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第六次会议
  2007年10月19日,临潭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在县人大常委会二楼会议室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安兴虎和副主任杨生力、王庭仁、吴玉林及委员丁国瑞、马荣、王临喜、王德昌、刘英菊、李忠、李迎萍、杨志平、汪芝芬、敏俊青、付有德、黎鸿武参加会议。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县卫生局局长,县合管办主任,县水务水电局局长,县审计局局长,县监察局局长,术布乡、三岔乡、石门乡人大主席和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办不是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负责人列席会议。
  1.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情况的报告;
  2.对县水务水电局局长丁绍彬开展工作评议。
  第七次会议
  2007年12月27日,临潭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在县城召开,会期一天。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安兴虎和副主任杨生力、王庭仁分别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玉林及委员杨志平、付有德、刘英菊、李忠、李光华、杨文焕、王临喜、黎鸿武、敏俊青、杨文焕、汪芝芬、王德昌、李迎萍出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吴煜,县人民法院院长宋新献,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旦正才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县新农办常务副主任,县扶贫办主任,县财政局局长,县发改委主任,城关镇、王旗乡人大主席和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办不是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负责人列席会议。
  1.听取并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对临潭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期间代表所提意见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2.听取并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新农村建设试点情况的报告;
  3.听取临潭县人民政府关于新增财政转移支付三奖一补县级收入资金超收安排情况备案的报告;
  4.审议通过临潭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县人民政府新增财政转移支付三奖一补县级收入资金超收安排情况备案的决议(草案);
  5.审议通过临潭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有关事宜;
  6.审议通过《临潭县人大常委会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办法》和《临潭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暂行办法》。
  第八次会议
  2008年1月5日,临潭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在县城召开,会期半天。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安兴虎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生力、王庭仁、吴玉林及委员杨志平、付有德、刘英菊、李忠、李光华、王临喜、黎鸿武、敏俊青、杨文焕、汪芝芬、王德昌、李迎萍出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县长王建军,县人民法院院长宋新献,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旦正才让,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办不是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特邀县委书记王勇,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张正义参加。
  人事任免。
  免去:
  吴煜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任命:
  杨振林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第九次会议
  2008年4月2日,临潭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在县城召开,会期半天。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安兴虎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生力、王庭仁、吴玉林及委员杨志平、付有德、刘英菊、李忠、李光华、王临喜、黎鸿武、敏俊青、杨文焕、汪芝芬、王德昌、李迎萍出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徐进,县人民法院院长宋新献,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丹正才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县发改委主任,城关镇、古战乡、卓洛乡人大主席和三乡镇各一名县人大代表,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办不是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邀请县委组织部副部长李维忠参加。
  1.听取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07年项目实施情况和2008年建设项目安排情况的报告;
  2.审议通过临潭县人大常委会二〇〇八年工作要点(审议稿);
  3.审议通过临潭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做好新形势下乡(镇)人大工作的意见(审议稿);
  4.人事任免;
  免去:
  李永祥县人事局局长职务。
  5.表决通过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时间预告和建议议程(草案)。
  第十次会议
  2008年6月24日,临潭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在县城召开,会期一天。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安兴虎和副主任杨生力、王庭仁、吴玉林分别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委员杨志平、付有德、刘英菊、李忠、李光华、王临喜、黎鸿武、敏俊青、杨文焕、汪芝芬、李迎萍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杨振林,县人民法院院长宋新献,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丹正才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县教育局副局长,县交通局局长,县能源办主任,县环保局副局长,术布乡、长川乡、流顺乡人大主席和三乡镇各一名县人大代表,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办不是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邀请县委副书记冷周,县委组织部副部长李维忠参加。
  1.听取并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情况
  的报告;2.听取并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情况的报告;
  3.听取并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农村能源建设情况的报告;
  4.听取并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农村公路建设情况的报告;
  5.人事任免;
  同意接受王德昌辞去县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
  免去:
  弓淑晋县公安局局长职务。
  任命:
  郑鹏飞为县公安局局长。
  6.表决通过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时间预告和建议议程(草案)。
  第十一次会议
  2008年8月25日,临潭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在县城召开,会期一天。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安兴虎和副主任杨生力、王庭仁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玉林及委员杨志平、付有德、刘英菊、李忠、李光华、王临喜、黎鸿武、敏俊青、杨文焕、汪芝芬、李迎萍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杨振林,县人民法院院长宋新献,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文华,县公安局局长郑鹏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县发改委主任,县财政局局长,县审计局局长,新城、店子、王旗三乡镇人大主席和三乡镇各一名县人大代表,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办不是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邀请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张正义,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刘潭岭参加。
  1.听取并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审查批准2008年县级财政支出预算的议案;
  3.审查批准2007年县级财政决算的报告(草案);
  4.听取并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07年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5.听取并审议县人民法院换届以来民商事案件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6.人事任免;
  任命:
