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五 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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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临潭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620020220000779
颗粒名称: 卷二十五 公安
分类号: D523.3
页数: 12
页码: 493-504
摘要: 临潭县公安局有党委1个,下设党支部4个。内设秘书股、法制纪检督察股、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含反邪教侦查大队)、经济侦查大队、治安大队、刑事警察大队(下设3个中队)、禁毒大队(加挂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牌子)、110巡逻大队、户政股、看守所等10个股室。下设城关派出所、新城派出所、古战派出所、羊永派出所、店子派出所、陈旗派出所、冶力关派出所、长川派出所(暂并)、羊沙派出所(暂并)、新堡派出所(批建未挂牌)等10个机构。
关键词: 公安工作 公安管理

内容

2006年,临潭县公安局有党委1个,下设党支部4个。内设秘书股、法制纪检督察股、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含反邪教侦查大队)、经济侦查大队、治安大队、刑事警察大队(下设3个中队)、禁毒大队(加挂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牌子)、110巡逻大队、户政股、看守所等10个股室。下设城关派出所、新城派出所、古战派出所、羊永派出所、店子派出所、陈旗派出所、冶力关派出所、长川派出所(暂并)、羊沙派出所(暂并)、新堡派出所(批建未挂牌)等10个机构。公安系统共有职工97人,政法专项编制106人,其中领导职数5人。现有局长1人(副县级),政委1人(副县级),副局长3人。
  第二节交通警察大队
  2006年,临潭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下设办公室、事故处理与秩序管理中队、法制宣传与勤务巡查中队、车辆管理分所、冶力关交警中队(1993年2月批建)、城关交警中队(1993年3月批建)、新城交警中队(2005年5月批建)。1998年7月,临潭县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临潭县公安局公路巡逻民警大队。2000年6月,州政府办公室下发编制方案,确定临潭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为科级建制。第三节森林公安局
  1991年8月,临潭县人民政府设立临潭县农林局林业公安股,撤销县公安局林业股,办公场所迁至县农林局,行政受农林局领导,业务受公安局指导,并列入县公安局股、所、队序列。按照国务院实施“天保工程”的要求,2002年10月,林业公安股更名升格为临潭县森林公安局,并加挂临潭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牌子,隶属县农林局管理,业务受县公安局、州森林公安局指导,为科级建制。下设三岔森林公安派出所、冶力关森林公安派出所。
  第四节消防大队
  临潭县消防机构始建于1990年,1996年由消防股更名为消防科,2000年更名为消防大队,正科级,部队正营职(武警现役编制)。
  第五节队伍建设
  1991年以来,县公安局按照建设过硬班子,纯洁公安队伍,树立良好警风,提高执法水平的基本思路,以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战斗力为目标,以正规化建设为重点,强化局党委班子自身建设和基层股、所、队班子建设,认真落实《人民警察法》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的学习、贯彻和执行,严格执行公安部“五条禁令”,落实公安部30项便民利民措施,加强职业道德教育,用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规范约束民警的言行举止,增强了民警遵规守法的自觉性。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科学判断决策能力、准确把握大局的能力、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和严格公正执法的能力,当好勤政廉政的表率,全面推动和促进了各项公安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深入开展了正规化训练,不断提高广大民警的政治、业务、体能素质和实战技能,切实转变了广大民警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纪律作风。加强了警察公共关系建设,密切警民关系,树立了公安机关的良好声誉。
