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质量技术监督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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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临潭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620020220000595
颗粒名称: 第三章 质量技术监督
分类号: F203
页数: 4
页码: 325-328
摘要: 临潭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是临潭县标准化管理机构。履行以标准化服务为主,为生产企业提供标准目录及标准化、质量、计量等方面的期刊、书籍,并提供标准的查询、订购、复印。为了消灭劣质产品和不合格产品的生产,减少资源浪费,提高经济效益。国务院部署从1997年开始开展消灭无标准生产县工作。
关键词: 质量技术监督 行业管理

内容

1991年单位名称为”临潭县标准计量管理所”,由县计划委员会代管,为该委员会下属机构,经费独立核算,并纳入财政预算之列,工作人员3人,为股级单位。自机构成立到1999年,职工人数一直在3至4人之间。2000年5月30日县劳动人事局分配3名大、中专毕业生,工作人员增加到6人。2000年10月13日县计量所行政管理权限划归、移交给州标准计量管理所,实行垂直管理。2001年7月甘肃省临潭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成立,7月5日举行了“甘肃省临潭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挂牌仪式。2005年12月22日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批复同意成立党支部。至2006年底,编制11人,实有工作人员7人,其中局长1人。
  第二节标准化管理
  临潭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是临潭县标准化管理机构。履行以标准化服务为主,为生产企业提供标准目录及标准化、质量、计量等方面的期刊、书籍,并提供标准的查询、订购、复印。为了消灭劣质产品和不合格产品的生产,减少资源浪费,提高经济效益。国务院部署从1997年开始开展消灭无标准生产县工作。县上成立了消灭无标准生产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计量所,负责消灭无标准生产工作的实施,发放《企业产品标准普查登记表》。开展了为无标准生产企业建档,购买了标准文本,制定了企业标准, 废止旧标准,采用新标准。消灭无标准生产县工作验收小组于2000年10月17、18日两天进行了现场检查验收,实地抽查验收结果合格。产品质量送检、抽检合格率由消灭无标准生产前的79.2%,提高到91.8%,提高了12.6个百分点,产品质量明显提高,工业总产值也相应增长,消灭无标准生产工作实行动态管理。是年12月18日省质监局颁发了《消灭无标准生产县验收合格证书》。
  组织机构代码证办理,全县从1993年开始办理此项工作,起初由临潭县标准计量管理所代办,州标准计量管理所汇总建档打印,县政府、县人事局、文教局、财政局等为第一批办理使用机构代码的单位。从2002年开始由县质监局直接办理,方便和加快了办证速度,提高了工作效率。2005年11月县质监局与卫生、畜牧、教育等部门联合发文督促代码证的新办、换办、年检。到2006年底,全县已办理行政、事业单位代码证318户。第三节产品质量监督与管理
  产品质量监督与管理上,主要是对生产、流通领域,尤其是对产品质量行政违法行为进行综合检查和实施现场行政处罚,受理产品质量法律、法规方面的投诉。每年“3・15”期间和9月“质量月”期间在街道上搞宣传活动、悬挂横幅、张贴标语、散发宣传材料,使广大消费者增强法律意识。在对产品质量的监管处罚上,一是主动进行检查;二是由州质监局下达指令进行检查;三是按县政府的安排部署进行检查;四是根据广大消费者的投诉举报进行检查;五是配合公安、工商等部门联合检查。自2001年实行上划垂直管理以后,进一步加强了产品质量监督管理。2001年秋季开展了棉花打假专项行动;2003年检查了摩托车“CCC”认证标志;2004年将卫生部门承担的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卫生监管职责划归质监部门,由质监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卫生的日常监管,严格实行生产许可、强制检验等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严厉查处生产、加工、销售不合格食品及其他质量违法行为。自2005年1月1日起,质监部门全面承接原由卫生部门承担的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卫生监督职责。是年4月全县开始了全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普查登记工作,5月23日临潭县政府以潭政发(2005)36号文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改善全县食品安全状况,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全县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进一步落实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食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等各项监管措施,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的全面质量管理,建立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严肃查处生产假冒伪劣食品和无证生产食品的违法行为。产品质量的优劣由技术检验、检测机构的抽检、抽样后技术检验报告判定。临潭县质监局自成立以来已先后根据上级系统内部文件下达指标,计划抽样、送检了建材、服装、食品、饮料、无线、有线通讯材料及产品等的抽样检验检查,对不合格产品依照《产品质量法》进行了处罚和批评教育。
