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七 商业供销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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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临潭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620020220000559
颗粒名称: 卷十七 商业供销
分类号: F717.2
页数: 21
页码: 297-317
摘要: 20世纪90年代,临潭县加快商业体制改革步伐,国有商业系统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积极深化改革,以企业扭亏增盈为目标,增强企业活力为中心,开拓发展,提高效益,在进一步完善租赁、承包经营责任制的基础上,实行了“四放开”(经营开放、价格开放、分配开放、用工开放)、国有民营、组建有限责任公司及剥离分立等多种改革形式,使商业体制改革在短期内取得了较好的成效,逐步形成了政企职责分开,两权(所有权与经营权)适当分离,产权关系清晰,法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既有活力,又有约束的企业组织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
关键词: 临潭县 商业供销

内容

第一章体制改革
  第一节商业体制改革
  20世纪90年代,临潭县加快商业体制改革步伐,国有商业系统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积极深化改革,以企业扭亏增盈为目标,增强企业活力为中心,开拓发展,提高效益,在进一步完善租赁、承包经营责任制的基础上,实行了“四放开”(经营开放、价格开放、分配开放、用工开放)、国有民营、组建有限责任公司及剥离分立等多种改革形式,使商业体制改革在短期内取得了较好的成效,逐步形成了政企职责分开,两权(所有权与经营权)适当分离,产权关系清晰,法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既有活力,又有约束的企业组织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
  2000年后,在经济全球化和科技进步不断加快的形势下,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临潭县商业企业改革实行了政企职责彻底分开,政府行政工作职能不断转变,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进一步建立健全。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的全县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全面推进,多数国有商业企业通过产权转让,兼并及破产等改革形式,退出了国有经济序列,转为民营经济,逐步建立起“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商业体制改革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一、国有商业企业改革
  1990年是临潭县国有商业企业第一轮承包的最后一年,也是全县市场疲软,处于低谷的时期。为继续保持企业改革政策的稳定性,在治理整顿中完善和发展,根据全州经济体制改革及企业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和县经济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临潭县国营企业和新一轮承包经营工作的安排意见》(潭改组字[1990]001号)文件,结合各公司的实际情况,坚持多数稳定,个别调整的原则,选举、确定了新一轮承包企业主、副承包人和经营基数。
  1991年元月,县经计委、县商业局等企业体改及主管部门与纳入第二轮承包经营的县民贸公司、新城批发商店、服务公司、食品公司、糖烟酒公司、县煤炭公司、医药公司7户企业签约了承包经营合同。这次承包一定三年,一律实行国家所有、集体或个人独立经营,包死基数,确保按月上交,工资浮动,下不保底、上不封顶。承包经营后,各公司普遍建立了风险抵押机制,实行了风险抵押制度,并以《企业法》、《承包条例》和《承包实施意见》为依据,制定了企业深化内部改革方案,加强了基础管理,进一步完善了承包经营责任制。其中:新城批发商店为了深化企业改革,完善承包经营责任制使企业摆脱困境,制定了内部联销计酬的办法,解决了大库商品积压和内部工作松散的问题。食品公司、民贸公司、饮食服务公司等企业在完善各项经济责任制的基础上,大力推销积压商品,清理回收欠款及加强商品收购等多种形式的挖潜、增收工作。商业企业效益逐步有所提高,亏损企业的亏损状况逐步改变。
  1992年,贯彻落实省政府(1991)126号、129号两个文件精神,根据县体改领导小组安排,在县糖业烟酒公司、县食品公司实行了以经营、价格、分配、用工为主要内容的“四放开”改革试点工作。是年,县医药公司为提高企业效益,充分调动企业职工的积极性,提出了公司深化改革、打破“三铁”(铁饭碗、铁交椅、铁工资)、扭转亏损的意见。
  1993年,在进一步完善租赁、承包及“四放开”等多种改革形式的基础上,县人民政府以潭政发(1993)25号文件,批转县商业局《关于临潭县国有小型商业企业实行国有民营改革方案(试行)》,部分商业企业(门店、柜组)均实行了国有民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各类市场的进一步放开搞活,商业企业由于受外部环境的冲击和影响,新的增支因素及银行贷款利率的提高,以及政策上的不完备、不配套,诱发了企业增效的短期行为,大多商业企业效益开始下滑,亏损增加。
  1998年根据《甘南州城镇企业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试行办法》,国有商业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1998)17号、40号文件,从产权制度改革入手,进行了深化改革。其中以股份制方式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县民贸公司、新城批发商店(更名为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饮食服务公司、糖烟酒公司;以剥离分立方式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县煤炭公司、县医药公司;县食品公司以租赁经营方式进行了改制。改制后企业效益保持了平稳增长。
