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言民俗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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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卓尼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520020230000628
颗粒名称: 方言民俗志
分类号: K291
页数: 28
页码: 699-726
摘要: 卓尼藏语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安多方言的次方言。由于卓尼地处偏隅,长期脱离本民族大本营而构成其独特的土语群和方言孤岛。从他们的语言整体来看,虽属安多方言体系,但语音、词汇、句式等构成特色又与卫藏、康方言有着极其相近的渊源关系,有些地方还保留了藏语二次厘定前的古词语,声、韵发音也与安多方言有较明显的差异。此地由于长期与汉、土、蒙诸民族的聚居通化,方言中夹杂了不少其它语言的借词。总之,卓尼藏语在安多方言中最具典型,属其最外层的方言区边缘地带,极富语音特色。即就卓尼境内,尚可分为3块不同的土语群。
关键词: 卓尼县 方言民俗志

内容

卓尼藏语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安多方言的次方言。由于卓尼地处偏隅,长期脱离本民族大本营而构成其独特的土语群和方言孤岛。从他们的语言整体来看,虽属安多方言体系,但语音、词汇、句式等构成特色又与卫藏、康方言有着极其相近的渊源关系,有些地方还保留了藏语二次厘定前的古词语,声、韵发音也与安多方言有较明显的差异。此地由于长期与汉、土、蒙诸民族的聚居通化,方言中夹杂了不少其它语言的借词。总之,卓尼藏语在安多方言中最具典型,属其最外层的方言区边缘地带,极富语音特色。即就卓尼境内,尚可分为3块不同的土语群。
  北山完冒语群:包括完冒、沙冒、恰盖、阿子滩、康多、申藏等与夏河县下巴沟、美武等地接壤地区,其语言特征属较纯正标准的安多方言,本地称其为“召盖话”。
  洮河沿岸语群:上自麻路(包括车巴沟)下至纳浪地段,包括大峪沟、卡车沟及河阳洮河沿岸地区。语音介于牧、农区之间,属半农半牧区的语言体系,当地称之为“河边话”。
  东部藏巴哇语:包括洮砚、柏林、藏巴哇三匝地段。其藏语可属境内之方言孤岛,介于康方言和卫藏方言二者之间,并分别保留了二者的部分语音特征。当地称其为“藏巴哇话
  一、藏语语音
  按本地藏语方言群块的划分和有关藏语言学者的研究和习惯划分,境内藏语方言又可将其划分为3个语音层,即:北山话=牧区藏语=安多方言第一语音层;河边话=半农半牧区藏语=安多方言第二语音层;藏巴哇话=农区藏语=康方言+藏方言=第三语音层。(-)第一语音层语音特征基本上集中体现了安多方言的12个特点:
  1•声母复杂,大致有50个左右,复辅音声母是其主要特征;
  2•有浊塞音,其浊塞音和浊擦音不能独立作声母;
  3.将原全部舌根音基本辅音和后置辅音j构成的复辅音声母及部分与后置辅音r构成的复辅音声母变读为舌面前或舌面中塞擦音;
  4•有清化鼻音声母,但不能单独作声母,而要与前置辅音构成辅音声母;
  5.韵母的繁简程度居藏语三大方言(卫藏、康、安多)之中,约30余个;
  6.有央元音韵母e,主要来自(i)、(u);
  7.一般没有圆唇前元音y;
  8.没有复元音韵母;
  9.没有鼻化元音韵母;
  11.i、u元音一般不能与辅音结合;
  12.声调没有音位价值。①
  (二)第二语音层分布在洮河沿岸,从其语音分布的经济类型讲,是指牧区藏话向农区藏话转化的中间阶段,即半农半牧区藏话。当地又称其为“戎盖”。这一语音层中有36个辅音可作声母:
  
  此语音层中的辅音数量比第一语音层减少了一半以上。虽然亦有清浊音对立的现象, 但仅限于破裂音和破裂摩擦音。
  (三)第三语音层属安多方言区的外围藏语,主要分布在洮河下流和白龙江中游的农区,县内藏巴哇藏话即属此语音层中的典型范例。其语音与康、藏方言近似。第三语音层是藏语古浊音清变、演化、脱落的最高层,跟第一、二语音层的声母相较,简单而少,一般仅35~36个左右。第三语音层基本上失去了安多方言牧区和半农半牧区藏语的特点,而接近康、藏方言,其辅音、后置辅音以及复合元音与声调的对应关系与康藏方言的德格话和拉萨话有共同的特点。另外,在此语音层中,后置辅音韵母的减少和双元音韵母的增加又是其一大特点。能作后置辅音来充当辅音韵尾的只有鼻音n和颤音r。另如浊音清化、上加字、下加字及后加字的变相脱落,复合元音及区别,词义声调的出现等因素,造成了当地牧区藏话与农区藏话很难沟通的局面。
  二、声韵
  在安多方言的第二语音层中,其声韵虽然有清浊音对立的现象,但仅限于破裂音和破裂摩擦音。在其书面语中的十个后加字即:g、n、d、n、b、m、fi, r、L、s。在此语音层中,虽趋于脱落,但大部分仍由后置辅音的形式显示出来,而且这种能充当后置辅音的只有鼻音n、n;颤音r和舌根音K。它们的声韵组合形式如:层的同时进一步说明。
  t、1跟第一语音层基本相同,S—般脱落而不发音,或以声调的音位价值来表示它的存在。
  在这一区域的藏语中,辅音韵尾的结合形式有7种,下面将7个辅音韵尾跟元音的粘结情况列表如下:
  七个辅音韵尾和元音结合表
  元音在第二语音层中更加简单,数量少,音位不复杂,共有7个。即a、r、。、a、e、i、u跟后置辅音结合来作后置辅音声母和韵母。
  另一特点是,第二语音层中的清浊音和藏语书面语的前加字、上加字以及后加字在前置辅音和后置辅音作韵母表现的同时,部分浊音清化,一些后加字脱变,演化。出现了具有音位价值的四个声调,即高平(55)i,高升(35)调,高降(53)调和曲折调 (131)。这四个有音位价值声调的出现,很大程度上简化了第一语音层(纯牧区)声母和声调的复杂情况。
  第三语音层中的声韵以藏巴哇话为准。后置辅音充当辅音韵尾的鼻音g和颤音r。它们的结合条件不是仅限于藏文书面语的后加字为前题的,与第二语音层的辅音韵尾所表现的内容亦不相同,除书面语后加字是§和r的宿况下岀现后置辅音°、r外,还岀现词尾m在发音时发生顺同化的现象,这也是藏语的共同特点。n、r二者的出现是以表示音位价值的声调而存在的。
  
