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永华

知识类型: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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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碌曲县志(1996-2010)》
唯一号: 292530020230000544
人物姓名: 马永华
文件路径: 2925/01/object/PDF/292510020230000002/001
起始页: 0694.pdf
性别:
出生年: 1958
籍贯: 碌曲县玛艾镇
民族: 回族

传略

马永华女,回族,1958年1月出生,碌曲县玛艾镇人。1974年1月参加工作,1992年6月调入碌曲县城建局环卫队。曾任碌曲县城建局工会主席、妇委会主任、环卫队队长一职,曾当选为甘南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州人大代表。她在环卫队工作期间,曾多次荣获碌曲县及城建局先进个人、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2006年6月被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评为“全州城镇管理先进工作者”;2007年2月被甘肃省城镇妇女 “巾帼建功”活动协调领导小组授予甘肃省“巾帼建功”标兵荣誉称号。2007年2月被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山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特授予全国 “巾帼建功”标兵荣誉称号;2007年3月被甘南州妇女联合会授予全州“巾帼建功”标兵荣誉称号。

知识出处

碌曲县志(1996-2010)

《碌曲县志(1996-2010)》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碌曲县志(1996一2010》是首部《碌曲县志》的续志。本续志在编纂过程中,始终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本续志为断代志,上限与首轮志书衔接,上讫1996年,下限截至2010年。本志全面记述碌出县域内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等各领域状况及发展轨迹,有极个别如工程建设周期、人物任职年限等特殊情况.,在记述时下限略有延伸。本续志采用记述体语体文,由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构成,以志为主体、分设概述、大事记、专记、人物,设章、节、日、子日、细目等若干层次。 大事记以编年体为主,辅以纪事本末体,按时序纵述大事、要事、新事。历史纪年以年号后加括号注以公元纪年,1949年后一律用公元纪年。 人物志以《碌曲县志人物收录标准》遴选录入。立传人物遵循地方史志“生不立传”的原则,以本籍为主,兼收客籍;以正面人物为主,兼收反面人物。对在世人物则采用人物简介或以事系人的方式,在有关章节中记述。人物表收录获得州级以上表彰的先进人物和副县级以上行政职务、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人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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