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毛加

知识类型: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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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碌曲县志》
唯一号: 292530020230000461
人物姓名: 拉毛加
文件路径: 2925/01/object/PDF/292510020230000001/001
起始页: 0574.pdf
性别:
出生年: 1955
籍贯: 甘肃省碌曲县
民族: 藏族

传略

拉毛加男,藏族,1955年7月生,甘肃省碌曲县人,中共党员,大学文化。1978年参加工作。1986年任碌曲县税务局局长,1989年任中共碌曲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1992年6月任玛曲县副县长兼玛曲县格尔珂黄金有限公司董事长。1994年7月任甘南州地税局党组书记、局长。1987年被国务院财税物价大检查办公室授予“先进个人”称号。先后多次被省政府、省税务局、中共甘南州委、州政府授予“先进个人”、“先进工作者”、“党风廉政先进个人”、“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员”等荣誉称号。连续6年被评为全省地税系统优秀公务员。在有关杂志、报刊发表经济、税收方面的论文20余篇,其中8篇获优秀论文奖。

知识出处

碌曲县志

《碌曲县志》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碌曲县志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坚持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观点,实事求是地记述碌曲县的自然和社会历史现状,力求思想性、资料性和科学性的统一。本志上限力求追溯事物发端,不谋划一,下限至于1995年底,个别卷章人物及图片资料延至定稿。本志以卷、章、节、目设篇布局,分类设卷,卷下设章节,节下设目,记述史实,并以图表作补充。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称"解放前",其后称“解放后”。1955年6月碌曲县人民委员会成立前称“建政前'',其后称“建政后解放前用历史纪年,并加注公元纪年,解放后用公元纪年。数字表述,除成语、顺序号及习惯语用汉字外,凡表示数量的通用阿拉伯数字。志中数字根据以县统计局资料为主,不足之处使用部门数字。人物志坚持“生不立传”原则,以本籍为主,记及对本县有重大贡献的外籍人士。对已故名人、流落红军、革命烈士和在各条战线上做出突出贡献的人以传略记述。对历次全国各类代表大会代表、全国政协委员,正县级以上领导职务和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公职人员,州政协常委以上职务的民族宗教界人士,受到省部级以上单位表彰的先进人物,予以筒介。对受到地厅级部门表彰的各类先进人物、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列表介绍。本志资料大部分来自档案馆案卷和本县各部门档案、文献、报纸,部分资料由调查采访取得。入志资料一般不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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