  前置辅音在这一带只是在藏语书面语的前加字是n或m,上加字是s的前题下出现前置辅音。如:
  声调在第三语言层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它不仅具有音位价值,更重要的是影响着这一地区的语音韵母的变化,使得韵母复杂化,具体表现在复合元音的增多。韵母的多少与具有音位价值声调的多少有关。反之复合元音的多少也决定着调型的繁简,二者是相辅相成的。第三语音在中复元音与声调的对应关系
  从辅音、复辅音、后置辅音以及复合元音与声调的对应形式分析,这一地区藏语声韵的特点是:清辅音均为低调,浊辅音为高调。当藏文字母中的舒声字作后加字时,一般为高平调或高升调,促声字为后加字时,一般为高降或曲折调。其中大部分破裂音、破裂摩擦音、边擦音和摩擦音的浊音已清化,在变化的过程中使上加字、下加字变相脱落。故浊音清化,上加字和后加字的脱落,相应地增加了复合元音和区别意义的声调,而复杂的元音和具有音位价值的声调在语音的使用过程中产生变调。
  三、藏语词汇
  县境内的藏语言区分布较广,运用这种语言的地区按行政划分有如下地方:刀告、尼巴、完冒、康多、扎古录等乡全境以及阿子滩、卡车、大族、木耳、申藏、洮砚、藏巴哇等乡的部分。这些地区虽然都口头用藏语交际,各有特色,但基本词汇仍趋一致。如:第二节土族藏语语音比较
  土族语本属阿尔泰语系蒙古语族,同省内的保安、东乡语接近。卓尼杓哇土族在历史上早已丢失本民族语言,完全使用汉藏语系藏缅语族藏语支的安多方言,与邻近的康多、恰盖共操本地“北山话”,兼使汉语。杓哇“土语”与当地藏语之间稍有微妙的差异。其语音基本上属于安多方言的第二语音层,而与藏巴哇藏语略有接近。见下表:土族人也说当地康多地区的藏语,当地藏语用地方方言,而土族语反而应用藏文书面语如表:
  土族语言中藏汉借音词汇表
  第三节汉族方言
  一、语言特征
  境内汉族操洮州方言。大多分布在县境东、西部洮河沿岸及中部与临潭的插花地带。定居此地的汉族大多是自明初“军屯”、“民屯”的南京应天府、安徽凤阳、山西洪洞诸地迁徙的兵民。其方言由以上各地原籍的方言特征揉合而形成独特的洮州方言。语音特征中既保留了一部分吴方言发音痕迹,又具北方秦、晋方言的某些发音特征。由于迁徙的历史较久,又在语言中保留了相当部分的古汉语语音和词汇。在长时期南北方言的交汇使用中,语音发生了微妙的转化,大部分语音介于南北方言之间,与标准语音的发音较相近,只是在声调方面略有差异罢了。
  洮州方言中,其语音与标准音的主要差异有以下几点:一是将部分声母为“zh、ch、sh”的字词发音为“Z、C、S”。
  举例如下:
  例字:支、炸、睁、撑、插、搀、吹、谁、诗、沙、山。
  读音:资、匝、增、层、擦、餐、崔、虽、思、撒、三。
  此种发音类型中、并非将所有“zh —z、ch—c、sh —s”声母混淆不分,亦保留了一部分准确的语音,如:“张、周、朱、针、车、初、吃、称、商、收、书、深”等均读原音,明显暴露出洮州方言由两种以上方言揉合的痕迹。
  二是将部分声母为“n”的读音以声母“1”代替如:
  字例:内、农、暖、虐。
  读音:类、龙、乱、略。
  三是将以韵代声的“a、o、e”读为带前置辅音的“3、3,如“安、熬、鹅、恩、我、欧”等,读音与陕西、山西方言语音相似。
  四是将标准音声调中的阴平多读为阳平,上声多读为去声,反将许多去声多读为阴平和阳平。使整个方言语音形成明快柔和的发音特色而缺乏抑扬顿挫的韵律。
  在本地洮河沿岸汉藏聚居区的藏民族,由于长期受洮州方言的影响通化,大多亦操汉语与汉族交流,其语言除具有洮州方言的以上发音特征外,还具有将声母h与f、t与
  q、d与j混淆互读的发音特征,如:
  字例:读音:字例: 读音:花、黄、灰、红、户、活。发、方、飞、风、夫、佛。(上例为“h—f”互读。)低、蝶、颠、丢、天、挑、贴、听。机、杰、尖、究、千、敲、切、亲。(声母d读j, t读q)
  二、构词法财主如果哀叹,是想夺取别人家产, 牧主如果示弱,是想更加与人作恶。
  孔雀和乌鸦不交往,
  大象和黄牛不合群。
  桥下有汇积不了的百川,
  法里无制伏不了的坏人。
  对罪恶不能宽容,
  对无辜不能诬陷。
  第二章凤俗习惯
  第一节生活习俗
  一、服饰
  由于县境内地理条件和气候特征的差异和人们的生活方式、所从事的劳动和长期遗留下来的习惯。各地的服饰亦有明显差别。
  (-)头饰牧区、半农半牧区的车巴沟就有区别,以贡巴寺为界分为上下沟。上沟的妇女都梳细小的发辫将前中部盘在头顶额前,于后脑勺处梳成一条粗辫,两边又各梳十几条细辫,下垂系于腰间,粗辫子上坠一皮制长条,上缀蚌壳、银元、银钮等饰物。耳环多为银制,呈圆形以粗大见长。男、女头戴皮帽。帽顶呈塔状,质地有狐皮或羊皮。下沟:未岀嫁的女子,头顶仍有粗辫,只是没有细辫,两旁的头发一般不梳辫子,剪短后自然下垂。出嫁后,加假发梳理成细辫。下沟及郭卓沟的妇女,在后脑部分梳一整辫垂于后背。头顶部的头发则分列左右两边,各梳细辫一条后垂。遮额角的辫子根部各系一块比银元稍大的银制圆环,环的边缘有宝石装饰,缘辫子从上到下系有银钮装饰约七、八枚。最下则系铜制的圆钮数枚甚至上百枚。辫子短时续接皮条,上缀有大如蚕豆的铜钮。两边皮绳较长,交叉于股部,行走时嘎嘎有声。未岀嫁的姑娘,则无银环铜纽,只有在两额角的细辫顶端,各装饰一个银纽而已。
  分布于洮河沿岸和东部洮砚藏巴哇地区的藏族妇女,喜戴石榴帽(莎茹帽),帽呈圆形,沿边有半圆形连续豁牙,每一牙尖缀一小珊瑚或银珠,两边各坠一束丝线长缨,悬于胸前。帽子的后部有一个石榴形“尾巴”,缘边用硬布镶纟昆,面料颜色多为粉红、朱红暗花缎子,称曰“苫如”。另外还有一种“烟筒帽”,顶部像烟筒,帽檐呈两瓣,用毛毡制作。还有一种用织锦缎装饰的精美毡帽,有四个半圆形帽檐,两大两小。老年妇女还戴一种叫“夏泡德”的类似瓜皮形的帽子。戴呢制礼帽的人也很多,以深绿色和瓦青色最受欢迎。青年妇女最喜佩戴用珊瑚珠子串结起来像帽子一样戴在头上的饰物,俗称 “珊瑚斑玛”。
  此地妇女们的头发都是三根粗而黑的辫子,当地汉语方言中将辫子称为“格毛儿”,所以又俗称其为“三格毛儿”(戎毛)。姑娘们的三根辫子都梳编起来,并用红头绳结扎;已婚妇女只编中间一根,且用黑头绳系扎,两边的两股头发上段蓬松,至腰带之下才编结,所以这里将“结发夫妻”反称曰“绽格毛儿夫妻”。在中间辫子上通常佩挂一串铸有十二生肖图案的银钱,誉曰“尽格毛儿的银钱”;亦有在辫子中部坠一直径约8〜10厘米的圆形银环,或缀以碗口大小的银钱和葫芦式银制贯钱,上嵌珠玑,称“阿珑银钱”。“三格毛儿”妇女所带的耳环形制优雅奇特,半圆形银柄上坠一宝石,坠物呈塔形,由多层宝石叠成,制作极精巧。
