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环境保护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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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临潭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620020220000448
颗粒名称: 第二章 环境保护
分类号: X171.4
页数: 2
页码: 201-202
摘要: 1990年4月,临潭县成立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简称“城建局”),与临潭县经济计划委员会分设,主要业务有城市规划管理、房屋产权发证、街道卫生及设施管理、环境保护四方面。
关键词: 临潭县 环境保护

内容

第一节机构
  临潭县环境保护局1990年4月,临潭县成立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简称“城建局”),与临潭县经济计划委员会分设,主要业务有城市规划管理、房屋产权发证、街道卫生及设施管理、环境保护四方面。2003年8月成立临潭县城乡建设局,环境保护业务从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划出,成立临潭县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局。2005年12月根据县委批复分设县环保机构,成立临潭县环境保护局,为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5名。2006年11月,县政府任命县环境保护局局长1名,副局长1名,分设工作正式启动。至年底新机构开始运行,共有职工4人,其中局长1人,副局长1人,干部2人。
  第二节环境质量
  水土流失严重。全县绝大多数土地面积为山地,山大沟深,植被稀疏,到夏、秋雨水集中季节,水土大量流失。水土流失使生态系统水源涵养能力下降,调洪作用减弱,土地肥力下降,造成草地沙化、塌方、滑坡等各种灾害的发生。
  林草等天然植被脆弱。多年来由于各种自然灾害及人为破坏因素,导致林线后退,自然林带缩小,削减了大气降水再分配和水源涵养能力,干旱、洪涝、冰雹等灾害频繁,部分河流断流甚至干涸。全县123万亩草场由于管理工作滞后,过度放牧和鼠害危害,加上人为开垦破坏,致使大部分草场退化,草场生态系统恢复能力降低。
  环境污染加剧。因工业企业排放的废气和县城冬季采暖排放的废气造成大气污染。由于投资不足,县城等主要城镇未建污水处理设施,大量的生产、生活污水直接排放到大小河流,造成水体污染加剧。
  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破坏严重。公路、水电、矿山等的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造成了破坏,因监管缺乏强有力的手段,开发建设造成的环境破坏恢复工作严重滞后。
  白色污染加剧。农用地膜、废弃的塑料袋加剧了环境污染,生产、生活垃圾只有少量经浅埋处理,大量的堆放在河道,污染了环境。
  第三节生态环境建设
  近年来,临潭县注重解决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双重关系,正确处理好经济建设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关系,坚持保护优先、开发有序,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原则,加强生态环境建设。
  实施了退耕还林(草)项目,“十五”期间,累计实施退耕还林2.95万亩,其中退耕还草0.57万亩,封山育林0.5万亩,荒山造林0.8万亩,全县19.3万亩天然林全面禁伐。
  实施坡耕地改造项目。在全县范围内兴修梯田,改造坡耕地,累计修建梯田7万多亩,占全县总土地面积的26.3%以上。
  开发农林新能源,推广节能灶、兴建太阳灶,累计建成沼气池1086口,缓解了农林能源紧缺的状况,减轻因燃料不足对生态环境带来的压力。
  实施水利建设项目,建成了一大批防汛防洪河堤,实施了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减轻水土流失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危害。

知识出处

临潭县志

《临潭县志》

出版者:甘肃人民出版社

《临潭县志(1991-2006)》做到了把握原则、客观真实,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遵循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秉笔直书,客观记载,突出了详近略远,着重反映了1991至2006的16年中取得的突出成就,脉络清楚,重点突出,有鲜明的时代特征。篇目有所创新,突出了地域和资源特点,彰显地方文化,突出地方特色,使志书具备了很强的资料性、科学性、可读性和学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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