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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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临潭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620020220000560
颗粒名称: 第一章 体制改革
分类号: F721
页数: 8
页码: 297-304
摘要: 20世纪90年代,临潭县加快商业体制改革步伐,国有商业系统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积极深化改革,以企业扭亏增盈为目标,增强企业活力为中心,开拓发展,提高效益,在进一步完善租赁、承包经营责任制的基础上,实行了“四放开”(经营开放、价格开放、分配开放、用工开放)、国有民营、组建有限责任公司及剥离分立等多种改革形式,使商业体制改革在短期内取得了较好的成效,逐步形成了政企职责分开,两权(所有权与经营权)适当分离,产权关系清晰,法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既有活力,又有约束的企业组织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
关键词: 临潭县 商业供销 体制改革

内容

第一节商业体制改革
  20世纪90年代,临潭县加快商业体制改革步伐,国有商业系统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积极深化改革,以企业扭亏增盈为目标,增强企业活力为中心,开拓发展,提高效益,在进一步完善租赁、承包经营责任制的基础上,实行了“四放开”(经营开放、价格开放、分配开放、用工开放)、国有民营、组建有限责任公司及剥离分立等多种改革形式,使商业体制改革在短期内取得了较好的成效,逐步形成了政企职责分开,两权(所有权与经营权)适当分离,产权关系清晰,法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既有活力,又有约束的企业组织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
  2000年后,在经济全球化和科技进步不断加快的形势下,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临潭县商业企业改革实行了政企职责彻底分开,政府行政工作职能不断转变,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进一步建立健全。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的全县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全面推进,多数国有商业企业通过产权转让,兼并及破产等改革形式,退出了国有经济序列,转为民营经济,逐步建立起“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商业体制改革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一、国有商业企业改革
  1990年是临潭县国有商业企业第一轮承包的最后一年,也是全县市场疲软,处于低谷的时期。为继续保持企业改革政策的稳定性,在治理整顿中完善和发展,根据全州经济体制改革及企业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和县经济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临潭县国营企业和新一轮承包经营工作的安排意见》(潭改组字[1990]001号)文件,结合各公司的实际情况,坚持多数稳定,个别调整的原则,选举、确定了新一轮承包企业主、副承包人和经营基数。
  1991年元月,县经计委、县商业局等企业体改及主管部门与纳入第二轮承包经营的县民贸公司、新城批发商店、服务公司、食品公司、糖烟酒公司、县煤炭公司、医药公司7户企业签约了承包经营合同。这次承包一定三年,一律实行国家所有、集体或个人独立经营,包死基数,确保按月上交,工资浮动,下不保底、上不封顶。承包经营后,各公司普遍建立了风险抵押机制,实行了风险抵押制度,并以《企业法》、《承包条例》和《承包实施意见》为依据,制定了企业深化内部改革方案,加强了基础管理,进一步完善了承包经营责任制。其中:新城批发商店为了深化企业改革,完善承包经营责任制使企业摆脱困境,制定了内部联销计酬的办法,解决了大库商品积压和内部工作松散的问题。食品公司、民贸公司、饮食服务公司等企业在完善各项经济责任制的基础上,大力推销积压商品,清理回收欠款及加强商品收购等多种形式的挖潜、增收工作。商业企业效益逐步有所提高,亏损企业的亏损状况逐步改变。
  1992年,贯彻落实省政府(1991)126号、129号两个文件精神,根据县体改领导小组安排,在县糖业烟酒公司、县食品公司实行了以经营、价格、分配、用工为主要内容的“四放开”改革试点工作。是年,县医药公司为提高企业效益,充分调动企业职工的积极性,提出了公司深化改革、打破“三铁”(铁饭碗、铁交椅、铁工资)、扭转亏损的意见。
