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工商行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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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临潭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620020220000580
颗粒名称: 第一章 工商行政管理
分类号: F203.9
页数: 4
页码: 318-322
摘要: 1991年,临潭县工商局内设办公室、市场管理股、企业登记管理股、经济合同管理股、经济检查股、法制股、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1994年成立临潭县消费者协会,挂靠县工商局,会长由工商局局长兼任。
关键词: 工商行政管理 市场监督

内容

1991年,临潭县工商局内设办公室、市场管理股、企业登记管理股、经济合同管理股、经济检查股、法制股、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下设城关、新城、店子、王旗、冶力关5个工商所。有局长1人,副局长1人,职工37人,协管员6人。
  1994年成立临潭县消费者协会,挂靠县工商局,会长由工商局局长兼任。
  1998年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进行体制改革,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确定为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2004年全省工商系统进行机构改革,临潭县工商局成立党组,配备局长1人,副局长2人,纪检组长1人,领导班子成员共4人。各工商所升格为副科级单位,配备一正二副所长3人,经济检查股升格为经济检查分局。工商局内设登记注册管理股、市场监督管理股、法规股、办公室4个职能股(室)。下设城关工商所、新城工商所、王旗工商所、冶力关工商所4个派出机构。全县工商系统职工编制数为48人,实有职工46人,其中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18人。
  第二节市场管理
  为了加强市场监管,县工商局将全县16个乡镇按经济区域划分为4个片,分别由4个工商所管理。1998年撤销店子工商所,2004年王旗工商所由新城工商所代管,与新城工商所合署办公,工商所设置日趋合理。工商行政管理工作重心也由以前单纯的集市贸易管理转移到监管社会主义统一大市场方面。创新市场监管模式,开展市场巡查制,变静态监管为动态监管。从1991年至2003年每年多次开展各类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了“打欺诈,打假,反黄,反暴力,稳物价”,保证购销主渠道畅通,促进春耕农资市场稳定,打击走私贩私以及汽车配件、家用电器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了“扫黄打非”专项治理活动,并对成品油、煤炭、化肥、医药、烟草、酒类、粮食购销市场进行整治监管;开展了“打假治劣,保安全生产”专项执法行动,集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打击假冒伪劣装饰材料,确保消费者身心健康”红盾执法专项行动,“网吧”专项治理行动,“打击假冒伪劣汽车配件确保行车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开展了“剧毒杀鼠剂和高毒农药”的清理整顿工作,开展了加油站专项整治工作。对餐饮、美容美发、旅游、修理四行业进行治理。特别是2003年国家决定开展规范和整顿市场秩序以后,县工商局开展了市场整治工作,对农资市场、成品油市场、煤炭市场、医药市场、文化市场、烟草市场、鼠药市场、电信市场、盐业市场、粮食市场进行了多次专项整治。从2000年开始每年开展“红盾打假保春耕”执法行动和“红盾护农送法下乡”活动。2004年开始开展以食品安全为重点的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由省局给各工商所配备食品检测设备,定期不定期对上市食品进行抽样检测。并制定商品质量承诺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等六项制度,建立食品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在市场监管中实行“预警制”。2005年开始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同时工商系统积极参与“非典”防治、禽流感防治、“扫黄”、“打非”、“禁毒”、打击传销、反假币等工作。县工商局还对各类庙会市场、节日市场、物资交流大会进行管理,维护市场秩序,确保各类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为了搞活商贸流通,引进先进的经营理念,由工商局牵头,从1981年开始在城关地区连续举办了26届物资交流大会,在周边省份和地区享有一定的知名度。
  第三节监督检查
  县工商局经济检查股专门从事流通领域经济违法违章案件查处工作。2004年5月经济检查股升格为经济检查分局,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经济检查分局的主要职责是受理、查办投诉、举报的各类经济违法违章案件;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及流通领域的走私贩私行为;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投机倒把、商业欺诈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查处非法期货、股票交易及传销、变相传销、商业贿赂等违法违章行为;办理上级交办和其他股、所移交的经济案件。从1991年至2006年县工商局共办理各类经济违法违章案件337件,罚没款23.48万元。查处内容涉及文化、知识产权、农资、农机具、食品、石油、邮政服务、电信服务、旅游服务、医药购销、商标、广告、矿山开采等多个行业,有力地维护了地方经济秩序,促进了地方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第四节工商企业登记
  工商企业登记注册管理,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工商企业进行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登记注册的内容包括筹建、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歇业、注销、变更等项目。并主要通过每年一次的企业年度检验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县工商局1991年出台了《关于支持搞活企业的十点意见》,扶持企业发展,积极支持企业体制改革,发展多种所有制形式和多种经营方式,对租赁、承包、转让、兼并、出卖企业,凡符合法律规定的及时予以登记,确立法人资格。支持以城乡为中心的多形式横向经济联合。允许行业与行业之间,国有、集体和个人之间的各种经济联合形式。2001年推行企业“经济户口”管理制度,建立企业“经济户口”,利用计算机网络进行管理,达到信息共享。2003年实行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措施,加强了企业的信用建设。截至2006年底,县工商局登记注册的各类内资企业127户,注册资金35045万元;私营企业39户,投资者168人,雇工1016人,注册资金14813.6万元。
