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临潭县人民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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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临潭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620020220000664
颗粒名称: 第一章 临潭县人民代表大会
分类号: D624.42
页数: 6
页码: 395-400
摘要: 临潭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简称县人大常委会)成立于1981年1月。1991-2006年下设办公室、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法制民族工作委员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各工作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1人,配备干事1~2人。人大常委会设党组,由5人组成,设党支部1个。到2006年,共有工作人员34人。
关键词: 人民代表大会 临潭县

内容

临潭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简称县人大常委会)成立于1981年1月。1991-2006年下设办公室、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法制民族工作委员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各工作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1人,配备干事1~2人。人大常委会设党组,由5人组成,设党支部1个。到2006年,共有工作人员34人。
  第二节人民代表大会
  一、临潭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临潭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自1993年3月换届到1998年1月,共召开5次大会。临潭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93年1月3日至8日在县城召开。
  这次会议应到代表135名,实到128名,主席团成员19人。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临潭县人民政府、计划、财政、人大常委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产生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委员11人,出席甘南藏族自治州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48人,单秉忠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学良、李志英、李钟瑛、徐丽英为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登福为县人民政府县长,杨森、杨志才、张明民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苏文学为县人民法院院长;张维统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二、临潭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临潭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自1998年1月换届到2002年9月,共召开5次大会。
  临潭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98年1月3日至8日在县城召开。这次会议应到代表148名,实到140名,主席团成员19名。会议听取并审议了临潭县人民政府、计划、财政、人大常委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产生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委员11人,出席甘南藏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46人,张维统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徐丽英、李如桂、宋圭琳为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钰为县人民政府县长,杨志才、王勇、王亚男、于旻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冯正璧为县人民法院院长;李聪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三、临潭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临潭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自2002年12月换届到2006年12月,共召开5次会议。临潭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02年12月9日至14日在县城召开。这次会议应到代表146名,实到141名,主席团成员21名。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临潭县人民政府、计划、财政、人大常委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产生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委员10人,张维统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徐丽英、宋圭琳、张尊荣、冯正璧、丁目迪、王庭仁为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勇为县人民政府县长,王亚男、安兴虎、吴煜、王润林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宋新献为县人民法院院长;旦正才让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四、临潭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临潭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于2006年12月换届选举产生。
  临潭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06年12月5日到10日在县城召开。这次会议应到代表149名,实到145名,主席团成员23名。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临潭县人民政府、人大常委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计划、财政两个书面报告。选举产生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12人,出席甘南藏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42人,安兴虎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丁目迪、王庭仁、杨生力、吴玉林为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建军为县人民政府县长,吴煜、张忠、徐进、王芳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宋新献为县人民法院院长;旦正才让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第三节人大常委会
  一、临潭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临潭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县人大常委会)是1993年1月召开的县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的,到1998年1月,任期5年。期间,共召开常委会议33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和专题汇报59项 (次),写出调查报告42份,提出意见、建议167条。做出各项决议、决定17项。听取并评议了县农林局、卫生局2个部门负责人的述职报告。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42人(次),其中:任免县人大常委会各工作部门负责人28名;任免县政府副县长、政府组成人员68名;任免县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审判员25名;任免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21名。
