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临潭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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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临潭县人民代表大会志》 图书
唯一号: 292620020220001062
颗粒名称: 第六章 临潭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
分类号: D624.42
页数: 34
页码: 228-261
摘要: 临潭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是在1998年1月3日至8日召开的临潭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选举产生的,到2002年12月的五年任期中,共依法召开人民代表大会5次,常委会会议35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题报告69项,提出意见建议172条。做出《关于依法治县的决议》《关于批准第二版临潭县城总体规划的决议》和《关于减征1998年全县农村教育附加费的决议》等各项决议决定21项。听取并评议了县人民法院、县教育局、审计局、农林局、广播局、民政局、地矿局7个部门负责人的述职报告。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67人次,办理各类代表意见建议633件,共处理群众来信96件,接待来访群众400人次。
关键词: 临潭县 常委会

内容

临潭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是在1998年1月3日至8日召开的临潭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选举产生的,到2002年12月的五年任期中,共依法召开人民代表大会5次,常委会会议35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题报告69项,提出意见建议172条。做出《关于依法治县的决议》《关于批准第二版临潭县城总体规划的决议》和《关于减征1998年全县农村教育附加费的决议》等各项决议决定21项。听取并评议了县人民法院、县教育局、审计局、农林局、广播局、民政局、地矿局7个部门负责人的述职报告。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67人次,办理各类代表意见建议633件,共处理群众来信96件,接待来访群众400人次。
  第一节工作机构
  一、常委会(1998.1—2002.12)
  主任:张维统(1998.1—2002.12)
  副主任:徐丽英(女,藏族)(1998.1—2002.12)
  李如桂(1998.1—2002.12)
  宋圭琳(1998.1—2002.12)
  张尊荣(1999.4—2002.12)
  麻维新(回族)(2001.3—2002.12)
  委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丁秉孝(回族)马荣(回族)马德明(回族)王忠王国杰刘英菊(女)李笠李英俊昔普昌陈富忠秦尚德
  二、常委会机构设置
  临潭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下设“一室四委”,即:办公室、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民族法制工作委员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
  办公室
  主任:王国杰(1998.2—2000.11)
  李尚祖(2002.9—2002.12)
  副主任:金福禄(1999.3—2001.2)
  李尚祖(2001.2—2002.9)
  (2000年11月临潭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免去王国杰办公室主任职务,改任主任科员后,于2001年2月临潭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任命李尚祖为办公室副主任,2002年9月临潭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任命李尚祖为办公室主任。)
  财经经济工作委员会
  主任:马德明(1998.2—2002.12)
  副主任:何秀芳(1998.2—1998.12)
  民族法制工作委员会
  主任:李笠(1998.2—2001.2)
  康加德(2001.2—2002.6)
  副主任:敏卫东(1998.2—1998.12)
  (2001年2月临潭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免去李笠临潭县人大常委会民族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改任主任科员后,任命康加德为临潭县人大常委会民族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康加德于2002年6月退休。)
  代表工作委员会
  主任:陈成生(1998.2—1999.5)
  李忠(2001.2—2002.12)
  副主任:李林春(1998.2—1998.12)
  李忠(1999.10—2001.2)
  (1998年12月、1999年5月李林春和陈成生先后因工作调动后,先后于1999年10月和2001年2月任命李忠为临潭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和主任。)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
  主任:秦尚德(1998.2—1999.3)潭县人民代表大会志(1949—2019)
  武靖强(1999.3—2001.2)
  副主任:唐佐智(2001.2—2002.12)
  第二节常委会议
  第一次会议
  1998年2月24日,临潭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县城召开,会期一天。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维统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丽英、李如桂、宋圭琳及委员陈富忠、马荣、马德明、王国杰、秦尚德、李笠、王忠、丁秉孝、刘英菊、李荣俊、昔普昌共15人出席了会议。县人民政府县长李钰,县人民法院院长冯正璧,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聪,县政府办主任周恒亮和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办不是县十四届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邀请县委副书记洪渊和县委组织部部长马志援参加。
  1.学习《地方组织法》第三、四章节;
  2.人事任免。
  免去:
  李维忠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马生选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张振华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委主任职务;
  王国杰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主任职务;
  邓兰玉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副主任职务;
  秦尚德县人大常委会代工委主任职务;
  王正民县经济计划委员会主任职务;
  周恒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李生荣县劳动人事局局长职务;
  马建毅县财政局局长职务;
  于旻县农林局局长职务;临潭县历届人大常委会
  马光援县水利水电局局长职务;
  祁生才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职务;
  张润田县公安局局长职务;
  张鹃县统计局局长职务;
  李希贤县监察局局长职务;
  李玉唐县乡镇企业局局长职务;
  房玉璞县科学技术委员会主任职务;
  黎永忠县体育运动委员会主任职务;
  丁建龙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刘文云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任命:
  王国杰为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秦尚徳县人大常委主任;
  李笠为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
  马德明为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委主任;
  陈成生为县人大常委会代工委主任;
  何秀芳为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委副主任;
  敏卫东为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
  李林春为县人大常委会代工委副主任;
  王润林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祁生才为县经济计划委员会主任;
  周恒亮为县劳动人事局局长;
  何海青为县公安局局长;
  马建毅为县审计局局长;
  陈明德为县监察局局长;
  朱元广为县统计局局长;
  周炳文为县农林局局长;禹耀安为县乡镇企业管理局局长;
  李维忠为县文化体育局局长;
  李春生为县科学技术委员会主任;
  张仲良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俞尊贤为县水利水电局局长;
  李克俊为县地质矿产局局长;
  张继为县商业局局长;
  屈玉平为县财政局局长;
  李永祥为县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张凤岐为县教育局局长;
  张银保为县民政局局长;
  黎林禄为县土地管理局局长;
  赵玉长为县畜牧局局长;
  马国栋为县粮食局局长;
  徐守义为县交通局局长;
  武靖强为县卫生局局长;
  宁海成为县广播电视局局长;
  马德为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马骏为县司法局局长;
  王克勤为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局长;
  文绍忠为县物资局局长;
  杨森林为县档案管理局局长;
  余建业为县物价委员会主任;
  李富有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王庭仁为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
  候世祥为县农业机械管理局局长;
  李文华为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刘潭林为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康加德为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何源为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第二次会议
  1998年4月27日至28日,临潭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在县城召开,会期两天。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维统和副主任徐丽英、李如桂、宋圭琳分别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委员陈富忠、马荣、马德明、王国杰、秦尚德、李笠、王忠、丁秉孝、刘英菊、李荣俊、昔普昌共15人出席了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于旻,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刘潭林,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康加德和县政府办、县农林局、县扶贫办、县民政局、县供销社、县农技推广站主要负责人,陈旗、流顺、古战三乡人大主席和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办不是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负责人列席会议。
  1.审议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1998年工作要点(审议稿);
  2.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春耕生产和群众生活安排情况的报告;