  土族的头饰则更有特点,妇女在梳妆时,把发辫盘结在头顶,后脑部的发辫上平铺着银质圆形的“章嘎”,绕头顶一圈别在单毛护圈上的铜质泡钉状“谢逗”。耳饰有银质的“那娄”,像两个大大的问号,穿过耳环挂在缠于头部的银丝链上。妇女都喜欢戴毡帽,像清朝的红缨帽,平顶,帽沿上还镶有花边。土族妇女非常讲究头饰(土语称“扭达”),式样众多,各地都不太相同,主要是“干粮头”、“三叉头”、“簸箕头”等。现在这些复杂多样的头饰逐渐减少。主要流行的是简便头饰,姑娘只梳三根发辫,已婚妇女梳双辫,尾梢相连,多以珊瑚、松石之类坠饰。
  (二)服装分布于车巴沟、完冒、恰盖、康多等牧区的藏族服饰,接近于安多藏区,男女多喜穿身袖肥大的羊皮袄和祥袄。羊皮袄左衽,没有纽扣,用红布或红绸缎做带系腰,代替纽扣。男女所穿皮袄的样式基本相似,只是女式皮袄穿着时下摆要求与脚踝相齐;男式则将衣襟下摆提高到膝部,一是便于行动,二是为了显示其长统皮靴。男式以无布面皮袄居多,领和袖口多以豹皮作饰。贴身单衣则多用毬禮作边饰。女式皮衣喜用红、蓝布沿边。除以上日常服装,少数富有者还有黑色、绛紫色、白色毬環做成的外袍和内衫,外袍惯称祥袄。女式外袍除以毬瑁为面料外,多用毛呢、绸缎等面料制成,并在沿边加獭皮为饰。男式藏袍较女式更显得肥大,后腰系成兜囊,用以装物,一般在腋下用红、绿布条做两条宽4厘米,长12厘米的带子,穿时两带相结,既起了纽扣的作用,又有装饰作用。最高档的藏袍是用羊羔皮作里子,外挂墨绿、黑、咖啡、蓝等色毛料或布面,其领缘、袖口、下摆、襟边均用“十样景”纹,“花十字”纹螯鑽或豹皮、貂皮和水獭皮镶包宽约6~15厘米的饰边,当地称曰“插如”,每件造价上千元。藏袍内穿半高领,斜开襟的锁边夹袄,多以红、绿、蓝色(男多白色)绸缎缝制,领及襟边纟昆锦缎,腰系3米多长的红绿色绸腰带,身后打结,吊下30厘米左右。
  洮河沿岸(自卡车乡以下)和东部藏巴哇地区的藏族妇女喜穿绿或天蓝色旗袍(老年妇女亦喜着黑色),称“考子”,外套粉红、大红或紫红马甲,藏语称其为“库多”。姑娘们身穿绿袍红马甲、大红长裤、腰束大红毛纺或织有花格图案的丝带系腰。足蹬“连把腰子”绸缎绣花鞋。男子喜着大襟单、棉半长袄褂,亦用红绸腰带将衣服下摆系于臀部,与周围汉族服装特色相近。与牧区藏族服饰相较,“三格毛儿”服饰更具特色,这种束腰紧身、色泽鲜艳的衣着,加上那些精巧而又别致的佩饰,使人和大自然和谐的融为一体,显得“三格毛儿娘娘”越发端庄娴静。
  土族的服饰具有独特的民族风格,男女上衣都装有绣花高领,花纹美观精致,色彩艳丽谐调。男的经常穿长袍、长裤,或穿无领斜襟白板皮袄,皮袄上镶有四寸宽的红色或黑色布料边子,腰系绸带,脚穿双標浅鞋或者长靴。夏天头戴卷檐毡帽,冬天戴类似蒙古族的“四片瓦”式帽子,成年男子多戴花烟瓶帽。
  妇女着斜襟上衣,两袖是由五节很宽的蓝、红、白、绿、黑布圈缝制成,据说蓝色表示天,红色表示太阳等等。腰系各色宽布带谓之紧腰,有时着黑色背心(马夹)。裙子的颜色有年龄的区别,少女和青年妇女多穿红色或乳色的,中年一般都是蓝色,老年棕色,前后开口。穿裤腿较宽的裤子,裤子多为两种颜色的布料制成,膝下一种,膝上又一种,颜色的不同可区别结婚与否。少女一般下半截用红色,婚后妇女下半截用蓝色。
  二、饮食
  (一)主食新中国成立之前县境内的牧区和半农半牧区以糟耙为主食。其次则为小麦、青稞、燕麦、豆面。糟耙多是青稞和燕麦、小豆面合成的。肉食主要有牛、羊肉和猪肉。农区则以青稞面、洋芋、大小豆、燕麦为主食,小麦面只用来招待宾客。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实行土地承包制以后,农牧区人民的生活水平提高很快。牧区虽然仍以糟耙为主食,但原料质量大有改进,多用纯青稞磨制而成,味美可口。因这种食品易携带、食用方便,尤其适应游牧生活,故千百年来沿用不衰。
  农区的各民族则以小麦为主食,其次有青稞、燕麦、大小豆,多以面条伴以洋芋为主,蔬菜以洋芋、白菜、莲花菜等为主。肉食则以猪肉为主。
  (二)特色食品
  手抓羊肉流行于牧区或县城居民之中,是将带骨的大块肉投入锅中,用旺火煮开,并佐以各种调料,煮熟后捞出用手抓食。所以称为“手抓”或叫“手抓羊肉”。在捞岀的热肉上撒一些碧绿的芫荽(香菜)并拌以大蒜,为日常食用与待客的上等食品。
  卓卦包子又称藏包子、灌汤包子等。制做时将肉用两把腰刀,前后交错剁切成馅,并不断地渗浇调料汁,.包好上笼蒸熟后食用,灌汤包子皮薄馅嫩,汤满油多,色香味俱佳。
  蕨麻哲则是将大米煮到七、八成熟,捞出后用冷水冲去面汁,拌以酥油,放笼内蒸熟。另将蕨麻煮熟,食用时在一个盘内将大米饭和蕨麻各盛一半,加上白糖,浇上酥油乘热吃,味道绝佳。多流行在牧区。
  臊子面是流行于当地农区藏汉群众中的一种食品,俗称“尕汤”。是将白面(小麦面)和好后,用擀面杖擀薄,切成宽如韭菜叶窄的长条,下到锅里煮熟捞岀,调上臊子食用,又称为“长饭”。这在过去是逢年过节才能吃到的上等饭,或用来招待贵客。近年来多用机压面条,已成为家常便饭。
  搅团是在开水锅内撒入豆面,边搅边撒,成稠糊状,然后炮酸菜或做臊子食用。而藏族的搅团叫“尼合”,需加入适量的酥油和糖食用。麦索又叫碾珠儿。是将快成熟的青稞穗头摘下蒸熟,脱去麦芒皮壳,用石碾磨成条索状,调以菜油、辣子、芫荽、青蒜泥食用,则别有一番清香味。
  县境内藏、汉、土、回等群众,制作点心的历史也很悠久,点心的种类也很多。
  贴锅耙藏族群众擅长的锅贴,也叫贴锅耙。是将青稞面发酵和成面团,压为薄饼,贴于锅帮,锅底溜适当水,待锅开即可用温火焖熟,若夹抹“稀油”则味道更佳。
  琼锅是把发好的面团揉和好后,内卷“苦豆”,放进带盖的铁制圆形容器中,然后置于炕洞,用牛羊粪火灰将锅埋住,约40分钟即熟。成为乡间走亲串友,探视病人的馈赠食品。
  油股儿是将发酵的白面,搓成圆棒状,使其两头相连,制成长方形的圈,然后经油炸熟后,即可食用。普通油股儿长约四寸,宽约二寸,亦称“下叉”。是过春节和办喜事的常见食品。
  (三)餐次因地而异,农区一般为一日三餐。早八九点,晚约在20点左右。早晚饭一般为面食,午饭约在2点左右,以吃馍为主。牧区则比较随便,不太固定,或多于三次,或少于三次,多以糟耙为食。藏族吃糟耙时,一般使用小龙碗。土族讲究碗筷固定,无论是炒菜,还是吃油拌面,都是每人一个碟子,从不混杂。吃糟耙用的也是很精制的小龙碗。