  2003年10月,临潭县委、县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工作的意见》(县委办发[2003]102号)文件,全县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全面推进,国有商业企业按照“动产权、转机制、变身份、增效益”的思路,坚持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以企业产权转让,国有资产退出竞争性行业为主要形式一步到位,使国有企业逐步实现民有民营化,进行彻底的产权制度改革。全县纳入改制的国有商业企业共有7户,2004年各企业按改革实施方案进行了改制实施。其中:县民贸有限责任公司、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糖烟酒有限责任公司、食品公司等4户企业通过有效资产变现,安置职工及承担原有债务的基础上将公司产权以零资产转让于原企业法人。县饮食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医药有限责任公司3户企业以土地资产变现、妥善安置职工后,于2005年10月23日县法院以(2005)潭民二特字第01号、03号、04号分别宣告县煤炭有限责任公司、饮食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医药有限责任公司政策性破产还债,并以(2005)潭民二破字第01号、03号、04号终结破产程序。至此,临潭县国有商业企业通过产权转让、破产等改革形式退出了国有经济序列,大多数存续企业改革后转为民营企业,初步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
  二、石油、盐业、酒类及烟草企业改革
  临潭县石油公司原有城关加油站、新城加油站。主要人事由州石油公司管理。1991年,根据市场需求增设了冶力关加油站。1993年国家全面放开成品油市场后,成品油市场竞争进入一种无序状态。主要是石油公司系统以外的社会加油站违规经营,非配置油品的倒贩行为及无照经营的社会网点增多,加之县石油公司内部管理松散,人员超编,效益下滑,经营举步维艰。2000年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及中石油甘肃公司体制改革安排,撤销了临潭县级石油公司法人实体,主要业务由州石油公司直接管理,同时在改革中将原石油公司富余人员进行了妥善安置(工龄买断、解除劳动关系7人)。原临潭县石油公司撤销后,更名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甘南销售分公司临潭加油总站(临潭片区),并按照省、州公司安排,增设了临潭县环城加油站,该站是临潭片区库容最大、品种最全,综合管理最好的加油站。2006年又重新改建了城关、冶力关加油站,保证了加油站规范化管理。
  临潭县盐业专营公司的前身是成立于1992年的临潭县商业局盐务管理站。1999年8月,临潭县人民政府以潭政发(1999)73号文批转了县理顺盐业管理体制组建盐业专营公司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理顺临潭县盐业管理体制分设组建盐业专营公司的实施方案》。成立的盐业专营公司是将糖业烟酒有限责任公司、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中从事盐业经营的人员和部分国有资产分离出来组建而成。随后根据省政府和全省盐业工作会议要求,按照“盐业经营管理体制实行专营管理与食盐经销一体化”的精神,于2000年6月13日上划省盐务局,省盐业集团公司统一管理,对公司的购、销、存、人、财、物实行“统一领导,三级管理”。上划后公司更名为甘肃省盐业集团临潭县盐业有限责任公司(盐务管理局),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2006年9月,公司又更名为中盐甘肃盐业集团临潭县盐业有限责任公司(盐务管理局)。
  2001年,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规范烟草市场流通体系,于11月28日成立了临潭县烟草专卖局(烟草公司)。2003年4月1日,县人民政府以潭政发(2003)108号文下发了糖烟酒有限责任公司与县烟草公司分体经营的批复。分设后县烟草专卖局(公司)负责全县烟草专卖专营工作,治理整顿全县烟草市场,打击假冒伪劣走私和非法流入的烟草制品,建立健全新的烟草销售网络。2006年,根据 《甘肃省卷烟销售网络建设整体推进及全面提升实施方案》(甘烟销[2006]3号)精神,临潭县烟草公司进行了全员职工身份置换,补缴“两金”等改制工作,妥善安置了职工,为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做好上划工作奠定了基础。
  三、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1991年,临潭县国有商业系统除县石油公司外有7个县级公司,其中:商业企业5户,即县民贸公司、新城批发商店、饮食服务公司、食品公司、糖烟酒公司,均隶属临潭县商业局管理,食品公司和糖烟酒公司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煤炭、医药商业企业2户,即县煤炭公司、医药公司,均归口临潭县计划经济委员会管理。1990年为加强盐政管理,整顿市场,县人民政府以潭政发(1992)36号文成立了临潭县商业局盐务管理站。1998年,随着国企改革的推进,大多数国有商业企业组建为有限责任公司,其中新城批发商店通过剥离分立的改革方式脱离民贸公司组建为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隶属县商业局。1999年,临潭县盐业专营公司成立,随后于2000年6月盐业专营公司上划省盐务局、省盐业集团公司统一管理。是年,临潭县石油公司被撤销了县级公司法人实体,并进行了减员改革。2001年成立了临潭县烟草专卖局(烟草公司),与糖烟酒有限责任公司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
  2002年7月,临潭县委、县政府印发《临潭县县级党政机关机构改革和人员编制精简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县委发[2002]27号),临潭县经济计划委员会分设为发展计划委员会和经济贸易委员会,撤销临潭县商业局,将行政管理职能划入临潭县经济贸易委员会。同时,原医药、煤炭企业隶属关系归口经贸委。2003年,临潭县糖烟酒有限责任公司与临潭县烟草专卖局(公司)进行了机构分设。是年,临潭县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全面推进,国有商业系统7户企业通过产权改革,退出了国有经济序列。
  2005年3月,临潭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临潭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县委办发[2005]8号),设立了临潭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与县经济贸易委员会合署办公。2006年临潭县经济贸易委员会(县政府国资委)有干部职工9人,其中党支部书记1人、主任1人、副主任2人,职工5人,内设一室三股(办公室,经济综合股、生产流通股、国资股)。