  3.审议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议事暂行办法》(修改稿);
  4.人事任免。
  任命:
  李聪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张毅立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敏全鸿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马香莲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陈振东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第三次会议
  1998年7月7日至8日,临潭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在县城召开,会期两天。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如桂、徐丽英、宋圭琳分别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委员马荣、刘英菊、陈富忠、丁秉孝、李笠、秦尚德、马德明、王国杰共11人出席了会议,因事因病请假委员4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王亚男,县人民法院副院长李文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聪和县政府办、县扶贫办、县畜牧局、县乡镇企业局主要负责人,城关镇、扁都两乡镇人大主席和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办不是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负责人列席会议。
  1.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草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
  2.听取并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乡镇企业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3.听取并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1997年全县扶贫工作情况的报告;
  4.审议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暂行办法(草案)》;
  5.审议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第四次常委会会议的议题(草案);
  6.人事任免。
  任命:
  汤云香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李生辉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赵秀莲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第四次会议
  1998年9月28日至29日,临潭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在县城召开,会期两天。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维统和副主任徐丽英分别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委员李笠、王国杰、马德明、秦尚德、王忠、李荣俊、陈富忠、马荣、丁秉孝、刘英菊共12人出席了会议,因事因病请假委员3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杨志才、王亚男,县人民法院院长冯正璧,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聪和县政府办、县计划委员会、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农林局主要负责人,卓洛乡人大主席和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办不是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负责人列席会议。
  1.听取并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1998年1-8月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听取并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教育“贫三”项目执行情况的报告;
  3.审议通过了县人民政府关于1998年度财政收支调整预算的报告并做出了决议;
  4.审议通过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减征1998年农村教育附加费的报告并做出了决议;
  5.审议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暂行办法》(草案);6.审议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第五次常委会会议的议题(草案)。
  第五次会议
  1998年11月26日至27日,临潭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在县城召开,会期两天。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维统和副主任徐丽英、宋圭琳分别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刘英菊、陈富忠、马荣、丁秉孝、李笠、马德明、王国杰、秦尚德、昔普昌共12人出席了会议,因事因病请假委员3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杨志才,县人民法院院长冯正璧,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聪和县政府办、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法制局、县农林局、县审计局、县工交局主要负责人,冶力关乡人大主席、城关镇县人大代表马永福和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办不是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邀请了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1.学习了中共甘南州委关于加强依法治州工作的决定和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卢克俭关于“目前地方人大工作中需要认识和明确的几个问题”的讲话;
  2.听取并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行政处罚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3.听取并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及法院、检察院关于政法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情况的报告;
  4.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1997年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第六次会议
  1998年12月26日,临潭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在县城召开,会期半天。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丽英主持。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维统、副主任李如桂、宋圭琳和委员丁秉孝、刘英菊、王忠、李荣俊、陈富忠、马荣、马德明、王国杰、秦尚德共13人出席了会议,因事因病请假委员2人。县人民法院院长冯正璧,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何源和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办不是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邀请了县委副书记洪渊,县委组织部部长马志援参加。
  1.传达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认真做好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和州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关于严格依法办事搞好全州乡镇换届选举工作材料;
  2.表决通过了各乡镇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草案);
  3.表决通过了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4.表决通过了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名单(草案);
  5.审议通过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建议议程(草案)。
  第七次会议
  1999年1月28日至29日,临潭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在县城召开,会期两天。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维统和副主任徐丽英、宋圭琳分别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如桂和委员马德明、王国杰、秦尚德、李笠、王忠、丁秉孝、刘英菊、李荣俊、昔普昌共13人出席了会议,因事因病请假委员2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杨志才、王亚男,县人民法院院长冯正璧,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聪和县政府办、县监察局、县计划委员会、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交通局主要负责人,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办不是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邀请了县委副书记洪渊,县纪委书记宫永祯,县委组织部、政法委负责人和11名城关地区的县人大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还特邀了县政协3名常委参加会议。
  1.听取并审议了县人民法院院长冯正璧的述职报告;
  2.听取并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期间代表所提意见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3.表决通过了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关于依法治县的决议(草案);
  4.表决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县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草案);
  5.审议通过了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变动情况和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6.表决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县人民政府调整1998年国民经济部分计划指标的决议(草案);
  7.以举手表决的方式,补选雷和平为临潭县出席甘南藏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第八次会议