  罗建峰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王选辉为县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王玮、林峰、龚国武、冯建业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蔡玉宏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7.审议通过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时间预告和建议议程(草案)。
  第十二次会议
  2008年10月24日,临潭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在县城召开,会期一天。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安兴虎和副主任杨生力、王庭仁、吴玉林分别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委员杨志平、付有德、刘英菊、李忠、李光华、王临喜、黎鸿武、敏俊青、杨文焕、汪芝芬、李迎萍出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徐进,县人民法院副院长方耀东,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何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发改委、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县扶贫办、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经贸委、县乡企局的负责人,三岔、石门、羊沙三乡人大主席和三乡各一名县人大代表,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办不是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负责人列席会议。
  1.听取并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提高年情况的报告;
  2.听取并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扶贫开发工作情况的报告;
  3.听取并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情况的报告;
  4.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情况的报告;
  5.审议通过临潭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时间预告和建议议程(草案)。
  第十三次会议
  2008年12月25日,临潭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在县城召开。会期一天。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安兴虎和副主任杨生力、王庭仁、吴玉林分别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委员杨志平、付有德、刘英菊、李忠、李光华、王临喜、黎鸿武、敏俊青、杨文焕、汪芝芬、李迎萍岀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徐进,县人民法院副院长方耀东,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丹正才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交通局、县扶贫办、县农林局、县畜牧局、县城建局、县水务水电局、县民政局、县卫生局的负责人,城关镇、冶力关镇二乡镇人大主席及城关镇、冶力关镇、八角乡三乡镇各一名县人大代表,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办不是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邀请州人民政府副州长、县委书记王勇,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南彦峰参加。
  1.听取并评议县民政局工作报告;
  2.听取并评议县卫生局工作报告;
  3.听取并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代表所提意见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4.补选出席甘南藏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石华雄当选为出席甘南藏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5.人事任免;
  审议通过了接受王建军辞去县人民政府县长的议案。
  免去:
  白留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宋新献县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马涛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任命:
  李生文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决定李生文代理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
  王青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6.审议通过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临潭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部分事项。
  第十四次会议
  2009年1月16日,临潭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在县城召开,会期半天。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安兴虎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生力、王庭仁、吴玉林及委员杨志平、付有德、刘英菊、李忠、李光华、黎鸿武、敏俊青、杨文焕、汪芝芬、李迎萍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杨振林,县人民法院副院长方耀东,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旦正才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李学智,术布、古战、卓洛三乡人大主席和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办不是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邀请县委副书记白留祎,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南彦峰,副部长李维忠参加。
  1.审议通过临潭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临潭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部分事项;
  2.听取代表工作委员会关于补选临潭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的情况说明;
  3.听取并审议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变动及补选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4.人事任免;
  任命:
  张正义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杨作兴为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决定杨作兴代理县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5.审议通过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建议议程和时间预告(草案)。
  第十五次会议
  2009年4月22日,临潭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在县城召开,会期一天。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安兴虎和副主任吴玉林分别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生力、王庭仁及委员杨志平、付有德、刘英菊、李光华、黎鸿武、敏俊青、马荣、王临喜、杨文焕、汪芝芬、李迎萍出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王青,县人民法院副院长方耀东,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旦正才让,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敏杰,县广电局局长李建中,长川、流顺、新城三乡镇人大主席及三乡镇县人大代表包广、俞智民、李百合和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办不是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负责人列席会议。
  1.审议通过临潭县人大常委会二〇〇九年工作要点(审议稿);
  2.听取并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贯彻落实《甘肃省广播电视管理条例》情况的报告;
  3.传达学习《甘南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严肃常务委员会会议纪律的规定》;4.审议通过临潭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时间预告和建议议程(草案)。
  第十六次会议
  2009年6月10日,临潭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在县城召开,会期一天。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生力主持。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安兴虎和副主任王庭仁、吴玉林及委员杨志平、付有德、刘英菊、李光华、黎鸿武、敏俊青、马荣、王临喜、杨文焕、汪芝芬、李迎萍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张正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王芳,县人民法院院长杨作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旦正才让,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李学智,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唐佐国,县重建办副主任赵文华,县农林局局长王云昭,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汪学军,县畜牧兽医局局长吴建政,县教育局局长丁汝林,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喇雪莲,县职业中学校长李世航,店子、王旗、石门三乡人大主席和三乡县人大代表薛兴、张晓芳、梁林绪,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办不是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负责人列席会议。