  临潭县国有商业企业第二轮承包工作汇总表2002年至2004年临潭县国有商业企业改革基本情况表1997年至1998年临潭县国有商业企业改革汇总表第二节供销体制改革
  临潭县供销系统有城关、新城、店子、王旗、冶力关5个基层供销社及清真肉食品联合加工厂、骨粉厂、榨油厂、罐头厂、贸易货栈、侨联中心6个社属企业和1个县级公司,即县农副公司(与县供销社一套人马)。经营网点36处,遍布全县19个乡(镇),分销店23处,有职工221人。全社总占地面积61824平方米,营业面积11504平方米,企业总资产1522.1万元,总负债1384.4万元。
  1991年,县供销联社对基层供销社进行了整顿。1992年全系统5个基层供销社23个分销店、34个门市部及收购站进行承包和“四放开”经营,4个基层供销社在连续亏损的情况下均当年实现扭亏为盈。从1993年开始,全供销系统因企业遗留问题繁多,企业包袱沉重,经营状况略显下降趋势,大多数县社属企业、基层社处于微亏、微利阶段。至1996年,进一步深化供销体制改革,加强内部管理,完善系统内部承包经营责任制,在企业用工制度上,积极推行了全员劳动合同制。与此同时,开拓农村市场,扩大农副产品收购,经营效益连续三年保持了平稳增长。1998年,遵照县政府潭政发(1998)40号文件和州企业管理小组批转州供销社《关于进一步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实施意见》,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深化临潭县供销合作社改革实施方案》,拟定下发了《关于大力兴办专业合作社的决定》(潭供销联社办字[1998]104号)。1999年根据州政发(1999)78号和潭政发(1999)114号《关于县供销社进一步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县供销联社按照各基层供销社及社属企业的经营环境,资源优势实行了一社一策和一社多策的改革形式,精简分流部分富余人员,重新充实配齐了各基层社领导班子,对县公司、基层社所属门店实行抽资租赁和集体承包经营,对原依据“保息分红”政策吸收的社员股金,职工内部股,根据来源及期限,进行清理整顿。同时按照“政社分开,社企分开”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县社积极转变职能,设立内部机构,明确县社作为出资人和企业作为法人实体的财产权利和责任。并按省政府(1997)131号《关于依托供销社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社的通知》精神,对成立农村专业合作社进行了初步摸底及动员。在深化体制改革的同时,县供销联社立足本县资源优势,围绕发展专业合作社目标,在冶力关兴办了生猪养殖基地和花岗岩板材加工厂,开拓了新的经营门路。
  2000年后,县供销社继续转变职能,完善社属企业改革,努力转换企业经营机制。2001年县人民政府以潭政发(2001)05号批复县供销社与县农副公司分离。分离后的县供销社负责对全县供销系统行使“指导、协调、监督、服务”职能,行使本级社会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监管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县供销联社8名管理人员工资列入县财政预算,全额拨付,逐步理顺了供销社与社属企业的关系,职能得以分开。各基层供销社及县社属企业强化内部管理,扩大了农副产品收购及销售。是年,冶力关生猪养殖基地和花岗岩板材加工厂因旅游城镇规划而拆迁停办。2004年,根据省供销社、省工商局联发(2003)84号《关于规范和加强农村专业合作社建设的通知》精神,依托县供销联社相继成立了城关供销社长川中药材种植加工、城关供销社长川苜蓿草种植、城关供销社千家寨苜蓿草种植和店子供销社戚旗中药材种植加工4个专业合作社,入股资金由县社启动资金和农户资金组成。同时,结合全县国有企业改革,县供销系统根据州政发(2002)114号和县委办发(2003)102号文件精神,制定岀《进一步深化县供销社改革实施方案》,临潭县企业改革办公室以(2004)41号文作了批复。在改制实施中进行了资产变现、职工身份置换,采取资产重组兼并,重新组建了新的股份制经济组织。至2006年,全县供销系统有136名职工全员置换身份,解除劳动关系。罐头厂并入清真肉联厂后与甘肃省首曲生态食品有限公司进行了联营,贸易货栈和城关供销社并入县农副公司,骨粉厂、榨油厂合并更名为县粮油饲料加工厂,店子供销社并入新城供销社。至此,临潭县供销系统有新城、冶力关、王旗3个基层供销社及县农副公司、首曲公司临潭清真肉联加工厂、县粮油饲料加工厂、侨联中心4个社属企业。
  第三节物资体制改革
  临潭县物资公司属全民所有制小型流通企业,与临潭县物资局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主要以水泥、钢材、木材等物资购销为主。国家实行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双轨制”以后,临潭县物资公司转变经营体制,企业自主权得到扩大,在计划内物资不能满足县内供应时,县物资部门在物资流通领域自行组织购进,满足社会需求。
  1991年以来,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不断出台,市场多元化格局更趋突出,国有物资市场占有份额进一步萎缩,市场竞争更加激烈,由于受个体零售业、私营业的冲击,从1993年开始临潭县物资公司出现连续亏损,效益下滑。1997年,公司经营场地搬迁,库存物资偿还部分债务,周转资金缺乏;1998年,企业终止经营,公司证照注销,随后大部分职工陆续调离。
  2002年,临潭县政府机构改革(县委办发[2002]27号),将转为经济实体的原临潭县物资局行政管理职能划入临潭县经济贸易委员会。
  2003年后,随着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的推进,县物资公司根据“先改制、先安置、先重组、后破产”的思路,深化产权制度改革。通过有效资产变现,全员职工身份置换,进行了改革安置。2005年10月23日县法院以(2005)潭民二特字第02号民事裁定书宣告临潭县物资公司破产还债,并以(2005)潭民二破字第02号终结破产程序。
  第二章经营管理
  第一节国营
  20世纪90年代初,临潭县国营商业系统受国家经济政策调整影响,多数县属商业企业发生不同程度亏损,给企业的生产经营带来较大的压力。
  1991年,国营商业5个县级公司(含新城批发商店)在二轮承包中共承包门店(门市部)22个,承包人75名,承包经营资金148.55万元。各公司为完善承包经营责任制,均制定了深化内部改革方案,基层门市部(门店)实行了改、转、租、包多种经营改革方式,有的公司在内部承包确有困难时,实行了岗位责任制,有的定了经营指标,新城批发商店以工效挂钩的方式,在内部实行了联销计酬的办法,初见成效。与此同时,为使商业各公司积极参与市场竞争,强化内部管理,扩大销售,促进经营,提高效益,力争短期内摆脱经营困境,扭转亏损的被动局面,县人民政府以潭政发(1991)015号文件批转了县商业局《关于扩大销售降低费用迅速扭转亏损的意见》的通知,5月份又发出了开展“质量、品种、效益年”活动的通知,提出了六条具体工作意见和七项奋斗目标。企业在贯彻落实“四清”(清商品、清资金、清悬案、清账目)工作的同时,整顿市场,扩大销售,加强资金管理,清理库存,处理积压商品。是年,县属国营商业5公司总销售完成396.3万元,较上年增长9%。