  1999年3月16日,临潭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在县城开,会期一天。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维统和副主任李如桂分别主持。县人大委会副主任宋圭琳和委员王忠、马荣、丁秉孝、刘英菊、李荣俊、秦尚德、李笠、德明、王国杰、昔普昌共13人出席了会议,因事因病请假委员2人。县人民政府长李钰,县人民法院院长冯正璧,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聪,县政府办主任王润林, 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陈成生列席会议。会议邀请了县委副书记洪渊,县组织部部长马志援参加。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县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议程、日程、主席团秘书长名单、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副秘书长名单、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名单、议审查委员会名单等7项草案;
  2.讨论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初稿);
  3.讨论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1999年工作要点(初稿);
  4.人事任免。
  免去:
  秦尚德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主任职务;
  马德县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局局长职务;
  武靖强县卫生局局长职务;
  李克俊县地质矿产局局长职务;
  马骏县司法局局长职务;
  杨森林县档案局局长职务;
  禹耀安县乡镇企业管理局局长职务;
  黎林禄县土地管理局局长职务;
  李富有县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职务;
  马国栋县粮食局局长职务。
  任命:
  武靖强为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主任;
  金福禄为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王云昭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王俊为县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局局长;
  禹耀安为县卫生局局长;
  李天云为县土地管理局局长;
  黎林禄为县地质矿产局局长;
  张元德为县司法局局长;
  成世忠为县法制局局长;
  范学智为县审计局局长;
  李富有为县乡镇企业管理局局长;
  麻德科为县档案局局长;
  丁文煜为县粮食局局长。
  第九次会议
  1999年5月25日至26日,临潭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在县城召开,会期两天。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维统和副主任徐丽英分别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如桂、宋圭琳和委员王国杰、李笠、马德明、秦尚德、王忠、陈富忠、丁秉孝、刘英菊、李荣俊共13人出席了会议,因事因病请假委员2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于旻,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刘潭岭,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聪,县政府办、县计划委、县水电局、县乡镇企业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县旅游办、青石山电站指挥部的负责人,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办不是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负责人及术布、陈旗、总寨三乡人大主席列席会议。会议邀请了州、县人大代表、县委副书记张明民,县人大代表、县政协主席尹建国到会听取了报告,发表了意见。
  1.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青石山水电站工程建设情况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三河”沿岸水利开发建设和新城、冶力关两个小区建设情况的报告;
  3.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州县人大代表对青石山水电站工程建设、“三河”沿岸水利开发和新城、冶力关两个小区建设情况的视察报告;
  4.审议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的建议议程 (草案);5.人事任免。
  免去:
  陈成生县人大常委会代工委主任职务。
  第十次会议
  1999年7月9日,临潭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在县城召开,会期半天。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维统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丽英、宋圭琳、张尊荣和委员王国杰、李荣俊、马荣、李笠、马德明、秦尚德、陈富忠、丁秉孝、刘英菊、昔普昌共14人出席了会议,因事因病请假委员2人。县人民政府县长李钰,县人民法院院长冯正璧,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聪,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和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办不是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邀请了县委副书记洪渊参加。
  人事任免。
  任命:
  宫永祯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第十一次会议
  1999年7月22日至23日,临潭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在县城召开,会期两天。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尊荣和李如桂分别主持。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维统和副主任徐丽英、宋圭琳及委员王国杰、李笠、马德明、马荣、秦尚德、王忠共11人出席了会议,因事因病请假委员5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杨志才,县人民法院院长冯正璧,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聪和县政府办、县公安局、县法制局、县司法局、县农林局、县工商局、县卫生局、县物价委员会的主要负责人,冶力关、城关镇的人大主席和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办不是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负责人列席会议。
  1.学习了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
  2.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和法、检两院关于推行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情况的报告;
  3.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执行情况
  的报告;4.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议题调查组关于“一府两院”推行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情况的调查报告;
  5.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议题调查组关于县人民政府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执行情况的调查报告;
  6.审议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的建议议程 (草案)。
  第十二次会议
  1999年9月27日至28日,临潭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在县城召开,会期两天。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如桂、宋圭琳、徐丽英分别主持。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维统和副主任张尊荣及委员王国杰、马德明、刘英菊、秦尚德、陈富忠、李俊荣、丁秉孝、昔普昌共13人出席了会议,因事因病请假委员3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杨志才、宫永祯、王亚男,县人民法院院长冯正璧,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聪和县政府办、县计划委、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农林局、县电力公司的主要负责人,长川、新堡、三岔三乡的人大主席和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办不是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负责人列席会议。
  1.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1—8月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实施情况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1-8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3.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基本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达标工作的报告;
  4.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农业科技推广工作的报告。
  第十三次会议
  1999年10月13日,临潭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在县城召开,会期一天。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维统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丽英、宋圭琳、李如桂、张尊荣及委员王国杰、马德明、李笠、陈富忠、刘英菊、王忠、马荣、李俊荣、昔普昌共14人出席了会议,因事因病请假委员2人。县人民政府县长李钰,县人民法院院长冯正璧,县政府办主任王润林和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办不是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邀请了县委副书记洪渊和县委组织部部长杨国才参加。
  人事任免。
  免去:
  徐守义县交通局局长职务;
  赵玉长县畜牧局局长职务。
  任命:
  李忠为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宁世禄为水土保持局局长;
  唐佐国为县交通局局长;
  杨勤为县畜牧局局长。
  第十四次会议
  1999年11月30日至12月1日,临潭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在县城召开,会期两天。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维统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丽英、宋圭琳、李如桂、张尊荣及委员王国杰、马德明、秦尚德、李俊荣、刘英菊、丁秉孝、马荣、王忠、昔普昌共14人出席了会议,因事因病请假委员2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杨志才、宫永祯,县人民法院院长冯正璧,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聪和县政府办、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县畜牧局、县教育局、县审计局的主要负责人,县一中、回中、扁都九年制学校校长、城关学区校长,教育评议组、审计评议组的组成人员和流顺乡人大主席和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办不是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负责人列席了会议。会议邀请了县委组织部部长杨国才参加。
