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西热布旦
我是甘肃省第十届人大代表,甘南藏族自治州第十二、十三届人大代表,碌曲县第十至十五届人大代表,又是一名人大工作者,从事县人大常委会的领导工作已有两届。这种双重的角色和身份,是党和人民对我的极大信任和期望,使我既感到非常荣幸,又感到身上的担子更重,责任更大,必须付出更多的努力。因此,我始终牢记党和人民的重托,坚持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积极履行好代表职务,努力实现工作岗位、思想方式、工作方式的转变,尽快进人新的角色,团结带领常委会一班人做好人大工作。在这六年的人大工作实践中,我深深地认识到,做好代表工作,发挥代表作用,是人大常委会工作的基础,也是作为常委会领导的重要职责。
一、加强组织领导,保证代表工作顺利开展
首先,县人大常委会建立健全了代表工作机构,设立了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配备专人负责,确定一名副主任分管这项工作,专门负责办理代表工作的日常事务。为了使代表工作落到实处,实行常委会领导分片包县、乡(镇)联系人大代表制度,将全县各代表小组分解落实到常委会各主任身上,指导闭会期间的县乡(镇)代表活动;其次,每次县乡换届后,从碌曲实际出发,按照就近和便于开展活动,便于联系选民的原则,根据代表分布情况,及时组建代表小组,民主推选正副组长,明确代表活动的指导思想和任务。我和常委会领导分别编入各代表小组,有利于指导和督促代表工作,基本形成了具有碌曲特点的代表活动网络;第三,为使碌曲县各级人大代表工作有章可循,依法办事,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建立了必要的代表活动制度,如培训学习、走访选民、联系代表、政情通报、接待代表等制度,为履行代表职务提供了制度保证;第四,每次开展代表活动,我坚持以普通代表的身份参加各种代表活动,严于律己,率先垂范,经常深人联系点,联系代表和选民,努力推动本县代表工作。
二、加强培训学习,提高代表素质
人大代表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主体,必须要提高代表管理国家事务的能力,充分发挥代表作用,近几年来,我们经常抓代表的培训学习和素质的提高。一是每次县、乡人大换届选举中,依法精心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抓住代表提名推荐这个关键环节,坚持代表素质标准,严把代表“入口关”,我和常委会的其他领导一起,深入各选区,广泛听取意见,把那些参政当政意识强,具有一定文化水平,群众信得过的人选为代表,使代表的整体素质和个人素质有了一个较高的起点。目前,本县各级人大代表从职业结构上达到了代表性、广泛性的要求,年龄结构趋于年轻化,文化水平明显提高,综合素质有了较大的提高。如2003年县人代会期间,对各项报告的审议和提出的意见、建议质量好于往届,讲大局、议大事的多了,体现了较好的议政能力。二是以县、乡(镇)集中集体学习活动为主,不断强化代表的培训学习。近几年,举办各种学习培训班16期(次),以会代训11次,法制讲座8期,共参加学习的代表达到595人(次)。召开全县代表工作会议1次,乡人大代表经验交流会3次。表彰先进人大代表工作者3名,优秀人大代表25名,自己也被州人大评为优秀人大代表。积极参加省、州人大组织的各种学习活动,钻研人大业务。结合自己的学习体会,先后多次向代表宣讲《宪法》、《代表法》、《地方组织法》、《选举法》、《甘肃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党的十五、十六大精神。每年安排有关人大工委、办给代表订阅赠送各种藏汉两文的学习材料,据统计,近六年中为代表订阅《人民之声报》237份,《人大研究》151份,购置发放法律法规和人大业务书籍542册,印发《常委会会刊》和《人大工作信息》103期,为代表熟悉人大工作,明确代表职责,了解人大工作动态,更好地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提供了条件,使各级人大代表增强了代表意识,调动了执行代表职务的积极性,尽职尽责的发挥了作用。
三、密切与代表的联系,重视代表意见建议
要全面充分地发挥代表的作用,除了开好人民代表大会外,更重要的是要搞好人代会闭会期间的代表联系工作。人大代表生活和工作在广大人民群众之中,作为一名人大工作者、人大常委会的主要领导,只有密切联系人大代表,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才能在行使权力时作出民主的科学的决策,为依法履行职责奠定基础。在实际工作中,认真落实代表联系制度,与常委会其他领导一起分片包单位包乡(镇),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多种形式,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和沟通。一是坚持每次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和主要活动都邀请相关方面的人大代表列席或参与,直接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多方筹措资金,建成了代表培训中心。在县上集中统一开展学习活动时,保证基层代表的食宿、路费和农牧民代表的误工补贴。为其知情知政、参政当政提供便利条件。二是带领常委会副主任和各委办负责人,经常深人基层走访代表、登门拜访,了解关心代表的工作和生产生活情况,对生活困难的代表,在经济上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对长期有病的代表和病故代表家属进行慰问,受到干部群众的好评。召开各种代表座谈会,向他们通报常委会工作和全县重要工作情况,听取他们对各方面工作的意见建议,自觉接受人大代表的监督。三是2002年以来,开展代表两联系活动,组织县乡领导和国家机关干部中的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让选民了解自己所选代表履行职责情况,代表接受选民的监督。要求各级领导干部中的代表为选民办一两件实事。我带头到原选区向选民述职,征求选举单位的意见。多次为选区和选民协调解决了一些实际问题。通过开展两联系活动,密切了人大常委会与人大代表,人大代表与选民的联系。把督办议案和意见建议,当作实践“三个代表”,维护人民利益,尊重代表权利,发挥代表作用,促进“一府两院”工作的大事抓紧抓好。自1998年以来,代表在历次人代会期间提出议案1件,意见建议1241件,均按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及时转交县“一府两院”及其有关部门办理。每年召开交办会,我亲自参加,提出要求。