  1.听取并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灾后重建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2.听取并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贯彻实施《甘肃省农业技术推广条例》情况的报告;
  3.听取并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农牧民实用技能培训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4.人事任免;
  免去:
  陈生县计生委主任职务;
  王进宝县经贸委主任职务。
  任命:
  张忠良为县计生委主任;
  于辉恒为县经贸委主任;
  王宏钟为县人事局局长。
  5.审议通过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时间预告和建议议程(草案)。
  第十七次会议
  2009年8月24日,临潭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在县城召开,会期半天。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安兴虎和副主任杨生力、王庭仁分别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玉林及委员杨志平、付有德、刘英菊、李忠、李光华、黎鸿武、敏俊青、杨文焕、汪芝芬、李迎萍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张正义,县人民法院刑事庭庭长张毅,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文华,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李学智,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唐佐国,县财政局局长黄建平,县审计局局长范学智,县国土资源局局长黎林禄,县统计局局长朱元广,羊沙乡、冶力关镇人大主席及三岔、羊沙、冶力关三乡镇县人大代表周维光、蒲文生、祝永乂,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办不是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负责人列席会议。
  1.听取并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审查批准2008年县人民政府财政决算的报告(草案);
  3.听取并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县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4.听取并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县级财政收支预算的报告;
  5.听取并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情况的报告;
  6.审议通过《临潭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处理办法》
  7.人事任免;
  任命:
  孙潭红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8.审议通过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时间预告和建议议程(草案)。
  第十八次会议
  2009年10月20日,临潭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在县城召开,会期半天。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安兴虎和副主任杨生力、王庭仁、吴玉林分别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委员杨志平、付有德、刘英菊、黎鸿武、敏俊青、杨文焕、汪芝芬出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王青,县人民法院副院长方耀东,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文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李学智,县文体旅游局局长丁志远,县畜牧兽医局局长吴建政,县水务水电局副局长马书俊,县冶力关旅游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张志良,县水务水电局水政监察队队长包广宏,八角乡、术布乡、古战乡人大主席及三乡县人大代表杨辉林、杨文珍、申占峰,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办不是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负责人列席会议。
  1.听取并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情况的报告;
  2.听取并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旅游业发展情况的报告;
  3.听取并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农区畜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
  4.审议通过临潭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时间预告和建议议程(草案)。
  第十九次会议
  2009年12月20日,临潭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在县城召开,会期一天。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安兴虎和副主任杨生力、王庭仁、吴玉林分别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委员杨志平、付有德、刘英菊、李忠、马荣、李光华、黎鸿武、敏俊青、王临喜、杨文焕、汪芝芬、丁国瑞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张正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李学智,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唐佐国,县教育局局长丁汝林,县交通局局长马文俊,县城建局局长王鸣钟,县水务水电局局长丁绍彬,县文体旅游局副局长牛彩玉,县财政局副局长孔令明,县人民法院副院长方耀东,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文华,城关镇人大主席赵生晖,卓洛乡人大主席王玉芳及城关、卓洛、长川三乡镇县人大代表城关镇上河滩村党支部书记敏志诚,卓洛乡党委书记马任游,长川乡长川村党支部书记包广,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办不是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邀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范立平,县委组织部副部长李维忠参加。
  1.听取并评议县教育局局长丁汝林的工作报告;
  2.听取并评议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唐佐国的工作报告;
  3.听取并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将临潭县潭冶城镇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向农业银行申请活动资金列入县级财政预算的议案;
  4.听取并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临潭县列入省直管县后2009年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情况的报告;
  5.听取并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临潭县新增转移支付“三奖一补”等资金安排情况的报告;
  6.听取并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临潭县2009年地方政府债券转贷额度安排情况的报告;
  7.听取并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临潭县2009年选拔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任教和到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经费补助安排情况的报告;
  8.听取并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九甸峡电站税收分成收入安排情况的报告;
  9.听取并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州本级对临潭县财政配套资金基数安排情况的报告;
  10.听取并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代表所提意见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11.审议通过临潭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临潭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部分事项;
  12.审议通过临潭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评议办法(审议稿);
  13.审议通过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时间预告和建议议程(草案)。
  第二十次会议
  2009年12月30日,临潭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在县城召开,会期半天。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庭仁主持。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安兴虎和副主任杨生力、吴玉林及委员杨志平、付有德、刘英菊、李忠、马荣、李光华、黎鸿武、敏俊青、杨文焕、汪芝芬、丁国瑞出席会议。县人民法院院长杨作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丹正才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李学智,县财政局局长黄建平,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办不是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负责人列席会议。
