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人事任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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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临潭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620020220000669
颗粒名称: 第五节 人事任免
分类号: D035.2
页数: 2
页码: 398-399
摘要: 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至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按照《临潭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依法决定任免、批准任免县人大常委会部门负责人、县人民政府组成人员、县人民法院和县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共492人(次)。
关键词: 人事管理 人事任免

内容

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至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按照《临潭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依法决定任免、批准任免县人大常委会部门负责人、县人民政府组成人员、县人民法院和县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共492人(次)。
  临潭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共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42人(次)。其中任免县人大常委会各工作部门负责人28人(次);任免县政府副县长、政府组成人员68人(次);任免县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审判员25人(次);任免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21人(次)。
  临潭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67人(次)。其中任命县人大常委会各工作部门负责人16名,因工作变动免职11名;决定任命代理县长3名、副县长3名;接受县长、副县长辞职4名;任命县政府组成人员64名,因工作变动免职39名;任命县法院副院长2名,法庭庭长、审判员12名,因工作变动免职4名;任命县检察院副检察长2名,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9名,因工作变动免职1名。
  临潭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05人(次)。其中任命县政府副县长6名,县政府代理县长1名;接受县政府县长、副县长辞职3名;任命县政府负责人41名,因工作变动免职12名;任命县人大常委会工作部门负责人6名;任命县法院副院长3名,审判委员会委员8名,法庭庭长7名,人民陪审员1名,因工作变动免去县法院副院长1名,审判委员会委员1名,副庭长1名;任命县检察院副检察长4名、检察委员会委员8名、检察员1名,因工作变动免去县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1名。
  临潭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到2007年6月,共召开两次委员会,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78人(次)。其中任命县政府部门负责人25名;任命县人犬常委会工作部门负责人5名,因工作变动免职4名;任命县法院副院长1名、审判委员会委员4名、法庭庭长10名、审判员7名,因工作变动免去县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1名;任命县检察院副检察长2名、检察委员会委员6名、检察员9名。

知识出处

临潭县志

《临潭县志》

出版者:甘肃人民出版社

《临潭县志(1991-2006)》做到了把握原则、客观真实,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遵循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秉笔直书,客观记载,突出了详近略远,着重反映了1991至2006的16年中取得的突出成就,脉络清楚,重点突出,有鲜明的时代特征。篇目有所创新,突出了地域和资源特点,彰显地方文化,突出地方特色,使志书具备了很强的资料性、科学性、可读性和学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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