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5年秋,以黄正清为首的“拉卜楞呼吁代表团”到达兰州,向国民党甘肃督办公署控告“宁海军”对拉卜楞藏族人民的残酷压迫。1926年4月,拉卜楞呼吁“代表团”通过国民党国民革命军代理甘肃督办交际处处长延国符介绍,结识了甘肃督办党务特派员宣侠父(系中共甘肃特别支部负责人之一)。1926年8月,刘郁芬委托宣侠父等人到甘南调查拉卜楞案件。宣侠父一行7人在黄正清的代表罗占彪陪同下,由兰州出发,途经东乡、临夏,沿斜藏沟经白石崖寺到达临潭,后经卓尼、碌曲、抵达玛曲欧拉。
在西仓新寺,宣侠父一边宣传进步思想,揭露宁海军军阀在夏河、碌曲、玛曲所犯的滔天罪行,一边进行调查研究,倡导筹备成立一个少数民族进步组织。双岔、玛艾红科的牧民群众对宣侠父给予了充分的理解和支持。离开西仓后,宣侠父到达玛曲参智合寺院,第五世嘉木样的父亲黄位中,兄黄正清对宣侠父一行进行了热情款待,他们就汉藏民族如何团结起来,反抗国民党军阀斗争进行了长谈,最后,宣侠父建议团结毗邻藏族成立同盟,黄位中欣然接受。第三日,两人就如何建立同盟等有关事宜进行蹉商,决定召开周围400里内的部落头人会议,成立甘青藏民大同盟。第四日,宣侠父在黄位中陪同下拜谒五世嘉木样,嘉木样派人在十里外迎接。随后,宣侠父起草了《甘青藏民后援会宣言》,后改为《甘边藏民后援会宣言》。在宣侠父与嘉木样会晤后七八天,230位部落头人抵达玛曲欧拉议事。会上宣侠父讲解了“甘青藏民大同盟”的组织和成立大同盟的意义,与会部落头人一致表示同意成立大同盟。最后,黄位中宣读了《甘青藏民后援会宣言》。1926年10月,甘肃藏民大同盟在碌曲西仓正式成立,盟主黄位中,双岔土官拉嘛加(阿才之父)为大同盟主要成员。1926年底,宣侠父随同国民军开赴西安,经宣侠父多方斡旋,1927年2月8日在兰州签订了“解决拉卜楞案件”协议,1927年3月,刘郁芬指派其军部政治处处长贾宗周(中共地下党员、中共甘肃特别支部成员)到碌曲西仓,召集各部落头人宣布“解决拉卜楞案件的条件”和处理拉卜楞案件的善后事宜。宣侠父为解决拉卜楞案件奔赴甘南,是中国共产党人首次涉足碌曲,揭露国民党反动派的反动本质,传播了革命道理。由共产党人倡导成立的进步组织“甘青藏民同盟会”增强了藏民族的凝聚力,为推翻国民党在甘南的反动统治和中共党组织的建立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第二节组织建设
―、中共碌曲县委的建立
1.中国共产党双岔工作组
1951年5月,中共临潭县委向双岔派出党的第一支工作组,工作组组长由临潭县检察院检察署长杜岐(共产党员)担任,组员4人,工作组初到双岔工作开展十分艰难,马良股匪勾结少数土官头人,在群众中进行反动宣传,1952年2月和8月,杜岐率工作组两次进人双岔,遭到牧民驱赶。1953年春,由杜岐任组长,马维清任副组长,13人组成的双岔工作组,在人民解放军的配合下进驻大庄,工作组迅速打开了局面。1953年5月,甘南州委向郎木寺派出了由6人组成的工作组,后又在各工作组抽调人员组成西仓工作组,至此,党在碌曲的工作全面展开。
2.申国共产党洮源工作委员会
1952年7月,根据西北军政委员会甘南藏区访问团的要求,成立了“洮源工作委员会”,由6人组成,书记杜岐,委员谢怀玉、李珍、张旭、马怀信。1953年8月,组成党的工作机构:组织组、宣传组、统战组、秘书组。
3.中国共产党碌曲县委员会
1955年下半年,中国共产党洮源工作委员会召开了第一次党员大会,新选出的党组织开始以碌曲县委的职权履行职责。1956年6月,中国共产党碌曲县委员会成立。1959年,碌玛两县合并,县委称中共洮江县委员会。1962年碌玛分设,中共碌曲县委恢复,“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县委陷于瘫痪。1971年1月第三次党代会召开,恢复中共碌曲县委。
二、中共碌曲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1957年1月中共碌曲县监察委员会成立,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监察委员会瘫痪。1979年成立中共碌曲县纪律检査委员会,1993年与县政府监察局合署办公,内设综合办公室、审理室、纪检监察室、信访室。
三、中共碌曲县委直属工作部门
1.(1953年一1955年)设秘书组、组织组、宣传组、统战组、财经组。2.(1956年一1966年)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监察委员会、县直机关党委、文教部、财贸部、农村工作部、工产部、党校。3.(1967年一1970年)中共碌曲县委机构在文化大革命初期陷于瘫痪,1968年碌曲县革命委员会成立,实行“一元化”领导。4.(1971年一1975年)设办公室、组织组、宣传组、统战组。5.(1976年一1980年)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县直机关党委、党校。6.(1981年一1995年)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员会(1983年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农村工作部(1982年一1988年)、县直机关党委、信访办公室(1986年一1993年)、机要室(1985年设立)、老干部科(1985年设立)、党史办公室 (1982年设立)、党校。
四、党的基层组织
机关党组、党委:1956年设立碌曲县人民委员会党组、政法党组、财经党组、县直机关党委。1968年在碌曲县革命委员会设立党的核心领导小组。1976年恢复县直机关党组、“文化大革命”后期碌曲县公安局恢复后设立碌曲县公安局党委。1980年设立碌曲县人大常委会党组、碌曲县人民政府党组、政协碌曲县委员会党组。1995年,机关党组党委有碌曲县人大常委会党组,碌曲县人民政府党组、政协碌曲县委员党组、碌曲县人民法院党组、碌曲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和县直机关党委、碌曲县公安局党委。
乡级基层党委:1955年7月设立双岔、西仓乡、郎木寺区党的委员会。1958年9月,设立红星(现科才乡)、和平(现玛艾)、红旗、光明(现拉仁关乡)、双岔、跃进(现尕海、郎木寺乡)、阿拉七个人民公社党的委员会。1959年一1966年,设有阿拉、双岔、西仓、拉仁关、玛艾、尕海、郎木寺七个公社党委。“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各公社党委相继恢复。1984年初,各公社党委改为乡镇党委。1986年5月,大夏河林业总场将双岔林场移交碌曲县管理,同年设立双岔林场党委。至1995年底,中共碌曲县委所属的乡镇党委有阿拉、双岔、西仓、拉仁关、玛艾、尕海、郎木寺和双岔林场等八个乡(场)党的基层委员会。
党的支部委员会:1954年7月成立了由12人组成的碌曲行政委员会党支部。1956年全县共建成6个党的支部委员会,有党员95人,其中少数民族党员29人,妇女党员9人。1958年全县党的支部委员会增加到15个。1966年全县共建立党的支部委员会23个,有党员400人,其中少数民族党员247人,妇女党员143人,农牧民党员266人。1976年党支部发展到38个,有党员831人。到1995年底,全县有党的支部委员会79个,党员1213人,其中少数民族党员930人,妇女党员24人。
第三节党代会
中国共产党洮江县第一次代表大会,1959年8月25日至31日在碌曲召开,出席这次大会的代表52人,大会讨论了县委工作报告,并作出了《中国共产党洮江县第一届第一次代表大会关于中共洮江县委两年零两个月的工作总结及今后工作意见报告的决议》,选举产生了中国共产党洮江县第一届委员会领导机构。