  第二章治安管理
  第一节治安管理
  派出所建设按照《公安派岀所规范化建设标准》,加大派出所建设工作力度,以进一步完善派出所责任书考评和工作目标管理制度为契机,围绕“人要精神,物要整洁,说话和气,办事公道”的要求,县公安局指导各派出所建立健全了各类执法基础台账、户籍管理档案、资料等业务,大力加强人口管理、情报信息、治安管理、群防群治等基础工作,开通公安四级网,基本实现办公现代化,切实加强基层单位的内部管理,以规范化促进基层工作质量的提高。加强“三基”工作力度,派出所警力、办公用房、装备配备等警务保障有了突破性进展,为各派出所制作了统一外观标志,派出所外观形象明显改善。2006年底,羊永派出所、店子派出所、古战派出所办公楼按照计划已竣工使用。新城派出所为省二级派岀所,其余6个派出所均为省三级派出所,有4个派出所档案建设达到省一级标准。
  治安案件的查处全体民警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查处各类治安案件,进一步规范办案程序,提高办案效率和水平。果断稳妥地查处了“1991.3.20”新堡乡琵琶村群众殴打洮河林业公安局林警、“2001.6.7”龙元乡黑石嘴部分群众盗伐林木、“2003.10.30”扁都乡部分群众哄抢救济衣物、“2004.4.15.16”城关镇范家嘴部分群众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等社会影响较大的治安案件。1991—2006年,全县共受理各类治安案件2214起,查处2163起,查处率为97.70%,查处治安案件涉案人员3731人(次)。
  阵地控制、公共场所和特行管理公安机关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内部单位治安保卫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强重点部门、金融单位、学校周边地区、公共复杂场所、特种行业等重点部位的治安管理和安全防范,监督落实内部安全防范制度,减少各类可防性案件的发生。各派出所在经常性工作中,改进行业场所管理措施,全面整顿出租房屋、公共场所和特种行业,登记暂住人口,列管建档重点人口,确保了各项治安管理措施的落实。
  缉枪治爆工作对全县涉枪涉爆单位从审核发证抓起,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落实安全责任制,坚持预防为主、防范在先,严格落实“三级审批”制度,突出对爆炸、危险物品各个环节的安全检查,于2002年、2004年培训合格爆破员4期44人 (次)。加强缉枪治爆工作,1991年至2006年全县共收缴各类非法枪支437支、子弹1744发、炸药3438公斤、雷管50750枚、导火索749米、底火168个。
  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快了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建设,“110”巡逻大队筹备建立,加大了城区社会面的巡逻防控力度。在城关、新城、冶力关镇设立了7个社区警务室,全面推进社区警务战略。各派出所也加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力度,有效整合社会资源,加强对辖区内各级治保组织的工作指导,健全乡(镇)、村、社治安防范网络,逐步建立起群防群治、专群结合、打击有力、控制严密、运作规范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安全保卫工作对各项安全保卫工作县公安局高度重视,从组织领导、警力部署、职责任务、纪律要求等方面进行了周密安排,全体民警警容严整、举止端庄、严格执法、文明执勤,全天候连续工作,确保了正月十五万人拔河、物资交流会、第一届洮州风情旅游节、第六届中国•甘南香巴拉旅游艺术节暨第二届洮州风情旅游节、临潭县民俗文化节、第三届洮州风情旅游节、全国少数民族自治州财政工作理论研讨会、重点工程开工仪式、抗击“非典”等重大活动以及元旦、春节、国庆节等节假日期间的社会治安稳定。
  第二节禁毒禁赌扫黄
  一、禁毒工作
  2003年通过省州禁毒委考核验收成功创建为“三级无毒县”。
  开展以莲花山地区为主的禁种铲毒工作。1991-2006年,县公安局抽调民警组成缉毒队,40余次进驻莲花山林区开展禁种铲毒工作,缉毒队通过武装巡山、地毯式搜查、全方位复查等切实可行的措施,全面开展禁种铲毒工作,在巡山踏查中发现并铲除罂粟地1603块,面积约106193.86平方米,合160.26亩,计10138981株,实现了基本禁绝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工作目标。广泛动员,积极营造宣传声势,县禁毒办宣传与教育相结合,在多渠道宣传的基础上深入羊沙乡、八角乡、冶力关镇和周边林缘地区的重点村、社签订责任书,并在全县中小学开设了法制禁毒课,扩大了宣传覆盖面,形成了 “警民参与,抵制毒品”的良好氛围;对涉毒人员进行建档立卡和社会帮教、尿检等经常性工作,打击各类涉毒违法犯罪活动,严防滋生新的涉毒人员,有效萎缩了全县地下毒品销售市场。对全县100名吸毒人员档案进行整理,详细制定了吸毒人员的戒断年限,落实了各项措施。案件侦破工作,1991年至2006年,全县共侦破各类涉毒案件43起,有力地震慑了涉毒违法犯罪活动。另外,强化对全县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工作,严防流入非法渠道。