  第五节个体工商业管理
  临潭县历史上是一个多民族的农牧和工业消费品集散地,个体工商业相对比较发达,20世纪90年代以后县委县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扶持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政策措施,为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工商行政管理局作为个体私营经济的主管部门,为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做出了不懈努力。1995年出台了《关于扶持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实施意见》,1996年制定了《临潭县工商局扶持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十四条实施意见》,1997年制定《关于建立城关个体私营经济开发试验小区的报告》,1998年实行“五不限”(不限身份、不限规模、不限速度、不限比例、不限领域)和“四放开”(经营放开、价格放开、分配放开、用工放开)政策,对非公有制经济在登记、发证、贷款、税收、土地使用、技术改造、投资立项等方面同国有企业一样的待遇,创造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的条件。允许个体私营经济对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参股、控股、兼并、承包、租赁、收购;允许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土地使用投标,参与房地产开发;允许从事委托代理邮电通信业务的末端经营;对农村个体工商户免收登记费,对农民自产自销的农副产品免收市场管理费。积极扶持帮助下岗职工再就业,对下岗职工和残疾人从事个体工商业免收管理费。2005年全面实现个体工商户网络化管理,并进行分层分类登记管理办法,加强对个体工商户的信用建设。2006年底全县有个体工商户1230户,从业人员2554人,注册资金1621.8万元。
  第六节商标广告管理
  临潭县商标、广告起步比较晚,但发展迅速。全县现有注册商标9件,分别是“朵山”水泥、“洮州春”酒、“洮森”清真酱醋、“雪域”淀粉、“格桑”化肥、“临墩”牛肉罐头、“雷古泉”白酒、“绿宝斋”洮砚加工、“哈达” 土特产。县工商局积极引导企业、个体工商户重视商标注册,增强企业和社会的商标品牌意识。同时,加强商标监管,维护注册商标专用权,曾查处各类侵权商标案件多起。
  县工商局对广告发布施行监测制度,广告经营单位和广告发布者发布户外广告必须进行登记,审查广告内容合格后方可发布。近几年开展了“打虚假、树诚信”广告专项整治行动,以医疗、保健品、药品、化妆品为重点,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2006年审查登记各类广告14件,没收非法广告宣传品40000多份。从2005年开始实行广告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加大与联席会议成员部门的互动配合,提高广告监管效能。
  第七节经济合同管理
  2002年以前经济合同管理主要是合同鉴证,抵押物登记,开展企业“重合同、守信用”活动。1991-2001年全县共鉴证各类合同2746份,金额14354万元,受理经济合同案件24件,解决争议金额39.5万元,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8.3万元。确认无效经济合同7件,金额89万元。办理企业抵押物登记25件,抵押物价值8165.6万元。推荐命名一批“重合同、守信用”企业。200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后,取消了合同鉴证,工商系统随之撤销了合同管理股,经济合同监管业务归市场管理股,其工作中心也转移到打击合同欺诈违法行为,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工作重点是加强对买卖、加工承揽、旅游、重要生产资料等合同的行政监管,对设置合同陷阱、骗取合同保证金、实施合同诈骗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深化“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创建活动。引导企业、个人及其他组织使用合同示范文本。对格式合同进行备案管理。加大对拍卖市场的监管力度,注重对经纪人的培训和规范化管理。
  第八节维护消费者权益
  199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颁布实施后,维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成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又一重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取得了快速发展。1998年开通了“12315”消费者投诉电话,2004年全省工商系统“12315”申诉举报网络开通。投诉电话和举报网络全天候开通,按照“有问必答,有诉必接,有案必查,有查必果”的服务承诺,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2005年开展“一会两站”(消协分会,消费者维权联络站、消费者投诉站)建设工作,在全县社区、商场、市场、超市、集市、乡镇村设立了22个消费维权联络站,形成了以“12315”申诉举报网络为依托,工商所、消协分会、社会基本单位协同调处的维权体系,方便了群众投诉,降低了消费者的维权成本,使广大消费者特别是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得到及时、有效的保护。自“12315”消费者投诉电话开通以来,受理消费者投诉272件,调解成功265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万多元。同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过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消费宣传咨询活动,“消费者满意街区”、“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店”、“消费者信得过店铺”、“青少年维权岗”等活动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知识出处

临潭县志

《临潭县志》

出版者:甘肃人民出版社

《临潭县志(1991-2006)》做到了把握原则、客观真实,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遵循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秉笔直书,客观记载,突出了详近略远,着重反映了1991至2006的16年中取得的突出成就,脉络清楚,重点突出,有鲜明的时代特征。篇目有所创新,突出了地域和资源特点,彰显地方文化,突出地方特色,使志书具备了很强的资料性、科学性、可读性和学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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