  1.审议通过临潭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临潭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有关事项;
  2.听取并审议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变动及补选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草案);
  3.人事任免;
  任命:
  陈作荣等10人为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4.审议通过《临潭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审批监督办法(草案)》。
  第二十一次会议
  2010年4月9日,临潭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在县城召开,会期半天。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安兴虎和副主任杨生力分别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庭仁、吴玉林及委员杨志平、付有德、刘英菊、李忠、李迎萍、马荣、李光华、黎鸿武、杨文焕、汪芝芬、丁国瑞出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王芳,县人民法院院长杨作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丹正才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李学智,各乡镇人大主席及新城、羊永、流顺三乡镇县人大代表李长荣、丁琛、吴连胜,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办不是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负责人列席会议。
  1.审议通过临潭县人大常委会二O—O年工作要点(审议稿);
  2.听取县人民法院关于全县清理执行积案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3.审议通过《临潭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监督办法》(审议稿);
  4.审议通过《临潭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实施办法》(审议稿);
  5.审议通过《临潭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暂行规定》(审议稿);
  6.审议通过《临潭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代表活动暂行办法》(审议稿);
  7.审议通过《临潭县人大常委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审议稿);
  8.审议通过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时间预告和建议议程(草案)。
  第二十二次会议
  2010年6月21日,临潭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在县城召开,会期一天。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安兴虎和副主任杨生力、王庭仁、吴玉林分别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委员杨志平、付有德、刘英菊、李忠、李迎萍、马荣、李光华、黎鸿武、杨文焕、汪芝芬、王临喜、敏俊青出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徐进,县人民法院院长杨作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丹正才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李学智,县畜牧兽医局局长吴建政,县财政局局长黄建平,县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乔兴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马文彦,三岔乡人大主席李睿,洮滨乡人大主席周玉屏及店子、三岔、洮滨三乡县人大代表店子乡党委书记薛兴,三岔乡直沟村党支部书记祝永义,洮滨乡马旦沟村党支部书记李佛保,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办不是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邀请县委组织部副部长李维忠参加。
  1.听取并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情况的报告;
  2.听取并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的议案;
  3.听取并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情况的议案;
  4.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四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意见》及规划编制情况的报告;
  5.听取并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情况的报告;
  6.听取并审议县人民检察院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情况的报告;
  7.人事任免;
  免去:
  张毅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牛继元县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白义荣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
  任命:
  胡国余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张毅为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王选辉为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
  包广东为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
  刘潭岭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
  马杰为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白义荣的县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8.审议通过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时间预告和建议议程(草案)。第二十三次会议
  2010年8月17日,临潭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在县城召开,会期一天。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安兴虎和副主任杨生力、王庭仁分别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玉林及委员杨志平、付有德、刘英菊、李忠、李迎萍、马荣、李光华、黎鸿武、杨文焕、汪芝芬、丁国瑞、敏俊青出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徐进、王青,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旦正才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李学智,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唐佐国,县财政局局长黄建平,县畜牧兽医局局长吴建政,县农林局局长王云昭,县统计局局长朱元广,县经贸委主任于辉恒,县人民法院副院长方耀东,王旗乡人大主席汪志强,石门乡人大主席安银富,羊沙乡人大主席王庆禄和王旗、石门、羊沙三乡县人大代表王旗乡王旗村村委会文书王五全,石门乡人民政府乡长孔德强,羊沙乡新庄村原党支部书记王克科,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办不是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负责人列席会议。
  1.听取并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
  3.听取并审议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视察组关于全县实施农牧互补“一特四化”工作进展情况的视察报告;
  4.审议通过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时间预告和建议议程(草案)。
  第二十四次会议
  2010年9月29日,临潭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在县城召开,会期半天。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安兴虎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生力、王庭仁、吴玉林及委员杨志平、付有德、刘英菊、李忠、李迎萍、马荣、李光华、黎鸿武、杨文焕、汪芝芬、丁国瑞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张正义,县人民法院院长杨作兴,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文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李学智,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办不是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邀请县委组织部副部长李维忠参加。
  人事任免。审议通过了丹正才让辞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县人民检察院报经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州人大常委会批准。
  免去:
  王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黄建平县财政局局长职务。
  任命:
  马炳宏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马如海为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决定马如海代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闫士才为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第二十五次会议
