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临潭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292620020220000369 |
颗粒名称: | 第八节 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 |
分类号: | F307.2 |
页数: | 1 |
页码: | 147 |
摘要: | 1998年天然林停采后,县农林局每年都下拨护林经费,拟定了《临潭县森林资源经营保护管理暂行规定》,明确了县乡职责,政府修改审报。2001年2月至2002年1月在县农林局主持下,编制了《临潭县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施方案》,天保工程实施面积12866.7公顷。2002年6月经县政府报请州人民政府同意后,以潭政发77号文件作了同意恢复三岔林场的批复。三岔林场为副科级事业单位,隶属于县农林局,整体上实行全新的企业管理,林场场长为法人代表,.'实行合同制管理。三岔林场场址定在店子乡政府所在地,暂时将场址放到三岔苗圃,待后搬迁。县农林局于2002年10月21日将三岔苗圃的全部资产移交于三岔林场后正式启动。 |
关键词: | 林业管理 资源保护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