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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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碌曲县志(1996-2010)》 图书
唯一号: 292520020230001281
颗粒名称: 一、机构
分类号: G249.23
页数: 2
页码: 478—479
摘要: 1996年时,文化事业归属碌曲县文体教育局管理。2003年8月,碌曲县文化体育旅游局成立,文化事业随之归口文体旅游局。2010年11月,文化事业管理职能由新成立的碌曲县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接管。
关键词: 文化体育 文化艺术 机构

内容

(一)行政管理机构
  1996年时,文化事业归属碌曲县文体教育局管理。2003年8月,碌曲县文化体育旅游局成立,文化事业随之归口文体旅游局。2010年11月,文化事业管理职能由新成立的碌曲县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接管。
  碌曲县文化稽查大队成立于1986年7月。隶属于碌曲县文体旅游局,属副科级事业单位。编制8名,其中:队长1名,副队长1名。每年初重新登记文化企业变动情况;封堵和查缴政治性非法出版物;净化校园文化环境,查缴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有害出版物;查缴各类侵权盗版音像制品;严肃查处和取缔各种形式的非法报刊;加大网吧管理力度,特别是采取有力措施防止淫秽色情等违法有害信息在网吧传播,坚决取缔“黑网吧”;加强7乡镇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定期组织开展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检查;加强县境内出版物发行单位的日常巡查和照证的年审工作;上报新增文化企业情况。加强文化市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上报文化市场、扫黄打非月报和执法情况。(前志失遗)
  (二)事业服务机构
  碌曲县文化馆成立于1958年。1996年时,文化馆占地面积1200平方米,房屋26间,建筑面积665平方米,其中,办公室2间,40平方米;阅览室3间,60平方米;书库4间,80平方米;游艺室3间,60平方米,馆藏各类图书1.28万册,报刊1679册。2003年7月由国家投资60万元,自筹27万元在原地修建1栋建筑面积1098.5平方米的文化图书大楼。2005年6月投入使用,内设图书室、阅览室、娱乐活动室等。2010年11月,图书馆和文化馆一并隶属县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此时碌曲县文化馆、图书馆有事业编制15名,其中,馆长1名(副科级),副馆长1名,工作人员9名。
  碌曲县图书馆1994年8月根据碌曲县政府第61号文,成立碌曲县图书馆,隶属县文教局。1995年5月根据碌曲县政府17号文,县图书馆升格为副科级事业单位。2003年,县文体旅游局成立时,图书馆从文教局移交至文体旅游局主管。2010年,随归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管理。(前志失遗)
  碌曲县电影公司其前身称碌曲县电影放映队,2002年7月划归县广播电视局,隶属县广电局管理,有电影放映工作人员3名,管理人员1名,放映车1辆,城市有线放映1座,从事全县的放映任务,无经营性放映。
  碌曲县新华书店成立于1959年1月,原名称新华书店碌曲支店,成立初期隶属于甘肃省委宣传部,由甘肃省新华书店直属,为正科级建制,属事业单位。1959年9月改名为新华书店洮江支店。1963年4月新华书店洮江支店并入合作新华书店。1969年10月,新华书店隶属于新闻出版局,碌曲县新华书店改由甘南州新华书店直属,建制不变,更名为碌曲县新华书店(前志记述不清)o1998年时企业改制,2006年元月成立甘肃省新华书店集团,碌曲县新华书店隶属甘肃省集团由甘南州分公司直属,2007年2月5日更名为甘肃省新华书店集团碌曲县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碌曲县新华书店)o2010年底,碌曲县新华书店有职工8名,本科1人,大专4人,中专3人,科级干部2名。
  (三)文艺团体
  碌曲县则岔艺术团成立于2007年4月,由县文体旅游局代管,没有专门的负责人。2007年10月,由县文体旅游局派出1名代管老师负责带领艺术团21名演职人员,到西南民族大学艺术系进行为期8个月的培训学习。同年10月艺术团整体从则岔沟搬迁至县城,任命1名团长,1名副团长正式开展工作。碌曲县则岔艺术团经过严格考试,招聘各地青年演职人员38人,平均年龄22岁、均为中专以上学历,其中,团长2名;演职人员30名;后勤5人;音响师1名;党员5人;入党积极分子7人;团员13名。全团人员有藏、回、满、汉4个民族成分。

知识出处

碌曲县志(1996-2010)

《碌曲县志(1996-2010)》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碌曲县志(1996一2010》是首部《碌曲县志》的续志。本续志在编纂过程中,始终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本续志为断代志,上限与首轮志书衔接,上讫1996年,下限截至2010年。本志全面记述碌出县域内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等各领域状况及发展轨迹,有极个别如工程建设周期、人物任职年限等特殊情况.,在记述时下限略有延伸。本续志采用记述体语体文,由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构成,以志为主体、分设概述、大事记、专记、人物,设章、节、日、子日、细目等若干层次。 大事记以编年体为主,辅以纪事本末体,按时序纵述大事、要事、新事。历史纪年以年号后加括号注以公元纪年,1949年后一律用公元纪年。 人物志以《碌曲县志人物收录标准》遴选录入。立传人物遵循地方史志“生不立传”的原则,以本籍为主,兼收客籍;以正面人物为主,兼收反面人物。对在世人物则采用人物简介或以事系人的方式,在有关章节中记述。人物表收录获得州级以上表彰的先进人物和副县级以上行政职务、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人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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