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节 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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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临潭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620020220000369
颗粒名称: 第八节 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
分类号: F307.2
页数: 1
页码: 147
摘要: 1998年天然林停采后,县农林局每年都下拨护林经费,拟定了《临潭县森林资源经营保护管理暂行规定》,明确了县乡职责,政府修改审报。2001年2月至2002年1月在县农林局主持下,编制了《临潭县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施方案》,天保工程实施面积12866.7公顷。2002年6月经县政府报请州人民政府同意后,以潭政发77号文件作了同意恢复三岔林场的批复。三岔林场为副科级事业单位,隶属于县农林局,整体上实行全新的企业管理,林场场长为法人代表,.'实行合同制管理。三岔林场场址定在店子乡政府所在地,暂时将场址放到三岔苗圃,待后搬迁。县农林局于2002年10月21日将三岔苗圃的全部资产移交于三岔林场后正式启动。
关键词: 林业管理 资源保护工程

内容

1998年天然林停采后,县农林局每年都下拨护林经费,拟定了《临潭县森林资源经营保护管理暂行规定》,明确了县乡职责,政府修改审报。2001年2月至2002年1月在县农林局主持下,编制了《临潭县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施方案》,天保工程实施面积12866.7公顷。
  2002年6月经县政府报请州人民政府同意后,以潭政发(2002)77号文件作了同意恢复三岔林场的批复。三岔林场为副科级事业单位,隶属于县农林局,整体上实行全新的企业管理,林场场长为法人代表,.'实行合同制管理。县政府以潭政发(2002)79号文件任命县林业站副站长担任三岔林场场长,其工资仍由县财政供给。三岔林场是临潭县“天保”工程的实施主体,“天保”经费全部要由林场来使用,必须按照“天保”资金管理规定严格使用。林场的工作人员、护林点的管护人员主要任务是管好现有林木,林场工作人员30人,护林点管护人员41人。三岔林场场址定在店子乡政府所在地,暂时将场址放到三岔苗圃,待后搬迁。县农林局于2002年10月21日将三岔苗圃的全部资产移交于三岔林场后正式启动。至2006年底,三岔林场森林管护面积12866.7公顷,其中管护国有森林面积6111公顷,集体森林面积6755.7公顷,共有管护人员66人,其中三岔林场管护员32人,乡镇集体护林员34人,三岔林场具有完善的管护办法,每年都与管护人员签订管护目标责任书,预防森林火灾、病虫害,阻止人畜破坏林木,积极实施封山育林,保证了现有森林资源的安全和稳定。

知识出处

临潭县志

《临潭县志》

出版者:甘肃人民出版社

《临潭县志(1991-2006)》做到了把握原则、客观真实,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遵循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秉笔直书,客观记载,突出了详近略远,着重反映了1991至2006的16年中取得的突出成就,脉络清楚,重点突出,有鲜明的时代特征。篇目有所创新,突出了地域和资源特点,彰显地方文化,突出地方特色,使志书具备了很强的资料性、科学性、可读性和学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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