  2010年10月30日,临潭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在县城召开,会期一天。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安兴虎和副主任杨生力、王庭仁、吴玉林分别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委员杨志平、付有德、刘英菊、李忠、王临喜、李光华、黎鸿武、杨文焕、汪芝芬、丁国瑞、敏俊青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张正义,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马如海,县人民法院副院长方耀东,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闫士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金辉俊,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范长毅,县财政局副局长李同珠,县卫生局局长高瑞麟,县畜牧兽医局副局长王志清,县城乡建设局局长王鸣钟,县交通局局长马文俊,县水电局副局长李林春,县审计局副局长杨富德,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喇雪莲,县工商局副局长唐为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敏永成,县质监局局长成邠,城关镇镇长马龙,冶力关镇人大主席王继雄,八角乡人大主席冯英彪,术布乡人大主席马志仁和城关、冶力关、术布三乡镇县人大代表城关镇上河滩村党支部书记敏志成,冶力关镇洪家村党支部书记马富贵,术布乡鹿儿台村计划生育自管组组长杨文珍,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办不是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负责人列席会议。
  1.听取并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对《临潭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备案的报告;
  2.听取并审议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视察组关于全县重点建设项目、城镇基础设施建
  设及风貌改造工作进展情况的视察报告;3.听取并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情况的报告;
  4.听取并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劳务输转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5.听取并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县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6.审查批准2009年县人民政府财政决算的报告(草案);
  7.人事任免;
  免去:
  李学智县政府办主任职务;
  丁汝林县教育局局长职务;
  唐佐国县发改委主任职务;
  于辉恒县经贸委主任职务;
  袁建业县监察局局长职务;
  王宏钟县人事局局长职务;
  喇雪莲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王鸣钟县城建局局长职务;
  马文俊县交通局局长职务;
  丁绍彬县水务水电局局长职务;
  王云昭县农林局局长职务;
  吴建政县畜牧兽医局局长职务;
  丁志远县文体旅游局局长职务;
  张忠良县计生委主任职务;
  范学智县审计局局长职务;
  朱元广县统计局局长职务;
  姜毅县科技局局长职务。
  任命:
  郭辉平为县发改局局长;杨建国为县教育局局长;
  于辉恒为县经信局局长;
  王广荣为县监察局局长;
  李金津为县财政局局长;
  王宏钟为县人社局局长;
  黎林禄为县国土局局长;
  李尚祖为县环保局局长;
  王鸣钟为县住建局局长;
  马文俊为县交通局局长;
  马任游为县水务水电局局长;
  孙为民为县农牧局局长;
  王云昭为县林业局局长;
  李建中为县文体局局长;
  张忠良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孔令明为县审计局局长;
  李爱君为县统计局局长;
  汪学军为县扶贫办主任;
  敏永成为县食药监局局长。
  8.审议通过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时间预告和建议议程(草案)。
  第二十六次会议
  2010年12月16日,临潭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在县城召开,会期一天。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安兴虎和副主任杨生力、王庭仁、吴玉林分别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委员杨志平、付有德、刘英菊、李忠、王临喜、李光华、黎鸿武、杨文焕、汪芝芬、李迎萍、敏俊青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张正义,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张毅,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马如海,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闫士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包广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王鸣钟,县民政局局长秦尚德,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郭辉平,县教育局局长杨建国,县交通运输局党支部书记吴征荣,县农牧局局长孙为民,县水务水电局水政监察大队队长冯怀喜,城关镇人大主席赵生晖,古战乡人大主席马德辉,卓洛乡人大主席王玉芳和城关、古战两乡镇县人大代表城关镇城内村党支部书记文佐栋,古战乡甘尼村马世荣,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办不是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邀请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尤文平参加。
  1.听取并审议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王鸣钟的工作报告;
  2.听取并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代表所提意见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3.听取并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农村低保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4.人事任免;
  免去:
  何源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李文华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刘英菊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李忠县人大常委会法制民族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付有德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命:
  朱成花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梁文耀为县人大常委会代工委主任;
  马光珍为县人大常委会代工委副主任;
  马志仁为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主任;
  苟立民为县人大常委会法制民族委主任;
  王静媛为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常彩霞、李世祥、王彩霞、范文娟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5.审议通过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临潭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草案);
  6.审议通过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时间预告和建议议程(草案)。
  第二十七次会议
  2011年1月10日,临潭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在县城召开,会期一天。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安兴虎和副主任王庭仁分别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生力、吴玉林及委员杨志平、付有德、刘英菊、黎鸿武、杨文焕、汪芝芬、李迎萍、丁国瑞、敏俊青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张正义,县人民法院院长杨作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马如海,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闫士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包广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王鸣钟,县财政局局长李金津,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办不是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负责人列席会议。
  1.听取并审议《临潭县城市总体规划(2009—2025年)》;
  2.听取并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对临潭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补助转移支付补助安排情况备案的报告;
  3.听取并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对临潭县2010年地方政府债券转贷额度安排情况备案的报告;
  4.听取并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对临潭县新增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安排情况备案的报告;
  5.审议通过临潭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临潭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有关事项:
  6.听取并审议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变动及补选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草案);