中国共产党碌曲县第二次代表大会,1964年3月21日至25日召开,出席大会的代表53人,中共碌曲县第一届委员会向大会作了《关于四年半来的工作情况和今后主要工作任务的报告》,大会讨论通过了县委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中国共产党碌曲县第二届委员会领导机构。
中国共产党碌曲县第三次代表大会,1971年1月6日至12日召开,出席这次大会的代表70人,县整党领导小组向大会作了《高举毛泽东思想伟大红旗,沿着党的“九大”提出的继续革命的道路奋勇前进》的工作报告,大会通过了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中国共产党碌曲县第三届委员会领导机构。
中国共产党碌曲县第四次代表大会,1979年1月10日至13日召开,出席这次大会的代表107人,列席代表15人。县委向大会作了《坚决实现全党工作的伟大转变,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新牧区》的工作报告,大会讨论通过了县委工作报告,并作出了《中国共产党碌曲县第四次代表大会关于坚决实现全党工作的伟大转变,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新牧区的决议》,选举产生了中国共产党碌曲县第四届委员会领导机构。
中国共产党碌曲县第五次代表大会,1984年3月26日至30日召开。出席这次大会的代表75人(其中正式代表68人,候补代表7人)。县委向大会作了《解放思想,开拓前进,努力建设团结、富裕、文明的新牧区》的工作报告,大会讨论通过了县委工作报告,并作出了《中国共产党碌曲县第五次代表大会关于中共碌曲县四届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选举产生了中国共产党碌曲县第五届委员会领导机构。
中国共产党碌曲县第六次代表大会,1987年7月30日至4月2日召开,出席这次大会的代表75名,列席代表50名。县委向大会作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搞活的方针,为建设文明、富裕的新碌曲而努力奋斗》工作报告,大会讨论通过了县委工作报告,并作出了《中国共产党碌曲县第六次代表大会关于中共碌曲县第五届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选举产生了中国共产党碌曲县第六届委员会领导机构。大会还讨论通过了《中共碌曲县第六届委员会上关于加强自身建设,改进工作作风的决定》。
中国共产党碌曲县第七次代表大会,1990年1月7日至10日召开,出席大会的代表75人,列席代表42人,党内特邀代表2人,党外特邀代表1人。县委向大会作了《加强党的领导,为进一步治理整顿、深化改革振兴碌曲经济而奋斗》的报告,大会讨论通过了县委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中国共产党碌曲县第七届委员会领导机构。大会还讨论通过了《中共碌曲县第七届委员会关于做好廉政建设的决定》。
中国共产党碌曲县第八次代表大会,1992年12月17日至21日召开,出席这次大会的正式代表81人,列席代表95人,党内特邀代表2人,党外特邀代表1人。县委向大会作了《解放思想,真抓实干,为进一步改革开放、振兴碌曲经济而奋斗》的工作报告。大会讨论通过了县委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中国共产党碌曲县第八届委员会领导机构。
表16-1中共碌曲县委历任书记、副书记第四节纪律检查
建政初期监察委员会配合县委开展各种运动,对党员进行纪律教育,受理人民群众对党员干部的检举和控告,检査处理党员干部的违纪案件,并负责对处分党员进行考察教育工作。从1957到1965年,监委主要搞了“整风”、“反右”、平息叛乱、“三反”、“五反”、“审干”、“肃反”、“反封建"、“建立人民公社”、“整社算账”、案件甄别等工作。从1957年到1965年,党员受党纪处分共89人,其中开除党籍19人,留党察看17人,撤销党内外职务8人,严重警告27人,警告18人。从1957年到1960年,干部受行政处分共125人,其中开除34人,开除留用察看22人,撤职1人,降级44人,记大过14人,记过6人,警告4人。碌曲县甄别工作从1961年开始,到1963年7月结束,甄别的范围是:党内整风补课,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以及历次政治运动中受处分的干部,共甄别受处分党员干部群众98人,经过甄别取消各种政治帽子51人,恢复党团籍16人,恢复职务和重新安排工作14人,作其他处理17人,其中甄别民族干部9人,甄别后重新安排工作和恢复职务3人。1979年碌曲县纪委成立以后,根据《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廉洁守则》等方面内容教育党员干部,坚持从严治党,严肃党纪,反腐倡廉,从1979年到1984年,办轮训班16期,培训党员干部231人次。1984年6月,制定了《碌曲县实现党风根本好转的规划》和《碌曲县实行全党抓党风政治责任制》。1986年1月和1987年7月召开了两次全县端正党风经验交流会,共表彰端正党风先进集体20个,先进个人42人。1987年12月,碌曲县委被树为全省端正党风工作先进集体。1987年开始实行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通过召开党内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实行党内监督,促进廉政建设。1988年为开好民主生活会,县纪委进行了试点,是年,全县16个党委召开民主生活会163次,征求到意见198条,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了解决。1995年召开民主生活会的党委支部57个,参加294人。1979年以后,纪检信访工作走上正轨,从1979年到1980年,根据当时群众来信来访的主要内容,集中抓了落实干部政策和平反冤假错案工作,从1980年到1995年,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260件(次),查清结案141件,转办69件。从1979年到1983年,全县共查处违纪案件24起,查处19人,其中开除党籍6人,留党察看1人,严重警告1人,警告1人,免于纪律处分受批评教育10人。从1984年到1995年,共查处违纪案件37件,查处42人,其中开除党籍6人,留党察看1人,严重警告3人,警告4人,免于处分批评教育28人。
第五节理论宣传
一、重大思想理论宣传教育
(一)毛泽东思想的宣传与学习
1956年,为了搞好牧区合作化,各级党组织组织县区干部学习毛泽东《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1957年,开始学习毛泽东《关于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毛泽东选集》第四卷出版后,全县很快形成学习高潮。1964年全县共发行毛泽东著作2339本。1966年全县全年共张贴毛主席像11115张,张贴毛主席语录22544张,挂毛主席语录牌8945个,给群众赠送毛泽东著作3916册。1968年8月召开了碌曲县第一次活学活用毛泽东思想先进单位和积极分子大会。1970年8月,第二次活学活用毛泽东思想暨首次四好单位五好个人代表大会召开。1970年11月,县革命委员会成立了中心学习小组。是年掀起了学习毛泽东哲学著作的高潮。据统计,自1968年下半年到1971年1月,全县共发行赠送毛主席著作30879册,其中《毛泽东选集》3584套,达到了家家有《毛泽东选集》,人人有《毛主席语录》。两年多,全县共办各类毛泽东思想学习班1648期,参加31860人次,形成了“学习班层层举办,讲用会经常不断,天天读雷打不散的局面。1971年以后对毛泽东思想的宣传学习,在继续突出毛泽东关于阶级和阶级斗争学说、关于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条道路斗争和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关于”文化大革命“的一系列指示的同时,还宣传学习了毛泽东关于“批陈整风”(陈伯达)、“批林整风”、“反击右倾翻案风”、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理论的指示以及对《水浒》的评论。