在办理过程中实行常委会领导和政府领导双向负责制,坚持跟踪督办,我与政府领导一起,深人基层或牧场,召开现场办公会,加大办理单位的责任和督办力度,专门听取有关部门办理情况的汇报。同时,征求代表对办理情况的意见,对办理工作代表不满意和不认真办理的单位,提出严肃的批评,要求重新办理直至代表满意为止。由于领导重视,责任明确,督办认真,注重实效,使议案中提出的问题及时得到了圆满的解决,1241件意见建议全部办理完毕并答复了代表。人代会闭会期间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和反映的各种问题,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及时研究,整理归纳,以书面形式反馈有关部门督促办理,使代表意见建议办理质量逐年提高,许多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如2001年县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上,代表们对春运期间县、乡客运管理和乱涨票价的问题意见很大,反映强烈,会后第三天,我主持召集有关部门负责人会议,认真指出存在的问题,研究协商解决的办法,要求尽快整改。客运部门按有关文件规定,当日做了纠正,县交通局也进一步加强了春运管理工作,受到当地干部群众称赞;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上,代表们对县城环境卫生、交通、治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尖锐的批评,要求县政府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治,切实解决脏乱差和不安全的因素,会后我和县长共同督促协调,在县财政相当困难的情况下,一个月内组建了县城治安交警巡逻中队,解决了“110”报警服务台所需经费,公安部门加大了县城治安的整治力度,使县城交通秩序混乱、治安状况差的问题开始有所好转。热情接待人大代表和群众的来信来访,做耐心细致的工作,六年中共接待来信来访1200件(次),大部分信访案件得到妥善处理,依法有效维护了人民群众和人大代表合法权益,调动了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参政当政的积极性,促进了全县三个文明建设。
四、履行代表职责,发挥代表作用
要当好人大代表,必须履行代表职责。首先个人要在尽职尽责地履行代表职务的同时,更主要的是发挥大多数代表的作用。组织人大代表依法开展视察、评议和调査活动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代表的重要职责,也是人大代表履行职责的有效形式。因此,经常开展积极有效的代表活动:
(_)每年出席省、州人代会之前,组织带领省州人大代表开展会前集中视察活动,召开座谈会,走访有关单位,就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主要问题开展调查,整理出有代表性的意见建议,提交省、州人代会,大多数意见建议被采纳,许多问题得到解决。
(二)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全县工作重点开展视察、调查活动,坚持监督中参与,参与中监督的原则,支持和促进“一府两院”工作。2001年代表视察县城藏族小学时,发现该校300多名师生用水十分困难,经过代表们共同督促,彻底解决了这一问题。事后全体师生写来了热情洋溢的感谢信,以示对人大代表的敬意。在县看守所视察时,针对该所存在的安全隐患,要求政府克服困难,解决急需的资金。经过县政府和公安局共同筹措资金,购置必要的安全设备,加固了监所围墙,消除了安全隐患。
(三)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视察、调查活动,督促“一府两院”为民排忧解难。1998年新学年开始之际,对社会反映较大的学生收费和入学率下滑问题,县、乡联动对各校进行全面视察,在宣传《义务教育法》,做群众思想工作的同时,督促城关小学等个别学校使超额收费问题得到了纠正,规范了收费行为。在两年的普初扫盲工作中,多次深入乡村,动员农牧民群众送子女上学,督促有关乡村采取有效措施,提高适龄儿童人学率。经过多方努力,为县、乡、村学校争取教学仪器、桌、凳和建设资金。2003年,县藏中在学校管理和教学质量上出现下滑,全县干部群众反映强烈,我们又专门组织代表进行视察活动,听取学校的工作汇报,大家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严肃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希望和整改意见,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视察,促使学校工作有了新起色,高考取得了历史上最好的成绩。
2003年在基层搞调研时,得知最边远的阿拉乡拉叶村群众至今看不上电视,我积极想办法筹措资金近8千元,为拉叶村群众安装有线电视,解决了该村群众看电视难的问题,丰富了他们的文化生活。
(四)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评议监督,是地方人大常委会的三权之一,也是人大代表的主要职责。1998年以来,组织人大代表开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司法人员的述职评议,共评议政府组成人员58人,司法人员12人,基层站所负责人13人。评议中代表们参政当政热情高涨,敢讲真话,真正反映了人民群众的呼声和要求。每次评议活动,我都积极参与,两次亲自担任评议组长,客观公正的评价被评议人员的工作,实事求是地指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并在常委会会议上听取整改情况的汇报,使评议工作取得实效。既促进了依法行政和廉政建设,又体现了人大监督的职能,强化了人大监督手段。
(本文发表于2004年9月中国民族摄影艺术出版社出版的《中国人大代表风采录——纪念人民代表大会成立五十周年》一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