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建筑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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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临潭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620020220000465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建筑管理
分类号: F407.9
页数: 1
页码: 217
摘要: 1990年以来,临潭县委、县政府加强了工程招投标监管,1997年县委以县委办发(1997)12号文件要求将总投资在5万元以上建设项目必须进行招标。
关键词: 临潭县 建筑管理

内容

一、招投标
  1990年以来,临潭县委、县政府加强了工程招投标监管,1997年县委以县委办发(1997)12号文件要求将总投资在5万元以上建设项目必须进行招标。目前,全县总投资在5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都能够进入甘南州有形交易市场组织招标,总投资在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建设项目由县发改委、城建局、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等相关部门参与管理。
  二、质量检测、监理
  2002年以前,临潭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职能在县计划委员会,专职工程质量监督员3名,负责全县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2003年10月,机构改革后将工程质量监督职能划归临潭县城乡建设局,现有工程质量监督员3名,安全监督员1名。

知识出处

临潭县志

《临潭县志》

出版者:甘肃人民出版社

《临潭县志(1991-2006)》做到了把握原则、客观真实,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遵循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秉笔直书,客观记载,突出了详近略远,着重反映了1991至2006的16年中取得的突出成就,脉络清楚,重点突出,有鲜明的时代特征。篇目有所创新,突出了地域和资源特点,彰显地方文化,突出地方特色,使志书具备了很强的资料性、科学性、可读性和学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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