  7.补选出席甘南藏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8.听取李忠等3名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的辞职报告,审议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李忠等请求辞去临潭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决定(草案);
  9.听取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关于补选临潭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的情况说明;
  10.审议通过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时间预告和建议议程(草案)。
  第二十八次会议
  2011年3月31日,临潭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在县城召开,会期一天。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安兴虎和副主任王庭仁、吴玉林分别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生力及委员杨志平、苟立民、马志仁、黎鸿武、李光华、汪芝芬出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朱成花,县人民法院院长杨作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马如海,县财政局局长李金津,县环境保护局局长李尚祖,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马文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科员陈建俊,新城镇人大主席李潭芳,羊永乡人大主席胡发龙,流顺乡人大主席刘涛及新城、羊永、流顺三乡镇县人大代表新城镇肖家沟村党支部书记李长荣,羊永乡白土村党支部书记宁贵贤,流顺乡眼藏村原党支部书记吴连胜,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办不是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邀请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尤文平参加。
  1.审议通过临潭县人大常委会二O一一年工作要点(审议稿);
  2.听取并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情况的报告;
  3.审查批准临潭县2011年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情况的报告;
  4.审查批准临潭县2011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的报告;
  5.审查批准临潭县2011年国民经济部分计划指标调整情况的报告;
  6.人事任免;
  免去:
  于辉恒县经信局局长职务;
  黎林禄县国土局局长职务。
  任命:
  于辉恒为县国土局局长;
  姜瑞林为县经信局局长;
  闫清平为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罗平雄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7.审议通过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时间预告和建议议程(草案)。
  第二十九次会议
  2011年5月29日,临潭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在县城召开,会期半天。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安兴虎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生力、王庭仁、吴玉林及委员杨志平、苟立民、马志仁、梁文耀、闫士才、杨文焕、李迎萍、黎鸿武、丁国瑞、汪芝芬出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朱成花,县人民法院院长杨作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马如海,县公安局局长郑鹏飞,县卫生局局长高瑞麟,县民政局党支部副书记宁世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包广德,店子乡人大主席马文岗,洮滨乡人大主席周玉屏,王旗乡人大主席汪志强及洮滨、王旗两乡县人大代表洮滨乡马旦沟村党支部书记李佛保,王旗乡王家坟村村委会主任武志平,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办不是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邀请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社局局长王宏钟参加。
  1.听取并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情况的报告;
  2.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情况的报告;
  3.听取县人民政府办理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县开展农村低保工作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
  4.人事任免;
  任命:
  毛建功为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王爱民为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敏全鸿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
  5.审议通过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时间预告和建议议程(草案)。
  第三十次会议
  2011年7月26日,临潭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在县城召开,会期一天。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安兴虎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生力、王庭仁、吴玉林及委员杨志平、苟立民、马志仁、梁文耀、闫士才、杨文焕、李光华、李迎萍、黎鸿武、汪芝芬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张正义,县人民法院院长杨作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马如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包广德,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姜瑞林,县司法局局长宋景平,县农牧局局长孙为民,县审计局局长孔令明,县统计局局长李爱君,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马文彦,县财政局副局长赵卫国,县旅游局干部王永福,冶力关镇人大主席候选人王继雄,羊沙乡人大主席候选人王庆禄,八角乡人大主席候选人邱金全和冶力关、羊沙两乡镇县人大代表冶力关镇关街村村民蒲文生,羊沙乡大草滩村村民周维光,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办不是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邀请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尤文平参加。
  1.听取并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201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听取并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情况的报告;
  3.听取并审议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视察组关于全县旅游业“二次创业”重点工作开展情况的视察报告;
  4.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五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和“六五”普法规划的报告;
  5.通过全县县乡(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有关事项;
  6.人事任免;
  任命:
  赵小庚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7.审议通过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时间预告和建议议程(草案)。
  第三十一次会议
  2011年9月14日,临潭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在县城召开,会期半天。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安兴虎和副主任王庭仁分别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生力、吴玉林及委员杨志平、苟立民、马志仁、梁文耀、闫士才、杨文焕、李光华、李迎萍、黎鸿武、汪芝芬、敏俊青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张正义,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张毅,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马如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包广德,县财政局局长李金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王鸣钟,县审计局局长孔令明,术布乡人大主席包世成,古战乡人大主席王峰,卓洛乡人大主席李锋及术布、古战、卓洛三乡县人大代表术布乡扎乍村党支部书记安赛外九,古战乡九日卡村村委会主任李海林,卓洛乡下园子村村委会主任马旭,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办不是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负责人列席会议。
  1.听取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接受杨生力等辞去县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职务的报告和宋文平等辞去乡镇选举委员会职务的报告;2.审查批准2010年县人民政府财政决算的报告(草案);
