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社会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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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临潭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620020220000743
颗粒名称: 第三章 社会福利
分类号: D57
页数: 5
页码: 461-465
摘要: 2005年临潭县民政局在冶力关镇开始投资修建临潭县老年人活动中心。该工程设计总投资183.6万元,设计建筑面积1680.95平方米,框架结构,三层。该项目建成后,主要将面向全县的老龄人口,遵循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整体工作思路,开展有偿服务,自费代养,充分发挥国办福利机构的骨干示范作用。
关键词: 社会救济 社会福利

内容

2005年临潭县民政局在冶力关镇开始投资修建临潭县老年人活动中心。该工程设计总投资183.6万元,设计建筑面积1680.95平方米,框架结构,三层。该项目建成后,主要将面向全县的老龄人口,遵循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整体工作思路,开展有偿服务,自费代养,充分发挥国办福利机构的骨干示范作用。截至2006年底,该工程仍在建设之中。第二节福利彩票发行与销售
  2002年,甘南州民政局和临潭县民政局在临潭县城关镇设立中国福利彩票销售点2处,当年完成销售额15万元;2005年,销售点增加至3个,销售额达到36万元;2006年,在新城镇新增销售点1个,当年销售额增加至74.4万元。
  2002-2006年临潭县福利彩票销售情况统计表
  第三节最低生活保障
  从1999年开始,临潭县民政局首先从县城所在地城关镇开始,逐步在全县范围内推行并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到2002年,已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建立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施过程中,民政部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动态管理原则,实现了应保尽保的城市低保工作目标。
  临潭县1999-2006年城市低保发放统计表第四节 “五保”户供养
  1991年至2006年,全县共有农村“五保”对象889户993人。临潭县农村“五保”户供养的主要内容是解决“五保”供养对象吃、穿、住、医、葬等困难,具体供给粮油、服装、被褥,提供符合居住条件的住房,提供疾病治疗,五保对象死亡后,妥善办理丧葬事宜。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中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16周岁仍在接受义务教育的,免除相关费用。
  2006年新的《农村五保供养条例》公布之前,“五保”供养所需经费从村提留或乡统筹费中列支。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农村税费改革,临潭县农村“五保”供养资金从2003年开始从政府财政中转移支付。2003年至2006年财政转移支付农村“五保”供养金标准为865元/年/人。
  截至2006年底,根据全县农村社会供养能力和供养条件,全县所有“五保”对象均采取分散供养方式,“五保”对象大多由亲友代养。
  2006年临潭县各乡镇农村五保对象统计表第五节社会慈善事业
  临潭县社会慈善事业主要以慈善性救灾捐赠为主。在慈善性救灾捐赠工作中,临潭县社会各界群众、各级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发扬社会主义“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光荣传统和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积极开展献爱心活动,支援灾区人民开展生产自救,重建家园,渡过生活难关。从1991年至2006年底,全县共开展大的救灾慈善捐赠活动8次,共接收捐款41.63万元,接收捐赠面粉7659袋,接收捐赠医疗设备11台,接收捐赠衣物32774件,接收捐赠棉被1124床。对外捐款2.4万元。
  1991年,我国东南部地区发生严重水灾,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共捐款2.4万元,捐赠粮票4200斤,上缴至甘南州红十字会。
  1996年,全县19个乡镇发生冰雹、黄锈病等自然灾害,全县县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为灾区群众捐款0.19万元,捐赠衣物410件。
  1999年,为帮助全县灾区群众渡过生活难关,甘肃省慈善总会捐赠临潭县春荒捐助款10万元,有效缓解了全县春荒期间灾区群众生活困难。
  2000年,全县先后发生干旱、洪涝、冰雹、霜冻、病虫等自然灾害,农业损失严重。县直机关和各单位干部职工响应县委、县政府号召,为灾区群众捐款0.49万元,捐赠衣物1279件。
  2001年,全县发生雹洪自然灾害,农业直接经济损失达756.1万元,县直机关和各单位干部职工共为灾区群众捐款1.2万元,捐赠衣物545件。
  2003年11月13日,临潭县陈旗、龙元、三岔、总寨、新堡、石门和店子7乡发生了MS5.2级地震。灾情发生后,县民政部门共收到省内外有关单位及全县机关单位干部职工、社会各界捐款16.35万元、面粉1020袋、方便面860箱、棉衣棉裤1190套、单衣单裤28130件、棉被704床、块煤14吨、价值5.1万元的药品、医疗设备11台。
  2004年9月7日,临潭县陈旗、龙元等10乡镇发生了MS5.0级地震。灾害发生后,县民政部门共收到省、州、县有关单位、社会各界和个人捐款13.4万元、面粉2759袋、方便面56箱、棉被420床、饮料13箱、羊毛衫300件、单衣裤920件。
  2005年,为了安排好灾区群众生活,县民政部门接收香港乐施会捐赠救灾面粉97吨(3880袋)。同年,接收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政府、七里河区民政局捐赠三轮摩托车100辆。
  第六节老龄工作
  2003年,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临潭县委、县政府成立了临潭县老龄工作委员会,作为县委、县政府主管老龄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人事劳动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发展计划委员会、县建设局、县司法局、县宗教局、县文体旅游局、县卫生局、县广播电视局、县教育局、县武装部、县总工会、县妇联和团县委17个部门为老龄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原县老龄委员会更名为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
  2006年,全县60岁以上的老年人共11016人,占全县总人口的13.39%。其中60~64岁3083人,65~69岁3041人,70~74岁1525人,75~79岁941人,80~84岁421人,85~89岁137人,90-94岁20人,95~99岁10人,100岁以上1人。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中16名城镇“三无”老人全额享受城市低保金;在农村“五保”供养工作中,有468名农村“五保”老人按国家政策规定享受农村“五保”生活补助金;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为20名90-94岁的高龄老人每人落实300元生活补助费;为10名95-99岁高龄老人每人落实500元高龄老人生活补助;为1名100岁高龄老人落实1000元高龄老人生活补助费。县第一人民医院、第二人民医院和县中医院为老年人实行看病优先、取药优先等优惠服务。

知识出处

临潭县志

《临潭县志》

出版者:甘肃人民出版社

《临潭县志(1991-2006)》做到了把握原则、客观真实,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遵循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秉笔直书,客观记载,突出了详近略远,着重反映了1991至2006的16年中取得的突出成就,脉络清楚,重点突出,有鲜明的时代特征。篇目有所创新,突出了地域和资源特点,彰显地方文化,突出地方特色,使志书具备了很强的资料性、科学性、可读性和学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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