  (四)菜肴具有地方传统特色的主要菜肴有:
  凉拌蕨菜将蕨菜煮熟、用凉水漂洗干净后装盘,拌以菜籽油、大蒜、辣椒、醋等佐料后即可食用。是酒桌上的凉菜之一。
  鹿角菜将鹿角菜洗净煮熟后,拌以熟菜籽油及其它调料,即可食用,味鲜质嫩。是佐酒的美味食品。
  热锅是逢年过节极普通的一个菜肴,它是在热锅内预先放入洗净的萝卜片、木耳、蘑菇、莲花菜等,上面盖些猪肉片或羊、牛肉片,最上层放些粉条豆腐,并佐以调料,然后将燃着的木炭放到锅中心炉里,放到通风处,自动燃火煮。约过十分钟,便可食用。热气腾腾、香味扑鼻,味道鲜美。以其食用方式独特简便而深受人们的喜爱。
  (五)饮料
  酒是本地藏族群众酷爱之饮用品,也是藏族古老文化的产物和漫长历史沿袭的习俗。当地藏族人民曾自豪风趣的自誉曰“骆驼见柳、藏民见酒”,可见其对酒的喜爱程度及酒对藏族人民生活的浸润。此地民间就有相当悠久的酿造土酒的历史,光土法酿造的青稞酒,就有“烧缸”、“土酒”、“套缸”、“天锅”诸类。饮酒的场合和礼节也很有特色。凡订亲结婚、盖房起屋、喜庆佳节、款待亲朋等,无不以酒酬酢。“无酒不成礼仪,缺酒难成宴席”。饮酒时须先用右手无名指蘸酒高举头顶向神弹祭三次,饮酒中间伴以古朴的酒歌“强勒”,增强喜庆气氛。
  罐罐茶县境内纳浪以及东部三乡均有喝罐罐茶的习俗。在炕中放一火盆、火盆内燃一堆木炭火或者柴火,主人与来客均围坐其周,在高约6~7厘米,直径为4厘米的小砂罐内放茶叶少许(有青茶、砖茶、茯茶等),然后添上开水熬制成极浓的茶汁饮用。此地人日常一天多则饮用三次,(早中晚)最少为两次。罐罐茶据说有提神解乏,消食化腻的功效。酥油茶本地藏族极喜欢饮用酥油茶,因为茶叶能溶解脂肪、消食化腻,对长期生活在缺乏水果蔬菜的高原牧区人民尤为重要。酥油茶的制作是将砖茶或茯茶、大茶等熬成极浓的茶汁,倒进一个特制的桶内,加酥油和食盐(亦有放糖的),用木棍上下搅拌冲击,使三者充分交融,即成为当地牧民一日三餐的饮料或待客之用。
  除以上提到三种外,当地习惯饮料中还有奶酪(俗称“窝奶子”)、油面茶、甜酷子、奶茶、三泡台、黄酒等。
  第二节民居行旅
  一、民居
  帐房牧区群众以游牧为主,逐水草而放牧,帐房即成为牧民游牧的居室。
  帐房分为两类。一类为牛毛黑帐房(篷),它是用牛毛捻成粗毛线,土法织成毛毯状再拼缀在一起,其质料结实,遮雨御寒性能好。支搭时用两根碗口粗的木椽为柱子,中间用一根木头作“梁”架起帐幕,四周系以粗毛绳,用木檄子固定。帐房只有一个岀入门口,坐北朝南,帐顶留有方孔天窗,通风走烟,上以毛单苫盖,昼启夜闭。这种帐房较宽大,中间高四周低。中央筑锅台,以干牛粪为燃料,合家通用,帐篷内歇息时男左女右,以羊皮、牛皮、毛毡、地毯等铺垫。
  有一种半永久性的帐房,四周用草皮垒成短墙,或把晒干的牛粪饼沿帐篷垒成墙壁,既借以储干,又可以堵风。帐房中间筑锅台,用以做饭、熬茶。门口堆放干牛粪、灶具及打酥油桶。帐篷最里面是祭坛,供着佛像,点着长明灯。牧民一年中逐水草而移动三至四次,帐篷因运驮方便,装卸容易,为其理想的居住用具。
  碉房这种房的外墙利用当地盛产的卵石、块石和土坯砌筑。屋顶亦有平台形成,与小型楼房相似,室内有雕刻、插画,简朴而美观。屋内有一间房子作为佛堂,内供佛像,是诵经之处,堂内修筑一小塔,是煨桑烧符的地方。旁边竖一木,上挂六字真言之幡旗,较富有者,则另外修建一处房子,陈列各种经文,名为转经阁。其余各间均为住人或储藏实物。此种碉房,即谓之“外不见木,内不见土”者。
  半农半牧区多建楼房或土平房。房子的院落多呈不规则形,楼顶住人,楼底圈牲口,藏语称曰:“切木囊”。内屋多为两大间,一间为锅灶,一间为住房,有连锅的暖炕。房内周围放碗架、面柜等器物,正中间置佛龛。屋里有天窗而无壁窗,光线较暗,当地对此种房屋有“窗大不亮、房多没炕”的说法。楼房上下设有木板楼梯或藏区特有的独木梯(当地人称其为西番梯子)相通。
  苫子房正房5间修筑在土台子上,7间两侧各有厢房三间,较上房略低,南房与正房间数相同,中间为出入门道,其余都是储藏柴草农具、圈养牲畜之所。正房亦称土房,里进较深,檐柱和中柱比后柱依次高四五寸,所以前檐的平顶高出屋面,堂屋正面三间打通,有玻璃门窗。靠右手设一单扇门佛龛,内供释迦佛像和用“哈达”缠绕的竹制翎箭、经卷等。西壁下置一排躺柜,上置碗架及各式瓷器家什。东壁靠里是满间炕,前方和灶头毗连称为“连锅炕”,中间由一50厘米高的木制栏相隔。正房两壁墙角各开一小门与称为“麻那”的储藏室相通。内因不设窗户,漆黑一团。林区、非林区经济条件稍好的藏族群众,都喜盖这种房子。其特点是正房光线好,房子宽敞适用。
  大五间这种房子正房共5间,大小相同,两边为灶房和厨房,中间为堂屋,堂屋左右侧有炕。正房两侧各衔三间厢房,前面还有间数与正房相等的圈房。在圈房的正中或者一侧开筑过道直通上房门。两侧苫子房一般用来储藏饲草或作牲畜棚圈。这种房子修起来比苫子房省木材、造价低,且经济适用。
  六破七是将正房6间中的一间分为两半间,夹在其中,七间主房五大两小,故得此名。两边间内侧各为一半间。布置时,正中三间为堂屋,两侧各有一座满间炕,两边各一间半为厨房和储藏室。这种房的优点在于厨房比较宽敞,储藏室的容量大,两侧偏房可与厢房套盖,又称曰“一打套”。
  搭板房主要分布于县境北部的杓哇土族乡,院落建筑层次分明,自下而上呈台阶式。院子较小,或只有窄长条的小天井、大多只有个过厅,作为正厅与牲畜棚圈间的通道。整个院落由正厅和土房两大部分组成。
  正厅外部由土墙周围圈廓,外形略呈正方形,住屋部分地基稍高,座北向阳,干燥暖和,其它部分作畜圈用。正厅的建造特点是:
  搭板屋顶:它是一种瓦房式的两檐水屋顶。是在房顶另加高了一层,在桁条上竖排搭板三至五层,再在上面横压数行,上压石块,以防大风吹落,上既不压土,也不抹泥,这一层并不住人,除留一门外,周围用细长的灌木或柳条编制围圈,内可存放秸秆等易腐烂怕潮湿的物品。
  屋为纯木结构:正厅的四周房全部为木结构,以木板作墙,在板墙内壁橱装嵌,使屋子显得宽敞、整洁。正厅的正面是油漆得明亮的八脚躺柜,用作存放粮食,面粉之类。
  正厅无卧房:和藏汉地方正厅中央为堂屋相反,土族和当地藏族的搭板房正厅不住人,用作灶房和客厅,反以侧房为卧房。
  二、行旅
  新中国成立前县境内无公路,运输全凭马载牛驮,运输商品货物、搬迁牧场全依赖牛驮,出远门走亲访友,多乘骑马、牛。因此,马和鞍具、辔头则非常讲究,经济状况和地位可通过所乘马具上看出。农区则多以人背,较富有者乘用骡马,更多的则是靠驴来承担运输任务。