(二)学习宣传无产阶级专政理论
1975年2月9日,《人民日报》传达了毛泽东关于理论问题的指示,并发表了社论,随后又印发了《马克思、恩格斯、列宁论无产阶级专政》的小册子,共收录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无产阶级专政问题的语录33条,“四人帮”骨干分子张春桥、姚文元同时发表了对资产阶级专政的文章。毛泽东的指示、马恩列的33条语录以及张、姚二人的文章构成了学习宣传无产阶级专政理论的内容。《人民日报》社论发表后,学习宣传无产阶级专政理论的活动很快在全县展开。在40天的时间里,全县共举办学习班63期,培训骨干393人,组织宣传队28个共152人,受到宣传的群众19745人次。1975年11月25日,县委作出了《关于今冬明春开展大反资本主义总体战的安排意见》。安排意见认为资本主义势力在农村、牧区和城镇、机关都严重存在,在农村牧区,多数领导班子的领导权还掌握在“老好人”和民主革命派手中。“四人帮”利用学习无产阶级专政理论进一步搞乱马列主义理论,他们称老干部为民主派,民主派就是走资派,提出用无产阶级专政办法办农业,割掉资本主义的尾巴,使农业生产的发展严重受阻。
(三)关于真理标准问题讨论
1979年,全县围绕真理标准问题进行讨论,开展了新的思想解放活动。1979年8月1日至6日,县委召开了第一次全县理论讨论会,参加会议的共70人。1979年11月21日至28日,县委再次召开了真理标准问题讨论会,参加会议的共150人。通过讨论,澄清了一些糊涂观念,加深了对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实质的理解。1980年3月,县委宣传部、组织部和县委党校联合举办了为时20天的29名大队党支部书记及村干部参加的真理标准问题学习班。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把干部群众思想统一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制定的正确方向上来,促进了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牧区以“两定一奖”、“三定一奖”为内容的生产责任制得到进一步落实。
(四)邓小平理论的宣传学习
1979年,全县各级党组织开始了对“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宣传学习。1982年10月,县直机关有54个单位举办学习班,参加职工540多人,县委在县直机关抽调74名干部组成宣讲组深入牧区,据统计,到1983年10月,为宣传邓小平讲话,县社两级先后三次组织宣讲组69个,抽调干部303人,其中科级以上领导干部55人,宣讲426场次,听讲群众17400人次,占全县农牧民人口的90%。1983年《邓小平文选》发行,全县各级党组织组织党员干部、职工进行学习,到9月底,全县共发行《邓小平文选》600本。1984年2月,县委、县政府分别成立了中心学习小组。1987年8月,县委宣传部会同组织部、党校分别举办了为时7天的县直机关领导干部和村级干部读书班,学习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增订本。1988年,全县在宣传学习党的十三大文件的同时,开展了生产力标准讨论。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发表后,结合党的十四大文件,全县进行了较大规模的学习宣传。1993年5月,宣传部等在县委党校举办了为时5天58人参加的科级干部理论学习班。1993年11月,1994年7月、1995年6月,县委宣传部、组织部和党校先后3次举办科级干部和村干部理论学习班,学习《邓小平文选》第三卷。1989年、1990年全县农牧区分别进行了历时3个月的形势教育,1991年到1993年又在农牧区和乡镇机关先后进行了五期社会主义思想教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的内容就是学习邓小平理论。从1979年到1995年是邓小平理论形成发展的重要时期,邓小平理论这个当代中国的马列主义,在全县得到了深入广泛的传播。通过十几年邓小平理论的学习,主要解决了以下问题:第一,澄清了林彪“四人帮“制造的混乱,从政治理论上拨乱反正,恢复了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第二,进一步解放了思想,转变了观念,邓小平理论回答了许多重大认识问题,使人们的思想观念不断从传统观念的束缚中得到解放;第三,“三个有利于”(即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成为判断一切的根本标准;第四,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成为新的思想观念深入人心。
(五)《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的宣传学习1982年召开的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讨论通过了《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自1982年9月起,全县开展了对《决议》的学习宣传活动,先后举办学习班43期,培训791人次。共派出基层宣讲组或工作组25个,参加宣讲的干部达175人,共宣讲214场次,参加听讲的达13867人。通过宣传学习,解决了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第一,对毛泽东和毛泽东思想在中国革命中的历史地位有了正确的认识;第二,对建国三十三年来的伟大成就以及经验和教训有了足够认识;第三,对“文化大革命”有了正确的认识,“文化大革命”给党和国家造成了灾难;第四,进一步明确了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道路。
(六)对胡耀邦“种草种树”指示的学习宣传
1983年7、8月间,胡耀邦来甘肃视察期间,作出了“种草种树,发展畜牧,治穷致富,改变甘肃面貌”的重要指示。9月份,县委、县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向全县科级干部进行传达,县直各部门、各乡党委政府也向干部群众作了传达。一个学习胡耀邦总书记重要指示的热潮立即在全县展开。对胡总书记指示的学习贯彻,全县做了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通过各种形式,利用各种工具宣传指示精神;二是广泛动员干部群众开展大学习、大讨论,采用回忆对比、算细账、总结经验教训等方法,使干部群众搞清楚草、畜、林、牧的辩证关系,念好“草木经”;三是调査研究作好规划。在开展学习的同时,全县在九、十月间先后出动了干部、职工、家属和群众17675人次,截止1983年12月10日,义务采集草籽20096斤,树种1703.3斤。
