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组织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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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碌曲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520020230000870
颗粒名称: 第二节 组织建设
分类号: D693.74
页数: 2
页码: 273-274
摘要: 1951年5月,中共临潭县委向双岔派出党的第一支工作组,工作组组长由临潭县检察院检察署长杜岐(共产党员)担任,组员4人,工作组初到双岔工作开展十分艰难,马良股匪勾结少数土官头人,在群众中进行反动宣传,1952年2月和8月,杜岐率工作组两次进人双岔,遭到牧民驱赶。
关键词: 民主党派 共产党 组织建设

内容

1951年5月,中共临潭县委向双岔派出党的第一支工作组,工作组组长由临潭县检察院检察署长杜岐(共产党员)担任,组员4人,工作组初到双岔工作开展十分艰难,马良股匪勾结少数土官头人,在群众中进行反动宣传,1952年2月和8月,杜岐率工作组两次进人双岔,遭到牧民驱赶。1953年春,由杜岐任组长,马维清任副组长,13人组成的双岔工作组,在人民解放军的配合下进驻大庄,工作组迅速打开了局面。1953年5月,甘南州委向郎木寺派出了由6人组成的工作组,后又在各工作组抽调人员组成西仓工作组,至此,党在碌曲的工作全面展开。
  2.申国共产党洮源工作委员会
  1952年7月,根据西北军政委员会甘南藏区访问团的要求,成立了“洮源工作委员会”,由6人组成,书记杜岐,委员谢怀玉、李珍、张旭、马怀信。1953年8月,组成党的工作机构:组织组、宣传组、统战组、秘书组。
  3.中国共产党碌曲县委员会
  1955年下半年,中国共产党洮源工作委员会召开了第一次党员大会,新选出的党组织开始以碌曲县委的职权履行职责。1956年6月,中国共产党碌曲县委员会成立。1959年,碌玛两县合并,县委称中共洮江县委员会。1962年碌玛分设,中共碌曲县委恢复,“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县委陷于瘫痪。1971年1月第三次党代会召开,恢复中共碌曲县委。
  二、中共碌曲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1957年1月中共碌曲县监察委员会成立,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监察委员会瘫痪。1979年成立中共碌曲县纪律检査委员会,1993年与县政府监察局合署办公,内设综合办公室、审理室、纪检监察室、信访室。
  三、中共碌曲县委直属工作部门
  1.(1953年一1955年)设秘书组、组织组、宣传组、统战组、财经组。2.(1956年一1966年)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监察委员会、县直机关党委、文教部、财贸部、农村工作部、工产部、党校。3.(1967年一1970年)中共碌曲县委机构在文化大革命初期陷于瘫痪,1968年碌曲县革命委员会成立,实行“一元化”领导。4.(1971年一1975年)设办公室、组织组、宣传组、统战组。5.(1976年一1980年)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县直机关党委、党校。6.(1981年一1995年)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员会(1983年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农村工作部(1982年一1988年)、县直机关党委、信访办公室(1986年一1993年)、机要室(1985年设立)、老干部科(1985年设立)、党史办公室 (1982年设立)、党校。
  四、党的基层组织
  机关党组、党委:1956年设立碌曲县人民委员会党组、政法党组、财经党组、县直机关党委。1968年在碌曲县革命委员会设立党的核心领导小组。1976年恢复县直机关党组、“文化大革命”后期碌曲县公安局恢复后设立碌曲县公安局党委。1980年设立碌曲县人大常委会党组、碌曲县人民政府党组、政协碌曲县委员会党组。1995年,机关党组党委有碌曲县人大常委会党组,碌曲县人民政府党组、政协碌曲县委员党组、碌曲县人民法院党组、碌曲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和县直机关党委、碌曲县公安局党委。
  乡级基层党委:1955年7月设立双岔、西仓乡、郎木寺区党的委员会。1958年9月,设立红星(现科才乡)、和平(现玛艾)、红旗、光明(现拉仁关乡)、双岔、跃进(现尕海、郎木寺乡)、阿拉七个人民公社党的委员会。1959年一1966年,设有阿拉、双岔、西仓、拉仁关、玛艾、尕海、郎木寺七个公社党委。“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各公社党委相继恢复。1984年初,各公社党委改为乡镇党委。1986年5月,大夏河林业总场将双岔林场移交碌曲县管理,同年设立双岔林场党委。至1995年底,中共碌曲县委所属的乡镇党委有阿拉、双岔、西仓、拉仁关、玛艾、尕海、郎木寺和双岔林场等八个乡(场)党的基层委员会。
  党的支部委员会:1954年7月成立了由12人组成的碌曲行政委员会党支部。1956年全县共建成6个党的支部委员会,有党员95人,其中少数民族党员29人,妇女党员9人。1958年全县党的支部委员会增加到15个。1966年全县共建立党的支部委员会23个,有党员400人,其中少数民族党员247人,妇女党员143人,农牧民党员266人。1976年党支部发展到38个,有党员831人。到1995年底,全县有党的支部委员会79个,党员1213人,其中少数民族党员930人,妇女党员24人。

知识出处

碌曲县志

《碌曲县志》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碌曲县志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坚持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观点,实事求是地记述碌曲县的自然和社会历史现状,力求思想性、资料性和科学性的统一。本志上限力求追溯事物发端,不谋划一,下限至于1995年底,个别卷章人物及图片资料延至定稿。本志以卷、章、节、目设篇布局,分类设卷,卷下设章节,节下设目,记述史实,并以图表作补充。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称"解放前",其后称“解放后”。1955年6月碌曲县人民委员会成立前称“建政前'',其后称“建政后解放前用历史纪年,并加注公元纪年,解放后用公元纪年。数字表述,除成语、顺序号及习惯语用汉字外,凡表示数量的通用阿拉伯数字。志中数字根据以县统计局资料为主,不足之处使用部门数字。人物志坚持“生不立传”原则,以本籍为主,记及对本县有重大贡献的外籍人士。对已故名人、流落红军、革命烈士和在各条战线上做出突出贡献的人以传略记述。对历次全国各类代表大会代表、全国政协委员,正县级以上领导职务和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公职人员,州政协常委以上职务的民族宗教界人士,受到省部级以上单位表彰的先进人物,予以筒介。对受到地厅级部门表彰的各类先进人物、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列表介绍。本志资料大部分来自档案馆案卷和本县各部门档案、文献、报纸,部分资料由调查采访取得。入志资料一般不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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