  第三节陋俗
  一、裹脚
  县境内与临潭县的“插花地”汉族农民,受传统习惯的影响,也有裹脚的陋习。旧社会妇女以小脚为美,大脚为丑。当女孩长至六、七岁以后,就用布带缠脚,束缚双脚正常发育,脚背突起,脚趾成笋尖形,人为造成畸形,使其终身饱受步履艰难之苦。民国1942年《甘肃施政纲领三十二条》中规定“严禁缠足”后才逐渐革除。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大力宣传,号召放脚,严禁缠足。此陋习才得以根除。
  二、赌博
  新中国成立前,赌博之风从未禁绝,以掷色子、推牛九、摇碗子等形式赌钱的赌博恶习在农区的藏汉群众中流行。使不少人倾家荡产,甚至沦为盗贼。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府严禁赌博,在群众中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活动,赌博恶习已逐步被制止。
  三、迷信活动
  赶天狗这是带有很深封建迷信色彩的陋习之一。过去广大农区的藏汉群众遇日蚀或月蚀,男女老幼对天磕头,手拿铜锣、铜勺,铲刀、面盆、茶炉盖等敲打,说是能吓退“吃太阳的天狗”,此俗现已消迹。
  许愿凡是有迷信思想的人,如遇灾难之事,或心有夙愿,为了避祸求福,往往给当地庙神烧香许愿,许鸡、羊等祭物。新中国成立后,曾一度飲迹,近年又有抬头。
  抽签问卦此地民间凡有疑难问题,或预测吉凶,或抽签问卦、或观麻衣相,或算八字等。利用天干、地支、五行、八卦和十二生肖等臆造诡词诱人。新中国成立后于50年代已匿迹。近年来,利用物资交流等集会,又开始出现。
  驱鬼此俗盛行在农区的藏汉群众之中,它是对偶而精神失常,胡言乱语,又哭又笑的人,认为鬼附人身,将此人的中指用红筷子夹住。头戴三角(一种灶具),鼻前放猪粪,迫使“鬼魂”说话,以明正身后施以所谓法术进行驱逐镇压。
  四、牛圈产房
  过去在县境内的车巴沟、完冒、恰盖一带,当妇女生孩子时,必须要到牛圈去生,意为孩子长的象牛一样强壮,生孩子后的第三天,要求产妇背水干重活,意为给孩子置一份丰厚的家业。此俗于新中国成立后才逐步得以根除。
  第四节其它传统
  一、婚嫁
  (一)普通婚俗订亲也称订婚。县境内洮河沿岸的半农半牧区及农区的藏族青年男女婚姻,虽有自由结合的习惯,但仍然施行着“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古制。某家的女子被男家父母看中,愿为儿子娶来作妻时,便请一个女媒人,向女家父母去探询,女家若同意,便再请正式男媒拿着一铜壶酒,壶颈系一条“哈达”,有些地方系红布带,有吉祥之意。酒多为青棵酒,以此为“透话”礼。媒人回男家复命时,女家给媒人一支箭, 名曰“女儿箭”带回去,表示愿意结亲之意,自此成为姻亲。自订婚后,男方家每年须向女家送礼两次(正月、八月十五),直至结婚后为止。送的礼物第一年每次十二个馍,一瓶酒,俗名为送酒。以后馍馍减去两个,酒相同。需要商议迎娶事宜时,媒人亲自去送礼。此俗盛行在洮河沿岸的扎古录、卡车、大族、柳林等乡(镇)。
  县境内东部三乡婚姻中订亲习俗与县内其它地区大同小异,男子到成婚年龄时,自己选择意中人后。告诉父母女方的住址、家庭,再请一位熟悉双方家庭情况的成年男子,携礼前往女家说亲。如女方父母答应这门婚事,过一段时间由媒人和男方父亲前去女方家中商议彩礼,称为“点灯”。男方便置办准备彩礼、衣物。并请“阴阳”卜卦选择迎娶吉日。然后将彩礼、衣物及迎娶日子、时辰,送给女方家,叫“提酒”。
  彩礼牧区和农区不同,藏族和汉族各异。牧区的彩礼比农区要的多,是由女方家长报说女儿的陪嫁品时,其中就有索要彩礼的要求,男方根据女家陪嫁的多少,相应地提岀给女方的彩礼,新娘的衣物饰品则需男方一次或分几次送足。贵重的金银饰物在订亲时承诺,成亲后逐渐补置。彩礼除现钱外,还有衣服、头饰、耳饰、手镯、戒指等物。另须整猪一口,腊肉六、七块,大砖茶数块。家庭富有者,还要牵一头牛或一匹马。
  农区的彩礼多为粮食、布料与现金,嫁衣布料单薄,色彩鲜艳。过去多用棉布、绸缎、条绒等,现在亦流行毛料之类。彩礼一般由女方家列出彩礼清单,经过媒人和男女双方家主商议决定。彩礼一般在娶前“吃酒”时一并由媒人送到女家。
  木耳、纳浪一带较独特。他们是将新娘娶到家后,由本村的老者、女方送亲的人及媒人一起议定彩礼,然后由“官兴”用唱的形式告诉其它送亲者和亲戚朋友,第二天由媒人、女婿、男方亲朋等6人送到女家。
  藏族婚礼在结婚的那天,媒人要牵一匹骏马并领一马夫送到女家,以供新娘骑乘。所需马的毛色,公、母都须经萨里哇(占卜的喇嘛)推算。到女家对神位尊辈行过礼后即背着一双新妇绣花鞋和一疋上置珊瑚的毛红返回,表示新人随后就来。男家见了鞋,就派预备好的迎亲妇到村外去迎接,手中端碗,里面盛着酒或牛奶,碗边抹上三点酥油,或拿一火把。女家前来送亲的多则39人,少则26人,以新娘的舅舅为主,其中也包括庄村邻居与新娘的兄弟等,统称“尚欧”。还有两名伴娘,称“巴饶”。新娘上马前,由其母与女眷将其团团围住,头对头的唱哭嫁歌,称为“打巴欧”。送亲队伍全部乘马前往,在快到男家时,送亲者还要赛马一番,新娘到村头下马时,迎亲的妇人将所端的酒或牛奶请新娘用手指蘸一下,或将所持的火把拿一下,但也有置之不理者。这时两家所预先请好的几个老妇人,便相互戏谑,讽刺新郎如何不好,新娘如何美丽、俊俏。到最激烈时,各不相让。在没法“停火”时,男方家就要各献哈达一件,方可言和。
  新娘到门口时,喇嘛诵念“扎什才宝”吉祥经,“管把”(红教徒)则施法驱邪,婆母端盐、牛奶给新娘喝后新郎手持“司土”在新娘的头上右转三圈左转三圈,含有除邪魔之意,末后再在头上打一下表示将来可管服新娘。接着新郎就领新娘专拜祖先神主和 “管把”,女站男跪,拜毕后新郎到房顶朝着南面竖一些松树枝上撒以炒面、茶叶、青稞酒、酥油等再放一哈达火焚,叩拜四方,这样大礼才算行毕。