  1.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细毛羊基地项目建设情况的报告;
  2.对县教育局局长张凤岐进行述职评议;
  3.对县审计局局长范学智进行述职评议;
  4.人事任免。
  免去:
  牛继元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方耀东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徐天祥店子法庭庭长职务;
  白义荣新城法庭庭长职务;
  陈作荣陈旗法庭庭长职务。
  任命:
  牛继元为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白义荣为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
  方耀东为县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庭长;
  徐天祥为新城法庭庭长。
  第十五次会议
  2000年1月28日至29日,临潭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在县城召开,会期两天。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丽英和主任张维统先后分别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如桂及委员王国杰、马德明、李笠、秦尚德、丁秉孝、王忠、马荣、李俊荣、刘英菊、昔普昌、陈富忠共14人出席了会议,因事因病请假委员2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杨志才、宫永祯,县人民法院院长冯正璧,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何源和县政府办、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县交通局的主要负责人和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办不是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负责人列席了会议。会议邀请了县委书记赵敏学、副书记洪渊,县委组织部部长杨国才参加。
  1.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代表所提意见建议及每次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委员所提意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2.讨论通过关于召开县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有关事项;
  3.通过了接受李钰辞去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4.人事任免。
  任命:
  钟建龙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决定钟建龙代理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
  第十六次会议
  2000年3月1日,临潭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在县城召开,会期半天。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维统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丽英、李如桂、宋圭琳、张尊荣及委员王国杰、马德明、李笠、李荣俊、陈富忠、刘英菊、马荣、昔普昌共13人出席了会议,因事因病请假委员3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聪和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办不是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负责人列席会议。
  1.讨论通过了县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的议程、日程、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名单、议案审查委员会名单、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执行主席分组名单、副秘书长名单、列席人员和列席范围、议案截止日期、临时党组名单、主席团会议日程等12个草案和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审议稿);
  2.审议通过了《临潭县人大常委会2000年工作要点(审议稿)》。
  第十七次会议
  2000年3月12日,临潭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在县城召开,会期一天。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丽英主持。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维统、副主任李如桂、宋圭琳、张尊荣及委员王国杰、马德明、李笠、秦尚德、王忠、马荣、刘英菊共12人出席了会议,因事因病请假委员4人。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办不是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1.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县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以来代表变动情况及补选代表情况的报告;
  2.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第十八次会议
  2000年7月18日,临潭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在县城召开,会期半天。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尊荣主持。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维统、副主任徐丽英、李如桂、宋圭琳及委员王忠、马德明、秦尚德、王国杰、马荣、刘英菊、李荣俊、丁秉孝、陈富忠共14人出席了会议,因事因病请假委员2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杨志才,县长助理邓志江,县人民法院院长冯正璧,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聪和县政府办、县计生委、县民政局、县移民办的主要负责人,陈旗、龙元、扁都三乡的人大主席和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办不是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负责人列席了会议。1.听取并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河西移民和移民基地建设情况的报告;
  2.听取并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视察组关于组织部分州县人大代表视察河西移民情况的报告;
  3.审议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全县河西移民工作的审议意见(草案);
  4.审议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的建议议程 (草案)。
  第十九次会议
  2000年9月21日至22日,临潭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在县城召开,会期两天。会议分别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圭琳和张尊荣主持。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维统、副主任徐丽英、李如桂及马德明、王忠、昔普昌、李笠、秦尚德、马荣、李荣俊、丁秉孝共13人出席了会议,因事因病请假委员3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杨志才,县人民法院副院长李文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聪和县政府办、县计划委、县财政局、县卫生局、县审计局、县统计局、县第一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医药有限责任公司的主要负责人,长川、羊永、新城三乡的人大主席和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办不是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1.听取并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1一8月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听取并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医药市场治理整顿情况的报告;
  3.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1999年县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的报告;
  4.听取并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国民经济计划部分指标的请求报告。
  5.审议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国民经济计划部分指标》的决议(草案);
  6.审议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的建议议程(草案)。
  第二十次会议
  2000年11月28日至29日,临潭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在县城召开,会期两天。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维统和副主任徐丽英、张尊荣分别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如桂、宋圭琳及委员马德明、秦尚德、王忠、王国杰、马荣、刘英菊、昔普昌、丁秉孝、陈富忠共14人出席了会议,因事因病请假委员2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于旻,县人民法院副院长李文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聪和县政府办、县计划委、县畜牧局、县扶贫办的主要负责人,县农林局(含农技中心)班子成员,县广播电视局班子成员,县人大常委会农林局评议组和广播电视局评议组的组成人员,古战、店子两乡的人大主席和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办不是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负责人列席了会议。会议邀请了县委副书记洪渊,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徐永杰参加。
  1.听取并评议了县广电局局长宁海成的述职报告;
  2.听取并评议了县农林局局长周炳文的述职报告;
  3.审议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建议议程 (草案);
  4.人事任免。
  免去:
  王国杰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武靖强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第二十一次会议
  2001年1月10日,临潭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在县城召开,会期一天。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维统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丽英、李如桂、宋圭琳、张尊荣及委员马德明、秦尚德、王忠、王国杰、马荣、刘英菊、李荣俊、昔普昌、丁秉孝、陈富忠共15人出席了会议,因事因病请假委员2人。县人民政府县长助理邓志江,县人民法院院长冯正璧,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聪,县政府办负责人和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办不是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负责人列席了会议。会议邀请了县委副书记洪渊和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徐永杰参加。
