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森林保护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临潭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620020220000361
颗粒名称: 第五章 森林保护
分类号: F307.2
页数: 4
页码: 144-147
摘要: 1998年,县农林局拟定了《临潭县森林资源经营保护管理暂行规定》。2006年,临潭县制定了《临潭县有害生物灾害预警预案》。2002年10月以后,为县农林局下属的森林公安局,受县公安局领导。自1990-2006年底,由县森林公安股或森林公安局查处林政案件314起,处理违法人员1812人,其中治安拘留57人,刑事收审2人。遏制了破坏森林资源的歪风邪气。1993年1月13日由省林业厅批准设立莲花山森林公园,同莲花山风景林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为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县农林局于2002年10月21日将三岔苗圃的全部资产移交于三岔林场后正式启动。
关键词: 林业管理 森林保护

内容

一、林业法规及重要文件
  1998年,县农林局拟定了《临潭县森林资源经营保护管理暂行规定》。
  2006年,临潭县制定了《临潭县有害生物灾害预警预案》。
  二、林业司法
  临潭县自1990-2002年10月,林政执法单位为临潭县农林局下属的森林公安股,同时受县公安局领导。2002年10月以后,为县农林局下属的森林公安局,受县公安局领导。自1990-2006年底,由县森林公安股或森林公安局查处林政案件314起,处理违法人员1812人,其中治安拘留57人,刑事收审2人。
  第二节护林检查
  三岔木材检査站、林业派出所、冶力关木材检査站、林业派出所配合县森林公安(股)局严查过往车辆,并对周围各乡(镇)的林地实行定点不定期检查,发现破坏林木案件,林业干警现场调查,依法及时处理。天然林停采后,三岔林场派驻各乡(镇)护林人员有66人,森林公安警察队伍的充实,加大了护林检査力度。
  从1990-2006年底,县森林公安(股)局出动警力2285人次,出动警车444次,查处毁林案件314起,处理破坏森林资源违法人员1812人;没收非法盗采盗运木材4589立方米、柏木方168块、松木板53块、原木843根,罚款及变卖计35.2万元,赔偿林木损失费14万元;清理木材加工点30所,查获非法盗运木材汽车297辆、农用三轮车86台、畜力车357架。遏制了破坏森林资源的歪风邪气。
  第三节护林防火
  1990年以后,县农林局专设防火办公室,配备了电台和发报人员,每年11月至翌年5月底为防火期。在防火期内,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羊沙林场和冶力关林场在林区设置了防火观察站,防火工作形成网络。到2006年底,县属森林未发生火灾。
  第四节森林病虫害险治
  一、病虫害发生及种类
  自1990年以来,全县经常发生的林木病虫种类主要有梨褐斑病、梨干腐病、苹果腐烂病;落叶松球蚜、落叶松叶蜂、云杉灰象甲、杨潜叶瘿、梨蚜、苹果棉蚜、红蜘蛛;另外在退耕还林地中还发现危害幼树的罗氏鼢鼠和野兔。
  二、病虫害防治
  自1990年发现落叶松球蚜和梨干腐病等病虫害以来,县上每年根据发生情况组织力量防治。运用化学和人工防治方法,常用化学药剂主要有石硫合剂、敌敌畏、氧化乐果、敌杀死、多菌灵、溴氯醛脂、灭鼠灵毒饵、林丹烟剂等。对罗氏鼢鼠还采用人工安装夹鼠弓进行消灭,对野兔采用人工射猎或夹、套方法猎捕。临潭县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专门从事森林病虫害检疫、测报、防治工作,配备专职检疫员5人。由于病虫害种类多,林木权属不一,加上技术力量和经费不足,总体防治效果不显著,但都能有效控制病虫害蔓延的势头,至2006年底全县未发生林木病虫害。
  第五节森林抚育
  一、幼林抚育
  1990-2000年底,全县幼林抚育作业面积720公顷。
  二、低产林改造
  分别于2001年、2003年改造品种老化、果品低劣、产量低下的经济林66.7公顷。
  三、封山育林
  1990-2006年底,全县累计封山育林面积23724.6公顷。近年实施的封山育林区周边设有铁丝围栏,建有告示碑,有专职管护人员。第六节自然保护区
  一、莲花山风景林自然保护区