  二、临潭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
  临潭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是1998年1月召开的县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的,到2002年12月,任期5年。期间,共召开常委会议35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题汇报69项(次),提出意见、建议172条。做出各项决议、决定21项。听取并评议了县人民法院、县教育局、审计局、农林局、广播局、民政局、地矿局7个部门负责人的述职报告。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67人(次)。其中:任免县人大常委会各工作部门负责人26名;任免县长、代理县长、副县长9名;任免县政府各部门负责人103名;任免县法院副院长、法庭庭长、审判员18名;任免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11名。
  三、临潭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
  临潭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是2002年12月召开的县十五届人大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的,到2006年12月,任期4年。期间,共召开常委会议24次,做出各项决议、决定11项。听取并评议了县人民法院、县畜牧局、卫生局、民政局4个部门负责人的述职报告。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05人(次),其中:任免县人大常委会各部门负责人6名;任免县政府县长、副县长10名,政府各部门负责人53名;任免县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法庭庭长、副庭长、人民陪审员22名;任免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14名。
  四、临潭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
  临潭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是2006年12月召开的县第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的。
  临潭县人大常委会十三届至十六届主任(副主任)任职表续表
  第四节议案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临潭县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至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县人民代表提出意见、建议共1643件。
  临潭县十三届人大召开的五次会议期间,县人民代表提出意见、建议共645件,当年底,代表意见、建议全部答复完毕,答复率100%。其中落实解决的208件,占总件数的32.2%。
  临潭县十四届人大召开的五次会议期间,县人民代表提出意见、建议共633件,当年底,代表意见、建议全部答复完毕,答复率100%。其中所提问题已经解决的227件,占总件数的35.8%。
  临潭县十五届人大召开的五次会议期间,县人民代表提岀意见、建议共365件。当年底,已全部答复完毕,答复率100%。其中所提问题得到解决或部分解决227件,占总件数的62.2%。
  第五节人事任免
  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至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按照《临潭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依法决定任免、批准任免县人大常委会部门负责人、县人民政府组成人员、县人民法院和县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共492人(次)。
  临潭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共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42人(次)。其中任免县人大常委会各工作部门负责人28人(次);任免县政府副县长、政府组成人员68人(次);任免县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审判员25人(次);任免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21人(次)。
  临潭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67人(次)。其中任命县人大常委会各工作部门负责人16名,因工作变动免职11名;决定任命代理县长3名、副县长3名;接受县长、副县长辞职4名;任命县政府组成人员64名,因工作变动免职39名;任命县法院副院长2名,法庭庭长、审判员12名,因工作变动免职4名;任命县检察院副检察长2名,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9名,因工作变动免职1名。
  临潭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05人(次)。其中任命县政府副县长6名,县政府代理县长1名;接受县政府县长、副县长辞职3名;任命县政府负责人41名,因工作变动免职12名;任命县人大常委会工作部门负责人6名;任命县法院副院长3名,审判委员会委员8名,法庭庭长7名,人民陪审员1名,因工作变动免去县法院副院长1名,审判委员会委员1名,副庭长1名;任命县检察院副检察长4名、检察委员会委员8名、检察员1名,因工作变动免去县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1名。
  临潭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到2007年6月,共召开两次委员会,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78人(次)。其中任命县政府部门负责人25名;任命县人犬常委会工作部门负责人5名,因工作变动免职4名;任命县法院副院长1名、审判委员会委员4名、法庭庭长10名、审判员7名,因工作变动免去县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1名;任命县检察院副检察长2名、检察委员会委员6名、检察员9名。
  第六节决议决定
  临潭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共做岀决议、决定17顶,注要做出了《关于批准县人民政府〈关于临潭县水资源管理和保护暂行办法>、<临潭县河道、排洪道管理暂行规定〉的决定》、《关于批准县人民政府〈关于农村教育费附加征收管理使用办法的暂行规定〉的决定》,《关于调整县城总体规划中部分街道宽度的决定》、《关于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关于批准199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部分指标调整的决议》。
  临潭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共做出决议、决定21项,主要做出了《关于依法治县的决议》、《关于减征1998年全县农村教育费附加的决议》、《关于批准第二版临潭县城总体规划的决议》、《关于批准县人民政府调整国民经济计划部分指标的决议》。
  临潭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共做出决议、决定11项,主要做出了《关于批准县人民政府调整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计划部分指标的决议》、《关于批准〈临潭县冶力关镇总体规划(2003-2020)>的决议》、《关于批准〈临潭县冶力关旅游区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决议》、《关于批准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临潭县城改造方案的议案〉的决定》等。
  临潭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截至2006年6月,共做出决议、决定3项,其中之一是《在全县公民中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决议》。

知识出处

临潭县志

《临潭县志》

出版者:甘肃人民出版社

《临潭县志(1991-2006)》做到了把握原则、客观真实,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遵循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秉笔直书,客观记载,突出了详近略远,着重反映了1991至2006的16年中取得的突出成就,脉络清楚,重点突出,有鲜明的时代特征。篇目有所创新,突出了地域和资源特点,彰显地方文化,突出地方特色,使志书具备了很强的资料性、科学性、可读性和学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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