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婚嫁习俗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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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碌曲县尕海镇尕秀村志》 图书
唯一号: 292520020230001643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婚嫁习俗
分类号: K892.22
页数: 2
页码: 310-311
摘要: 尕秀村藏族保持着传统的婚姻习俗。姑娘长到十七八岁,就要由父母行“上头”仪式,表明她已经长大成人,可以恋爱。当男女双方找到意中人后,按习惯由男方委托亲朋好友带上哈达和酒向女方家求婚,如女方接受哈达,启开瓶盖喝酒,表明答应了这门亲事,否则表示婚事不成。
关键词: 尕秀村 婚嫁习俗

内容

尕秀村藏族保持着传统的婚姻习俗。姑娘长到十七八岁,就要由父母行“上头”仪式,表明她已经长大成人,可以恋爱。当男女双方找到意中人后,按习惯由男方委托亲朋好友带上哈达和酒向女方家求婚,如女方接受哈达,启开瓶盖喝酒,表明答应了这门亲事,否则表示婚事不成。婚事确定后,再选吉日完婚。结婚这一天亲朋好友都前来庆贺,主人备酒款待。新郎带礼物、哈达去姑娘家接亲,女方家招待茶点并送亲。新娘被接到家后撒糌耙祈福,请喇嘛念太平经,“煨桑”;然后举行开灶礼节,由一妇女领着新娘到厨房里,生火煮牛奶,在锅里盛满牛奶,放进红枣和茶,奶沸后,新娘用铜勺舀起,洒一点在火焰上,表示新娘开始新的生活;然后由新郎盛满一碗牛奶敬客人,客人们依次品尝一口。仪式完毕后招待贺客,先敬茶点,新郎向客人敬酒,客人们唱祝福歌曲,然后端上手抓羊肉。宴席之后,年轻男女开始歌舞,直到深夜方休。尕秀村藏族素有赘婿之风,有的人家把儿子入赘到别家做上门女婿,而把姑娘留在家里招女婿。上门女婿不受歧视,也不存在更名换姓的问题,在财产继承上儿子与女婿都有平等权利。入赘时女方需向男方家赠良马一匹,作为成亲的彩礼。

知识出处

碌曲县尕海镇尕秀村志

《碌曲县尕海镇尕秀村志》

出版者:四川师大电子出版社有限公司

《碌曲县尕海镇尕秀村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实事求是,客观记述网秀村自然、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和生态文明等方面的重大成就,反应时代变化,突出地方特色,为存史、资政、育人提供服务。 《碌曲县尕海镇尕秀村志》为尕秀行政村的村志,志中的本村指尕秀行政村。志中的尕秀村包含尕秀一组、尕秀二组、尕秀三组。 《碌曲县尕海镇尕秀村志》采取章、节、目、子目层次记述。时间上限力求追溯事物发端,下限止于2020年12月底。大事记以编年体为主,辅以纪事本末体,按时序纵述大事、要事、新事。历史纪年以年号后加括号注以公元纪年,1949年后一律用公元纪年。 《碌曲县尕海镇尕秀村志》体裁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诸体并用,概述以叙为主,大事记以事件发生的时间先后为序。人物本着生不立传的原则,采取以事记人简要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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