  1993年,在进一步完善租赁、承包及“四放开”等多种改革形式的基础上,县人民政府以潭政发(1993)25号文件,批转县商业局《关于临潭县国有小型商业企业实行国有民营改革方案(试行)》,部分商业企业(门店、柜组)均实行了国有民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各类市场的进一步放开搞活,商业企业由于受外部环境的冲击和影响,新的增支因素及银行贷款利率的提高,以及政策上的不完备、不配套,诱发了企业增效的短期行为,大多商业企业效益开始下滑,亏损增加。
  1998年根据《甘南州城镇企业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试行办法》,国有商业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1998)17号、40号文件,从产权制度改革入手,进行了深化改革。其中以股份制方式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县民贸公司、新城批发商店(更名为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饮食服务公司、糖烟酒公司;以剥离分立方式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县煤炭公司、县医药公司;县食品公司以租赁经营方式进行了改制。改制后企业效益保持了平稳增长。
  2003年10月,临潭县委、县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工作的意见》(县委办发[2003]102号)文件,全县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全面推进,国有商业企业按照“动产权、转机制、变身份、增效益”的思路,坚持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以企业产权转让,国有资产退出竞争性行业为主要形式一步到位,使国有企业逐步实现民有民营化,进行彻底的产权制度改革。全县纳入改制的国有商业企业共有7户,2004年各企业按改革实施方案进行了改制实施。其中:县民贸有限责任公司、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糖烟酒有限责任公司、食品公司等4户企业通过有效资产变现,安置职工及承担原有债务的基础上将公司产权以零资产转让于原企业法人。县饮食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医药有限责任公司3户企业以土地资产变现、妥善安置职工后,于2005年10月23日县法院以(2005)潭民二特字第01号、03号、04号分别宣告县煤炭有限责任公司、饮食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医药有限责任公司政策性破产还债,并以(2005)潭民二破字第01号、03号、04号终结破产程序。至此,临潭县国有商业企业通过产权转让、破产等改革形式退出了国有经济序列,大多数存续企业改革后转为民营企业,初步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
  二、石油、盐业、酒类及烟草企业改革
  临潭县石油公司原有城关加油站、新城加油站。主要人事由州石油公司管理。1991年,根据市场需求增设了冶力关加油站。1993年国家全面放开成品油市场后,成品油市场竞争进入一种无序状态。主要是石油公司系统以外的社会加油站违规经营,非配置油品的倒贩行为及无照经营的社会网点增多,加之县石油公司内部管理松散,人员超编,效益下滑,经营举步维艰。2000年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及中石油甘肃公司体制改革安排,撤销了临潭县级石油公司法人实体,主要业务由州石油公司直接管理,同时在改革中将原石油公司富余人员进行了妥善安置(工龄买断、解除劳动关系7人)。原临潭县石油公司撤销后,更名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甘南销售分公司临潭加油总站(临潭片区),并按照省、州公司安排,增设了临潭县环城加油站,该站是临潭片区库容最大、品种最全,综合管理最好的加油站。2006年又重新改建了城关、冶力关加油站,保证了加油站规范化管理。
  临潭县盐业专营公司的前身是成立于1992年的临潭县商业局盐务管理站。1999年8月,临潭县人民政府以潭政发(1999)73号文批转了县理顺盐业管理体制组建盐业专营公司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理顺临潭县盐业管理体制分设组建盐业专营公司的实施方案》。成立的盐业专营公司是将糖业烟酒有限责任公司、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中从事盐业经营的人员和部分国有资产分离出来组建而成。随后根据省政府和全省盐业工作会议要求,按照“盐业经营管理体制实行专营管理与食盐经销一体化”的精神,于2000年6月13日上划省盐务局,省盐业集团公司统一管理,对公司的购、销、存、人、财、物实行“统一领导,三级管理”。上划后公司更名为甘肃省盐业集团临潭县盐业有限责任公司(盐务管理局),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2006年9月,公司又更名为中盐甘肃盐业集团临潭县盐业有限责任公司(盐务管理局)。
