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早期活动大革命初期,中共甘肃特别支部支持和帮助甘南藏族民众,将青海反动军阀驱逐出拉卜楞寺地区,从而激发了甘南各族人民爱国热情。1925年,中国共产党创始人之一的李大钊,根据党的“三大”有关国共第一次合作的精神,将一批中共早期的优秀党员宣侠父、贾宗周等,派往冯玉祥的西北革命军中做政治宣传工作。是年10月,宣侠父随国民革命军第二师师长刘郁芬率部赴甘,秘密开展党的地下活动,组建了中共甘肃特别支部。
藏民文化促进会宣侠父等中共早期共产党员在国民军内外提倡新三民主义,鼓动打倒军阀,反对帝国主义。为了增强甘南藏族人民的政治觉悟,增强民族自立、自强意识。支持他们掌握文化,接收革命思想的教育,他建议当时赴省申诉的藏族代表黄正清在兰州成立“藏民文化促进会”,并亲自为藏民文化促进会起草了《藏民文化促进会组织大纲》、宣言和章程等。在宣侠父和钱崝泉的帮助下,藏民文化促进会于1926年5月2日在兰州体育馆(会址设在浙江会馆,即今兰园)正式成立。黄正清任会长,邵光宇、杨真如、罗占彪、黄祥等10人任委员。
甘边藏民大同盟1926年8月,经刘郁芬同意并在中共甘肃特别支部的支持下, 宣侠父由翻译桑木旦陪同,来到嘉木样和其父黄位中的避难地--玛曲欧拉草原实地考察期间,黄位中向宣侠父详细叙述了甘南藏族人民遭受马麒军队烧杀屠掠的悲惨情景。宣侠父指导黄位中召集方圆200公里内的部落头人会议,成立“甘青藏民大同盟”。宣侠父执笔起草了《甘青藏民后援会宣言》,由桑木旦译成藏文。宣侠父向头人们讲解成立“甘青藏民大同盟”的意义。最后,由盟主黄位中宣读了《甘青藏民后援会宣言》(后在兰州改为《甘边藏民后援会宣言》),并宣布于同年10月在西仓正式结盟。
甘南各族人民支援抗战1937年“卢沟桥事变”爆发后,全国掀起的抗日救国浪潮,也席卷到地处偏远的甘南藏区。1936年8月,红四方面军某部长征到达临潭新城后,于同月19日成立了“中国抗日救国军甘肃第一路军”,由国民党起义部队和地方人民武装合编而成。在党建立全国抗日救亡统一战线主张的感召下,国内民族资产阶级和部分开明封建地主阶级加入抗日民族统一阵线。例如:1938年8月,国民党临潭县长聶迥凡,每年向阵亡的将士家属发放抚恤金;在纪念“卢沟桥事变”一周年时,临潭县政府在新城建立了一座抗日将士纪念碑;1941年,临潭县国民政府动员民众积极参与在全省范围内的募捐飞机款活动,支持扩建防守西北的兰州空军。在8年抗战期间,临潭县共捐资白洋3万元,捐献战马300匹,有570多名青壮年应征报名,奔赴抗日前线。1937年冬季,拉卜楞寺五世嘉木样活佛,从西藏发电报给其兄黄正清和其弟黄正基,让他们组建抗日前线慰问团。1942年,拉卜楞保安司令黄正清带领拉卜楞寺教区的50名上层人士,向国民政府捐献抗日飞机30架。
喜饶在甘青藏区从事革命活动喜饶,男,汉族,原名刘永珍,系青海湟中县人。1941年1月,他在重庆曾家岩50号八路军办事处接收时任中革军委参谋长叶剑英分配的任务,到甘、青藏区开展革命活动。同年3月喜饶抵达拉卜楞,5月初同吴振纲、水振东、杨生英、王仲甲等人,在卓尼达子多山林里建立从事革命活动的秘密领导小组,制定了19条行动纲领。此后,他们以各种身份为掩护,在拉卜楞、青海河南蒙旗、卓尼、临潭、岷县等地,开展地下革命活动,联络各族进步青年,组建了有150多人参加的“拉卜楞革命青年同学会”、“拉卜楞青年联谊会”、“藏文研究会”、“合作社”、“藏民同乐会”等进步组织。1943年,喜饶与吴振纲离开拉卜楞赴青海各地,广泛接触受苦受难的劳动人民,宣传革命道理,鼓动各族人民团结起来,共同反抗马步芳的残酷压榨和疯狂屠杀,并秘密组织“藏族人民解放委员会。”1946年8月在夏河县被国民党政府逮捕,1948年9月被人保释出狱。1949年9月,在兰州接受解放军一野副司令员兼兰州市军事管制委员会主任张宗逊的派遣,到甘、青藏区招生。1950年1月,喜饶被任命为西北军政委员会民族事务委员和青海省人民政府委员。是年12月被派往中央民族学院第一期军政干部培训班学习。于1953年毕业后到青海省工作。1966年9月蒙冤入狱。1972年12月被无罪释放。
红军长征过甘南在1935年9月和1936年8月,红一方面军与红二、四方面军先后长征过甘南,途经玛曲、迭部、临潭3个县的广大地区,行程300多公里,经历大小战斗数十次,翻越海拔4000米以上的卡郎、达拉两座雪山,穿越一二百公里深的原始森林,渡过一二十公里长的牙拉沟、尼傲峡等云崖栈道,跨过30多座渊谷险桥。召开了著名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俄界会议,中央红军攻克闻名遐迩的天险腊子口,兵伐岷州(岷县)城,红四方面军还在临潭县建立了红色政权。
《红军会议记录》1984年4月,中共甘南州委秘书处档案室发现一本从迭部县收集来的、记载有中共川陕省委常委会和红四方面军在川西的有关会议记录,经过三年多的调查考证,基本上核实了该记录的来源,搞清了记录中涉及的64个地名与参加各种会议的76位人员中部分人的身份。经鉴定:它对于研究中共川陕省委的历史和红四方面军的军史,弄清红四方面军的部分长征史实,有着一定的重要价值和作用。这本记录是个字号为“复兴”(黄金万两)的蓝布面账本,长27厘米,宽17厘米,厚2厘米,共80页,前后两头分别用蓝、黑色毛笔字和红、蓝色钢笔字记录,全部记事文字约有2.1万多字。经鉴别,这本记录正面的15页,是川陕革命根据地中共川陕省委的常委会议记录,用黑色毛笔字记载了1935年1月至3月22日,川陕省委召开的五次常委会议情况。前面2页已残缺不全,现有的是第三次中共川陕省委常委会议召开的时间为1935年1月12日,参加会议的有:周纯全、李维海、王定国、郭纯德、刘端龙、黄超等。主要讨论了粮食工作和有关肃反、人事问题。第四次中共川陕省委常委会召开的时间是1935年3月5日,到会者有:熊国炳、余洪远、曾传六、赵连三、郭纯德、吴永祥、维俊、祝义亭、马学先、炳润、丁武选、周纯全。主要讨论了没收工作、粮食生产及各县工作等5个问题。第五次中共川陕省委常委会召开的时间是1935年3月22日,参加会议的有:曾传六、吴永祥、赵连三、王定国、李维海、杨兴中、余洪远、刘端龙。主要讨论了节约粮食和成立经济委员会等三个问题。这本记录的背面70页,是红四方面军离开川陕根据地后,在四川省的西部马尔康、金川、丹巴、小金、卓克基、格勒得沙等地区建立的名为“格勒耶尔考克鲁蒙革命政府”(即川康边革命政府)的会议记录,用蓝色毛笔字(中间有19页是蓝色钢笔字)记述了1935年11月至1936年3月底,该联邦政府的四次部长联席会议情况。在记录的第一页上写有联邦政府的机构和领导人名单,即:联邦政府主席:邵式平;副主席:刘伯承、熊国炳。下设九个部:土地部、粮食部、劳动部、内务部、经济部、财政部、少数民族部、裁判部、教育部。1986年将这本记录原件上交给中共中央党史资料征集委员会并转中央档案馆,复印件现保存在中共甘南州委党史研究室。
俄界会议1935年9月12日,为实现党中央独率一、三军团和军委纵队先行北上的意图,重新调整部队的战斗部署,确定进入甘南后的战略方针,在毛泽东的提议下,党中央在今迭部县达拉乡俄界(高吉)村召开了政治局扩大会议。岀席会议的政治局成员有:毛泽东、张闻天、秦邦宪、王稼祥、何克全(凯丰)、刘少奇、邓发7人。列席会议的有:蔡树藩、叶剑英、林伯渠、杨尚昆、李维汉、李德(共产国际顾问)及一军团的林彪、聂荣臻、朱瑞、罗瑞卿和三军团的彭德怀、李富春、袁国平、张纯青。毛泽东在会上作了《关于与四方面军领导者的争论及今后北上战略方针》的报告,阐述了中央红军今后的任务与到达甘南后的战略方针。俄界会议在毛泽东等人的主持下,揭露和批判了张国焘的退却主义、军阀主义和分裂红军的错误,作出了《关于张国焘同志的错误的决定》。会议指出:“红军总的方针是北上,但是由于张国焘的分裂行为严重削弱了北上红军的实力,在目前敌我力量悬殊的情况下,应改变川陕甘计划”。确定红军以后的战略方针是:“北上红军经过甘东北和陕北,以游击战争去打通和共产国际的联系,以便取得共产国际的帮助。首先在接近苏联的地区创造一个根据地,休整部队,壮大红军,然后再以更大规模、更大力量进取陕甘广大区域”。为确立和加强全军的领导核心,会议成立了由毛泽东、周恩来、王稼祥、彭德怀和林彪组成的5人团,作为全军的最高领导核心。会议决定组建中国工农红军陕甘支队。会议还作出攻打天险腊子口的决定,迅速打开全军北上的最后一个天堑。会议特别强调指出:今后红军的行动要迅速、敏捷,要千方百计地爱惜和保护干部,竭力为革命保存骨干力量。会后,党中央还召开了营以上干部会议,向干部们说明采取新战略方针和迅速行动的必要性,并向全军发出中央《为执行北上方针告同志书》,传达到全体指战员中。号召红军广大指战员团结在党中央周围,抵制张国焘的分裂路线,为实现中央新的战略方针而奋斗。
红四方面军在临潭继红一方面军攻克腊子口,走出雪山草地到达陕北后的第二年,红四方面军响应中央号召北上抗日,再度攻破腊子口,围攻岷州城,红军8月初出迭部后,分别向临潭、岷县、哈达铺进军。1936年8月14日下午,红四方面军第四军十二师沿洮河西上,过羊化桥,进新堡沟,翻越红山,到达了临潭国民政府所在地新城,城乡群众纷纷集结于街路两边,端茶送水,表示欢迎。红军战士克服长途跋涉的劳累,仍排着整齐的队形,浩浩荡荡地进入了新城东门。红军一部分驻扎在城隍庙和两个学校,一部分驻在西门外的端阳沟、北门外城背后一带。红军宣传员分别在街头和驻地墙壁上写了“抗日反蒋”、“夺回失地”、“红军不欺压穷人”、“不拉夫、不派款”、“汉回番民团结起来”等标语。红军和蔼的态度、严明的纪律,给群众留下良好的印象。不久,红四军后续部队也相继进入临潭县境内,驻扎在扁都、王家坟、冶力关等地。8月24日,红四军第十师和妇女团先头部队西进旧城,当地反动武装商团企图阻击。红军首先攻占了瓦窑坪、双峰堆,第二日夺取了对坡山、大坡山顶、大湾山梁等制高点,接连击溃敌人,占领了旧城。随后一部分红军进到卓洛、古战等村,前锋进入夏河县境。这时,国民党地方军阀马步芳急派马彪旅赶到临潭攻打红军,在旧城、卓洛、城东等地发生激烈战斗。9月15日,马彪攻陷临潭县旧城,然后进犯新城。18日,红军在新城发动攻势,马彪部两个连受到重创,于19日退守夏河麦武旧寺、黑错等地。10月2日,闻讯红四方面军全军撤离临潭后,马彪旅又从黑错、经完冒到临潭县追击红军后卫部队,路过古战村时惨杀杨维雄等20多人,到旧城后接连攻下对坡山、双坟堆、瓦窑坪等红军据点,红军伤亡几十人,最后掩护部队从临潭北撤。
卓尼土司杨积庆援助红军过甘南1935年9月和1936年8月,红一方面军与红二、四方面军,先后两度横跨杨土司统辖的达拉、尼傲、旺藏、桑坝、花园、洛大、腊子口等7个(旗)乡,行程300多公里,全是密林峡谷和雪山栈道,但从未受到杨土司藏兵的阻击和堵截。同时,当1935年9月17日红一方面军开仓用了杨土司在迭部然尕沟崔古仓的储粮后,从未过问和追究管粮责任人。特别是当红四方面军于1936年8月20日到达毗邻卓尼的临潭新城时,杨土司主动秘密派人星夜赶到红军驻地,呈书送信,馈赠马匹羊只,表示友好和慰问。更为钦佩的是,当红军走后,他不但未下令搜捕、屠杀流落红军,而且还以多种方式保护了一批掉队的红军战士。这对当时处境极端困难的党和红军来说,在客观上起了很大的援助作用。在政治上,杨土司虽然对红军的性质、宗旨不甚了解,但他置蒋介石国民党反动政府的三令五申而不顾,对红军采取了 “中立”的立场。在军事上,为防止鲁大昌趁机吞并卓尼,杨土司保维护独立自主权,采取“守土自保”的明智策略,对红军过境甘南起了让道作用。在物质上,杨土司未执行国民党政府的“坚壁清野”政策,留存崔古仓的储粮,既解决了红一方面军奇缺粮食的燃眉之急,又为红军最后走出岷山栈道、林海雪原,提供了便利条件。在道义上,杨土司在红军走后未配合鲁大昌的“清乡”行动,却变相掩护了一些负伤、掉队的流落红军,为革命保存了一批有生力量。
卓尼通电起义1949年9月3日,任谦派周祥初的军法官陆聚贤携带王震、任谦和周祥初给杨复兴的联名信前来卓尼。7日上午,陆聚贤向杨复兴面交信件并和他进行交谈,杨复兴阅信后甚为高兴,并毅然决定起义,至于起义时间听便任谦和周祥初的安排。9日,任谦又派地下党员康君实到卓尼通知杨复兴,起义时间定在9月11日。10日,洮岷路保安司令杨复兴带领参谋长杨生华、团长杨景华、雷兆祥、赵国璋和参谋张志平、副官陈世昌以及禅定寺代表乔都盖等10余人奔赴岷县,受到中共有关方面负责人的热情接待。11日,在岷县中学礼堂召开起义部队排以上军官参加的大会。会上周祥初宣读起义通电,任谦以军代表的身份讲述了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性质、宗旨和任务,宣布起义部队改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西北独立第一军”,将洮岷路保安司令部直属的特务营统称为“西北人民武装卓尼民兵司令部”。同时,成立“中国人民解放军岷县军政委员会”,由周祥初任主任,王耀华、刘余生、杨复兴任副主任。陈叔钵、孙伯泉、康君实任委员。9月130,杨复兴由岷县军分区副司令员兼参谋长李启贤陪同,返回卓尼。14日,在禅定寺召开千人大会,在大会上,各旗与会代表纷纷表示欢迎解放军,拥护共产党。接着成立军管会,杨复兴任主任,李启贤任副主任,开始接收卓尼设治局和银行办事处、农林公司等机构。10月1日,成立了中共卓尼工作委员会和卓尼自治区(县级)行政委员会,赵毓文任工委书记,杨复兴任行政委员会主任;原洮岷路保安司令部改编为卓尼民兵司令部,杨复兴任司令员,赵毓文任政治委员,隶属中国人民解放军甘肃省军区领导。
临潭县解放1949年7月下旬,人民解放军第一野战军西进,国民党军队溃不成军,临潭县政府工作人员人心惶惶,逃跑一空。这时,败退到岷县的国民党甘肃省保安副司令周祥初,指派原秦安县长杜凌云来临潭代理县长,办理军需事务。8月下旬,解放军攻占甘肃省会兰州,歼灭马步芳的主力部队。在临潭县的中共地下党员陈克昌、尤正清等积极开展工作,向群众宣传党的政策,鼓动群众行动起来“欢迎解放军”。9月初,第一野战军和中共甘肃工委加紧策动在岷县的周祥初部起义。一野代表任谦到岷县后,很快做通了周祥初的工作,决定与洮岷路保安司令杨复兴同时起义。9月4日,中共地下工作人员陆聚贤等从岷县赴卓尼,路经临潭新城,劝说杜凌云起义,争取临潭和平解放。杜表示同意起义。次日,杜凌云在新城东街小学召开当地绅士及有关人员会议,陆聚贤在会上讲述了全国解放的形势,大家一致赞同起义。9月10日,杜凌云同县政府秘书、三青团干事长、自卫队大队长等,应周祥初、任谦之召,前往岷县,参加起义,受到地下党组织的欢迎。9月11日在岷县参加了起义大会。9月13日,岷县军分区副司令员兼参谋长李启贤等人来临潭视察,受到各界人士的热烈欢迎,至此,临潭县获得和平解放。不久,岷县分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派郭曙华等20余人来临潭,接管政权,进行筹建人民政府的工作。1949年9月27日,临潭县人民政府正式成立。
夏河县和平解放解放前,国民党政府在夏河地区设有拉卜楞保安司令部,司令黄正清是拉卜楞寺院活佛嘉木样五世之兄,掌握着甘南西部地区及安多藏区的军政大权,争取黄正清对这一带地区的藏族人民获得和平解放具有决定意义。因此,中共陇右工委决定派牙含章去做黄正清的工作。1948年,牙含章在兰州遇到了在拉卜楞地区工作的一位朋友,就请他帮助做黄正清起义的工作,经过交谈,此人表示愿意帮忙,于是,牙含章就将陇右工委给黄正清的一封信件,交他带去。信中主要讲述了全国的形势,介绍了共产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指出藏区人民只有跟共产党走,才是唯一光明的道路,希望黄正清以广大藏族人民利益为重,站到共产党方面来,解放军一定保护他的生命和财产安全。1949年春,陇右工委派地下党员常秋英到夏河开展工作,常通过其丈夫张子丰(拉卜楞保安副司令)做黄正清的工作,尽力说服黄正清不要动员藏兵抵抗解放军,更不要逃到台湾去,而争取他率部起义,站到共产党方面来。1949年8月22日,解放军第一兵团解放临夏,兵团司令员王震即派人来夏河给黄正清送信,动员其起义,但因黄已率其保安司令部撤往阿木去乎,未见到王震的信件。这时夏河县已陷入一片混乱。8月31日晚,王震派遣的解放军代表刘育华抵达夏河,立即派人去阿木去乎敦促黄尽快返回夏河县。就在这时,夏河藏族进步青年吴振刚代表美武土官杨世杰,带领藏民6人,带着从国民党溃兵中缴获的30多支步枪,来到临夏迎接解放军,并晋见了王震司令员。王司令员赞扬杨世杰的进步行为,亲自介绍吴振刚加入了中国共产党。随后,吴振刚陪同新华社随军记者杜鹏程返回美武,受到杨世杰带领的几百名藏民的热烈欢迎。9月初,夏河县原参议长黄祥,派人前往临夏,欢迎解放军进驻夏河;与此同时,黄正清派他的副司令张子丰、副官黄立中、欧拉头人俄项3人从阿木去乎前往临夏,和临夏地委、军管会负责人见面,转达了黄正清准备起义的意愿。临夏地委和军管会负责人要张子丰速回阿木去乎,动员黄正清立即返回夏河县城举行起义。9月12日,夏河县各界人士向各机关、各学校、各部落发出电报,其内容主要是:奉驻临夏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野战军第一兵团司令员兼政委王震指示:由黄祥暂代夏河县县长,维护地方治安,黄已于本月9日到府视事。这一电文安定了社会秩序。9月17日,吴振刚和杜鹏程一行到达夏河,即刻同黄祥等人士接头,转达了王震司令员对黄祥等人的问候,并讲述了全国的形势及党的民族政策。黄祥表示拥护解放军来解放夏河。9月18日晚,黄正清从阿木去乎返回夏河县城,杜鹏程向黄转达王震司令员对他的问候,希望黄从民族大局出发,早日起义。黄正清表示同意,欢迎解放军前来接管夏河。9月20日,临夏专区副专员牙含章、第六十二军一八六师五五六团政委张成礼、副团长刘光奇,带一个营来夏河,接管政权,受到黄正清、黄祥及拉卜楞寺宗教人士、夏河县政府机关人员、拉卜楞保安司令部官兵、夏河各族各界群众近万人的夹道欢迎。9月21日,在大夏河南的“柔扎唐”召开了上万人的群众大会,牙含章、张成礼等讲了话。至此,夏河县获得和平解放。9月22日,夏河县人民政府成立,黄祥任县长,张月胜任第一副县长,达吉任第二副县长。23日,中共夏河县工作委员会成立,霍德义任书记,张子丰任秘书,吴振刚任青年团工委书记,常秋英任县妇联主任。拉卜楞保安司令部整编为夏河县民兵司令部,黄祥任司令,霍德义任政治委员,杨世杰、黄文源任副司令,卫德堂任参谋长,吴振刚任政治部主任,隶属临夏军分区领导。
西固(舟曲)起义1949年8月国民党任命孙铁锋为西固县县长。孙铁锋,武都人,曾任国民党军上校团长。他到西固后不久,即接受中共地下组织的意见,决心率部起义,并要求加入中共组织。后经武都地下党负责人王锐青批准,接收他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孙铁锋入党后,按照地下党的指示,积极准备,于同年11月1日率领西固县自卫队、警察和党、政、军工作人员300余人武装起义,并举行了起义誓师大会,向人民解放军副总司令彭德怀致电。电文说:“雄师西指,解民倒悬,云霓指望,遐迩同心。地处边陲之西固人民,三十年以来受尽国民党反动派之剥削压迫,人民负担奇重,实无喘息之余地。铁锋等不忍坐视民疾,遂率西固军民高举义旗,欢迎解放大军,并正式脱离国民党反动政府统治,在钧座领导下为人民服务。临电迫急,不胜待命之至。”在电文末署名的除孙铁锋外,还有西固县参议会议长沈容海,西固县党部书记长杨春森,省建设厅秘书尚佐周,国大代表刘克仁、房存义,省参议员王玺,县自卫大队长韩廷俊、中队长刘奠基、杨为柱等。起义后,孙铁锋等又制定了抗击国民党第一一九军二四七师进攻、迎接解放大军到来的计划,并派县自卫大队分队长王丕显赶赴岷县,给六十二军送起义电文,并请求解放军支援。孙铁锋起义后,国民党陇南绥署主任赵龙文和驻武都的第一一九军军长王治岐,即命第二四七师师长李惠民立即向西固进军,消灭孙铁锋领导的起义部队。11月8日,李惠民指挥第二四七师分三路向西固县城进发,攻击起义部队。孙铁锋自知起义部队不能抵挡敌军,在敌军到达前,即指挥自卫队、警察等人员火速撤离西固县城,转移到西北部的黑峪寺等地,并派人到宕昌镇同解放军联络,然后,将起义部队带到了宕昌,同解放军第六十二军部队会合。李惠民部遂于11月9日占领西固。同年12月6日,向陇南进军的第六十二军先头部队,在两河口击败国民党第二四七师,李惠民慌忙向白龙江以南败逃。12月7日,第六十二军一八四师侦察部队由起义人员作向导,从化马(今属宕昌县)翻越晚霞山,向西固前进,于8日晚在安家寺消灭守敌一连,缴获机枪4挺、卡宾枪几十支、子弹十几箱和一些手榴弹,迅速下到白龙江边,控制了南峪对岸的要点。与此同时,第一八四师一部,从新城子(今属宕昌县)顺大河坝沟南进,翻越雷古山,直取西固城。南峪寨位于西固城东10公里的白龙江南岸,依山傍水,地势险要,寨边白龙江上架有一座木板拱桥,这时敌军残部扼守在这里。第一八四师侦察部队一部,趁天黑之际,潜入桥头,击走敌人,保护了桥梁,为大部队追歼逃敌创造了十分有利的条件。12月8日夜,国民党第二四七师部队,已呈溃散状态,李惠民只带少数随从南逃四川,余部由副师长王灏鼎收集带领,向第一八四师投降。第一八四师先头部队五五O团遂渡过白龙江,向插岗岭挺进。9日,解放军第一八四师主力部队从两河口进入西固县境;其西路部队也翻越雷古山,进入西固县西北之坪定,国民党残留在西固城的部队百余人,转向西撤,窜至马土山。9月10日,第一八四师西路部队进入西固城,西固县城第二次解放。同日,孙铁锋起义部队进入西固城,第一八四师部队南下文县。西逃的国民党部返回县城,向解放军投降。
开辟牧区工作甘南解放初,属于以牧为主的碌曲、玛曲一带,由于社会历史和客观环境条件的原因,尚未建政。加上国民党残余匪特的骚扰破坏,给党和新政府开辟牧区工作造成严重困难和障碍。1951年8月,根据上级安排,杜岐率5人工作组进驻双岔大庄,积极开展群众工作,尊重民族风俗习惯,宣传党的各民族一律平等政策,得到了群众的热烈欢迎。1952年下半年,解放军独立团经阿木去乎至西仓,将随军的行政工作人员同从双岔工作组抽调的部分干部,组成西仓工作组,开始在西仓一带开展工作。1953年初,由张耀同志任组长,组成郎木寺工作组,在郎木寺一带进行工作。经过几年的努力,党和政府在碌曲县境内逐步得以开展有关工作。阿才任县长,张宗发、丹增桑盖(藏)、花木尔吉(藏)、拉毛吉(藏)、才巴郎吉(藏)任副县长。1952年6月,在西北军政委员会甘南藏区访问团的协助下,组建了中国共产党欧拉工作委员会和欧拉行政工作组(县级),马负图任工委书记兼行政工作组长,俄项(藏)任副组长。中共欧拉工委和欧拉行政工作组共11名干部,于1953年3月进入玛曲境内开展工作,同年6月,改中共欧拉工委为中国共产党玛曲工作委员会;改欧拉行政工作组为玛曲行政委员会,并组建了玛曲地区最高的地区党组织,即中共玛曲行政委员会党组,共有7名党员组成,由工委书记马负图担任党组书记。经过中共玛曲工委、行委两年多艰苦努力的工作,并经甘肃省人民委员会批准,于1955年6月12日正式建立了玛曲县,隶属甘南藏族自治州领导。经县第一次人民代表大会选举,黄正明(藏)任县长,高立望、俄项任副县长。此后,中共玛曲县委、县人委组成多个工作组,分赴卓格尼玛、乔科、齐哈玛、欧拉等部落,开展宣传政策和筹建基层政权等工作。截至1958年5月,经州委批准,建立卓格尼玛、乔科、才乃玛、齐哈玛、阿万仓、欧拉、藏科7个乡,成立乡人民委员会。至此,初步完成了全州牧区基层政权的初建任务。
“三三制”在解放初,党为了开辟甘南藏区工作,在各级政权中既保持绝对的领导地位,又体现统一战线政策,同时更便于联系各族群众,广泛宣传政策,团结发展进步势力,争取中间力量,孤立一小撮国民党残余匪特,壮大统战队伍。因此,在州、县、乡、村的政权建设中,因地制宜地实行“三三制”的制度。即在政权机构的人员分配上,共产党员、非党进步分子(包括半脱产人员)和民族宗教人士各占1/3。
土地改革运动1950年6月30日,政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指出土改的目的是:“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借以解放农村生产力,发展农业生产,为新中国的工业化开辟道路”。土改的方针是“依靠贫农、雇农,团结中农,有步骤、有分别的消灭封建剥削制度,发展农业生产。”当时甘南农业区的部分劳动人民虽然在政治上翻身解放,但封建社会长期造成的“土地高度集中”问题,并未得到彻底解决。当时,党在甘南藏区实行的基本政策是“不分、不斗、不划阶级”。但在汉族较多属于临夏专署管辖的临潭县和属于武都专署管辖的西固县及属于会川县管辖的今卓尼县的西泥沟等地,进行了土地改革运动。土改前,先期开展了减租减息运动,主要通过宣传政策,发动群众,建立农会、妇女和青年组织。在调查、摸底,搜集掌握富裕户出租土地等情况的基础上,采取自报公议、张榜公布、上级审批、三榜定案的办法,先划定各阶级的成分。然后让农民自由借贷,开展互助互济、减租减息。在此基础上,开展土改运动,使汉区贫困农民分得了土地和生产资料,免除向地主缴纳的苛重地租,从而改变了地主阶级的土地所有制,摆脱封建宗法的人身束缚,促进农业区的经济逐步恢复和发展,为以后的农业互助合作化奠定了基础。(参见农牧林业土地改革)
支援抗美援朝1950年,全国人民以实际行动拥护抗美援朝,支援志愿军赴朝作战。地处甘南藏区的夏河、临潭、卓尼、西固4个县(工)委和县政府,积极响应“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号召,贯彻省委“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指示,发动了一场轰轰烈烈的抗美援朝运动。各县党政组织认真部署,制定措施: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建立各级抗美援朝分会组织;全面广泛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使各族人民明确认识抗美援朝的重要意义,动员各族各界人士踊跃参加抗美援朝募捐和增产节约活动,广泛开展拥军优抚和送子参军上前线活动。从1950年11月4日到1954年12月,甘南各族人民为支援抗美援朝捐献人民币、白洋和金银首饰等共折合人民币5308万元,其中飞机两架。同时,有314名青年报名参加志愿军,赴朝作战。
镇压反革命镇压反革命是新中国成立后,同抗美援朝、土地改革同期进行的三大革命运动之一。全国解放前夕,国民党反动派逃往台湾时,在大陆潜藏了一批反革命分子。他们不甘心失败,以各种方式从事破坏和捣乱,伺机在大陆复辟。潜藏在甘南地区的一批国民党残余匪特更是气焰嚣张,大肆造谣惑众,进行种种破坏和捣乱活动,甚至袭击新成立的县、区、乡人民政府机关,暗杀干部和进步群众。1950年10月10日,党中央发出《关于镇压反革命活动》的指示,要求全国各级党政组织,坚决纠正一些地区存在的对反革命分子“宽大无边”的倾向,全面贯彻“镇压与宽大相结合”的方针,坚持“首恶严办,从恶宽大,自首不办”的政策原则,对罪大恶极、怙恶不悛的反革命分子坚决进行镇压。1949年12月10日,甘南全境解放后,当时的夏河、卓尼、临潭和西固4个县(工)委,分别在省委和临夏地委、武都地委的领导下,立即大张旗鼓地开展轰轰烈烈的剿匪反霸、搜捕特务和登记反动党团骨干分子的工作,重点打击土匪、特务、恶霸、反动党团骨干和反动会道门头子等反革命分子。在临潭和西固两个县取缔了所有的反动会道门。通过镇压反革命运动,粉碎了国民党反动派妄图在甘南藏区“建立反攻大陆第二基地”的梦想,进一步安定社会秩序,巩固了人民民主专政,为党在甘南藏区健全区、乡基层人民政权,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及畜牧业生产,初步扫清了政治障碍,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甘南是个以藏族为主体的多民族信仰以藏传佛教为主的各类宗教存在的地区。到解放初,仍然是一个各少数民族全民或部分公民信仰宗教的地方。其中藏族、土族、蒙古族信仰藏传佛教,极少部分信仰苯教;回族、撒拉族、东乡族等信仰伊斯兰教;少部分汉族和个别少数民族群众信仰基督教、道教以及汉传佛教。藏传佛教是甘南藏区信仰人数最多的主体宗教。党在长期的革命实践中,总结积累了一定的民族工作经验,并用这些经验团结各民族的仁人志士和宗教界人士,使革命不断取得胜利。1949年新中国成立前夕,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的起着临时宪法作用的《共同纲领》中规定:保障国内各少数民族在政治上享受平等权利和自治权利,“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权利。”1952年,政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要》又指出:“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是党的民族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一系列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为甘南各级党政组织开展民族工作提供了理论和实践依据,使甘南的民族宗教工作得以顺利开展,并取得成绩。解放初,甘南各级党政组织大力宣传建立在各民族平等团结原则基础上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在建政和社会主义三大改造中,正确执行党的宗教政策,保护寺庙、教堂,保障喇嘛、阿訇等宗教人士和广大教民开展各种正当的宗教活动。党和政府在宣传和执行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同时,也教育宗教界必须爱国守法,宗教活动不得影响社会治安,防止反革命分子利用宗教进行破坏和分裂活动。充分发挥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的积极作用,为甘南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创造了有利环境。
民族区域自治政策1953年10月1日甘南藏族自治州成立和州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以来,党和政府全面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政策,使民族区域自治真正得以实现并得到发展。主要表现在:作为民族标志之一的藏语言文字得到推广和使用;在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过程中,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使民族干部队伍不断壮大,素质不断提高;认真贯彻执行《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要》;为使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得到更好的贯彻执行,州委十分重视民族政策的宣传教育和执行情况的检查,及时纠正大汉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防止和克服主观主义、强迫命令与忽视少数民族的语言文字、忽视民族干部的培养、不尊重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自由和风俗习惯等方面的倾向性问题,从而加强了民族团结,大力发展甘南民族经济,努力改善各族人民的生活,使民族区域自治从政策上得到保障。社会主义三大改造20世纪50年代,随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一•五”计划的顺利完成,甘南藏区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进行了一场民主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运动,实现了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深刻变革,基本上完成了对农业、畜牧业和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实现了国民经济体制从私有制到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这两种社会主义公有制形式的转变,建立了以计划经济为主体的公有制模式,创造了一系列由低级到初级再到高级的向社会主义过渡形式,从而使甘南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事业取得了较大成就整风反右派斗争1957年和1958年两年中,全面反右派斗争开始以来全州划定右派分子392人,绝大多数是文教卫生和科研战线上的知识分子。在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的中国,反对社会主义制度、反对党的领导的“右派分子”也确实存在,但只是极少数。由于当时党对阶级斗争和右派进攻的形势,作了过分严重的估计和判断,对形势发展没有谨慎掌握,结果使反右派斗争不断升级扩大,到处深入“挖掘右派”。与此同时,甘南的反右派斗争在后期是与1958年的平叛反封建斗争交织进行的,特别是在1958年下半年又进行了一次“反右补课”,并将反右斗争延续到1966年。
1958年平叛反封建斗争1958年春,正当全州各族人民掀起轰轰烈烈的农牧业合作化高潮之际,由于国内外反动势力的挑唆和煽惑,甘南局部地区发生了反革命武装叛乱。在中央军委的指挥和省委的领导下,甘南各级党政组织积极配合和支援解放军,迅速平息了反革命武装叛乱。紧接着动员各族人民开展了一场反封建斗争,推翻了封建压迫剥削制度,逐步建立了社会主义的政治制度,使广大藏族人民从封建农奴制桎梏下解放出来,从根本上改变了旧的生产关系,极大地解放了社会生产力,推动了甘南各项事业的蓬勃发展。
平叛反封建斗争扩大化自1957年以来,“左”倾思潮开始在指导思想上占了上风,特别是八届十中全会后,党犯了“阶级斗争扩大化”的错误。与此同时,甘南的平叛反封建斗争是和当时全国、全省掀起的“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同步进行的,并相互渗透、交织在一起。这就在这场斗争的中后期,重大问题的处理上不可避免地发生严重的偏差,究其根源主要是违背了中央的“慎重、稳进”方针,没有完全贯彻党的“区别对待”政策,没有严格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淡忘了分清敌友是革命的首要问题这一原则,造成的后果是使部分农牧区一时丧失了大批劳动力,制约了农牧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并酿成了甘南在一段时期内阶级关系和民族关系较为紧张的局面。
肃反运动在甘南为巩固甘南藏区新生的人民政权,保障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州委遵照党中央关于肃清暗藏反革命分子的指示,从1955年9月到1958年12月底,在州、县各级党政机关和所有厂矿企事业单位及各类社会群众团体中,分2期、4批进行了肃清反革命分子运动。同时还破获并取缔了“国民党西北大陆工作指挥部”、“西北民族救国委员会”、“中国义勇请难集团”三个反革命组织和反动会道门 “金山道徒”。
中央工作组在舟曲1958年至1961年间,由于党的指导思想上的偏差和工作中的失误,再加上连续3年的特大自然灾害等原因,全国粮食总产大幅度下降,城乡人民的口粮急剧减少。当时农村每人每天供应0.2-0.25公斤粮食,并大搞“代食品”,以“瓜菜”来弥补粮油的不足。这样,造成了农村患营养不良疾病的人大量增加,许多老弱病残者因饥饿而不幸死亡,不少农民逃荒外流。甘南的情况也是如此,仅农业人口就由1958年的32.92万人,下降到1961年的27.3万人。特别是以农业为主的舟曲县(龙迭县)更为严重,从1958年至1960年间,全县非正常死亡1.2万余人,占当时全县总人口9.43万人的12.7%。不仅人死,而且大量家畜也病亡,仅大牲畜就死了1.41万头(匹),占全县牲畜总数的37%。从而严重破坏和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在这种严峻形势下,中央派出工作组,进驻舟曲(龙迭)县针对全县突出的重大问题,开展整风整社运动。运动从1961年5月开始到1961年8月底结束。在中央工作组的主持下,舟曲(龙迭)县的整风整社运动基本上达到了预期的目的。主要表现在:严厉打击了坏人坏事,夺回了部分社队和县直机关的无产阶级领导权,进一步巩固和加强了基层的人民民主专政;全面宣传和贯彻执行中央的《12条》、《60条》等,基本上煞住了泛滥成灾的“五风”,改变了干部的领导作风和工作作风,进而密切了干群关系,调动了全县人民的生产积极性;整顿和建立健全党团组织,纯洁干部队伍,吸收和选拔了一批优秀分子入党、入团和参加到干部队伍中来。在全县干部中树立了时刻关心群众疾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新风尚;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组织领导,扎实安排群众的生产和生活,进一步稳定了社会治安秩序。
1962年黄正清、赵子康玛曲之行1962年生活困难时期,甘肃省副省长、甘南藏族自治州州长黄正清偕中共甘南州委副书记赵子康,接受省委主要领导的指派,两次赴甘南州玛曲县考察。他们在沿途认真宣传党中央制定的农村工作《12条》、《60条》和西北地区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调查了解落实和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及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情况,了解县情、社情和民情,征询各族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调处了甘、青两省的几起草山边界纠纷,这对于稳定甘南牧区的局势,缓和曾一度趋于紧张的社会矛盾和民族矛盾,增强民族间的团结,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进而恢复和发展牧业生产,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牧业学贡巴1961年,碌曲县郎木寺公社贡巴正式建立生产大队。大队领导班子和藏族女共产党员才让卓玛,带领广大牧民与艰苦环境和自然灾害作斗争,使畜牧业生产迅速恢复和发展。1964年,毛泽东发出农业学大寨的号召后,才让卓玛日夜琢磨: 贡巴牧区也要学大寨,以大寨人为榜样,建设高寒草原新面貌。1965年,她参观了全国农业战线红旗昔阳县大寨大队,参观了天津、西安等地的工厂,受到极大的教育启发和鼓舞。她返回贡巴后把大寨和贡巴作了比较,教育广大牧民学大寨人吃苦精神和战胜困难的经验,带领群众立足草原,大胆实践种植饲料和科学养畜,加快牧业机械化和畜圈及牧民定居点等的建设进程。贡巴牧民们通过学习,逐步打破因循守旧、靠天养畜的依赖思想。此后,贡巴党支部广泛深入地发动群众,进一步开展学大寨运动,并制定了牧业学大寨的具体规划。1970年,在实现农牧业双飞跃的奋战中,甘南州革委会认真总结贡巴大队在发展畜牧业生产方面的先进经验,在全州及时推广,在贡巴大队召开全州牧业工作现场会,号召全州农牧区社、队向贡巴大队学习,实现农牧业的共同发展。
解决平叛反封建斗争遗留问题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州委根据中央和省委的一系列指导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首先从指导思想上纠正“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做法,摒弃和肃清极“左”路线的流毒及其影响,加快平反冤假错案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步伐。其次成立了甘南州复查领导小组,郭发永任组长,马登昆(藏)、庞俊茂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同时多次召开全州领导干部会议,专题研究部署解决1958年平叛反封建斗争扩大化等历史遗留问题,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确定重点,明确政策,先后抽调了190多名干部参加州、县的复查办案工作。截止1985年底,全州将原涉叛总人数36,945人中98.5%的人员进行平反和摘帽子,维持原结论的仅剩584人,只占1958年涉叛总人数的1.5%。
正确处理甘南藏区宗教问题1958年的反封建斗争和同步进行的宗教制度的民主改革,虽然取得了重大成果和产生了深远影响,但由于受“左”倾思潮的影响和制约,也存在着扩大化的偏差。首先是没有严格区分宗教中的压迫剥削制度和封建特权与正当的宗教仪轨、正常的宗教活动之间的界限,把应该保留的东西也视同于封建特权和压迫剥削制度作了废除。其次是没有严格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错捕、错斗、错没收的现象比较普遍。再次,关闭的宗教活动场所和寺庙太多。对宗教采取了“消灭”的手段。另外,还伤害了部分信教群众特别是少数民族群众的宗教感情。这些失误,给后来甘南的民族工作和宗教工作造成较严重的影响,使甘南的民族关系、党群关系和政府与信教群众之间的关系,都受到一定程度的损害。20世纪60年代初和1972年虽对这些扩大化遗留问题作过纠正,但不够彻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州委、州政府在对民族工作和宗教工作的拨乱反正中,才得以认真落实和彻底解决1958年平叛反封建斗争,及宗教改革中的诸多历史遗留问题。
全州整党整风根据中央和省委的安排部署,州委从1984年11月到1987年7月,对州、县、乡的1109个党组织,17,597名共产党员进行了一次全面整顿。经过整党清理,全州划定为“三种人”(打、砸、抢分子)的有4人,犯有严重错误的38人,其中有5人开除党籍。给予政纪处分的35人。缓期登记的党员130人,不予登记的党员144人。通过这次整党,使全州各级党组织在统一思想、整顿作风、加强纪律、纯洁组织四个方面有了一定的改进。在此基础上,州委调整、加强了各级领导班子,按照“四化”标准,先后选拔了543名中、青年干部,充实到406个党政组织领导机构中,进一步提高了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力。
“文革”在甘南的蔓延从1966年5月至1976年10月的“文化大革命”,是一场给党和国家与各族人民带来严重灾难的内乱。各级人民委员会及其工作机构,在“文革”初的1966年5月到12月底,基本上处于正常工作状态,但从1967年的上海“一月风暴”起,全州在“文革”中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从1967年1月25日,州人委被群众“造反派”组织非法夺权,一直到1968年2月27日甘南州“革委会”成立;第二阶段是从1968年2月州革委会成立到1971年4月中共甘南州第四次代表大会召开;第三阶段是从1971年4月中共甘南州第四次代表大会召开到1976年10月粉碎“四人帮”。
联产承包责任制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州委、州政府逐步把ェ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积极探索适合甘南州情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道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推进全州的改革开放,调整国民经济。全州经济体制的改革,首先在农牧区取得突破性进展。1979年元月,党中央作出《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规定了包括建立生产责任制在内的、发展农业生产力的25项政策措施和实现农业现代化的战略部署。同时,中央肯定了安徽省委和四川省委实行“放宽政策”、“休养生息”,在农村率先试行的包产到组、包产到户、包干到户的农业生产责任制做法。在此形势的影响下,州委、州政府带领全州各族人民,解放思想,排除极“左”思潮的干扰,认真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于1980年在州内广大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生产责任制,把土地、耕畜等生产资料的使用权下放给农民,打破长期以来“三级所有,以队为基础”的生产经营方式,实行责、权、利相结合的管理方法,克服分配上的平均主义和吃“大锅饭”的现象。从而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农业形势日趋好转,整个农村面貌逐渐发生了深刻变化。1984年,中央下达了一号文件,提出进一步巩固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
中共甘南藏区临时工作委员会1952年2月成立,1952年6月30日改组为中共甘南藏区工作委员会。工委书记徐国珍(兼)(1952年2月至6月30日);委员:徐国珍(军)(1952年2月至6月30日),高增汉(1952年2月至6月30日),董宏杰(1952年2月至6月30日),赵毓文(1952年2月至6月30日),齐应凯(1952年2月至6月30日)。
中共甘南藏区工作委员会1952年7月1日至1953年9月30日。书记:徐国珍(兼)(军)(1952年7月1日至1953年1月9日),朱侠夫(1953年1月9日至9月30日);副书记赵子康(1952年7月1日至1953年9月30日);常务委员:朱侠夫(1953年4月7日至9月30日),赵子康(1953年4月7日至9月30日),赵毓文(1953年4月7日至9月30日),董宏杰(1953年4月7日至9月30日),王如东(1953年4月7日至9月30日),曹学彦(1953年4月7日至9月30日);委员:徐国珍(军)、朱侠夫、赵子康、赵毓文、董宏杰、齐应凯、赵国声、王如东、曹学彦、方横、马宗瀛。1953年10月1日至1956年5月31日。书记:朱侠夫(1953年10月至1955年1月28日),王治国(1955年7月至1956年4月),谢占儒(1956年4月12日至5月31日);副书记赵子康(1953年10月至1956年4月),第二副书记王治国(1953年10月至1955年7月),董宏杰(1955年6月15日至1956年5月31日);常务委员:朱侠夫(1953年10月至1955年1月28日),赵子康(1953年10月至1956年4月),赵毓文(1953年10月至1954年6月24日),董宏杰(1955年6月15日至1956年5月31日),王如东(1953年10月至1956年5月31日),曹学彦(1953年10月至1954年1月20日),王治国(1953年10月至1956年4月),吴子明(军)(1953年10月至1954年10月),谢占儒(1956年4月12日至5月31日);委员:朱侠夫、赵子康、赵毓文、董宏杰、齐应凯、赵国声、王如东、曹学彦、马宗瀛、王治国、吴子明(军)、冯永炳、冯学诚(军)、王超、杨培发、李宗义、马克(军)(回)、李加夫 (军)、冯宝俊、谢占儒。
中共甘南藏区工作委员会第一次会议1954年10月4日至10日在夏河县葆绿堂召开。出席会议的代表有63人,其中藏族代表4名,回族代表2名,妇女代表1名,甘南驻军和公安部队代表13名;列席代表41名。代表着全自治区的530名党员。这次会议传达了党的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总结了五年来的工作,部署了肃反、清剿残匪、加强民族统一战线和发展农牧业生产等项中心工作。会议通过了工委副书记赵子康作的《关于五年来的工作总结和今后任务的报告》、工委书记王治国作的《关于甘南地区党的团结状况的报告》和军分区副司令员吴子明作的《关于剿匪工作的报告》。
中共甘南藏区工作委员会第二次会议1955年8月25日至9月8日在夏河县葆绿堂召开。出席会议的代表共有82名。会议传达学习了党的七届五中全会“关于高岗、饶漱石反党集团的决议”;工委副书记赵子康作了《关于坚决反对党内不良倾向,为建设和巩固甘南的组织而奋斗》的报告;工委副书记董宏杰作了《关于彻底肃清残余匪特、镇压反革命活动,为进一步巩固社会治安而奋斗》的报告;副州长王如东作了《关于国民经济第一个五年计划纲要》的报告。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搞通思想、加强团结、总结经验,提高工作效率”,会议讨论通过了甘南州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在党的组织建设方面,会议要求:在半农半牧区发展新党员,试建党支部。
中共甘南藏族自治州地方委员会1956年6月1日至12月31日。书记谢占儒(1956年6月至12月31日);第二副书记董宏杰(1956年6月至12月31日);常务委员谢占儒(1956年6月至12月31日),董宏杰(1956年6月至12月31日),王如东(1956年6月至12月31日),李加夫(军)(1956年6月至12月31日),马宗瀛(1956年6月至12月31日),香巴才仁(藏)(1956年6月至12月31日),刑树义(藏)(1956年6月至12月31日),马克(军)(回)(1956年6月至8月);委员:谢占儒、董宏杰、王如东、马宗瀛、香巴才仁(藏)、刑树义(藏)、冯永炳、王超、杨培发、李宗义、马克(军)(回)、李加夫(军)、冯宝俊、马学海(回)、胡培棠(藏)、杨树德(藏)。
