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临潭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292620020220000829 |
颗粒名称: | 第二节 征兵 |
分类号: | E115 |
页数: | 1 |
页码: | 519 |
摘要: | 征兵工作是在县政府的领导下,组成有关单位领导参加的县征兵领导小组,组长由一名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武装部领导担任。县征兵办公室主任由武装部军事科科长担任,各乡镇也相应成立领导小组。义务兵的征集每年进行一次,征集的人数、时间,由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发布的征兵命令为准。义务兵的征集对象,一般是当年12月30日以前年满18周岁至22周岁的男女公民。1991年12月至2006年12月,全县共向部队输送合格兵员320人。 |
关键词: | 国防建设 征兵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