  3.听取并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县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4.审查批准临潭县人民政府关于临潭县2011年财政支出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5.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保障性住房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
  6.审议通过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时间预告和建议议程(草案)。
  第三十二次会议
  2011年10月14日,临潭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在县城召开,会期半天。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安兴虎和副主任杨生力分别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庭仁、吴玉林及委员杨志平、苟立民、马志仁、梁文耀、闫士才、杨文焕、李光华、李迎萍、丁国瑞、王临喜、黎鸿武、汪芝芬、敏俊青出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何子彪,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杨振林,县人民法院院长杨作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马如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包广德,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郭辉平,县财政局局长李金津,县水务水电局局长马任游,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戚临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主任科员敏灵,城关镇人大主席张红梅,长川乡人大主席张国华,羊永乡人大主席周玉屏及三乡镇县人大代表城关镇教场村党支部书记马全福,长川乡乡长寇黎虹,羊永乡白土村党支部书记宁贵贤,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办不是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邀请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南彦峰,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尤文平参加。
  1.听取并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代表所提意见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2.审议通过临潭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临潭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有关事项;
  (1)审议通过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临潭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草案);
  (2)审议通过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议程(草案);(3)审议通过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列席范围(草案);
  (4)审议通过临潭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审议稿);
  (5)审议通过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日程(草案);
  (6)审议通过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
  (7)审议通过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草案);
  (8)审议通过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大会执行主席分组名单(草案);
  (9)审议通过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副秘书长名单(草案);
  (10)审议通过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会议日程(草案);
  (11)审议通过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名单(草案);
  (12)审议通过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名单(草案);
  (13)审议通过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提出议案截止时间的决定(草案);
  (14)审议通过临潭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办法(草案)》;
  (15)审议通过临潭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十人以上联名提名候选人截止时间的决定(草案);
  (16)听取并审议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草案)。
  第三节主要工作
  一、学习贯彻中央9号、省委59号、州委24号、县委41号文件精神
  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任职期间,中共中央9号文件转发了《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发挥全国人大代表作用,加强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的若干意见》,省委59号文件批转了《中共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贯彻落实中发(2005)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发挥全省各级人大代表作用,加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度建设的意见》,州委24号文件转发了《中共甘南州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发挥全州各级人大代表作用,加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度建设的意见》,县委41号文件批转了《中共临潭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发挥全县各级人大代表作用,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度建设的意见》,这四个《意见》明确了新形势下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指导思想、工作重点和主要措施,对进一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有着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常委会认真学习了文件精神和相关的理论文章,进一步统一了思想。在工作实践中,按照中央9号、省委59号、州委24号、县委41号文件精神,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放在工作的首位,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县委的部署开展工作,从法律上支持和保证县委工作部署的落实。重大事项及时向县委请示,把坚持党的领导、依法办事和人民当家作主有机地统一起来。修订完善了常委会各项工作制度,使中央9号文件、省委59号、州委24号、县委41号文件精神在实际工作中逐步得到了落实,促进了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各项主题教育活动成效显著
  5年中,县人大常委会机关深入开展了整顿机关和干部作风活动、“弘扬正气、树立新风、构建和谐新临潭”主题教育活动、“讲理想、重品行、作表率、促和谐”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五好”领导班子创建活动和"创先争优”活动。通过各项活动加强学习培训、查找突出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开展实践活动等措施的落实,使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素质得到明显提高,领导水平得到明显提升,凝聚力、战斗力和执行力得到明显增强。
  三、坚持党的领导,积极参与全县中心工作
  县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县委确定的全县工作大局,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党的领导,服从服务大局,积极参与中心工作,经受了锻炼,接受了考验,发挥了作用。
  一是维稳工作扎实开展。自“3・14”打砸抢烧事件在全州部分县市发生以来,常委会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关于维护甘南藏区社会稳定的一系列重大决策和指示精神,高举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旗帜,把工作重心调整到维护全县社会政治稳定这个大局上,旗帜鲜明地与达赖集团的阴谋破坏活动作斗争。常委会领导深入重点乡镇和重点寺院,给广大群众和僧侣做了耐心细致的宣传教育工作,取得了实效。并进一步完善细化了《临潭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维稳工作预案》,坚持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坚持24小时维稳值班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旗帜鲜明,立场坚定,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了中央和省、州、县委的决策上,全力参与维护社会稳定的各项工作,表现出了很高的政治觉悟和政治敏锐性。向全县各级人大代表发出了 “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的倡议书,号召代表积极投身到维护稳定上来,为维护全县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努力。
  二是积极参与抗震救灾。四川汶川、青海玉树地震和舟曲泥石流灾害发生后,常委会领导深入灾区,查看灾情,慰问受灾群众,指导抗震救灾工作。机关全体干部职工情系灾区,纷纷伸出援助之手,积极捐款捐物,缴纳“特殊党费”,以实际行动支援灾区。认真开展“321”结对帮扶活动,了解灾情和群众生产生活情况,送温暖、献爱心,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鼓励受灾群众树立信心,重建家园。同时,全县各级人大代表发挥自身优势和作用,积极向灾区群众捐款捐物,带领受灾群众开展生产自救,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任。