胡耀邦视察甘南1986年5月16日中午12时左右,中共中央总书记胡耀邦到甘南进行视察。甘南藏族自治州党政军主要领导人,代表甘南54万各族人民,向胡耀邦同志和陪同来访的国务院副总理田纪云及甘肃省党政军主要负责同志,以藏族最崇高的礼仪敬献洁白的哈达,举行了隆重的欢迎仪式。下午2时许,胡耀邦同志听取了甘南州和各县主要负责同志的工作汇报,对甘南的经济建设、农牧业、乡镇企业、民族工业、交通、电力、生产及商品交换、收益分配等多方面的问题进行了指导。在谈到林业工作时,胡耀邦同志说:“要在保持国营权属的条件下,内部实施多层次、多形式的承包经营,解决好国营与群众、外来林业工人与当地群众间的两对矛盾;搞好林业本身和林区经济的多种经营。康县的办法是一种形式,但不是唯一的模式,各地应从自己的实际出发。”在谈到草原建设时说:“在草原建设上,不能满足现有的办法和路子,可以用飞机撒播的办法大面积改良草原。”胡耀邦对甘南的乡镇企业和农业也作了指示:乡镇企业和民族工业,要充分利用当地资源,把牲畜身上的、草地上的、山林里的东西,加工利用好,用加工业带动经济发展步伐。在农业上,要重视青稞生产,用价格政策调动群众种植青稞的积极性,还要发动和组织机关单位、群众和专业户,搞塑料大棚种菜,解决“吃菜难”的问题。胡耀邦还就如何发展商品生产指出:“商品观念不是固有的,是随着生产和交换发展而产生的。生产不发展,就没有东西去进行商品交换;价格压的低,群众就没有商品生产的积极性,商品观念也就上不来。所以,在商品观念问题上不能怪群众,要从我们的工作方面看问题”。胡耀邦同志在提到改进干部的工作作风时说:“解决实际问题,不是给上面看。”甘南各级领导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时刻牢记心中,以解决实际问题,让群众得到实惠为目的,进一步树立扎扎实实的工作作风,埋头苦干,不搞形式,不图虚名,真正干出实绩。在座谈中,胡耀邦同志还十分关心改善群众生活问题。他详细询问牧民群众的住房、吃饭、穿衣和生活卫生情况,并与他视察川北时看到的情况作比较,还分析内蒙古、河西和甘南的不同气候特点,对改善甘南群众的生活条件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许多具体办法,并向在座的州、县负责同志指岀:“既要解决生产方针,又要指导牧民生活,把改善群众生活同提高群众生产的积极性密切结合起来。”他责成州、县领导要把改善牧民住房当做一项重大任务来抓好落实。他说:“现在要指导牧民过好生活,把牧民住房作为一件大事来抓,用5年、8年的时间,使牧民住房在20世纪90年代有一个根本改善。”胡耀邦同志还十分关心在甘南工作的广大职工、干部的生活。他从种菜这件事上谈到改善职工福利问题时说:这是最大的福利,有菜吃,吃到便宜菜,职工干部的积极性就高了。胡耀邦同志听完州、县的汇报后,在当晚兴致勃勃地为甘南第一所高等学府——“合作民族师范专科学校”和《甘南报》,挥笔题写了校名、报头。5月17日上午8时,胡耀邦同志一行离开合作。
李铁映甘南之行1988年7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兼国家教委主任李铁映,专程来甘南参加甘、青、川、藏、滇五省区藏族教育研讨会,并视察指导甘南的工作。李铁映在强调教育的重要性时说:“我看了一下甘南州从实际出发办教育的作法,值得我们很好的来总结。教育之热是民族希望之光,一百年后也是永恒的主题。教育是人民的事业,必须依靠人民,依靠社会,依靠各行各业来办。”藏族教育怎么搞?李铁映谈了四条建议:我国地域广阔,条件各异,办教育必须从实际出发,走自己的路子。藏族教育怎么搞,希望大家共同研究,大胆探索。藏民族比较多的地方,教育要和当地的经济发展状况相结合,与人民的实际相结合,我们不可能把城市教育的模式搬到老少边地区来,但也要摆脱本地传统观念模式的束缚。就整个藏区而言,在自然地理条件、社会发展、宗教、历史文化传统及生产生活方式各方面,都有着很大的差异。因此,发展藏族教育事业,必须从各地的实际岀发,统筹协调,实事求是,因地制宜,量力而行,讲求实效,走出一条符合客观规律的路子;在藏族地区实行“双语”教学,是符合历史发展规律的,符合民族团结方针的,也是适应改革开放,适应世界新技术革命挑战形势的,这一方针必须坚持下去。在搞好藏、汉双语教学的同时,我们还要加强外语学习,提高外语水平,以便走向世界,因为语言是人民交流思想的工具;关于文化教育与技术教育相结合的问题。我们的普通教育存在很大问题,一直是只培养文化人,不培养技能人。所以,藏族教育的方针应该是:重点加强基础教育,优先发展师范教育,积极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巩固提高高等教育。藏族地区的基础教育,要切实搞好农村牧区中小学教育。这个重点,要以增加当地农牧区人才拥有量和培养当地中初级实用人才为主,并兼顾向上一级学校输送合格人才,逐步推行不同年限的义务教育。要在发展中形成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的合理结构。要知道,一个民族的素质是不能输入的,一个产品的质量也是不能输入的。提高民族素质的根本问题是教育问题。积极发挥宗教界人士办教育的积极性。面对藏区的实际情况,处理好教育与宗教的关系,充分发挥宗教界人士办教育的积极性,对藏族教育的巩固和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各地区教育部门都应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协同统战、宗教部门,从各地实际出发,有领导的认真探索发挥宗教界人士办教育的积极途径和形式。李铁映特别指出:藏族分布广,地处边远山区,经济比较落后。搞好藏族教育,不仅能加快商品经济的发展步伐,造福藏胞,而且在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等方面都有着极为深远的意义。在研讨会开幕式上,李铁映还代表国家教委,向长期在民族地区,特别是藏族地区,从事教育工作的同志表示亲切的慰问,称他们是“对民族的兴旺有大功劳的人。”7月14日上午,李铁映在国家教委副主任柳斌、国家民委副主任江家福、甘肃省委副书记卢克俭、副省长刘恕的陪同下,来到甘南州政协副主席、合作民族师专副校长、宗教界人士赛仓•洛桑华尔旦家中,亲切会见了为民族教育事业作出积极贡献的热旦加措、东藏成来、依拉久美等人,并同他们共进午餐。李铁映称赞他们办教育是“为我们民族做了一个很大的贡献!”李铁映在甘南期间,还游览了拉卜楞寺,视察了夏河县藏中、藏小,并为学校题辞。
费孝通甘南考察1985年8月中旬,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教授,深入到海拔3000米以上的甘南草原。考察时明确指出:发展我国藏区的现代化建设,甘南应先走一步,甘南藏族自治州应成为繁荣藏族地区经济的门户和港口。费老在掌握第一手资料的基础上,进行深入的研究,提出一些具有战略性的建议和观点。费老指出:不要站在一般自治州的位置上看待甘南。不要光看到甘南州20多万藏族群众的发展,而要站的更高一些,要看到全国300多万藏族人民的发展和利益。甘南长期以来就是甘、青、川藏族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在对外开放、对内搞活之后,甘南州已经起着繁荣藏区经济的门户和港口作用。现在,甘南州每年有300多辆汽车奔驰在青藏公路上,把商品、文明、信息带到西藏。每年仅运往西藏的酥油就近100万公斤,直接左右着拉萨的酥油市场,这一点就很了不起。现在,甘南的四化建设已有了相当的基础。甘南的现代化建设搞好了,西藏等地的建设步伐就会加快。甘南应成为繁荣藏区经济的根据地。费老说:“我在一些牧民家里调查后发现,相当一部分群众仍然满足于‘100只羊、20头牛,骑着马儿到处走,唱着歌儿乐悠悠'的小牧经济生活,商品观念淡薄,商品生产不发达,这是不行的。牧区的经济起飞,不可能单靠林牧业的发展,更重要的是有赖于工业的兴起,加工制造、外销才是牧区发展的大道。”关于人才问题,费老认为当前要用东部的脑子发展西部的经济,并在实践中培养一些藏族技术人才,然后以他们为骨干,把技术和知识扩散到各个地方。
十世班禅两次视察甘南20世纪80年代,班禅额尔德尼•确吉坚赞副委员长两次来到甘南藏族自治州视察工作,对落实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加强民族团结,促进甘南政治、经济和文化教育事业的建设及发展,产生了积极而深远的影响。他对甘南的卓越贡献是多方面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班禅副委员长为维护国家统一,加强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做了坚持不懈的努力;班禅副委员长十分关心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在甘南的贯彻落实;班禅副委员长圆满解决了甘、青两省久拖不决的边界草山纠纷问题;班禅副委员长为恢复稳定宗教事业,落实宗教政策,不辞劳苦,付出了大量心血;班禅副委员长十分关心继承和发展具有悠久历史的藏族文化传统,非常重视发展文化教育事业;班禅副委员长还非常重视发展民族工业。
嘉木样活佛访问斯里兰卡和尼泊尔应斯里兰卡和尼泊尔两国佛教界的邀请,以全国政协常委、甘肃省政协副主席、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嘉木样•洛桑久美•图丹却吉尼玛活佛为团长的中国佛教代表团一行5人,于1991年6月,对斯里兰卡和尼泊尔进行了为期15天的友好访问。
司马义•艾买提在甘南1996年6月10日至12日,国务委员兼国家民委主任司马义•艾买提来甘南视察工作。在视察期间,司马义•艾买提深入牧户帐圈、乡村学校,参观视察州内民族工业,看望慰问农牧民和师生员工,并莅临拉卜楞寺,就全州民族宗教工作、畜牧业生产、民族教育等作了重要指示。他强调要加强民族团结,做好宗教工作,为经济振兴进一步创造和谐、良好的社会环境。
王兆国到甘南1998年7月31日至8月1日,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央统战部部长王兆国来甘南视察工作。在此期间,王兆国考察了省佛学院、甘南佛阁藏药有限公司,参观了拉卜楞寺贡唐塔,领略了美丽的草原风光。王兆国参观拉卜楞寺时,询问正在进行的爱国主义教育情况,对拉卜楞寺的管理和爱国主义教育给予了充分肯定。王兆国特别指出:各级党政干部和宗教界人士要牢牢记住、深刻领会江泽民同志关于宗教工作的“三句话”。全面正确地贯彻党的宗教政策,要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8月1日上午,王兆国欣然书写了 “加强民族团结,促进经济繁荣”的题辞。
“1422253”发展战略甘南州经济工作“1422253”发展思路:围绕一个中心(加快小康社会建设进程),实施四大战略(工业强州、科教兴州、开放带动、项目拉动),实现两大产业(水电、旅游)的跨越式发展、两大产业(矿产开发和农畜产品加工)的快速发展,两大产业(农牧业产业化和藏药及山野珍品开发)的稳步发展,搞好五大建设(基础设施、城市<镇>、生态环境、社会保障体系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建成三大基地(把甘南建成甘肃重要的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能源工业基地、特色旅游基地)。
“农牧互补”战略为了积极推进农牧业经济结构的调整,实现稳步发展,甘南州委、州政府于2011年决定实施农牧互补战略,加快畜牧业产业化发展,并联合发出《关于实施农牧互补战略加快畜牧业产业化发展的意见》。《实施意见》指出,实施农牧互补战略的目标任务是:2004—2005年,在规划论证的基础上,在全州建设并初步形成纯牧区、半农半牧区、农区三个畜牧业产业化发展中心区,集中建设连片草产业基地、牛羊育肥基地、奶牛养殖基地、绒山羊养殖基地,率先建成草、肉、奶、毛绒产业带,成为实施农牧互补战略的示范带动基地。《实施意见》指出,实施农牧互补战略的重点工作是:大力发展种草业。要把发展种草业作为实施农牧互补战略的中心工作来抓;大力发展饲草料加工业。要把饲草料加工业作为实施农牧互补战略的突破口来抓;大力发展舍饲圈养;大力发展畜产品流通企业和加工业;按照新型工业化的思路和原则,着力提高产业化经营水平;全面推进科技兴牧;积极推进科技体制创新;加强畜产品生产安全。《实施意见》指出,实施农牧互补战略的政策措施是:加大资金投入;实行项目统筹;加强金融扶持。商业银行要将支持饲料加工和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作为信贷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信贷服务,及时满足基地建设和龙头加工企业的合理资金需求;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坚持典型引路。《实施意见》指出,农牧互补战略的组织实施:加强组织领导;加强项目规划和管理;落实部门责任;建立健全目标考核责任制。
州长专线为不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增强政府服务意识,进一步拓宽政府联系群众、联系基层的渠道,高效快捷地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同时,便于州政府及时听取广大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建议和意见,甘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04年10月决定开设州长专线电话。州长专线电话办公室每月确定两个州政府组成部门的主要领导现场接听州长专线电话,解答群众的问题。州长专线的工作职责是:受理群众对州县市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受理群众对政府公务员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工作作风、法规法纪等方面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受理群众对实行政务公开、公示制、承诺制的政府部门和社会公益部门违规、违诺的批评、意见;受理群众对经济建设、社会事业、城市管理方面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受理群众对社会公德、社会秩序、社会风气方面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协调处理群众反映的生产、生活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向领导提供群众反映的社情民意,做好领导批示的转办、督办、反馈工作;涉及党委、人大、政协、部队以及法院、检察院工作职责范围的事项以及有关意见、批评和建议,及时转交有关部门处理;负责对受理的群众诉求问题进行综合分析,定期编印州长专线电话简报、动态内参,及时向州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报送重要信息,为领导决策和指导工作提供参考依据;有针对性地宣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州委、州政府的重要决策、决定。
中国国民党直属边区拉卜楞区党部1939年,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第120次常务会议决定,成立中国国民党直属边区拉卜楞区党部,并任命刘廉克为党部书记。1942年1月,刘廉克被调往国民党绥远省蒙旗特派员办事处,另调韦炳儒为党部书记。1944年,因韦工作不力,被免去职务,调派绳景信接任书记一职,并责令扩大筹建拉卜楞特别党部。1945年5月,拉卜楞保安司令黄正清在国民党中央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当选为中央候补执行委员。
国立拉卜楞职业学校1937年初,国民党中央组织部边疆处科长刘廉克(蒙古族)来拉卜楞筹办“国立拉卜楞职业学校”,培养当地青年,作为开展党务的骨干。
国民党中央直属拉卜楞特别党部1946年春,国民党中央直属边区拉卜楞区党部改组,成立中央直属拉卜楞区党部(省级组织),党部内分设执行和监察两个委员会,黄正清等5人当选为执行委员会委员,拉卜楞寺阿莽苍等4人当选为监察委员会委员,由绳景信任党部书记长。党部改组情况和党部主任委员一职报请国民党中央批准指定,后因解放战争开始,一直久拖未批。1948年秋,绳景信辞职。同年11月,始经国民党中央常务会160次会议决定,中央直属拉卜楞区党部正式易名为中央直属拉卜楞特别党部,并指派中央候补执行委员黄正清为该党部主任委员。同年12月1日,党部在夏河拉卜楞地区补办党部成立典礼,会后,又召集过数次各区分部负责人会议。拉卜楞特别党部自筹建至1949年,共建有基层区党部4个,下辖区分部22个,其分布地区如下:第一区党部设在拉卜楞保安司令部内,党部常委张子丰。第二区党部设在拉卜楞寺院内,常委季美(党员全为僧人)。第三区党部主要统管拉卜楞葆禄堂及城区的党务,常委策仁娜姆。第四区党部在青海果洛,常委由果洛地区小学校长郭辉祖兼任。
拉卜楞简报中央直属拉卜楞特别支部成立后,创办了藏汉两文版面的“拉卜楞简报。”1944年秋,国民党中央宣传部曾任命绳景信为拉卜楞汉藏文版“简报”(日报性质)社社长,资料从内地报纸上摘登有关抗日战争情况和中央文告,采用蜡纸刻写,藏汉文各一张,油印后分送拉卜楞各机关、团体、寺院及其他有关方面(免收工本费),藏文编辑是拉卜楞寺老喇嘛关却乎。1948年夏,因货币贬值,物价飞涨,无力维持,遂停刊。
夏河县党部1927年11月国民党在夏河县筹建县党部,由国民党甘肃省党部筹备委员会派孟某来夏河组建成立夏河县党部筹备委员会。由于1927年蒋介石发动“四•一二”政变,国民党中央下令各省、市、县党部停止活动,夏河县党务随之停止。之后,县党部历任负责人均由甘肃省党部任命。1936年11月,国民党甘肃省党部任命路得贵为夏河县党部书记长。1939年初,因路得贵回家探亲,张恒代理夏河县书记长近10个月。同年11月,路得贵调崇信县,省党部调常俊接任。当时夏河县党部下辖9个区分部。1944年1月19日,常俊辞职,国民党甘肃省执行委员会派张尚瀛接任书记长。1945年,因张尚瀛久假不归,国民党甘肃省执行委员会派汉世荣接替。1946年8月1日,在夏河县第一届党员代表大会上,选举成立了国民党夏河县执行委员会,推选执行委员汉世荣兼任该会书记长。同时成立了监察委员会,推举黄正清兼任常务委员。1947年12月1日,根据国民党甘肃省执行委员会的指令,夏河县党、团合并,汉世荣仍任夏河县党部书记长,冯国栋为副书记长,原三青团夏河分团干事黄正明调任省执委视察。1949年9月,夏河县解放,国民党夏河县组织即告解体。
临潭县党部1927年国民党甘肃省党部派李斌(卓尼人)到临潭组建“中国国民党临潭县党部筹备委员会”(地址在新城北街旧药王庙内)。李斌到临潭县后,首先发展国民党员,第一批发展的国民党员有4名。同年,由于蒋介石发动“四•一二”政变,蒋介石、冯玉祥合流,甘肃省代理督军刘郁芬(冯玉祥系)在省城兰州成立“国民党清党委员会”,故改国民党临潭县筹备委员会为“中国国民党临潭县整理委员会”,并派丁国宝(榆中县人)为整理委员会主任委员。丁国宝在任期内,先后发展11名国民党员。1936年冬,中国国民党临潭县党部整理委员会易名为“国民党甘肃省临潭县党部”,常俊(岷县人)为代理书记长。1938年10月,省党部正式任命常俊为该县党部书记长。1939年赵廷栋任县党部书记长,1943年3月,赵廷栋被肋巴佛领导的甘南农民起义军击毙。由肖焕章代理书记长,马如麟任执行委员兼代书记,马志清任监察委员。1945年3月,国民党甘肃省执行委员会决定派李燕青(岷县人)接替临潭县党部书记长职,内部设执行和监察两个委员会。1948年,县党部和三青团县分团奉命合并,原任县党部书记长何士科为正书记长,三青团干事兼书记訾兆麟为副书记长。实际上,该县的党、团合并,只在会议上由何士科作了宣布,事实上区分部以下党、团组织,未予整顿,团员转党手续亦未办理。从1938年起,国民党临潭县党部,在县属各机关、学校、各乡、镇中建立了区分部,到1948年,全县共设有区分部24个。
卓尼区党部国民党在卓尼建立组织始于1927年夏。当时,卓尼藏族人李斌在兰州受训后,被国民党甘肃省党部派往临潭、卓尼两地建立组织。李斌在筹建国民党临潭县组织的同时,在卓尼组建了“国民党卓尼区党部筹备委员会”。同年,奉省党部命令停止活动。1938年,国民党甘肃省党部派祁文敏(临夏人)来卓尼筹组中国国民党直属卓尼区党部。祁文敏来卓尼后只在设治局的教育、文化界发展吸收了国民党原员20人(包括原来在外地已加入国民党组织的数人),祁文敏和党员们曾单独进行党务活动,祁文敏还参加过几次设治局召开的例会。1939年严永祥(临潭人)接替了祁文敏的职务,增选杨凤春为筹备处干事兼秘书。1942年下半年,中国国民党卓尼区党部正式成立,国民党甘肃省党部任命杨生华(卓尼人)为该党部书记长,至1947年下半年,卓尼区党部下属共12个区分部,党员发展到300余人。同年11月与三青团组织合并,成为一个机构,杨生华仍任该党部书记长,原三青团书记马步良转任副书记长。卓尼区党部成立后的主要活动为:1944年创办石印4开的《卓尼周报》,刊登宣传抗日战争情况及转摘《民国日报》上所发表的文章,介绍地方上行政、党务工作的动态。在每年的元旦节、“七•七”抗日纪念日、“六•三”禁烟节和双十节等重要节庆和纪念活动上,由区党部书记长发表讲话,借以扩大国民党在社会上的影响。1949年夏,卓尼洮岷路保安司令部奉西北军政长官马步芳命令,扩编卓尼自卫旅,于是,由卓尼党、政、军三方联合发起“自卫特捐”活动,由司令部主持,区党部、参议会协助,发动地方各界人士和农村殷实之家捐献白洋以扩充经费。此次捐献活动,共捐白洋(即银币)2万余元,自卫旅虽未组建起来,但洮岷路保安司令部的警卫营却由此装备了较好的武器弹药。1949年9月,卓尼杨土司起义,国民党在卓尼的各级组织随即解体。
西固县党部中国国民党最早在西固县建立党组织始于1927年11月,当时,受国民党甘肃省党部的指令,国民党西固县党务整理委员会在西固县城设立了办事处。1928年2月起,西固县国民党办事处奉命停止活动。1931年,国民党甘肃省指导委员会又派张蔚兰组建了西固县党务指导委员会,张蔚兰任指导员,1936年下半年颉凤池任党务指导委员会指导员,进行了党员登记工作。登记结束之后,便成立了国民党西固县党部,尚佐周任党部执行委员会书记长。至1942年,全县共有国民党员366名,组建了4个区党部,14个直属区分部,12个区分部,28个小组。1944年3月8日至10日,县党部召开了“国民党西固县第一届全县党员代表大会”,有26名代表出席了会议。会上讨论主题皆属地方党务、政治、经济、教育等方面的问题,共计议案46件。1947年11月,县党部奉令与三民主义青年团西固分团合并,原县党部负责人任正书记长、三青团县分团部干事长任副书记长。国民党西固县组织建立后,于1939年11月5日成立了县党部宣传委员会,开设乡镇民众讲堂4处,推荐学校教师和地方绅士轮流每月在各讲堂为召集的听众演讲一次。同时开展“统一文化运动”和“督导文化运动”,辅导各文化团体的活动,并举办新闻照片展览、民众阅览、音乐会等活动。1942年县党部曾办过刊物《江涛周刊》,内容多为党务及披露抗日战争新闻,不久停刊。1944年4月创办了《西固周刊》,每月发行4期,每期只印发200份,一切采编印刷业务均由县党部独家办理,经费亦由县党部出头募捐。开展党、团督导活动。为了扩大国民党的声誉和势力,县党部督导县参议会和县教育会各建立党团组织,每月召开干事会议及分团会议1-2次。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甘南小组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甘南小组(简称“民革甘南小组”)始建于1984年7月,直属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甘肃省委员会领导。“民革甘南小组”成立时仅有党员4人,组长为苗滋庶,副组长为王兰英。1986年与州委统战部对台工作办公室联合制作对台宣传录音资料,介绍甘南地区在解放后取得的伟大成就。1987年举办“合作地区书画摄影学习班”,结业学员20名。1987年举办了“哈雷彗星回归”科技小组,向合作地区青少年进行科技宣传活动。
三青团西固县区队1937年下半年,三青团西固县筹备发展组织,成立三民主义青年团甘肃支团干事会西固县直属区队。时有团员20余人,由县民兵团副团长李雪谷、董久修分别担任正、副区队长,办公地址设在县城戒烟所内。1944年上半年,建立三团西固县分团部筹备处,下属3个区队、9个分队,有团员120人左右。王玺任分团干事会干事长,薛维唐任书记,并设干事、监事各5人,下设组织、宣传、总务3个股,分别由薛维唐、洪廷楷、刘世瑞任股长。至1947年上半年,县分团下属有13个区队、4个直属分队,计团员880多人,创办刊物《青年刊》。1947年11月,三青团西固分团部奉令办理党团合并事宜,全县1000余名团员被甄别造册,转为国民党员。原三青团干事长转任国民党县党部副书记长,干事转为县党部执行委员,监事转为监察委员。分团部撤销。
三青团卓尼县区队三民主义青年团卓尼组织始建于1940年,全称为三民主义青年团甘肃省支团直属卓尼区队,区队长由杨生华兼任,区队副队长由杨复兴兼任。1944年至1945年三青团卓尼区队集体发展各学校教师和应届毕业生为三青团员。1949年2月,卓尼区队改名为三民主义青年团甘肃省支团直属卓尼分团干事会,杨生华兼任干事长,马步良任书记,下设两个股。当时全县建有区队3个,分队5个,团员总数220余人(其中兼有党员双重身份者约占三分之一左右)。1947年冬,党团合并后杨生华专任党部书记长,马步良任副书记长。三青团临潭县区队1940年5月,三民主义青年团甘肃省支团临潭区队成立,县长聂炯凡兼任区队长,教育局长徐士奎任区队副队长。区队成立后,借助县政府召开行政会议的机会,发展了一批三青团员(人数不详)。1942年2月,三青团临潭县区队长由徐士奎兼任,訾兆麟为区队副队长,下辖7个分队,发展团员102人。1944年4月,三青团临潭县分团筹备处成立,三青团甘肃支团干事会任命临潭县长郑执中兼任临潭分团筹备处主任,訾兆麟为书记,下设6个区队、17个分队,共有团员168名。同年9月17日,临潭县政府明令各学校校长、教师一律赴三青团临潭分团筹备处办理入团手续,以期达到“团务与教育密切配合”。1945年8月1日,三青团临潭分团筹备处创办了《临潭民报》作为三青团刊物,每月2期,每期约印百份,主要摘登《民国日报》、《和平日报》、《西北日报》的新闻和地方时事。1946年10月,三青团临潭分团干事会正式成立,三青团甘肃省支团干事会任命李识音为临潭分团干事会干事长,訾兆麟为干事兼书记,下辖8个区队、25个分队,共有三青团员363人。1948年8月,国民党中央下令全国的三青团并入国民党,三青团临潭分团干事会遂被并入国民党县党部执委会。
三青团夏河县区队1939年,三民主义青年团在夏河县开始筹备组织,当时定名为三民主义青年团甘肃支团直属拉卜楞区队,省支团任命拉卜楞保安司令黄正清兼区队长。区队部有职员5人,下辖7个分队,共有团员96人。1941年,拉卜楞区队为了支援抗日战争,在县执委会的赞助下,向商界劝募400银元,作为购置飞机专款。1943年6月26日,三青团甘肃支团干事会命令直属拉卜楞区队更名为“夏河分团筹备处”,黄正清、王国钧等四人当选为筹备处临时干事会干事,由黄正清兼任主任,王国钧兼任书记。1944年8月,书记王国钧调离。1945年5月,三青团甘肃支团干事长宋洛指派黄正明、黄祥、邵光宇、蒋毓美、惠应祥等5人任夏河分团筹备处临时干事会干事。1946年,在三青团甘肃支团干事会的指令下,夏河分团干事会正式宣布成立,黄正清、黄正明、李育栋、邵光宇、阴景元、马兆麟等六人就任干事会干事(后甘肃支团增派冯国栋为干事),任命黄正清兼分团干事会指导员,黄正明兼干事长,冯国栋兼书记。8月27日,在分团成立大会上,黄正明等宣誓就职,开展团务活动。1947年12月,根据国民党甘肃省执行委员会命令,夏河县党部和三青团夏河分团合并,三青团员全部转入国民党。省党部任命汉世荣为夏河县党部书记长,冯国栋为副书记长,原三青团夏河分团干事长黄正明调省党部就职,三青团至此宣告结束。三青团夏河分团筹备处,曾刊行“工作月报”,办过拉卜楞“青年壁报”。
甘南藏族自治州民主青年联合会青年联合会是以社会主义、爱国主义思想为基础,联系团结各界青年的群众性组织。甘南州青年联合会于1956年成立以来,充分发挥了共青团在青联中的核心作用,广泛团结民族宗教上层人士及统一战线各界别青年,为甘南的建设和经济繁荣作出了不懈的努力。1956年6月,出席甘肃省青联第一届代表大会的甘南40名青年代表,在兰州举行会议,协商成立“甘南藏族自治州民主青年联合会”,选举产生了甘南藏族自治州民主青年联合会委员。之后,根据毛泽东“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和可以团结的力量,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的方针,临潭、碌曲、卓尼、夏河四县相继召开县青年代表大会,并成立了民主青年联合会。部分区、村亦成立了青年代表组、友谊会、联谊会、团结会等组织,对动员组织各族青年参加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开展的各项中心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文化大革命”中,各级青联组织被冲击,青联工作一度中断。直至1984年9月,州青联召开第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青联工作始得恢复。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甘南藏族自治州委员会1953年成立了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甘南藏族自治区工作委员会。夏河、临潭、卓尼也先后成立了县团工委和17个区团工委。团工委的主要工作是负责协调全区团工委的干部配备,组织全区3县、3个行政委员会、26个区(市)、103个乡的1508名团员和3800多名青年,开展清匪肃特、建设政权、恢复生产等各项工作。1955年7月2日,甘南团工委在夏河召开新民主主义青年团甘南藏族自治区第二次团县工委书记(扩大)会议,选举产生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甘南藏族自治区第二届工作委员会。临潭、夏河、卓尼、舟曲4县亦相继成立县团工委,碌、玛两县配备专职团干,全区有26个区设立区团工委,有50个乡建立了团的基层组织。1957年1月1日,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甘南藏族自治区工作委员会更名为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甘南藏族自治州委员会之后,根据团中央《关于召开青年团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和建议更改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名称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决议》,又更名为共产主义青年团甘南藏族自治州委员会。按照团章规定,以代表大会的形式,选举产生共青团甘南州委员会。
圆梦大学行动2006年,为了进一步在全社会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弘扬团结友爱互助进步的传统美德,动员全社会力量帮助部分贫困大学生实现上大学的梦想,共青团甘南州委、甘南州希望工程办公室、甘南电视台、甘南报社联合开展希望工程“圆梦大学”行动。此次活动的宗旨和目的是:传达党和政府对贫困学生的关心爱护,动员全社会参与资助贫困大学生完成学业,弘扬中华民族团结互助的传统美德,推动甘南全州和谐社会建设。资助的目标是:全州20名贫困大学生。标准是:受资助贫困大学生每人4400元人民币(其中10%作为实施机构服务、筹资及管理成本)。2008年“5•12”地震发生后,团州委紧急了解排查灾区青少年的学习生活情况,迅速将舟曲、迭部中小学受灾情况上报至团省委希望办。经努力已确定修建舟曲县初级中学、舟曲县三角坪九年制学校、迭部县中学3所34间总面积为2,713.13平方米的板式抗震校舍,可容纳2700名学生。9月1日,舟曲县石家山新东方抗震希望小学捐建仪式在兰州隆重举行。2008年全年,共有133名考上普通本科院校的严重受灾及家庭困难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得到总额66.7万元的资助,有165名贫困中小学生受到省希望工程助学金援助,共发放救助金2万余元。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2004年3月6日团州委在合作世纪广场即今“香巴拉主题文化广场”开展了“弘扬雷锋精神、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合作地区共有4000余名青少年参加了“净化家园、美化环境”、业务咨询、敬老助残、法律法规宣传等一系列便民服务活动。在纪念“五四运动”85周年期间,团州委在合作世纪广场召开了“甘南州各族各界青年纪念’五四运动’85周年大会”,举行了州直各学校300名新团员入团宣誓仪式。6月中旬,团州委联合州委政法委、州公安局在州直各中专、中小学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青少年远离毒品图片巡回展”活动。在邓小平同志诞辰一百周年之际,团州委联合州委宣传部、州文化局在合作影剧院举办纪念邓小平同志诞辰一百周年文艺演出活动。10月初团州委组织州直500多名团员青年在合作世纪广场举行了18岁成人宣誓仪式。2005年清明节期间,合作、迭部、卓尼等县(市)的1000余名少先队员在合作市烈士陵园、腊子口革命遗址、卓尼土司府旧址等地分别开展了“缅怀革命先烈,弘扬民族精神”为主题的队日活动。全年全州各县(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共接待青少年8万多人(次)。各级团组织深入开展了“红领巾心向党”、“手拉手”、“甘南青少年爱甘南”、“民族精神代代传”等一系列主题教育活动。团州委于“六一”国际儿童节期间举办了有1000余名少年儿童参加的合作地区少年儿童红色革命歌曲演唱会,使一大批青少年深受革命传统教育。2006年,团州委以红军长征胜利70周年为契机,组织全州6万多名青少年开展了以“重走长征路、重温长征精神”、“我与祖国共奋进”、“民族精神代代传”等为主题的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共评选表彰8个青年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20个青年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组织开展了“热爱甘南、建设家乡”为主题的全州第二届青少年书信文化大赛,共收到稿件8400余封。2007年团州委在全州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当中进行广泛动员,周密部署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成立学习宣传党的十七大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州直团组织负责人及合作地区各族各界青年代表学习十七大讲话精神座谈会,同时成立学习十七大报告青年宣讲团,深入到州直有关团委以及合作、碌曲、夏河等市县部分机关、企业、乡镇进行宣讲,重点宣讲了十七大提出的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战略思想、重大工作部署。于清明节组织合作地区青少年赴合作烈士陵园开展了 “缅怀先烈、立志成才”主题教育活动。向全州各族团员青年发出了向方永刚同志学习的倡仪,邀请省委党校教授肖安鹿在甘南卫校举办主题为“建设学习型社会,全面提高自身素质”的形势政策讲座。2008年3月20日至4月6日,团州委从相关部门抽调12名法律工作者和藏学工作者,组成两个宣讲团分赴全州各县市、重点乡镇、州直有关学校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宣讲团以爱国主义教育为主线,学习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和中央、省委和州委有关维护藏区稳定的决策部署,甘南藏区的历史变革及解放以来发生的巨大变化为主要内容,在全州及州直各学校共开展了各类讲座30场(次),共有3万多名青少年受到了爱国主义教育。
“青年文明号”工作广大青年自愿参加的抢险救灾、美化环境、植树造林、文体活动、心理咨询、社会服务、社会治安、移风易俗、扫盲治愚等青年志愿者等社会公益服务活动。为了进一步提高“青年文明号”的信誉度,截至2007年,团州委对历年获得“青年文明号”的企业和单位进行严格的复核,对符合标准的“青年文明号”实行登记卡管理,严格控制数量并保证评选质量,对不符合规定的进行末位淘汰制,加强了青年文明号工作的日常管理。是年,经各县市团委筛选申报,团州委、州社会和劳动保障局、州经济委联合评选了31个“青年文明号”单位和18名青年岗位能手。
保护母亲河行动2006年团州委组织3000多名青少年在位于合作市当周沟的南山青少年绿化基地栽植云杉树苗10000余株。各县(市)团组织也在巩固近几年来植绿护绿的基础上,开展了大规模的植绿实践活动,共植树34000多株。2007年团州委以“保护母亲河行动”为契机,全力打造“生态甘南”。当年年初,在合作市当周沟南山青少年绿化基地开展了以“天更蓝、水更清、草更绿——保护母亲河行动”为主题的大型植绿实践活动,有3000余名合作地区青少年参加了活动,共栽植云杉8000多株。在“世界环境日”、“世界水日”、“世界无烟日”等大型标志性纪念日配合有关单位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宣传“构建和谐社会、打造生态甘南”的理念,使广大青少年参与生态主题教育,了解生态文化,提高广大青少年的环保意识。2008年4月27日,团州委、团合作市委在合作西山举行青少年绿化基地揭牌暨“保护母亲河行动”启动仪式。拉开“迎奥运共植奥运吉祥树”主题植绿护绿活动序幕。合作地区12所中(专)、小学4000余名团员青年、少先队员参加了当天活动,共植树苗7000多株。
青少年维权工作为了大力宣传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甘肃省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切实增强全社会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引导和帮助未成年人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努力提高广大青少年的自我保护意识和法制意识。2006年团州委牵头召开了甘南州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定了《甘南州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实施方案》,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了“法制宣传月”活动,进一步加大了“三法”宣传力度,开展了网吧文明上网整治、校园周边环境治理、打击“黄赌毒”等活动,净化了青少年成长环境。联合州政法委、州法院、州教育局等单位开展“青少年维权岗”评选表彰,聘请了青少年维权义务监督员,向社会做出20条承诺,动员社会各界共同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同时,大力开展合作地区万名青少年“五个一”警示教育和禁毒教育宣传活动,进一步调动广大青年参与禁毒斗争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实施“青少年违法犯罪社区预防计划”,着力整合学校、家庭和社会三方面教育力量,努力构建三位一体的良好育人环境,形成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社会联动机制。
少先队工作为加强学校少先队组织建设和辅导员队伍建设,2004年团州委、州少工委在全州中小学开展了甘南州少先队文化巡礼活动。组织32名优秀基层少先队辅导员到陕西省团校培训学习。是年,团州委推荐的30名优秀学子荣获甘肃省第九届“世纪之星”称号;迭部县高级中学学生明红红等3名优秀“希望工程”受助生荣获甘肃省第四届“世纪之星”称号;合作市三小学生徐童、合作一小学生毛挺等5名优秀少先队员分获甘肃省“陇原十佳少年”和“陇原百名好少年”称号;合作市二小等4个少先大队荣获“甘肃省优秀红旗大队”;卓尼县柳林小学教师李桂红等4名少先队辅导员荣获“甘肃省优秀少先队辅导员”称号。2007年“六一”期间,举办了甘南州“国税杯”第五届“草原十佳少年”表彰大会暨庆“六一”合作地区青少年红色歌曲演唱会。2012年,在全州开展了“红领巾心向党”、“学先锋、找榜样、争四好”主题队日活动47场次,参加少先队员21591名。大力开展少先队辅导员培训,组织20余名辅导员参加了州级培训,7名辅导员参加了省级培训,并通过网络视培训少先队辅导员183名。深入实施“青春助力——共青团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以青年志愿者“手拉手”为载体,结对关怀农民工子女9277名,让城乡少年儿童感受到社会的关心、爱护。
甘南十大杰出青年评选历届“甘南十大杰出青年”人员名单:仁考(甘南州藏剧团副团长)、张新元(甘南州乳品厂车间主任)、杨炳成(舟曲县城关乡三眼村村委会主任)、尕藏才让(州农行营业部分理处主任)、高士才(迭部县食品公司经理)、李志明(卓尼县民政局副局长)、鲁毛草(夏河县藏族中学副校长)、王志荣(夏河县水泥厂厂长)、陈慧源(合作一中教师)、朱凤翔(碌曲县公安局局长)、杨志勇(迭部县人民医院副院长)、楞本嘉(州藏医院院长)、召玛杰(甘南州合作藏族中学校长)、七高(甘南电视台新闻记者)、看考(玛曲县地矿局局长)、陈明智(玛曲县卫生局局长)、敏文祥(华羚乳品集团公司董事长)、黎霖(夏河县国税局稽查分局局长)、高继明(舟曲县农机推广站副站长)、焦巴(合作市卡加道计生专干)、敏志刚(碌曲县人民医院院长)、唐吉元(合作市妇幼保健站儿科主治医师)、罗清生(舟曲县弓子石乡建筑工程队队长)、何士剑(临潭县高原特色高产高效示范园区负责人)、后俊(卓尼县委宣传部《甘南报》驻卓尼记者)、尤莲(夏河县环保队队长)、冉永斌(甘南州公安消防合作中队队长)、扎西道吉(甘南州玛曲县卫生局局长)、扎西才让(甘南州建委质监站站长)、马平(迭部县人民医院外科医师)、才项当智(碌曲县郎木寺镇党委书记)、王学文(舟曲县一中校长)、王俊(临潭县水电局局长)、王继合(甘南州公安消防支队夏河中队政治指导员)、申小云(玛曲县高原生物研究所所长)、尕藏道吉(合作市加茂贡乡卫生院院长)、李日占(卓尼县大族乡拉力沟村委会主任)、张玉梅(迭部县城关小学教导主任)、陈吉阳(玛曲县金曲宾馆经理)、郭晓晗(长城安多水电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李才高(玛曲县齐哈玛乡人武部干事)、安杰尔(碌曲县尕海乡尕秀村党支部书记)、张嘉祥(甘南移动通信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胡永强(武警甘南州支队一中队中队长)、贡保南杰(夏河县旅游局副局长)、包富贵(甘南州畜牧兽医科学研究所主任)、石海峰(甘南电视台台长)、昂格(合作市香巴拉大酒店总经理)、安彩琴(合作一中副校长)、哇巴(玛曲县曼日玛乡尕加三队牧民、残疾运动员)。
甘南+佳青年公务员评选共青团甘南州委、中共甘南州委宣传部、中共甘南州委组织部、中共甘南州委统战部、甘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甘南州青年联合会共同举办了“甘南州十佳青年公务员”评选活动。历届“甘南州十佳青年公务员”名单:才让吉(甘南州经贸委投资规划科科长)、才虎杰(玛曲县城乡建设局局长)、杨作兴(舟曲县城关镇镇长)、杨扎西(卓尼县组织部部长)、杨占海(迭部县旺藏乡政府副乡长)、杨涛(碌曲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民警)、李清(临潭县城关镇党委科员)、娘吉加(夏河县地税局征管分局局长)、敏永胜(合作市当周街道办秘书)、杨玉林(甘南州水务水电局水利科副科长)、刘宝明(合作市工商局城南所所长)、刘永旗(夏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闫拥政(舟曲县城关镇党委书记)、周军平(甘南州委组织部干部教育科副科长)、徐智(甘南州残疾人联合会副理事长)、杨晓梅(临潭县长川乡政府乡长)、王毅(卓尼团县委书记)、王玉莲(玛曲县教育局副局长)、郭路(甘南州委宣传部副处级干部)、杨玉娥(甘南州教育局妇委会副主任)、杨曙光(舟曲县博峪乡人武部部长)、李宏林(甘南州委政法委办公室主任)、汪芝芬(临潭县妇女联合会主席)、马金诚(卓尼县城建局副局长兼市容环卫监察大队大队长)、郭晓明(夏河县广播电影电视局局长)、杨建林(甘南州经信委产业规划与投资科科长)、尕藏才让(碌曲县城乡建设局局长)、张振彬(甘南州药监局医疗器械科科长)、李玛(迭部县洛大乡党委副书记)、桑丹(甘南州人社局技干科科长)。
甘南藏族自治州总工会中共甘南州委和甘肃省总工会双重领导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成立于1954年。下辖舟曲、卓尼、临潭、迭部、夏河、碌曲、玛曲、合作市8个总工会。全州共有基层工会673个,工会会员25097人,工会专职干部129人,工会积极分子2376人。州总工会机关设有办公室、组织宣传部、生产生活女工部等工作部门和文化宫等4个企事业单位。职责是:以党的基本路线方针为指导,加强职工队伍的社会主义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的素质;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保障和落实职工群众的主人翁地位;依靠职工深化改革,为发展甘南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建功立业;加强工会自身组织建设,不断提高全州工会工作的整体水平。
甘南州总工会第一届代表大会1963年7月甘南州总工会第一届代表大会在合作召开,出席代表60余人。大会选举产生了甘南藏族自治州总工会第一届委员会。
夏河县各业工人联合会1936年,国民党夏河县政府为了集中管理本县的手工业者,在县城成立了夏河县职业工人联合会。该会内实行理事和监事制,当时入会会员有80人,1940年10月,根据甘肃省国民政府颁布的《民众团体组织法》,国民党夏河县党部派员重新组织工会,改“夏河县联业联合工会”为“甘肃省夏河县各业工人联合会”。此后,又多次进行了改组。临潭县各业工人联合会1936年,在国民党临潭县县党部支持下,成立了“县工会理事会”,选举马禄等5人为理事。1939年9月5日,该会原理事马禄等7人申请,要求改组,县党部派干事汪生兰为理事会指导员。9月20日,汪生兰召集申请人组织筹备会,撰订该会章程草案呈国民党县党部审核批准。9月26日,筹备会召开成立大会,选举理事和监事。时入会的各业工匠、工人共92人(全为男性)。1944年6月,临潭县各业工人联合会改组成新的理、监事会。
西固县各业工人联合会西固县各业工人联合会成立于1945年12月,当时有会员217人,职工9人,隶属县国民政府管辖,1949年后解体。
甘南州总工会第一届委员会主席:李浩然(兼)(1966年5月至1967年1月);副主席:王青(1966年5月至1967年1月)。
甘南州总工会办事处1956年成立甘肃省总工会甘南藏族自治州办事处。办事处共有工作人员13人,高生荣任主任,其主要工作是组织领导各级工会,教育工人群众发挥工人阶级主人翁作用,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为建设社会主义新中国而努力奋斗。具体任务是开办夜校,在职工中进行扫盲教育。1966年10月至1972年期间,州、县工会工作因“文革”陷于瘫痪,领导及工作人员相继调出,工作由州、县革委会政治部代管。1973年,重新恢复建立甘南州总工会,并于同年7月召开第二届代表大会。
临潭县妇女会1938年临潭县成立妇女会,由受过高级别教育的妇女界名流李惠君出任会长。1944年临潭县妇女会改选李惠英为会长。妇女会在宣传全民抗战、妇女教育与扫盲中做了积极的努力。
夏河县妇女会1944年10月19日,夏河县在国民政府督导下组建成立妇女会,入会会员78人,选举策仁拉姆为会长。妇女会的成立在藏族地区尚属新鲜事物,对广大妇女争取政治权利是一大促进,所以会员们积极遵照会章身体力行,曾在妇女教育、禁娼宣传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
甘南藏族自治州妇女联合会是在中共甘南州委、州人民政府领导下,为争取妇女进一步解放而成立的社会群众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州妇联的基本职能是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发展妇女、儿童事业。(即:团结、教育、代表、服务、联谊职能)。1953年甘南州妇联成立,目前,全州共有妇女组织1097个,其中,州、县妇联组织9个,乡(镇、街道)妇委会111个,村妇代会665个,州、县(市)直机关单位建立妇女组织313个,州直10个党委部门中配备了科级专职妇委会主任。现有一室三部(办公室、权益部、儿童部、宣传发展部),甘南州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妇联。甘南州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正在筹建)。
