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计划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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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临潭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620020220000309
颗粒名称: 第四章 计划生育
分类号: C923
页数: 6
页码: 97-102
摘要: 临潭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临潭县计划生育机构始建于1964年3月,1983年机构改革中,成立临潭县计划生育委员会,为县政府局级常设机构,列入政府序列局。2002年更名为临潭县计划生育局,2005年更名为临潭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现有主任1名,支部书记兼副主任1名,专职副主任3名,专干8名。第一节机构划生育宣传指导站,属临潭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下属的正科级事业单位。到2006年全站共有人员15名,其中副高级职称1名,主治医师1名,主管护师1名,医师10名,护士2名。乡镇协会主要由乡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乡镇计划生育专干组成,在乡镇计生办中有1人专管协会工作。严格实行准生证。
关键词: 计划生育 生育管理

内容

临潭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临潭县计划生育机构始建于1964年3月,1983年机构改革中,成立临潭县计划生育委员会,为县政府局级常设机构,列入政府序列局。2002年更名为临潭县计划生育局,2005年更名为临潭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现有主任1名,支部书记兼副主任1名,专职副主任3名,专干8名。
  临潭县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站临潭县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站原名为临潭县计
  第一节机构划生育宣传指导站,属临潭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下属的正科级事业单位。到2006年全站共有人员15名,其中副高级职称1名,主治医师1名,主管护师1名,医师10名,护士2名。
  乡镇计划生育工作站1999年初,临潭县委、县政府根据省、州关于实现计划生育“三为主”目标要求,在全县19个乡镇成立了计划生育工作站,成为乡镇政府中一个重要的职能部门。1999年5月,县委为19个乡镇配备副科级站长,县人事和县计划生育主管部门为各乡镇配备专干2~3名。每个乡镇都设立了计划生育办公室,挂牌办公。2001年9月,在乡镇机构改革中,乡镇计划生育工作站更名为乡镇计划生育办公室,办公室主任改为非领导职务,享受副科级待遇。乡镇计划生育工作站(办公室)受乡镇党委、乡镇政府和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的双重领导。
  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所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所始建于1999年5月,所长由计划生育工作站站长兼任,服务所大夫2~3名。
  临潭县计划生育协会1999年5月,临潭县计划生育协会成立。计划生育协会设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及理事。第一任会长赵敏学,副会长洪渊、王亚男、王云昭,秘书长张俊立。
  乡镇村计划生育协会1999年5月,继县计划生育协会组织成立之后,全县乡镇村也纷纷建立组织,制定章程,开展活动。乡镇协会主要由乡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乡镇计划生育专干组成,在乡镇计生办中有1人专管协会工作。
  村级协会是基层协会组织的主体,直接面对育龄群众,对计生工作起着最直接的作用。村协会由村支部书记或村主任任会长,妇女主任或村专干任秘书长。村协会下面设有协会小组,每个协会小组有若干会员。
  到1999年末,全县19个乡镇,141个行政村都建立了计划生育协会组织。会员人数约占全县总人口数的10%以上。
  第二节人口控制
  控制人口是计划生育工作的主要任务。1991年以来,临潭县比较好地完成了人口计划,为临潭县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作出了贡献。
  一、领导控制
  1991年以来,县委、县政府都设立了主管计划生育工作的副书记、副县长。亲自部署,深入基层检査指导。计生职能部门有问题,及时找县上主管领导汇报,帮助解决。
  各乡镇也设立了一名副乡长分工主管计划生育工作。1999年5月县委为各乡镇配备了计划生育工作站长,专管计划生育业务工作,使计划生育控制能力大大提高。县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加强了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检査考核力度。每年都对计划生育工作情兄进行严格的奖罚,使各级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明显增强。实行双线岗位责任制,党政干部和专职干部一起行动,每年年初,县委、县政府的党政一把手都要和乡镇党政一把手签订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和县直各部门、各单位也签订计划生育责任书。县委、县政府根据县人口委考核情况进行奖惩,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1999年对长川乡党委书记、乡长就地免职,2005年对新堡乡党委书记,乡长就地免职。
  二、控制方法
  严格制定人口计划。
  严格实行准生证。严格实行准生证,对有效地控制人口增长起了很重要的作用,它使各级计划生育部门掌握各种生育情况做到更加心中有数,对计划外生育控制也更加有利。
  坚持“三为主”。“三为主”即“以宣传教育为主,以避孕为主,以经常性工作为主”。经过全县上下的不懈努力,1999年计划生育工作实现了 “三为主”,有效地控制了计划外怀孕。