  三是推动全县中心工作。县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积极参与中心工作。常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分别担任了县建华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日产2500吨干法水泥生产线项目建设、新农村建设、旅游经济、移民搬迁安置、维稳工作、绿化工作、全县经济指标考核、扶贫开发、重大节庆活动、“千名干部下乡”、省道306线县城过境段建设拆迁安置工作、项目资金争取等领导小组的组长或副组长,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四、监督工作取得新成效
  县人大常委会在监督工作中,依照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坚持法律监督与工作监督并重的原则,采取执法检查、视察调研、主任会议听取报告、常委会会议审议和书面反馈审议意见等多种形式开展了监督工作。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共召开了5次县人民代表大会,30次常委会会议,88次常委会主任会议。
  (一)法律监督
  5年中,县人大常委会在法律监督方面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全县“五五”普法规划和“六五”普法规划,并形成了决议。二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义务教育法》《环境保护法》《劳动法》《土地管理法》《动物防疫法》《残疾人保障法》《食品安全法》《检察官法》《人民警察法》《审计法》和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农业技术推广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在全县进行了执法检查。三是常委会采取上下联动的形式协同省、州人大常委会在全县进行了《土地管理法》《建筑法》《义务教育法》《体育法》《统计法》《文物保护法》《安全生产法》《民族区域自治法》《残疾人保障法》《动物防疫法》《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安全法》《草原法》《审计法》《水土保持法》《人民警察法》和甘肃省《文物保护条例》《统计管理规定》《甘南藏族自治州旅游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
  (二)工作监督
  5年中,常委会对全县社会保险制度落实情况、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工作及政策落实情况、2007-2011年每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情况、新农村建设试点情况、2006-2009年每年县级财政决算情况、2006-2009年每年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提高年工作开展情况、扶贫开发工作情况、农牧民实用技能培训工作开展情况、农区畜牧业发展情况、旅游业发展情况、劳务输转工作开展情况、农村低保工作开展情况、县十六届人大一次至四次会议期间代表所提意见建议办理情况、县人民法院换届以来民商事案件审理工作情况进行了调查。组织部分州县乡人大代表对城关、新城、冶力关小城镇建设情况、全县农村能源和农村公路建设情况、全县灾后重建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情况、全县“一特四化”工作进展情况、全县重点建设项目、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及风貌改造工作进展情况、全县旅游业“二次创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视察,听取了相关工作报告,并进行了审议。另外,听取并审议了《临潭县城市总体规划(2009-2025年)》,并形成了决议。听取了县人民法院关于全县清理执行积案工作开展情况、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四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意见》及规划编制情况、全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进展情况、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情况和办理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县开展农村低保工作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
  五、人事任免和工作评议
  县人大常委会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和干部“四化”方针,根据《临潭县人大常委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规定,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85名,接受辞职15名。为了加强对被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任后监督,组织开展了对县水务水电局局长、卫生局局长、民政局局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教育局局长和发改委主任的工作评议。
  六、代表工作
  一是认真交办、督办代表意见建议。将县十六届人大一次至五次会议期间代表所提399件意见建议,转交县“一府两院”进行办理,并对办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二是为依法规范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保证县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依法履行代表职权,发挥代表作用,县人大常委会向副县级以上县人大代表下发了《关于副县级以上县人大代表联系基层人大代表的通知》,向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开展代表“两联系”活动的通知》,向各乡镇人大下发了《关于开展“三带头、五个一”活动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代表活动小组的通知》。三是保障了代表的知情权。为各乡镇人大和州县人大代表征订了《人民之声报》《人大研究》《中国人大》等报刊,并不定期地向代表通报重大事项和寄送人大工作简报等有关学习资料,为代表知情知政提供了信息服务。四是扩大了代表对常委会活动的参与。每次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会议时,都邀请3名乡镇人大主席和三乡镇各一名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并确定了会议重点发言人,充分吸收了基层代表的意见建议,增强了会议的透明度和广泛性,提高了会议审议质量。五是进一步加强了代表培训工作,并给各乡镇人大下拨培训经费。六是依法补选了出席甘南州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4名和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4名。
  七、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根据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在部分乡镇开展人大换届选举试点工作的通知》(州人办发(2011)51号)文件精神,结合《选举法》《代表法》《甘肃省实施选举法细则》和全县实际,县人大常委会制定下发了《临潭县乡镇人大换届选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任命了县级人大换届选举委员会和新城镇人大换届选举委员会,依法分配了新城镇人大代表名额。
  八、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
  根据《临潭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做好新形势下乡镇人大工作的意见》,督促乡镇人大组织代表学习法律法规和人大业务知识,检查有关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进一步提高了乡镇人大工作者的工作责任心和工作水平。
  九、重视信访工作,切实维护公民合法权益
  按照《临潭县人大常委会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办法》的规定,对受理的信访件进行登记、分类、转办、交办和督办,耐心地向上访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269件,其中来信111件,来访158人次。对有些重点信访件,常委会领导及时进行接访并作出批示,并确定专人跟踪督办,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有效地维护了公民合法权益。
  十、加强人大常委会机关自身建设
  一是学习政治理论和人大业务知识。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坚持每周两次的集中学习制度,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省委藏区工作座谈会等各类会议精神和《宪法》《监督法》《代表法》《地方组织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等人大业务知识。二是规范了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和办公室工作制度,实现了更好地以制度来约束人,以程序来规范工作行为。三是通过学习交流等形式,加强了同省州人大常委会、兄弟县市人大常委会和乡镇人大的联系,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四是总结经验,探索规律,对年初工作要点和全年工作进度精心安排,选准议题,明确责任领导,确定部门和完成时限,确保了常委会年度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五是加强人大宣传工作,制定了《临潭县人大常委会宣传工作要点》。通过编辑《人大工作简报》和各项主题教育活动简报,有效地宣传了人大工作。

知识出处

临潭县人民代表大会志

《临潭县人民代表大会志》

出版者:甘肃人民出版社

临潭县人民代表大会志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以翔实的资料为依据,全面、系统、客观地记述了临潭县人民代表大会的发展历史和现状,力求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相统一。本志记述范围为临潭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本志记述期限,上限1949年9月,下限2019年6月。本志体裁以志为主,辅以述、记、传、表、录和照片,史志一体。文体一律采用现代语体文、记述体记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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