  婚礼中男方宾客云集,炕头端坐“沙尼”(亲房)中德高望众的老者,负责婚礼总管。担负演唱婚礼歌的“官兴”也守候在堂屋门口,旁边桌上摆着抹有三点酥油和担着柏香枝的碗。当“尚欧”们拥着新娘来到大门外时,男方的四位娘娘(姑妈)手捧酒碗,向 “尚欧”们祝福道安。“尚欧”们则用中指蘸酒三下,弹向空中。这时:阿尼苯本”(苯教僧人)口念咒语,送出“祀食”,婆婆手执铁勺,里面放几个烧红了的鹅卵石,浇上食醋,随着升腾的雾气,围绕送亲的人群左右各转三下,弃于水洞,意即送走晦气。才将新娘拥入大门行大礼。所有送亲的“尚欧”则成为新婚宴席中至高无上的贵宾。入席后每人面前各摆一只抹有三片酥油的酒碗,象征吉祥。“官兴”手执酒碗,向宾客们致以热情的祝婚词后,双方即开始边吃边唱“善巴”,4名女客边唱边舞“阿迦”,直至婚礼结束。吃过“起脚面”,男方须赠每位“尚欧” 一盘蒸馍,一块猪肉肋条,肩搭一条哈达后,尚欧们才护拥新娘乘马返回,遵循新娘“不落夫家”的古风遗俗。十天半月甚至半年后,娘家父母重新将新娘送来,夫妻才得以洞房花烛,过上甜蜜生活。
  土族婚礼新中国成立前,土族婚姻实行封建买卖包办婚姻。一般彩礼较多,常以牲畜作为订婚的礼物,有的女方虽不收彩礼,但要男子为她家无偿做几年工后才能结婚;或者招女婿入赘;或双方相互娶嫁,称为“换门亲”。个别还实行抢婚,据说在日食或月食时,已经订了亲的男子可以到女方家去抢婚,对抢来的姑娘不需要送彩礼,男方家里也不必摆酒设宴,因此,抢婚多发生在没财力娶妻的贫穷人家。此外,还有一种习俗•即女子到了15岁,由父母作主,在农历十二月除夕,将少女的发式改梳成妇人的发式,俗称曰“上头”。从此,她们便可以自由择偶,所生的孩子归娘家,不受社会歧视。
  土族的婚礼分为娶亲、迎亲、举行结婚典礼、谢宴等程序。娶亲那天,女方家中设宴招待给新娘送行的所有男女宾客。院子里摆放陪嫁的一对花箱子,上面放上白毡、新被褥以及客人们送的毛巾、鞋袜等妆奁。娶亲的当天上午,媒人要给女方家中用毛驴送去一个羊腔子(即全羊)、48个大馒头和若干彩礼。到了黄昏,男方委派两名喜客(土语叫“纳信”即娶亲人),前往女家迎娶新娘。喜客所备的几匹高头大马中,有一匹是专为新娘准备的牝马,去时带上给新娘穿戴的赎衣、首饰(这些服装、首饰都是专门从别处临时借来给新娘穿戴的,叫做“赎衣”,十分华贵)还要送上一只全羊(表示吉祥)、两块茯茶(意即金砖)、银币、钢针、梳子、头绳等礼物,趁天黑的时候悄悄行动,当临近新娘家时,还要隐藏起来。喜客中一个人牵着马等候,另一个人要避开众人视线,进入女方家堂屋(今之客厅),这时新娘以悲哀的声调,一遍又一遍地重复“哀喉”(哭嫁),所有前来送别新娘的女客要陪着新娘流泪,并筹划如何惩治两位喜客。她们将大门紧紧的关闭,让喜客在门外兜圈子,甚至有的姑娘们爬到屋顶,往喜客头上泼凉水。最后由女方家长亲自出面调解,让喜客给姑娘们许上若干线、针之类,才放进大门来。喜客进房门时,又被一群青年妇女截住对歌,对罢才准进入堂屋。二位喜客进入堂屋,首先拿出酒向新娘的舅舅敬上三杯,并代表男方邀请所有送亲的宾客。然后将带来的赎衣、首饰等交给女方家长,交待清楚新娘上马的具体时间,才上炕喝茶。这时一股由几十种声调合成的骂婚的声浪朝二位喜客劈头盖脑地涌来。为了缓和气氛,喜客须拿出线和针依次分给姑娘们。这天晚上,女方家中要摆置丰盛的饭菜,款待喜客。吃饭时,房屋的窗户要高高挂起,在院子的四角点起小堆柴火,一群姑娘、媳妇们又开始对歌。这样喝酒、对歌至通宵达旦。对歌开始前,女家还要让二位喜客“拜五方”,即由新娘一方的唱家(歌手)引路,领着二位喜客分别向东、西、南、北、中的五方老爷以及门神老爷、灶君老爷等神祗跪拜。到了新娘快上马的时候,要在北方堂屋中摆放一张正方形饭桌,然后将新娘扶出来坐在这张桌子上,给她左手递一把新筷子,用右臂往后扔。同时,新娘哭道:“姐姐拿的一把红筷子,扔进弟弟的金仓库里”!若是扔出去的筷子一层迭着一层,就预示着娘家从此会更加吉祥如意。这时,送亲人先在新娘屋里唱一支歌,然后喜客接着唱对,借以催促新娘梳妆打扮,早早起程。新娘上马后,由二位喜客牵着牝马匆匆向男方家中奔去。送亲的客人们背着新娘的那对花箱子,尾随其后,共同来到新郎家门口。这时,在离新郎家只有几步远的十字路口或巷道里,要燃一堆大火。新娘由送亲的二位男客人扶下牝马,脚不沾地的从火堆上抬过去,叫做“避煞”(避开邪祟,以图吉利)。然后,从新郎家中端岀“金斗银升”(在一个四方升子里盛满谷物及豆类,内藏若干以红布裹着的钱)让新娘坐在上面,这时男方家中要委派一位儿女双全无病无灾的中年妇女 (全吉人),拿出一把新木梳,以异常轻快利落的动作,将新娘的头发梳三下。新娘一方的二位女客急忙伸出手来抢木梳,这把木梳无论如何也不能让女方抢走。据说一旦被抢走,那新娘日后在婆家就会不受任何管束。
  举行完梳头仪式,再将新娘抬到草房里,重新梳发整容,把长发盘得高高隆起,发髻上插上金花银簪,穿上大襟绸缎长袍,然后扶进洞房。这时,男方的客人们用一张大方桌将女方送亲的人拦在大门口外,不让入内,女方送亲的人赶快将陪送的木箱等卸在堵门的大方桌上,才由男方家的人引路,一起抬着箱子从两边进入新房之中。第二天清晨,在鞭炮声中,新郎新娘双双岀来,拜过天地,行了结婚大礼后才开始款待送亲宾客,在宴席上,首先请女方的舅舅在堂屋正中首席的左椅就位,男方的舅舅在右面奉陪,其余客人依次入席就坐。酒席快结束时,女方送亲的宾客从新娘陪嫁的箱子里拿出新娘亲手做的枕头、鞋袜等物品分别送给新郎以及男方家中的老小,男方为了答谢,要给新娘的母亲馈赠衣料和若干彩礼。
  回门县境内其它地方的婚俗基本与此相同,不同的是汉民族在迎娶礼仪结束后,新娘就留在男方家,过三、四日后,即要回门。此俗盛行在迎娶礼仪结束后,新娘留在婆家的这一习俗中。从迎娶之日算起三日后,新郎新娘携备礼回娘家,称为“回门”,早去晚归,不得留宿,路太远时,亦只能住一夜而归。
  (―)特殊婚嫁
  入赘亦称上门。此婚姻形式在藏汉群众中均有。女方家若生数女子,则必须为长女找媒人选择女婿。娶亲仪式比出嫁要简单得多,前去招婿的人,多半是兄弟数人之家。女婿有财产继承权。若只生了一个孩子,还是女孩时,也必须招婿。女婿的姓氏改变与否,在入赘前由女方和男方的家长议定。
  续亲一般出现在男方家的兄长离世后,通过两亲家协商后,其弟可续娶嫂子,一般不举行大的仪式。叔叔有扶养侄子(女)的义务。与其亲生孩子同等看待。也有妻子因故离世后,其妹与姐夫续亲的,这种情况一般要举行迎娶仪式,其它相同。
  抢亲汉族或农区的藏族有这种习俗。富有人家的儿媳妇,如果丈夫离世,自己没有另嫁他人的权利。须经其嫂子及亲属中相知与意中之人预谋,约定日子,乘黑夜将其放上牛车扬长而去。返家后不准新妇岀门,直至生下孩子后,才得到亲戚的认可。
  在县境内车巴沟、完冒一带的抢亲则更有几种不同风格。分述如下:
  1.男女双方自由恋爱,情投意合。感情发展到一定程度,则由男方携女方到自己家生活。然后由男方请媒人拿着礼,前去提亲。若女方家中不同意则第二次再去,若第二次再不同意。以后男方家就不认这门亲戚,但夫妻关系依然,不因女方家长不同意而告吹。