“双学双比”活动为推动全州广大农村妇女学习文化、学习科学技术,为振兴甘南州农村经济而开展的“学文化、学技术,比成绩、比贡献”(简称“双学双比”)竞赛活动。1989年后全州各级妇联广泛组织和发动牧区妇女努力学习和掌握农牧业实用技术,积极开展“双学双比”活动,使2400多名妇女掌握1—2门实用技术。2004年州妇联把在农牧村妇女中开展“双学双比”活动作为妇联参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主要工作来抓,通过与科协、科委、畜牧、经贸等部门合作,举办了暖棚养殖、大棚种植等培训活动,培育并推选出了一批以妇女为主体的“农牧互补”项目女能手。2005年 “三八”期间,州妇联表彰了全州“双学双比”先进协调单位4个,先进工作者4名,女能手22名。在全省农村妇女“双学双比”竞赛活动中,甘南州卓尼县农林局获先进协调单位荣誉称号。2006年,临潭县冶力关镇池沟村新农村建设示范点以“美德在农家”省级示范村为抓手,积极有效地开展各项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促进了农村发展,妇女受益。2007年州妇联组织州直机关妇委会女干部以及县市、乡镇、村农牧民妇女中的领头人为主要成员组织72名妇女参加省妇联组织的“学、比、奔”活动,赴华东、山东等地参观考察新农村建设示范基地、农博园。2008年充分发挥妇联组织优势,动员广大妇女积极参与新农牧村建设,全州共建立“双学双比”示范基地5个,以妇女为主的科技示范户55户,农牧村女能手141人。全州各级妇联配合有关部门共举办实用技术培训班89期,培训农牧村妇女12870人(次)。2012年受全国妇联表彰的“双学双比”女能手7人,“双学双比”先进工作者1人。
“巾帼建功”活动2005年“三八”期间,州妇联向省妇联推荐全省“巾帼文明岗”、“巾帼建功标兵”各1名,受到省妇联表彰,为全州涌现出来的16个集体,11名个人授予“巾帼文明岗”、“巾帼建功标兵”称号。2006年,树立表彰了中国电信甘南电信分公司客户服务热线、舟曲县电力公司收费班为全国巾帼建功示范岗和10名巾帼建功标兵。2007年,州妇联树立并表彰全州“巾帼建功示范岗”20个,“巾帼建功标兵”50名。2012年,创建巾帼现代农牧业科技示范基地6个,巾帼创业致富带头人379名,辐射带动就近就业的农牧村妇女2235人。是年,全州妇女组织和个人受全国妇联表彰的岗位建功先进个人1人、先进集体1个。
“三八红旗手”为表彰在社会主义各条战线上作出卓越贡献的优秀妇女和以妇女为主的先进集体,甘南州于1987年组织开展“三八红旗手”评比活动,有480人受到表彰奖励。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从事各种商品生产的妇女达3070人,其中有自治州唯一的长途运输专业户,全国“三八红旗手”迭部县益哇乡当多村藏族妇女班代草等先进人物。
“母亲健康快车”活动本着“送健康理念,送健康知识,为基层服务”的宗旨,以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新生儿死亡率,提高贫困地区妇女儿童健康水平为目的,州妇联组织人员深入农牧村开展了宣传、培训、义诊、普查工作,解决了偏远山区农牧民群众看病难的问题,对160名村医及妇幼专干进行培训,推动了全州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妇幼卫生保健领域重点难点指标的突破。仅2012年上半年,8县市母亲健康快车共免费救助87人(次),开展义诊6993人(次),健康普查6909人(次),培训365人(次),发放药品价值1.3万元。4月份,又为临潭县新城镇争取“母亲健康快车” 一辆,已投入使用。
“百村万户平安家庭示范点”创建活动始于2012年,按照省妇联《关于在全省开展“百村万户平安家庭示范点”创建活动的通知》要求,州妇联同州综治办联合发文,在全州开展“百村万户平安家庭示范点”创建活动,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指导群众积极争创“平安家庭”,在全州创建“平安家庭示范村”6个,“平安家庭示范户”600户。并在全州筛选出6个省级“百村万户平安家庭示范村”和6户省级“百村万户平安家庭示范户”上报省综治办、省妇联。
“春蕾助学”2012年,为舟曲、临潭、碌曲争取并拨付项目资金38.48万元。是年,受到“北美日报爱心奖学金”、“蓝天春蕾”项目资助的高中生全部考入大学。
单亲特困母亲安置房建设2007年州、县市妇联响应省妇联号召,在全州开展 “关爱女性,共促和谐——救助单亲特困母亲”行动。全州募集救助资金30.5万元,已上交甘肃妇女儿童基金会。同时,上报募捐资金安排方案,争取省妇联的配套资金。根据全州农牧村单亲特困母亲无房或居住危房多、患重大疾病多、供子女上学困难等问题,州妇联实施了省妇联安排的第一批单亲特困母亲救助项目,及时援建3户单亲特困母亲安居房。
留守儿童之家2009年,全州实施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程,已建成82所农村留守流动儿童之家(流动儿童之家10所),逐步形成了“政府主导、妇联牵头、学校主抓、社会帮扶”的工作局面。2012年在“六一”国际儿童节期间,州妇联组织33个州妇儿工委成员单位赴合作藏中、合作藏族小学慰问,为孩子们送去价值1.4万元的衣服和25000元慰问金。全州开展捐赠0—3岁婴幼儿营养包工作,动员社会各界关注和支持农村婴幼儿状况,各联村单位也积极配合,开展摸底和筹集捐款工作,截至目前,全州共收到捐赠款105000余元,后续筹款工作仍在进行中。
临潭县农会1939年7月10日,在国民党临潭县党部的倡仪下筹建县农会,国民党甘肃省执行委员会以不合《现行民众运动法规辑要》的要求而否决。1940年7月15日,县农会正式成立,下辖新城乡、旧城乡、马牌乡、宋家庄4个乡级农会。
西固县农会西固县农会始建于1938年6月,当时有会员240人。1945年9月,县农会有职员11名,该农会归中华民国西固县政府领导,辖8个乡(镇)、农会,会员发展到9327人。
夏河县农会民国时期的夏河县农会是在部分基层乡农会建立的基础上成立的。1944年夏河县属卡加乡农会首先筹建组成。1945年,黑错(今合作)、陌务(今佐盖曼玛)、曲奥(今曲奥)等5个乡农会相继组建成立。1946年夏季博爱(今博拉)等两个乡农会亦次第建立。同年8月13日,夏河县级农会在县国民政府(不再经县党部审核)的筹备下正式成立,当时已有8个乡农会,会员共计500人。由于夏河县牧业比重较大,农会有名无实,未开展大的活动。
措周措哇1938年,原卓尼北山地区勺哇寺的住持杨喇嘛和石旦巴还俗后,由于不愿承担寺院的摊派和差役,也不愿向当地部落总管进“贡”,从而引起寺院和当地总管的不满。他们为了和总管争夺权力,聚众抗衡,组织创建了“措周措哇”。另外,当时卓尼北山一带和夏河美务土官所属的部落为争夺草山互相发生械斗,杨喇嘛为了和美务土官抗衡,他带头号召当地群众组织起来。“措周措哇”建立后,开始参加的人并不多,只有杨喇嘛和石旦巴的十几个亲戚。后来,他们利用庙会组织赛马活动,因为很吸引人,所以组织发展很快,当地一些殷实人家几乎都参加“措周措哇”组织,有些土族、藏族和汉族贫穷人家为了迎合时势也参加。
措登措哇“措登措哇”的组织者和首领是1943年农民起义领袖肋巴佛。1940年秋,肋巴佛秘密串联康多、勺哇一带七个部落(村)的贫苦农牧民80余人,组织了“措登措哇”群众组织。“措登措哇”成立后,肋巴佛一面抓紧联络各地群众扩大组织,一面鼓动驻武都地区的国民党骑兵营营长张英杰为“措登措哇”提供武器弹药。并于1942年2月,利用正月十五观赏酥油花的机会,动员卓尼土司的亲属杨继祖策动部下起义(未遂)。同年,甘南地区大旱,卓尼、临潭和附近的康乐、临洮等县粮食歉收。国民党政府不但不赈济灾民,反而巧立名目,大量征收粮款,使得很多人家流离失所。肋巴佛觉得时机已到,遂与王仲甲、肖焕章等共同商议举义事宜。1943年3月28日,肋巴佛带领“措登措哇”藏、汉、土族僧俗群众,奔赴冶力关泉滩参加起义誓师大会, 肋巴佛被推举为义军总司令。
贫下中农(牧)协会甘南地区的贫下中农协会组织最初成立于1962年至1963年,但是仅限于舟曲县和临潭县的基层社队,约有会员2万余人。主要工作任务是协助中共党组织在农村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文化大革命”期间,农村贫协组织虽还存在,但实际上被迫停止工作、活动。1969年2月撤销。1973年7月,中共甘肃省委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县、公社、大队、生产队均须成立和健全贫协组织。7月14日,中共甘南州委成立州贫下中农(牧)首次代表大会筹备小组,下设办公室。各县、社、队根据省委和州委指示精神,相继成立整顿贫协组织的机构和成立贫协组织。并于8—9月召开贫下中农(牧)代表大会,为州首届贫代会推荐选举代表。1973年10月22日至10月29日,甘南州首届贫协中农(牧)代表大会召开。选举产生了首届贫协委员会和参加省二次贫协会代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村工作重点转移到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农业现代化建设方面,贫协工作的着重点也相应转变。1979年10月26日至30日,州贫协召开全州贫协工作会议。这次会议主要讨论研究了在新形势下甘南地区贫协组织的工作任务。1983年,全州各级贫协组织撤销。
临潭县商会1919年9月,临潭县新城、旧城两地成立了商会,从事本地商业及对外贸易。1939年11月12日,临潭县第五届商会改组成立,商会会址设在县城所在地新城。商会会员包括74家杂货业、4家布匹业、4家中药业、1家书局、2家西药业、1家绸缎业,大小共计86家商行的业主,拥有注册资金额达80845银元。
夏河县商会1918年,拉卜楞地区成立商会,内设会长及书记共21人。1933年,商会改组,会长改称理事长。1935年9月,正式组建了全县第一届县商会,会员达104家。1937年,改组县商会,内设执、监两个委员会,并选举商会主席1人和常务委员若干人。1943年5月,在商会换届改组中,又变理事、监视制。至1948年全县有商号124家。
卓尼商会1943年下半年,卓尼设治局社会科召集经商者酝酿成立卓尼设治局商会。当时全县日杂商行(小本生意),铁、银器加工,饭馆等仅有20余家。商会的任务是组织和监督商人,照章纳税;不得投机取巧,以假充真,高价销售。
西固县商会1926年4月,西固县成立了商会,归县国民政府直接领导。至1938年4月,商会会员发展到127人,内有职员13人。1949年后即被废除。
临潭县同业公会1941年3月24日,临潭县新城杂货商业同业公会成立,有51家商户入会。同年10月18日新城布匹商业同业公会成立,有18家商户入会。
夏河县同业公会1939年1月6日,夏河县旅店商业同业公会成立,设执行委员、监察委员各1人,入会会员9人;1939年2月23日,夏河县屠宰商业同业公会成立,入会会员7人;同时成立银器商业同业公会;2月25日,夏河县饮食店商业同业公会成立,会员23人;3月8日,夏河县杂货商业同业公会成立,有会员23人;3月11日,夏河县绸布商业同业公会成立。
卓尼县木商业同业公会1943年,卓尼县木商业同业公会正式成立,其组织形式是理、监事制度,设理事、监事各2人,有会员20人。
西固县同业公会1938年3月,西固县杂货业同业公会成立,有会员12人;1939年3月,西固县国药同业公会成立,有会员9人;1943年11月,西固县铁业同业公会成立,有会员12人。
甘南州工商业联合会1951年7月,夏河县工商业联合会(简称工商联)成立,至1958年7月,夏河县工商联合会先后召开过5次代表大会,“文化大革命”期间,工商联工作停顿,其组织亦自行解体。1951年,舟曲县(时为西固县)成立工商业联合会筹备委员会。1953年3月,由县贸易小组主持召开全县工商界代表大会,同时成立工商联。1958年,舟曲县工商联解体。1951年1月,临潭县分别在新城、旧城成立工商业联合会筹备委员会。1952年2月1日,召开工商业联合会成立大会。县工商联下设11个同业公会,在新城设工商联分会。至1957年年底,共有会员165名。抗美援朝期间,临潭县工商业者共捐旧币13298.28万元(折合人民币13298.28元),银元11,921元,白银60两,并捐献大量金银首饰给中国人民志愿军。“文化大革命”期间,临潭县工商联解体。1990年3月恢复成立,会员124人。1990年4月18日,临潭县工商联召开第七届会员代表大会。
东藏各部落会议夏河县于1949年9月28日召开东藏各部落代表会议第一次预备会议。各部落各界代表58人出席,成立了东藏各部落代表会议筹备委员会,选举黄正清为主任委员,黄祥、黄文源、吴振纲、杨世杰、牙含章、霍德义、班智达、久美、杜鹏程(西北野战军随军记者)9人为委员,吴振纲为秘书长,李岳义任副秘书长。1949年10月2日,筹委会召开东藏各部落代表会议,各界代表80多人出席。会上选举产生了“东藏各族民生促进会”,天宝任主任委员,牙含章、黄正清任副主任委员,黄祥、霍德义、吴振纲、杨世杰、扎西才让(女)、杨复兴任副主任委员,张子丰任秘书长。大会根据委员们的提议向毛泽东主席、朱德总司令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发出了致敬电。
中共甘南藏族自治州首次代表会议1954年10月4日至10日在夏河县葆绿堂召开,出席会议的中共党员代表共有63名,其中藏族党员代表4名,回族党员代表2名,妇女党员代表1名,甘南驻军和公安部队党员代表13名,党员领导干部代表2名,列席党员代表41名。会议传达了党的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总结了甘南解放后5年来的工作,部署了肃反、清剿残匪、加强民族团结、开展统一战线工作和发展农牧业生产等中心工作。会议还通过了工委副书记赵子康作的《关于五年来的工作总结和今后工作任务的报告》、工委书记王治国作的《关于甘南地区党的团结状况的报告》和甘南军分区副司令员吴子明作的《关于剿匪工作的报告》。
中共甘南藏族自治州二次代表会议1955年8月25日至9月8日在夏河县葆绿堂召开,出席会议的党员代表共有82名,代表着全自治区1067名共产党员。会议传达了党的七届五中全会《关于高岗、饶漱石反党集团的决议》;工委副书记赵子康作了《关于坚决反对党内不良倾向,为建设和巩固甘南的党组织而奋斗》的报告;工委副书记董宏杰作了《关于彻底肃清残余匪特,镇压反革命活动,为进一步巩固社会治安而奋斗》的报告;副州长王如东作了《关于国民经济五年计划纲要》的报告。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搞通思想,加强团结,总结经验,提高工作效率”。会议讨论通过了甘南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在党的建设方面,会议要求:在半农半牧区发展新党员,试建党支部。会后,全州各级党组织根据全省组织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党的中心工作, 大力发展党的基层组织和干部队伍。
中共甘南藏族自治州第一次代表大会1957年7月16日至25日在合作召开,出席大会的正式党员代表有142名,候补党员代表15名,列席党员代表30名,邀请人士19名,共206人。代表着全州4734名共产党员。大会讨论通过了州委书记谢占儒作的《关于几项主要工作的报告》,听取了州委副书记董宏杰代表州监委向大会作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中共甘南州第一届委员会;成立了州委书记处。这次大会主要总结了自第二次党员代表会议以来的工作,并选举产生了州委委员19名,候补委员3名,常务委员7名,书记处第一书记1名,书记处书记4名。
中共甘南藏族自治州第二次代表大会1959年9月28日至10月21日在合作召开。出席大会的正式党员代表有247名,列席党员代表有91名。代表着全州8110名共产党员。大会讨论通过了州委第一书记谢占儒作的《高举总路线、大跃进、人民公社的光辉旗帜,乘胜奋勇前进》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中共甘南州第二届委员会,决定继续设立书记处。本次会议总结了自治州第一次党代会以来的工作,以进行“反右倾斗争”为中心内容,提出了“高举三面红旗,以右反倾、鼓干劲为纲,高速度的发展农牧业生产”的“左”倾口号,要求农业区在三年内粮食超《纲要》(亩产200公斤)、过《黄河》(亩产250公斤),“牧区人民公社在1960年都要做到粮食自给”。报告指出:从州一届一次党代会以来,全州党的组织工作有了很大发展,共接收新党员1242名,建立基层党组织491个。这次大会选举产生了20名州委委员,5名候补委员,9名常务委员,1名书记处第一书记,4名书记处书记。
中共甘南藏族自治州第三次代表大会1964年4月15日至5月4日在合作召开。出席大会的正式党员代表有240名,列席党员代表25名。其中少数民族党员代表占30%,妇女党员代表占10%至15%。代表着全州8592名共产党员。大会主席团由17人组成。大会讨论通过了州委书记张建纲作的《高举毛泽东思想的伟大旗帜,为继续建设新甘南而奋斗》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中共甘南州第三届委员会和出席省第四次党代会的代表。这次大会主要是总结经验,吸取教训,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克服困难扭转局面。报告还指出:自1960年12月中央西北局“西兰会议”后,在中央和省委工作组的帮助下,揭开了甘南地区问题的“盖子”,采取一系列正确有效的措施,逐步扭转了甘南地区的严峻趋势。这次大会选举产生了州委委员21名,候补委员7名,书记1名,副书记3名,常务委员8名。
中共甘南藏族自治州第四次代表大会1971年4月10日至15日在合作召开。出席会议的正式党员代表有409名。其中:工人党员代表24名,贫下中农(牧)党员代表198名,解放军党员代表67名,其他劳动人民党员代表25名,革命领导干部党员代表82名,革命知识分子党员代表13名;少数名族党员代表占30%;妇女党员代表占16%。代表着全州9937名共产党员。大会听取了高有才作的《在毛主席革命路线指引下,团结起来争取更大胜利》的工作报告,讨论通过了《关于加强学习的决议》。这次代表大会由于是在大批老干部尚未解放和恢复工作,党内生活极不正常的情况下召开的,会议贯彻了党的“九大”关于“文化大革命”的错误理论、路线和政策,因而在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作风上的指导方针是错误的。这次大会选举产生了第四届州委委员34名,候补委员8名,常务委员11名,书记1名,副书记3名。
中共甘南藏族自治州第五次代表大会1979年5月12日至16日在合作召开。出席会议的党员代表共有461名。其中:少数民族党员代表占45.4%;妇女党员代表占13.9%;中青年党员代表占92.8%。列席党员代表49名,代表着全州15936名共产党员。这次大会的主要内容是讨论贯彻执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把工作重点逐步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会议指出:自上次党代会以来,特别是粉碎“四人帮”后,州委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把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大会讨论通过了杨应忠作的《高举毛泽东思想伟大红旗,为把我州建设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新牧区而奋斗》的工作报告。会后,州委按照中央确定的解放思想和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全州开展检验真理标准问题的大讨论。此外,州委、州政府还妥善处理和解决了许多历史上遗留下来的党内和人民内部矛盾,在促进民族团结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这次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五届州委委员36名,候补委员6名,常务委员12名,书记1名,副书记4名。
中共甘南藏族自治州第六次代表大会1984年5月18日至22日在合作召开。出席大会的党员代表共有247名,候补党员代表28名。其中:干部党员代表226名,专业技术人员代表46名,劳模和先进生产者代表24名,解放军代表4名;少数民族党员代表147名;妇女党员代表44名。列席代表84名。代表着全州16885名共产党员。大会讨论通过了王应国作的《加强党的建设,致力振兴经济,全面开创甘南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的工作报告。这次大会的主要宗旨是以党的十二大精神为指针,回顾自上届党代会以来的工作,总结经验教训,讨论确定新时期甘南州的奋斗目标和任务,组织动员全体党员和各族人民,为振兴甘南经济,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而奋斗。这次大会选举产生了第六届州委委员25名,候补委员4名,常务委员9名,书记1名, 副书记3名。并选举产生了中共甘南州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甘南藏族自治州第七次代表大会1989年9月22日至25日在合作召开。出席大会的党员代表共有239名。其中:特邀代表2名;各级领导干部代表184名;专业技术人员代表33名;工人、农牧民代表22名;少数民族党员代表124名;妇女党员代表38名;且有中专(高中)学历的代表80名;大专以上学历的代表53名;年龄在35岁以下的代表37名;36至45岁的代表92名;46至55岁的代表88名;56岁以上的代表22名。列席代表73名。代表着全州20374名共产党员。这次大会的主要内容是以十三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针,认真总结5年来的工作经验,讨论制定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发展民族经济,做好民族工作的大政方针和重要措施,进一步统一全州党员和各族人民的思想,把甘南州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推向前进。会议讨论通过了李德奎作的《加强党的领导,振兴民族经济,为建设团结、富裕、文明的新甘南而奋斗》的工作报告。会议指出:自上次党代会以来,全州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从甘南的实际出发,艰苦奋斗,开拓进取,在各个领域里进行了富有成效的工作。会议号召全体共产党员和各族人民,进一步团结起来,开拓进取,艰苦拼搏,励精图治,为彻底改变甘南贫穷落后的面貌而努力奋斗。这次大会选举产生了中共甘南州第七届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选出州委委员26名,候补委员4名,常务委员9名,书记1名,副书记3名。
中共甘南藏族自治州第八次代表大会1994年9月11日至14日在合作召开。出席大会的党员代表共有248名,实到代表239名。特邀代表5名。列席代表58名。代表着全州22140名共产党员。这次大会的主要宗旨是以党的十四大精神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认真总结自第七次党代会以来的工作,确定今后一个时期的主要任务、基本思路和工作部署,动员全州共产党员和各族人民,继续全面、正确地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抓住机遇,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发展,保持稳定,为实现第二步战略目标而奋斗。大会讨论通过了郝洪涛作的《维护稳定,加快发展,为实现第二步战略目标努力奋斗》的工作报告。报告指出,今后全州经济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四大精神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以适应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目标,抓好维护稳定和加快发展两个方面,加大改革力度,强化农牧业基础建设,加快发展民族工业,加快资源开发步伐,加快发展乡镇企业,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形成比较合理的经济结构,提高民族经济的综合实力,推动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争取20世纪末在稳定解决温饱的基础上向小康目标迈进。全州经济发展的奋斗目标是:在加快开发,提高效益的基础上,争取全面超额完成“八五” 计划,提前一年实现国民生产总值翻两番。这次大会选举产生了中共甘南州第八届委员会和州纪律检查委员会。选出州委委员26名,候补委员4名,常务委员10名,书记1名,副书记4名。
中共甘南藏族自治州第九次代表大会1999年9月22日至25日在合作召开。出席大会的党员代表共有259名,代表着全州26217名共产党员。党员代表中:党员领导干部180名,占68%;经济、科技、文教卫生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52名,占20%;各条战线劳模、先进生产(工作)者27名,占10%;军队、武警代表6名,占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127名,占49%;高中学历93名,占35.9%;初中学历以下39名,占15.1%。妇女代表44名,占17%;少数民族代表161名,占62.2%。50岁以下代表206名,占79.5%。特邀代表11名,列席代表70名。这次大会的主题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五大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团结奋进,加快发展,把我州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全面推向21世纪。大会的主要任务是:回顾总结过去5年来的工作,确定跨世纪发展的目标和任务,选举产生中共甘南州第九届委员会和州纪律检查委员会。大会讨论通过了罗笑虎代表中共甘南州第八届委员会作的题为《团结奋进,加快发展,把我州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全面推向21世纪》的工作报告。大会还要求全州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认清发展变化中的新形势,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抢抓机遇,坚定信心,凝聚力量,知难而上,励精图治,加快改革和建设步伐,开创跨世纪发展的新局面。这次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九届州委委员28名,候补委员6名,常务委员10名,书记1名,副书记3名。并选举产生了州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甘南藏族自治州第十次代表大会2006年12月21日至25日在合作召开。应出席会议的代表320名,实到代表315名,其中各级领导干部代表216名,占67.5%,比上届减少2个百分点;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代表68名,占21.2%,比上届提高1.1个百分点;各条战线的先进模范人物代表36名,占11.3%,比上届提高0.9个百分点;解放军、武警、消防部队代表7名,占2.2%。妇女代表57名,占17.8%,比上届提高0.8个百分点;少数民族代表201名,占62.8%。大专以上学历的代表274名,占85.6%,比上届党代会提高36.6个百分点。年龄50岁以下的代表265名,占82.8%,比上届党代会提高3.3个百分点。列席和邀请人员94名。他们代表着全州32396名各族共产党员参加了会议。会议讨论通过了陈建华作的《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构建和谐社会,努力开创我州经济社会发展新局面》的工作报告。这次大会的主题是: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构建和谐社会;团结奋进,加快发展,努力开创我州经济社会发展新局面。大会的主要任务是:回顾总结州第九次党代会以来的工作,分析面临的形势,确定今后五年工作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和重点任务。大会选举产生了中国共产党甘南藏族自治州第十届委员会委员45名,候补委员8名;常务委员14名,书记1名,副书记2名。选举出州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22名,常委7名,书记1名,副书记3名。选举产生了甘南州岀席甘肃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的代表30名。
中共甘南藏族自治州第一届委员会任期1957年7月16日至1959年9月27日,第一书记谢占儒(1957年7月至1959年9月27日),第二书记赵子康(1958年9月至1959年9月27日);书记董宏杰(1957年7月至1959年9月27日)、马宗瀛(1957年7月至1959年9月27日)、香巴才仁(藏)(1957年7月至1959年9月27日)、邢树义(藏)(1957年7月至1959年9月27日)、李加夫(1959年3月29日至9月27日);常务委员谢占儒(1957年7月至1959年9月27日)、马宗瀛(1957年7月至1959年9月27日)、香巴才仁(藏)(1957年7月至1959年9月27日)、邢树义(藏)(1957年7月至1959年9月27日)、王如东(1957年7月至1959年9月27日)、李加夫(军)(1959年3月29日至9月27日)、赵子康(1958年9月至1959年9月270);委员谢占儒、董宏杰、王如东、马宗瀛、香巴才仁(藏)、邢树义(藏)、杨培发、王超、李宗义、冯永炳、冯宝俊、马学海(回)、杨树德(藏)、胡培棠(藏)、朱建军(军)、张文献、郑毓秀、范怀银、赵子康、李加夫(军)。
中共甘南藏族自治州第一届委员会工作机构1957年7月,中共甘南州第一届委员会的工作机构有15个,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十年间,为适应党的中心任务的需要,州委工作机构相继进行了调整和加强。1959年撤销了行政干校,设立了党校。1959年6月,生产合作部改为农工部。撤销了文教部、青委和妇委。中共甘南藏族自治州第一届委员会下属组织到1956年12月底,州委下辖:夏河、临潭、卓尼、碌曲、玛曲、舟曲6个县委。各县委均设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监委、生产合作部、财贸部等工作机构。
中共甘南藏族自治州第二届委员会任期1959年9月28日至1964年4月14日,第一书记谢占儒(1959年10月19日至1961年11月28日),第二书记赵子康(1961年11月28日至1963年8月30日);常务书记董宏杰(1961年3月至11月28日),书记处书记赵子康(1959年10月19日至1961年11月28日)、董宏杰(1959年10月19日至1960年7月)、邢树义(藏)(1959年10月19日至1963年4月2日)、马宗瀛(1959年10月19日至1961年11月28日);常务委员谢占儒(1959年10月19日至1961年11月28日)、赵子康(1959年10月19日至1963年8月30日)、董宏杰(1959年10月19日至1961年11月28日)、马宗瀛(1959年10月19日至1961年11月28日)、邢树义(1959年10月19日至1963年4月2日)、杨培发(1959年9月28日至1963年7月)、张凤飞(军)(1959年9月28日至1962年12月)、李宗义(1959年9月28日至1963年8月30日)、冯宝俊(1959年9月28日至1963年8月30日)、卢克俭(1960年7月21日至1963年9月2日)、孙久德(1961年12月4日至1963年8月13日);委员谢占儒、赵子康、董宏杰、马宗瀛、邢树义(藏)、杨培发、张凤飞(军)、李宗义、冯宝俊、杨福祥、李友益(军)、冯永炳、张文献、胡培棠(藏)、李培贤、李仲兴、李浩然、郑毓秀、张怀信、杨树德(藏)、卢克俭(藏)、孙久德;候补委员卢克俭(藏)、王培林(藏)、任成斋、王永德、刘守信。1963年8月31日,经省委批准撤销州书记处,重新组建了州委领导机构。书记张建纲(1963年8月31日至1964年4月14日),副书记赵子康(1963年8月31日至1964年4月14日)、杨培发(1963年9月21日至1964年4月14日)、香巴才仁(藏)(1963年11月19日至1964年4月14日);常务委员张建纲(1963年8月31日至1964年4月14日)、赵子康(1963年8月31日至1964年4月14日)、杨培发(1963年9月21日至1964年4月14日)、香巴才仁(藏)(1963年11月19日至1964年4月14日)、王如东(1963年8月31日至1964年4月14日)、李宗义(1963年8月31日至1964年4月14日)、冯宝俊(1963年8月31日至1964年4月14日)。
中共甘南藏族自治州第二届委员会工作机构同中共甘南州第一届委员会工作机构。1963年10月成立了档案处。
中共甘南藏族自治州第二届委员会下属组织从1959年1月至1961年12月31日,中共甘南州第二届委员会曾下辖中共临潭、洮江、龙迭3个县委和德乌鲁市(县级)市委。1962年1月1日,又恢复了夏河、临潭、卓尼、碌曲、玛曲、舟曲6县的原行政区划和建制。同年1月,中共迭部县委建立。
中共甘南藏族自治州第三届委员会任期1964年4月14日至1966年5月15日,书记张建纲(1964年4月15日至1966年3月),代理书记烽野(1966年3月至5月15日);副书记赵子康(1964年4月15日至1966年5月15日)、杨培发(1964年4月15日至1966年2月26日)、香巴才仁(藏)(1964年4月15日至1966年5月15日)、王如东(1966年2月26日任命,因参加“社教”运动未到职);常务委员张建纲(1964年4月15日至1966年3月)、赵子康(1964年4月15日至1966年5月15日)、杨培发(1964年4月15日至1966年2月26日)、香巴才仁(藏)(1964年4月15日至1966年5月15日)、王如东(1966年2月26日至5月15日)、冯宝俊(1964年4月15日至1966年5月15日)、冯有才(军)(1964年4月15日至1966年5月15日)、卢世仁(藏)(1964年4月15日至1966年5月15日)、烽野(1966年3月至5月15日);委员张建纲、赵子康、杨培发、香巴才仁(藏)、王如东、卢世仁(藏)、杨复兴(藏)、冯有才(军)、武建恒(军)、冯宝俊、李宗义、冯永炳、李浩然、郑毓秀、郭永发、李培贤、王杰、黄建业(藏)、贾田夫、范怀银、任成斋、烽野;候补委员张晋旺、马负图、党汝荣、赵生鹏、李仲兴、杨应忠(藏)、金巴(藏)。
中共甘南藏族自治州第三届委员会工作机构共有11个,即: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农工部、财贸政治部、监委、机关党委、党校、甘南报社、甘南广播电台、档案处。州委驻地在合作镇。
中共甘南藏族自治州第三届委员会下属组织从1964年4月15日至1966年5月,中共甘南州第三届委员会下辖中共夏河、临潭、卓尼、碌曲、玛曲、迭部、舟曲7个县委。各县委均设立了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农工部、财贸部、工交部、监委、机关党委、党校等工作机构。
中共甘南藏族自治州第四届委员会任期1971年4月10日至1976年10月,书记高有才(军)(1971年4月至1975年7月10日),代理书记贾书德(1975年7月10日至1976年10月);副书记申效曾(1971年4月至1973年4月16日)、李兆亭(军)(1971年4月至1975年7月10日)、杨应忠(藏)(1971年4月至1976年10月)、卢世仁(藏)(1973年4月16日至1976年10月)、金巴(藏)(1973年4月16日至1976年10月)、马怀西(1976年4月15日至10月);常务委员高有才(军)(1971年4月至1975年7月10日)、申效曾(1971年4月至1973年4月16日)、李兆亭(军)(1971年4月至1975年7月10日)、杨应忠(藏)(1971年4月至1976年10月)、义西(藏)(1971年4月至1976年10月)、张清洁(军)(1971年4月至1975年7月10日)、滑宏坤(军)(1971年4月至1975年7月10日)、张占武(军)(1971年4月至1975年7月31日)、汪佐清(东乡族)(1971年4月至1976年10月)、曹锡良(军)(1971年4月至1975年7月31日)、马怀西(1971年4月至1976年10月)、贾书德(1975年7月10日至1976年10月)、金巴(藏)(1973年4月16日至1976年10月)、卢世仁(藏)(1973年4月16日至1976年10月);委员刀考(藏)、义西(藏)、才日玛(女,藏)、才让卓玛(女,藏)、马元娃(女,回)、马怀西、王玉玺(军)、卢琮、冯宝俊、申效曾、刘世祥(军)、刘宗礼(军)、朵吉尚(藏)、张占武、张孝顺(军)、张贯法(军)、张清洁(军)、张德荣(军)、李兆亭、李焕达、吴羊德、杨应忠(藏)、杨建文(藏)、汪佐清(东乡族)、宋德寿、拉高(藏)、房仲义、苑尚林(军)、高有才(军)、高增喜、符汉杰、曹锡良(军)、滑宏坤(军)、魏元春;增补委员贾书德、金巴(藏)、卢世仁(藏);候补委员斗志红(女,藏)、卢有礼、李自仁(军)、陈作桐(军)、吕乱涛、庞俊茂、杨赛地(藏)、金巴(藏)。1976年10月至1979年5月11日,代理书记贾书德(1976年10月至1977年8月13日)、杨应忠 (藏)(1977年8月13日至1978年12月15日),书记杨应忠(藏)(1978年12月至1979年5月11日);副书记杨应忠(藏)(1976年10月至1977年8月13日)、金巴(藏)(1976年10月至1979年5月11日)、卢世仁(藏)(1976年10月至1979年5月11日)、马怀西(1976年10月至1979年1月)、宋德寿(1977年12月31日至1979年5月11日)、郭永发(1978年12月4日至1979年5月11日);常务委员贾书德(1976年10月至1977年8月13日)、杨应忠(藏)(1976年10月至1979年5月11日)、义西(藏)(1976年10月至1979年5月11日)、汪佐清(东乡族)(1976年10月至1979年5月11日)、马怀西(1976年10月至1979年1月)、金巴(藏)(1976年10月至1979年5月11日)、卢世仁(藏)(1976年10月至1979年5月11日)、宋德寿(1977年12月31日至1979年5月11日)、郭永发(1978年12月4日至1979年5月11日);委员刀考(藏)、义西(藏)、才日玛(女,藏)、才让卓玛(女,藏)、马元娃(女,回)、马怀西、王玉玺(军)、卢琮、冯宝俊、朵吉尚(藏)、张贯法(军)、李焕达、吴羊德、拉高(藏)、房仲义、高增喜、符汉杰、魏元春、贾书德、金巴(藏)、卢世仁(藏)、郭永发;候补委员斗志红(女,藏)、卢有礼、吕乱涛、庞俊茂、杨赛地(藏)。
中共甘南藏族自治州第四届委员会工作机构从1966年5月到1967年1月25日,州委被群众组织非法夺权以前,所属各工作机构基本上处于正常工作状态。“1・25夺权”后,州委各工作机构陷于停顿、瘫痪状态。1971年4月,第四届州委建立后未设工作机构,与州革委会属两个牌子同一套办事机构。州党校、报社、电台从1971年4月开始收录为州委的工作部门。1976年1月10日,州革委会撤销政治部、生产指挥部、保卫部后,中共第四届州委员会恢复组建了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机关党委等7个工作机构。州级党、政工作机构开始分设办公。
中共甘南藏族自治州第四届委员会下属组织在“文革”初,中共夏河、卓尼、玛曲、碌曲4个县委分别被群众“造反派”组织非法夺权,中共临潭、迭部、舟曲3个县委于1967年的上海“一月风暴”前后,在红卫兵的冲击下陷于瘫痪或停顿状态。到1968年底,全州有7个县都先后成立了县革委会,实现“一元化”领导。1971年6月,各县相继召开了党代会,成立了县委领导机构,但未设工作机构,与县革委会同一办事机构。同时,全州有102个人民公社组建了党委。截止到1973年年底,全州7个县委陆续恢复和建立了县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机关党委等工作机构。
中共甘南藏族自治州第五届委员会任期1979年5月12日至1984年5月17日,书记杨应忠(藏)(1979年5月至1983年4月)、王应国(藏)(1983年4月24日至1984年5月17日);副书记金巴(藏)(1979年5月至1984年5月17日)、卢世仁(藏)(1979年5月至1983年3月)、宋得寿(1979年5月至1984年1月)、郭永发(1979年5月至1984年1月)、王应国(藏)(1980年6月17日至1983年4月24日)、庞俊茂(1982年2月23日至1983年4月24日)、旦正甲(藏)(夏河县人)(1982年2月23日至1983年4月)、张月安(1984年1月21日至5月17日)、贡卜扎西(藏)(1983年4月24日至1984年5月17日);常务委员杨应忠(藏)(1979年5月至1983年4月)、金巴(藏)(1979年5月至1984年5月17日)、卢世仁(藏)(1979年5月至1983年3月)、宋德寿(1979年5月至1984年1月)、郭永发(1979年5月至1984年1月)、汪佐清(东乡族)(1979年5月至1980年3月)、王应国(藏)(1980年6月至1984年5月17日)、张世杰(1979年5月至1984年5月17日)、胡培玉(藏)(1979年5月1981年11月)、程万普(军)(1979年5月至1980年5月)、庞俊茂(1982年2月至1983年4月)、马登崑(藏)(1979年5月至1980年4月)、徐成虎(军)(1980年11月至1983年6月)、旦正甲(藏)(1982年2月至1984年5月17日)、贡卜扎西(藏)(1983年4月至1984年5月17日)、张月安(1984年1月至5月);委员才让卓玛(女,藏)、卫德堂、马登崑(藏)、王应国(藏)、王国民、王占彪(藏)、卢世义(藏)、卢世仁(藏)、石宝珊、田举柏、冯思福、旦正甲(藏,夏河)、宋德寿、辛风辉、汪佐清(东乡族)、庞俊茂、李仲兴、李功强、陈鹏义、金巴(藏)、杨应忠(藏)、杨体芳、杨树德(藏)、洪庭瑞、胡培玉(藏)、张世杰、张文献、张汉相、张怀义、郭发永、赵生鹏、赵守德、高云翔、高增喜、程万普(军)、雷尕曼(女,藏)、贡卜扎西(藏)、张月安;候补委员卢文秀、朱克荣、李鹏恩、张世荣、常守信、桑丹(藏)。
中共甘南藏族自治州第五届委员会工作机构1979年5月,中共甘南州委第五届委员会设立了14个工作机构,即: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农工部、政策研究室、纪检委、政法委员会、档案处(馆)、机关党委、老干部工作局、党校、甘南报社、甘南广播电台。1980年撤销了政策研究室。1981年12月增设了党史资料征集办公室。1983年4月纪委升格。1983年11月成立了打击经济领域犯罪活动办公室,1986年撤销。1984年5月设立了州委秘书处。
中共甘南藏族自治州第五届委员会下属组织中共甘南州第五届委员会下辖中共夏河、临潭、卓尼、碌曲、玛曲、迭部、舟曲7个县委。1976年,根据中共中央的决定,在州、县担任“三支、两军”工作的军队干部陆续撤回部队,各县委和其工作机构中的领导职务均由地方干部接任。1983年10月,州委按照新时期选拔干部的“四化”标准,对各县委的领导机构进行了全面调整,平均年龄由41.5岁降为40.6岁,文化程度普遍有所提高。使一大批中、青年党员走上县、乡(社)党委的领导岗位。各县委均设立了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农工部、政法委员会、保密委员会、机关党委、党史办、党校等工作机构。根据中央(1983)39号文件规定,各县纪委从1983年10月升为县级党的领导机构之一。
中共甘南藏族自治州第六届委员会任期1984年5月18日至1987年11月1日,书记王应国(藏)(1984年5月至1985年10月10日)、李德奎(藏)(1985年10月10日至1987年11月1日);副书记金巴(藏)(1984年5月至11月24日)、李德奎(藏)(1984年11月24日至1985年10月10日)、张月安(1984年5月至1986年5月)、胡培珍(藏)(1986年7月24日至1987年11月1日)、贡卜扎西(藏)(1984年5月至1987年11月1日)、丹正嘉(藏)(1985年11月27日至1987年11月1日)、王增祥(1985年1月16日至1987年11月1日);常务委员王应国(藏)(1984年5月至1985年10月)、金巴(藏)(1984年5月至11月24日)、张月安(1984年5月至1986年5月)、贡卜扎西(藏)(1984年5月至1987年11月1日)、卢世仁(藏)(1984年5月至1987年11月1日)、旦正甲(藏)(1984年5月至1987年11月1日)、杨作彬(藏,军)(1984年5月至1987年11月1日)、胡培珍(藏)(1986年7月至1987年11月1日)、张怀义(1983年7月至1986年3月)、李德奎(藏)(1984年11月至1987年11月1日)、丹正嘉(藏)(1985年11月至1987年11月1日)、王增祥 (1985年1月至1987年11月1日)、李功强(1986年12月4日至1987年11月1日);委员丁炳林、马光前(回)、马登崑(藏)、王应国(藏)、卢世义(藏)、卢世仁(藏)、旦正甲(藏)、丹正加(藏)(卓尼人)、包建荣(藏)、安世杰、贡卜扎西(藏)、杨作彬(军)、杨镇刚(藏)、张月安、张世彪、张怀义、张荣臣、金巴(藏)、胡培珍(藏)、桑丹(藏)、高增喜、郭发永、梁生华(藏)、韩学斌(藏)、雷尕曼(女,藏);增补委员李德奎(藏)、丹正加(藏)、王增祥、李功强、蒙炯明、贡保甲(藏)、赵祯祥、杨镇西(藏);候补委员杨炳南(藏)、拜一民(回)、秦维荣(藏)、杨志红(藏)。
中共甘南藏族自治州第六届委员会工作机构同中共甘南州第五届委员会工作机构。1987年1月增设了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截至1987年年底,州委共有工作机构16个,即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农工部、党史资料征集办公室、纪委、政策研究室、政法委员会、档案处、机关党委、老干部工作局、党校、甘南报社、甘南广播电台、州委秘书处、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
中共甘南藏族自治州第六届委员会下属组织同中共甘南州第五届委员会下属组织。经过1984年11月至1987年7月的全面整党,进一步纯洁了县、乡、村三级党组织,提高了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充分发挥其在农牧区经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中共甘南藏族自治州第七届委员会任期1989年9月至1994年9月,书记李德奎(藏)(1989年9月至1990年8月)、郝洪涛(1990年8月至1994年9月10日);副书记胡培珍(藏)(1989年9月至1993年6月2日)、贡卜扎西(藏)(1989年9月至1991年5月2日)、丹正嘉(藏)(1989年9月至1994年9月10日)、杨镇刚(藏)(1991年5月16日至1994年9月10日)、蒙炯明(1991年4月10日至1993年2月16日)、傅九大(藏)(1993年6月2日至1994年9月10日)、张性忠(1993年6月2日至1994年9月10日);常务委员李德奎(藏)(1989年9月至1990年8月)、郝洪涛(1990年8月至1994年9月10日)、贡卜扎西(藏)(1991年5月2日至1994至9月10日)、胡培珍(藏)(1989年9月至1993年6月2日)、卢世仁(藏)(1989年9月至1991年5月16日)、丹正嘉(藏)(1989年9月至1994年9月)、高崇芳(军)(1989年9月至1993年2月9日)、杨镇刚(藏)(1991年5月至1994年9月)、张文启(1989年9月至1994年5月16日)、李道吉(藏)(1989年9月至1994年9月10日)、蒙炯明(1989年9月至1993年2月16日)、傅九大(藏)(1991年6月11日至1994年9月10日)、赵宪文(军)(1993年2月9日至1994年9月10日)、张性忠(1993年6月2日至1994年9月10日)、徐梦龙(1993年6月至1994年9月10日)、陈志逊(1993年11月至1994年9月10日);委员李德奎(藏)、郝洪涛、贡卜扎西(藏)、胡培珍(藏)、卢世仁(藏)、丹正嘉(藏)、高崇芳(军)、杨镇刚(藏)、才项(藏)、王国平、贡保甲(藏)、张文启、李道吉(藏)、蒙炯明、傅九大(藏)、杜世昌(藏)、杨长庚、杨志红(藏)、杨晓峰、赵宪文(军)、张性忠、徐梦龙、陈志逊、杨濯汉、金巴(藏)、赵克甲(藏)、赵振业(藏)、赵祯祥、胡克勤、敏政(回)、董怀德(藏)、安世杰;候补委员王春华(藏)、张木兰(女,藏)、杨效镛、拜一民(回);秘书长安世杰(1989年9月至1992年12月)、陈志逊(1992年12月9日至1994年9月10日);副秘书长龚砚章(1991年6月15日至1993年6月20日)。
中共甘南藏族自治州第七届委员会工作机构同中共甘南州第六届委员会工作机构。1988年元月档案处改为局后列入州政府部门序列。同月撤销州委农工部。1992年8月将州委和州政府政策研究室合并,归州委管辖。