  人事任免。
  免去:
  于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任命:
  安兴虎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第二十二次会议
  2001年2月24日至25日,临潭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在县城召开,会期两天。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维统和副主任徐丽英分别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如桂、宋圭琳、张尊荣、麻维新及委员秦尚德、王忠、王国杰、马荣、刘英菊、李荣俊、丁秉孝、陈富忠共14人岀席了会议,因事因病请假委员3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杨志才、宫永祯、安兴虎,县人民法院副院长李文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聪和县政府办、县财政局、县城建局、县水电局、县卫生局、县电力局、县移民办、县交警大队、县爱卫会的主要负责人,城关镇居委会、城关镇城内村村委会、城关镇郊口村村委会的负责人和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办不是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负责人列席了会议。会议邀请了县委副书记洪渊和县委组织部部长杨国才参加。
  1.听取并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代表所提意见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2.听取并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对县人大常委会十八次会议《关于全县河西移民工作的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3.听取并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对县人大常委会十九次会议审议全县医药市场治理整顿情况时委员所提意见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4.听取并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城市政建设情况的报告;
  5.审议通过《2001年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审议稿)》;
  6.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县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议程、日程、列席范围、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副秘书长名单、主席团分组名单、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议案审查委员会名单、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名单、议案截止日期、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等12项(草案);
  7.人事任免。
  免去:
  李笠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李忠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张凤岐县教育局局长职务;李维忠县文体局局长职务;
  王俊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职务;
  候世祥县农机局局长职务;
  康加德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
  康加德为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李忠为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李尚祖为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唐佐智为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
  马永祥为县教育局局长;
  敏士杰为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王俊为县文化体育旅游局局长;
  贺明荣为县农机局局长。
  第二十三次会议
  2001年5月15日,临潭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在县城召开,会期半天。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丽英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如桂、宋圭琳、张尊荣、麻维新及委员丁秉孝、王忠、刘英菊、李荣俊、王国杰、马德明共11人出席了会议,因事因病请假委员6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安兴虎,县人民法院院长冯正璧,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聪,县政府办和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办不是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负责人列席了会议。会议邀请了县委副书记洪渊和县委组织部部长杨国才参加。
  人事任免。
  免去:
  何海青县公安局局长职务。
  任命:
  弓淑晋为临潭县公安局局长。
  第二十四次会议
  2001年6月12日至13日,临潭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在县城召开,会期两天。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如桂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丽英、宋圭琳、张尊荣、麻维新及委员马德明、马荣、王国杰、李笠、秦尚德、李荣俊、丁秉孝共12人出席了会议,因事因病请假委员5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杨志才,县人民法院院长冯正璧,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聪和县政府办、县法制局、县司法局、县审计局、县物价局、县公安局的主要负责人,城关镇、卓洛乡、古战乡三乡镇人大主席和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办不是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负责人列席了会议。会议邀请了州法制局副局长李克勤和县委副书记张明民参加。
  1.听取并审议了县法制局局长成世忠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关于全县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情况的报告及县人大常委会议题调查组成员康加德所作的关于县人民政府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情况的调查报告;
  2.听取并审议了县人民法院院长冯正璧所作的关于县人民法院推行错案责任追究制情况的报告;
  3.听取并审议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聪所作的关于县人民检察院推行执法责任制情况的报告;
  4.州法制局副局长丁克勤讲授了课题为“加强民主与法制建设,积极推进依法治国进程”的法制讲座。
  第二十五次会议
  2001年7月12日,临潭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在县城召开,会期一天。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麻维新和李如桂分别主持。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维统、副主任徐丽英、宋圭琳及委员马德明、丁秉孝、陈富忠、秦尚德、刘英菊、王忠、王国杰共12人出席了会议,因事因病请假委员5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宫永祯,县人民法院副院长李文华,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白义荣和县政府办、县民政局、县人事局的主要负责人,县人民法院民庭庭长,新城法庭庭长,新城、术布两乡人大主席和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办不是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负责人列席了会议。会议邀请了县委副书记张明民,县委组织部部长杨国才参加。
  1.学习了江泽民总书记在“七一”建党节上的重要讲话;
  2.听取并审议了县民政局局长张银保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全县贯彻执行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全县推行村务公开及乡村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的报告;3.听取并审议了县人民法院副院长李文华受院长委托所作的关于县人民法院基础法庭执法情况的报告和县人大常委会议题调查组成员康加德所作的关于县人民法院基础法庭执法情况的调查报告;
  4.审议通过临潭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第二十六次会议的建议议题(草案)。
  第二十六次会议
  2001年9月28日,临潭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在县城召开,会期一天。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尊荣和主任张维统分别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丽英、李如桂、宋圭琳、张尊荣、麻维新及委员马德明、秦尚德、刘英菊、陈富忠、王忠、王国杰共13人出席了会议,因事因病请假委员4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宫永祯,县人民法院院长冯正璧,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聪,县政府办主任王润林,县计划委副主任吴建政,县财政局副局长汪芝芬,县统计局局长朱元广,县扶贫办主任王庭仁,县审计局局长范学智和县农林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的主要负责人,羊永、卓洛两乡人大主席和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办不是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1.听取并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01年1至8月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2.听取并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01年1至8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3.审议批准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请求调整2001年国民经济计划部分指标的报告,并作出了决议;
  4.审议通过临潭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第二十七次会议的建议议题(草案)。
  5.人事任免。
  任命:
