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族婚礼

知识类型: 专题
查看原文
知识出处: 《卓尼县志》
唯一号: 292534020230000438
专题名称: 土族婚礼
文件路径: 2925/01/object/PDF/290910020230000005/001
起始页: 0766.pdf
专题类型: 民俗文化

专题描述

土族婚礼新中国成立前,土族婚姻实行封建买卖包办婚姻。一般彩礼较多,常以牲畜作为订婚的礼物,有的女方虽不收彩礼,但要男子为她家无偿做几年工后才能结婚;或者招女婿入赘;或双方相互娶嫁,称为“换门亲”。个别还实行抢婚,据说在日食或月食时,已经订了亲的男子可以到女方家去抢婚,对抢来的姑娘不需要送彩礼,男方家里也不必摆酒设宴,因此,抢婚多发生在没财力娶妻的贫穷人家。此外,还有一种习俗•即女子到了15岁,由父母作主,在农历十二月除夕,将少女的发式改梳成妇人的发式,俗称曰“上头”。从此,她们便可以自由择偶,所生的孩子归娘家,不受社会歧视。 土族的婚礼分为娶亲、迎亲、举行结婚典礼、谢宴等程序。娶亲那天,女方家中设宴招待给新娘送行的所有男女宾客。院子里摆放陪嫁的一对花箱子,上面放上白毡、新被褥以及客人们送的毛巾、鞋袜等妆奁。娶亲的当天上午,媒人要给女方家中用毛驴送去一个羊腔子(即全羊)、48个大馒头和若干彩礼。到了黄昏,男方委派两名喜客(土语叫“纳信”即娶亲人),前往女家迎娶新娘。喜客所备的几匹高头大马中,有一匹是专为新娘准备的牝马,去时带上给新娘穿戴的赎衣、首饰(这些服装、首饰都是专门从别处临时借来给新娘穿戴的,叫做“赎衣”,十分华贵)还要送上一只全羊(表示吉祥)、两块茯茶(意即金砖)、银币、钢针、梳子、头绳等礼物,趁天黑的时候悄悄行动,当临近新娘家时,还要隐藏起来。喜客中一个人牵着马等候,另一个人要避开众人视线,进入女方家堂屋(今之客厅),这时新娘以悲哀的声调,一遍又一遍地重复“哀喉”(哭嫁),所有前来送别新娘的女客要陪着新娘流泪,并筹划如何惩治两位喜客。她们将大门紧紧的关闭,让喜客在门外兜圈子,甚至有的姑娘们爬到屋顶,往喜客头上泼凉水。最后由女方家长亲自出面调解,让喜客给姑娘们许上若干线、针之类,才放进大门来。喜客进房门时,又被一群青年妇女截住对歌,对罢才准进入堂屋。二位喜客进入堂屋,首先拿出酒向新娘的舅舅敬上三杯,并代表男方邀请所有送亲的宾客。然后将带来的赎衣、首饰等交给女方家长,交待清楚新娘上马的具体时间,才上炕喝茶。这时一股由几十种声调合成的骂婚的声浪朝二位喜客劈头盖脑地涌来。为了缓和气氛,喜客须拿出线和针依次分给姑娘们。这天晚上,女方家中要摆置丰盛的饭菜,款待喜客。吃饭时,房屋的窗户要高高挂起,在院子的四角点起小堆柴火,一群姑娘、媳妇们又开始对歌。这样喝酒、对歌至通宵达旦。对歌开始前,女家还要让二位喜客“拜五方”,即由新娘一方的唱家(歌手)引路,领着二位喜客分别向东、西、南、北、中的五方老爷以及门神老爷、灶君老爷等神祗跪拜。到了新娘快上马的时候,要在北方堂屋中摆放一张正方形饭桌,然后将新娘扶出来坐在这张桌子上,给她左手递一把新筷子,用右臂往后扔。同时,新娘哭道:“姐姐拿的一把红筷子,扔进弟弟的金仓库里”!若是扔出去的筷子一层迭着一层,就预示着娘家从此会更加吉祥如意。这时,送亲人先在新娘屋里唱一支歌,然后喜客接着唱对,借以催促新娘梳妆打扮,早早起程。新娘上马后,由二位喜客牵着牝马匆匆向男方家中奔去。送亲的客人们背着新娘的那对花箱子,尾随其后,共同来到新郎家门口。这时,在离新郎家只有几步远的十字路口或巷道里,要燃一堆大火。新娘由送亲的二位男客人扶下牝马,脚不沾地的从火堆上抬过去,叫做“避煞”(避开邪祟,以图吉利)。然后,从新郎家中端岀“金斗银升”(在一个四方升子里盛满谷物及豆类,内藏若干以红布裹着的钱)让新娘坐在上面,这时男方家中要委派一位儿女双全无病无灾的中年妇女(全吉人),拿出一把新木梳,以异常轻快利落的动作,将新娘的头发梳三下。新娘一方的二位女客急忙伸出手来抢木梳,这把木梳无论如何也不能让女方抢走。据说一旦被抢走,那新娘日后在婆家就会不受任何管束。 举行完梳头仪式,再将新娘抬到草房里,重新梳发整容,把长发盘得高高隆起,发髻上插上金花银簪,穿上大襟绸缎长袍,然后扶进洞房。这时,男方的客人们用一张大方桌将女方送亲的人拦在大门口外,不让入内,女方送亲的人赶快将陪送的木箱等卸在堵门的大方桌上,才由男方家的人引路,一起抬着箱子从两边进入新房之中。第二天清晨,在鞭炮声中,新郎新娘双双岀来,拜过天地,行了结婚大礼后才开始款待送亲宾客,在宴席上,首先请女方的舅舅在堂屋正中首席的左椅就位,男方的舅舅在右面奉陪,其余客人依次入席就坐。酒席快结束时,女方送亲的宾客从新娘陪嫁的箱子里拿出新娘亲手做的枕头、鞋袜等物品分别送给新郎以及男方家中的老小,男方为了答谢,要给新娘的母亲馈赠衣料和若干彩礼。

知识出处

卓尼县志

《卓尼县志》

《卓尼县志》是卓尼县地方史志编委会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以党的改革开放方针、民族宗教政策为依据,实事求是,秉笔直书编纂的一部社会主义新方志,亦是卓尼有史以来的第一部地方志书。其上限力求追溯事物发端,下限止于1990年底,个别分志因资料占有实际情况而略有参差。本志综合志、记、传、图、表、录为一体,以志为主,附以图表传记。记事用语体文记述。力求资料翔实准确,详今略古,立足当代。本志以现代社会分工和地方特点为依据谋卷析章,由专志、章、节三层构成,部分节下设目。横排竖写,一贯到底。志首设概述、大事记纵摄全书,志中设专志31卷分门别类,志尾设附录辑杂拾萃。古代纪年、地名、职官等称谓,均依当时历史习惯。历代年号后注明公元纪年;当代事件均用现行公元纪年、职称及标准地名。人物传遵循“生不立传”的原则,主要收录卓尼籍有重大影响的已故知名人士,对在本地具有重要业绩的外籍已故知名人士一并立传,以卒年为序排列。革命烈士英名录中收录了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斗争和社会主义革命斗争中为卓尼的解放事业和建设事业英勇献身的革命烈士。人物表中收录卓尼籍 在外地工作的副县级以上军政人物和外籍高级专业技术人物及部分英雄模范 人物。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