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矿产开发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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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临潭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620020220000264
颗粒名称: 第一章 矿产开发
分类号: F407.1
页数: 4
页码: 57-60
摘要: 潭县土地局与地矿局合并并接收临潭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划出的环境保护职能,更名为临潭县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局,专设地矿股负责全县的矿产资源管理工作。
关键词: 矿山管理 矿产开发

内容

临潭县地质矿产局1998年成立。2002年,临潭县土地局与地矿局合并并接收临潭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划出的环境保护职能,更名为临潭县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局,专设地矿股负责全县的矿产资源管理工作。2006年,临潭县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局易名为临潭县国土资源局,由地矿股负责全县的矿产资源管理工作。
  第二节资源
  临潭县地处秦岭山脉的西段,地质构造上属西秦岭构造带北亚带,在整个地质历史发展过程中,经历了多次构造运动和岩浆活动,形成了现今独特的地质构造形态和对成矿极为有利的地质环境,现已查明的矿种有铜、金、铅、铁、锑、汞、水泥灰岩、煤、石膏、矿泉水等10种33处矿产,分布较为广泛。其中铜、锑、石膏资源前景可观,是临潭县今后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主要资源。临潭县主要矿区矿床资基本情况表续表
  第三节规划与管理
  一、采矿许可证
  临潭县国土资源局对可供开采的矿产资源规模为小型的,用作普通建筑材料的砂、石、黏土和其他零星分布矿产资源以及州国土资源局授权审批登记的矿产资源进行开采登记,颁发采矿许可证。
  截至2006年底,临潭县共有各类矿山企业12户,国有企业2户,集体企业3户,私营企业6户,股份合作制企业1户,均为小型矿山企业。2006年,正常生产的矿山企业有9户,2户因故停产,1户属风景旅游区,现已关闭。持证企业12户,持证率100%。开发利用的矿山有建华水泥厂的采石厂及8户砖瓦厂,矿业从业人员514人。
  二、矿业规费征收
  临潭县国土资源局会同县财政局负责征收临潭县行政区域内的矿产资源补偿费,矿产资源补偿费按照矿产品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计征,征收的矿产资源补偿费全额上缴,并按照规定的中央与省、自治区、宜辖市的分成比例分别入库。2006年,临潭县国土资源局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5万元,完成州国土资源局下达的4万元的资源补偿费任务。
  第四节开发
  截至2001年,临潭县累计发现各种矿产地33处,包括2处能源矿产地,25处金属矿产地,1处矿泉水,13处砖瓦黏土产地,2处石膏产地,2处水泥产地,其矿种为铜、铅、汞、金、建筑原料、冶金、化工原料、煤等矿种。已基本探明储量的有几处,其中金、银、铜、铅、锑、砚石、煤等矿种资源储量可观,开发潜力大。已开发利用的有金、银、铜、铅等几种矿产。具有一定规模和代表性的矿产地10处,其中中型规模矿床1处,小型规模矿床4处,矿点18处。
  临潭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表

知识出处

临潭县志

《临潭县志》

出版者:甘肃人民出版社

《临潭县志(1991-2006)》做到了把握原则、客观真实,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遵循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秉笔直书,客观记载,突出了详近略远,着重反映了1991至2006的16年中取得的突出成就,脉络清楚,重点突出,有鲜明的时代特征。篇目有所创新,突出了地域和资源特点,彰显地方文化,突出地方特色,使志书具备了很强的资料性、科学性、可读性和学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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