  马杰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包广东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王玲芳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牛继红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王子甲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李永红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马涛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王爱民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桑锦安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赵秀莲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第二十七次会议
  2001年11月27日至28日,临潭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在县城召开,会期两天。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圭琳和徐丽英分别主持。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维统、副主任李如桂、张尊荣、麻维新及委员马德明、王国杰、陈富忠、丁秉孝、刘英菊、王忠、马荣共13人出席了会议,因事因病请假委员4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杨志才,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刘潭岭,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何源,县审计局局长范学智,县地矿局局长黎林禄,县民政局局长张银保,县政府办、县财政局的主要负责人,县民政局班子成员,县地矿局班子成员,县民政局评议组和县地矿局评议组组成人员,长川、羊永两乡人大主席,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办不是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负责人列席了会议。会议邀请了县委副书记洪渊,县委组织部部长杨国才参加。
  1.听取了县审计局局长范学智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00年县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的报告;
  2.对县民政局局长张银保进行述职评议;
  3.对县地矿局局长黎林禄进行述职评议;
  4.审议通过临潭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第二十八次会议的建议议题(草案)。
  第二十八次会议
  2002年1月21日,临潭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在县城召开,会期两天。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丽英和主任张维统分别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如桂、宋圭琳、张尊荣、麻维新及委员秦尚德、王忠、王国杰、马荣、刘英菊、李荣俊、丁秉孝、陈富忠共14人出席了会议,因事因病请假委员3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安兴虎,县人民法院院长冯正璧和县政府办、县计划委、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地税局、县城建局的主要负责人,新城、店子两乡人大主席和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办不是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负责人列席了会议。1.听取并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王润林代表县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县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期间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和县人大常委会议题调查组所作的关于县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期间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的调查报告;
  2.听取并审议了县城建局局长王克勤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临潭县城 (2001-2020)总体规划的情况报告;
  3.审查批准了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李尚祖所作的关于临潭县城(2001—2020)总体规划决议(草案),并作出了决议;
  4.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对一年来县人大常委会有关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的报告。
  第二十九次会议
  2002年3月1日,临潭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在县城召开,会期半天。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维统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丽英、宋圭琳、麻维新、张尊荣及委员王国杰、马德明、秦尚德、陈富忠、刘英菊、李荣俊、丁秉孝、马荣、王忠共14人出席了会议,因事因病请假委员3人。县人民法院院长冯正璧,县政府办主任王润林和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办不是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县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和会议的议程、日程、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名单、议案审查委员会名单、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执行主席分组名单、副秘书长名单、主席团会议日程、议案截止时间、列席人员和范围等11个草案;
  2.讨论通过临潭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初稿);
  3.讨论通过县人大常委会2002年工作要点(初稿);
  4.补选周党生为出席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5.人事任免。
  免去:
  杨志才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第三十次会议
  2002年5月16日至17日,临潭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在县城召开,会期两天。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维统和副主任宋圭琳、麻维新分别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丽英、李如桂及委员马德明、王国杰、秦尚德、王忠、丁秉孝、陈富忠共11人出席了会议,因事因病请假委员6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宫永祯,县人民法院院长冯正璧,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聪和县政府办、县文体旅游局、县土地局、县文化馆、县工商局、县地税局、县公安局、县交警队、县国税局、县法制局、县文管会的主要负责人,新城、八角两乡人大主席,城关镇党委书记和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办不是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1.听取并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李尚祖代表县人大常委会议题调查组所作的关于对全县法治环境的调查报告;
  2.听取并审议了县文体旅游局副局长牛彩玉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全县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情况的报告和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副主任唐佐智代表县人大常委会议题调查组所作的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情况的调查报告;
  3.听取并审议了县土地管理局局长李天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全县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情况的报告和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委主任马德明代表县人大常委会议题调查组所作的关于全县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情况的调查报告;
  4.审议通过临潭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第三十一次会议的建议议题(草案)。
  第三十一次会议
  2002年7月10日,临潭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在县城召开,会期一天。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维统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丽英、李如桂、宋圭琳、张尊荣、麻维新及委员秦尚德、王忠、王国杰、丁秉孝、陈富忠、马德明、李荣俊、刘英菊、马荣、昔普昌共16人出席了会议,因事因病请假委员1人。县人民政府县长钟建龙,县人民法院院长冯正璧,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何源,县政府办和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办不是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负责人列席了会议。会议邀请了县委书记赵敏学、副书记洪渊和县委组织部部长杨国才参加。
  人事任免。
  免去:
  麻德科县档案局局长职务;王庭仁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职务;
  陈明德县监察局局长职务;
  敏士杰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职务;
  宁世禄县水土保持局局长职务;
  李天云县土地管理局局长职务;
  张元德县司法局局长职务;
  王润林县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周恒亮县劳动人事局局长职务;
  黎林禄县地质矿产局局长职务;
  王克勤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局长职务;
  王俊县文体旅游局局长职务;
  张银保县民政局局长职务;
  成世忠县法制局局长职务;
  俞尊贤县水务水电局局长职务;
  李富有县乡镇企业管理局局长职务;
  宁海成县广播电视局局长职务;
  贺明荣县农技局局长职务;
  李春生县科委主任职务;
  文绍忠县物资局局长职务;
  张继县商业局局长职务;
  丁文煜县粮食局局长职务;
  余建业县物价委员会主任职务;
  杨勤县畜牧局局长职务;
  祁生才县计划委员会主任职务;
  王云昭县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命:
  袁建业为县监察局局长;
  苟尚仁为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宁世禄为县科学技术局局长;
  宋景平为县民政局局长;
  李天云为县司法局局长;
  王润林为县劳动人事局局长;
  徐进为县畜牧局局长;
  苏志龙为县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
  王进宝为县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
  黎林禄为县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局局长;