中共甘南藏族自治州第八届委员会任期1994年9月至1998年12月31日,书记郝洪涛(1994年9月14日至1995年6月)、杨镇刚(藏)(1995年6月至1998年5月27日)、罗笑虎(1998年5月27日至1998年12月31日);副书记杨镇刚(藏)(1994年9月14日至1995年6月)、贡保甲(藏)(1996年3月至1998年12月31日)、丹正嘉(藏)(1994年9月至1998年5月27日)、傅九大(藏)(1994年9月至1998年5月27日)、张性忠(1994年9月至1998年9月16日)、沙拜次力(藏)(1998年5月27日至12月31日)、梁明远(藏)(1998年5月27日至12月31日);常务委员郝洪涛(1994年9月14日至1995年6月)、杨镇刚(藏)(1995年6月至1998年5月27日)、贡保甲(藏)(1996年3月至1998年12月31日)、贡卜扎西(藏)(1994年9月至1998年5月27日)、丹正嘉(藏)(1994年9月至1998年5月27日)、傅九大(藏)(1994年9月至1998年5月27日)、张性忠(1994年9月至1998年9月16日)、徐梦龙(1994年9月至1998年12月31日)、陈志逊(1994年9月至1998年12月31日)、董怀德(藏)(1994年9月至1998年12月31日)、赵宪文(军)(1994年9月至1996年12月31日)、董志军(军)(1996年12月至1998年11月1日)、拜一民(回)(1996年5月至1998年5月27日)沙拜次力(藏)(1998年5月27日至1998年12月31日)、梁明远(藏)(1998年5月27日至1998年12月31日)、刘广达(军)(1998年11月2日至1998年12月31日);委员郝洪涛、杨镇刚(藏)、罗笑虎、贡保甲(藏)、贡卜扎西(藏)、丹正嘉(藏)、傅九大(藏)、张性忠、仁青才让(藏)、旦智塔(藏)、刘志民、杜世昌(藏)、徐梦龙、陈志逊、董怀德(藏)、赵宪文(军)、杨志红(藏)、杨镇海(藏)、李运春、董志军(军)、沙拜次力(藏)、梁明远(藏)、拜一民(回)、南考(藏)、赵振国、洪海天、贾世贵(藏)、龚砚章、蒋常宏、雷和平、刘广达(军);候补委员房和平、赵润田、格日措(女,藏)、杨继舜;秘书长陈志逊(1994年9月至1998年12月31日);副秘书长张耀宇(1995年1月18日至1997年12月19日)。
中共甘南藏族自治州第八届委员会工作机构同中共甘南州第七届委员会工作机构。1995年将老干部工作局划归州组织部管辖。1996年将甘南广播电台划归州广播电视局管辖。截至1998年年底,州委共有10个工作机构,即:秘书处、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政策研究室、政法委、党史办、机关党委、党校、甘南报社。
中共甘南藏族自治州第八届委员会下属组织到1998年12月底,州委下辖:夏河、临潭、卓尼、碌曲、玛曲、舟曲、迭部、合作市8个县(市)委。各县委均设立了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农工部、财贸部、工交部、监委、机关党委、党校等工作机构。
中共甘南藏族自治州第九届委员会任期1999年9月至2006年12月,书记:罗笑虎(1999年9月至2002年12月)、陈建华(2002年12月至2006年12月);副书记贡保甲(藏)(1999年9月至2003年6月)、沙拜次力(藏)(1999年9月至2006年12月)、梁明远(藏)(1999年9月至2003年6月)、范志斌(1999年9月至2006年12月)、丹智草(女,藏)(2002年1月至2006年4月)、楚才元(2003年5月至2006年12月)、王冰(2003年5月至2005年7月)、杨志红(藏)(2003年5月至2004年11月)、刘志民(2004年12月至2006年12月)、旦智塔(藏)(2004年12月至2005年7月)、代茂(藏)(2005年11月至2006年12月);常务委员罗笑虎(1999年9月至2002年12月)、陈建华(2002年12月至2006年12月)、贡保甲(藏)(1999年9月至2003年6月)、沙拜次力(藏)(1999年9月至2006年12月)、梁明远(藏)(1999年9月至2003年6月)、董怀德(藏)(1999年9月至2002年10月)、刘广达(军)(1999年9月至2000年4月)、赵志德(1999年9月至2001年6月)、赵永昌(1999年9月至2006年12月)、范志斌(2000年3月至2003年6月)、张明选(军,藏)(2001年3月至2006年12月)、楚才元(2001年6月至2006年12月)、丹智草(女,藏)(2002年1月至2006年4月)、王冰(2003年5月至2005年7月)、李钰(2003年5月至2006年12月)、周天佑(2003年12月至2006年12月)、杨志红(藏)(2003年5月至2004年11月)、刘志民(2004年12至2006年12月)、旦智塔(藏)(2004年12月至2005年7月)、代茂(藏)(2005年11月至2006年12月);委员罗笑虎、陈建华、贡保甲(藏)、沙拜次力(藏)、梁明远(藏)、范志斌、丹智草(女,藏)、楚才元、王冰、杨志红(藏)、刘志民、旦智塔(藏)、代茂(藏)、董怀德(藏)、刘广达(军)、马建华(藏)、云丹龙珠(藏)、尤大刚(藏)、仁青才让(藏)、丹正嘉(藏)、杨加措(藏)、汪鱼蛟、卓玛加(藏)、南考(藏)、赵志德、赵永昌、赵润田、赵敏学、拜一民(回)、葛俊、蒋常宏、雷和平、李钰、周天佑、张民选;候补委员才智(藏)、刘登福、杨忠(藏)、李永和、车建军、拉代(藏);秘书长陈志逊(1999年1月至1999年12月)、李钰(2003年9月至2005年12月)、安锦龙(藏)(2005年12月至2006年12月);副秘书长赵宏才(1999年9月至2003年9月)、帕化肖(藏)(2002年10月至2006年12月)、王砚(2003年9月至2005年12月)、韩明生(2004年4月至2006年12月)、张正雄(2006年1月至2006年12月)。
中共甘南藏族自治州第九届委员会工作机构同中共甘南州第八届委员会工作机构。1999年元月又将档案局划归州委序列。2002年5月州直机关党委更名为州直机关工委。2002年7月州委党史办更名为州委党史研究室。
中共甘南藏族自治州第十届委员会任期2006年9月至2007年5月。书记陈建华(2006年12月至2007年5月);副书记沙拜次力(藏)(2006年12月至2007年5月)、楚才元(2006年12月至2007年5月);常务委员陈建华(2006年12月至2007年5月)、沙拜次力(藏)(2006年12月至2007年5月)、楚才元(2006年12月至2007年5月)、李钰(2006年12月至2007年5月)、周天佑(2006年12月至2007年5月)、马建华(藏)(2006年12月至2007年5月)、王扎东(藏)(2006年12月至2007年5月)、赵敏学(2006年12月至2007年5月)、毛生武(藏)(2006年12月至2007年5月)、安锦龙(藏)(2006年12月至2007年5月)、才智(藏)(2006年12月至2007年5月)、王蕴华(军)(2006年12月至2007年5月)、钟建龙(2006年12月至2007年5月)、扎西草(女,藏)(2006年12月至2007年5月);委员才智(藏)、才让当智(藏)、卫甚祖、马建华(藏)、马晓峰(回)、马隆全(藏)、王砚、王勇(回)、王扎东(藏)、王建军、王蕴华(军)、云丹龙珠(藏)、扎西(藏)、扎西草(女,藏)、毛生武(藏)、丹智草(女,藏)、豆格加(藏)、代茂(藏)、冯文戈、安锦龙(藏)、李钰、杨武(藏)、杨自才(藏)、杨卓玛(女,藏)、杨建国(藏)、杨晓南(藏)、沙拜次力(藏)、张世虎(藏)、张俊宗、陈建华、范武德、拉代(藏)、虎英海(藏)、迭目江腾(藏)、周天佑、周维颖、赵凌云(藏)、赵敏学、南木卡桑结(藏)、钟建龙、徐强、梁明光(藏)、楚才元、雷和平、魏周旺;候补委员李世宁、房和平、召玛杰(藏)、豆格嘉(藏)、恒考(藏)、马志援、王力(藏)、董振国(藏);秘书长安锦龙(藏)(2006年12月至2007年5月);副秘书长张正雄(2006年12月至2007年4月)、帕化肖(藏)(2006年12月至2007年5月)、韩明生(2006年12月至2007年5月)、吕宏彦(2007年4月至2007年5月)、景旭东(藏)(2007年4月至2007年5月)。
中共甘南藏族自治州第十届委员会工作机构截至2007年5月,州委共有11个工作机构,即:秘书处、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政策研究室、政法委、党史研究室、档案局、机关工委、党校、甘南报社。
参加全国历届党代会的甘南代表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从“八大”开始,每次都有1名甘南代表参加大会。按顺序是:八大代表邢树义;九大代表义西;十大代表才日玛;十一大代表丹智草;十二大代表杨应忠;十三大代表李德奎;十四大代表才华;十五大代表杨镇刚;十六大代表旦巴。
甘南藏族自治州纪委、监察局甘南州纪委成立于1953年。甘南州纪委机关、甘南州监察局现有总编制为41名,其中行政编制27名、纠风办事业编制8名,后勤事业编制6名。委局常委职数9名(地级1名,县级8名),内设处室副县级职数10名,内设处室科级职数10名。正、副县级纪检监察员根据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甘纪发(1988)16号文件规定,按机关总编制5%分别配备,正、副科级纪检监察员按25%分别配备。局机关现实有人数36名,其中地级1名,县级12名,科级14名,一般干部9名。内设11个职能室,分别是:办公室、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信访室(监察局举报中心)、宣传教育和政策法规室、党风廉政建设室、执法监察室、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甘南州政府纠风办)、行政监察室(州监察学会)、预防腐败室(州委反腐败领导小组办公室),案件管理室。甘南藏族自治州建州以后,七县先后成立了纪委监察局, 合作市成立后,同时设立了纪委监察局。2012年,根据中纪委、省纪委《关于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全州99个乡镇(街道办)都挂牌成立了纪委,落实了人员编制,配备了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落实了办公场所和办公经费。主要职能是加强监督检查,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反腐倡廉重大决策和部署的贯彻执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范党政机关及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依纪依法惩处腐败分子,强化廉政宣传教育工作。中共甘南藏族自治州州委组织部成立于1953年,是州委主管组织、干部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坚决贯彻执行党的组织路线、干部选拔工作和各项方针政策,围绕党在新时期的总路线,抓好组织工作的各项改革,按照干部“四化”方针,加强领导班子的组织、思想、作风建设和干部队伍的建设,发展党的组织,抓好党组织和党员的管理,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力,为全州的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服务。部机关现有编制47名(其中:行政编制19名,参照管理事业编制11名,其他事业编制17名)。现实有人数38名,其中副地级1名,正县级3名,副县级3名,正科级18名,副科级5名,一般干部8名。内设办公室、干部科、青年干部科、组织科、干部教育科、党员教育管理科、公务员管理科、党员电化教育管理办公室、干部监督科、人才科、党代表联络科、党建研究室等12个科室。
中共甘南藏族自治州政法委员会成立于1979年。主要承担着维护稳定、社会管理、执法监督、工作协调、队伍建设等职能。内设州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州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州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等3个县级单位和州委政法委办公室、纪检科、执法督导科、综治维稳一科、综治维稳二科、综治维稳三科等6个科室。现有编制33名(其中:行政编制18名,事业单位13名,后勤事业编制2名);州委政法委设书记1名、副书记3名;州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设主任1名(由1名副书记兼任,正县级)、副主任1名(副县级);州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主任1名(由州委政法委书记兼任)、常务副主任1名(正县级)、副主任1名(副县级);州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主任1名(正县级)、副主任1名(副县级)。现有科级职数10名。
中共甘南藏族自治州州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内设藏区办(副县级)、藏台办(副县级)、办公室、民族科、宗教科、党外干部科、经济联络科、法制宣传教育科等8个科室;设临时机构一个,即:甘南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办公室。现有职工25人,其中州委常委、州委统战部部长1人(副地级)、县级领导干部4人(含副县级调研员两名)、科级干部8人、一般干部13人。主要工作职能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委以及州委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向州委和省委统战部汇报情况,提出如何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协调统一统战各方面的关系;负责联系州外各民主党派为我州的经济发展建设献言献策,及时向州外有关民主党派和州内党外代表人士通报情况,同时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贯彻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及对党外代表人士的方针政策;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发挥党外代表人士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的工作精神;受州委委托,向州外有关民主党派和州内党外代表人士通报党的有关会议及文件精神;负责调查研究,检查落实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的执行情况,向州委和省委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中共甘南藏族自治州州委宣传部1953年1月,中共甘南藏区工委始设宣传部;1953年10月1日,甘南藏族自治区成立后,更名为中共甘南工作委员会宣传部;1956年6月1日,更名为中共甘南藏族自治州地方委员会宣传部;1956年12月底,更名为中共甘南地委宣传部;1957年1月1日至今,更名为中共甘南藏族自治州委员会宣传部。其主要职责为:负责指导全州理论研究、精神文明建设、学习与宣传工作;引导社会舆论,指导、协调州属各新闻单位的工作;规划、部署全州的思想政治工作任务,协调宣传文化系统各部门之间的关系。2012年增设文化发展改革科、舆情信息科。现共有编制19名,其中行政编制12名,事业编制4名,机关后勤事业编制3名;在职干部职工18人。2002年,归口管理州文明办(正县级建制)、州委对外宣传办公室(正县级建制)、州委讲师团(副县级建制)、州委报道组、甘南日报社、甘南广播电视台(当时属州广电局直属事业单位)。2012年4月组建运行甘南州门户网站“中国甘南网”,并设立了甘南州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副县级建制)。
甘南藏族自治州州直机关工委现有行政编制10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2名,科级职数5名,干部职工10名,下设4个职能科室,纪检工委、办公室、组织宣传科、群工科。主要职责是指导州直各部门、党的思想建设、党的组织建设、党的作风建设,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党员管理和党员发展工作,负责各行政事业单位机关总支、支部书记、副书记的考核和任免,审批直属党总支、支部吸收的新党员。
中共甘南藏族自治州州委党史研究室1982年8月,甘南州委成立党史资料征集办公室。2002年7月,党史资料征集办公室更名为中共甘南州委党史研究室。中共甘南州委党史研究室隶属于中共甘南州委,正县级建制,下设4个科室,分别为综合科、编审科、征研科、宣传教育科。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12名,其中: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科级领导干部职数6名,非领导职务职数按照有关规定核定。党史研究室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主要职能是研究、宣传、编写地方正本党史和党史资料。编辑出版了约80万字的《中共甘南组织史》1、2、3卷和92万字共7辑的《甘南党史资料》,编辑出版了57万字的《中国共产党甘南历史》、《辉煌的历程——甘南州改革开放三十年》、《岁月铸忠诚——杨复兴同志纪念文集》。完成全州革命遗址遗迹普查工作。
中共甘南藏族自治州州委党校成立于1954年。前身是中共甘南工委行政干部学校。州委党校现有教师职工56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31人(专职教师25人),行政后勤人员25人。有副高职称10名,中级11名,初级10名。校园总面积22472平方米,图书室有藏书15000余册。现设有10个科室(办公室、教务处、培训部、函授部、总务处、文史教研室、理论教研室、经济管理教研室、民族宗教与统战理论教研室、图书资料室)。
甘南藏族自治州行政学院成立于2008年。主要负责全州国家公务员的任职培训、初任培训、专门业务培训、更新知识培训,承担州内国家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全面提升干部队伍整体素质。行政学院设院长1名,由州政府分管州长兼任,副院长分别由州人事局局长、州委党校副校长兼任,另设一名专职副院长,负责处理日常事务。行政学院内设教务处,学员管理部三个职能科室与州委党校科室合署办公,学院核定编制4名。
甘南藏族自治州社会主义学院2010年在州委党校挂牌,与州委党校、州行政学院合署办公,另设民族宗教与统战理论教研室,设院长1名,副院长3名,科级职数2名,办事员2名。主要职能是全州民主人士的任职培训、管理培训、政策理论培训、更新知识培训,承担社会事业等培训任务。近年以来,承办了全州乡镇民族宗教专职副书记、副乡镇长培训班、全州党外代表人士培训班、全州非公经济代表人士培训班、全州藏传佛教主要教职人员培训班等。
甘南日报社 《甘南日报》是中共甘南州委机关报,是甘肃省唯一一份以藏汉两种文字出版发行的党报,创刊于1953年5月1日。甘南日报社为正县级事业单位,占地面积9850平方米。内设汉文编辑部、藏文编辑部、办公室、广告部、发行部、印刷厂。汉文编辑部设置编报室、农村部、工交部、政文部、记者部、社会部、专刊部等7个科室,藏文编辑部设置编报室、要闻部、经济部、社会部、综合时事部5个科室,编委会下设行政办公室、广告部、发行部3个科室。核定编制职工人数共98人,其中县级职数4人,科级职数22人。现有职工95人,干部58人,工人37人;县级干部3人, 科级干部12人,党员29人,藏汉专职采编人员46人;高级职称7人,中级职称12人,初级职称27人。
临潭县首届各族各界人民代表会议1949年12月21日至28日在临潭县新城召开,出席代表71人,列席代表7人,大会主席团9人。会议主要内容是总结工作,建立地方人民政权会议,选举郭曙华为临潭县人民政府县长。
卓尼县首届各族各界人民代表会议1949年12月在卓尼县城召开,会议主要宣传了党的少数民族政策,安排安定社会秩序等项工作。
夏河县首届各族各界人民代表会议1949年12月25日在夏河县城举行,出席会议的代表117人,选举产生了常驻委员会委员、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
西固县(舟曲县)首届各族各界人民代表会议1950年1月在西固县城(即舟曲县城关镇)召开,出席代表86名,列席代表6名。本届代表大会召开三次会议,会议主要总结接管旧政府机构及建立基层政权工作,布置剿匪、肃特、反霸、减租减息、征粮等工作任务,并选出常委(13名)及主席、副主席。
夏河县第二届各族各界人民代表会议1950年11月10日至14日在夏河县城举行,出席会议的代表125人,会议产生了《夏河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组织规则》和《夏河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议事规则》,选举产生了夏河县第二届各族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委员、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
卓尼县第二届各族各界人民代表会议1950年12月8日至11日在卓尼县城召开,会议选举产生了卓尼自治区行政委员会,围绕“抗美援朝,保家卫国”教育工作中心,安排部署了征粮、剿匪等项工作。
西固县(舟曲县)第二届各族各界人民代表会议1951年7月在西固县城召开,出席代表335名。本届大会召开两次会议,会议主要讨论镇压反革命、清理积案、土地改革、抗美援朝、宣传新《婚姻法》、缴纳公粮等工作。选出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委员15名及主席、副主席。
卓尼县第三届各族各界人民代表会议1951年10月2日至8日在卓尼县城召开。出席这次会议代表89人,会议选举产生了“卓尼自治区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杨复兴(藏)兼任主任,赵毓文、杨丹珠(藏)任副主任,委员17人,常委7人。
西固县(舟曲县)第三届各族各界人民代表会议1952年6月在西固县城召开,出席代表931名,列席代表9名。本届大会共召开两次会议。会议主要总结“三反”、镇压反革命工作,部署土改复查及整顿变工组工作。选举常务委员15名及主席、副主席。1953年9月筹备建立舟曲行政委员会,西固县各界人民代表大会终止。
甘南藏族自治区各族各界代表联谊会1952年12月25日,甘南藏族自治区各族各界代表联谊会在夏河县拉卜楞召开。
甘南藏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在1952年12月25日召开的甘南藏族自治区各族各界代表联谊会上,协商选举了甘南藏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
甘南藏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第二次委员(扩大)会议1953年6月1日,甘南藏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举行第二次委员(扩大)会议,决定正式成立欧拉、洮源、舟曲3个县级行政委员会,后又将洮源改名为碌曲,欧拉改名为玛曲。
甘南藏族自治区第一次各族各界人民代表会议1953年9月25日至30日,在夏河县拉卜楞葆禄堂召开。参加这次会议的各族各界代表共350人。会议的主要议题是:听取了自治区筹备委员会主任黄正清《关于甘南藏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成立八个月的工作概况及今后工作任务的报告》,中共甘南工委书记朱侠夫《关于继续加强肃清残匪、发展生产,为逐步提高甘南各族人民生活水平而奋斗的报告》;选举了甘南藏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副主席、委员,甘南藏族自治区各族各界人民代表大会政治协商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委员,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和人民检察署处长;宣布10月1日成立“甘南藏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选举结果为:主席:黄正清(藏);副主席:王治国、杨复兴(藏)、黄祥(藏);秘书长:杨生华(藏);区人民委员会委员:41人(略);区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海清;区人民检察署处长:董宏杰;各族各界人民代表大会政治协商委员会主席:朱侠夫;副主席:杨丹珠(藏)、金巴(藏)、丁立夫(回);区人民委员会委员49名。
甘南藏族自治区第二次各族各界人民代表会议1954年7月27日至29日,在夏河县拉卜楞葆禄堂召开。参加这次会议的各族各界人民代表268名,会议的主要议题是:选举出席甘肃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7人;检查政府工作,确定今后任务;讨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通过了《甘南藏族自治区各族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决议》。
甘南藏族自治州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1955年6月25日至7月1日,在夏河县拉卜楞葆禄堂召开。参加这次会议应到代表327名,请假83名,实到244名。大会按照选举程序和办法,采取无名记投票的方式进行了选举。选举结果为:州长:黄正清(藏);副州长:王治国、杨复兴(藏)、黄祥(藏)、王如东;秘书长:杨生华(藏);州人民委员会委员:26名(略);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胡培棠(藏);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董宏杰。
甘南藏族自治州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1956年10月2日至14日在合作召开。参加这次大会代表共308名。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州人民委员会、州中级人民法院的报告,讨论通过了《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委员会组织条例(草案)》,选举了州人民委员会组成人员及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按照会议程序,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选举。选举结果为:州长:黄正清(藏);副州长:杨复兴(藏)、黄祥(藏)、王如东、杨培发;州人民委员会委员:30名(略);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胡培棠(藏);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董宏杰。
甘南藏族自治州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1958年7月1日至8日在合作召开。这次会议应到代表323名,实到代表206名,请假117名,州级各单位负责同志36人列席了大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甘南州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全州国民经济第一个五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全州1957年财政决算和195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甘南州中级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听取和讨论了杨复兴副州长所作的《关于平息叛乱的情况报告》;选举了州长、副州长,人民委员会委员,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出席甘肃省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选举结果为:州长:黄正清(藏);副州长:杨复兴(藏)、杨培发;秘书长:杨生华(藏);州人民委员会委员:24名(略);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胡培棠(藏);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赵子良;选举出席甘肃省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7名。1960年6月甘肃省任命赵子康、卢世仁(藏)为副州长。
甘南藏族自治州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1961年7月4日至12日在合作召开。参加这次大会应到代表257名,请假87名,实到170名。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州人民委员会和州中级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选举了州人民政府州长、副州长,州人民委员会委员,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补选了出席甘肃省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结果:州长:黄正清(藏);副州长:杨复兴(藏)、杨培发、卢世仁(藏);秘书长:杨生华(藏);州人民委员会委员:27名(略);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彭振江;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仲兴;补选出席甘肃省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名。
甘南藏族自治州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1963年7月20日至30日在合作召开。这次会议应到代表285名,请假83名,实到202名,列席人员31名。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州人民委员会、州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选举了州人民政府州长、副州长,州人民委员会委员,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出席甘肃省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通过了有关宗教信仰问题的决议。选举结果:州长:黄正清(藏);副州长:王如东、杨复兴(藏)、卢世仁(藏);秘书长:杨生华(藏);州人民委员会委员:27名(略);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贾田夫;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添信;选举出席甘肃省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6名。1964年10月28日至11月20日,甘南藏族自治州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在合作召开。会上决定免去黄正清(藏)的州长职务,补选香巴才让(即李应芳)为州长。
甘南藏族自治州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1965年10月26日至11月6日在合作召开。这次会议应到代表340人,实到241人,列席人员22人。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州人民委员会、州中级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自治州两年国家计划执行情况和1966年国民经济计划安排的报告(草案)》和《自治州1964年财政决算和1965年财政预算(草案)及执行情况的报告》;选举了州人民政府州长、副州长,州人民委员会委员,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补选了出席甘肃省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结果:州长:香巴才让(藏);副州长:杨复兴(藏)、卢世仁(藏)、李培贤;州人民委员会委员:31名(略);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贾田夫;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添信;补选出席甘肃省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3名。
甘南藏族自治州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1967年2月,成立了 “甘南藏族自治州抓革命、促生产第一线指挥部”。1968年2月27日成立了州革命委员会,实行“一元化”领导,由42名委员组成。其中:革命群众代表22名,占52.4%;军队干部5名,占11.9%;领导干部15名,占35.7%。州革命委员会主任烽野,副主任冯有才(军)、祁治德(军)、张占武(军)、黄双良(群众代表)。州革命委员会自成立之日起至1980年4月甘南藏族自治州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重新建立州人民政府为止,历时12年。期间,州革命委员会取代了自治州人民委员会的职能。因“文化大革命”之故,甘南藏族自治州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未能召开, 序号为空。
甘南藏族自治州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甘南藏族自治州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79年5月21日至26日在合作召开。这次大会应到代表486名,请假53名,实到代表433名,大会还邀请132名甘南州政协委员和62名州级机关负责人列席了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州革命委员会和州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讨论修改了《甘南藏族自治州草原管理条例(草案)》;选举了州革命委员会组成人员及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举结果:州革命委员会主任:金巴(藏);副主任:卢世仁(藏)、汪佐清(东乡)、王应国(藏)、张世杰、胡培玉(藏);州革命委员会委员:46名(略);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仲兴;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赵生鹏。甘南藏族自治州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80年4月25日至29日在合作召开。这次会议应到代表504名,请假94名,实到410名,出席州政协会议的123名委员和州级有关单位的30名负责人列席了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州革命委员会、州中级人民法院、州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审查批准了《甘南藏族自治州1979年财政决算和1980年财政预算安排情况的报告》;决定设立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将甘南藏族自治州革命委员会更名为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选举了甘南藏族自治州八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州人民政府州长、副州长,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举结果:常委会主任:卢世仁(藏);副主任:张文献、黄建业(藏)、杨丹珠(藏)、石宝珊、张添信;秘书长:王国民;常委会委员:24名(略);州长:金巴(藏);副州长:张世杰、胡培玉(藏)、马登昆(藏)、马成龙(藏)、强作仁、洪庭瑞;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永贤(藏);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赵胜鹏。甘南藏族自治州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1981年10月21日至27日在合作召开。这次会议应到代表491名,请假171名,实到320名,出席州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的103名委员和州级机关单位24名负责人列席了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甘南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州人民政府、州中级人民法院、州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查批准了《甘南藏族自治州1980年财政决算和198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讨论修改了《甘南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草案)》。
甘南藏族自治州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甘南藏族自治州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按照1982年12月2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新宪法规定任期五年的期限,共召开了五次会议。另外,在九届一次会议之前,举行过一次例外的第九届人民代表会议。甘南藏族自治州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83年7月21日至29日在合作召开。这次会议应到代表381名,请假67名,实到314名,出席政协甘南州第七届一次会议的156名委员和州级各部门58名负责人列席了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甘南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州人民政府、州中级人民法院、州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审议和批准了《甘南藏族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六个五年计划(草案)》及《甘南藏族自治州1982年财政决算和1983年财政预算安排的报告》;讨论通过了《甘南藏族自治州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关于议案的暂行规定》和《甘南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设立各委员会的暂行规定》;选举了州九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州人民政府州长、副州长,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举结果:常委会主任:卢世仁(藏);副主任:张文献、杨丹珠(藏)、张添信、马成龙(藏)、强作仁、庞俊茂;秘书长:王国民;常委会委员:28名(略);州长:金巴(藏);副州长:张月安、马登昆(藏)、郭念刚、赵振业(藏);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永贤(藏);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作霖。
甘南藏族自治州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84年7月30日至8月5日在合作召开。这次会议应到代表380名,请假128名,实到252名,列席代表共187名。会议听取了六届全国人大代表、州人大常委会主任卢世仁关于六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精神的传达,学习了国务院总理向大会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听取和审议了甘南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州人民政府、州中级人民法院、州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了《甘南藏族自治州1983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和1984年国民经济计划安排的报告》、《甘南藏族自治州1983年财政决算和1984年财政预算的报告》。
甘南藏族自治州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1985年7月3日至7月8日在合作召开。这次会议应到代表382名,实到235名,请假147名,150名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甘南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州人民政府、州中级人民法院、州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了《甘南藏族自治州198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和《甘南藏族自治州1984年财政决算和1985年财政预算的报告》;接受张添信辞去州九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王国民、杜培林、张春岭辞去州九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金巴辞去州长的请求;补选了州九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州长。选举结果:补选州九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卢良才(藏)、殷振国、梁生华、王增泰、席热堡(藏);补选州长:李德奎(藏)。
甘南藏族自治州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1986年7月12日至19日在合作召开。这次会议应到代表382名,请假123名,实到259名,173名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甘南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州人民政府、州中级人民法院、州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了《甘南藏族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纲要(草案)》、《甘南藏族自治州1986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甘南藏族自治州1985年财政决算和1986年财政预算的报告》;接受张文献、马成龙(藏)两位同志辞去州九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杨志红(藏)辞去州九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李德奎(藏)辞去州长的请求;补选胡培珍(藏)为州长。
甘南藏族自治州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1987年6月25日至7月2日在合作召开。这次会议应到代表375名,请假143名,实到232名,共183人列席了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甘南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州人民政府、州中级人民法院、州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审议和批准了《甘南藏族自治州198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和《甘南藏族自治州1986年财政决算和1987年财政预算的报告》;讨论修改了《甘南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草案)》、《甘南藏族自治州草原管理试行办法(草案)》和《甘南藏族自治州畜禽防疫暂行条例(草案)》;接受强作仁辞去州九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辛风辉、冯思福辞去州九届人大常委会委员的请求;补选杨镇西(藏)为州九届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选举了出席甘肃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2名。
甘南藏族自治州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甘南藏族自治州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自1988年5月25日到1993年底,共召开了六次大会。甘南藏族自治州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88年5月25日至6月2日在合作召开。这次会议应到代表233名,请假29名,实到代表204名,共有223名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甘南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州人民政府、州中级人民法院、州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了《甘南藏族自治州198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和《甘南藏族自治州1987年财政决算和1988年财政预算的报告》;通过了《甘南藏族自治州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办法》;选举了州十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州人民政府州长、副州长,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举结果:常委会主任:卢世仁(藏);副主任:郭念刚、杨丹珠(藏)、杨积德(藏)、万作良(藏);秘书长:杨镇西(藏);州人大常委会委员:22名(略);州长:胡培珍(藏);副州长:张文启、赵振业(藏)、敏政(回);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永贤(藏);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作霖。