  .二、禁赌工作
  1991-2006年,公安机关共查处赌博案件46起。
  三、扫黄工作
  1991-2006年,公安机关共查处违反《严禁淫秽物品管理规定》案件11起,查处卖淫嫖娼案件9起。
  第三节户籍管理
  在户籍管理工作中,县公安局和各派出所坚持依法办事,按政策办事,积极落实公安部30项便民利民措施,提高办事效率。于1994年起开始在全县开展门牌更换挂定工作,1996年起开展10年换证暨农村户口城市化管理工作,1998年起开展换发新式户口簿工作,全面推进小城镇户籍制度改革工作,并将人口信息系统进一步向派出所延伸。2005年6月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人口入户核查工作。截至目前微机累计录入37162户150781人,入库率为99.3%,照片扫描入库70782张,并于2006年12月份起开始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换发工作。
  1991—2006年全县人口管理情况统计表
  第四节出入境管理
  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往来港澳通行证两个签发管理
  规范。1991-2006年,共受理出境申请504人。
  第五节监所看守
  1991-2006年,临潭县公安局看守所共收押人犯1566人(次),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确保了监所的绝对安全。
  第三章刑事侦察
  第一节
  案件侦破
  公安机关以严厉打击暴力犯罪和盗窃、抢劫、抢夺等多发性侵犯财产犯罪为重点, 以命案必破为工作目标,维护了社会稳定。
  1991-2006年全县刑事案件发案与破案情况和抓获处理一览表
  第二节专项斗争
  公安机关坚持整治与打击、规范与预防并重和日常工作与专项斗争相结合的原则,先后深入开展了禁毒专项斗争、反盗窃专项斗争、扫黄打非专项斗争、打击赌博犯罪专项斗争、百日扫毒集中统一行动、打击走私盗窃抢劫机动车犯罪专项斗争、打击盗抢牲畜犯罪专项斗争、追逃专项斗争、打拐专项斗争、缉枪治爆专项斗争、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冬季严打攻势和严打整治斗争、陇原风暴行动等专项斗争,整治了一些治安乱点地区,查破了一大批刑事、治安案件,抓获处理了一大批违法犯罪分子,扭转了一些重点地区治安状况较差的局面,有力地震慑了犯罪,维护了社会治安稳定,切实提高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第三节预审
  1991—1997年,预审股(含看守所)负责刑事案件的审查和报捕等工作。1998年进行刑侦体制改革,实行了侦审合一制度。
  1991-2006年提请报捕案件和转法院处理案件一览表
  第四节重特大刑事案件的侦破
  1991年5月22日,临潭县公安局经过40多天的细致调查和缜密侦查,破获了涉及临潭、碌曲两县的敏文玉、程勇等人贩卖枪支案件,抓获主要犯罪嫌疑人3名,缴获 “七九”式步枪6支、子弹300发。1991年6月25日,临潭县陈旗乡立新村发生一起特大杀人案件,凶手杨德贵杀害岳父母等3人后畏罪潜逃,迫于公安机关的追捕,该杨于6月29日投河自杀。
  1991年9月4日,临潭县公安局经过长期侦查,破获了以临潭县城关镇马正龙为首,涉及临夏、岷县等地17人的重大贩毒案件。
  1993年7月13日,临潭县总寨乡郑旗村发生一起死3人、伤2人的特大杀人案件,凶手当晚11时许侵入村民刘某家中抢劫时刺伤刘某及其女儿,又潜入村民王某家中,杀死王某夫妇和借宿的女青年王某,并抢走现金2000元。经过公安机关艰苦细致的工作和缜密侦查,于7月19日抓获了犯罪嫌疑人王芳平。
  1993年7月29日,临潭县公安局根据线索,经过秘密侦查,在城关镇抓获了2名准备在临潭贩卖毒品的康乐籍毒贩马吉任、马建业,当场缴获毒品海洛因47.85克。
  1994年1月28日,临潭县扁都乡口子下社发生一起重大杀人案件,2名儿童被杀。公安机关在当地群众的协助下抓获了犯罪嫌疑人李柱柱。
  1994年8月6日,临潭县新城乡发生一起杀人案件。受害人陈某与丁松地克因琐事发生争吵,被丁松地克用刀刺死。案发后丁松地克潜逃。经公安机关侦查工作,将凶手丁松地克从城关抓获。
  1995年1月2日,临潭县羊沙乡甘沟村发生一起重大杀人案件,凶手李万才将岳父王某砍死,将妻子砍成重伤,行凶后李万才上吊自杀。