  1993年后,商业企业在历史“包袱”沉重、经营资金缺乏、市场竞争激烈的状况下,以深化改革为动力,实现扭亏增盈为目标,开拓经营,扩大销售,加强管理。认真贯彻潭政发(1993)25号《临潭县人民政府批转县商业局关于全县国有小型商业企业实行国有民营方案的通知》,公司各门市部(门店)均实行国有民营改革,部分门店实行了承包、租赁,部分柜台实行了百元含量责任制。企业制度建设得到加强,县民贸公司、糖烟酒公司、批发商店等企业整理制定了公司管理制度,管理水平得以提高。并在资金紧张的情况下,各公司狠抓商品购销工作,其中:食品公司坚持屠宰季节在郎木寺、玛曲等地设点收购、屠宰,解决了县内肉源问题。至1997年,5年共收购屠宰牛、羊肉294吨(仅1997年收购105吨),新增加海鲜产品、鸡、冷冻产品等经营品种,在岷县、新城、冶力关增设销售网点3处,加强同省食品公司的业务联系。糖烟酒公司与滨河酒厂、榆中烟厂加强联系,开展滨河系列酒及”甘”字牌水烟的”总经销”业务,引进商品资金15万元,新增设批发网点2处。饮食服务公司为皇台酒厂开展“总代理”业务,引进商品资金6万元。民贸公司、新城批发商店清理库存积压商品,企业的经营活力逐步萌动复苏。从1993年至1997年,国营商业五公司累计实现商品销售总额2740万元,其中公司批发零售总额完成888万元,”国有民营”销售额完成1852万元,累计亏损221.5万元。商业各公司在内、外部条件差,市场竞争激烈的情况下,做了一定工作,但扭亏幅度不大,主要是县内市场疲软,购买力增长缓慢,税收及信贷政策对商业亏损企业支持力度弱,“国有民营”门店的管理难度大,抽回铺底资金困难,个别门店无经营能力,形成新的损失,再加之企业本身“包袱”沉重,使得企业经营效益差,几年来,只解决了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的吃饭问题,对国家的贡献较小。从1997年开始,为扭转亏损的局面,确保商业工作得到延续和发展,在企业改制、改组和技术改造的同时,各公司加强业务经营管理,强化市场营销,民贸公司、食品公司、新城批发商店、糖烟酒公司等企业采取“大篷车”形式赶场赴会,处理库存积压和残次商品;加强资金管理,盘活存量资产,主动与厂家寻求合作、联合,开展总代理、总经销;加强财务管理,开展增收节支,建立和完善扭亏目标责任制。
  1999年至2001年,民贸公司、商贸公司建成综合营业楼,逐步强化了企业竞争实力。国营商业企业自1998年改制后,经营机制有了较大的转变,职工积极性进一步提高,但是改制企业入股资金较小,银行债务沉重,企业经营困难,多数商业公司受体制、资金、管理、环境等因素的制约,效益不景气,经营亏损仍没有得到有效遏制。2003年,随着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的推进,商业五公司通过产权转让、破产等改制形式,彻底转换了经营体制。民贸有限责任公司、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糖烟酒有限责任公司、食品公司通过零资产转让转为民营经济,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初步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饮食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全员职工身份置换后于2005年进行了破产。
  临潭县煤炭公司原隶属县计委,经营商品以块煤和型煤为主,公司下设两场一厂(城关煤场、新城煤场、蜂窝煤加工厂),主要负责本县群众和县级机关单位的生活用煤以及部分工业企业的生产用煤。生产用煤实行市场价,生活用煤实行市场价格补贴制度,凭证供给,每户每年供给250公斤,每吨68元。1991年公司实行了承包经营责任制,1992年取消了煤炭价格补贴制度,煤炭供给均按议价销售,每吨销售价格为220元。在二轮承包期间临潭县煤炭公司经营情况:1991年完成销售收入57.54万元,实现利润2.47万元;1992年完成销售收入76万元,实现利润2.78万元;1993年完成销售收入84.63万元,实现利润1.05万元。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煤炭市场的放开搞活,公司自1994年后,因煤炭市场受到个体运输户及煤炭经营者的严重冲击,在税收、吨煤价格核算上无法与个体户竞争,致使公司经济效益下滑,亏损逐年增大,1995年公司销售收入40.5万元,利润-19.8万元;1996年销售35.3万元,利润-9.7万元;1997年销售29.4万元,利润-16.6万元;至1998年累计亏损61.6万元。1998年公司有在职职工30人,退休人员4人,遗属3人,下设4个经营网点(城关煤场、蜂窝煤加工厂、新城煤场、蜂窝煤加工厂),资产总额58.2万元,负债总额84.1万元,企业处于资不抵债的边缘和半停产状态。为使企业真正转换经营机制,强化内部管理,公司采取剥离分立的改革方式,通过职工募股组建为临潭县煤炭经销有限责任公司。改制后公司经营以型煤的生产和销售及节能炉具的推销为主,新增设高压洗车场一处,加强经营管理,积极参与市场竞争,对公司内部各门点(经营网点)进行了承包和租赁,制定了劳效挂钩、劳资挂钩的工资分配制度,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企业得以延续和发展。但是这次改制只实现了短期的营利,随后的几年,企业仍处于亏损状态。2003年,根据省、州有关企业改革政策,临潭县煤炭经销有限责任公司确定了全员置换职工身份,解除劳动关系,现有资产包括土地全部由县政府收回,原公司随即进行破产的改制形式。是年,公司有在册职工23人,退休5人,遗属7人,资产总额68万元,负债总额112万元。2004年公司23名职工全部解除劳动关系,发放置换金47.9万元,发放遗属生活费19.46万元,补缴“两金”29.93万元,2005年公司依法破产。