  2•男女双方在游牧的过程,相识并交往,感情加深到一定程度。在女方家同居,待生下孩子后,女方父母对孙子倍加疼爱。这时才由男方家提亲补办婚礼,娶过男家。
  3.男女双方情投意合,但女方家已将女儿许给他人。这时,女方设法告诉情郎并说明迎娶日期,届时,男方将在送亲的途中拦截,并抢去新娘。娶亲一方,只好自认晦气、无可奈何。
  二、丧葬
  火葬此俗流行在广大农区藏族群众中,人死后,先由家人把死者的面部用黄色缎子盖好,然后先通知给自家的亲房。再由亲房通知给本村各户。一时全村男性,主要是老年和中青年人,都赶到丧家,老人们帮助缝制一个白布袋,中青年人中选几名有经验的人给死者穿衣,衣服为一套便衣,男为黑色,女为白色,面料必须是棉布,不用毛料或者纤维织品。然后将尸体用约一寸宽的布带捆扎成胎儿状,装进布袋,停尸于堂屋正中的矮桌上,覆以自己曾穿过的衣服。灵前放一菜油灯,用一只龙碗装满五色粮食,插上祭奠香柱,才请喇嘛念经,儿女守灵,亲朋则通宵达旦闹丧,方式不拘,只是不能唱歌、饮酒。次日请一木匠作轿子,做成后将尸体转移到轿内。轿呈方柱体,外形似一座飞檐宫殿式的小木楼,高约1米,宽约60厘米,周有四根桩柱,下铺薄板,装尸后周围及顶部均用彩纸糊好,停放三日后,择吉时送出。送出前先选一平地,一般在通风较好处,(各村均有一固定场所),用土坯砌成一个圆形直径约1〜1.5米,高约2.5米的土炉,炉呈上小下大的烟筒状。内装劈好的干柴,然后由村中人在送殡之日抬轿子到土炉前,将尸体放进土炉,再将轿子打坏一并塞进土炉,上置劈柴由村人邻里劝遗属回家,经喇嘛诵经后才由村人用柏香来点燃炉火,且不断地添柴,直至尸体化为灰烬为止。到第三天由死者子女将土炉拆除,用红筷子捡起遗骨,装进特制的骨灰匣里,埋到自家祖坟。以后每隔7天请喇嘛念经超度一次。当念够七七四十九天后,方算尽了孝道。
  康多、杓哇、恰盖等地的藏族,火葬形式与上面有别,主要是将轿子放到预先选好的地方上,然后在其周围垒架劈柴,一直架到轿子的第三层时,死者外甥才来启开轿顶,随之由大喇嘛开始念经,小喇嘛往轿里添油,添到一定程度,仍由外甥点火焚尸。
  在车巴沟虽有火葬之习俗,但只有喇嘛高僧才能享用。
  天葬主要流行于车巴沟完冒及其附近牧区的藏族群众之中。人死后,先要及时收殓尸体,即把死者尸体如同火葬法一样收拾好,放到门后左侧的土台上。请喇嘛念经,供全村老少吊唁。年轻人侍候喇嘛念经,老年人在尸体前面念嘛呢,如此祈祷三至七天。到出殡之日,将死者尸体用马或牛驮到固定的天葬场,然后煨桑、念经、吹螺号,当烟雾升起,气味四散,秃鹫(当地称“古叉”)成群飞来,一时三刻,便一干二净。但也有秃鹫不吃的,则认为死者生前有罪,罪恶未消,即请喇嘛念经,替死者消灾、忏悔。并由送尸者将尸体剖开,四肢分离,拌上糟耙,逐一抛给秃鹫,直至肉骨吃完为止,人们即以为死者已转身极乐世界了。尸体天葬后,如果是长辈,亲属们还要为他服孝两年,服孝期间,不参加娱乐活动,不走亲访友,不转帐篷,不穿着彩衣,以示哀悼缅怀。
  土葬农区的汉族及与汉族接近的藏族亦行此俗。人死后,或者提前请木匠特制棺材一副,柏木为佳。待漆画好后,将死者穿上几套新衣新裤,仰放于棺木中,铺盖停当,在家停尸3至7天后由阴阳或喇嘛择时送葬。送葬时,由村中人将棺木抬至墓地埋葬。此俗古今沿用。
  县境北部的杓哇土族也盛行火葬,但有别于其它地区。主要是火葬之日,由同族的青年人将轿子抬至火葬现场,将尸体从轿中抬出,让死者面向西方,放入炉内。火化后,将尸骨由其亲属捡起,装进一个尺把长的木匣或一个瓷罐内,暂且寄埋在临时选定的地方,待来年清明节时,再移埋到祖先墓地。
  第五节民族传统节日
  此地传统节日中,除汉族和半农半牧区传统节日习俗与中原大体相同外,藏族中的节庆很多,且多数节日的起源均与宗教有关,喜庆方式亦与宗教活动相关联。
  一、洛萨节
  即春节,藏语“洛萨”即新年。同以农历正月为准。初一日,家家煨桑,在寺院和自家佛龛前点灯烧香,供上用酥油炸成的各种点心和自酿的青稞酒及染色的五谷粮食,以祝来年的丰收。男女老少皆着新衣,常常是长者最早起来,从外面背回一桶为儿女消灾的“吉祥水”,并饮饱牲畜,才开始吃年饭。饭桌上先由长辈逐个祝“洛萨尔桑”(新年好)、“扎西德隆”(吉祥如意),晚辈则回敬“扎西德隆彭松措”!(意为吉祥如意功德圆满),这一日全家均不出门。群众性的活动如赛马、唱歌、跳舞等均安排在初三日。藏汉聚居地区则从初二开始拜年,除五(破日)后开始跳沙目(巴郎鼓舞)、纸马、耍社火等活动直至正月十六。
  二、毛兰木节
  即祈愿节祈愿大法会,从正月初三日下午开始直至正月十六日,历时13天半。节日期间,当地寺院均向群众开放,寺院喇嘛集中诵经,并举办“打掌尕儿”(铁坛城)、“载护神”等大型佛事庆典活动。这是本地藏族群众中最隆重的节日,正月十五日的禅定寺、贡巴寺等寺院的酥油花会,将庆典活动推向高潮。寺院里由僧侣艺人制作的各种各样酥油花精巧逼真,人物花卉飞禽走兽栩栩如生。参观者络绎不绝,直至深夜。十六日,僧侣群众开始转“香巴”、念嘛呢,以祝当年风调雨顺、五谷丰登。隆重、漫长的毛兰木节才告结束。三、娘乃节
  在每年农历四月十五日举行,相传这天是释迦牟尼的诞辰。家家户户斋戒不举炊火,不说话交谈,以示纪念。各大小寺院均集中全寺僧众诵经一日。并允群众身穿盛装,集中到寺院进行拜摩、烧香、转“古拉"(转嘛呢经轮)。
  四、踩青节
  当地亦称浪山,多在盛夏六月举行,实际上是一种野游活动。相传过去的僧侣去野外拾柴等劳动之余,留宿山野、逍闲憩息,沿袭下来就成为一次专门野游之节日。每年逢六月盛夏,正值草木茂盛,百花争艳,风和日丽的草原黄金季节,农牧区群众便依山傍水扎下帐篷开始游玩。浪山者喝着醇香的奶茶和青稞酒,说笑谈心,载歌载舞,纵情玩乐,是许多青年男女谈情说爱的好机会。
  五、插箭节
  亦称为“拉卜则节”或“攒山神”,实际上就是祭山神会。在农历六月十七日左右举行。祭山神用木杆和箭牌。木杆长8尺,上端削尖,系上彩绸或彩带,象征箭杆。箭牌是由长2.3尺、宽3寸的薄木板制成,上绘五色云图,由男子各执其中一种,到时于山头指定地点集中,插成一簇,上缠嘛呢经幡,下部以石块固定,周围以木栅、荆棘丛护,并扯白毛线网罩。箭牌上的红色代表太阳,绿色代表草原森林,黄色代表五谷杂粮等,带有浓郁的古代部落祭祈神灵的遗风。
  此外,此地传统节日中还有二月二、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腊八节、寒食节、灶神节等传统节日。其时间与活动内容、庆贺方式均与各地大同小异。
