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金融 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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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碌曲县志(1996-2010)》 图书
唯一号: 292520020230001197
颗粒名称: 第二十一章 金融 保险
分类号: F832;F840.2
页数: 11
页码: 302—312
摘要: 1998-2000年,根据适当从紧的货币政策,以金融监管为重点,对碌曲金融机构的经营状况、风险状况和利率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建立健全金融机构风险监测和监管台账,加强对金融机构,特别是基层信用社的监管力度,完善金融监管报告制度。
关键词: 碌曲县 金融业 保险业

内容

第一节金融
  一、金融监管
  1998-2000年,根据适当从紧的货币政策,以金融监管为重点,对碌曲金融机构的经营状况、风险状况和利率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建立健全金融机构风险监测和监管台账,加强对金融机构,特别是基层信用社的监管力度,完善金融监管报告制度。
  2000年4月,《中国农业银行信贷新规则》颁布实行,信贷新规则“横向平行制衡,纵向权限制约”的基本机理以及审贷部门分离、贷审会民主决策,主责任人制度等核心内容符合国际先进商业银行运行惯例和农业银行实际。至此,碌曲农行所有信贷业务都按《信贷新规则》的规定运作。根据信贷业务发展的需要,农总行于2002年6月,对《信贷新规则》进行了修订,修订后信贷新规则从权限、程序、制度、制约、操作等方面更加规范,为提高信贷管理水平和信贷资产质量提供政策保障。1996年以来,农行碌曲县支行围绕碌曲县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大力支持县域和“三农”经济的发展,先后对农电网、电站项目、县城个体工商户等发放贷款5000万元以上。同时根据碌曲县住房制度改革需要,向碌曲县行政事业单位职工累计发放住房贷款近千万元。
  2003年4月28日,中国银监会的成立,实现人民银行货币政策与银行监管职能的分离。至此,国家初步建立由银监会、保监会和证监会三大监管机构各司其职的完整的金融监管体系。甘南州银监会跟央行一起组成对碌曲县支行的外部监管,央行主要针对县支行在货币流通、金融防控等环节给予监督指导,并根据业务数据的波动随机进行抽查监督。银监会主要从对央行政策法规的执行、合规性检查、金融风险防控等宏观层面进行监督检查。
  中国农业银行碌曲支行的内部监管主要由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内控管理职能部门、内部审计部门、业务部门组成。银行内部审计部门、内控管理职能部门和业务部门均承担内部控制监督检查的职责,根据分工协调配合,构建覆盖各级机构、各个产品、各个业务流程的监督检查体系。州分行每季度都会由内部监管部门实行巡视巡检工作,对县支行货币流通、金融产品销售、安全保卫等全方面进行覆盖式风险盘查。并根据内部控制监督的报告和信息反馈制度,识别潜在的风险,并针对潜在的风险研究对策。
   二、金融机构
   (一)中国农业银行碌曲县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碌曲县支行成立于1964年。1996—2010年间,支行内设机构4个,即信贷管理部、财会部、客户经理部、综合办公室,简称“三部一室”。有1个营业网点,即支行营业室。在职员工14人,内退4人、退休5人。在职大专以上学历的10人,中专及高中学历的4人。女员工4人,领导职数3人,全行员工平均年龄35岁。固定资产243万元。
  截至2010年末,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突破29524万元,是1996年的40.22倍;对公存款余额达18857万元,比1996年增加18671万元,是1996年的101.4倍,年平均增长251.4%;储蓄存款余额达到10667万元,比1996年增加10119万元,是1996年的19.5倍,年平均增长14.9%。
  1996—2010年中国农业银行碌曲县支行各项存款余额表1996—2010年中国农业银行碌曲县支行对公存款余额表
  1996—2010年中国农业银行碌曲县支行储蓄存款余额表
   (二)碌曲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1996年10月,农村信用社与农业银行分设,信用社的行政隶属关系转由人民银行管理。2004年,县农村信用联社行政管理划归银监局。同时,报经人民银行西安分行批准,撤并尕海、拉仁关、阿拉3个乡级信用社。2006年10月,甘肃省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成立后,划归省农村信用联社管理。2009年10月,成立碌曲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下设综合、财务、稽核、风险、安保、市场、纪检等7部,辖管联社营业部和玛艾、西仓、郎木寺、双岔等4个基层信用社,步行街、阿拉(双岔分设)2个分社,拉仁关乡、尕海乡、尕秀村3个便民服务点,是碌曲县基层经营网点最多、服务覆盖面最广的地方性金融机构。在职员工42人,平均年龄34岁。截至2010年,全县信用社各项资产达31842万元,负债31028万元,自有资金813万元,固定资产624万元,各项存款14429万元,各项贷款17700万元。
  1996年来,信用合作社碌曲联社秉承服务“三农”(农
   碌曲县联社员工为牧民群众讲解人民币真假币鉴别技巧村、农业、农民)宗旨,在支持区域经济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实现自身业务规模由小到大、金融服务由单一到多元、市场份额不断扩大。特别是2009年以来,随着全省农村金融机构改革的步伐,在省联社和甘南银监分局的正确领导和有效监管下,在碌曲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碌曲县联社以服务“三农”中小企业为办社宗旨,深化改革、开拓创新,内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提高,为促进碌曲县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发挥积极作用。2007-2010年连续4年被评为“为地方经济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省州属先进单位”、2008年“全省企事业单位安全保卫先进单位“。
  1996—2010年碌曲县农村信用社历年存款一览表
  碌曲县农村信用社历年股金余额及分红一览表