  2002年8月,临潭县质监局根据省州质检部门安排部署调查,建立了县水泥厂等企业质量档案。在2003年“非典”期间按照上级紧急通知,重点检查了县第一、第二人民医院、中医院的医疗防护服、口罩、手套、体温计、普通脱脂纱布等医疗用品。
  第四节计量监督与管理
  计量监督、检定、管理是《计量法》赋予质量技术监督机构的一种管理权限。检定计量器具依据《计量法》第九条、《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十一条和《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及其检定周期执行,检定收费依据省物价委员会、省财政厅、省质监局核定价格执行,县质监局按照临潭经济发展实际低于省定价格执行。
  在大力打击“短斤少两”不法行为的同时,推广准确可靠、便于群众监督的计量器具,在商贸领域里逐步取消落后的易作弊的计量器具,在集贸市场固定门面店铺逐步取缔、取消、淘汰杆秤。从2001年到2006年,临潭县台、案秤、度盘秤占据主导衡器,有地中衡7台、电子计价秤约50台、进口秤若干台,全县约有1000多台(件)各类衡器,约有800多台(件)用于商贸交易,能够纳入强制检定管理的在650~700台件(之)间,占81%-87%。县质监局先后培训计量检定员(衡器)5人,至2006年底持证上岗的正式检定员有2人。力学计量器具内的砝码、天平血压计、电磁学计量器具三用表校验仪、直流电流表、交流电流表等授权行业检定或由上级质检计量检定机构检定。临潭县质监局于2004年完成四等标准砝码建标技术资料,向州质监局提出考核申请,8月底完成了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编制、考核申请书,10月通过计量技术机构考核验收和标准器考核。2005年进行了市(县)州质监系统计量工作互查,互查主要内容是:1.计量行政许可工作情况;2.强制检定工作推进情况;3.完善量值溯源体系情况;4.拓展计量工作领域情况;5.企业计量工作情况。
  历年检定计量器具情况如下:
  2001年共检定各类计量器具757台(件),合格676台(件),不合格81台 (件),合格率为89.30%。
  2002年共检定各类计量器具706台(件),受检率达96%。
  2003年共检定各类计量器具711台(件),合格681台(件),不合格30台(件),合格率为95.78%,另配合州质监局计量组检定压力表30多块,检定加油机10台。
  2004年共检定各类计量器具412台(件),合格404台(件),不合格8台(件),合格率为98.06%。
  2005年共检定各类计量器具556台(件),合格541台(件),不合格15台(件),合格率97.30%。抽查定量包装16批次,配合州质监局计量所对县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站、防疫站及个体诊所等医疗单位的B超、X光机、心电图及压力表 (计)依法进行了检测、检定。
  2006年共检定各类计量器具635台(件),合格580台(件),不合格55台 (件),合格率达91.39%。
  第五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监督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监督自2001年划归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后,临潭县质监局积极配合州质监局开展此项工作,投入人力、物力,组建了特监股,按照工作内容和职责先后登记检查了县内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大的锅炉、液化气罐(瓶)、起重机械、游乐设施等。尤其对冬季加热供暖使用的锅炉全面进行监督检查,对锅炉上使用的压力表进行周期年审检定。以非法制造、非法安装、非法使用为重点环节,以“土锅炉”、气瓶及其充装站、起重机、建筑用塔吊等为重点对象,加强生产安装企业资质审查和设备的安全监察。对特种设备全部建立了档案。2003年配合州质监局锅检所对县公路段、农行临潭县支行、临潭宾馆等17家单位使用的承压锅炉和常压锅炉进行了年度验收,实施对新使用锅炉登记检验的发证工作。2004年与州质监局锅检所和特检科年检、登记、验收锅炉20台,检验塔吊4台。2005年配合州质监局特种设备检验所检验锅炉25台,合格25台。检验塔吊7台,合格7台,督促检验压力表90多块。2006年登记注册锅炉2台,检验锅炉24台、起重机械1台,出动执法人员32人次,安全检查3次,检查单位32家,发出整改通知书8份。

知识出处

临潭县志

《临潭县志》

出版者:甘肃人民出版社

《临潭县志(1991-2006)》做到了把握原则、客观真实,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遵循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秉笔直书,客观记载,突出了详近略远,着重反映了1991至2006的16年中取得的突出成就,脉络清楚,重点突出,有鲜明的时代特征。篇目有所创新,突出了地域和资源特点,彰显地方文化,突出地方特色,使志书具备了很强的资料性、科学性、可读性和学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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