二、新闻宣传
自建政以来,县委宣传部结合党在各个时期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力量撰写稿件,大力宣传各条战线上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和民族团结的动人事迹,宣传全县社会和经济各方面取得的成绩,宣传碌曲广阔的自然资源和丰富的水利、矿产资源,以及独特的旅游资源。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加大了新闻宣传工作的力度,不断提高广大通讯员的写作水平,鼓励他们多写稿、写好稿,并每年评选优秀通讯员,进行表彰奖励。1987年至1995年,全县共举办通讯员培训班三期,参加培训人•员81人,1988年至1991年,四年中共向《甘南报》、《甘肃日报》、甘南人民广播电台、甘肃人民广播电台投稿1617篇(件)。1995年,成立了《甘南报》社驻碌曲县记者站,并在《甘南报》发表新闻稿件98篇。是年,为了展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各行各业所取得的成绩,激发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的热情,宣传部主办了全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成就展,展览利用文字、数据、图表、照片等方式,从18个方面较为详细的介绍了改革开放17年来全县各条战线上取得的成就。
第六节统一战线
自1951年12月到1953年8月洮源行政委员会成立,临潭县委县政府、夏河县政府、卓尼自治区行委、西北访问团先后在碌曲部落上层人士和宗教界人士中进行了大量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宣传统战工作,尤其是对西仓、双岔事件的解决起了重要作用。在这期间,进驻碌曲的工作组在军队和民族宗教界人士的协助下,遵照西北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汪锋“能团结者,一定团结,可安插者,一定安插,可照顾者,一定照顾”的指示,广泛开展宣传工作,说明人民政府对受匪特煽动袭击解放军和参加匪特组织的群众,只要脱离匪特既往不咎,同时讲解党在牧区“不分、不斗、不划阶级、牧工牧主两利,扶持贫苦牧民发展生产”的政策。1955年6月,碌曲县人民委员会成立。大会选举的县政府6名领导中,其中5人为部落上层人士。1957年,全县有民族宗教上层人士50多人,其中,32人分别在县人委、县政协担任领导、委员等职务。1959年7月6日,洮江县委统战部发出了《关于喇嘛寺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对已确定保留的寺院保留原状,不得任意破坏,寺院存留的经典等资料要妥善保管。1959年8月,洮江县委统战部作出了《关于对民族宗教中上层人士政治生活安排的意见》,对黄更登等15人,进行了安排。1959年9月25日,洮江县委统战部作出了《关于对保留寺院保留和尚的意见》。反封建斗争后,原有25处寺院除保留郎木寺、玛曲外,全部民用。为纠正保留寺院没有和尚的问题,决定抽调喇嘛活佛7人住寺,以劳动、学习、念经三结合方法进行思想改造。1962年9月6日,县委统战部作出了《关于寺院开放问题的几点意见》。1962年开放喇嘛寺8座,清真寺1座,在寺僧侣增加到519人,1963年对开放寺院进行了整顿,和尚人数由519人减少到103人。1964年,1965年再次对寺院进行整顿,到1965年,在寺和尚47人。注重对民族宗教上层人士和还俗喇嘛的思想教育,是统战工作的重要内容,1960年1月,成立了还俗喇嘛社会主义学习班,组织举办了中上层人士政治学习班,有106个还俗喇嘛被集中在郎木寺接受教育。1963年3964年、1965年,采取多种方式对民族宗教中上层人士进行以阶级斗争为纲,以生产为中心,以国际主义,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为主要内容的三个主义教育。1963年输送龙仁桑盖、奇桑盖、巴西哇、金得哇4位活佛到州政校学习,1964年输送15人到省政校和州政校学习,1965年输送43名中上层人士到政校学习,其中39人到省政校、4人到兰州政校学习。
在”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统战工作受到严重干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统一战线工作得到恢复。1978年到1987年统战工作的中心任务是平反冤假错案,落实统战政策。到1983年,在1958年平叛反封建斗争扩大化中受到处理的412名宗教人士、“文革”中受到处理的92名宗教人士的案件全部复查结案,1958年受处理的412人改正平反410人,维持原结论2人,文革中处理的92人全部平反,共发放抚恤、补助费11.646万元。由于各方面原因落实统战政策还不彻底,1984年,县委成立了落实统战政策领导小组,经过一年工作,到1985年6月,解决了政协委员“文革”中被没收查抄财物的问题,复查解决了1958年平叛反封建斗争扩大化受到错误处理1983年落实政策遗漏的6个人的问题以及其他问题,纠正了错划右派改正结论中的“尾巴",清理了民主人士档案,复查处理了一些一直没有处理的案件。1987年,进行了落实统战政策收尾工作,对最后一批难度较大的州政协副主席龙仁桑盖、县政协副主席奇桑盖等6名活佛在“文革”中被抄财物和拆毁私房的问题,补发落实政策款30800元。1980年,经县委批准开设宗教活动点7处,其中喇嘛教活动点4处,伊斯兰教活动点3处。到1995年全县已批准开放藏传佛教寺院8座,红教扎仓1处,僧侣953人,红教徒20人。伊斯兰教清真寺活动点4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统战工作认真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首先加强对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法制教育。1987年各寺院参加法制教育的约400人,1988年全县有僧众570人,其中编外和尚81人,接受法制教育的478人。1990年到1993年4年间,先后在西仓寺、丁果寺、多松多寺、旺藏寺、吉扎寺和毛日寺举办政策法制学习班9期,接受教育的僧众达1100多人次。其次是在寺院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各寺管会都设有分管教务、政治学习、劳动卫生、财务保管的组织,特别是财务管理上健全了帐目,收支分开,同时,对一些管理不善的寺管会及时进行整顿。严格审批审査各类宗教活动,加强对宗教场所和宗教人员的管理,把宗教活动纳入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对个别地方存在的利用宗教干涉行政、司法、教育、婚姻和群众生产的现象及时予以纠正。再次是恢复了活佛转世制度,县委县政府成立了活佛转世指导小组,活佛转世严格遵循“可以转,不可全转,分批进行”的原则。1991年至1994年,先后协助寻访认定了西仓霍尔仓、郎木寺卡西活佛、拉仁关旧寺卡西活佛等转世灵童,同时协助拉卜楞寺郎仓活佛、夏河县江干活佛、华瑞哇活佛等县外寺院活佛转世灵童的寻访认定和坐床。