  1995年3月28日,临潭县冶力关乡堡子村发生一起蒙面抢劫案件,受害人蒲某被砍伤并抢走人民币87元。经过公安机关大量艰苦细致的侦查工作,于5月2日抓获了犯罪嫌疑人马全荣、马全财、刘荣喜。
  1996年9月7日,临潭县公安局在总寨乡秦关村开展重点整治工作中,打掉了一个以贾永红等为首的涉嫌拐卖、抢劫、盗窃、强奸、打架等10起违法犯罪的村霸恶势力流氓团伙,抓获团伙成员10人。
  1997年6月17日,临潭县龙元乡龙元山村发生一起死亡3人、重伤2人的特大恶性杀人案件。受害人赵某一家3人在送往医院途中先后死亡,2名儿童受重伤,案发后凶手张老三逃匿。公安机关到达现场后在勘察现场的同时以龙元为中心,辐射周边地区进行围追堵截,慑于公安机关的追捕工作,凶手张老三于6月18日凌晨跳崖自杀。
  1998年3月14日,临潭县三岔乡半沟村发生一起特大恶性杀人案件,死者孙某一家4人被杀。案发后,经过省、州、县公安机关的大量调查排摸和缜密侦查,于3月29日抓获了犯罪嫌疑人孙天生、李小平。
  1998年8月4日,临潭县公安局根据线索破获了康乐县法院胭脂法庭庭长马万才携枪贩毒案,当场缴获毒品(海洛因)3.6克、“六四”式手枪1支、子弹8发。
  1999年12月21日,临潭县店子乡黑松岭发生一起抢劫杀人案件,受害人杨某为个体三轮车司机。案发后,公安机关开展了大量艰苦细致的调查排摸和缜密侦查,在岷县公安机关的大力协助下,于2000年7月11日在岷县西寨乡查获了被抢劫的三轮车, 同时抓获了犯罪嫌疑人杜文军。
  2000年1月21日,临潭县流顺乡徐合公路319公里+800米处发生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死者刘某系机动车碾压致死,肇事车辆逃逸。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报后立即开展工作,经大量艰苦细致的调查排摸,从新城乡查扣了肇事嫌疑车辆,并抓获了该车驾驶员犯罪嫌疑人徐某。
  2000年4月12日,临潭县扁都乡肖家沟村发生一起爆炸案件,致使杨某家铁制大门扇严重变形,但未伤及人员。经过公安机关缜密侦查,于次日抓获了犯罪嫌疑人朱某。
  2000年4月18日,临潭县公安局禁毒队根据线索潜伏守候,在红崖梁山脉的安藏沟口抓获种植毒品嫌疑人陈如海、陈如科二人,并从其家中搜出罂粟籽、罂粟壳、割鸦片工具、炸药、火枪等物品若干。
  2001年3月13日,县公安局根据线索在羊沙乡秋峪村一举抓获了种植毒品原植物犯罪嫌疑人6名,破获了6起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件。
  .2002年4月12日,临潭县术布乡术布村发生一起杀人焚尸案,受害者马某,女,藏族,20岁,系术布学校教师。经过专案组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于7月10日抓获了犯罪嫌疑人马福德。
  2002年7月6日,临潭县羊永乡拉布村发生一起特大凶杀案,郑某等一家4人被杀。经过调查排摸和缜密侦查,于7月8日抓获了犯罪嫌疑人何常喜。
  2002年7月19日,三岔乡岳家河村发生一起持枪杀人案,受害者岳某,男,汉族,45岁,系店子学校教师。经过专案组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确定了总寨乡总寨村农民胡拉毛有重大作案嫌疑,于7月23日在迭部县将犯罪嫌疑人胡拉毛抓获。
  2002年7月22日,临潭县羊沙乡秋峪村三家牧场大小32头牛被盗(7月23日找回11头走散的牛),经过公安机关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在广河县公安局的配合下,抓获了犯罪嫌疑人李友真、余进荣,追回被盗牛17头。
  2002年2月至2003年1月,临潭县与卓尼县辖区内的古战乡、阿子滩乡等处连续发生5起爆炸破坏110千伏高压输电线路案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1万元、间接经济损失34万余元。经过临、卓两县公安机关缜密侦查和省、州刑侦部门指导工作,发现卓尼县电力公司职工吴有明有作案动机和嫌疑,并于2003年7月24日通过科技手段认定吴有明为作案嫌疑人。
  2003年2月12日,临潭县龙元乡上沟门村发生一起重大投毒案,致使2人死亡,4人住院治疗。经过专案组大量调查排摸,确定本村农民鲁尕昌有重大作案嫌疑,于11月14日将外逃后潜回家中的犯罪嫌疑人鲁尕昌抓获。
  2003年2月24日,临潭县公安局根据线索破获了县新华书店职工挪用15万余元资金案件,抓获了犯罪嫌疑人丁某。
  2005年4月21日,临潭县龙元乡境内发生一起杀人案,受害人身中28刀死亡,犯罪嫌疑人毛生喜(受害者丈夫)作案后外逃,县公安局即刻组织追捕小组辗转岷县、兰州、玉门等地几千里开展抓捕,历时9天抓获了潜逃玉门的犯罪嫌疑人毛生喜。
  2005年9月14日,临潭县八角乡中寨村发生一起杀人案件,受害者裴某,女,汉族。公安机关经过现场勘查和调查走访,确定受害者丈夫腺三姓成有重大作案嫌疑,经侦查,于9月18日将犯罪嫌疑人腺三姓成从渭源县境内抓获。