甘南藏族自治州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89年7月31日至8月7日在合作召开。这次会议应到代表233名,请假28名,实到205名,共有190名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甘南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州人民政府、州中级人民法院、州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了《甘南藏族自治州198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和《甘南藏族自治州1988年财政决算和1989年财政预算的报告》;通过了《甘南藏族自治州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选举办法》;接受郭念刚辞去州十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的请求;补选旦正甲(藏)、李功强、梁生华(藏)为州十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木兰(女,藏)、张学文(藏)为州十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讨论通过了《甘南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
甘南藏族自治州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1990年6月20日至26日在合作召开。这次会议应到代表233名,实到190名,请假43名,196人列席了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甘南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州人民政府、州中级人民法院、州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了《甘南藏族自治州199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和《甘南藏族自治州1989年财政决算和1990年财政预算的报告》;通过了《甘南藏族自治州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选举办法》;接受州十届人大常委会委员陈克勤、召尕次力(藏)、王春华(藏)的辞职请求;补选旦志保(藏)、李边玛(藏)、闵权政(藏)、陈其芬、徐述达、席热堡(藏)、嘎桑旦木其(藏)为州十届人大常委会委员。
甘南藏族自治州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1991年5月10日至17日在合作召开。会议应到代表232名,实到182名。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州人民政府《关于甘南藏族自治州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纲要(草案)的报告》,州计划、财政工作报告,州人大常委会、州中级人民法院、州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甘南藏族自治州草原管理办法(草案)》;接受卢世仁(藏)辞去州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杜培林辞去州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刘永贤(藏)辞去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陈作霖辞去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补选贡卜扎西(藏)为州人大常委会主任,德哇仓(藏)为副主任,尤大刚(藏)为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杨晓峰为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甘南藏族自治州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1992年5月12日至17日在合作召开。这次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了甘南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州人民政府、州计划、财政工作报告,州中级人民法院、州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甘南藏族自治州食盐加碘防治地方性甲状腺肿管理办法》的决定;接受赵振业(藏)辞去州人民政府副州长的请求;补选拜一民(回)为州人民政府副州长,任青才让(藏)、昝振兴(藏)为州十届人大常委会委员。甘南藏族自治州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于1992年11月22日在合作召开。会议主要议题是选举了甘南州出席甘肃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0人。
甘南藏族自治州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甘南藏族自治州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自1993年5月换届到1998年5月,共召开了6次大会。甘南藏族自治州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93年5月20日在合作召开。这次会议应到代表231名,请假6名,实到225名,有55名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甘南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州人民政府、州中级人民法院、州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查批准了《甘南藏族自治州199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199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草案)》、《甘南藏族自治州关于199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选举了州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州人民政府州长、副州长,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补选了出席甘肃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结果:常委会主任:贡卜扎西(藏);副主任:旦正甲(藏)、李道吉(藏)、德哇仓(藏)、万作良(藏)、南恕忠、景丹珠(藏)、张木兰(女,藏)、杨长庚;秘书长:杨镇西(藏);州人大常委会委员:29名(略);州长:杨镇刚(藏);副州长:杜世昌(藏)、贡保甲(藏)、赵祯祥、拜一民(回)、洪海天;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尤大刚(藏);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晓峰;补选出席甘肃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3名。
甘南藏族自治州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94年5月25日在合作召开。这次会议应到233名,实到213名。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甘南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州人民政府、州中级人民法院、州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查批准了《甘南藏族自治州关于199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199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甘南藏族自治州关于199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接受杨镇西(藏)辞去州人大常委会秘书长,仁青才让(藏)辞去州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委员的请求;补选罗卜藏(藏)、贡去乎(藏)、杨忠(藏)为州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委员。
甘南藏族自治州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1995年5月25日至6月2日在合作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甘南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州人民政府、州中级人民法院、州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查批准了《甘南藏族自治州关于199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199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甘南藏族自治州199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审议通过了《甘南藏族自治州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草案)、《甘南藏族自治州家畜家禽防疫条例》(草案)、《甘南藏族自治州土地管理办法》(草案);接受旦正甲(藏)、万作良(藏)辞去州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王振甫、陈其芬辞去州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委员的请求;补选其绕(藏)、康尔寿(藏)为州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委员。
甘南藏族自治州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1996年4月6日至11日在合作召开。这次会议应到代表231名,请假10名,实到代表221名,54名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州“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的报告》、《甘南藏族自治州199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199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甘南藏族自治州199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1996年全州及州级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审议了州人大常委会、州中级人民法院、州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查批准了《甘南藏族自治州“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审议通过了《甘南藏族自治州儿童计划免疫工作管理办法》(草案)、《甘南藏族自治州草原防火条例》(草案)、《甘南藏族自治州保护野生动物若干规定》(草案);补选杨长庚、贾世贵(藏)为州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道吉(藏)为州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兼),贡保甲(藏)为州长;接受杨镇刚(藏)辞去州人民政府州长的请求。
甘南藏族自治州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1997年4月5日至15日在合作召开。这次会议应到代表231名,实到221名。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甘南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州人民政府、州中级人民法院、州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查批准了《甘南藏族自治州199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199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甘南藏族自治州199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7年全州州级预算(草案)的报告》。甘南藏族自治州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于1997年11月18日在合作召开。这次会议应到代表231名,实到219名。会议按照法律规定,以差额和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了甘南州出席甘肃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5人。甘南藏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甘南藏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自1998年5月换届以来,到2003年6月共召开了六次会议。甘南藏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98年5月15日至23日在合作召开。这次会议应到代表261名,请假3名,实到258名,有关方面负责人68人列席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甘南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州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州计划、财政工作报告,州中级人民法院、州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甘南藏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办法》、《甘南藏族自治州实施〈甘肃省计划生育条例〉生育间隔变通规定》、《甘南藏族自治州草原管理办法》、《甘南藏族自治州食盐加碘防治碘缺乏病管理办法》、《甘南藏族自治州家畜家禽防疫条例》;选举了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州人民政府州长、副州长,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补选出席甘肃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结果:常委会主任:丹正嘉(藏);副主任:徐梦龙、洪海天、德哇仓(藏)、张木兰(女,藏)、贾世贵(藏)、单秉忠(回);秘书长:刘登福;州人大常委会委员:22名(略);州长:贡保甲(藏);副州长:蒋常宏、南考(藏)、赵祯祥、杨志红(藏)、旦智塔(藏);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尤大刚(藏);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赵润田;补选出席甘肃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名。
甘南藏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99年3月25日至30日在合作召开。这次会议应到代表261名,请假26名,实到235名,有关方面负责人65人列席了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甘南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州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州计划、财政工作报告,州中级人民法院、州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甘南藏族自治州实施〈甘肃省计划生育条例〉变通规定》(草案)、《甘南藏族自治州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条例》(草案)、《甘南藏族自治州矿产资源管理条例》(草案)。
甘南藏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00年4月15日至23日在合作召开。这次会议应到代表265名,实到239名,有关方面负责人56人列席了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甘南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州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州计划、财政工作报告,州中级人民法院、州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围绕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15名州人民代表进行了大会发言,审议通过了《甘南藏族自治州旅游业管理条例》(草案)、《甘南藏族自治州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权益保护条例》(草案);补选杨镇海(藏)为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安锦龙(藏)、康尔寿(藏)为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委员。
甘南藏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01年4月3日至9日在合作召开。这次会议应到代表265名,实到代表225名,请假40名,有关方面负责人56人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甘南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州人民政府关于“十五”计划纲要报告,州计划、财政工作报告,州中级人民法院、州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发展藏医药条例(草案)》。
甘南藏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02年3月19日至26日在合作召开。这次会议应到代表264名,实到代表222名,有关方面负责人65人列席了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甘南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州人民政府、州中级人民法院、州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州计划、财政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土地管理办法》(修订草案)的决定、关于《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草原管理办法》(修订草案)的决定、关于《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保护天然林条例》(草案)的决定;补选李生枝(藏)为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卓玛(女,藏)、张志红(藏)为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委员。
甘南藏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于2002年11月25日至26日在合作召开。这次会议应到代表261名,实到209名。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甘南州出席甘肃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4名。
甘南藏族自治州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甘南藏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03年6月9日至17日在合作召开。这次会议应到代表265名,请假10名,实到255名,有关方面负责人36人列席了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州计划、财政工作报告,州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州中级人民法院、州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甘南藏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办法》;选举了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州人民政府州长、副州长,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举结果:常委会主任:梁明远(藏);副主任:汪鱼蛟、贾世贵(藏)、赵润田、李生枝(藏)、郎木赛赤•洛藏南杰•龙仁桑盖(藏)、刘登福、格尔措(女,藏);秘书长:刘培春(藏);州人大常委会委员:24名(略);州长:沙拜次力(藏);副州长:刘志明、旦智塔(藏)、周天佑、雷和平、马建华(藏)、王扎东(藏);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卫甚祖;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安公(藏)。
甘南藏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2007年1月18日至23日甘南藏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笫一次会议在合作隆重召开。这次会议应到代表261名(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的州十四届人大代表名额266名,本次会议实际选举代表261名,暂空5名),实到代表257名。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州人大常委会、州人民政府、州中级人民法院、州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审查批准了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甘南藏族自治州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州财政局《关于甘南藏族自治州200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7年全州和州级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依法选举陈建华为州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代茂(藏)、郎木赛赤•洛藏南杰•龙仁桑盖(藏)、格尔措(藏)、周党生、刘培春(藏)、黄新生为州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杜根存为秘书长,丁目迪等19名同志为州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委员(暂空4名)。依法选举沙拜次力(藏)为州人民政府州长,李钰、才智(藏)、雷和平、冯文戈、马晓峰、杨卓玛(女、藏)为州人民政府副州长。卫甚祖为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扎西为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甘南藏族自治州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甘南藏族自治州第八届人大常务委员会,是州八届人大二次会议根据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关于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若干规定》,在县级以上设立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常委会)的精神,于1980年4月29日选举产生。到1983年7月29日止,任期3年3个月。期间,共召开常委会议14次,做岀各项决议、决定10项。先后制定颁发了《关于在全州开展讨论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改草案〉的决定》、《关于批准〈甘南藏族自治州藏族中、小学试行工作条例〉的决定》、《甘南藏族自治州计划生育实施办法》和《甘南藏族自治州〈关于认真做好食盐加碘防治地方性甲状腺肿的规定〉的决议》。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8人(次)。1980年12月30日,甘南藏族自治州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决定任命张月安为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甘南藏族自治州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甘南藏族自治州第九届人大常委会,是州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于1983年7月28日换届选举后产生的,到1988年6月2日,任期4年11个月。期间,共召开常委会议28次,做岀各项决定、决议33项。主要发布了《关于贯彻执行种草种树、发展畜牧的方针的决议》、《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的决议》、《关于在全州开展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决议》、《关于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工作暂行办法的决议》、《关于批准州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州、县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行政诉讼费的暂行规定〉的决定》、《关于继续做好生产救灾工作的决议》、《关于做好食盐加碘防治地方性甲状腺肿的规定中有关奖惩办法的决定》、《关于各办事机构工作职责的决议》、《关于加强法制宣传及普及法律常识的决议》、《关于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健全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决议》、《关于禁止种植、贩卖、吸食鸦片烟毒和赌博活动的决定》、《关于合作地区总体规划的决议》、《关于将州人大常委会文卫科教委员会名称更改为教科文卫委员会的决定》、《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决议》、《关于学习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制教育维护安定团结的决定〉的决议》。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36人(次)。1984年3月30日,甘南藏族自治州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决定任命胡培珍为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副州长,决定免去张月安的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副州长职务。1985年1月25日,甘南藏族自治州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决定接受金巴辞去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州长职务;决定任命李德奎为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代理州长,张文启为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副州长。1985年12月14日甘南藏族自治州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任命敏政为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副州长。甘南藏族自治州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甘南藏族自治州第十届人大常委会,是州十届人大一次会议于1988年6月换届选举后产生的,到1993年5月,任期5年。期间,共召开常委会议34次,做出了各项决定、决议19项,主要颁布了《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草原管理办法》;做出了《甘南藏族自治州关于综合农业区划的决定》、《甘南藏族自治州关于进一步加强对野生动物保护的决议》、《甘南藏族自治州关于加强野生药材保护的决议》、《甘南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关于人事任免表决方式的决定》、《甘南藏族自治州关于严禁种植、贩卖、吸食鸦片烟毒和赌博活动的决定》、《甘南藏族自治州加强土地管理工作的决议》、《甘南藏族自治州关于1984年全州国民经济计划部分调整意见的决议》、《甘南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州代表联络委员会的决定》。听取并评议了州人民政府畜牧局、公安局、卫生局、计生委、农林局、工商局六个部门负责人的述职报告;向州人民政府提出了关于1992年“8・9”、“9•16”特大交通事故案的质询案。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32人(次),撤销职务1人。听取州“一府两院”各项汇报84次。1989年10月28日,甘南藏族自治州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决定任命赵祯祥为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副州长。1991年4月6日,甘南藏族自治州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任命马才斌为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副州长;决定免去张文启的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副州长职务。1991年11月12日,甘南藏族自治州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免去敏政的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副州长职务。1992年3月18日,甘南藏族自治州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任命杨镇刚、杜世昌为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副州长。1993年3月24日,甘南藏族自治州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任命胡克勤、贡保甲为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甘南藏族自治州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甘南藏族自治州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是州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于1993年5月换届选举中产生的,到1998年5月,任期5年。期间,共召开常委会会议35次,做出了各项决定、决议,听取“一府两院”专题汇报110多项。颁布实施了7部单行条例,即《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食盐加碘防治碘缺乏病管理办法》、《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土地管理办法》、《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家畜家禽防疫条例》、《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儿童计划免疫管理办法》、《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草原防火条例》、《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草原管理办法》。做出了《关于解决我州民族教育中几个突出问题的决议》等决议、决定。该届常委会大力加强了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使监督工作取得了实效。加强了代表工作,发挥了代表作用,促进了全州民主法制建设的健康发展,使自治州人大工作上了一个台阶,为全州的两个文明建设做出了贡献。五年来,提交各种调查汇报100多份,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52名。其中,州人大各工作部门负责人18名,州政府组成人员62名,州“法、检两院”工作人员69名,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10名。补选出缺的省八届人大代表1名。还对全国、省人大印发地征求意见的50多件法律法规草案进行了讨论,并提出了修改建议和意见。1994年5月23日,甘南藏族自治州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决定免去赵祯祥的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副州长职务。1995年3月22日,甘南藏族自治州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任命蒋常宏、梁明远为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副州长。1995年5月23日甘南藏族自治州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免去杜世昌的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副州长职务。1996年10月16日甘南藏族自治州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任命南考为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甘南藏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甘南藏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是州十二届人大第一次会议于1998年5月换届选举产生的,到2003年6月,任期5年。期间,共召开常委会32次,做出了各项决议、决定16项,即甘南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关于《甘南藏族自治州依法治州决议》、《全州行政执法部门、审判、检察机关实行执法责任制、错案责任追究制的决议》、《甘南藏族自治州畜牧业产业化进程的决议》、《甘南藏族自治州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天然林停采停伐的决议》等。开展执法检查34次。为了加大对州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和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监督力度,1999年1月14日在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常委会与各县联动听取并评议了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尤大刚的工作述职。2000年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对州交通局局长王明权进行了述职评议,其它被任命人员写出并提交了书面述职报告。审议通过单行条例9件,并着手修订《甘南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95名。表彰州人民代表13名,还补选了出缺的省人大代表2名。2000年11月15日,甘南藏族自治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任命周强为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副州长。2002年7月25日,甘南藏族自治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任命王冰为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副州长,决定免去蒋常宏的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副州长职务。2002年10月11日,甘南藏族自治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任命周天佑为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副州长。2002年12月25日甘南藏族自治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任命雷和平为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副州长,决定免去周强的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副州长职务。2003年6月5日甘南藏族自治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贡保甲辞去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州长职务,决定任命沙拜次力为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代理州长。
甘南藏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甘南藏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是州第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于2003年6月换届选举产生的。至2004年3月底,常委会共召开五次会议,进一步加大了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在法律监督上听取并审议了州“一府两院”《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情况汇报》、《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情况汇报》。在工作监督上听取并审议了州人民政府《关于全州招商引资情况》、《关于全州交通工作情况》、《关于全州扶贫工作情况》、《关于全州审计工作情况》、《关于全州计划、财政运行等情况》的汇报和关于州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汇报。提出了审议意见4件,供州人民政府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办理并贯彻执行,并要求将办理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州人大常委会。按照州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2003年在常委会第二、四次会议分别依法决定任命冯文戈、马晓峰为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副州长,任命州人大各委办工作人员14名,决定任命州“一府两院”组成人员40名;审议通过单行条例一部,即《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草案),准备提交州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参加历届全国人代会的甘南代表出席全国第一届至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甘南代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黄正清(藏)、杨复兴(藏)。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黄正清(藏)、杨复兴(藏)。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杨复兴(藏)。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才让卓玛(女,藏)。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才让卓玛(女,藏)。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卢世仁(藏)、拉毛道恒 (女,藏)。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拉久美(藏)、班地牙(藏)。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郝洪涛、德哇仓(藏)。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德哇仓(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陈建华。
卫所1368年,明王朝建立,今甘南大部分地区遂被纳入其统治范围。明朝从内地大量移民戍边屯田,而且广置卫所,实行军屯,使卫所自行解决军粮的供给,以收省费纾民之效。洪武五年邓愈置河州府,辖河州左卫(洮州军民千户所)和河州右卫(即河州卫)。洪武十二年(1369年)河州府裁撤,河州左右卫分别改为洮州卫军民指挥使司、河州卫军民指挥使司。洪武二十八年(1395年),朱元璋派其子秦王樉、陕西都督平羌将军宁正平息了洮州反叛,从此,明朝便将其统治范围从洮州推进到甘南的广大牧区。洮州卫设有指挥使、指挥同知、指挥佥事、千户长、百户长。此外,在卫所中还设有副总兵府、察院、布政分司、按察分司,行驶军事、民政及监督之权。卫所内还设有儒学、茶马司。迄至明朝中期,甘南的卫所由政权机关逐步实行军、政分治。清初,仍沿袭明制,在今甘南继续推行卫所制度。
土司土司指辖区的领主,产生于明初。鉴于今甘南地区民族宗教关系复杂,因而采取“因俗以治”、“广封众建”的策略,对当地的藏族头目和寺院住持进行封赐,由此甘南出现了众多的土司和僧纲。土司既是辖区的领主,又是其辖区最高行政长官。土司、僧纲均为世袭制。晚清实行“改土归流”,至民国时其势渐衰,共和国建立时,只有杨土司辖区仍维持“流”、“土”并存的状态,直至1950年初杨复兴宣布废除封建土司制度时止。议仓指拉卜楞寺嘉木样亲自领导、强佐主持的办公会议。拉卜楞寺院建立后,随着寺院实力的不断加强,教区范围的逐渐扩大,所属寺院的不断增加,寺院的组织机构也由纯宗教性向政教合一性质转变,并经历了一个长期的、不断健全和完善的过程。拉卜楞寺初建时,由一世嘉木样的弟子赛•阿旺扎西管理教务,德哇•罗卜藏敦珠管理嘉木样佛宫和寺院的事物,华瑞哇管理嘉木样的食宿。另设聂尔哇一人,负责日常杂务。这便是嘉木样拉章(囊欠)组织的雏形。二世嘉木样时,成立了磋钦措兑(教务会议)和仲贾措兑(嘉木样座前会议)两个组织,即上、下会议。上、下会议发展到五世嘉木样时已成为两个健全完善的组织系统。嘉木样座前会议由处理寺院内部事务,扩大成处理所属寺院、部落和整个教区的政、教、军事的最高权利机构。1940年五世嘉木样从西藏返寺后,又仿照西藏三大寺,对拉卜楞寺的组织机构作了调整,成立了由嘉木样亲自领导、强佐主持的嘉木样办公厅(议仓),统辖全寺及寺属部落的一切政治、宗教和军事大权,它取代了嘉木样座前会议和教务会议的权利。强佐负责属寺和寺属部落的一切外部事宜,直接对嘉木样负责,嘉木样本人则主要负责寺院内部事务。五世嘉木样通过这一系统调整和改革,使拉卜楞寺的一切政、教、军权更加集中,从而使拉卜楞寺政教合一从内容到形式都更为健全和完善。
卓尼设治局1931年,国民政府宣布改土归流。抗日战争开始,为了巩固后方,在“统一政令、军令,全面抗战”的口号下,甘肃军政当局多次命令卓尼杨土司取消土司制度,成立卓尼设治局,推行新政,编制保甲,但一直未能实施。1937年“卓尼事变”(也称“博峪事变”)之后,甘肃省政府派员办理善后事宜,撤销了“世袭土司”的名义,由杨复兴承袭其父“洮岷路保安司令”一职,成立卓尼设治局,临潭县长薛达代理设治局长。卓尼设治局初建时,仅有几名职员,且无衙署,形同虚设。卓尼地区的军、政大权仍集中在卓尼保安司令部。至第二任局长吴景傲时,设立了两个科和警佐室,一科管理民政,二科管理财政兼会计,全局警员10余人。第三任局长刘修月时,着手加强设治局政权建设,成立4科5室,全局约百余人,同时筹组了卓尼设治局司法处。1944年,卓尼推行保甲制,辖区编为3区、1镇、9乡,加强了设治局在卓尼地区的统治。
