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碌曲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520020230000987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机构
分类号: D035.2
页数: 1
页码: 414-418
摘要: 1988年4月7日,碌曲县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和甘肃省政府有关通知精神,成立碌曲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副科级编制,事业单位。
关键词: 人事管理 人事机构

内容

碌曲县人民政府成立后,1956年6月设管理员1名,专管人事工作。1959年1月,洮江县人民政府成立,2月5日设立民政福利部,主管劳动人事与民政救灾等。1960年,洮江县人民委员会设立劳动科,同年又撤销劳动科。1962年5月,碌曲县人民政府设立民政科,并增设劳动工资编制委员会。1963年3月,劳动工资编制委员会并入人民委员会民政科。1968年11月撤销民政科,人事劳动业务由县革命委员会民政组办理。1976年3月,恢复县委组织部、县民政科,人事业务分别由县委组织部、县民政科办理,同时民政科兼管工资事务。1981年1月,成立碌曲县人事科,1983年12月改称劳动人事局,主管全县干部人事工作。
  二、碌曲县编制委员会
  1980年11月成立碌曲县编制委员会,与县劳动人事局合署办公,专门从事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机构与人员编制管理工作。
  三、碌曲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1988年4月7日,碌曲县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和甘肃省政府有关通知精神,成立碌曲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副科级编制,事业单位。

知识出处

碌曲县志

《碌曲县志》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碌曲县志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坚持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观点,实事求是地记述碌曲县的自然和社会历史现状,力求思想性、资料性和科学性的统一。本志上限力求追溯事物发端,不谋划一,下限至于1995年底,个别卷章人物及图片资料延至定稿。本志以卷、章、节、目设篇布局,分类设卷,卷下设章节,节下设目,记述史实,并以图表作补充。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称"解放前",其后称“解放后”。1955年6月碌曲县人民委员会成立前称“建政前'',其后称“建政后解放前用历史纪年,并加注公元纪年,解放后用公元纪年。数字表述,除成语、顺序号及习惯语用汉字外,凡表示数量的通用阿拉伯数字。志中数字根据以县统计局资料为主,不足之处使用部门数字。人物志坚持“生不立传”原则,以本籍为主,记及对本县有重大贡献的外籍人士。对已故名人、流落红军、革命烈士和在各条战线上做出突出贡献的人以传略记述。对历次全国各类代表大会代表、全国政协委员,正县级以上领导职务和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公职人员,州政协常委以上职务的民族宗教界人士,受到省部级以上单位表彰的先进人物,予以筒介。对受到地厅级部门表彰的各类先进人物、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列表介绍。本志资料大部分来自档案馆案卷和本县各部门档案、文献、报纸,部分资料由调查采访取得。入志资料一般不注明出处。

阅读

相关机构

相关地名

碌曲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