  创建“优质服务”。“优质服务”就是以育龄群众生产、生活、生育的需要为出发点,用科学、文明的方法为群众提供多方面的、高质量的服务,核心是“服务”,标准是“优质”。县委、县政府于2004年3月制定下发了《临潭县争创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实施方案》,各级党政组织、有关部门、各级计生主管部门和广大计生工作者积极投身到创建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的实践中,经过全县上下的努力,临潭县计划生育工作在巩固扩大“三为主”成果的基础上,于2005年底实现了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的目标。
  落实优惠政策。各项计划生育优惠政策的落实,解决了二女户,独生子女和计划生育贫困户的后顾之忧。截至2006年底,帮扶二女结扎贫困户966户,落实帮扶资金103.15万元;帮扶独生子女领证贫困户95户,落实帮扶资金8.503万元;帮扶其他计划生育户中贫困户837户,落实帮扶资金101.473万元;累计落实两女户养老储蓄870户,52.2万元,3000元奖励106户31.8万元,其他224户9.914万元。落实奖励扶助政策389人,资金23.34万元。2005年6月启动“少生快富”工程,实施整村推进项目村,给已经采取了长效节育措施的独女领证户安排5000元;已经采取了长效节育措施的独生子领证户安排4000元;已经采取了绝育措施的二女户安排3000元。
  第三节计划生育管理
  临潭县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自1991年以来,逐步推行“三级三线”管理技术服务、信息管理、依法管理的模式。即县、乡镇、村三级为党政管理;县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乡镇计划生育工作站(办公室)、村计生工作室为三线业务管理。
  党政管理县乡村党政领导干部每季学习一次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有关理论,研究一次计划生育工作,解决计划生育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保证计划生育经费的投入,全面落实二女结扎户养老保险和独生子女保健费;投标建设县服务站、乡镇服务所和村服务室;建立健全利益导向机制,加快扶贫开发与计划生育相结合的步伐,大力推行“三结合”工作;党员、干部带头实行计划生育,对超生的领导干部进行査处; 健全和完善协会组织;充实和加强计划生育工作队伍,按要求配备专干和大夫。
  业务管理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乡镇计划生育工作站(办公室)、村计生工作室作为党政管理的参谋助手,主要负责县、乡(镇)、村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各项业务。主要是人口计划,生育指标审批,数据统计,已婚育龄妇女的生育、节育管理,宣传教育、人员培训等,领导和管理县服务站、乡服务所、村服务室。
  技术服务县服务站主要依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的业务范围开展优生监测,生育、节育、不育和生殖健康的系列服务;乡镇服务所的服务项目:环孕情服务,放环、取环、结扎(有条件的乡镇开展),妇女病普査治疗及转诊。产、术后随访、节育后回访、发放药具及生殖保健咨询等,建立妇女病普査治疗档案和不孕(不育)症档案;村服务室主要是村专干、合作社宣传员、自管小组长组织育龄群众学习计划生育方面的有关知识,参与环孕情检査、入户访视、药具发放等服务工作。
  依法管理县、乡、村层层签订《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的责任书》,落实各自的执法责任;培训计划生育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标准和法律程序征收社会抚养费;认真贯彻落实“七不准”规定;按照《条例》规定申请、评议、发放生育指标;在计划生育合格村的基础上实行村民自治;按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规定,各乡镇专人负责,建立流入人口档案,及时验证,开展服务。各乡镇、村对流出人口建立档案;及时办证、发证,按时査验环孕情证明。
  信息管理2006年底临潭县各乡镇计划生育办公室和服务所都配备了计算机,计算机操作员持证培训上岗。建立了基层已婚育龄妇女信息管理服务系统,将已婚育龄妇女婚姻、怀孕、生育、节育、妇女病的査治情况,生殖保健情况全部输入计算机,建立了县乡计算机通信网络系统,实现了州县、县乡联网。
  第四节节育措施
  节育措施主要包括结扎、放环、药具、皮埋,以及其他控制生育的方法等。
  结扎主要适用于生育够政策规定的孩次,临潭县属二胎区,已婚妇女生育两个孩子就要实施绝育手术,结扎包括男性结扎和女性结扎两种方法,在临潭县普遍实施女性结扎手术。
  放环、药具、皮埋、其他控制生育的方法是对已婚育龄妇女生育一孩后,为保持政策规定的生育间隔,政策规定只生一胎,或不愿生育二胎,或生育二胎后因身体原因不能实施结扎手术的都采取放环、药具、皮埋,以及其他控制生育的方式进行节育。1991年以来,临潭县已婚育龄妇女节育措施落实率逐年提高。特别是1996年以来,节育措施落实率始终保持在85%以上。临潭县1991-2006年节育情况表
  单位:人
  1991—2006年,临潭县在实行计划生育的过程中,坚持“三结合”和“三为主” 政策不放松,引入奖励激励机制,采用教育、奖励、处罚并重的方针。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落实优惠政策,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累计落实二女户各项优惠政策1200户,93.114万元。累计落实奖励扶助政策389人,23.34万元。累计征收社会抚养费41.6万元。
  第五节教育奖惩临潭县2006年落实计划生育优惠政策情况表

知识出处

临潭县志

《临潭县志》

出版者:甘肃人民出版社

《临潭县志(1991-2006)》做到了把握原则、客观真实,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遵循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秉笔直书,客观记载,突出了详近略远,着重反映了1991至2006的16年中取得的突出成就,脉络清楚,重点突出,有鲜明的时代特征。篇目有所创新,突出了地域和资源特点,彰显地方文化,突出地方特色,使志书具备了很强的资料性、科学性、可读性和学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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