  临潭县医药公司是以批发、调拨、零售及收购地产中药材为主的商贸经营企业。1991年公司实行新一轮承包经营责任制,承包期限4年(1991年至1994年),在承包期间公司健全完善内部经济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落实公司制定下发深化改革打破"三铁”扭转亏损的意见,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国家体制的转轨及产业政策的变化,药品行业实行招标采购,企业受个体药品零售门店的冲击影响,加之药品成本高、销路不畅、资金回笼困难,使企业连年亏损,职工工资无法正常发放。1997年,临潭县医药公司实行保留母体,重组子体的改制形式,在县政府的指导、督促下,由县卫生局牵头,第二人民医院作为发起人,由原医药公司、第一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参加入股组建为临潭县医药有限责任公司。组建时三家医院各入法人股股金10万元,共计30万元。公司组建后,建立健全了各项管理制度,制定了岗位责任制,利用入股资金,积极组织货源,开展药品赊欠业务,抓药品购进,开展医药市场整顿工作。是年,公司完成销售总额104万元,实现利润4.8万元,上缴税金5.8万元,偿还了部分债务,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企业在短短的二三年内产生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2000年,随着国家对药品政策的调整,卫生行政部门对药品监督的职能被削弱,直至取消,三家县级医院也陆续抽走了入股资金,致使流动资金短缺,公司效益下滑,企业营运几乎停滞,负债面大,已处于资不抵债的地步。2003年,临潭县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依据省、州改革政策,在县企改办的指导安排下开始深化产权改革。2004年公司36名职工全员身份置换,解除劳动关系,发放置换费73万元,补缴"两金”15.48万元,补发退休人员建房补助费、高寒费及其他费用52.9万元。2005年公司依法破产。
  第二节集体
  临潭县集体商业原以合作商店和合作小组为主要形式,经营管理方式实行统一核算,共负盈亏。
  1991年,全县原有的大多数合作店组已分散由个人经营,县内仅存合作商店I个,新增综合贸易商店1个。与此同时,各行政、企事业单位相继开办了一些由待业青年、家属、社会闲散人员、残疾人员组成的集体性商业和个体户联办开设的副食、百货、建材、家用电器维修等各种门店及旅社、饭馆、理发等集体性商业。其中临潭县合作商店(行政隶属县商业局)下设副食门市部、五金门市部、文具百货门市部、理发社一部和理发社二部5个营业网点,从业人员18人;综合贸易商店下设门市部2个,从业人员7人,经营效益较好。1993年后,随着市场的进一步放开搞活及商业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县合作商店及部分行政、企事业单位开办和个体户联办的集体性商业因管理落后、人员过多、费用开支大等因素影响,逐步分开散伙,有的分散由个人经营,有的门店因县城规划拆迁停办。随后大多数集体商业网点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逐步演变为个体或个体合伙、联营的私营企业,在经营管理中均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然而在长期经营发展中,这些企业实为私营但挂靠集体企业牌子一直未作变更。2003年至2004年,根据州经贸委发(2003)022号文件精神,县经贸委、工商局、财政局、审计局、乡企局等部门联合对全县“红帽子”集体企业进行了产权界定和变更。其中合作商店、城关贸易货栈门市部等14户集体商业企业通过产权界定和变更,正式注册登记为私营和个体企业,暂保留集体商业企业2户,吊销、注销2户。
  第三节个体私营
  1991年以来,临潭县个体经济得以较快的恢复和发展,私营经济萌发成长。大多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生产经营水平较以往有所提高,经营范围、经营方式和手段都有很大改观。1994年全县有个体工商户1646户,私营企业3户,个体私营企业完成消费品零售额1185万元,占同期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46.36%;纳税65万元,占同期财政收入的37.2%。全县个体工商户及私营企业行业分类有:工业、手工业、运输业、建筑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等十多个行业。
  从1995年开始全县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因受主客观因素制约增长缓慢,主要是大多个体私营户经营观念陈旧,管理方式落后,大部分个体工商户自身素质不高,相当一部分经营户不懂技术,不会经营管理。在技术上舍不得投资金、投人力、投时间,因而一些加工业、饮食业技艺上不去,生产经营质量差,影响自我完善、自我发展,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全县个体私营经济发展。2000年后,县委、县政府根据县情,把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作为经济工作的重点来抓,因地制宜,先后规划建设了城关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小区,新城乡镇企业发展小区和冶力关旅游资源开发小区,制定了《临潭县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优惠政策》(潭政发[2001]100号)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决定》(潭县委发[2002]26号)等优惠政策,为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提供了一定的硬件环境和政策环境,多数个体私营户抢抓机遇,转变经营观念,改变管理方式,扩大经营规模,为搞活全县经济,发展商品生产,繁荣城乡市场,方便群众生活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特别是通过招商引资、政府扶持,一批私营企业,如硅铁厂、县顺达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新城华新现代畜牧业公司、嘉福电力公司等在临潭投资兴业,得到了较快发展。2006年,全县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有1215户,从业人员2430人,注册资金2125万元;私营企业34户,从业人员410人,注册资金12130万元;非公有制经济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000万元,占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78.1%;上缴税金1099万元,占全县财政收入的55%。
  第四节农村合作经济
  多年来,临潭县供销联社以服务三农(农业、农村、农民)为宗旨,以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社为目标,深化体制改革,加强经营管理,积极开拓农村市场,大力调整产业结构,在农资的供应及促进农民增产、增收方面充分发挥了农村商贸流通主力作用。在十几年发展中,县供销联社已成为全方位为广大农民群众和社会公众服务的组织。
  1991年,县供销社为走出效益低谷,摆脱经营困境,强化经营管理,开拓农村市场,狠抓化肥、农药、农膜等农资专营。1991年农资专营创历史最好水平,销售额达160万元,并贯彻省供销联社”科技兴农及综合服务经验交流会议”精神,县公司建立生产资料服务中心,新城社成立了 “庄稼医院”。为扩大销售,复活资金,对工业品采取联购代销,开展商品余缺调剂和削价处理积压商品;对农副产品采取分购联销。结合 “质量、品种、效益”年活动,对基层社整顿检査,调整加强了5个基层供销社领导班子。是年,全县供销系统共实现销售收入362.4万元、利润2.2万元、税金2.3万元。
