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影剧院

知识类型: 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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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卓尼县志》
唯一号: 292535020230000084
作品名称: 县影剧院
文件路径: 2925/01/object/PDF/290910020230000005/001
起始页: 0546.pdf
分类: 建筑
分类号: R165
主题词: 县影剧院

作品简介

1982年12月建成交付使用,位于盘旋西路南侧。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投资65.2万元,钢、砖混结构,由前厅、观众池、乐池、舞池、化妆室、道具房组成。前厅有三层,占地面积138平方米,一楼为门厅,东西两侧有票房,二楼为机房,三楼为会议室。观众池容积3838立方米,长25.4米,宽20.7米,高7.3米,地面最大坡度1:5,内设翻板式折叠硬座1050个。剧院装配隔音、灯光、消防等设施,东西两侧设有安全门。舞台前端为乐池,可供单管制乐队或混合乐队50人演奏。舞台装有滑轮式启幕设施,台面为12X12米的正规建筑,有幻灯池、道具房及天池,可供大中型歌舞剧的演出。后台有男女化妆室各一间,使用面积108平方米,化妆室与舞台间有2米宽的过场走道1条。卓尼影剧院属正规的大型剧场,其建筑规模、音响效果、结构形式在甘南州内首屈一指。

知识出处

卓尼县志

《卓尼县志》

《卓尼县志》是卓尼县地方史志编委会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以党的改革开放方针、民族宗教政策为依据,实事求是,秉笔直书编纂的一部社会主义新方志,亦是卓尼有史以来的第一部地方志书。其上限力求追溯事物发端,下限止于1990年底,个别分志因资料占有实际情况而略有参差。本志综合志、记、传、图、表、录为一体,以志为主,附以图表传记。记事用语体文记述。力求资料翔实准确,详今略古,立足当代。本志以现代社会分工和地方特点为依据谋卷析章,由专志、章、节三层构成,部分节下设目。横排竖写,一贯到底。志首设概述、大事记纵摄全书,志中设专志31卷分门别类,志尾设附录辑杂拾萃。古代纪年、地名、职官等称谓,均依当时历史习惯。历代年号后注明公元纪年;当代事件均用现行公元纪年、职称及标准地名。人物传遵循“生不立传”的原则,主要收录卓尼籍有重大影响的已故知名人士,对在本地具有重要业绩的外籍已故知名人士一并立传,以卒年为序排列。革命烈士英名录中收录了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斗争和社会主义革命斗争中为卓尼的解放事业和建设事业英勇献身的革命烈士。人物表中收录卓尼籍 在外地工作的副县级以上军政人物和外籍高级专业技术人物及部分英雄模范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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