  碌曲农村信用社历年贷款及发放、收回一览表续表
  碌曲县农村信用社历年经营效益一览表
  三、信贷
  (一)农工商贷款
  农业贷款重点支持农业生产,支持提高农业资源开发和农业技术改造,增强农业发展后劲;工业贷款重点支持发展农副产品和当地原材料加工,支持农用工业;商业贷款重点支持农副产品收购和农业生产资料与日用工业品的供应。贷款对象:全民所有制的农业、工业和商业企业;集体所有制的农业、工业和商业企业;联营企业、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体工商户等。贷款管理的基本方式:合同管理、期限管理、信用等级管理、项目管理、目标管理、限额管理。并按农业、工业、商业贷款归口管理。贷款审批实行行长负责制,并推行“审贷分离”制度,贷款审批权限本着“谁经营、谁审批、谁负责”的精神,原则上由省分行根据贷款的风险程度,贷款的性质和额度,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并明确各项贷款的程序。1996—2010年,农行碌曲县支行围绕国家产业政策和碌曲县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始终秉承服务“三农”的社会责任。15年来累计发放农业贷款30799万元。
  四级分类贷款分为正常、逾期、呆滞、呆账贷款四类(简称四级分类),逾期、呆滞、呆账贷款为不良贷款。
  五级分类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的规定,按照风险程度,碌曲支行将贷款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类 (简称五级分类)。次级、可疑和损失三类合称为不良贷款。
   碌曲县金融系统工作人员为当地农牧民发放灾后住房重建贷款(2009年9月摄)1996—2010年农业银行碌曲县支行涉农贷款余额表
  1996—2005年农业银行碌曲县支行各项贷款四级分类表
  2005—2010年农行碌曲县支行各项贷款五级分类表
   (二)个人贷款
   从2006年开始加大对个人贷款的发放力度,截至2010年底累计发放个人贷款11204万元。2006—2010年农行碌曲县支行个人贷款余额表
   (三)贷款投放回笼
   碌曲支行在不断完善贷款准入发放的同时,加强贷后监管制度,1996—2010年,碌曲支行存款回收率都保持在98%以上。
  1996-2010年农行碌曲县支行贷款回收情况表
   (四)不良贷款处置
  2000年,根据国务院、财政部有关企业改制及政策性贷款处置的政策要求,农行碌曲支行积极参与企业改制、维护金融债权。同时区别不同情况,对产品无市场、技术落后、长期亏损、资不抵债的企业、支持其破产清算,对无力偿还的贷款本息的企业、农户,运用核销剥离政策。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也使农行碌曲县支行的资产质量发生根本改变,业务经营步入良性循环和稳健发展的轨道。
  第二节保险
  一、人寿保险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碌曲县支公司成立于1996年,是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甘南分公司的分支机构。营业网点覆盖全县各乡镇。到2010年底,有员工7人,其中经理1人,财务1人,业务员5人。
  从2000年起,碌曲人寿保险支公司实现业务处理电子化、办公自动化和信息网络化。建立覆盖全部业务流程的电子化管理系统,为承保、理赔提供了高效、优质、先进的技术平台。客户能便捷地在公司获得保障。2010年各项保险费达到110.67万元。服务客户1007人次,为客户经济赔偿12.5万元,自1996年以来,为全县13720位客户办理寿险业务。
  1996—2010年,保费共计收入1244.96万元,处理各种赔付案累计465件。综合赔付率为38%,业务支出398万元(见表21-2-1)。
  1996—2010年碌曲县人寿保险支公司主要保险情况表续表
  二、财产保险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碌曲支公司(简称“人保财险碌曲支公司“)成立于1996年,是中国人保财险甘南州分公司的分支机构,是中央控股,授权经营的财产保险公司,营业网点覆盖全县各乡镇。承办全县机动车辆保险、企业财产保险、货物运输保险、各种责任险、建工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家庭财产保险以及农牧业保险等各种保险业务。
  1996—2010年,共承保机动车1836辆次,保险金额为6.3亿元,保费收入1362万元,处理案件1603件,共支出赔款1408万元,赔付率为77%;1996—2010年,共承保企财险20笔,保险金额为1.3亿元,保费收入46万元,共支出赔款13万元,赔付率为28.26%;1996—2010年,共承保人身意外伤害险和责任险11万人次,承保金额为44亿元,保费收入为36万元,处理赔案46件,共支出赔款10.8万元,赔付率为30%。
  1996—2010年,累计实现保费收入1444万元,累计上缴各类税款132万元,累计处理各种赔案1638件,累计赔款达到1072万元,综合赔付率为74.27%。

知识出处

碌曲县志(1996-2010)

《碌曲县志(1996-2010)》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碌曲县志(1996一2010》是首部《碌曲县志》的续志。本续志在编纂过程中,始终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本续志为断代志,上限与首轮志书衔接,上讫1996年,下限截至2010年。本志全面记述碌出县域内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等各领域状况及发展轨迹,有极个别如工程建设周期、人物任职年限等特殊情况.,在记述时下限略有延伸。本续志采用记述体语体文,由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构成,以志为主体、分设概述、大事记、专记、人物,设章、节、日、子日、细目等若干层次。 大事记以编年体为主,辅以纪事本末体,按时序纵述大事、要事、新事。历史纪年以年号后加括号注以公元纪年,1949年后一律用公元纪年。 人物志以《碌曲县志人物收录标准》遴选录入。立传人物遵循地方史志“生不立传”的原则,以本籍为主,兼收客籍;以正面人物为主,兼收反面人物。对在世人物则采用人物简介或以事系人的方式,在有关章节中记述。人物表收录获得州级以上表彰的先进人物和副县级以上行政职务、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人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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