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2年卓尼县与夏河县扎尕梁草山纠纷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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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卓尼县志》
唯一号: 292532020230000716
事件名称: 1942年卓尼县与夏河县扎尕梁草山纠纷
文件路径: 2925/01/object/PDF/290910020230000005/001
起始页: 0204.pdf
事件类型: 社会事件
起始时间: 1942年
结束时间: 1981年8月
发生地点: 卓尼县;夏河县

事件描述

扎尕梁位于县境北部,境内恰盖、康多、完冒、申藏等乡与夏河县交错分布。这里有生产大队5个,生产队30个,计2800多人。民国29年(1940),国民军师长鲁大昌进入甘南藏区,不久与夏河美武土司联姻。随之在县境北山等地搜刮民财,拨弄是非,为所欲为,激起群众的极大愤概。1942年北山群众奋起反抗,曾在武装格斗中误杀了美武土司,最后由甘肃省特别法庭作岀了将北山格格岗岭、马格东君地区判给夏河美武的调和式判决。多年来双方纠纷迭起,争议不决。1981年8月经甘肃省人大常务委员会副主任杨复兴,省政协常委、甘肃佛教协会副会长贡唐仓会同州、县党政负责人以及地方宗教界人士进行调处,达成如下协议: “牛江以西,从哲龙克卡以北阴山归夏河县所辖,为了卓尼方面畜群过往,不准夏河方面从道地然卡水以上扎帐篷,下至察拉河中间水沟上半部,南至牛江河为界,北以山梁为界划归卓尼。此外,牛江阳山从察拉河中间下半部起,东至旁吾依九,北至阳山梁,南至牛江河为界划归卓尼。以上界限明确,共同遵守,违者依法论处,以此协议为据,永远生效。本协议由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知识出处

卓尼县志

《卓尼县志》

《卓尼县志》是卓尼县地方史志编委会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以党的改革开放方针、民族宗教政策为依据,实事求是,秉笔直书编纂的一部社会主义新方志,亦是卓尼有史以来的第一部地方志书。其上限力求追溯事物发端,下限止于1990年底,个别分志因资料占有实际情况而略有参差。本志综合志、记、传、图、表、录为一体,以志为主,附以图表传记。记事用语体文记述。力求资料翔实准确,详今略古,立足当代。本志以现代社会分工和地方特点为依据谋卷析章,由专志、章、节三层构成,部分节下设目。横排竖写,一贯到底。志首设概述、大事记纵摄全书,志中设专志31卷分门别类,志尾设附录辑杂拾萃。古代纪年、地名、职官等称谓,均依当时历史习惯。历代年号后注明公元纪年;当代事件均用现行公元纪年、职称及标准地名。人物传遵循“生不立传”的原则,主要收录卓尼籍有重大影响的已故知名人士,对在本地具有重要业绩的外籍已故知名人士一并立传,以卒年为序排列。革命烈士英名录中收录了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斗争和社会主义革命斗争中为卓尼的解放事业和建设事业英勇献身的革命烈士。人物表中收录卓尼籍 在外地工作的副县级以上军政人物和外籍高级专业技术人物及部分英雄模范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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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人物

杨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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