侨胞工作。1985年9月,旅印度藏胞看卓一家6人回碌曲定居,县委、县政府对其安置工作十分重视,看卓被安排为县政协常委,每月发生活费70元,长女安排在县中学任教师,月工资140元。县政府划拨民用木材指标20立方米,发给回国路费,生活补助及建房费共6680元,帮助看卓修建了4间砖木结构的瓦房。1987年,县委统战部对碌曲县有海外关系情况的人进行了调查。据了解,自1933年至1959年,碌曲县先后去国外的有38人,截至1981年,因死亡和下落不明的有20人,与碌曲县亲属有联系的18人,其中1986年在印度病故1人,在尼泊尔病故1人,已回国定居1户6人。目前与碌曲县亲属有联系的16户,共45人,其中藏族11户33人,其余为汉族,在台湾、美国定居。
第二章群众团体
第一节工会
一、工会机构
碌曲县总工会1960年8月成立,时称洮江县总工会。1962年撤销洮江县,恢复碌曲县,称碌曲县总工会。“文革”中工会组织瘫痪。1971年县委机构恢复后,县总工会得以重新建立。到1973年6月,全县恢复建立基层工会组织10个,工会会员156人,会员占职工总数的56.9%,到1995年全县有工会组织78个(其中工会委员会21个),全县有职工2220人,其中建有工会组织的职工1756人,有会员1563人,会员占职工总数的74.41%, 占建会职工总数的80.64%。
二、历次代表大会
县总工会第一次代表会,1973年8月23日至26日召开,出席会议的正式代表31人,特邀代表8人。县革委会副主任王国民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作了工作报告。县总工会第二次代表会,1978年10月15日至18日召开,出席这次会议的代表46人,特邀代表5人, 列席代表6人。会议听取了《高举毛泽东思想的伟大旗帜为完成工人阶级新的伟大的历史使命而奋斗》的报告。县总工会第三次代表会,1984年6月270至30日召开,会议代表80人,特邀代表6人,代表中,妇女代表占15%,少数民族代表占35%,会议听取了县工会《振奋精神、立志改革、努力开创碌曲县工会工作新局面》的工作报告。县总工会第四次代表会,1989年5月21日至23日召开,会议代表88人,实到代表80人。会议听取了县工会向大会作的题为《团结全县广大职工,为全面开创碌曲县工会工作的新局面而努力奋斗》的报告。大会表彰奖励了一批先进基层工会工作者和工会积极分子。县总工会第五次代表大会,1992年6月25日至27日召开。大会应到代表59人,实到51人。
三、工会工作
县总工会自建立起,在各个不同历史时期领导工人阶级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20世纪60年代,带领职工投身”三大革命“(即阶级斗争、生产斗争和科学试验),在农业学大寨、工业学大庆中,工人阶级吃苦在先。改革开放初期,广大职工积极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争当新长征突击手。进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后,广大职工克服困难,为国分忧,工会组织也在企业改革、扭亏为盈中发挥自己的作用。1991年,县总工会深入县食品公司开展帮扶工作。通过调查,找出了该公司存在着制度不够健全、管理松散、浪费严重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县工会帮助企业整章建制,在职工中开展“厂兴我荣,厂亏我耻”的活动,抓收购、抓管理、调整人员,使该公司到年底超额完成了收购任务。1994年,县总工会再次走进县食品公司帮助工作,为企业扭亏增盈献计献策。随着企业亏损,职工工资不能按月发放,造成职工生活困难,县总工会坚持在困难企业中对特困职工开展“送温暖”活动。1995年,在经费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共拿出10000余元,对50多户职工进行困难补助。县总工会还发动职工为灾区人民捐款、捐粮、捐物,1992年甘肃省古浪县发生6.6级地震,为了使灾区人民迅速重建家圆,恢复生产,县总工会在县直机关职工中开展了“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向灾区人民献爱心活动,共捐款5540元,捐粮840斤,衣物280多件。依照工会法,及时足额的收解工会经费。在收解经费中,县总工会在大力宣传工会法的同时,把主要精力放在了“少、欠、漏”缴上,采取疏通渠道,理顺关系,重点把关,全面收缴,保证及时足额上缴工会经费。连续五年超额完成了州总下达的任务。碌曲县地处边远,文化生活单调贫乏,县总工会想职工所想,经常组织职工开展文化、体育娱乐活动,受到了广大职工的好评。县总工会成立多年,一直挤在县委的一间办公室,1993年,争取资金14万元,建成一座两层14间小楼房,改善了办公条件,建立了文化娱乐场所。
第二节共青团
一、共青团机构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碌曲县委员会,成立于1955年6月,时称“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M957年5月改称“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59年碌、玛两县合并称“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洮江县委员会”。1962年恢复“共青团碌曲县委员会”。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团县委瘫痪,1970年团县委恢复。团县委基层组织。1952年有1个团小组,团员4人,1955年有团支部两个,团员44人。1957年团员发展到187人,西仓、双岔、郎木寺成立了区团委并配备专职团干。1959年洮江县时期,全县有9个团委,6个总支,机关支部22个,农村牧区新组建团支部51个,全县团员总数为1810人,比1958年增长了5倍。1962年恢复碌曲县后,有团支部45个,团员444人(其中支边青年109人)。1965年基本实现了社社有团委,队队有支部,村村有小组。1995年全县有团员954人,团总支支部115个。
二、历次代表大会
共青团碌曲县第一次代表大会于1959年9月5日召开,大会听取和讨论了团县委《关于三年来的工作总结及今后工作的意见》的报告,选举16人为团县委委员。共青团洮江县第二次代表大会于1961年5月召开,选举祁昌太为书记。共青团碌曲县第三次代表大会于1962年3月20日召开,出席代表52人,列席12人,会议通过了共青团碌曲县委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共青团碌曲县第三届委员会委员15人,常委7人,候补委员2人。共青团碌曲县第四次代表大会,1964年8月17日在尕海举行,会议听取了《在毛泽东思想伟大红旗照耀下,为青年革命而奋斗》的报告,选举新的团县委委员15人,常委7人,书记1人。共青团碌曲县第五次代表大会于1972年12月24日召开,出席代表67人,列席代表3人,会议通过了第四届团县委作的工作报告,选举第五届团县委委员17人,常委7人,书记1人。共青团碌曲县第六次代表大会于1978年7月11日召开,出席代表100人,特邀代表10人,会议听取和讨论了《沿着毛主席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奋勇前进》的报告,选举产生了第六届委员会委员21人,常委6人,书记1人。共青团碌曲县第七次团员代表大会于1982年6月2日召开,出席代表114人,特邀代表8人,会议通过了《高举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伟大旗帜,动员广大团员青年为“两个文明建设”努力奋斗》的报告,选举产生第七届委员会委员19人,常委7人,书记、副书记各1人。共青团碌曲县第八次团员代表大会于1986年5月17日召开,出席代表80人,会议通过了团县委的报告,选举产生了第八届委员会委员17人,常委7人,书记、副书记各1人。共青团碌曲县第九次团员代表大会于1989年5月17日召开,出席代表87人,列席代表3人,特邀代表20人,大会听取了《团结奋斗,建功立业,在碌曲两个文明建设的实践中锻炼成长》的报告,选举产生了第九届委员17人,候补委员3人,常委7人,书记、副书记各1人。共青团碌曲县第十次代表大会于1992年5月21日召开,出席代表70人,列席代表18人,会议听取了《团结奋斗,再创新业,在两个文明建设中谱写新篇章》的报告,选举产生第十届委员17人,候补委员3人,常委7人,副书记2人。共青团碌曲县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于1995年9月20日召开,岀席代表51人,会议听取了团县委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第十一届委员18人,常委7人, 候补委员3人,书记、副书记各1人。