  .吴建政为县城乡建设局局长;
  王俊为县水务水电局局长;
  王云昭为县计划生育局局长。
  第三十二次会议
  2002年9月18日,临潭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在县城召开,会期一天。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维统和副主任张尊荣分别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丽英、李如桂、麻维新及委员王国杰、王忠、丁秉孝、陈富忠、秦尚德、李荣俊、马德明共12人出席了会议,因事因病请假委员5人。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王勇,县人民法院副院长李文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聪和县政府办、县计划委、县财政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扶贫办、县农林局、县审计局的主要负责人,羊沙乡人大主席和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办不是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负责人列席了会议。会议邀请了县委副书记洪渊参加。
  1.听取并审议了县计划委员会主任苏志龙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02年1至8月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2.听取并审议了县财政局局长屈玉平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02年1至8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3.听取并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委主任马德明代表县人大常委会议题调查组所作的关于2002年1-8月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调查报告;4.人事任免。
  任命:
  李尚祖为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李世华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第三十三次会议
  2002年11月4日,临潭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在县城召开,会期半天。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维统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丽英、李如桂、宋圭琳、张尊荣、麻维新及委员马荣、马德明、王国杰、秦尚德、陈富忠、李荣俊、丁秉孝共9人出席了会议,因事因病请假委员8人。县人民法院院长冯正璧,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聪,县政府办负责人,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办不是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1.审议通过了临潭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县级换届选举委员会的决定(草案);
  2.审议通过了临潭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乡镇换届领导小组和机关选区领导小组的批复(草案);
  3.审议通过了临潭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分配意见(草案);
  4.审议通过了临潭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党员领导干部代表的推荐意见 (草案);
  5.审议通过了临潭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中各界代表的推荐意见(草案)。
  第三十四次会议
  2002年11月8日,临潭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在县城召开,会期半天。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维统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丽英、李如桂、宋圭琳、张尊荣、麻维新及委员马德明、王国杰、秦尚德、马荣、陈富忠、李荣俊、丁秉孝共13人出席了会议,因事因病请假委员4人。县人民政府县长钟建龙,县人民法院院长冯正璧,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聪,县政府办主任李世华, 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办不是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负责人列席了会议。会议邀请县委组织部部长杨国才参加。
  人事任免。
  接受钟建龙辞去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的请求;
  任命:
  王勇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决定王勇代理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
  王一琼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第三十五次会议
  2002年12月4日,临潭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在县城召开,会期一天。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维统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丽英、李如桂、张尊荣、麻维新及委员秦尚德、陈富忠、刘英菊、王国杰、马德明、李荣俊、丁秉孝、马荣、昔普昌共14人出席了会议,因事因病请假委员3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王亚男,县人民法院副院长李文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聪,县委办主任吴玉林,县政府办、县公安局负责人和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办不是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1.听取县公安局关于对李五斤采取行政拘留措施的请示报告;
  2.审议通过临潭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讨论稿);
  3.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丽英代表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对临潭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县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和会议的议程、日程、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名单、议案审查委员会名单、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执行主席分组名单、副秘书长名单、列席范围和人员名单、主席团会议日程、议案截止日期等草案;
  5.人事任免。
  免去:
  宫永祯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第三节主要工作
  临潭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任期的五年正处在新旧世纪交替的重要历史阶段。五年中,临潭县人大常委会在中共临潭县委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五大和十五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江泽民“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紧紧围绕历次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和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为推进依法治县进程和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促进临潭国民经济持续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监督工作
  临潭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在监督工作中,坚持法律监督与工作监督并重的原则,釆取执法检查、视察调研、常委会审议、主任会议听取报告、书面反馈审议意见、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等方法和措施开展监督工作。
  根据“少而精、重实效”的原则,加强法律监督,每年有针对性地安排1—2次执法检查活动,重点加强对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执法情况的检查。5年中,县人大常委会共组织16次执法检査活动,深入全县各乡镇和有关单位,对行政处罚法、乡镇企业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农业科技推广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产品质量法、义务教育法、土地管理法、文物保护法等31部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听取和审议了县“一府两院”的专题报告。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办、避免搞形式、走过场,增强了执法检查的针对性,提高了工作实效。在前四年执法检查的基础上,2002年,县人大常委会又重点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土地管理法和文物保护法情况的报告。针对土地管理法贯彻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加大对土地管理法的宣传,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依法行政,加大土地监察工作力度,把土地流转纳入规范化管理等意见建议,引起了县政府的高度重视。
  县人大常委会在听取并审议文物保护法贯彻执行情况后,提出了广泛深入地学习宣传文物保护法,不断增强干部群众依法保护文物的法律意识、文物意识,进行文物普查,抢救珍贵文物等审议意见转县人民政府研究办理。
  加强工作监督,5年中,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共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198人次,深入全县19个乡镇88个县直部门和乡镇站所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形成专题调查报告52份,组织各类视察活动9次。共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和专题报告69项,审议议题52项,提出关于“一府两院”推行执法责任制、移民等11个方面的审议意见68条,提出市政建设、基层法庭建设、基础设施建设、乡村政务公开、村务公开、教育卫生等方面的意见建议285条,为县委决策提供了可靠的依据,促进了 “一府两院”的工作。
  坚持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财政预算和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作出相应的决议决定,监督和支持政府宏观经济的运行。
  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专题视察组对“三河”沿岸水利工程建设、青石山电站建设、新城和冶力关两个小区建设,河西移民和细毛羊引进繁育等重点工程项目进行了视察,听取县人民政府及有关方面的专题报告,并在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进行了审议,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针对河西移民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从教育动员群众、强化组织领导、完善移民规划、制定优惠政策、管好移民资金等方面提出了审议意见,有效支持了政府工作。