  第六节庙会
  自古以来,居住在县境内的藏、汉、土等族群众,在生产生活条件极其艰苦的情况下,与大自然作了不屈不挠的斗争。在与大自然的斗争中,除靠人的力量外,还将希望寄托于虚无缥缈的神灵。沿袭成俗便形成了固定的求神庙会活动。
  四月八在农历四月初八这天,县城北仅2〜3华里的白塔寺非常热闹,婚后未生育的妇女,及多女缺儿户的夫妇,持香到白塔寺磕头跪拜,烧香还愿,祈求儿女。寺背后的白桦林中,歌手们尽情的对唱山歌,至日暮结束。
  草岔沟庙会每年农历五月二十七日至二十九日,在柳林镇草岔沟村的常爷(常遇春)庙会上唱三天大戏(秦腔)。群众称为“草岔沟庙”。届时有临潭、卓尼两县四路八方群众,扶老携幼,纷至沓来浪庙会。庙会期间,人山人海,白天黑夜有看戏的,唱 “花儿”的,开茶馆、饭馆的,还有摆摊设点做小本生意的。
  加麻沟庙会每年农历六月初七至初九日,在洮砚乡加麻沟村的麻尼河,唱三天大戏,临近县的小商贩们,便提前赶来,支帐房,立锅灶。届时,有四周的群众着节日盛装,扶老携幼,兴致勃勃地要去看戏,三天“花儿”不绝于耳。
  石达滩庙会每年农历六月初十至十三日,在柏林乡石达滩村,举行庙会。唱大戏敬神,会期三天。
  候旗庙会每年农历九月十五日至十七日。在藏巴哇乡候旗村唱三天大戏。形式与石达滩会完全一样。逛神会的人,一半是为了烧香拜神看戏看热闹,而另一半则是利用集会进行物资贸易。
  第七节禁忌
  一、饮食
  藏族群众在长期的生活中养成一些良好的习惯。生活用具比较固定,如在喝水时,绝不能拿碗直接在水缸中或水桶里舀水。必须用勺子舀上,倒在碗内再喝,忌反手倒水。用碗筷很讲究专碗专用。吃手抓羊肉时,给对方递刀子时须将刀把子递给对方,不能把刃部对准他人。如果你已经吃饱了,主人又请你吃蕨麻哲则时,那么你就得再分食一些,因为蕨麻哲则对客人来说,是一道非吃不可的美锻。但绝不能吃过一半搏下留给主人。夏季做的黄酒,在喝时忌用瓷碗盛,而应在木勺里盛满后,再倒进瓷碗中喝。禁忌饭吃饱后将筷子乱放,应将筷子平放于碗口,否则主人以为你还未饱,又要盛饭来。忌讳在吃饱后,放碗便打哈欠。此地藏民不食用奇蹄目动物的肉。如:马、骡、驴等。
  藏族人民热情好客,他们在过年时会给来客抬来肉“若巴"(肉盘),但里面的猪头是不能吃的。藏族人民喜欢酒,但第一杯酒须用手指蘸一下向天弹去,这样往复三次,然后将剩余的部分泼洒在地上然后方可饮用。藏族群众见七不杀生。
  土族亦忌食用奇蹄牲畜(马、骡、驴)肉;农区藏汉孕妇忌食兔肉。
  二、行旅
  到藏族群众家作客,进了帐房要依男左女右的方位就坐,不能在火塘前和锅灶前的灰坑里烘烤鞋袜。
  在寺院经堂、佛殿内部不能吸烟,路过嘛呢堆、插箭台、“本康”时,不得在上面大小便,不得搬动上面的石子。走访亲友时,若见门口挂有柏树枝条或挂一只筛子、吊一红布条条,则表示家中有垂危病人或妇女坐月“忌门”避客,不得随意进入。
  若到藏族群众家作客,主人将热情出迎,还向你所来的方向泼洒牛奶,你勿须惊慌躲避。你若要给主人献哈达,就必须低头弯腰,双手平伸,表示恭敬,严忌随意接取。
  逢年过节,群众煨桑,切忌胡乱拨弄,也不能抽煨桑的柏枝点火吸烟,更不能在酥油灯上点烟抽。牧区的狗是牲畜的“卫士”,只能把它挡住或吓走,不准乱打甚至打死、打伤。不能带枪乱打“古叉”(即秃兀鹫)。在野外,如果碰见了单独游走,角上和毛上挂了很多红布条和绿布条的牛或羊,是“放牲节”放出来的“神牛”或“神羊”,不能驱赶、追逐和乘骑。三、其它
  在牧民家中,严禁在人前放屁。如果这样,就认为熏了佛爷,是不吉利的表现,得搬迁帐篷。禁止在佛堂前面脱鞋。严禁猎取旱獭、麝香,严禁在牧区河渠中炸、钓鱼类。否则将会视为大不敬。
  农区的藏汉男子和还不会说话的小孩,忌进别人家的产房。大年初一日或婚嫁等喜庆之日,忌摔碎器物。最忌将空桶挑进门,到门上后,必须将空桶用手提着进门。公公和儿媳忌坐同炕同席,弟媳与哥哥亦然。忌坐炕时两腿伸直或跪、蹴在炕上。忌坐被子上。忌讳砍伐坟地树木,忌动坟土及住宅院落的土。忌给亡人穿毛料或化纤品,忌在家里唱“花儿”及“拉依”等情歌。
  土族忌在牲畜圈内大小便。家庭佛堂内忌去过产房、服过丧的人进入。
  禁忌给客人在有裂缝的碗里倒茶水,忌讳在客人面前吵架或打骂孩子。忌讳在走远路或办婚事时,早上出门第一个碰上空桶,则认为是凶多吉少,办事难成。
  汉族群众都忌讳在收割时,将镰刀直接交给另一人手中,而必须将镰刀扔在地上,让对方自己捡起。
  四、语言
  藏族群众忌讳别人提及家中已故亲人的名字;忌讳提及父辈们的名字;在家里作父母的不能在孩子面前直接呼唤对方的名字。人死后,别人不能在其亲属面前说“死”,而要用“没了”、“去世了”,或者说“过世了”等语。在长辈或晚辈面前禁说欢、整、抽、乱等带有明显不礼貌行为的字词。大小辈男女忌在一起听淫秽闲言等。

知识出处

卓尼县志

《卓尼县志》

《卓尼县志》是卓尼县地方史志编委会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以党的改革开放方针、民族宗教政策为依据,实事求是,秉笔直书编纂的一部社会主义新方志,亦是卓尼有史以来的第一部地方志书。其上限力求追溯事物发端,下限止于1990年底,个别分志因资料占有实际情况而略有参差。本志综合志、记、传、图、表、录为一体,以志为主,附以图表传记。记事用语体文记述。力求资料翔实准确,详今略古,立足当代。本志以现代社会分工和地方特点为依据谋卷析章,由专志、章、节三层构成,部分节下设目。横排竖写,一贯到底。志首设概述、大事记纵摄全书,志中设专志31卷分门别类,志尾设附录辑杂拾萃。古代纪年、地名、职官等称谓,均依当时历史习惯。历代年号后注明公元纪年;当代事件均用现行公元纪年、职称及标准地名。人物传遵循“生不立传”的原则,主要收录卓尼籍有重大影响的已故知名人士,对在本地具有重要业绩的外籍已故知名人士一并立传,以卒年为序排列。革命烈士英名录中收录了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斗争和社会主义革命斗争中为卓尼的解放事业和建设事业英勇献身的革命烈士。人物表中收录卓尼籍 在外地工作的副县级以上军政人物和外籍高级专业技术人物及部分英雄模范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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