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临潭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292620020220000818 |
颗粒名称: | 第四节 公诉 |
分类号: | D916.3 |
页数: | 1 |
页码: | 514 |
摘要: | 审査起诉,是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和本院自侦部门侦査终结的刑事案件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实行法律监督的一项重要工作,旨在保护无辜的人不受到追究,而把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交付审判。刑事检察科从1997年分为审查起诉科和审査批捕科,至2006年,审查起诉科共办理公安机关和本院自侦部门移送的各类刑事案件366件463人。其中报送甘南州人民检察院30件32人,不起诉22件25人,提起公诉304件389人。未出现该诉不诉,超期羁押等现象。2002年,随着检察机关科技强检工程的实施,建立了刑事犯罪数据库,由专人负责数据录入工作。 |
关键词: | 检察制度 公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