  1992年,全供销系统所属门店在实行承包和“四放开”经营改革的同时,加强管理,扩大购销,4个基层供销社在连续亏损的情况下均当年实现扭亏为盈。从1993年开始县供销联社因遗留问题繁多,经营效益不佳。至1996年,县联社按照省社“抓管理、搞建制、练内功”的要求,继续强化经营管理,扩大农副产品收购,在注重制度建设上,从成本、费用入手加强业务核算,进一步完善了以集体承包为主的多种经营承包责任制。在用工制度上积极推行了全员劳动合同制。工业品经营和农资专营商品继续实行联购分销,其中农膜经营按县政府“温饱工程”要求完成2.32万亩地膜覆盖任务。农副产品经营实行分购联销。实行“双联制”(联购分销、分购联销)后,全供销系统经营效益有所回升。
  1998年,在深化体制改革,加强经营管理的同时,扩展了经营业务。根据省政府《关于依托供销社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社的通知》(甘政发[1997]131号)精神,县供销联社下发了《关于大力兴办农村专业合作社的决定》(潭供销联社办字[1998]104号),把发展专业合作社作为办成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突破口,广开渠道,充分发挥农民合作组织和龙头骨干企业作用,筹措建设资金,于1999年兴办了冶力关生猪养殖基地和花岗岩板材加工厂,后因县旅游城镇规划拆迁停办。
  2000年后,随着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县供销联社紧抓机遇,以扭亏增盈为目标,进_步深化体制改革,强化为农服务体系,大力参与农业产业化建设,根据省社印发《农村专业合作社指导办法》和省供销社、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发(2003)84号《关于规范和加强农村专业合作社建设的通知》要求。围绕“三农”服务的办社宗旨,按照“自愿、互利、平等、民主”和“民有、民管、民享”的原则,于2004年经工商行政部门登记注册正式挂牌成立了城关供销社长川中药材种植加工、城关供销社长川苜蓿草种植、城关供销社千家寨苜蓿草种植、店子供销社戚旗中药材种植加工4个专业合作社,注册资金11.1万元,入社农户46户,县社投入启动资金2.2万元,社员入股资金9.5万元。专业合作社社址设在村委会,社长均由村支部书记、副书记兼任,均制定了专业合作社章程和一系列管理制度,充分体现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服务、自我管理”的合作经济组织。
  与此同时,县供销系统结合全县国有企业改制,深化产权改革,加强经营管理、农副产品收购和农资供应。截至2006年,大多数职工全员身份置换,基层社及县社属企业通过资产重组、兼并等,组建了新的股份制经济组织,经营体制和经营机制有所转变,经营状况逐步好转。是年,全系统商品零售额完成667万元,农副产品收购完成82万元,利润持平;购销化肥共2900吨、农膜5吨、农药5吨。
  临潭县供销联社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社一览表
  第五节商城建设与管理
  从1991年开始,县上先后发展修建了城关新桥市场、新城牲畜及仔猪市场,洮州商城和冶力关商贸城,使市场体系初具规模。
  临潭县洮州商城修建于1999年7月,2000年8月竣工开业。商城总投资680万元,总占地面积9134平方米,建筑面积8307.68平方米,拥有北楼、南楼、东楼、西楼及一层双面铺面446间。为了加强对洮州商城的管理,县上于2001年成立了“洮州商城管理委员会”,制定出台了《临潭县洮州商城优惠政策》。为加强对个体工商户的规范管理,制定了商城各项规章管理制度,使商城的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正常化。同时,为充分调动经营人员的思想积极性,先后成立了洮州商城党支部、团支部、工会委员会、妇女委员会,有力地促进了基层组织建设。至2006年,商城内有168户350余人从事经营活动,内设家用电器、日用百货、针织棉纺、服装鞋帽、饮食服务、农副产品、建筑材料等7个区,并兼营服装、皮衣、窗帘、金银首饰加工及暖气安装等项服务,年实现销售额2720万元,上缴税费32万元,从业人员年均纯收入6000余元。同时,商城党支部从个体户中发展党员10名、团员7名、工会会员14名、妇女委员12名、管理协会会员18人,管理队伍的不断发展壮大,为更好地管理商城提供了组织保证。
  其他各类专业市场自建设及发展以来,因市场布局不规范、不合理,经营环境条件较差,管理方式滞后。
  另有有市无固定场地的马路市场,如瓜果蔬菜、肉食品及牲畜交易市场等在县内发展较为普遍,尤其在集市贸易期间,因无固定经营场所,多数商贩以街为市,从事经营及交易活动,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全县商贸流通及市场繁荣发展。
  第三章商业门类
  第一节生产资料购销
  一、石油、煤炭
  石油产品经销主体临潭县石油公司(省属企业),公司主要经营品种有汽油、柴油、煤油、润滑油等,原经营高价、议价油品,至1993年各种油品均议价经营,当年油品销售总量898吨,其中:汽油470吨、煤油151吨、柴油250吨、润滑油27吨。公司下设城关、新城、冶力关加油站。随着国家全面放开成品油市场后,成品油市场竞争(各加油站竞争)进入一种无序状态,公司零售经营效益下降,主要是石油公司系统以外的社会加油站违规经营成品油,非配置油品的倒贩行为及无证照经营的社会网点增多,严重冲击了石油公司零售经营。从1994年开始县人民政府配合省、州石油公司进行市场整顿,取缔、规范社会加油站经营活动,开展新建、收购、改造终端网络工作(加油站建设),1998年临潭县石油公司收购上卓梁加油站(2001年由于公路占用而关停拆除)。2000年中石油甘肃公司深化体制改革,原临潭县石油公司县级法人实体予以撤销,公司7名职工买断工龄,解除劳动关系,原公司更名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甘南销售分公司临潭县加油总站(临潭县销售片区)。是年增设了临潭县环城加油站,2006年改建了城关、冶力关加油站。至此,石油公司临潭县加油总站经营成品油的网点有城关大坡桥、城关环城路、新城、冶力关4个加油站,有职工16人(正式工6人,聘用工10人),加油站人、财、物由省、州石油公司直接管理。
  原本县煤炭行业经营主体为临潭县煤炭经销公司,公司下设二场一厂(城关煤场、蜂窝煤加工厂、新城煤场),专营块煤和型煤,主要负责供应全县群众和县级机关单位的生活用煤以及部分工业生产企业的生产用煤。生产用煤实行市场价,供应品种沫煤,生活用煤实行煤炭价格补贴制度。1990年煤炭价格补贴制度取消后,煤炭供给均按议价销售,每吨销售价格220元。自1993年以来,煤炭市场放开搞活,个体运输户及煤炭经营户相继增多,受此影响,县煤炭公司连续亏损,效益下降,1998年公司进行了股份制改造,改制后公司利用入股资金从事煤炭购销业务,但仅仅只能维持企业职工的工资发放。2003年后,公司进一步深化改革,全员职工身份置换,鉴于公司资不抵债的状况,进行了破产改制。至此,县内居民取暖、生产及群众生活用煤通过个体运输户及煤炭购销户供应,满足社会需求。2006年全县经营煤炭的经营户达30家,年销煤量10万吨以上。随后对煤炭市场的购销管理将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协调、监督,煤炭经营户要根据办理的煤炭经营资格证从事煤炭购销业务。