  2006年8月12日,临潭县店子乡李岐山村发生一起杀人案件,受害人芦某,女,38岁,被杀,其子杨某,男,9岁,受伤送医院抢救。经过专案组缜密侦查和调查走访,确定受害人芦某的女婿徐喜恒有重大作案嫌疑,经做工作,犯罪嫌疑人徐喜恒于8月12日凌晨投案自首。
  第四章道路交通管理
  第一节机动车辆管理
  对机动车及驾驶人管理是道路交通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一项基础性工作。截至2006年底,纳入管理的各类车辆1090台,汽车驾驶人1913名,五种车辆5039台,五种车辆驾驶人3574名。道路交通管理体制改革以来,全县车辆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公安部的政策规定,坚持依法、规范、高效、便捷的原则,改进管理措施,严格办事程序,加强了机动车和驾驶人技术档案的管理,促进了全县交通管理状况的改善。
  第二节交通事故处理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是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的重要职责之一。临潭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依法从严查处各类道路交通事故。
  1991-2006年临潭县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统计表续表
  第三节道路安全管理
  临潭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共管辖各类道路16条349.779公里,其中S306线(省道徐合公路)77.1公里,S311线(省道定新公路)84.423公里,县道8条127.91公里,乡道6条60.336公里。坚持把确保道路安全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不断探索新形势下的事故预防机制,遏制了事故上升的势头。
  第五章消防
  第一节消防监督安全救援
  一、消防监督
  消防大队在工作中依法办事,严格执法,广泛开展消防监督审核检查工作。1991一2006年,累计检查各类场所1800多处(次),查处火灾隐患500多处,从根本上有效预防了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消防安全
  从2002年起,县人民政府将消防大队业务经费全额列入财政预算,大队硬件建设逐步改善,先后购置了车辆、微机、数码照相机、摄像机。2005年10月,消防大队实现了办公网络化和自动化。同时,县政府投入大量资金,加强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先后在城关镇、冶力关镇建设市政消火栓20台,增加了城市抗御火灾的能力。
  三、消防救援
  消防大队在开展防火监督工作的同时,积极参加各类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2006年3月,冶力关下峡森林发生火灾事故,消防大队闻警出动,开展灭火和抢险救援工作,历时两天终将山火扑灭。
  第二节火灾案例
  1991-2006年,临潭县共发生各类火灾事故19起。
  1991年12月21日,临潭县城关镇城内东街居民家中发生一起火灾事故,经过公安机关、武警战士、武装部干部和周围群众4个多小时的奋力扑救,终将大火扑灭。经查起火原因为居民张某烧炕不慎引发,火灾殃及毗邻3家住户,造成4家20人15间房屋受灾,财产损失27975元,未造成人员伤亡。
  1995年12月25日,临潭县城关镇南大街榨油房发生一起火灾事故,经过城关派岀所、交警大队和附近群众的全力扑救,终将大火扑灭。经查起火原因为榨油房内电褥子引起被褥着火并致使四邻房屋起火。这起火灾烧毁房屋13间,财产损失合计61600余元,未造成人员伤亡。
  2004年1月27日21时40分,新城镇赵某经营的商店发生火灾,火势很快蔓延到与其相邻的商店,火灾发生后,当地群众自发组织扑救2个多小时,终将大火扑灭,此次火灾共烧毁商铺5间,烧毁布匹、日用百货等财物,经济损失15万元,未造成人员伤亡。

知识出处

临潭县志

《临潭县志》

出版者:甘肃人民出版社

《临潭县志(1991-2006)》做到了把握原则、客观真实,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遵循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秉笔直书,客观记载,突出了详近略远,着重反映了1991至2006的16年中取得的突出成就,脉络清楚,重点突出,有鲜明的时代特征。篇目有所创新,突出了地域和资源特点,彰显地方文化,突出地方特色,使志书具备了很强的资料性、科学性、可读性和学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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