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主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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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临潭县人民代表大会志》 图书
唯一号: 292620020220001061
颗粒名称: 第三节 主要工作
分类号: D624.42
页数: 7
页码: 222-228
摘要: 监督“一府两院”的工作,保障宪法和法律在临潭行政区域内的贯彻实施。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采用多种形式,积极主动地开展监督工作,并把强化监督力度,注重监督实效,作为着力解决的首要问题。
关键词: 临潭县 常委会 主要工作

内容

一、依法履行职权,加强监督工作
  监督“一府两院”的工作,保障宪法和法律在临潭行政区域内的贯彻实施。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采用多种形式,积极主动地开展监督工作,并把强化监督力度,注重监督实效,作为着力解决的首要问题。
  对法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是人大常委会进行监督的重要工作形式。五年中,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了6次较大规模的执法检查,组织了由常委会副主任带队的执法检查组,深入全县各乡镇、机关单位,对《农业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税收征收管理法》《妇女权益保障法》《药品管理法》《食品卫生法》《劳动法》《环保法》《代表法》《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毒的决定等38件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先后8次听取了各执法检查组和“一府两院”关于执法检查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还积极配合省州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有关法律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在执法检查中,坚持“少而精,重深入,求实效”的原则,每年在制定执法检查计划时,都注重针对临潭县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在每次检查之前,县人大常委会都统一部署,确定检查的重点内容,抓住主要问题。例如:对农业法的检查,县人大常委会前几年侧重抓减轻农民负担的问题,后三年突出抓农业资金投入和使用管理,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对带有全局牲和难度较大的问题,由检查组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书面报告,形成专题审议意见,转有关执法机关办理,并要求报告办理结果。五年中,在执法检查的推动下,县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查处了一些违法案件。例如:对个别执法干警违法违纪,执法犯法的问题,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大反响,通过县人大常委会的执法检查和纠正查处,使一些社会问题得到了很好的解决,不仅推动了普法教育,改善了执法环境,解决了许多法律实施中的突出问题,而且推动了全县执法工作,促进了执法队伍建设。
  县人大常委会紧紧抓住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问题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采取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组织人民代表视察、调查等方式,对“一府两院”进行了工作监督。五年中,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员113人次,深入19个乡镇78个单位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共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59次,写出调查报告41份,组织各类视察活动5次,为监督工作提供了可靠依据。
  一是加强了科技兴农工作的监督。县人大常委会每年都把农业和农村工作当作重点,多次组织代表和组成人员进行调研视察。听取县人民政府有关春耕生产、农业投入、减轻农民负担、抗旱防火、群众生活安排、扶贫工作、计划生育、乡镇企业发展等方面的报告,并将审议意见建议归纳整理后转交县人民政府办理。县人民政府根据县人大常委会提出的意见,积极改进工作,采取措施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业投入,加大科学含量,加强农业基础地位,收到了一定成效。
  二是加强了对经济工作的监督。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是对政府工作全局性的监督。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每年都定期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针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县人民政府整改落实。同时,依照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加强了预算外资金的监督。
  三是加强了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监督。社会治安对于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至关重要,也是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县人大常委会特别是对1993年以来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查处和审理大要案,禁毒等情况进行调查,并多次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要求“一府两院”把“黄、赌、毒”查禁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点工作,集中力量抓好禁毒专项斗争;把群众关心的治安“热点”“难点”作为工作重点常抓不懈;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健全和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坚持从严治警,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对近几年人民群众反映的医药市场管理混乱,假冒伪劣药品充斥市场的问题,县人大常委会通过组织代表视察、检查,听取报告等方式,督促县人民政府釆取措施,开展检查,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和《食品卫生法》,加强医药市场管理,加大工作力度,依法打击假冒伪劣药品,其成效明显,人民群众反映效果很好。
  四是加强了对教育工作的监督。1993年,县人大常委会在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义务教育法》贯彻实施情况的基础上,作出了《关于临潭县农村教育费附加征收管理使用办法暂行规定的决定》,这对全县教育事业的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推动作用,也为普及初等教育工作奠定了基础。
  五是组织县人大代表,对县公检法工作进行视察调研。1994年8月份,根据省州人大的安排部署,县人大常委会由主任、两名副主任牵头,组织7名州县人大代表历时40多天,对公检法工作进行了一次全面认真地视察调研。代表们针对公检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被视察单位重视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并在各自的工作中认真落实。1995年7月份,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县人大代表赴酒泉地区丰乐乡对临潭县移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情况进行了视察调查和慰问,并对移民工作提出了合理化的意见建议,得到了县人民政府的重视和落实。
  二、决定了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
