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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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碌曲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520020230000748
颗粒名称: 第一章 机构
分类号: TV7
页数: 2
页码: 156-157
摘要: 本章主要介绍了甘南地区碌曲县的水电机构。
关键词: 水利电力工业 水利电力机构

内容

第一节水电行政管理机构
  碌曲县水利电力局
  建政初期没有专门管理水利电力的行政机构,有关水电方面的业务,由县农牧科(局)管理,有些业务由县经济计划委员会管理,1968年县革命委员会成立后,由生产指挥部管理。1972年正式设立碌曲县水利电力局,管理全县水利电力建设事业的规划、投资、技术服务、水电工程建设、水电物资供应等业务。至1995年,县水电局所辖单位有水电队、供水站、水政资源办公室、防汛办公室、供电公司、双岔电站和郎木寺电站。
  第二节企事业机构
  一、县供电公司
  县供电公司,1994年6月成立,为县水电局领导下的副科级企业单位。1995年,公司共有职工43人,其中干部2人,工人41人。辖县电站、县供电所两个企业。县供电所,1987年12月成立,为了加强对合作至碌曲35千伏输变电设施的管理,1988年12月成立了碌曲变电所,归供电所管辖。
  二、水电队、机井队
  碌曲县水电局于1975年根据省、州业务部门要求,向县委呈报了“关于成立两队的专题报告“。1975年12月县委决定成立碌曲县水电队和机井队,事业单位,编制30人,直属县水电局,配备队长、指导员各1人。1979年经省民政厅批准增加编制10人。时有职工31人,其中合同工1人。1976、1977年,上级水电部门先后为机井队配备解放牌汽车5辆,提高了水电队机井队的生产能力,1977年,在全县修建提灌21处,打井22眼,扩大有效灌溉面积3.12万亩,保灌面积0.7万亩,解决了7600人和10.8万头(只、匹)牲畜饮水困难。1995年,水电机井队有职工14人。
  三、县供水站
  1993年3月20日,县长办公会研究同意成立碌曲县供水站,为县水电局下属机构,实行事业编制,企业管理,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编制3人,负责县城自来水的管理。1995年, 供水站有职工5人。
  四、高茂上水站管理委员会高茂上水站管理委员会,1981年11月成立,其成员由县政府分管县长、县农牧局局长、水电局局长、公安局局长、尕海公社社长等人组成,主要任务是研究解决高茂上水站的有关问题。高茂上水站设在县水电局,编制4人,站长1人,会计1人,职工2人,为国家补贴单位,不交利润,不纳税,主要经费由地方财政纳入预算,在其他水利事业费中调济经费1万元,不足部分由受益社队每年每个队交300元弥补。1993年6月,经县长办公会研究,撤销高茂上水站。

知识出处

碌曲县志

《碌曲县志》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碌曲县志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坚持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观点,实事求是地记述碌曲县的自然和社会历史现状,力求思想性、资料性和科学性的统一。本志上限力求追溯事物发端,不谋划一,下限至于1995年底,个别卷章人物及图片资料延至定稿。本志以卷、章、节、目设篇布局,分类设卷,卷下设章节,节下设目,记述史实,并以图表作补充。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称"解放前",其后称“解放后”。1955年6月碌曲县人民委员会成立前称“建政前'',其后称“建政后解放前用历史纪年,并加注公元纪年,解放后用公元纪年。数字表述,除成语、顺序号及习惯语用汉字外,凡表示数量的通用阿拉伯数字。志中数字根据以县统计局资料为主,不足之处使用部门数字。人物志坚持“生不立传”原则,以本籍为主,记及对本县有重大贡献的外籍人士。对已故名人、流落红军、革命烈士和在各条战线上做出突出贡献的人以传略记述。对历次全国各类代表大会代表、全国政协委员,正县级以上领导职务和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公职人员,州政协常委以上职务的民族宗教界人士,受到省部级以上单位表彰的先进人物,予以筒介。对受到地厅级部门表彰的各类先进人物、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列表介绍。本志资料大部分来自档案馆案卷和本县各部门档案、文献、报纸,部分资料由调查采访取得。入志资料一般不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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