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临潭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292620020220000863 |
颗粒名称: | 第五节 教育经费 |
分类号: | G46 |
页数: | 3 |
页码: | 542-544 |
摘要: | 1991年后,临潭县教育经费主要靠县财政拨付,其次是社会集资和教育费附加。中小学经费开支由县政府做出预算,财政拨付。学杂费每学期收缴一次,独生子女、两女户免收学杂费。2006年,县财政补助寄宿生生活费63.4万元,使“两免一补”阳光工程确实得到了落实。甘肃省兰州热电二厂对口帮扶临潭四中。2004年至2006年,连续三年投入资金4万元,救助贫困学生105名,并于2005年暑假将11名学生邀请到兰州进行夏令营手拉手联谊活动。同时,省教育厅、省教科所、兰州大学三家联合投资18万元为四中修建能容纳58人同时上课的物理、化学实验室各一个。县上各包校帮扶部门共捐款11.9万元,捐物折价1.5万元。 |
关键词: | 教育管理 教育经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