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交通规费征稽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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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临潭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620020220000525
颗粒名称: 第三节 交通规费征稽
分类号: D631.5
页数: 3
页码: 272-274
摘要: 1991年,全县拥有汽车256辆,收缴养路费683590.0元、建设费146009.6元,滞纳金4929.3元,合计834529.3元。
关键词: 临潭县 交通规费

内容

一、汽车养路费用
  1991年,全县拥有汽车256辆,收缴养路费683590.0元、建设费146009.6元,滞纳金4929.3元,合计834529.3元。
  到2006年底,全县营运车辆达458辆,其中货车357辆32313个吨位,客车101辆(大客车1辆,中型客车30辆,出租车70辆)计1250个吨位,该年收缴养路费5759566.20元、建设费1001809.90元、滞纳金58000.35元,合计6819374.45元。
  1991-2006年度交通规费征收表二、车辆运管费
  1991年,全县拥有各种汽车156辆,当年完成客运量6.85万人、客运周转量287.3万人/公里,当年征收运管费8.1万元、客运附加费1.14万元。
  1992年,全县拥有各种汽车288辆,其中有大型客车5辆,小客车1辆,有大小拖拉机378台,全年累计完成客运量12万人次、旅客周转量2277.7万人/公里,完成货运量33.9万吨、货物周转量5085万吨/公里(含民间运输)。
  到2006年底全县营运车辆达458辆,其中货车357辆3213个吨位,客车101辆(大客车1辆,中型客车30辆,出租车70辆),计1250个吨位。全县完成客运量62.79万人次、客运周转量3768万人/公里,完成货运量508万吨、货运周转量3360万吨/公里。全年征收运管费63.5万元、客运费10万元。三、农用拖拉机费用
  1991年,全县拥有拖拉机250台,征收拖养费1.42万元。到2006年底,全县拖拉机发展到1919台,大多数拖拉机为农业服务。

知识出处

临潭县志

《临潭县志》

出版者:甘肃人民出版社

《临潭县志(1991-2006)》做到了把握原则、客观真实,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遵循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秉笔直书,客观记载,突出了详近略远,着重反映了1991至2006的16年中取得的突出成就,脉络清楚,重点突出,有鲜明的时代特征。篇目有所创新,突出了地域和资源特点,彰显地方文化,突出地方特色,使志书具备了很强的资料性、科学性、可读性和学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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