  1983年9月15日,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甘肃省莲花山风景林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将原临潭县莲花山林场整建制移交,为县级事业单位,编制90人,由甘肃省林业厅领导,主要保护临潭县东部中高山森林生态系统,保护区面积12551公顷。莲花山林区包括临潭县八角、冶力关、羊沙三乡和康乐县莲麓乡部分地区,东与卓尼县新堡乡和渭源县峡城乡隔河相望,南接羊沙林场,西邻冶力关林场,北靠康乐县,地处洮河中游。
  二、莲花山森林公园
  1993年1月13日由省林业厅批准设立莲花山森林公园,同莲花山风景林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为一套人马,两块牌子。
  莲花山地势险要,地质复杂,森林结构及生态系统完整,资源丰富,具有很高的科学研究、林业教育及保护价值。
  三、冶力关国家森林公园
  筹建于2000年,2001年获“省级森林公园”称号,2002年获“国家森林公园”称号。同时也是省级地质公园、洮河自然保护区和国家AAAA级风景区。公园总面积79400公顷,森林覆盖率63%,分冶海、东峡、香子沟、黑河、西峡五大景区。有自然、人文景点270余处。区内气候湿润,夏无酷暑,凉爽宜人,海拔2100-4081米,年均气温5.9℃,动植物资源十分丰富,有国家一级保护植物独叶草,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雪豹、林麝、梅花鹿等。
  第七节天然林禁伐甘肃省人民政府1998年9月30日下发了《关于停止国有天然林采伐的决定》,临潭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成立了临潭县国有天然林保护工程联合领导小组,县农林局依照“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的原则,制定了《临潭县国有天然林区清査整顿方案》,随后抽调16名专业人员组成林区清查队伍,分两组对全县行政区域内所辖国有天然林区开展了历时20天的外业调査、内业分析和综合评价。清査结果是:在冶力关、羊沙、车巴3个林场的县辖行政区域范围的林区内,除省批木材采伐限额合理销售量外,不合理结存量达8868.04立方米。全县19个木材来料加工点当即全部关闭。
  县森林公安(股)局从1998-2006年底査处涉林案件196起,査处违法人员340人,没收木材85立方米,罚没及变卖67.5万元,赔偿林木损失费5.4万元。第八节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
  1998年天然林停采后,县农林局每年都下拨护林经费,拟定了《临潭县森林资源经营保护管理暂行规定》,明确了县乡职责,政府修改审报。2001年2月至2002年1月在县农林局主持下,编制了《临潭县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施方案》,天保工程实施面积12866.7公顷。
  2002年6月经县政府报请州人民政府同意后,以潭政发(2002)77号文件作了同意恢复三岔林场的批复。三岔林场为副科级事业单位,隶属于县农林局,整体上实行全新的企业管理,林场场长为法人代表,.'实行合同制管理。县政府以潭政发(2002)79号文件任命县林业站副站长担任三岔林场场长,其工资仍由县财政供给。三岔林场是临潭县“天保”工程的实施主体,“天保”经费全部要由林场来使用,必须按照“天保” 资金管理规定严格使用。林场的工作人员、护林点的管护人员主要任务是管好现有林木,林场工作人员30人,护林点管护人员41人。三岔林场场址定在店子乡政府所在地,暂时将场址放到三岔苗圃,待后搬迁。县农林局于2002年10月21日将三岔苗圃的全部资产移交于三岔林场后正式启动。至2006年底,三岔林场森林管护面积12866.7公顷,其中管护国有森林面积6111公顷,集体森林面积6755.7公顷,共有管护人员66人,其中三岔林场管护员32人,乡镇集体护林员34人,三岔林场具有完善的管护办法,每年都与管护人员签订管护目标责任书,预防森林火灾、病虫害,阻止人畜破坏林木,积极实施封山育林,保证了现有森林资源的安全和稳定。

知识出处

临潭县志

《临潭县志》

出版者:甘肃人民出版社

《临潭县志(1991-2006)》做到了把握原则、客观真实,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遵循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秉笔直书,客观记载,突出了详近略远,着重反映了1991至2006的16年中取得的突出成就,脉络清楚,重点突出,有鲜明的时代特征。篇目有所创新,突出了地域和资源特点,彰显地方文化,突出地方特色,使志书具备了很强的资料性、科学性、可读性和学术性。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