拉卜楞设治局清时的夏河地区,名义上虽属循化厅管辖,实则该地政教大权都掌握在拉卜楞寺主嘉木样手中。1916年四世嘉木样圆寂,襄佐宗哲为了独揽大权,引来宁海军。1920年,年幼的五世嘉木样被迎请坐床,拉卜楞寺大权遂掌握在佛父、佛兄黄氏父子手中,宁海军与黄氏父子矛盾日益激化,以致武力相争。甘肃督军刘郁芬派宣侠父查处,1927年春,经多方努力,达成解决这一事件的协议。4月,宁海军撤离拉卜楞,甘肃省派国民军的一个保安大队进驻拉卜楞,恢复地区秩序,随即成立了拉卜楞设治局,设一、二两科分掌有关业务,并成立盐务分局和总税局,创办初级小学一所,藏民汉语学校一所,欲从教育入手达到开发治理的目的。保甲制度1934年,民国政府颁布保甲法,在全国推行保甲制度。1941年6月25日,第一行政督察区专员胡公冕在黑错(今合作)召集3县(局)党、政、军首脑及各地寺院住持和重要土官、总管、头人参加的行政保安会议。会议决定在今甘南全面推行保甲制度,并规定7条变通实施办法:1.编组保甲时,关于乡镇之划分,以不变更该地域旧有之范围原则;2.乡镇保甲人选,就各地土官、寺僧、总管头人等,除声名恶籍者不予录用外,应择其优秀分子,比照原有职数,加以录用;3.编组保甲以地域为单位(不分汉回蒙藏,混合编组),但有特殊情形者,于必要时,亦的分别编定之;4.保甲门牌,印汉藏两种文字;5.凡一切编查保甲之经费,应由各县(局)造具预算书,呈请省府核发;6.凡乡镇保甲经费,于分期编查完竣后,亦均由县(局)造具预算书,呈请省府按月发给;7.编组保甲时限,于开始编查之时起,限3月内完成,惟边远地区,得延长期限,但至多不得逾6个月。由于诸多原因,上述办法未能如期完成。因此,3县(局)编查藏区保甲会议再次于临潭旧城召开。会议对编查经费、应用表册、起讫时期、人员训练及消除障碍等问题进行详尽的讨论,并决定于1943年5月7日完成。同时,国民政府向3县(局)派驻军队,希图以武力推进保甲制度的实施。
甘南藏族自治区人民政府1952年7月中央人民政府少数民族访问团西北访问团在甘南访问时,经过反复征求意见,拟出了《甘南藏区实施民族区域自治计划》,同年在甘南藏区各族各界代表联谊会上,对有关自治区的性质、名称、地址、人选、行政区划、机构设置以及语言、文字的使用等各项重要问题,都与各民族、各地区的代表人物,反复进行协商讨论,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最后做出决定。1953年6月18日,甘南藏族自治州筹委会举行了第二次委员(扩大)会议,决定除原夏河、卓尼、临潭3县之外,新设立欧拉、洮源、西固3个县级行政委员会。1953年9月25日甘南藏族自治区各族各界第一次人民代表会议正式宣布成立“甘南藏族自治区人民政府”,10月1日为自治区成立日。1953年10月4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第一次行政会议,专门讨论自治区政府的组织机构及干部配备。会议决定在区政府下设秘书处、文教处、卫生处、建设处以及法院、检察署、财经委员会、税务局、民政处、公安处、工商处、畜牧处、财政处,编制216人,实有138人。1953年11月21日,省政府将省直辖的夏河、卓尼和临夏专区所辖的临潭,全部划归甘南,并将西固的城关区、武坪藏族自治乡、峰迭联合区、阳山乡、武都坪牙藏族乡、岷县洛大直属乡、官鹅乡、大河坝乡、西泥沟、会川新堡4个藏族乡以及宕昌4乡,一并划归甘南管辖。另外,省政府批准在甘南地区成立3个县级行政委员会。甘南藏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于1953年12月1日开始派人前往各县进行接收工作,1954年7月各地接收工作基本完成。至此,甘南藏族自治区辖夏河、卓尼、临潭3县以及舟曲、碌曲、玛曲3个行政委员会,有藏、回、汉、蒙、撒拉等5个民族,共有人口320789人。自治区人民政府成立后,暂以拉卜楞镇为首府。根据当时中共中央的“选择地点应适中,有发展前途,便于对藏区进行领导的地方”的指示,中共甘南工委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结合甘南的具体情况,提出了临潭旧城、夏河拉卜楞镇、黑错(今合作)、阿木去乎、西仓5个地点为自治区首府的方案,1954年4月18日,经反复研究,并广泛征求各族各界人士的意见,一致同意甘南首府建于黑错,并报请甘肃省人民政府转呈中央人民政府内务部。7月6日,内务部批示,同意甘南首府于合作兴建。1955年5月2日,甘南藏族自治区首府建设在合作破土动工。区人民政府专门成立了建设委员会,负责全面施工。同时,夏河至合作的公路也动工兴建,于1956年7月中旬完成。1956年7月13日至19日,中共甘南工委、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及下属单位由拉卜楞镇迁到合作。从此,合作成为甘南藏族自治州首府。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委员会1955年6月25日至7月1日召开的自治区第一届人代会上,将甘南藏族自治区正式更名为甘南藏族自治州,自治区人民政府改为自治州人民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建设处、交通处、教育处、文化处、民政处、公安处、财政处、粮食处、工商处、卫生处、畜牧处、计划统计处、税务局、采购局、林业局、计划委员会、水利工作队。1959年,州人民委员会第十三次行政会议讨论决定,将人民委员会所属原机构合并调整为1室(秘书室35人)、1处(公安处50人)、10局(农林水利局、畜牧局、工业交通局、财粮局、商业局、文教卫生局、劳动局、民政福利局、地质局、气象局)、3委(科学技术委员会、基本建设委员会、经济计划委员会)o1962年3月,人委各部门进行调整,设办公室、民政处、公安处、财政处、粮食处、文教处、卫生处、畜牧处、农林处、商业处、邮电处、工业处、农垦局、劳动局、税务局、气象局、交通局、科学技术委员会、经济技术委员会、体育发展委员会、物价委员会(内设工商行政管理局)等21个部门。1966年5月,人委机构进行裁撤合并,保留办公室、民政处、农牧处、财政处、商业处、公安处、文卫处、经济计划委员会、农机局9个单位。
甘南藏族自治州革命委员会1966年5月“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开始。1967年1月25日“造反派”夺取了自治州党、政系统及各部门权力,领导干部不同程度的均受批判斗争,中共甘南州委、州人委及其所属各部门陷于瘫痪。1968年2月27日,“甘南藏族自治州革命委员会”成立,下设政治部、保卫部、生产指挥部和办公室,并在部、室下设若干组,取代了原州人委的一切权力,实行一元化领导。1976年10月,州革委会撤销了“三部一室”,党政工作开始逐渐分开。粉碎“四人帮”后,甘南州革委会,开始在各方面进行拨乱反正的工作。认真落实党的民族、宗教和干部政策,平反冤假错案,恢复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的职能作用。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1980年4月25日,甘南州八届二次人代会决定撤销甘南藏族自治州革命委员会,恢复和建立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截至1990年底,甘南州人民政府设有办公室、劳动人事局、司法局、粮食局、民族宗教事务局、编译局、边界办公室、科学技术委员会、畜牧局、经济协作办公室、计划委员会、经济委员会、体育运动委员会、计划生育委员会、物价委员会、统计局、财税局、审计局、粮食局、商业局、工商行政管理局、乡镇企业管理局、供销社、农林局、水利电力局、气象局、广播电视局、卫生局、文化局、教育局、邮电局、公安局、农业机械管理处、工业处、城建处、地震办公室、监察局、法制局、民政局、档案局、编制委员会、物资局、交通局、扶贫办公室、土地管理局、农牧业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政策研究室、城市集体企业联社、农业区划委员会办公室、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甘南州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地方病防治办公室及驻拉萨办事处等55个局、室、委、办、处。
甘南藏族自治州第一届人民政府任期1955年6月25日至1956年10月1日。州长黄正清(藏)(1955年6月25日至1956年10月1日);副州长王治国(1955年6月25日至1956年10月1日)、杨复兴(藏)(1955年6月25日至1956年10月1日)、黄祥(藏)(1955年6月25日至1956年10月1日)、王如东(1955年6月25日至1956年10月1日);人民委员会:火尔藏仓(藏)、达芝芬(女,蒙)、白忠义、王殿清(军)、花木吉尔(藏)、阿才(藏)、阿更(藏)、更登(藏)、黄正明(藏)、刑树义(藏)、念智仓(藏)、香巴才仁(藏)、马学海(回)、范怀银、昝善亭(藏)、贡唐仓(藏)、冯永炳、张怀信、冯宝俊、敏志道(回)、杨生华(藏)、杨景华(藏)、策仁娜姆(女,藏)、雷兆祥(藏)、赵子良、赵国璋(藏)。
甘南藏族自治州第二届人民政府任期1956年10月2日至1956年12月31日。州长黄正清(藏)(1956年10月2日至12月31日);副州长杨复兴(藏)(1956年10月2日至12月31日)、黄祥(藏)(1956年10月2日至12月31日)、王如东(1956年10月2日至12月31日)、杨培发(1956年10月2日至12月31日);人民委员会:火尔藏仓(藏)、王培林(藏)、达芝芬(女,蒙)、安邦翰、更登(藏)、李加夫(军)、念智仓(藏)、拉玛吉(藏)、阿才(藏)、阿更(藏)、香巴才仁(藏)、贡唐仓(藏)、咎善亭(藏)、俄项(藏)、马学海(回)、韦应文、黄正明(藏)、张怀信、高生荣、陈生泰(藏)、敏志道(回)、策仁娜姆(女,藏)、杨生华(藏)、杨树德(藏)、杨长胜、杨景华(藏)、雷兆祥(藏)、赵国璋(藏)、韩志华(藏)、谭振涛。
甘南藏族自治州第三届人民政府任期1958年7月1日至1961年7月3日。州长黄正清(藏)(1958年7月1日至1961年7月3日);副州长赵子康(兼)(1960年6月14日至1961年7月4日)、杨复兴(藏)(1958年7月1日至1961年7月3日)、杨培发(1958年7月2日至1960年7月)、卢世仁(藏)(1958年7月1日至1961年7月4日);人民委员会:王永德、王占彪(藏)、王明善、安邦翰、李加夫(军)、李绍唐(藏)、念智仓(藏)、胡培玉(藏)、相布(藏)、俄项(藏)、秦维荣(藏)、马海东(回)、达芝芬(女,蒙)、陈生泰(藏)、张怀信、彭振江、策仁娜姆(女,藏)、刑树义(藏)、杨生华(藏)、杨树德(藏)、杨木兰(女,藏)、赵国璋(藏)、卢克俭(藏)、雷兆祥(藏)。
甘南藏族自治州第四届人民政府任期1961年7月4日至1963年7月20日。州长黄正清(藏)(1961年7月4日至1963年7月20日;副州长杨复兴(藏)(1961年7月至1963年7月20日)、杨培发(1961年7月至1963年7月20日)、卢世仁(藏)(1961年7月至1963年7月20日);人民委员会:万德卡(藏)、王永德、王明善、王培林(藏)、达芝芬(女,蒙)、刘腊女(女,藏)、刘友益(军)、李仲兴、李绍唐(藏)、金巴(藏)、佴占海(藏)、咎善亭(藏)、香巴才仁(藏)、胡培玉(藏)、俄项(藏)、秦维荣(藏)、马仲选(回)、崔勋才、策仁娜姆(女,藏)、邢树义(藏)、张怀信、张国权、黄建业(藏)、杨木兰(女,藏)、杨生华(藏)、雷尕曼(女,藏)、慈知木(藏)。
甘南藏族自治州第五届人民政府任期1963年7月21日至1965年10月25日。州长黄正清(藏)(1963年7月21日至1965年10月25日);副州长王如东(1963年7月至1965年10月25日)、杨复兴(藏)(1963年7月至1965年10月25日)、卢世仁(藏)(1963年7月至1965年10月25日);人民委员会:刘友益(军)、杨生华(藏)、任成斋、香巴才仁(藏)、苏继东(回)、党汝荣、李仲兴、念智仓(藏)、杨木兰(女,藏)、李绍唐(藏)、王培林(藏)、达芝芬(女,蒙)、杨占清(藏)、金巴(藏)、俄项(藏)、佴占海(藏)、雷尕曼(女,藏)、咎善亭(藏)、慈知木(藏)、周信昌、张春发、崔勋才、杨茂加(女,藏)、高老(藏)、尕藏草(女,藏)、刘腊女(女,藏)、黄根是(藏)。
甘南藏族自治州第六届人民政府任期1965年10月26日至1966年5月15日。州长香巴才仁(藏)(1965年10月20日至1966年5月15日);副州长杨复兴(藏)(1965年10月26日至1966年5月15日)、卢世仁(藏)(1965年10月26日至1966年5月15日)、李培贤(1965年10月20日至1966年5月15日);人民委员会:丁木去乎(藏)、王如东、王培林(藏)、刘治德、卢世仁(藏)、旦智肖(藏)、尕藏草(女,藏)、尕木藏(藏)、任成斋、达芝芬(女,蒙)、李培贤、陈清善、苏继东(回)、周信昌、香巴才仁(藏)、咎善亭(藏)、马买力也(回)、党汝荣、桑格旦巴(藏)、格来合(藏)、佴占海(藏)、海术次(藏)、高生荣、高老(藏)、冯有才(军)、张世杰、崔勋才、杨复兴(藏)、杨树德(藏)、杨木兰(女,藏)、杨茂加(女,藏)。
甘南藏族自治州第八届人民政府任期1980年4月25日至1983年7月20日。州长金巴(藏)(1980年4月25日至1983年7月20日);副州长张世杰(1980年4月至1983年7月20日)、胡培玉(藏)(1980年4月25日至1981年11月25日)、马登崑(藏)(1980年4月至1983年7月20日)、马成龙(藏)(1980年4月至1983年7月20日)、强作仁(1980年4月至1983年7月20日)、洪庭瑞(1980年4月至1983年7月20日)、张月安(1982年2月24日至1983年7月20日)。
甘南藏族自治州第九届人民政府任期1983年7月21日至1987年11月1日。州长金巴(藏)(1983年7月21日至1984年11月24日)、代理州长李德奎(藏)(1984年11月25日至1986年7月)、州长胡培珍(藏)(1986年7月至1987年11月1日);副州长马登崑(藏)(1983年7月21日至1984年11月24日)、张月安(1983年7月21日至1984年1月21日)、胡培珍(藏)(1984年1月21日至1986年7月)、郭念刚(1983年4月24日至1987年11月1日)、赵振业(藏)(1983年4月24日至1987年11月1日)、张文启(1984年11月24日至1987年11月1日)、敏政(回)(1985年12月7日至1987年11月1日)。
甘南藏族自治州第十届人民政府任期1988年6月至1993年5月。州长胡培珍(藏)(1988年6月至1993年5月);副州长张文启(1988年6月至1991年5月)、赵振业(藏)(1988年6月至1992年3月)、敏政(回)(1988年6月至1991年11月)、赵祯祥(1989年10月至1993年5月)、马才斌(1991年2月至1993年5月)、杨镇刚(藏)(1992年3月至1993年5月)、杜世昌(藏)(1992年3月至1993年5月)、拜一民(回)(1992年3月至1993年5月)、胡克勤(1993年3月至5月)、贡保甲(藏)(1993年3月至5月),秘书长蒙炯明(1988年8月至1989年10月)、杨长庚 (1989年10月至1993年5月);副秘书长杨长庚(1988年6月至1989年9月)。
甘南藏族自治州第十一届人民政府任期1993年6月至1998年5月。州长杨镇刚 (藏)(1993年6月至1996年5月)、贡保甲(藏)(1996年5月至1998年5月);副州长赵祯祥(1993年6月至1994年3月)、拜一民(回)(1993年6月至1998年5月)、贡保甲(藏)(1993年6月至1996年5月)、洪海天(1993年6月至1998年5月)、蒋常宏(1995年3月至1998年5月)、梁明远(藏)(1995年3月至1998年5月)、南考(藏)(1997年5月至1998年5月);秘书长杨长庚(1993年6月至1993年8月)、贡保甲(兼)(藏)(1993年8月至1998年5月);副秘书长杨继舜(1993年9月至1997年12月)、张世虎(藏)(1997年12月至1998年5月)、才让当智(藏)(1997年12月至1998年5月)。
甘南藏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政府任期1998年5月至1998年12月31日。州长贡保甲(藏)(1998年5月至1998年12月31日);副州长蒋常宏(1998年5月至1998年12月)、南考(藏)(1998年5月至1998年12月)、刘志民(1998年5月至1998年12月)、杨志红(藏)(1998年5月至1998年12月)、旦智塔(藏)(1998年5月至1998年12月);秘书长(无正职);副秘书长张世虎(藏)(1998年5月至1998年12月)、才让当智(藏)(1998年5月至1998年12月)。
甘南藏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政府任期2003年7月至2007年1月。州长沙拜次力(藏)(2003年7月至2007年1月);副州长:刘志民(2003年6月至2004年12月)、旦智塔(藏)(2003年6月至2004年12月)、周天佑(2003年6月至2003年11月)、雷和平(2003年6月至2007年1月)、马建华(藏)(2003年6月至2007年1月)、王扎东(藏)(2003年6月至2007年1月)、冯文戈(2003年9月至2007年1月)、马晓峰(回)(2003年12月至2007年1月)、张金元(2004年12月至2007年1月)、李与(2005年6月至2007年1月)、杨宇宏(藏)(2005年6月至2006年12月);州长助理周维颖(2005年12月至2007年1月)、陈世强(2006年6月至2007年1月);秘书长杨自才(藏)(2003年12月至2007年1月);副秘书长张世虎(藏)(2003年6月至2003年9月)、杨忠德(2003年6月至2007年1月)、黄振光(藏)(2003年9月至2007年1月)、道吉坚赞(藏)(2003年9月至2007年1月)、曹世清(藏)(2003年9月至2005年8月)、旦志保(藏)(2005年7月至2007年1月)、才让道尔吉(藏)(2005年9月至2007年1月)、杨维军(2006年1月至2007年1月)。
甘南藏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政府任期2007年1月至2007年5月。州长沙拜次力(藏)(2007年1月至2007年5月);副州长:李与(2007年1月至2007年5月)、才智(藏)(2007年1月至2007年5月)、雷和平(2007年1月至2007年5月)、冯文戈(2007年1月至2007年5月)、马晓峰(回)(2007年1月至2007年5月)、杨卓玛(女,藏)(2007年1月至2007年5月);州长助理:周维颖(2007年1月至2007年)、陈世强(2007年1月至2007年5月)、杨自才(藏)(2007年4月至2007年5月);秘书长杨自才(藏)(2007年1月至2007年5月);副秘书长杨忠德(2007年1月至2007年5月)、黄振光(藏)(2007年1月至2007年5月)、道吉坚赞(藏)(2007年1月至2007年4)、旦志保(藏)(2007年1月至2007年5月)、才让道尔吉(藏)(2007年1月至2007年5月)、全永康(藏)(2007年4月至2007年5月)、卓玛加(藏)(2007年4月至2007年5月)、杨维军(2007年1月至2007年5月)。
甘南藏族自治州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成立于1985年7月,是州政府序列的县级事业单位。甘南州志办是编修甘南州地方史志丛书的专门机构,并承担着对各县(市)及州直各部门修志业务督导职责。1986年开始编修甘南州志,经过15年的努力,于2000年正式出版了分上、下两部,240余万字的《甘南州志》,并获得甘肃省地方史志优秀成果一等奖。2001年开展了《甘南州年鉴》的编写工作,完成了论述1991—2000年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的十年《年鉴》,并指导完成了12部县志和行业志。
甘南藏族自治州扶贫开发办公室内设办公室、计划统计科、综合科、产业开发科、科教宣传科、社会帮扶科、扶贫信贷科7个科室。核定编制30名,其中:行政编制22名,事业编制3名,后勤事业编制5名。核定县级领导职数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4名。全州有计划、大规模的扶贫开发始于国家启动“三西”扶贫试点。从1986年开始,临潭、舟曲、卓尼、夏河4县相继被列入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迭部县被确定为省级扶贫工作重点县,碌曲县的5乡17个行政村和玛曲县的6乡15个行政村列入国家扶持的重点乡村。2011年,中央扶贫开发会议将全州八县(市)整体纳入国家新时期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扶贫开发重点片区,扶贫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农牧村贫困人口由2000年底的44.64万人一度减少到2010年底的15.22万人(当年1274元标准),减少29.42万人;2011年,全州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达到3106元,比2000年增加1926元,增长2.6倍。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成立于1990年5月。主要职责有组织起草地方立法规划,承担自治州单行条例的制定工作;审查州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合法性,对已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上报备案;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培训和管理行政执法人员;承办州政府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推动全州政府部门依法行政。现设有综合科、行政执法监督科、行政复议科、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科、法规科等5个科室。现有编制16名(其中:行政编制6名,事业编制8名,后勤事业编制2名);县级领导职数3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科级职数7名。州政府法制办公室成立以来,先后拟定了五届州政府立法规划,组织起草了18部单行条例草案;审查州政府规范性文件文稿150多件,先后5次对州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对失效过时的报请政府予以废止;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先后对上百部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
甘南藏族自治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成立于1984年(与州劳动人事局合署办公),2007年从州人事局分离单设,2010年列为州委工作部门。主要是负责全州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等工作。内设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1个,县级单位和综合科、州直机构编制管理科、县市机构编制管理科、监督检查科、登记管理科、电子政务中心6个科室。现有编制26名(其中:行政编制15名,事业编制9名,后勤事业编制2名);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1名(兼州委组织部副部长)、副主任3名;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局长1名(正县级,由副主任兼任)、副局长1名 (副县级)。现有科级职数12名。
政协甘南藏族自治州第一届委员会1955年7月3日,在夏河县拉卜楞举行了政协甘南藏族自治州第一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聘请委员47人,参加会议的人员48人。原协商委员会副主席金巴相佐致开幕词,原自治区各族各界代表大会政治协商委员会卓尼堪布•杨丹珠副主席作了《甘南藏族自治区各族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一年多来工作总结及今后工作任务》的报告,会议选举产生第一届常务委员会委员15人,中共甘南工委副书记赵子康当选为主席,原协商委员会金巴相佐(藏)、卓尼堪布•杨丹珠(藏)、丁立夫(回)当选为副主席,中共甘南工委宣传部副部长段耀为秘书长。会议正式宣布政协甘南藏族自治州委员会成立,这标志着党的统一战线组织在甘南地区进入一个新的历史时期。会议一致通过了会议决议和向毛主席致敬电,丁立夫副主席致闭幕词。会议闭幕后召开了第一届委员会第一次常务委员会议,根据秘书长提名,任命王赛(藏)为副秘书长。州政协成立后,许多民族宗教界委员被安置在州、县政府机关任职。1955年9月24日,政协甘南藏族自治州第一届委员会第二次全体委员会议,亦第三次联席(扩大)会议召开。出席会议两会委员31人,列席会议的人员28人。1956年10月9日,政协甘南藏族自治州第一届委员会第三次全体委员会议在合作召开,到会委员31人。会议主要酝酿通过了政协甘南藏族自治州第二届委员会委员人选名单,讨论通过了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政协甘南藏族自治州第二届委员会1956年10月13日,政协甘南藏族自治州第二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在合作召开,聘请委员87人,参加会议的委员48人。会议由金巴相佐副主席致开幕词,卓尼堪布•杨丹珠副主席作《政协一年来的工作和今年任务》的报告,中共甘南州委书记谢占儒到会讲话。会议选举产生常务委员27人,中共甘南州委书记谢占儒当选为主席,卓尼堪布•杨丹珠(藏)、金巴相佐(藏)、丁立夫(回)当选为副主席,中共甘南州委统战部部长郑毓秀为秘书长。会上一致通过会议决议,丁立夫副主席致闭幕词。会议闭幕后召开了第二届委员会第一次常务委员会议,根据秘书长提名,任命热旦加措•尕藏图旦加措(藏)、杨世杰(藏)为副秘书长,并确定了今后的工作任务。1958年1月10日政协甘南藏族自治州第二届委员会第二次全体委员(扩大)会议召开,出席会议的委员36人,列席、邀请72人,共108人。这次会议的主要议题是向宗教界进行爱国守法为中心的社会主义教育,参加会议的宗教界人士占一半以上。
政协甘南藏族自治州第三届委员会1959年8月15日,政协甘南藏族自治州第三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委员(扩大)会议在合作召开,聘请委员59人,出席会议的委员40人,列席15人。中共甘南州委书记谢占儒致开幕词,卓尼堪布•杨丹珠副主席作了第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黄正清州长到会讲了话。会议选举产生常务委员23人,中共甘南州委书记谢占儒当选为主席,卓尼堪布•杨丹珠(藏)、州委书记处书记道吉才让(邢树义)(藏)、俄项(藏)当选为副主席,中共甘南州委统战部部长郑毓秀为秘书长,会议最后一致通过会议决议。会议闭幕后召开了第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根据秘书长提名,任命罗发西、桑木旦(藏)为副秘书长。1962年3月16日,政协甘南藏族自治州第三届委员会第二次全体委员会议召开,出席会议委员34人,列席43人。谢占儒主席致开幕词,俄项副主席作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卓尼堪布•杨丹珠副主席传达了全国佛协会议精神,中共甘南州委书记处书记、州政协副主席道吉才让作了题为《鼓足干劲、战胜困难、团结一致、奋勇前进》的政治报告。1962年7月120,政协甘南藏族自治州第三届委员会第三次全体委员会议召开。
政协甘南藏族自治州第四届委员会1964年6月26日,政协甘南藏族自治州第四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在合作召开,聘请委员85人,出席会议的委员66人,列席、邀请66人,共122人。孙久德主席致开幕词,卓尼堪布•杨丹珠副主席作了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选举产生常务委员29人,中共甘南州委书记张建纲当选为主席,州委副书记香巴才让(李应芳)(藏)、卓尼堪布•杨丹珠(藏)、俄项(藏)、达吉(藏)当选为副主席,州委统战部部长郑毓秀为秘书长,根据秘书长提名,大会通过罗发西为副秘书长。会议通过各项决议,张建纲主席致闭幕词。
同年10月20日,政协甘南藏族自治州第四届委员会第二次全体委员会议召开,出席会议的委员47人,列席、邀请人士37人。这次会议围绕进行“三个主义”教育,结合甘南实际,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对一些大是大非的问题进行了讨论。
政协甘南藏族自治州第五届委员会1965年10月23日,政协甘南藏族自治州第五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在合作召开,聘请委员80人,出席会议的委员47人,列席、邀请35人。中共甘南州委书记张建纲致开幕词,卓尼堪布•杨丹珠副主席作了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会议选举产生常务委员29人。中共甘南州委副书记赵子康当选为主席,州委副书记王如东,卓尼堪布•杨丹珠(藏)、达吉(藏)当选为副主席。州委统战部副部长马登昆(藏)为秘书长。根据秘书长提名大会通过贺天文、杨占青(藏)为副秘书长,会议讨论通过了会议决议,赵子康主席致闭幕词。
政协甘南藏族自治州第六届委员会1979年5月20日,政协甘南藏族自治州第六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在合作召开,聘请委员132人,参加会议的人员130人。中共甘南州委副书记卢世仁主持会议并作了开幕讲话,州委统战部部长王占彪受第五届委员会委托作了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选举产生常务委员42人,卢世仁(藏)当选为主席,张世杰、王占彪(藏)、黄建业(藏)、卓尼堪布•杨丹珠 (藏)当选为副主席,州委统战部副部长杨炳南(藏)为秘书长。根据秘书长提名大会通过罗发西、尕尔玛•杨占清(藏)为副秘书长。会议通过了政治决议,张世杰副主席致闭幕词。
1980年4月24日,政协甘南藏族自治州第六届委员会第二次全体委员会议召开。参加会议的委员120人。
1981年10月20日,政协甘南藏族自治州第六届委员会第三次全体委员会议在合作召开,出席会议委员103人。
政协甘南藏族自治州第七届委员会1983年7月19日,政协甘南藏族自治州第七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在合作召开,聘请委员149人,参加会议委员131人。中共甘南州委副书记郭永发主持开幕会议并致开幕词,郎木色赤•龙仁桑格副主席作了六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省政协副主席嘉木样•洛桑久美•图丹却吉尼玛到会代表省政协致贺词。与会委员列席了州人代会,选举产生常务委员27人,郭永发当选为主席(专职),张世杰、王占彪(藏)、嘉木样•洛桑久美•图丹却吉尼玛(藏)、热旦加措•尕藏图旦加措(藏)、郎木色赤•龙仁桑格(藏)为副主席,州委统战部部长杨炳南(藏)为秘书长。根据秘书长提名大会通过张述恭为副秘书长。会议通过了政治决议,郭永发主持致闭幕词。
1984年7月29日,政协甘南藏族自治州第七届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召开,出席会议委员97人。
1985年7月2日,政协甘南藏族自治州第七届委员会第三次全体委员会议召开,出席会议委员97人。
1986年7月9日,政协甘南藏族自治州第七届委员会第四次全体委员会议召开,出席会议委员105人。
1987年6月22日,政协甘南藏族自治州第七届委员会第五次全体委员会议召开,出席会议委员96人。
政协甘南藏族自治州第八届委员会1988年5月23日,政协甘南藏族自治州第八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在合作召开,聘请委员157人,出席会议委员117人。省政协副主席兼州政协副主席嘉木样•洛桑久美•图丹却吉尼玛致开幕词,中共甘南州委书记李德奎讲了话,马登昆副主席作了七届委员会提案工作报告。会议期间分发了《政协甘南州第七届委员会主要工作情况》的书面材料。与会委员列席了州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常务委员38人,金巴(藏)当选为主席,嘉木样•洛桑久美・图丹却吉尼玛(兼,藏)、热旦加措•尕藏图旦加措(藏)、郎木色赤•龙仁桑格(藏)、马登昆(藏)、杨炳南(藏)、丁炳林、毛兰木(藏)、李俊吉、包建荣(藏)为副主席,杨炳南副主席兼秘书长。会议通过了政治决议,金巴主席致闭幕词。
1989年7月29日,政协甘南藏族自治州第八届委员会第二次全体委员会议在合作召开,出席会议委员118人。
1990年6月16日,政协甘南藏族自治州第八届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召开,出席会议委员125人。
1991年5月7日,政协甘南藏族自治州第八届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召开,出席会议的委员121人。1992年5月10日,政协甘南藏族自治州第八届委员会第五次全体委员会议召开,出席会议委员116人。
政协甘南藏族自治州第九届委员会1993年5月24日,政协甘南藏族自治州第九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在合作召开,聘请委员172人,出席会议委员167人。中共甘南州委副书记丹正嘉作开幕讲话,马登昆副主席作了八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提案法制妇女青年委员会副主任魏著丽作了八届委员会提案工作报告。与会委员列席了州十一届一次人代会。会议选举产生常务委员38人,州委副书记丹正嘉(藏)当选为主席,省人大副主任嘉木样•洛桑久美•图丹却吉尼玛(兼,藏)、马登昆(藏)、卓尼堪布•杨丹珠(藏)、热旦加措•尕藏图旦加措(藏)、郎木色赤•龙仁桑格(藏)、合作师专副校长赛仓•洛桑白旦(兼,藏)、杨炳南(藏)、包建荣(藏)、嘉洋(藏),杨濯汉、杜培林当选为副主席。会议通过了政治决议,丹正嘉主席致闭幕词。同月31日九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作出《关于设置九届委员会专门委员会的决定》和通过了各专委会主任和委员名单、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名单。11月8日九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召开。会议根据秘书长提名,任命豆格嘉为副秘书长兼办公室主任。
1994年5月24日,政协甘南藏族自治州第九届委员会第二次全体委员会议召开,出席会议委员133人。
1995年5月24人,政协甘南藏族自治州第九届委员会第三次全体委员会议召开,出席会议的委员126人。
1996年4月5日,政协甘南藏族自治州第九届委员会第四次全体委员会议召开,出席会议委员137人。
1997年4月8日,政协甘南藏族自治州第九届委员会第五次全体委员会议召开,出席会议委员169人。
政协甘南藏族自治州第十届委员会1998年5月14日,政协甘南藏族自治州第十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在合作召开,聘请委员196人,出席会议委员172人。桑丹副主席作了第九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提案法制妇女青年委员会主任(代理)陈维邦作了九届五次会议以来的提案工作报告。与会委员列席了州十二届一次人代会。会议选举产生常委46人,拜一民(回)当选为主席,州委秘书长陈志逊,卓尼堪布•杨丹珠(藏)、桑丹(藏)、郎木色赤•龙仁桑格(藏)、赛仓•洛桑华丹(藏)、仁青才让(藏)、赵振国、王德魁(藏)、罗赛(藏)当选为副主席,桑丹副主席兼秘书长。会议通过了政治决议,拜一民主席作了闭幕讲话。中共甘南州委研究决定原九届委员会副主席杨濯汉改任助理巡视员。同月20日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作出《关于设置十届委员会专门委员会的决定》。根据政协机构体改方案,改“文史资料委员会”为“文史资料和学习宣传委员会”,“学习宣传教文卫体委员会”改为 “教文卫体委员会”。会议还通过了各专委会主任和委员名单、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名单,根据桑丹秘书长提名,任命豆格嘉为副秘书长兼办公室主任。同年7月30日,十届二次常委会产生《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协委员参政议政作用的意见》。同年中共中央提出了经济建设的中心“向中西部转移”的战略决策。
1999年3月24日,政协甘南藏族自治州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全体委员会议召开,出席会议的委员166人。2000年4月14日,政协甘南藏族自治州第十届委员会第三次全体委员会议召开,出席会议的委员165人。
2001年4月3日,政协甘南藏族自治州第十届委员会第四次全体委员会议召开。
2002年3月19日,政协甘南藏族自治州第十届委员会第五次全体委员会议召开。
政协甘南藏族自治州第十一届委员会2003年6月8日,政协甘南藏族自治州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合作举行,会期7天,聘请委员198人。会议听取了中共甘南州委书记陈建华的讲话。全体政协委员列席了甘南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并讨论了代理州长沙拜次力所做的《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报告。会议通过了政协甘南州第十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政治决议;通过了政协甘南州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政协甘南州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和政协甘南州十届五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通过了政协甘南州十一届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政协甘南州十一届一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会议投票选举了政协甘南州第十一届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常务委员会委员。会议选举产生常务委员会委员45名,范志斌当选为主席;赵永昌、尤大刚(藏)、桑丹(藏)、赛仓•洛桑华丹(藏)、仁青才让 (藏)、旦正甲(藏)、尕考(藏)、杨加措(藏)为副主席;杨忠(藏)为秘书长。
2004年4月7日,政协甘南藏族自治州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在合作举行。
2005年4月7日,政协甘南藏族自治州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在合作举行。
2006年4月2日,政协甘南藏族自治州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在合作举行,会议补选车建军、丹智草、邢红云、吉喜、杨桑杰、卓玛加、樊建国、魏志刚等8名同志为常委会委员。补选丹智草(女、藏)为主席;补选车建军、卓玛加(藏)、杨桑杰 (藏)为副主席。
政协甘南藏族自治州第十二届委员会2007年1月17日,政协甘南藏族自治州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合作召开,聘请委员217人,参加会议的委员192人。中共甘南州委书记、州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建华同志到会并作了重要讲话,第十一届政协主席丹智草作了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十一届州政协副主席尤大刚作了十一届委员会提案工作报告。与会委员列席了州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会议选举产生常务委员会委员50名,丹智草(女、藏)当选为主席,车建军、尤大刚(藏)、赛仓•洛桑华丹(藏)、杨加措(藏)、卓玛加(藏)、杨桑杰(藏)、安公(藏)、马昕明为当选为副主席,选举杨忠(藏)为秘书长。会议通过了政协甘南州十二届一次会议政治决议、政协甘南州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一会议关于政协甘南州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和政协甘南州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通过了政协甘南州十二届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政协甘南州十二届一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会议结束时,丹智草主席作了讲话。
2008年1月10日,政协甘南藏族自治州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在合作召开, 出席会议的委员200人。
2009年1月4日,政协甘南藏族自治州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在合作召开,出席会议的委员180人。
2010年1月15日,政协甘南藏族自治州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在合作召开, 出席会议的委员190人。
2011年1月20日,政协甘南州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在合作举行,会议补选拉代(藏)、丁目迪(回)为政协甘南藏族自治州第十二届委员会副主席;补选召玛杰(藏)为政协甘南藏族自治州第十二届委员会秘书长;补选拉代、丁目迪、召玛杰、徐强为政协甘南藏族自治州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政协甘南藏族自治州第一届常务委员会任期1955年7月3日至1956年10月12日。主席赵子康(兼)(1955年7月3日至1956年4月);副主席金巴襄佐(藏)(1955年7月3日至1956年10月12日)、杨丹珠(藏)(1955年7月3日至1956年10月12日)、丁力夫(回)(1955年7月3日至1956年10月12日);秘书长段耀(兼)(1955年7月3日至1956年10月12日);副秘书长旺赛(藏)(1955年7月3日至1956年10月12日)。
政协甘南藏族自治州第二届常务委员会任期1956年10月13日至12月31日。主席谢占儒(兼)(1956年10月13日至12月31日);副主席金巴襄佐(藏)(1956年10月13日至12月31日)、杨丹珠(藏)(1956年10月13日至12月31日)、丁力夫(回)(1956年10月13日至12月31日);秘书长郑毓秀(兼)(1956年10月13日至12月31日);副秘书长热旦加措(藏)(1956年10月13日至12月31日)、杨世杰(藏)(1956年10月13日至12月31日)。
政协甘南藏族自治州第三届常务委员会任期1958年8月15日至1963年8月。主席谢占儒(兼)(1959年8月15日至1963年8月);副主席杨丹珠(藏)(1959年8月至1963年8月)、邢树义(兼,藏)(1959年8月至1963年8月)、达吉(藏)(1959年8月至1963年8月)、俄项(藏)(1959年8月至1963年8月);秘书长郑毓秀(兼)(1959年8月至1963年8月);副秘书长罗发西(1959年8月至1963年8月)、桑木旦(藏)(1959年8月至1963年8月)。
政协甘南藏族自治州第四届常务委员会任期1963年8月至1965年8月。主席张建纲(兼)(1963年8月至1965年8月);副主席香巴才仁(兼,藏)(1963年8月至1965年8月)、杨丹珠(藏)(1963年8月至1965年8月)、俄项(藏)(1963年8月至1965年8月)、达吉(藏)(1963年8月至1965年8月);秘书长郑毓秀(兼)(1963年8月至1965年8月);副秘书长罗发西(1963年8月至1965年8月)、张宗发(1963年8月至1965年8月)。
政协甘南藏族自治州第五届常务委员会任期1965年8月至1966年5月15日。主席赵子康(兼)(1965年8月至1966年5月15日);副主席王如东(兼)(1965年8月至1966年5月)、杨丹珠(1965年8月至1966年5月)、达吉(1965年8月至1966年5月);秘书长马登崑(兼)(藏)(1965年8月至1966年5月);副秘书长贺天文(1965年8月至1966年5月)、杨占清(藏)(1965年8月至1966年5月)。
政协甘南藏族自治州第六届常务委员会任期1979年5月至1983年7月。主席卢世仁(兼)(藏)(1979年5月至1980年4月)、杨应忠(兼,藏)(1980年4月至1983年7月);副主席张世杰(1979年5月至1983年7月)、王占彪(1979年5月至1983年7月)、嘉木样(兼,藏)(1980年4月至1983年7月)、杨丹珠(藏)(1979年5月至1980年4月)、黄建业(藏)(1979年5月至1980年4月)、赵生鹏(1980年4月至1981年10月)、李仲兴(1980年4月至1983年7月)、杨长胜(1980年4月至1981年10月)、热旦加措(藏)(1980年4月至1983年7月)、龙仁桑盖(藏)(1980年4月至1983年7月);秘书长杨炳南(兼)(藏)(1979年5月至1983年7月);副秘书长罗发西(1979年5月至1983年7月)、杨占清(藏)(1979年5月至1981年10月)、黄旦增(藏)(1981年10月至1983年7月)。
政协甘南藏族自治州第七届常务委员会任期1987年11月2日至1988年5月23日。主席金巴(藏)(1987年11月至1988年5月23日);副主席嘉木样(兼,藏)(1987年11月至1988年5月23日)、郭永发(1987年11月至1988年5月23日)、张世杰(1987年11月至1988年5月23日)、热旦加措(藏)(1987年11月至1988年5月23日)、龙仁桑盖(藏)(1987年11月至1988年5月23日)、马登崑(藏)(1987年11月至1988年5月23日)、杨积德(藏)(1987年11月至1988年5月);秘书长王建业(兼,藏)(1987年11月至1988年5月);副秘书长张述恭(藏)(1987年11月至1988年5月23日)。
政协甘南藏族自治州第八届常务委员会任期1988年5月至1993年5月23日。主席金巴(藏)(1988年5月至1993年5月23日 );副主席嘉木样(兼,藏)(1988年5月至1993年5月23日)、热旦加措(藏)(1988年5月至1993年5月23日)、龙仁桑盖(藏)(1988年5月至1993年5月23日)、马登崑(藏)(1988年5月至1993年5月23日)、杨炳南(藏)(1988年5月至1993年5月23日)、丁炳林(1988年5月至1993年5月23日)、毛兰木(藏)(1988年5月至1990年1月8日)、李俊吉(1988年5月至1993年5月23日)、包建荣(藏)(1988年5月至1993年5月23日);秘书长杨炳南(兼,藏)(1988年5月至1993年5月23日);副秘书长马勇(藏)(1988年5月至1993年5月23日)。
政协甘南藏族自治州第九届常务委员会任期1993年5月至1998年5月14日。主席丹正嘉(兼)(藏)(1993年5月至1998年5月14日);副主席嘉木样(兼,藏)(1993年5月至1998年5月14日)、马登崑(藏)(1993年5月至1998年5月14日)、杨丹珠(藏)(1993年5月至1998年5月14日)、龙仁桑盖(藏)(1993年5月至1998年5月14日)、赛仓(藏)(1993年5月至1998年5月14日)、杨炳南(藏)(1993年5月至1998年5月14日)、包建荣(藏)(1993年5月至1998年5月14日)、嘉洋(藏)(1993年5月至1998年5月14日)、杨濯汉(1993年5月至1998年5月14日)、杜培林(1993年5月至1998年5月14日)、李运春(1993年5月至1998年5月14日)、桑丹(藏)(1996年4月至1998年5月);秘书长杨炳南(兼,藏)(1993年5月至1995年5月16日)、桑丹(兼,藏)(1996年4月至1998年5月);副秘书长马勇(藏)(1993年5月至1995年9月26日)、豆格嘉(藏)(1993年11月8日至1998年5月14日)。
