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机构与队伍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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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临潭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620020220000780
颗粒名称: 第一章 机构与队伍
分类号: D523.3
页数: 2
页码: 493-504
摘要: 临潭县公安局有党委1个,下设党支部4个。临潭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下设办公室、事故处理与秩序管理中队、法制宣传与勤务巡查中队、车辆管理分所等机构。
关键词: 公安机关 公安队伍

内容

2006年,临潭县公安局有党委1个,下设党支部4个。内设秘书股、法制纪检督察股、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含反邪教侦查大队)、经济侦查大队、治安大队、刑事警察大队(下设3个中队)、禁毒大队(加挂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牌子)、110巡逻大队、户政股、看守所等10个股室。下设城关派出所、新城派出所、古战派出所、羊永派出所、店子派出所、陈旗派出所、冶力关派出所、长川派出所(暂并)、羊沙派出所(暂并)、新堡派出所(批建未挂牌)等10个机构。公安系统共有职工97人,政法专项编制106人,其中领导职数5人。现有局长1人(副县级),政委1人(副县级),副局长3人。
  第二节交通警察大队
  2006年,临潭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下设办公室、事故处理与秩序管理中队、法制宣传与勤务巡查中队、车辆管理分所、冶力关交警中队(1993年2月批建)、城关交警中队(1993年3月批建)、新城交警中队(2005年5月批建)。1998年7月,临潭县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临潭县公安局公路巡逻民警大队。2000年6月,州政府办公室下发编制方案,确定临潭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为科级建制。
  第三节森林公安局
  1991年8月,临潭县人民政府设立临潭县农林局林业公安股,撤销县公安局林业股,办公场所迁至县农林局,行政受农林局领导,业务受公安局指导,并列入县公安局股、所、队序列。按照国务院实施“天保工程”的要求,2002年10月,林业公安股更名升格为临潭县森林公安局,并加挂临潭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牌子,隶属县农林局管理,业务受县公安局、州森林公安局指导,为科级建制。下设三岔森林公安派出所、冶力关森林公安派出所。
  第四节消防大队
  临潭县消防机构始建于1990年,1996年由消防股更名为消防科,2000年更名为消防大队,正科级,部队正营职(武警现役编制)。
  第五节队伍建设
  1991年以来,县公安局按照建设过硬班子,纯洁公安队伍,树立良好警风,提高执法水平的基本思路,以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战斗力为目标,以正规化建设为重点,强化局党委班子自身建设和基层股、所、队班子建设,认真落实《人民警察法》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的学习、贯彻和执行,严格执行公安部“五条禁令”,落实公安部30项便民利民措施,加强职业道德教育,用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规范约束民警的言行举止,增强了民警遵规守法的自觉性。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科学判断决策能力、准确把握大局的能力、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和严格公正执法的能力,当好勤政廉政的表率,全面推动和促进了各项公安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深入开展了正规化训练,不断提高广大民警的政治、业务、体能素质和实战技能,切实转变了广大民警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纪律作风。加强了警察公共关系建设,密切警民关系,树立了公安机关的良好声誉。

知识出处

临潭县志

《临潭县志》

出版者:甘肃人民出版社

《临潭县志(1991-2006)》做到了把握原则、客观真实,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遵循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秉笔直书,客观记载,突出了详近略远,着重反映了1991至2006的16年中取得的突出成就,脉络清楚,重点突出,有鲜明的时代特征。篇目有所创新,突出了地域和资源特点,彰显地方文化,突出地方特色,使志书具备了很强的资料性、科学性、可读性和学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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