  根据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和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问题,听取并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产业结构调整、扶贫工作、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等方面的专题报告,并提出了相应的审议意见转县人民政府研究办理。
  针对全县在人才的使用管理引进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县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人才队伍建设的报告。提出了完善政策导向和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专业人才的积极性,釆取多种措施,培养、引进、使用和留住人才,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建议,引起了政府的重视。
  关注和支持全县教育、卫生、旅游等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5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先后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贫三”“义教”工程项目进展情况的报告;关于基本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报告;关于全县医药市场治理整顿工作的报告。在肯定县人民政府对这些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同时,提出了今后工作的发展的意见建议。2002年7月份,利用州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在临潭县冶力关召开的机会,县人大常委会邀请州人大常委会机关、州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人大常委会领导来冶力关观光,指导工作。期间州人大常委会召开专门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旅游业发展情况的报告,产生了发展临潭旅游业的审议意见交州人民政府办理,为宣传促进临潭县旅游开发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二、人事任免和述职评议工作
  临潭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任期5年中,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67名。其中,
  任命临潭县人大常委会各工作部门负责人16名,因工作变动免职11名;决定任命代理县长3名、副县长3名;接受县长、副县长辞职4名:任命县人民政府组成人员64名,因工作变动免职39名;任命县人民法院副院长2名,法庭庭长、审判员12名,因工作变动免职4名;任命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2名,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9名,因工作变动免职1名。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任免严格按《临潭县人大常委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进行,坚持依法任免与党管干部的高度统一。任免工作既贯彻县委的意图,又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和尊重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把二者较好地结合了起来。
  临潭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经请示县委同意,先后组织开展了对县人民法院院长、县教育局局长、县审计局局长、县农牧局局长、县广播局局长、县民政局局长、县地矿局局长的述职评议工作。每次述职评议都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从日程、范围、主要任务都作了细致安排。在述职评议过程中,着重抓调查、整改等工作,求深度,求广度,广泛听取各级人大代表、人民群众和被评议系统干部职工的意见。评议中对存在的问题不遮不掩,实事求是,对最后形成的评议意见及时反馈给县人民政府和被评议人员,督促整改,加强了人大任命干部的任后监督。
  三、换届选举工作
  临潭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指导了1998年和2001年的乡镇换届选举工作,完成
  了2002年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及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的筹备工作。
  在县乡3次换届选举中,根据选举法、代表法、地方组织法和甘肃省实施选举法细则的规定,对选举工作的各环节精心安排,周密组织,及时召开培训会议,培训骨干。对选举工作的全过程巡回检查,具体指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了三次换届选举工作依法进行。
  四、代表和信访工作
  采取多种措施,增强服务意识,加强代表工作,开展了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人民代表、人民代表联系选民的“两联系”工作。加强对代表活动的组织和指导,本着就近、便于组织、便于活动的原则,在全县建立代表活动小组163个,各小组组织代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学习培训,开展“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活动,调动了人大代表履行代表职务的积极性。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还经常走访人民代表,五年中共走访省、州、县、乡四级人民代表386人次,召开各种座谈会30余次,组织50多名代表参加了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各类视察活动。
  拓宽代表了解社情政情的渠道,提高代表素质。每年筹措资金给乡镇人大和省州人大代表订阅《人民之声报》《人大研究》《甘南人大》等报刊,不定期地给代表寄送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编印的《人大工作》《人大信息》及其他有关学习资料,为提高代表素质,发挥代表作用提供了较好的服务。
  办理代表提岀的意见建议。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共收到代表意见建议633件,县人民政府对人大代表所提意见建议每年都作了答复。对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在年内作出办理落实的占30%左右;列入计划逐步加以解决的占40%;受条件所限在本届内不能落实的占30%。对这些意见建议县人大常委会主要釆取了以下办法:一是突出重点抓优先,对关系全局的、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优先转办;二是突出及时抓早办,每年人代会闭会后,县人大常委会及时与县人民政府联合召开交办会,对办理工作提岀具体要求;三是突出重点抓跟踪督办,不断提高办理效率和质量,使代表所提意见建议得到了较好的办理。
  高度重视人大信访工作。健全了信访工作机构,制定了《临潭县人大常委会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暂行办法》。五年中,共受理接待人民群众来访96人次,处理来信400多件,解决了部分群众所反映的一些实际问题。
  五、常委会自身建设
  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把加强自身建设作为提高工作效率,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的一项重要措施,努力在思想上、工作上、措施上加强建设。
  思想建设。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按照《临潭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学习制度》,重点学习了江泽民在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八十周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五大和十五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州、县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学习公民道德建设纲要,学习宪法、有关法律法规、人大基本业务知识。组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了县上举办的WTO培训班,举办了法治教育讲座。党的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胜利闭幕后,组织机关全体干部认真学习江泽民所作的工作报告,学习了修改后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并对学习有针对性的进行了安排。
  作风建设。2000年开展了县级领导干部“三讲”教育,认真落实“三讲”教育整改方案,巩固和扩大“三讲”教育成果。2001年开展了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学教”活动,通过“思想发动、学习培训、听取意见、对照检查、制定方案、整改提高、督促检查、巩固成果”等各个阶段的工作,使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受到了深刻的思想教育,工作作风有了明显改进。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和组成人员围绕全县大局开展工作,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按照县委统一部署,在维护社会稳定、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学教”试点、帮乡扶贫、劳务移民等工作中积极蹲点抓工作,做了大量工作。2002年4月份,县人大常委会按照县委的安排部署,组织了行政执法、司法两个调查组,利用一个月时间,深入部分乡镇、基层派出所、法庭、县直和省州驻临潭的有关单位及企业,邀请部分人大代表、干部群众和有关案件当事人,对全县法制环境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和原因进行了比较深入的调查和探讨,针对全县法治环境并不宽松的实际,县人大常委会提出了切合临潭实际的意见建议,向县委和州人大常委会撰写了调查报告。8月份,县人大常委会与县人民政协组成联合考察组,到山东省济南市考察了农区畜牧业的发展情况,通过考察认识了临潭县的差距,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并向县委提交了考察报告。
  制度建设。根据人大工作的特点、任务,制定并充实完善了《临潭县人大常委会议事暂行办法》《临潭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暂行办法》《临潭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议事规则》等14项工作制度,推进了县人大常委会议事决策的规范化、科学化。
  强化同上级人大常委会和各乡镇人大的联系,配合省州人大常委会搞好视察调研工作。

知识出处

临潭县人民代表大会志

《临潭县人民代表大会志》

出版者:甘肃人民出版社

临潭县人民代表大会志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以翔实的资料为依据,全面、系统、客观地记述了临潭县人民代表大会的发展历史和现状,力求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相统一。本志记述范围为临潭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本志记述期限,上限1949年9月,下限2019年6月。本志体裁以志为主,辅以述、记、传、表、录和照片,史志一体。文体一律采用现代语体文、记述体记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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