政协甘南藏族自治州第十届常务委员会任期1998年5月至1998年12月31日。主席拜一民(回)(1998年5月至1998年12月31日);副主席陈志逊(1998年5月至1998年12月31日)、桑丹(藏)(1998年5月至1998年12月31日)、杨丹珠(藏)(1998年5月至1998年12月31日)、龙仁桑盖(藏)(1998年5月至1998年12月31日)、赛仓(藏)(1998年5月至1998年12月31日)、仁青才让(藏)(1998年5月至1998年12月31日)、赵振国(1998年5月至1998年12月31日)、王德魁(藏)(1998年5月至1998年12月31日)、罗赛(藏)(1998年5月至1998年12月31日);秘书长桑丹(兼,藏)(1998年5月至1998年12月31日);副秘书长豆格嘉(藏)(1998年5月至1998年12月31日)。
政协甘南藏族自治州第十一届常务委员会任期2003年6月至2007年1月。主席范志斌(2003年6月至2006年4月)、丹智草(女、藏)(2006年4月至2007年1月);副主席赵永昌(2003年6月至2006年4月)、车建军(2006年4月至2007年1月)、尤大刚(藏)(2003年6月至2007年1月)、桑丹(藏)(2003年6月至2007年1月)、赛仓•洛桑华丹(藏)(2003年6月至2007年1月)、仁青才让(藏)(2003年6月至2007年1月)、旦正甲(藏)(2003年6月至2007年1月)、尕考(藏)(2003年6月至2007年1月)、杨加措(藏)(2003年6月至2007年1月)、卓玛加(藏)(2006年4月至2007年1月)、杨桑杰(藏)(2006年4月至2007年1月);秘书长杨忠(藏)(2003年6月至2007年1月)。
政协甘南藏族自治州第十二届常务委员会任期2007年1月至2011年11月。主席丹智草(女、藏)(2007年1月至2011年11月);副主席车建军(2007年1月至2011年11月)、尤大刚(藏)(2007年1月至2011年11月)、赛仓•洛桑华丹(藏)(2007年1月至2011年11月)、杨加措(藏)(2007年1月至2011年11月)、卓玛加(藏)(2007年1月至2011年11月)、杨桑杰(藏)(2007年1月至2011年1月)、安公(藏)(2007年1月至2011年1月)、马昕明(2007年1月至2011年11月)、拉代(藏)(2011年1月至2011年11月)、丁目迪(回)(2011年1月至2011年11月);秘书长杨忠(藏)(2007年1月至2011年1月)、召玛杰(藏)(2011年1月至2011年11月);副秘书长杨志宏(藏)(2007年7月至2009年11月)。刘毓临(女)(2009年11月至2011年11月)、杨永红(藏)(2011年1月至2011年11月)。
政协甘南藏族自治州委员会工作机构政协甘南藏族自治州委员会主要设置的工作机构为专门委员会。1998年5月20日,政协甘南藏族自治州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根据中共甘南州委批准的党政机构改革方案决定,十届委员会设置五个专门委员会和办公室(县级)。这五个专门委员会是:提案法制妇女青年委员会、文史资料和学习宣传委员会、教文卫体委员会、经济科技委员会、民族宗教委员会。州政协的专门委员会委员除政协委员兼任外,还根据工作特点聘请有关方面人士担任委员。十届委员会专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科级),负责处理日常工作事务。办公室:主任豆格嘉(兼,藏)(1993年9月16日至1998年12月31日),副主任殷生发(1987年11月2日至1990年3月)、马勇(藏)(1987年11月2日至1998年10月8日)、姜世荣(藏)(1990年3月20日至1992年6月12日)、王志清(1993年8月5日至1998年12月31日)、彭德玉(1998年7月22日至1998年12月31日);文史资料和学习宣传委员会:主任旺杰(藏)(1998年7月22日至1998年12月31日),副主任周茂(女,藏)(1988年5月31日至1998年12月31日)、旺杰(藏)(1992年5月20日至1998年7月31日);提案法制妇女青年委员会:主任魏著丽(1993年3月5日至1996年),副主任魏著丽(1987年11月2日至1993年3月4日)、张赉儒(1998年7月22日至1993年12月31日);经济科技委员会:主任卢琮(1987年11月2日至1990年3月)、王邦治(1998年7月22日至1998年12月31日),副主任拉代(藏)(1990年3月20日至1995年2月11日)、年登峰(1993年8月5日至1998年12月31日);教文卫体委员会:主任苗志礼(1997年10月至1998年12月31日),副主任李培基(1998年7月22日至1998年12月31日);民族宗教委员会:主任兰文选(藏)(1987年11月至1990年7月),副主任更登杰布(藏)(1990年3月20日至1992年11月27日)、万玛多吉(藏)(1998年7月22日至1998年12月31日)。
文史资料和学习宣传委员会文史资料和学习宣传委员会是政协甘南州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和主席会议领导下的一个专门工作机构,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若干人组成,每届任期5年,人选从本届政协委员和有关部门负责人中产生,由常委会议决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为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在行政上受秘书长领导。委员会负责对甘南近代、现代重大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回忆资料及有关甘南风土人情的撰写、征集、整理、编辑和出版工作;组织委员开展经常性的学习活动,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根据需要,组织力量编印内部《学习资料》,向政协委员提供学习资料;搞好本会图书资料的存档和文史资料的交流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写出工作总结和有关会议文件,向常委会、主席会报告工作。本会实行分管主席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其职责:主持本会工作,组织有关会议,处理日常公务;不定期召开本会委员会议,学习有关文件,商讨文史资料事宜,并向本会委员征集文稿;开展调查研究,查阅资料,采取措施抢救史料; 本会采用藏汉两文出版文史资料。其经费先由本会提出书面申请,经秘书长同意后由办公室向财政部协调争取;举办专题学习报告会、座谈会,交流学习心得,推动委员的学习;邀请职能部门通报情况,组织委员专题调查、视察。对所有推荐并将发表的稿件必须经过三审程序:初审由本会委员进行,负责核对事实,文字加工,提出推荐意见;复审由本会编辑进行,重点审核稿件的政治内容,进一步编辑加工,达到出版标准;终审报请分管主席或有关领导审阅后,提交主席办公会议或主席会议讨论,由分管主席或主席签字后方可发稿出版。
提案法制妇女青年委员会是在政协甘南州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和主席会议领导下,负责提案、法制、妇女青年工作的工作机构。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若干人组成,每届任期5年,人选从本届政协委员和州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中产生,由常务委员会决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为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在行政上受秘书长领导。本委员会的工作任务是制订本届各次全体委员会议提案工作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征集提案,对提案进行审查立案,确定承办单位。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推动承办单位认真办理、落实提案。根据实际需要组织提案者与承办单位座谈会,或者组织委员异地考察。向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报告工作;参加普法宣传活动;加强同妇女委员和妇联组织的联系,对妇女儿童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加强同青年委员和共青团、青联组织的联系,反映青年的要求、意见和建议,开展有益于青年的社会活动;加强同各县(市)政协的联系,互通情况、交流提案、法制、妇女和青年工作的经验。本委员会在开展各项工作中,充分发扬民主,吸收不同意见,按民主集中制原则办理;凡由本委员会名义发出的文件和材料要由全体委员讨论通过。
经济科技委员会州政协经济科技委员会(以下简称“经科委”)是州政协常委会、主席会议领导下的一个专门工作机构,由主任一人,副主任、委员若干人组成。人选由州政协常委会和主席会议决定。经科委办事机构办公室是州政协机关的组成部分,行政上受州政协秘书长领导。委员会的工作任务是根据甘南州经济科技方面的实际情况,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委员进行调查、视察,就有关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联系州政协各界委员,听取委员建议和要求,并将委员的工作成效及时加以总结和推广交流;承办州政协常委会和主席会议布置的有关事项。经科委的重要工作事项,经充分发扬民主,协商议事,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集体讨论通过,并报主席会议同意后实施,凡由经科委名义上报、下发的材料,须经本专门委员会讨论通过,重大问题须提请州政协常委会和主席会议审定;经科委的各项工作活动,经本专委员会讨论通过后,须向主席会议或分管主席汇报。工作活动结束后,亦须向主席会议报告情况;经常性地与政府有关部门进行对口联系。每项调查、视察须同有关部门商定后方能进行。结束后邀请有关部门举行负责人会议,汇报调查、视察结果,交办有关意见和建议;不定期召开委员会议,讨论研究本会工作及有关事宜。并根据工作需要邀请有关部门负责人或有关人士列席会议。会议须作记录,必要时形成简报或纪要,向主席会议或常委会报告;经科委的专职主任或副主任负责主持本委员会的工作活动。组织召开有关会议,主持本委员会日常事务;负责收集如《甘南统计资料》、《信息快报》等业务部门资料,年底分别装订成册,存储备查。教文卫体委员会是政协甘南藏族自治州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和主席会议领导下,负责教文卫体工作的专门常设机构,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若干人组成,每届任期5年,人选从本届政协委员和州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中产生,由常务委员会决定。本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为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在行政上受秘书长领导。本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加强同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界委员的联系,对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反映委员的意见和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组织委员实地考察,并协同有关部门对某些热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指导全州各县(市)政协开展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工作,参政议政活动,交流经验,通报情况,充分发挥政协委员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基本职能;制定专门委员会的年度计划,研究、部署主要工作任务。召开有关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工作的专题会议;负责向常委会和主席会议以及全体委员会议报告工作;专门委员会全体会议原则上每三个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临时召开。
民族宗教委员会是政协甘南藏族自治州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和主席会议领导下,负责民族宗教界委员活动的一个专门工作机构。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若干人组成,每届任期5年。人选从本届政协委员和州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中产生。民族宗教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为专门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在行政上受秘书长领导。专门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的民族政策,反映少数民族的意见和要求,为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文化,维护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改善和发展社会主义的民族关系,增进各族人民的大团结和维护祖国的统一贡献力量;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的宗教政策,团结宗教界爱国人士和宗教信仰者为祖国的建设和统一贡献力量;广泛团结和联系民族和宗教界人士,积极反映社情民意,就全州的大政方针以及发展民族经济、科技、教育、文化事业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建议和提案;配合有关部门坚持开展宗教活动场所的普法宣传和以“四个维护”为主要内容的爱国主义教育,调动民族宗教界人士的积极性,为自治州的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民族团结、进步贡献力量;加强同省政协以及各县、市政协民族宗教委员会和党政有关部门的联系与配合;根据全体会议和常委会议的决议精神,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写出年终工作总结,并向常委会和主席会议报告工作。根据情况不定期召开本会全体委员会议,会议的具体议程,由本会办公室拟稿,报分管主席和秘书长审定;本会名义形成的文件,由专委会主任审签。以政协名义发出的文件,须由分管主席或秘书长审签。
甘南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1980年12月11日甘南藏族自治州民族立法工作领导小组(后更名为甘南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起草领导小组)成立,并于同年12月15日召开全州民族立法工作会议。1981年4月下旬,领导小组主持草拟出《甘南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初稿)》,在小范围内讨论后经修改为征求意见稿,下发各县和州直部门县级以上单位征求意见。与此同时,在州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进行了专门讨论。根据各方面的意见,对征求意见稿又作了进一步修改。最后,经州民族立法工作领导小组审查,修订为《甘南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草案)》,提请1981年10月召开的州八届人大三次会议进行讨论修改。因当时国家的民族区域自治法尚未颁布,一些政策性问题不明确,故搁置了一段时间。1984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实施后,继续讨论修改州自治条例,1989年8月7日提请甘南藏族自治州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后,即呈报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审批。1989年9月27日甘肃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批准,1989年10月1日正式颁布施行,自治条例经历8年多时间,先后易稿20次。由于2001年2月28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颁布新的民族区域自治法,原有的甘南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已不适应全州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征求中共甘南州委同意,成立修改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对《甘南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进行了修订。《甘南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修订)于2008年1月5日州第十四届人代会第三次会议通过,2010年3月31日甘肃省十一届人代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2010年4月16日甘南州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通过,予以公布施行。
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负责州人大常委会与州人民政府、州中级人民法院、州人民检察院和上下级人大的工作联系以及人大机关各工作部门的协调工作;负责研究和提出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了解和收集常委会主要工作部署的贯彻情况;负责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委会议、主任会议、党组会议、秘书长办公会议和以常委会名义召开的其它会议的筹备、组织、安排、服务工作;负责文秘、收发、档案、保密等工作;组织有关综合性文件、报告的起草、文印等工作;受理和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催办信访案件;负责机关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机关日常的人事、劳资工作;负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及常委会主要活动的宣传工作;负责完成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办的相关工作任务;负责州人大常委会机关的后勤服务工作;管理机关财产、房产、车辆、办公用品;承担常委会机关的接待工作;负责机关安全保卫工作和培训中心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内设机构:人秘科、行政科、文档资料科、信访科、老干部管理科,均为科级建制。
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负责与本级人民政府及所属公安、司法、民政等部门和州中级人民法院、州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承办常委会对司法、民政工作方面的法律和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的组织工作;负责常委会年度执法检查的安排和总结;开展司法、民政工作方面的调查研究并向常委会提出报告;负责对州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司法、民政工作方面的立法草案的审查、论证和修改;草拟有关司法、民政工作方面的决议、决定、审议意见草案;负责调查、核实州人大常委会受理的人民群众对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其机关工作人员的申诉、控告和质询,提出处理意见;负责调查了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州人民代表大会、人大常委会有关决议、决定、审议意见的贯彻执行情况,并向常委会提出报告;负责与本专委会工作相关的人民代表的联系,办理有关组织人民代表视察、调查的工作;监督州“一府两院” 有关部门办理人民代表在州人代会上提出的相关议案、意见和建议,承办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主任会议、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等工作部门交办的有关工作。
民族和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与本级人民政府及所属民族、法制有关的各部门工作联系,承办常委会监督检查民族、法制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安排部署和实施工作;负责提出州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对常委会审议的综合性地方法规草案进行研究、论证、起草和修改;承办州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的清理工作;负责对州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民族法制工作的调查研究,草拟与民族、法制工作有关的决议、决定、审议意见草案等;负责调查、核实州人大常委会受理的人民群众对本级政府和所属民族事务部门及工作人员的申诉、控告和质询,提出处理意见;负责调查了解州人民政府及所属民族、法制事务部门对州人民代表大会、人大常委会有关决议、决定、审议意见的贯彻执行情况,并向常委会提岀报告;承办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主任会议和省人大民侨委、法制委交办的有关工作。
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负责与本级人民政府及所属的工交、财贸、计划、金融等部门的工作联系,承担常委会对有关财政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的组织工作;对全州经济运行情况进行调查研究,为常委会议、主任会议提供情况和建议;负责做好计划、财政预(决)算审批的各项前期工作;负责研究、审查、修改财政经济工作方面的立法草案;草拟有关财政经济工作方面的决议、决定、审议意见等;负责调查、核实州人大常委会受理的人民群众对州人民政府所属财政经济部门工作人员的申诉、控告和质询,并提出处理意见;负责调查了解州人民政府所属财政经济部门对人民代表大会、人大常委会有关决议、决定、审议意见的贯彻执行情况,并向常委会议提出报告;负责与本委工作相关的人民代表的联系,办理有关组织人民代表视察、调研工作,督办州“一府两院”有关部门受理承办的人民代表在州人代会上提出的相关议案、意见、建议;承办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议、主任会议和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等部门交办的有关工作。
农牧环保工作委员会负责与本级人民政府及所属农业、畜牧、林业、水利、乡镇企业、土地、环境资源保护等部门的工作联系,承担常委会有关农牧、环保方面的法律和法规实施情况监督检查的组织工作;配合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就全州计划、财政执行中有关农业部分提出意见、建议;负责研究、审查、修改农牧、环保工作方面的立法草案;草拟有关农牧、环保工作方面的决议、决定、审议意见草案;负责调查、核实州人大常委会受理的人民群众对人民政府所属农牧、环保部门和工作人员的申诉、控告和质询,并提出处理意见;负责调查了解州人民政府所属农牧、环保等部门对人民代表大会、人大常委会有关决议、决定、审议意见的贯彻执行情况,并向常委会提出报告;负责与本委工作相关的人民代表的联系,办理有关组织人民代表视察、调查工作,督办州“一府两院”有关部门受理并承办的人民代表在州人大会上提出的相关的议案、意见、建议;承办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议、主任会议和省人大农业、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等工作部门交办的有关工作。
教育科学卫生工作委员会负责与本级人民政府及所属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等部门的联系;承办常委会对教科文卫工作方面的法律和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的组织工作;开展教科文卫工作的调查研究并向常委会提出报告;办理常委会审议有关教科文卫工作方面立法草案的论证、审査、修改等工作;起草有关决议、决定、审议意见,为常委会讨论决定有关教科文卫工作方面的事项提供情况依据;负责调査、核实州人大常委会受理的人民群众对州政府所属教科文卫部门和工作人员的申诉、控告和质询,并提出处理意见;负责调查了解州人民政府及所属教科文卫部门对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议有关决议、决定、审议意见的贯彻执行情况;负责对本委工作相关的人民代表的联系,办理有关组织人民代表视察、调研工作,督办州“一府两院”有关部门承办受理的人民代表在州人代会上提出的议案、意见、建议;承办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议、主任会议和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等工作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代表工作委员会负责与本级人民政府及所属局、委、办和省人大、各县(市)人大的代表工作机构的联系,联系州内的全国、省、州人大代表,为代表履行职责、行使职权提供服务、办理常委会审议有关代表工作事项和人事任免事项的具体工作;负责督促、办理人民代表的议案、意见和建议;办理常委会组织代表开展的视察、调研工作,评议州“一府两院”工作人员的有关工作、述职报告;办理州换届选举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和州人大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交办的候选代表、罢免代表资格和代表变动的有关工作;草拟有关人民代表工作方面的决议、决定、审议意见草案;负责调查、核实州人大常委会受理的人民代表和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申诉、控告和质询,并提出处理意见;负责调查了解州政府及所属部门、法院、检察院对州人民代表大会、人大常委会有关决议、决定、审议意见的贯彻执行情况;承办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议、主任会议和省人大代表工作委员会等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州劳动局1959年5月成立州劳动局。1962年10月撤销劳动局,人事业务仍由民政处办理。
甘南州劳动人事局1980年7月成立甘南州人事局,1981年5月成立甘南州劳动局。1983年8月劳动局与人事局合并,成立了甘南州劳动人事局。逐步设置并完善了内部机构,下设秘书科、干部科、技术干部科、工资福利科、劳动力管理科、安全技术监察科等。
甘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甘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在原州人事局、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基础上于2010年组建成立的。机关内设20个行政科室,4个直属事业单位(科室),现有干部职工110名。近年来,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人社厅的大力指导下,全州人社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力稳定和扩大就业,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深入实施人才强州战略,扎实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稳步推进工资、职称制度改革,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民主实事得到全面落实,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为全州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做岀了重要贡献。
招收录用干部甘南州自建政以后,即开始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各项建设。从而在历次政治运动中,涌现出一大批出身穷苦,有政治觉悟,有工作能力,经过培养锻炼的各族青年积极分子。为促进自治州干部民族化的进程,在照顾当地各民族特点和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下,采取积极培养、耐心帮助、大胆提拔、放手使用的办法,进行吸收录用。仅1959年一年就从社会上吸收录用各类干部114名。其中:藏族67名,回族1名。并将29名优秀分子提拔到各级领导岗位。其中提为科长的24名,区长5名。内有藏族18名,回族1名。60年代,甘南地区抽调大批干部参加张掖地区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以后在玛曲、临潭等县开展的二、三期四清(清政治、清经济、清组织、清思想)运动中吸收了一批农牧区积极分子参加,进行培养锻炼,运动结束后,绝大多数吸收录用为干部。70年代,将“文化大革命”中上山下乡的知识青年,全部陆续录用。80年代以后,主要是解决城镇待业青年就业问题,从1982年到1987年的6年时间内,从城镇待业青年中,吸收录用干部385人。
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安置建州初期,甘南地区专业人才缺乏,大中专毕业生很少。截至1963年底,全州仅有高等学校毕业生262人。1964年,国家分配甘南州高等院校毕业生43人,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105人。1979年,国家分配“社来社去”工农兵大学生110人(包括在职学员14名)。接收派遣中,本着“社来社去,厂来厂去,哪来哪去”的原则,作了统一分配,对这批政治条件较好(大部分是党团员),已掌握一定的专业知识的大学生,要求使用单位爱护、珍惜、切实安排好、使用好,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1981年后,所有自1977年恢复高考制度以来的大中专毕业生,源源不断地由国家统一分配来甘南,使甘南的干部队伍得到了进一步的充实。2007年,按照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事“三支一扶”和“进村(社区)”及事业单位招考计划等途径,累计安置各类大中专毕业生1453名。2008年拟定了《关于进一步促进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和《开辟就业渠道挖掘就业潜力努力提高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率具体实施方案》,从八个方面提出了促进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的具体措施和办法,积极引导、鼓励毕业生到乡镇企业、私营企业等非公有制单位就业,并制定了相关的优惠政策,截至年底,全州共安置各类大中专毕业生2240人。
军转干部安置对于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坚持了 “热情欢迎,积极接收,妥善安置”的方针,分配去向是根据地方需要,本人具备条件作出适当安置。从新中国建立到1961年,全州共接收军队转业干部1073人,其中:党员742人,团员108人,排级干部765人,连级干部248人,营级54人,团级6人。转业后分配去党群政法系统的308人,工交系统161人,农林水利系统210人,财贸系统94人,文卫系统91人,省地质队8人,林业局201人。至1961年底,任科级302人,中级干部34人。1964年,将北京军区转业军官33人,福州军区转业军官16人,分别分配到夏河2人,玛曲6人,碌曲6人,卓尼4人,临潭11人,舟曲3人,迭部8人,州级单位9人。1983年将6名军转干部,分别分配到夏河1名,舟曲2名,州水电局、州工商局各1名。1985年,根据党中央裁军百万的决定,为安排军转干部,州上成立军转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1986年,全州共接收安置军转干部8名。其中:团级2人,营级1人,连排级4人,技术干部1人。分配到行政单位的5人,事业单位的1人,企业单位的2人,并安置随行家属6人。2007年和2008年两年里共完成8名自主择业干部的审档、落户、核发退役金等工作,建立健全了军转干部信息库,对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日常管理和服务,使全州军转干部安置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轨道。
“以工代干”转干60年代以来,由于缺乏正常的吸收录用干部制度,工厂企业干部遂显不足。因此,各工厂企业先后选调一部分工人从事干部岗位工作,未办提干手续,从而出现了“以工代干”。后来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缺乏干部,也陆续采用“以工代干”的形式,有的已“代干”十多年,形成了“干不干”、“工不工”的状况,影响了其积极性的发挥。逐步解决这一问题,已成为劳动人事工作的一项迫切任务。1979年上级下达《关于户籍、刑事、治安民警为干部的通知》。按照这一通知精神,在州级公检法部门的户籍、刑事、治安民警中,选拔25名转为国家干部。其中男21人,女4人;藏族3人,回族1人,汉族21人。1981年,将1961年由省畜牧厅暂按工人分配给西科河羊场的7名职工,转为国家干部。1983年,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劳动人事部《关于整顿“以工代干”问题的通知》精神,州上召开了专门的会议,研究确定凡属转干范围的人员,一律要进行考核考试,择优转干。经过严格把关,全面整顿,全州从1980-1990年共有2738名“以工代干”人员转为国家干部。其中少数民族1114名,占转干总人数的40.6%,女性719名,占转干总人数的26.26%。
“五大”毕业生吸收录用1986年至1989年,为了逐步解决县以下基层单位干部缺编、结构不合理、素质不高、专业技术人才缺少等问题,根据省人事局、省教委关于解决非统配高校及“五大”毕业生使用问题意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用,公开招收“五大”毕业生。招收对象是城镇及农牧区非在职大专以上毕业生(含结业生),招收条件是:年龄在25岁以下,婚否不限,男女比例不定。具有一定专业知识,热爱牧区、热爱基层工作的。同时为了加强少数民族干部队伍,规定这次录用干部中藏族考生必须占到50%。为了合理解决高级知识分子子女就业问题,对高级职称人员中无一子女有正式工作的,副高职称人员的独生子女没有正式工作的或其子女取得“五大”毕业文凭等上述条件的,优先使用。根据上述规定,从1989年至1990年,共录用39名,其中:少数民族12名, 女性21名。
引进人才1980年以来,开始注意引进科技人才,至1990年,共从外地引进各类专业科技人员52人。其中:行政机关15名,教育系统10名,卫生系统13名,农牧系统3名,其它11名。
甘南州各类干部培训建州初期1953年10月组建甘南州行政干校。按照各个时期不同的工作任务,举办不定期的各种学习班、培训班,进行干部培训。1959年,州行政干校改为州委党校,主要培训县以下各级党员干部。1980年以来,鼓励干部参加电大、函大、刊大、夜大、职大等学习。同时,每年从年轻有培养前途的干部中,通过考试,择优选送到省内各大专院校委托培训、进行深造。仅1983年就有96名少数民族干部到兰州大学、西北师院、兰州师专、甘南卫校等大中专学校代培,使这批干部掌握了各自所学的专业知识。2007年,州人事局与州委组织部联合举办3期公共管理核心课程为内容的培训班,举办4期全州一审批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培训班。共举办公务员培训班7期。2008年共举办各类培训班38期,培训人员16245人。公务员招考录用2005年对全州1998年以后进入党政机关的1760名干部,进行了公务员过渡培训。为下年实施《公务员法》打下基础,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笔试、面试、体检体能测试、政审等环节2005年从125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中,择优录取26名;2007年根据省人事厅公务员招考办的安排,州人事局和州公安局认真组织实施在全州招考录用19个职位、33名人民警察的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通过资格审查共有518名考生符合报考资格。33名拟录用人员上报省招考办审批录用。
公务员登记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实施方案》文件精神,2007年专门成立了全州公务员登记工作组,对8县市和州直各机关单位公务员登记工作进行督察指导,稳慎开展公务员登记和参照管理单位审批工作,并分3次提交州实施公务员法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审批。全州7县1市和州直52个机关单位中行政编制7072个,实有干部8496名;审批登记公务员6414名;单独登记346名;暂缓登记40名;不予登记40名。符合登记条件,但因受行政编制所限使用事业编制的有1243名。全州共有449个单位被省上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技术工人等级岗位考核按照省人事厅《甘肃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试行办法》要求,组织实施全州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等级考核的报名、培训、考试工作。2007年,全州共报名941人,其中高级工235人,中级326人,初级380人,对全州报名的38个工种、80个等级的技术工人作了集中的辅导与培训。并按省厅要求完成941名技术工人的实际操作、公共基础和专业理论的考试工作。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按照省人事厅《甘肃省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制度管理办法》和州政府《甘南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聘用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全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状,制定《全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考方案》,经州政府批转后在全州进行实施,同时,成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领导小组,严格规范考录程序,加强对各县市招考工作的督查和指导,严把报名、笔试、面试、考核、体检5个关口,并邀请人大、政协、纪检监察部门的领导全程参与监督,接受社会舆论监督,全面实施阳光操作。2007年通过资格审查,全州2155名考生报名参加笔试,共招考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20名。是年,设置事业单位管理科。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为更新专业技术人员的知识,按照省人事厅印发《甘肃省继续教育工作条例》规定。2007年,对州直未参加以往培训和考试的专业技术人员组织补课考试,其中,参加公(商)务实用英语考试201名,项目管理考试112名,完成了专业人员继续教育扫尾任务。同年,对6872名全州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培训。
干部调配工作干部下放:建州以来的各个不同时期,全州人事部门重视干部特别是青年干部下放基层锻炼工作。自1980年以来,州、县均抽调一批长期坐办公室的干部,带职下放到基层工作,担任乡的副书记、副乡长。有的保留原职,在基层工作一段时间再回来担任原职务,有的调离现职,保留原级,在基层工作一定时间后,再按原级分配其他工作,有的兼职下放,保留原级,在基层长期“落户”。既加强了基层工作,也锻炼了干部,密切了上下级关系。从1980年至1990年,下放“面向基层,加强生产第一线”的共299人;解决夫妻分居:从自治州建立以来,就按照先急后缓,采取单调、对调等办法,解决了一批干部夫妻两地分居问题。1980年以来,按照中央组织部、民政部、公安部、国家劳动总局联合发出《关于逐步解决职工夫妻长期两地分居问题的通知》精神,更加重视这一工作。特别是对知识分子的此类问题尤为重视。据统计,从1983年至1989年的7年中,全州解决了561名知识分子的夫妻分居问题。同时,在粮食体制下,企业亏损,“农转非”(农业人口转城镇人口)政策紧缩情况下,也为2474名知识分子干部解决了7053人的粮食、户口关系,使其从农村迁入城镇;专业技术人员归队:对全州分散在各条战线以及集体所有制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摸清情况的基础上,按其专业特长,逐步调配归队。1980年,对夏河、卓尼、舟曲、临潭等县分散在医疗所的藏医、中医11名,调配到州县医院、藏医院工作,加强了医疗力量。1980-1990年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共归队38人;干部交流:1980年至1990年的11年中,全州共交流调动干部1022人,其中有西藏内调干部9人;控制人才外流:自1982年以来,州内知识分子要求调动频繁,人才外流严重,自治州根据1985年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局《关于当前我省人才流动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精神,下发了《关于干部调配工作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和强调干部及专业技术人员的调动,必须按干部管理权限逐级报批,并要求各有关单位严格把关。同时,在全州进一步树立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思想,尽量解决其困难问题,解除后顾之忧,控制人才外流;编余人员调配:建州以来,根据各个时期建设的需要,随时进行余缺调剂,对编余人员统筹统调。在大炼钢铁、平叛反封建斗争及支援西藏等重点工作中,都抽调编余人员进行充实加强,1963年在加强农业战线中,抽调大批干部,以保证重点急需和加强薄弱环节。至于县与县、州与县、州直部门之间的干部调配工作,随工作需要正常进行。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1961年甘南州在卫生等系统进行职称评定试点,有一部分人获得初级职称。后来,由于种种原因,此项工作中止。1978年国家关于职称评定的一系列文件下达后,甘南州于1981年4月29日组成职称评定委员会。1986年又成立甘南州职称改革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门负责全州职称改革的日常工作。在州县职称改革领导小组的指导下,1986年初,全州的职称改革工作,正式进入首次评聘阶段,到1988年结束。
职称评审与资格考试1988年下半年起,按中央和省上的部署,全州对职称改革工作进行了考核复查验收。考核复查结果:全州企事业单位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共8609人,参加考核的6137人。其中优良3502人,占考核总人数的57.1%;合格2595人, 占42.3%;不合格40人,占0.6%。续聘6000人,未聘、缓聘75人,解聘8人。取消任职资格4人。全州从1987年4月开始,在州、县10个事业单位和部分企业单位试点的基础上,经过1987、1988两年的职改工作,在全州24个系列的1055个事业单位和33个企业单位中开展了专业技术职称评定、聘任。省职改办、省教委共下达高级职称限额149个,中级限额1847个,参加评定的企事业专业技术人员共8609人,首次获得职称的有7073人,占专业人员总数的82.2%,其中获得高级任职资格的有177人,聘任116人;获得中级任职资格的1670人;获得初级职称任职资格的有5253人。与此同时,建立了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制度。2007年共向省职改办及省各系列高评会推荐、委托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人员153名。2008年各县市职改办和州直主管部门层层推荐,审核研究并向省职改办推荐甘南州事业单位评审高级职称资格人员97人;召开了全州事业单位工程、畜牧、农林、教育、文化系列中级评委会,共有810名专业技术人员通过评审,取得了初级职称资格;召开了全州企业职称资格评审会议;报批“全省农村优秀人才”7名。
人事争议仲裁2008年启用了甘南藏族自治州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藏汉两文印章;聘任王青等9名同志为专、兼职仲裁员,进一步健全机构,加强了仲裁队伍建设。
落实干部政策由于受“左”的思想影响,在历次政治运动和行政监察工作中,造成一批冤假错案。1977年6月,甘南州根据中央指示精神,开始落实干部政策,纠正冤假错案,成立了清理积案领导小组。对需要复查的每一个案件实行层层包干,该平反的平反,该恢复名誉的恢复名誉,该安排工作的重新安排工作,该补发工资或给予生活补助的酌情处理,被抄查的财务退还本人或其家属,有些已经死亡的为其平反昭雪、恢复名誉,干部档案中的不实材料予以销毁处理。干部奖惩新中国成立初期,甘南州根据中央政务院颁布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奖惩暂行条例》实施对干部的奖惩。当时奖励分为5种,即:表扬或发给奖品、记功或发给二等奖金、记大功或发给一等奖金、记特等功或发给特等奖金、授予荣誉称号(工作模范、劳动英雄、人民功臣)或发给荣誉奖金。惩戒分为6类,即:警告、记过、降级、降职、撤职、开除。并规定有奖惩条件和审批权限。1995年,国家推行公务员制度,国家人事部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制定了《国家公务员奖励暂行规定》和《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暂行规定》。这两个暂行规定连同2006年岀台的《公务员法》中的有关条款,成为甘南州干部奖惩工作的新依据。