三、共青团工作
建政初期,团县委在加强组织建设的同时,注重青年团员的思想建设。为了巩固新生的人民政权,团县委在青年团员中宣传党的民族平等政策,组织青年学习团的知识,教育青年采取新的生产方式搞好牧业生产,提倡定居放牧,搭修棚圈,储备冬草,保护和合理使用草场,不越界放牧,提高警惕,严防匪特等。人民公社化后,团县委组织青年、团员学文化办业余学校。1959年全县建立业余学校(含玛曲)232所,12610名青年参加学习。各级共青团组织还发动青年团员大搞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开展红旗竞赛,1959年在生产战线上涌现出青年红旗单位29个,红旗手135人,标兵22人。1963年青年团员响应毛主席“向雷锋同志学习”号召,开展了持续多年的学雷锋活动。在“农业学大寨”中,青年团员在草原建设和农田基本建设中,组成各种青年突击队、铁姑娘队,苦活累活抢着干。1977年至1979年,团县委组织青年团员揭批“四人帮”,召开批叛会100多次,成立青年理论小组154个,参加团员735人。1979年开展争当新长征突击手活动,全县涌现出7个红旗突击队,3名新长征突击标兵,38名新长征突击手,其中团州委表彰3名,团省委表彰1名。改革开放以来,全县各级共青团用邓小平理论武装青年团员,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在青少年中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开展种草种树,开展学习张海迪活动,鼓励青年勤劳致富,投身于经济建设主战场,90年代,实施“跨世纪青年文明工程”和“跨世纪青年人才工程”,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四、少年先锋队
少先队组织。1957年全县在校学生157人,其中有少先队员18人。1958年人民公社化,开始大办教育,1959年,洮江县有各类小学34所,在校学生4416人,其中少先队员798人,少先队大队10个,中队49个,小队110个。大队辅导员4人。1962年恢复碌曲县后,全县有小学8所,在校学生762人,少先队员455人,大队7个,中队17个,小队47个,辅导员20人。1965年全县在校学生1475人,少先队员1318人,占学生总数的89.36%。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少先队组织为“红小兵”所取代。1974年,全县44所小学全部建立了红小兵组织,时在校小学生2912人,其中红小兵1450人,占小学生总数的51.1%。1978年8月,根据共青团甘肃省委《关于恢复少先队名称的决定》,全县各小学重新组建少年先锋队。1979年,全县44所小学,有少先队员1785人,占在校学生总数的45.2%,聘请辅导员56人。1995年,全县有少先队员586人,辅导员12人。
少年先锋队工作。1966年前,少先队的主要任务是对学生进行爱人民、爱祖国、爱毛主席、爱劳动和爱科学的五爱教育,培养少年儿童的集体主义精神和共产主义道德品质。一些学校组织学生勤工俭学,参加生产劳动,贯彻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方针。1960年,西仓小学办起了红领巾农场。三年困难时期,少先队种菜、挖蕨麻、搞小秋收。农业学大寨时,红小兵积极参加各项生产劳动。改革开放以来,先后开展了“学雷锋、树新风、争三好”、“五讲四美”、“三热爱”、“我为队旗添光彩”以及学习赖宁活动。每年“六一”国际儿童节,还开展丰富多彩的文艺表演,唱革命歌曲和体育运动会等活动。1995年,县城关小学少先大队被团省委、省少工委评为“雏鹰大队",受到表彰。
第三节妇女组织
一、妇联机构
1955年8月,县人民委员会成立妇女工作组,时有妇女干部2人。1956年3月成立“碌曲县民主妇女联合会”,后改称“碌曲县妇女联合会”。文革前期妇联因受到冲击而瘫痪。1968年县革命委员会政治部设立妇女组。1973年恢复碌曲县妇女联合会。妇联基层组织:1962年,县妇联开始建立基层妇代会,到1964年,全县7个乡,27个公社,93个生产队都成立了妇代会,时有基层妇代会53个,主任36个,委员163人,1973年,县妇联在各社队的基层组织得到恢复。
二、历次代表大会
碌曲县第一次妇女代表大会于1956年3月22日至24日召开,代表33人,列席代表12人,会议听取了《关于碌曲县三年来妇女工作的总结及今后任务》的报告,选举妇联委员8人。第二次妇女代表大会于1957年12月6日至10日召开,代表34人,县妇联作了工作报告。会议选举妇联执行委员33人。第三次妇女代表大会于1959年9月1日至3日召开,会议听取了县妇联作的《洮江县一年零八个月的工作报告》。第四次妇女代表大会于1964年5月召开,会议听取了妇联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新的妇联领导机构,选举妇联委员11人。第五次妇女代表大会于1973年4月6日至10日召开,出席代表86人,会议听取了《沿着毛主席无产阶级革命路线胜利前进》的报告,会议按老中青三结合原则选举委员25人。第六次妇女代表大会,1979年6月8日至11日召开,出席代表90人,县妇联作《全县各族妇女动员起来进行新长征》的报告。会议选举妇联委员15人,常委7人。第七次妇女代表大会于1983年4月26日至28日召开,出席代表98人,县妇联作《努力开创妇女工作新局面》的报告,会议选举妇联委员15人,常委9人。第八次妇女代表大会于1988年5月24日至26日召开,出席代表95人,会议听取了县妇联《以改革为动力,开拓妇女工作的新局面》的报告,选举委员13人,常委7人,第九次妇女代表大会于1993年5月19日至21日召开,出席代表77人,县妇联作《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抓住有利时机开创妇女工作的新局面》的报告,选举委员15人,常委7人。
三、妇女工作