  依法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是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五年中,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依照宪法赋予的职权,按照党的中心工作和县委的统一部署,坚持从本县的政治、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出发,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分别作出了本行政区城内《关于调整县城总体规划中部分街道宽度的决定》《关于临潭县水资源管理和保护暂行办法》《临潭县河道、排水管道管理暂行规定》《关于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等5件决议决定。
  三、围绕中心任务,开展人大工作
  五年中,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在县委的领导下,始终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开展人大工作,服从服务于全县的中心任务。每年抽调人大常委会机关近三分之一的干部,先后参加了地膜农作物种植、帮乡扶贫、计划生育、企业扭亏和扶贫调查等各项工作。同时,县人大常委会领导积极参与全县的重点工作,包乡蹲点,联系企业,督促指导和检查落实“普初”教育规划、“三田”建设、旅游开发、基地建设、项目论证等工作。在工作中,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各位副主任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积极探索,既参与又监督,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他们多次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研究,了解社情民意,向农村广大干部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倾听人民群众和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协调帮助基层人民解决生产生活中存在的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促进了全县改革开放和“两个文明”建设。
  四、创造条件,保障代表履行职务
  一是按照方便代表活动的原则,在全县共建立了164个代表活动小组,每年都根据全县工作的重点和群众关心的热点,不定期地组织代表进行集中视察,为开好人代会做好准备。五年中,县人大常委会共组织代表进行视察和调研154人次;通过视察、调研,代表共提出意见建议167条,绝大都分得到了 “一府两院”的釆纳落实。
  二是围绕拓宽代表知政渠道,做了大量工作。为了帮助人大代表了解政情,县人大常委会每年筹措部分资金给乡镇人大和部分人大代表订赠《人民之声报》和《人大研究》等刊物。同时,不定期地给代表寄送有关文件资料和县《人大工作》。根据常委会的会议内容,邀请部分县人大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常委会组成人员下乡调研,经常登门走访代表,通报情况,倾听代表意见和反映。
  三是督促“一府两院”认真办理代表意见建议。督促办理代表意见建议是人大代表工作的重要内容。县人大常委会采取联合交办、联合检查、落实办理责任等方式,使办理工作走上规范化、程序化。每次人代会后,县人大常委会与"一府两院”联合召开代表意见建议交办会,提出具体要求,安排常委会工作部门经常催办,随时了解办理情况。每次人代会之前,常委会都把办理工作列入常委会议题,专题审议代表意见建议的办理情况。五年中,代表共提出意见建议645件,所提问题得到解决的209件。
  四是加强了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县人大常委会指导各乡镇人大在联系代表,协助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调研视察,了解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五、依法任免干部,开展述职评议
  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县人大常委会坚持人民当家作主的具体体现。五年中,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和“四化”方针,任免县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共142人次,接受辞职8名,补选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2名,委员4名,补选副县长2名,决定代理县长1名,补选县人民法院院长1名,补选州人大代表3名,补选县人大代表8名。
  县人大常委会在做好人事任免工作的同时,注重加强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任后监督。从1996年开始,先后由农林局长、卫生局长向常委会作了述职报告。政府组成人员和“两院”负责人从1997年起,向县人大常委会报送书面述职报告。述职评议是把监督与任免工作向深层次推进的重要举措。县人大常委会每年有计划有组织地对任后干部开展述职评议工作。述职评议前,县人大常委会组成评议组,深入基层,广泛进行调查了解,并组织本单位的干部职工进行群众性的民主评议。县人大常委会在进行评议时,认真评议述职干部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实施法律法规,执行人大决议,完成本职工作,廉洁自律等情况。评议后,县人大常委会把整改意见转交述职人员所在单位,要求述职人员反馈情况。
  六、严格依法办事,指导换届选举
  指导了1995-1996年的乡镇人大代表的换届选举,主持和指导了1997年的县人大代表的换届选举。在主持和指导县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中,县人大常委会主动提请县委批示换届选举的意见,召开换届选举工作培训会,安排部署县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任务,并提出了具体要求,县人大代表选举工作从1997年10月下旬开始至12月3日结束。全县共选出县十四届人大代表148名,新选举出来的代表,素质普遍较高,代表意识和议政能力明虽增强,文化程度有所上升,平均年龄有所下降,结构更趋合理,代表性更广泛。
  七、重视信访工作,维护公民合法权益
  五年中,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机关共受理群众来信243件,接待来访群众538人次。受理信件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全部转交“一府两院”办理。对其中要求报告办理结果的217件重要信访件,在县人大常委会信访室的督促下,有145件申诉案件得到了查处解决。
  八、重视自身建设,提高议政水平
  五年中,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把人大的自身建设放在首位,注重抓干部队伍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机关连续五年坚持开展“三学一提高”活动,即:学理论、学法律、学业务,有效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思想理论水平。坚持每周二、四的学习日制度。一是学理论,主要学习了《邓小平文选》一至三卷,《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纲要》《党的十四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决定》,党的十五大报告;学习了江泽民总书记关于《领导干部一定要讲政治》《关于讲政治》《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等重要讲话。二是学法律,重点学习了《宪法》《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教育法》《农业法》《劳动法》《教师法》《企业法》《妇女权益保障法》《行政处罚法》和重新修订后的《刑法》等30多部法律法规。三是学人大业务知识,人大机关干部职工坚持钻研人大业务知识,武装头脑,熟悉业务,学以致用,勤奋工作,使人大自身建设迈上了新的台阶。

知识出处

临潭县人民代表大会志

《临潭县人民代表大会志》

出版者:甘肃人民出版社

临潭县人民代表大会志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以翔实的资料为依据,全面、系统、客观地记述了临潭县人民代表大会的发展历史和现状,力求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相统一。本志记述范围为临潭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本志记述期限,上限1949年9月,下限2019年6月。本志体裁以志为主,辅以述、记、传、表、录和照片,史志一体。文体一律采用现代语体文、记述体记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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