干部离休根据1978年6月2日颁发的《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规定,离休干部的条件是:对于丧失工作能力,1949年9月底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地委正副书记,行政公署正副专员及相当此职务以上的干部,1942年底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县委正副书记,革命委员会正副主任及相当职务的干部,1937年7月7日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干部,离职休养,工资照发。1982年国务院作出规定,凡在1949年9月底以前参加工作的干部,不论职务级别,只要达到规定年龄,一律实行离职休养。
干部退休干部退休的条件是: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或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参加工作年限满10年的,均可按退休干部安置。另外,因公致残,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不论工作年限长短,也可按退休对待。
干部退职1961年至1963年为贯彻国民经济“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全州压缩城市人口,进行职工精减。精减的范围是全民、集体所有制企事业单位、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及学校等各行业。精减的对象是:1958年以来社会上招收的新干部和一些不宜继续在上层工作的干部;1958年以后来自农村的新工人;达到退休年龄或虽未达到退休年龄但不宜继续工作的职工及临时工、合同工等。3年之中全州共精简10956人(其中农垦职工减少7329人),完成省下达精减9000人任务的120.7%。对被精减职工进行如下安置:回乡从事农业生产;从事家庭副业或个体劳动;退休退职;全民所有制转为集体所有制;干部转为工人等。1957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职工,按退休退职处理。1983年1月州委组织部、州人事局、州劳动局对全州60年代初被精减退职老职工,进行了一次较全面的摸底,掌握了全州退职职工的情况,并初步解决了退休费和生活困难补助费等问题。
职工子女顶替上岗1978年6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1979年3月甘肃省革委会以甘革发74号《通知》规定工人、干部退休或死亡后,家庭生活确实困难的或多子女上山下乡,子女就业少的,原则上可招收其一名符合招工条件的子女参加工作;本人户口迁回农村的,可招收他们在农村的一名符合招工条件子女;在职职工死亡后,可招收一名符合招工条件子女。按上述规定,1981年全州顶替招工103人。1981年6月30日甘肃省政府发文取消了子女顶替上岗规定。
劳动服务公司及集体企业安置1981年2月经州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甘南藏族自治州劳动服务公司。各县及州级、县级企业也相继成立了劳动服务公司(站)。州县劳动服务公司成立后,首先对有城市户口,初、高中毕业,有劳动能力的待业人员进行登记、建档立卡,搞好就业前的劳动资源摸底登记工作。1990年7月,州政府召开《全州劳动就业工作会议》。各县、各单位在贯彻“三结合”就业方针,拓宽就业渠道,扩大就业安置,开展多种形式的就业前培训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积累了一定的经验,涌现出了象甘南制烟厂、州运输公司劳动服务公司、夏河县青年鞋厂、夏河县牧机站等10个就业安置先进单位。1982年至1990年8年间全州累计安置城镇待业青年10197人,其中:国营企业千方百计发展生产新增岗位招收劳动合同制工人4071人,吸收录用干部385人,城镇集体企业招收集体工人1841人,技工学校招生457人,个体从业3443人。待业率下降为9.5%。
劳动合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法》规定,企业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必须签订劳动合同;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的约束力。1995年,甘南藏族自治州按照省上制订的全省统一的劳动合同书文本,开始实行劳动合同制度。
集体合同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缔结的书面协议。集体合同的内容通常包括:劳动报酬、安全生产与工作卫生、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工伤、医疗、保险待遇、生活福利等方面。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不同,集体合同带有组织劳动、加强民主管理的性质,它规定的劳动条件和标准是签订劳动合同的基础和基准。目前,全州有条件的企业正在进行集体合同的签订工作。
劳动争议又称劳动纠纷,是指劳动者同用人单位之间因劳动权利和义务产生分歧而引起的争议。《劳动法》规定劳动争议的处理程序是: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仲裁于80年代成立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2005年根据自治州政府机关第三轮机构改革方案和《甘肃省人事争议仲裁暂行办法》的规定,成立了甘南州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下设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受理州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范围内的人事争议案件。
劳动就业主要是指城镇劳动力的就业安置。1953年甘南建政以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有关规定,为适应本地区民族经济、文化、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在大力加强选拔、培养少数民族干部的同时,一直坚持抓好民族地区的劳动就业工作。甘南州的劳动就业大致经历了两个阶段:1954年至1981年,这一阶段主要是按照国家指令性计划,安置城镇新增长的劳动力,用工形式上实行固定工制。1975年至1980年的6年间重点是安置插队知识青年的就业工作;第二阶段是1982年至1990年,这一阶段是甘南贯彻执行“在国家统筹规划和指导下,实行劳动部门介绍就业,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的方针,在实行“三结合”的就业方针指导下,自治州的劳动就业工作由单一的依靠全民安置就业逐步发展为全民、集体、自谋职业的多渠道就业,就业安置范围进一步扩大,第二阶段的用工形式实行了招聘制和劳动合同制。
甘南州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成立于1987年,购置了 X射线机、超声波测厚仪、焊缝检验仪等检测设备。
甘南州锅炉水处理服务部成立于1990年,购置了化验设备和药物,对全州的锅炉水质和锅炉进行监督。
甘南州劳动安全卫生检测站1987年3月,经州政府批准,成立了“甘南州劳动安全卫生检测站”,与州劳动人事局安全科、州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合署办公,配备了5名专业技术人员,购置了武安84-Ⅰ
型粉尘采样器、快速测尘仪、测烟望远镜、声级机、嗅氧仪等检测设备。
甘南州企业职工队伍从自治州建立到1990年底,全州有全民所有制企业130多户,工人队伍发展为13580人,其中少数民族工人3851人,少数民族中藏族工人2206人,占工人总数的16.24%;集体企业21户,职工3835人。
岗位技能工资制由基本工资和辅助工资两部分组成。基本工资部分由技能工资和岗位工资两个单元构成;辅助工资部分包括年功工资、特殊工资(如岗位津贴等)构成。技能工资是根据不同岗位、职位、职务及其劳动技能水平而确定;岗位工资是根据职工所任职务或所在职位的责任轻重、劳动强度和劳动条件确定。实行岗位技能工资制的关键是各单位正确确定职工的劳动岗位和正确评定职工的劳动技能水平。
零就业家庭按照州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的意见和通知》,全面落实就业、再就业各项扶持政策,劳动保障部门以逐步消除零就业家庭为目标,加大工作力度,通过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充分安置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实现稳定就业。举办各类培训班,充分提高城镇零就业人员的技能水平,并帮助制订就业计划、加大劳务输转力度、鼓励自主创业、扶持创业带头人等新路子。2007年, 全州安置1415名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其中上半年安置804户,年内安置611户。
社会保险制度亦称劳动保险制度,是国家强制实施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目的是保障劳动者因年老、患病、生育、伤残、死亡以及失业等原因失去或减少收入时,能够从国家和社会方面获得帮助。甘南州于80年代后期成立了社会保险管理机构。2008年,甘南州职工基本养老、失业、职工基本医疗、工伤保险参保总人数为102622人,参保基金征缴总额为1112008万元。
养老保险制度甘南州养老保险制度始于50年代。2007年全州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1.29万人,养老保险基金征缴额为3359万元,按时足额支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全年累计发放参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3482万元。2008年全州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12657人,基金征缴额达4315万元,按时足额支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全年累计发放参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3856万元。
失业保险制度甘南州失业保险制度始于80年代。2007年全州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为3.06万人,失业保险基金征缴额为939万元,年内为4405名下岗失业人员累计发放失业金693.21万元,医疗补助金37.32万元。2008年全州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30831人,失业保险基金征缴为821.08万元,全州失业保险金支出565万元。
医疗保险制度甘南州医疗保险制度始于50年代。2007年甘南州实施了城市“低保人员”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中公务员医疗补助和大病医疗保险项目。截至年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4.29万人,保险征缴额为4317.21万元;农民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为306人。2008年全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49.402人,保险基金征缴额为5926万元;农牧民工参保363人。并根据甘劳社发[2008]121号文件要求,将甘南州地方性关闭破产、依法破产国有企业29户520人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
工伤保险2005年州政府批转了《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1月1日正式启动, 并纳入全省保险目标管理。全州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企业52户,参保职工3333人,征缴保险基金24万元。是年,成立了甘南州工伤保险暨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8名伤残人员做了伤残等级鉴定,对6名患病的职工做了劳动能力鉴定。
甘南藏族自治州民政处1953年10月甘南藏族自治州成立,随之设置州民政处。人事工作,除党群系统干部、科级以上干部属州委组织部管理外,一般干部调配、监察等业务,均由民政处办理。
州民政福利局1957年,甘南藏族自治区民政处改成州民政福利局,加强了行政监察工作。
甘南藏族自治州民政局1962年恢复民政局,1967年在州生产指挥部下设民政组处理民政事务;1976年1月10日改民政组为民政局,内设秘书、优抚、社会、民政4个科室。1980年4月改称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民政局,增设地名办公室。次年, 劳动人事工作划出。现有干部职工48人,其中中共党员35人,局机关内设13个科室, 下辖二级单位1个,事业单位5个。主要承担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服务军队和国防建设、管理专项社会事务四大职能。具体负责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防灾减灾救灾、双拥优抚、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安置、民间组织管理、基层政权与社区建设、行政区划管理、殡葬管理、婚姻管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社会福利事业、福利彩票发行等工作。
合作市烈士陵园始建于1958年,位于合作市区南郊知合玛路64号。原属甘南州民政局管理的事业单位,合作建市后移交给合作市管理,是市民政局的下属全额事业单位,现实有职工1名。园内葬有自1958年以来甘南平叛战斗中牺牲的烈士190人,有烈士纪念碑一座。该陵园是合作市唯一一处为驻地官兵、广大干部、职工、民兵、学生进行爱国主义、革命传统教育和国防教育提供的重要场所。
碌曲县烈士陵园始建1966年,位于碌曲县勒多东路,园内葬有自1958年以来甘南平叛战斗中牺牲的烈士110人,有烈士纪念碑一座。该陵园是碌曲县唯一一处为驻地官兵、广大干部、职工、民兵、学生进行爱国主义、革命传统教育和国防教育提供的重要场所。
夏河县烈士陵园始建于1959年,是为纪念在夏河平叛战役中牺牲的解放军战士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涌现出的革命烈士修建的。陵园占地面积约10亩,陵园褒扬的在各个革命历史时期牺牲的烈士共33名,安葬着夏河平判战役中壮烈捐躯的烈士18名,新中国成立后在执行各项任务中牺牲的烈士15名。是夏河县重要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年平均瞻仰人数达5000多人。
玛曲县烈士陵园始建于1958年10月,位于玛曲县城古拉路西贝侧。属玛曲县民政局管理,现实有职工1名。园内葬有自1958年以来玛曲平叛战斗中牺牲的烈士327人,有烈士纪念碑一座。
迭部县烈士陵园始建于1966年11月31日,2004年搬迁至迭部县姜巴沟口。属县民政局的下属全额事业单位,迭部建县后移交给迭部县管理,是州民政局的下属全额事业单位,现实有职工1名。园内葬有自1958年以来迭部平叛战斗中牺牲的烈士24人,有烈士纪念碑一座。
舟曲县烈士陵园始建于1959年,位于舟曲县城关镇罗家峪。现有职工2名,园内葬有1958年甘南平叛战斗中牺牲的烈士47人,有烈士纪念碑一座,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临潭县烈士陵园始建于1981年,位于临潭县城关镇大坡桥。是县民政局的下属单位,现实有职工1名。园内葬有自1958年以来甘南平叛战斗中牺牲的烈士7人。
临潭县冶力关肋巴佛纪念馆为纪念肋巴佛事迹而建。始建于1987年,位于临潭县冶力关镇。是州旅游局的下属单位,现实有职工3名。园内葬有自1958年以来甘南平叛战斗中牺牲的烈士8人。
卓尼县烈士陵园始建于1957年,位于卓尼县柳林镇唐尕川。属卓尼县民政局管理的事业单位,是县民政局的下属全额事业单位,现有职工5名。园内葬有自1958年以来甘南平叛战斗中牺牲的烈士138人,无名烈士18名,有烈士纪念碑138座。
合作火葬场1979年动工兴建,1981年1月1日投入使用,总投资40万元。2012年搬迁至合作市卡加曼乡劳娄沟。
合作市殡仪馆坐落于合作市卡加曼乡劳娄沟,距市区约11公里,于2012年10月份正式启用。作为“5•12”灾后重建项目的市殡仪馆占地约28亩,总建筑面积4161平方米,总投资2055.53万元,其中“5•12”灾后重建投资1068万元。该殡仪馆按照区域功能分为业务接待厅、悼念堂、整容化妆室、冷藏室、火化间、骨灰寄存堂以及停车场和行政办公楼等设施。目前配置有1辆遗体接运车、1组遗体冷藏设备、3台高档平板火化炉,在业务操作上率先应用了先进电脑管理系统。治丧配套服务主要有:24小时遗体接运;遗体冷藏、遗体火化;守灵场所,冷藏棺租赁,花圈、花篮租赁、出售;代售骨灰盒等丧葬用品,办理骨灰寄存、悼念堂鲜花布置等。该馆所有殡仪服务和丧葬用品均明码标价,丧家可自主选择相关服务。
夏河县殡仪馆始建于1982年,属财政全额拨款单位。位于拉卜楞镇来周村,距县城5公里。现有职工6人。全馆占地面积8420平方米,建筑面积1080平方米,绿化面积6500平方米。2010年夏河县殡仪馆多方筹资250多万元对县殡仪馆进行了改建。现馆内设施有接待室及办公室12间,设有贵宾休息室和普通休息室,可接待90人。悼念堂1个,其中大厅装有电子显示屏、投影机、音响等,可供200人参加遗体告别仪式;火化间150平方米,装有火化机2台,目前,配有瞻仰冷藏棺2台及屉式冷藏柜3台,同时可存遗体5具,现有接尸车1辆,其它车辆1辆。
舟曲县殡仪馆坐落于县城东侧的城关镇乱石湾,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启用。作为“5・12”灾后重建重点项目的县殡仪馆占地15402.9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649平方米,总投资700万元,其中“5•12”灾后重建投资620万元,“8.8”特大泥石流灾后重建追加投资80万元。该殡仪馆按照区域功能分为业务接待厅、悼念瞻仰厅、治丧群众休息厅、守灵敬孝室、整容化妆室、冷藏室、火化间、骨灰寄存大楼以及停车场和行政办公楼等设施。目前配置有1辆遗体接运车、4组遗体冷藏设备,1台环保型火化炉,在业务操作上率先应用了先进电脑管理系统。治丧配套服务主要有:24小时遗体接运;遗体冷藏、理发、穿衣、化妆、特殊整容、遗体火化;守灵场所、冷藏棺租赁,花圈、花篮租赁,出售;代售骨灰盒等丧葬用品,办理骨灰寄存、悼念厅鲜花布置、餐饮服务等。该馆所有殡仪服务和丧葬用品均明码标价,丧家可自主选择相关服务。
州社会福利厂1988年8月5日,成立甘南藏族自治州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委员会。
支边青年安置1958—1959年,甘南州将支援边疆建设的河南省尉氏县、杞县等处青年40118人,分别安置在州内各地兴办的农牧场。其中:夏河县美武农牧场安置3500名,桑科农牧场3885名,加尕滩农牧场2000人,多和儿农牧场1000人,博拉农牧场1000人,甘加农牧场3952人,阿木去乎农牧场1000人;临潭县的卓洛农场1083人,长川农场2000人,新城农牧场500人,冶力关农场1000人,当时属临潭现属卓尼县境内的牙路农场1000人,洮北农场2917人,车巴沟农牧场1000人,北山农牧场1000人,沙冒农牧场4000人;迭部县电尕寺农场1000人,洛大农场1861人;碌曲县双岔农场2300人,西仓农场1900人,郎木寺农牧场1000人;舟曲县的武坪农场1247人。安置后不久,即遇3年“自然灾害”,大部分青年返回河南原籍,其余在州内各林业单位、玛曲渔场等做了安排。迭部电尕农场的部分留甘南人员组成了县蔬菜专业队。
下乡知识青年安置1968年全州开始动员城镇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参加农业生产。甘南州第一批州级单位知识青年于1968年9月动员到迭部县插队落户。至1978年初,全州共动员上山下乡的城镇知识青年有3971人,并安置兰州市上山下乡知识青年319人。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的形式一般有3种:以组为单位集体插队;单独建立知青点;有条件的回老家落户或在亲友所在地安家落户。至1978年底,全州对上山下乡的知识青年3791人,分别安置在7个农牧业县的55个人民公社、141个大队、188个生产队。建立知青点193个,修建知青点住房1585间,建筑面积为21342个平方米。全州共支出知青点建房费、生活补助费及灶具、劳动工具等“三具”购置费194万元。
游民的收容及改造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甘南各地对旧社会遗留下来的烟民、地痞、娼妓、流氓、赌徒、乞丐、惯偷、神汉等社会流民,实施收容救济,教育改造, 介绍就业,使其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同时,对流入城市的受灾难民进行救济安置。
儿童福利院1960年,龙迭县(今舟曲、迭部)部分公社成立了孤儿院,将分散孤儿收容教养。1961年,自治州决定对13岁以下孤儿采取集中教养和分散教养的办法,安置并抚养其长大成人。1962年,碌曲县对31名孤儿分散安置,生活费用由生产队供给,生活水平稍高于社员。1964年12月,“甘南藏族自治州合作儿童教养院”在合作镇成立,收容孤儿87名,其中,汉族69名,藏族15名,回族3名。教养院对9岁以上儿童实行半天学习的制度,配备教师4人,行政管理人员4人,医务人员1人, 炊事员1人。1969年7月,甘南合作儿童教养院第一次安置孤儿54名。1970年6月4日,撤销合作儿童教养院,对院内33名孤儿送往各县由民政部门负责安排,离院前每人发给伙食费14元,粮票27.5斤。1980年7月,决定对城镇孤幼儿童由国家供养直至16周岁,临潭县有孤儿8人,每人每月定补15元。进入21世纪,孤儿生活保障得到进一步加强,逐步建成保障体系。2012年州儿童福利院完成了室内装修各项工作,现已有16名孤残儿童入院学习生活,实现集中养育。碌曲县社会福利院已投入使用,有12名孤寡老人和孤残儿童入住生活。迭部、舟曲、玛曲、临潭、卓尼等五县社会福利院均投入使用。孤儿生活保障方面,完成了全州困难家庭重度残疾儿童的调查摸底工作。据摸底全州共有330名重度残疾儿童,其中:肢体残疾一级儿童68名,肢体残疾二级儿童103名,智力残疾一级儿童128名,精神残疾一级儿童31名。需集中抚养的97名,目前全州已集中抚养22名重度残疾儿童。开展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手术救助了8名唇腭裂儿童和6名疝气儿童。按时足额为全州792名孤儿发放生活补助金449万元。
敬老院1949年至1959年底,自治州办敬老院147个,入院老人1933人。1959年,德乌鲁市有敬老院44所,入院老人695人。各公社培训了一批专职服务员,部分公社抽调一些学生为老人定期读报、跳舞、唱歌。1960年,全州有敬老院135所,入院残老孤寡1037人。后因自然灾害、生活困难等原因,敬老院相继停办。进入80年代,对孤老残缺、无依无靠人员决定由国家集体负责供养。临潭县古战乡开办农村敬老院,收养5名老人,由集体全包。夏河县开办拉卜楞镇敬老院,入院老人18人。
五保户和城乡低保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期,自治州对农村丧失劳动能力生活没有依靠的寡、孤、独社员实行五保,即保穿、保吃、保烧、保教(儿童和少年)、保葬。现在的“五保”则是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孤儿保教)。进入21世纪,通过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城乡低保工作制度、优化操作规程、广泛接受群众评议和监督,逐步规范了审核审批、动态管理、民主评议、三榜公示和听证会制度等运行程序和工作机制,城乡社会救助资金实现了社会化发放,基本健全了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救助体系。城乡低保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和“分类施保”。2012年,全州共有城市低保对象37570人,农村低保对象161360人,五保供养对象4338人。2012年省、州政府将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及提高农村五保供养省级补助标准确定成为民办实事项目。甘南州于2012年4月底全面完成各项提标工作。提标后,合作市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208元提高到241元,临潭等七县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184元提高到213元, 月人均补助水平达到230.02元(含物价补贴)。农村低保年标准达到1488元,月人均补助水平达到89元,一类保障对象月均补助水平132.8元;二类保障对象月均补助水平97元;三类保障对象月均补助水平76.6元;四类保障对象月均补助水平40.6元。农村五保供养年人均标准达到2400元。截至目前,全州累计支出城市低保资金9109万元,农村低保资金1.32亿元,五保供养资金848万元,有效保障了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州收容遣送站1964年,大批外地受灾农民,因闻甘南基建任务大、劳动力缺乏而涌入州内,一些懒汉、惯偷、贩毒吸毒者等亦随大流入境,影响社会秩序,自治州及所属各地县设立收容遣送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收遣工作。本着随发现随收容,边收容边遣送的精神,年内共收容1406人,遣送原籍的1043人,送农场和就地安置以及错收放出的300余人。对一时审查不清、不能遣送的,组织搞临时性的生产。1965年, 随着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国民经济的好转,盲流人口逐年减少,遂撤销各县收容所,仅保留合作收容遣送站。“文化大革命”中又恢复了各县站、所,合作站归合作镇管理。1980年,又撤销各县收容站、所,合作收容遣送站开始对收遣对象登记造册。1980年至1986年共收容、接转、遣送、安置流浪、乞讨人员755人次。1987年以后,收遣对象结构发生变化,其中确因生活困难流入城市的人逐年减少,对混杂在流浪乞讨人员中的违法犯罪分子,由公安部门负责处理;对社会治安有危害的精神病人,由卫生部门负责治疗;对无家可归、无生活来源的精神病人,由民政部门负责解决。2012年为了实现年底县市街面上基本无流浪儿童的目标,我州各级民政部门坚持“自愿救助和无偿救助”的原则,积极开展街头主动救助活动,特别在寒暑假期间和重大民族传统节庆日期间,加大对车站、广场和寺院附近等公共场所的巡查力度,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路费和食物,劝说他们返乡回家。截至目前,全州累计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236人次,其中男性876人次、女性360人次。未成年人46人次。州、县(市)共投入救助资金56.7万元,有效保障了救助对象的基本生活。
社会福利及福彩销售1988年,合作地区销售福利券10万元;次年,在全州范围内扩大发行销售奖券,奖券形式改“传统型”为“即开型”,共销售14万元。2004年,省民政厅安排甘南州“星光计划”项目款245万元。年底,碌曲、玛曲、迭部、卓尼4县的“星光计划”项目已完成并正式投入使用。自治州重点建设项目州民政综合福利服务中心,上半年完成项目规划、论证、选址、地址勘探和公开招标工作,使大楼的主体工程已完成三分之一。是年,扩大“黄河风采”电脑福利彩票销售网点,实现销售额306.7万元。2005年,全州民政系统把“星光计划”、社区建设和老龄工作结合起来,争取建设资金120万元,完成了夏河、临潭、舟曲3县“星光老年之家”的建设任务。全年销售福利彩票金额为556万元,为全州筹集公益金40多万元。是年,全州启动了 “残疾孤儿康复明天计划”,为67名残疾儿童完成康复手术。2006年,甘南州7县1市积极向省民政厅申报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和儿童福利院等建设项目。合作市、夏河县争取到流浪儿童、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项目资金各40万元,迭部县争取到项目资金12万元。全年完成福利彩票发行销售额1025万元,9月中旬在合作市开通了全州第一家“中福在线”销售项目。2007年,投资92万元新建夏河、迭部、合作2县1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建设项目。完成全州唇腭裂患者及孤儿调查摸底工作,共计孤儿560名,其中68名唇腭裂患者接受了李嘉诚基金会免费手术矫治。在“九九”重阳节期间,看望慰问特困老人,并动员社会各界向“五保”老人、特困老人,献爱心、送温暖。2007年,全州建立福彩销售网点33个,其中乡镇建立5个。完成福彩发行销售1261万元,中福在线全年实现销售额400万元。2012年,州慈善协会拓宽社会捐赠渠道,积极为全州社会福利事业发展筹措资金,接收各类慈善捐款5837万元,向省民政厅申报了10个慈善超市项目,55个农牧村互助幸福院项目。2012年,全州完成福利彩票销售额5647万元。
拥军优属建州后,将拥军优属列入工作议事日程,逢年过节发动各机关单位、团体、学校和所属县、乡干部慰问当地驻军和烈军属。采用组织慰问团、募捐发放慰问品及召开各种类型的座谈会和烈军属积极分子代表大会等形式,对当地驻军、烈军属、残废军人、复原退伍军人给予精神和物质上的鼓励与支持。临潭县还将春节定为全县的“拥军优属”日。夏河、卓尼、临潭3县民政部门,每年召开一次有烈军属、流落红军、转业军人、驻军代表等优抚对象参加的座谈会,与其共商优抚工作,征求优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2012年,对全州优抚对象进行了一次全面清查,更新完善了全州优抚对象数据库,及时建立健全了382名60岁以上农村籍退伍士兵电子档案。目前,全州共有重点优抚对象1876人,其中西路红军4人,伤残人员156人,“三属”87人,在乡老复员军人330人,带病回乡121人,参战参试人员796人。全面落实优待抚恤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及时按上级政策调整了优抚对象抚恤标准,下拨各类优抚安置资金649万元。
复转军人安置1950年,新生人民政府按“妥善安置、各得其所”的方针,开始有计划、大规模的安置复员转业军人,复员军人大部分回乡参加生产,少部分安排工作。对返乡后无土地、生产资料者,由乡政府给予解决,负责到底。1954年,按“复员军人以在原籍安置为原则”,家居农村的以从事农业生产安置为主,家居城市的优先安置就业,家庭发生变迁的由迁居地安置。1955年开始,各级政府重视城镇就业安置,实行“行业归口包干、逐级负责、统一安排”。农村安置本着“随回乡、随安置、随入社、随生产”的原则,组织复员军人参加生产合作社,随时解决生产、生活、医疗等困难。2012年加强了对转业志愿兵、参战、涉核部队退役士兵的稳控工作,加大重点对象的排查、监控和教育力度。积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处理好企业军转干部上访、集聚事件,做好了政策回复和劝导解释工作。
退伍军人安置1956年,国家实行义务兵役制,遵照国务院义务兵退伍“从哪里来、回哪里去”的安置规定,1973年接待的135名退伍军人中,回乡的120人,复学2人,复工复读的8人,安排工作的2人,选为干部的3人。1987年州“双退”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甘南藏族自治州《关于农牧村现役军人家属的优待和退伍后安置意见》,提出对参加过对越自卫反击战的农牧村退伍军人,国营、集体企业、事业单位、乡镇企业在农村招工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等政策。1988年,给在对越自卫反击战荣立战功的74人全部优先安排了工作,对4名伤残军人(其中一等伤残2人,二等甲级伤残2人)中1人在乡安置,3人均安置在他们力所能及的岗位上。2012年全面实施新颁布的安置办法,经州政府同意印发了《甘南州贯彻落实省政府、省军区加强新形势下全省征兵工作措施实施意见》和《甘南州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实施意见》两个政策性文件,落实了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医疗补助等各项待遇。将6级以上残疾军人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其余优抚对象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或农牧村新型合作医疗。完成了2011年退役的城镇、农村退伍军人接收工作。共接收退伍军人207人,其中城镇户口150人,农村户口57人。
婚姻登记1950年5月,国家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并实行婚姻登记工作。1953年底,甘南藏族自治区的夏河、临潭县及卓尼自治区建立了婚姻登记机关,由当地民政部门负责登记,区政府则指定专职干部负责登记。1955年至1957年,婚姻登记工作逐步交由区、乡人民委员会办理。登记人员由区、乡人民委员会指定文书兼办。离婚登记仍在县、区办理。1956年,对各区、乡负责等级的人员进行了第一次短期培训。人民公社化后,农村的婚姻登记改由公社办理。1980年9月,执行民政部新发布的《婚姻登记办法》,婚姻登记由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或镇人民政府办理,大部分登记人员由民政助理担任,县人民政府驻地未设镇的在县民政局办理。1984年9月,改人民公社为乡,婚姻登记仍由乡、镇人民政府或县民政局办理。1990年,自治州有婚姻登记机关112个。2004年,在全州实行婚姻登记员资格认证制度,并启用新的专用章和钢印。同时,结合甘南州实际,用藏、汉两文印制《婚姻登记条例》,在广大农牧区进行宣传。2006年,州民政局加大了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化建设活动和《婚姻法》、《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宣传力度。全州有102处婚姻登记机关,其中县级婚姻登记机关7个,乡镇婚姻登记机关95个。2012年开展了婚姻登记集中办理网点的调整、撤销工作,全州在2011年调整的18个婚姻登记点基础上新增设7个婚姻登记点,调整为现有的25个婚姻登记点。全州申请登记结婚3296对,准予登记结婚3239对,申请离婚415对,准予离婚266对,补领结婚登记证229对,婚姻登记合格率达100%。婚姻登记信息开始实行网络管理。收养登记按相关规定正常推进。
边界纠纷调处和地名区划以《国务院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甘肃省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办法》为主要依据,通过宣传教育等手段,逐步提高基层干部群众的依法守界意识,并积极参与到平安和谐边界建设中来,为创建平安甘南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2012年及时调解了卓尼县康多乡围子村反应合作市佐盖多玛乡当江、德合茂、新寺三村委会非法阻拦修建二级公路、架设移动线路、掠夺该村草场资源利用费的问题。及时补栽了丢失的青海河南县与我州玛曲县之间的6A号边界界桩。调解了合作市那吾乡与夏河县扎油乡在边界地区因修建高速公路所发生的争议。地名规划方面,完成了甘南机场公路桥梁和隧道的命名工作。《政区大典•甘南卷》完成各项编撰工作。
舟曲“8・8”特大山洪泥石流救灾2010年8月8日凌晨,舟曲县境东北部山区突降暴雨,三眼峪、罗家峪两条沟系暴发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造成1557人死亡,208人失踪,30多万平方米的房屋被毁,给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的损失。灾害发生后,7县市民政部门第一时间先期向灾区调运方便面10000箱、矿泉水800件、帐篷820顶、被子900床、衣物260件、手套、雨鞋各2000双、大饼5000余个;大部分物资于当晚运到灾区,缓解了灾区救灾物资紧缺的困难;灾害发生后,在舟曲一中、三中和隍庙山设立了3个临时集中安置点,妥善安置受灾群众3100多人。应急期结束后, 对受灾群众进行了过渡期安置。分别是:在沙川坝集中安置,共搭建帐篷1000顶,同时州民政局紧急调运大米、面粉各12.5吨,以及大量生活用品。共有143户470名受灾群众入住沙川坝集中安置小区;分散安置。鼓励受灾户按照本人意愿,通过租借房屋、投亲靠友等方式,对除集中安置以外的所有受灾群众予以了妥善安置;“三孤”人员安置,共核实“8.8”灾害三孤人员77名,全部由亲属监护照料。根据省州要求和 《关于舟曲县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受灾群众基本生活补助办法》等规定,落实各项救助政策。共为1380人发放抚慰金、丧葬费1104万元;共发放应急救助证7000本,应急救助25386人,发放应急救助金380.79万元;累计向过渡期救助10762人,发放生活补助资金1980.208万元。补助口粮498.052吨,向过渡期安置对象9982人,发放安置补助资金1197.84万元。向77名三孤人员发放生活补助资金36.96万元。做好救灾物资接收和发放工作。全州民政部门共接收捐款9503.71万元,其中州级接收捐款2380.21万元、舟曲县接收捐款6027.35万元(含部分县市接收捐款中汇往舟曲的810.225万元)。接收帐篷8999顶,棉被35120床,褥子2520床,睡袋5820个,床9642张;方便面206579件,矿泉水180214件,面粉172260千克,大米50250千克,食用油12985千克,发电机240台等救灾物资,折合人民币5890多万元。
迭部县腊子口乡黑多村“2・6”火灾救灾2013年2月6日晚8时10分许,我州迭部县腊子口乡黑多村发生民宅火灾,经过州县全力扑救,2月7日凌晨明火已完全扑灭,受灾群众生活安排及灾后重建工作正在有序进行,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保障。此次共造成92户420人受灾,无人员伤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167万元。灾情发生后,州委、州政府给迭部县紧急拨付救灾资金200万元。迭部县克服财政困难,紧急安排70万元应急救灾资金,为灾民解决临时生活补助5000元/户,落实了村民房屋损坏赔偿金3000元/户。根据省、州党委、政府的指示精神,我州及时妥善安置了受灾群众,92户受灾群众的住宿已妥善解决,其中:投亲靠友12户,邻村异地安置16户,本村未受灾户家中安置64户。同时,已搭建帐篷210顶。省、州、县民政部门紧急调运帐篷436顶,折叠床420个,棉衣1930件,棉被2100床,运动鞋300双,保暖内衣450件,火炉100个,面粉784袋,大米92袋,食用油92桶,大肉2760斤,方便面3043箱,矿泉水676件,火腿肠96件,饮料283箱,电褥子210个,面包30箱,饼子2870个,煤119.75吨,白菜2000斤,粉条1300斤,餐具、日用品100套。为妥善安置灾民生活提供了资金和物资保障。
甘南州边界办公室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1983年,全州各县的边界工作由各级民政部门主管。1984年成立了州边界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调处省、地、县际边界争议,收集整理有关资料。夏河、玛曲、迭部、卓尼4县先后成立了边界工作办公室。临潭、舟曲、碌曲3县的边界工作仍由民政部门管理。
省际边界纠纷夏河县与青海省边界纠纷:夏河县甘加部落和青海省同仁县加吾部落之间的草山界线争议;夏河县甘加公社同青海省循化撒拉族自治县岗察公社之间的草山纠纷;夏河县桑科公社同青海省泽库县多禾茂公社在万欠、万钦地区的草山界线争执;夏河县科才公社同青海省河南蒙古族自治县智后茂公社的草山界线之争;夏河县甘加部落同青海省同仁县爪什则部落的草山界线争执;夏河县桑科公社和青海省同仁县多哇公社的草山界线争执。碌曲县与青海省边界纠纷:碌曲县与青海省河南蒙古族自治县在周可河地区的草山界线争议;碌曲县与河南蒙古族自治县在李恰如地区的争议;碌曲县与河南县在久泽滩的争议。玛曲县与青海省的边界纠纷:玛曲县与青海省玛沁县、甘德县、久治县在有关地区的争执;玛曲县尼玛乡同河南蒙古族自治县柯生乡在前滩的草山争执;玛曲县欧拉秀玛乡与河南蒙古族自治县宁木特乡草山争议。玛曲县与四川省的边界纠纷:玛曲县齐哈玛乡与四川省阿坝县有关乡的草山界线问题;玛曲县同四川省若尔盖县在黄河、黑河三角地带的界线。碌曲县与四川省的边界纠纷:碌曲县同四川省若尔盖县在幕俄藏地区的界线;碌曲县同四川省若尔盖在甲秀、浪架、达摩沟、温泉沟地区的界线;碌曲县郎木寺乡与四川省若尔盖县红星乡群众因越界放牧引起纠纷。迭部县与四川省的边界纠纷:迭部县达拉乡同四川省若尔盖县求吉乡的边界争议;迭部县多儿乡羊布村同四川省南坪县玉瓦乡的纠纷;迭部县益哇乡牙子村同四川省若尔盖县然多乡木塘村的纠纷;迭部县益哇乡当多村同四川省若尔盖县崇尔乡因放牧发生纠纷。舟曲县与四川省的边界纠纷。
地州际边界争议甘南州与武都地区边界争议:舟曲县八楞乡林家山花园沟大队同宕昌县沙湾乡鹿川沙坝大队的纠纷;舟曲县八楞乡林家山花园沟大队与武都县坪牙乡俄尔村的林权、地界纠纷;甘南州与定西地区边界争议;甘南州与临夏州边界争议。
州内县际边界争议夏河县美武部落同卓尼县北山部落草山纠纷;碌曲县玛艾乡与夏河县牙利吉乡草山纠纷;夏河县麦西乡与碌曲县阿拉乡草山纠纷;碌曲县阿拉乡与夏河县麦西乡草山争议;碌曲县阿拉与夏河县麦西的草山之争;卓尼县申藏乡与临潭县城关镇土地纠纷;临潭县古战公社与卓尼县阿子滩公社的草山争议;卓尼县木耳公社与迭部县卡巴公社草山纠纷;夏河县科才公社与碌曲县玛艾公社草山边界争议;卓尼阿子滩公社与临潭县初布公社治理水患纠纷;夏河县美仁公社与卓尼县康多公社边界纠纷;临潭县长川乡与卓尼县申藏乡采矿纠纷;卓尼县卡车乡与临潭县初布乡草山纠纷;夏河县加门关乡与卓尼县完冒乡草山纠纷;临潭县长川乡与卓尼县恰盖乡边界纠纷。
甘南州残疾人联合会成立于1989年,是中国残联的地方组织,是国家确认的残疾人自身代表组织、社会福利团体和事业管理机构融为一体的全州性残疾人事业团体, 具有“代表、服务、管理”职能:代表残疾人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开展各项业务和活动,直接为残疾人服务,受政府领导,具有政府行政职能,发展和管理残疾人事业。甘南州残联机关下设办公室、康复宣传科、教育就业科、维权组联科4个职能科室。并下设有3个科级直属事业单位,即甘南州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部、甘南州残疾人康复服务辅助器具供应部、甘南州残疾人文化艺术中心。
残疾人调查1958年下半年至1959年上半年调查,全州(缺洮江县)有盲人581人,聋哑人1843人。1979年10月调查,全州有盲人667人,聋哑人3475人。1987年全国第一次残疾人抽样调查。夏河县列为抽查县之一,共调查413户、2206人,各类残疾人100人,占调查人数的4.53%,其中视力残疾17人,精神病1人,听力语言残疾32人,智力残疾30人,肢体残疾20人。到2007年,全州有各类残疾人5.04万人,占全州总人口的7.64%,其中,视力残疾8457人,占残疾人总数的16.78%;听力残疾9914人,占19.67%;言语残疾1537人,占3.05%;肢体残疾15735人,占31.22%;智力残疾4093人,占8.12%;精神残疾3367人,占6.68%;多重残疾7298人,占14.48%。全州残疾人口中,城镇残疾人口5851人,占11.16%;农牧村残疾人口44549人,占88.39%。
残疾人康复及社会活动1984年6月,自治州5名运动员参加了全省伤残人运动会。1989年10月,“全省青少年伤残人田径、射击锦标赛”举行,自治州派5名伤残运动员参加,获金、银奖牌各1枚。在甘肃省第三届伤残人运动会和全省首届伤残人运动会上,甘南州代表团获得体育道德风尚奖,取得12枚奖牌、2项奖励的好成绩,2人两次打破两项省伤残运动会记录。进入21世纪,自治州相继制订了多项康复发展计划,使残疾人康复工作走上了正规。
第一届盲人、聋哑人代表会议甘南藏族自治州第一届盲人、聋哑人代表会议于1982年4月20日在合作召开,与会代表31人,其中,盲人代表7人,聋哑人代表24人,选举产生了甘南州第一届盲人聋哑人协会委员会。
残疾人就业残疾人就业已纳入政府目标管理体系,2007年开始以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为重点,提倡鼓励残疾人个体就业,多层次、多渠道安置残疾人就业519名。利用各种培训机构,对1306名城乡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进行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等培训,2008年,甘南州残联安置残疾人就业468名,其中按比例就业22名、集中就业12名、个体从业140名、农牧村就业290名、安置盲人4名。利用各种培训机构,对1306名城乡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进行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等培训,其中城镇培训202名,农牧村培训1098名,盲人6名。
残疾人扶贫已纳入政府扶贫总体规划和目标责任管理体系,将贫困残疾人作为扶贫工作的重点对象,纳入各类扶贫项目。2007年多渠道、多形式扶持3020名贫困残疾人,解决了残疾人温饱问题。将3870名城市贫困残疾人纳入了最低保障,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有2600名农牧村贫困残疾人享受了农村低保,4533名农牧村贫困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临时救济和救助。2008年争取到残疾人财政专项扶贫项目3个,分别在迭部县电尕镇、桑坝乡和夏河县扎油乡实施暖棚养殖业,扶持带动78户283名残疾人脱贫。实施国家彩票公益金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291户,分别在碌曲、玛曲、卓尼3县全面实施,上级投资72万元,州级配套资金12万元,已全部建成搬入新居。争取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200户,分别在合作、舟曲、玛曲、迭部、夏河县实施。扶持解决残疾人温饱2700人,全州3870名城镇贫困残疾人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做到了应保尽保,3370名农牧村贫困残疾人已纳入农村低保,1510名贫困残疾人纳入救济救助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