碌曲县的妇女占到总人口的50%以上,个别历史时期接近70%,妇女在社会生产、生活各个方面,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同汉族妇女在旧社会遭受封建压迫一样,藏族妇女也不能享有同男子一样平等的社会地位,解放前在民事案件中,按藏族习俗,打死人要赔偿命价,但如果打死女人,仅赔男人的一半了事。县政权建立后,妇女工作受到政府的重视。县妇联在成立的几十年间,加强对妇女的思想教育,政治上引导妇女积极介入,生产上调动妇女的积极性,生活上关怀和体贴她们,使广大劳动妇女的社会地位有了很大的提高。50年代,结合社会主义教育,县妇联采取多种形式在妇女中进行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政府、爱国守法、增强民族团结、发展生产、孝敬公婆、勤俭持家、克服封建残余思想、提倡男女平等教育,提高了妇女的觉悟、调动了她们的积极性,一批妇女加入了党团组织,参加了政府工作,走上领导岗位。到1959年,全县各公社的生产大队、生产小队妇女任队长的占90%以上,尕海公社有社队干部44人,其中妇女40人,在平叛反封建斗争中,一些妇女积极协助部队搜捕叛匪,西仓有个青年妇女检举坏分子10人,有9人在确凿证据下被政府逮捕。为了支援解放军,职工家属为部队洗衣服,烧开水,做袜子,县直机关家属为战士做袜子1000多双。妇女积极参加农牧业生产,1956年8月,西仓加禾村的妇女们组织起全县第一个长年互助组。从内地来的汉回族妇女为藏族妇女传授先进的农耕技术,使粮食产量有了增长。藏族妇女发挥自己在修棚搭圈、接羔育羔等方面的优势,大大提高了幼畜的成活率,公社化后,全县共办托儿所16个,入托孩子2250个,幼儿园47个,有幼儿3773人,食堂414个,敬老院19个,老人526人(洮江县数字)。妇联在妇女中宣传贯彻婚姻法,宣传妇幼保健知识,组织妇女办夜校学习文化。受传统观念影响,一些人缺乏法制观念,结婚、离婚不办手续,女的一般14-15岁、男的15-16岁就成婚,有的结婚几年,甚至有了小孩才办手续,有些婚姻家庭基础松散,结合随便,早婚、私婚、重婚等现象较多。生孩子三天后就参加劳动,给妇女身心健康造成很大影响。妇联举办学习班在妇女中推行新法接生,实行产后休息40天,宣传妇幼卫生知识等,增强了妇女的身心健康。60年代前期,妇女工作注重民族干部的培养和加强各级妇女组织建设,到1961年,全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共有女干部83人,其中民族妇女干部51人,占民族干部131人的39%。在牧区妇女也和男子一样,当家作主管理国家大事,行使自己的职权,1964年,全县有公社党支部书记30人,其中妇女15人,占总数的50%,有社长41人,其中妇女10人,占总数的26.9%;有生产队长147人,其中女性74人,占总数的50.3%;有女党员152人,占党员总数的36.4%;有女团员246人,占团员总数的55.4%。妇联还注重典型的示范作用,1965年5月,县妇联发出了《在全县展开的向模范家属马桂兰学习的通知》,甘南州妇联将这个通知及马桂兰的先进事迹在全州进行了转发。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县妇联在妇女中开展四有(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四自(自尊、自爱、自重、自强)教育,教育妇女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开展“双学双比”、“巾帼建功”和“三八红旗手”竞赛。广大妇女转变观念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实现自身价值。1993年,全县搞第三产业经济实体的320户,经商妇女100人,她们中间有的开饭馆、缝纫部、百货商店,年均收入6000余元,玛艾乡的首富毛毛,1982年以500元为本开始做小生意,如今已发展到近百万元资产。一些女强人在市场经济中大显身手。
第四节贫下中农协会
一、贫下中农协会机构沿革
碌曲县劳动农牧民(即贫农、下中农)协会筹备委员会,1965年1月26日成立,1973年9月第三次劳动农牧民代表大会后始称碌曲县贫下中农协会。1983年12月28日,根据上级有关机构改革精神,撤销碌曲县贫下中农协会,同时也撤销了基层贫协组织机构。
二、历次贫协代表会
1965年1月15日至26日,召开了碌曲县第一次劳动农牧民代表大会,出席这次大会的代表共128人,列席代表25人。大会听取了碌曲县委的工作报告,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贫农、下中农协会组织条例(草案)》。大会选举产生了碌曲县劳动农牧民协会筹备委员会,选岀委员15人,常务委员7人,主任1人,副主任2人,并选出了出席甘肃省第二次贫农、下中农代表大会的代表5人。1965年12月1日至5日召开了碌曲县第二次劳动农牧民代表大会,出席这次大会的代表78人,大会听取了碌曲县劳动农牧民协会筹备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讨论提出了今后的工作任务。1973年9月13日至18日,召开了碌曲县第三次贫下中农代表大会,出席这次大会的代表160多人,大会选出了碌曲县第三届贫协委员会,选出委员25人,常务委员7人,主任1人,副主任2人,并选出了出席州首次贫代会代表6人,列席代表3人。1978年5月1日至7日,召开了碌曲县第四次贫下中农代表大会,出席这次大会的代表共50人,大会听取了碌曲县第三届贫协会的工作报告,全体代表认真学习了华国锋主席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并选学了《毛泽东选集》部分章节,学习了贫协条例,传达了省贫协工作会议精神。
第三章政治协商
第一节政协机构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碌曲县委员会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碌曲县委员会,1956年9月成立,1956年9月9日召开了第一届政协会议,选举产生了碌曲县第一届委员会领导机构。在第七届政协委员会之前,没有设置专门的政协机构,有关事宜由县委统战部办理。1982年12月2日,碌曲县政协第七届会议召开,政协委员会机构除原设的办公室外,又增设了文史资料组、法制宣传组、民族宗教组、提案审查组,机关工作人员增至12人。1990年2月,第九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后,充实加强了各专门工作组的领导力量,为民族宗教组、法制宣传组配备了专职组长,工作人员增至15人。1992年3月将原设置的法制学习宣传、民族宗教、提案审查、文史资料四个工作组改为法制宣传教育科技委员会,民族宗教财经卫生委员会,提案妇女青年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四个委员会。
第二节历届政治协商会议
第一届委员会
政协碌曲县第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1956年9月9日召开,选举产生了第一届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及常务委员,主席王占彪(藏)、副主席才巴郎杰(藏),选举常务委员8人。
第二届委员会
政协碌曲县第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1960年1月25日召开,会议总结了政协在平叛反封建斗争中作出的成绩,工作中的经验教训,会议选举主席黄建业(藏),副主席安久 (藏)、龙仁桑盖(藏),秘书长张耀,选举常务委员5人。
第三届委员会
政协碌曲县第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1961年6月27日召开。会议选举主席马负国,副主席黄建业(藏)、安久(藏)、龙仁桑盖(藏),秘书长:张耀,选举常务委员10人。
第四届委员会
政协碌曲县第四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1962年8月28日召开,会议主要议题是如何加强民族团结、贯彻“以牧为主”的方针,增补政协委员。会议增补委员7人。选举主席马负图,副主席龙仁桑盖(藏),秘书长张耀,选举常务委员7人。
第五届委员会政协碌曲县第五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1963年12月10日召开。岀席会议的政协委员30人,列席11人,会议听取了第四届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政协碌曲县第五届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及常务委员。主席马负图,副主席龙仁桑盖(藏),秘书长张耀,选举常务委员12人。