  二、化肥、农药、农膜
  化肥、农药、农膜等生产资料购销由县供销联社所属县农副公司和5个基层供销社专营,以供应全县所需。化肥经营品种有:磷酸二氨、尿素、硝氨等。农药品名有:甲基托布津、多菌灵、敌敌畏、氧化乐果、24丁酯等。1991年全县供销系统共购销化肥1576吨、农药5吨、农膜28吨,农资购销实行统一定价、计划分配和计划供应。1992年后,农资购销量逐年上升,其中农膜供应按县政府“地膜覆盖”工程确定的任务指标逐步实施。至1998年,化肥、农药等生产资料购销市场逐步放开,群众对农资需求量逐年增大,农资供应品种不断增多。到2006年,全县供销系统共购销化肥2900吨,其中磷酸二氨1800吨、各类氨肥1100吨、农药5吨、农膜5吨。
  三、农牧机具
  农牧机具由县供销系统所有经营网点经营。1991年主要经营种类有:喷雾器、山地步犁及中小农具等,经营量甚小。自1992年后,投放市场的农牧机具种类逐步增多,经营量逐年增加。并随着市场经济深入发展,县供销系统以外经营网点增多,基本满足了社会需求。
  四、建材化工
  1991年以来,全县建材购销主要以砖、瓦、石灰、钢材、水泥、木材、玻璃、沥青等各种建筑材料为主。县内建材生产企业有水泥厂、石膏板厂、建材厂(预制板厂)、玻璃纤维布厂及砖瓦厂等。大部分建筑材料都由物资部门(县物资公司)统管购销,个体私营户购销经营量甚小。自1993年后,随着商业体制改革的不断转变及国家统管物资的逐步放开,个体私营户增加,建材经销部相继增多,购销量逐年上升,经营种类从原有的几种建筑材料外新增加了铝合金、各种板材、地板砖、墙体瓷砖(粉)、PVC板、PVC管及各种涂料、油漆等建材化工资料,经营种类齐全,满足了各类房屋设施、装潢用料需求。2006年全县共有建材经销部以及装潢部将近60多家,年营业收入1260多万元。
  第二节生活资料的购销
  一、日用工业品
  县境内日用工业品主要以日用百货(如火柴、肥皂、保温瓶、手电筒等)、日用五金(刀、剪、钳等)、日用机电商品(如自行车、缝纫机、钟表、洗衣机、电冰箱等),各种电料、照明器具、家具、日用陶瓷器、玻璃和塑料器皿、炊事用具、取暖设备、清洁卫生工具等。大多数日用工业品从省内外市、县及生产厂家购进,县内无生产企业。1991年以来,全县经营日用工业品国有企业只有县民贸公司一家,大多数以个体私营户为主,有的副食商店也附带兼营,购销量逐年增加。至1996年,县内成立了扁都日用化工厂,经营品种以劳动润肤油、蜡烛、美发油及洗衣粉等为主,销售主要针对县内外农村市场。随后几年,企业虽有批量生产,但因利润低,无后续投入改造资金而停办注销。近几年来,全县个体私营户不断增加,尤其是开办及代销的化妆品门店的增多,为搞活流通,繁荣市场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至此,全县日用工业品购销完全由个体私营户独家承担,经营种类众多,基本满足了不同消费群体的需求。
  二、瓜果蔬菜
  长期以来,临潭县受自然条件制约,县境内无瓜果蔬菜生产基地。日常群众需求,由个体菜农运输户从省内外市、县生产基地调进,供应销售完全由农民或小贩直接承担。县内部分地区地产以及群众零星种植生产的瓜果蔬菜一般在逢营(集)期间投放市场,上市量较小,加之产量少,品种单一,只能维持自身需求。1991年全县有瓜果蔬菜经营户30多户,年销售瓜果蔬菜1080万公斤,人均年供应量90公斤。
  1992年以来,随着市场的逐步放开搞活及人口的增加,全县瓜果蔬菜需要量迅速增长,上市种类众多,基本满足了本县城乡群众生活需要。但是瓜果蔬菜市场因无固定经营场所,在县内比较分散,大多数菜贩以街为市,形成马路市场。县工商局及县政府有关部门为加强瓜果蔬菜市场管理进行了多次规范和整顿,并为稳定市场价格,确保节假日市场供应做了一定工作。
  2000年后,全县瓜果蔬菜购销一直保持好的势头,一方面个体运输菜贩的增多,为增加有效供给奠定了好的基础;另一方面部分乡(镇)村地产以及引进优良品种试点建立的瓜果蔬菜塑料大棚及温室有了一定发展。随着流通进一步搞活,全县以个体运输商贩为主、地产菜农为辅的购销体系基本形成,瓜果蔬菜供应销售得到协调发展。至2006年,全县共有瓜果蔬菜摊贩110多户,年销售达2000多万公斤,人均年供应量133公斤。
  第三节药材药品购销
  临潭县地产中药材购销,中西药批发零售主要由县药材公司组织收购和销售。1991年,县药材公司下属机构有新城、冶力关、陈旗药材购销商店,术布、石门、三岔、总寨、羊沙、城关6个药材收购站,有零售门市部6个,职工13名。个体医药零售经营户12户,从业人员16人。是年,药材公司完成药材及药品销售总额(零售额)101.95万元。1993年,药品购进总额145.9万元,销售159.1万元,其中批发15.3万元,零售144万元。
  1994年,县药材公司更名县医药公司,加强管理,深化内部改革,企业经营效益有所提高。1995年,全县药材及药品购进总额63.5万元,销售120.3万元,其中批发88.1万元,零售21.2万元。
  2000年后,医药公司因药品市场变化、欠账大、资金回笼困难等影响,企业效益逐年下降,出现亏损。2004年,公司进行了破产改制。与此同时,个体医疗机构随市场经济逐步放开搞活,得到了较快发展。至2006年,全县有个体医药零售门店30多家,从业人员66人。
  临潭县医药公司1991-2003年药材、药品购销及库存总额统计表
  第四节行业专卖
  一、盐务专卖
  食盐原为临潭县食品、糖酒公司主营业务。1991年以来,临潭县批发市场较为混乱,特别是食盐等批发市场对国有企业冲击很大。为此,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了多次整顿和规范,打击了食盐走私行为,保护了合法经营。随后县人民政府为加强盐业专营管理工作,于1992年成立了临潭县商业局盐务管理站,管理站人员由食品、糖酒公司和商业局部分人员组成。当时食盐的购销业务受天水盐业站管理。1993年后,临潭县食品公司与糖烟酒公司人员分离,食盐批发业务具体由糖烟酒公司经营。1999年,为进一步理顺盐业管理体制,从糖烟酒有限责任公司、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中将从事盐业经营的人员和部分国有资产分离出来组建为临潭县盐业专营公司。公司有职工18名(2名退休职工),固定资产原值52万元,专营食用加碘盐、工业用盐。
  2000年,县盐业专营公司上划省盐业集团公司统一管理,是年,销售食用加碘盐450吨,完成销售总额51.3万元。至2006年,公司销售食用加碘盐560吨,完成销售额(批发额)92.6万元,公司设有代批食盐网点20户,全县经营食用盐的个体销售户达690个。
  二、烟草专卖