  2001年,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规范烟草市场流通体系,于11月28日成立了临潭县烟草专卖局(烟草公司)。2003年4月1日,县人民政府以潭政发(2003)108号文下发了糖烟酒有限责任公司与县烟草公司分体经营的批复。分设后县烟草专卖局(公司)负责全县烟草专卖专营工作,治理整顿全县烟草市场,打击假冒伪劣走私和非法流入的烟草制品,建立健全新的烟草销售网络。2006年,根据《甘肃省卷烟销售网络建设整体推进及全面提升实施方案》(甘烟销[2006]3号)精神,临潭县烟草公司进行了全员职工身份置换,补缴“两金”等改制工作,妥善安置了职工,为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做好上划工作奠定了基础。
  三、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1991年,临潭县国有商业系统除县石油公司外有7个县级公司,其中:商业企业5户,即县民贸公司、新城批发商店、饮食服务公司、食品公司、糖烟酒公司,均隶属临潭县商业局管理,食品公司和糖烟酒公司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煤炭、医药商业企业2户,即县煤炭公司、医药公司,均归口临潭县计划经济委员会管理。1990年为加强盐政管理,整顿市场,县人民政府以潭政发(1992)36号文成立了临潭县商业局盐务管理站。1998年,随着国企改革的推进,大多数国有商业企业组建为有限责任公司,其中新城批发商店通过剥离分立的改革方式脱离民贸公司组建为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隶属县商业局。1999年,临潭县盐业专营公司成立,随后于2000年6月盐业专营公司上划省盐务局、省盐业集团公司统一管理。是年,临潭县石油公司被撤销了县级公司法人实体,并进行了减员改革。2001年成立了临潭县烟草专卖局(烟草公司),与糖烟酒有限责任公司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
  2002年7月,临潭县委、县政府印发《临潭县县级党政机关机构改革和人员编制精简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县委发[2002]27号),临潭县经济计划委员会分设为发展计划委员会和经济贸易委员会,撤销临潭县商业局,将行政管理职能划入临潭县经济贸易委员会。同时,原医药、煤炭企业隶属关系归口经贸委。2003年,临潭县糖烟酒有限责任公司与临潭县烟草专卖局(公司)进行了机构分设。是年,临潭县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全面推进,国有商业系统7户企业通过产权改革,退出了国有经济序列。
  2005年3月,临潭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临潭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县委办发[2005]8号),设立了临潭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与县经济贸易委员会合署办公。2006年临潭县经济贸易委员会(县政府国资委)有干部职工9人,其中党支部书记1人、主任1人、副主任2人,职工5人,内设一室三股(办公室,经济综合股、生产流通股、国资股)。
  临潭县国有商业企业第二轮承包工作汇总表
  2002年至2004年临潭县国有商业企业改革基本情况表
  1997年至1998年临潭县国有商业企业改革汇总表
  第二节供销体制改革
  临潭县供销系统有城关、新城、店子、王旗、冶力关5个基层供销社及清真肉食品联合加工厂、骨粉厂、榨油厂、罐头厂、贸易货栈、侨联中心6个社属企业和1个县级公司,即县农副公司(与县供销社一套人马)。经营网点36处,遍布全县19个乡(镇),分销店23处,有职工221人。全社总占地面积61824平方米,营业面积11504平方米,企业总资产1522.1万元,总负债1384.4万元。
  1991年,县供销联社对基层供销社进行了整顿。1992年全系统5个基层供销社23个分销店、34个门市部及收购站进行承包和“四放开”经营,4个基层供销社在连续亏损的情况下均当年实现扭亏为盈。从1993年开始,全供销系统因企业遗留问题繁多,企业包袱沉重,经营状况略显下降趋势,大多数县社属企业、基层社处于微亏、微利阶段。至1996年,进一步深化供销体制改革,加强内部管理,完善系统内部承包经营责任制,在企业用工制度上,积极推行了全员劳动合同制。与此同时,开拓农村市场,扩大农副产品收购,经营效益连续三年保持了平稳增长。1998年,遵照县政府潭政发(1998)40号文件和州企业管理小组批转州供销社《关于进一步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实施意见》,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深化临潭县供销合作社改革实施方案》,拟定下发了《关于大力兴办专业合作社的决定》(潭供销联社办字[1998]104号)。