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天然林禁伐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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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临潭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620020220000368
颗粒名称: 第七节 天然林禁伐
分类号: F307.2
页数: 1
页码: 146
摘要: 甘肃省人民政府1998年9月30日下发了《关于停止国有天然林采伐的决定》,临潭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成立了临潭县国有天然林保护工程联合领导小组,县农林局依照“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的原则,制定了《临潭县国有天然林区清査整顿方案》,随后抽调16名专业人员组成林区清查队伍,分两组对全县行政区域内所辖国有天然林区开展了历时20天的外业调査、内业分析和综合评价。清査结果是:在冶力关、羊沙、车巴3个林场的县辖行政区域范围的林区内,除省批木材采伐限额合理销售量外,不合理结存量达8868.04立方米。全县19个木材来料加工点当即全部关闭。
关键词: 林业管理 天然林禁伐

内容

甘肃省人民政府1998年9月30日下发了《关于停止国有天然林采伐的决定》,临潭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成立了临潭县国有天然林保护工程联合领导小组,县农林局依照“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的原则,制定了《临潭县国有天然林区清査整顿方案》,随后抽调16名专业人员组成林区清查队伍,分两组对全县行政区域内所辖国有天然林区开展了历时20天的外业调査、内业分析和综合评价。清査结果是:在冶力关、羊沙、车巴3个林场的县辖行政区域范围的林区内,除省批木材采伐限额合理销售量外,不合理结存量达8868.04立方米。全县19个木材来料加工点当即全部关闭。
  县森林公安(股)局从1998-2006年底査处涉林案件196起,査处违法人员340人,没收木材85立方米,罚没及变卖67.5万元,赔偿林木损失费5.4万元。

知识出处

临潭县志

《临潭县志》

出版者:甘肃人民出版社

《临潭县志(1991-2006)》做到了把握原则、客观真实,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遵循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秉笔直书,客观记载,突出了详近略远,着重反映了1991至2006的16年中取得的突出成就,脉络清楚,重点突出,有鲜明的时代特征。篇目有所创新,突出了地域和资源特点,彰显地方文化,突出地方特色,使志书具备了很强的资料性、科学性、可读性和学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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