  临潭县糖烟酒公司属全民所有制国有小型商业企业,烟草为主营业务之一。1991年,全县烟草供应量较小,烟草经营因管理松懈,市场比较混乱,县人民政府为加强市场管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整顿、规范。1993年后,随着烟草经营的加强,烟草专营管理工作逐步理顺,2001年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规范烟草市场流通体系,在糖烟酒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了临潭县烟草专卖局(烟草公司)。2003年,根据省、州烟草公司要求,临潭县糖酒有限责任公司与临潭县烟草专卖局(烟草公司)进行了机构分设,分设后的县烟草专卖局(公司)负责全县烟草专卖专营及烟草市场整顿等工作,公司下设城关、新城和冶力关3个烟草批发网点,从业人员有29人(正式工19人、临时聘用工10人),当年公司完成零售额39.77万元,实现销售收入397.66万元。2006年,根据国家烟草行业改制政策,撤销了县公司3个批发网点,烟草送货配货由州烟草公司统一配送。是年,公司依据省、州烟草行业改制政策,深化改革,19名职工全员身份置换,得到妥善安置。2006年底,全县有烟草零售许可证的个体经营户达666户,县公司有从业人员22人(正式工11人、临时工11人),公司全年完成烟草零售额132.3万元。
  第五节饮食服务
  一、饮食业
  临潭县饮食业发展迅速,回族经营的品种独具特色。20世纪90年代初,全县固定饭馆、流动摊点遍布街巷,在逢会(物资交流会)、逢营(集)期间临时流动摊点更多。主要经营品种有:牛羊肉、杂碎、面片、臊子面、饺子、凉面、炒面片、凉粉、馒头、酿皮、甜酷等。饮食业国有企业较少,大部分为个体私营,经营规模小,档次较低。1991年,全县有饮食业网点86个,从业人员197人,其中个体83个,从业人员187人,饮食业营业额20万元。1993年以来,随着流通逐步放开搞活,全县饮食业得到了较快发展。1995年饮食业网点发展到96个,从业人员216人。1998年县政府招待所改建为临潭宾馆,新增加了清真和大众餐饮业务。与此同时,个体私营饮食网点相继增多,国有饮食企业发展到4个。2000年后,随着商业体制改革的推进及全县旅游业的发展,新型餐饮业初具规模。2001年,县饮食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饮食网点因修建公用型汽车站而拆迁停办。2004年,临潭县宾馆通过商贸体制改革,产权转让给个体私营户后仍以餐饮业为主。2005年野林关大酒店建成,餐饮设施档次较高,主要以召开会议及来人接待为主。在国有餐饮企业发展的同时,个体私营餐饮网点不断增加。县内较有名气的餐厅有:城关鑫海餐厅、犇羴鱻餐厅及明德居餐厅(2005年后拆迁停办)、鸿滨楼餐厅、新城星河餐厅等。老字号饭馆有:城关马如文饭馆(桥头饭馆)、新城折家面片等。经营品种众多,可适合不同群体的消费。2006年,全县共有饮食餐饮网点230多个,从业人员500多人,年营业额达1200多万元。
  二、服务业
  服务业分宾馆(旅店)、理发、照相、洗浴、洗染5个自然行业。1991年全县服务业有国有企业2个,从业人员13人,供销社有3个,从业人员7人;集体企业12个,从业人员37人;个体经营户109个,从业人员175人。期间服务业发展规模较小,服务设施简陋,经营环境欠佳,尤其旅店行业房间结构、室内设备较为简单,不能满足旅客需要。1992年至1997年,全县服务业因受经济过热、通货膨胀等因素影响,发展缓慢,服务业网点有所减少。1998年后在全社会竞争激烈的形势下,随着商业体制改革的推进及县内旅游业的发展,全县服务业得以快速发展。临潭宾馆、冶力关洮林宾馆、野林关大酒店等一批国家星级宾馆的建成及个体私营旅社、招待所和农家乐住宿的增多,使全县旅馆服务设施、服务档次逐步提高,大多数宾馆、旅社(店)设置增加了电话、电视、就餐、娱乐及代客寄存贵重物品、代办邮件、代购车票等服务项目,为旅客提供了方便。
  第四章物资流通
  第一节物资管理
  1991年,全县物资经营由临潭县物资局(物资公司)管理,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县物资部门设有办公室及财务、业务两股,有局长兼公司经理1人,公司副经理1人,职工19人,人员工资由企业供给。物资经营以水泥、钢材、木材为主。1993年开始,国家统配的部分物资放开,市场多元化格局逐步形成,从事物资购销的个体经营户逐步增多,市场竞争激烈,县国有物资公司受此影响,连年亏损,效益下滑。至1998年,县物资局(物资公司)基本处于停业状态,大部分职工也陆续调离。2002年,根据县委、县政府机构改革方案通知(县委办发〔2002〕27号)精神,将转为经济实体的原县物资局行政管理职能划入县经济贸易委员会,物资部门行政管理职能得以转变,对物资流通领域的管理由政府经济综合部门(县经贸委)以协调、监督、服务为主。2003年后,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县物资公司在全县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中进行了产权改制,公司19名职工全员买断,随后公司依法破产,退出了国有经济序列。至此,县内物资市场主要以个体物资购销经营户为主。
  第二节物资购销
  1991年全县物资购销由县物资公司经营。公司购销的物资主要有木材、建筑材料、金属材料、机电产品及其他产品,所经营物资均为统配物资。1993年,国家部分统筹物资逐步放开,县内物资购销个体经营户相继增多,广大经营户根据市场需求自行组织购销。受此影响,县物资公司因自身管理体制的制约,从1994年效益开始下滑,亏损加剧。至1998年,国有物资购销基本处于瘫痪。为顺应市场经济发展,转换经营机制,2002年在县政府机构改革中县物资局行政管理职能划转县经贸委。随之,从2003年开始县物资公司进行了破产改制,国有物资系统退出了国有经济序列,全县物资流通以个体民营为主,受市场经济调节,全县物资购销户经营物资种类众多,经营灵活,为满足社会需求,繁荣物资流通业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至2006年底,全县有物资购销经营户60多家,年销售额1200万元。
  1991年以来,摩托车销售、古董经营作为一种新兴产业,在临潭的经营销售日益兴隆,成为临潭商业中的一个亮点。
  至2006年底,全县共有摩托销售店25家,从业人员36人,经营各种品牌的摩托。其中城关地区11家,新城地区12家,冶力关地区2家。全县年销售摩托达5000多辆。
  至2006年底,城关地区有古玩店铺9家,经营品种有玉器、古玩、各种铜器、民族用品等。

知识出处

临潭县志

《临潭县志》

出版者:甘肃人民出版社

《临潭县志(1991-2006)》做到了把握原则、客观真实,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遵循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秉笔直书,客观记载,突出了详近略远,着重反映了1991至2006的16年中取得的突出成就,脉络清楚,重点突出,有鲜明的时代特征。篇目有所创新,突出了地域和资源特点,彰显地方文化,突出地方特色,使志书具备了很强的资料性、科学性、可读性和学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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