1999年根据州政发(1999)78号和潭政发(1999)114号《关于县供销社进一步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县供销联社按照各基层供销社及社属企业的经营环境,资源优势实行了一社一策和一社多策的改革形式,精简分流部分富余人员,重新充实配齐了各基层社领导班子,对县公司、基层社所属门店实行抽资租赁和集体承包经营,对原依据“保息分红”政策吸收的社员股金,职工内部股,根据来源及期限,进行清理整顿。同时按照“政社分开,社企分开”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县社积极转变职能,设立内部机构,明确县社作为出资人和企业作为法人实体的财产权利和责任。并按省政府(1997)131号《关于依托供销社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社的通知》精神,对成立农村专业合作社进行了初步摸底及动员。在深化体制改革的同时,县供销联社立足本县资源优势,围绕发展专业合作社目标,在冶力关兴办了生猪养殖基地和花岗岩板材加工厂,开拓了新的经营门路。
  2000年后,县供销社继续转变职能,完善社属企业改革,努力转换企业经营机制。2001年县人民政府以潭政发(2001)05号批复县供销社与县农副公司分离。分离后的县供销社负责对全县供销系统行使“指导、协调、监督、服务”职能,行使本级社会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监管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县供销联社8名管理人员工资列入县财政预算,全额拨付,逐步理顺了供销社与社属企业的关系,职能得以分开。各基层供销社及县社属企业强化内部管理,扩大了农副产品收购及销售。是年,冶力关生猪养殖基地和花岗岩板材加工厂因旅游城镇规划而拆迁停办。2004年,根据省供销社、省工商局联发(2003)84号《关于规范和加强农村专业合作社建设的通知》精神,依托县供销联社相继成立了城关供销社长川中药材种植加工、城关供销社长川苜蓿草种植、城关供销社千家寨苜蓿草种植和店子供销社戚旗中药材种植加工4个专业合作社,入股资金由县社启动资金和农户资金组成。同时,结合全县国有企业改革,县供销系统根据州政发(2002)114号和县委办发(2003)102号文件精神,制定岀《进一步深化县供销社改革实施方案》,临潭县企业改革办公室以(2004)41号文作了批复。在改制实施中进行了资产变现、职工身份置换,采取资产重组兼并,重新组建了新的股份制经济组织。至2006年,全县供销系统有136名职工全员置换身份,解除劳动关系。罐头厂并入清真肉联厂后与甘肃省首曲生态食品有限公司进行了联营,贸易货栈和城关供销社并入县农副公司,骨粉厂、榨油厂合并更名为县粮油饲料加工厂,店子供销社并入新城供销社。至此,临潭县供销系统有新城、冶力关、王旗3个基层供销社及县农副公司、首曲公司临潭清真肉联加工厂、县粮油饲料加工厂、侨联中心4个社属企业。
  第三节物资体制改革
  临潭县物资公司属全民所有制小型流通企业,与临潭县物资局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主要以水泥、钢材、木材等物资购销为主。国家实行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双轨制”以后,临潭县物资公司转变经营体制,企业自主权得到扩大,在计划内物资不能满足县内供应时,县物资部门在物资流通领域自行组织购进,满足社会需求。
  1991年以来,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不断出台,市场多元化格局更趋突出,国有物资市场占有份额进一步萎缩,市场竞争更加激烈,由于受个体零售业、私营业的冲击,从1993年开始临潭县物资公司出现连续亏损,效益下滑。1997年,公司经营场地搬迁,库存物资偿还部分债务,周转资金缺乏;1998年,企业终止经营,公司证照注销,随后大部分职工陆续调离。
  2002年,临潭县政府机构改革(县委办发[2002]27号),将转为经济实体的原临潭县物资局行政管理职能划入临潭县经济贸易委员会。
  2003年后,随着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的推进,县物资公司根据“先改制、先安置、先重组、后破产”的思路,深化产权制度改革。通过有效资产变现,全员职工身份置换,进行了改革安置。2005年10月23日县法院以(2005)潭民二特字第02号民事裁定书宣告临潭县物资公司破产还债,并以(2005)潭民二破字第02号终结破产程序。

知识出处

临潭县志

《临潭县志》

出版者:甘肃人民出版社

《临潭县志(1991-2006)》做到了把握原则、客观真实,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遵循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秉笔直书,客观记载,突出了详近略远,着重反映了1991至2006的16年中取得的突出成就,脉络清楚,重点突出,有鲜明的时代特征。篇目有所创新,突出了地域和资源特点,彰显地方文化,突出地方特色,使志书具备了很强的资料性、科学性、可读性和学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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