第六届委员会
政协碌曲县第六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1965年9月21日召开,出席会议的委员23人,实到12人,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第五届常委会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政协碌曲县第六届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和常务委员。主席金巴(藏),副主席龙仁桑盖(藏),秘书长旦正甲 (藏),副秘书长金德哇(藏),选举常务委员8人。
第七届委员会
政协碌曲县第七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1982年12月2日至8日召开,,出席会议的委员47人,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政协碌曲县第六届委员会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第七届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及常务委员。主席佴占海(藏),副主席其绕(藏)、龙仁桑盖(藏)、李勤学、才巴郎杰(藏),秘书长旦木加(藏),选举常务委员12人。
第八届委员会
政协碌曲县第八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1987年3月220至27日召开,出席会议的委员47名,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政协碌曲县第七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列席了碌曲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审议了政协碌曲县第七届委员会提案办理情况的报告,选举产生了政协碌曲县第八届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和常务委员。主席达延礼,副主席奇桑盖(藏)、才巴郎杰(藏),秘书长祁若普(藏、兼),选举常务委员13人。
第九届委员会
政协碌曲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1990年2月18日至24日召开。出席会议的委员48名,会议听取和审议通过了政协碌曲县第八届委员会工作报告,通过了政协碌曲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各项决议,审议通过了第八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以来的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列席县第12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政协碌曲县第九届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及常务委员12名。主席万玛道尔吉(藏),副主席才巴郎杰(藏)、奇桑盖(藏),秘书长祁若普(藏)。
第十届委员会
政协碌曲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1993年1月4日至8日召开,出席会议的委员55名,会议听取审议和通过了政协碌曲县第九届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审议九届委员会提案办理情况报告,通过政协碌曲县第十届委员会组成情况说明,选举产生政协碌曲县第十届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及常务委员、秘书长。主席万玛道尔吉(藏),副主席才巴郎杰(藏)、奇桑盖(藏)、程明新,选举常务委员12人。
第三节参政议政
1956年9月9日政协碌曲县第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召开,宣告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碌曲县委员会的成立。几十年来,县政协贯彻“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为加强统一战线做了大量工作。县政协成立初期,县政权建立不久,县政协在增强民族团结,稳定社会秩序,帮助政府了解情况,发展牧业生产,处理平叛反封建斗争问题等方面,起了积极的作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开始,县政协工作中断16年。1982年12月七届一次会议的召开,政协工作得到了恢复。这个时期,政协工作主要是落实民族宗教上层人士政策,先后在州、县安排民族、宗教上层人士和其他党派人士18人,恢复工职9人,同时复查平反了“文革”中宗教人士的冤假错案,92名宗教人士全部平反,发放抚恤金3万余元,对1958年平叛反封建斗争扩大化中受到各种处理的412名宗教界人士的问题全部复查结案,其中平反改正410人(内含活佛13人和尚397人),发放抚恤金、补助费8.646万元。另外安排了一批宗教上层人士,其中,县人大副主任1人,县政协常委3人,县政协委员6人(其中有2人分别担任佛协和伊协的常委、常务理事、理事和委员等职)。第八届委员会召开全委会议3次。会议要求委员自觉接受党的领导,严格按党的政策办事,率先更新观念,接受先进思想文化,带头移风易俗,坚决拒绝宗教干预行政。三次会议共收到委员提案44条(其中一次会议19条、二次会议11条、三次会议14条)。第九届委员会共召开全委会议3次,提案33件(其中一次会议7件、二次会议19件、三次会议7件)。从这一届开始,加强了提案催办力度.九届一次会议上提出来县医院综合大楼问题,经多方努力争取资金使门诊部交付使用。九届二次会议上提出解决阿拉乡卫生院群众看病难的问题,县卫生局首先整顿该卫生院管理混乱、纪律松懈、服务态度差、医疗质量低的问题,经过整顿,使问题得到了解决。
第十届委员会共召开全委会议2次,提案47件。一次会议关于资金方面的2件,草原保护和市场建设方面的3件,文教卫生方面的5件,所提意见、建议得到采纳并已解决的14件。如关于建议对阿拉、双岔、西仓三乡群众用电给予优惠的提案,县人民政府决定给予一次性补助费,其中阿拉乡9000元、双岔乡10000元、西仓乡8000元、分三年付清。十届二次会议关于水利、电力方面的4件,社会治安方面的1件,得到解决的4件,逐步解决的4件。关于要求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偷牛盗马犯罪分子、维护社会安定的提案,县公安局于1994年3月组织工作组赴拉仁关乡蹲点进行专项治理,出动警员4人、前后1个月、破案3起。11月公安局又组织工作组到郎木寺、尕海两乡进行社会治安治理、破获偷盗案件103起,抢劫案5起,并于1995年1月20日在县城召开了公捕公判大会,逮捕案犯15人,有力地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教育了群众,维护了社会治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